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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冰 当前章节:15378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8:40

因为害怕,他蜷缩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那50块钱偷偷藏在球鞋里。他累坏了,睡得很沉,第二天醒来时,发现球鞋还在,可是藏在鞋里的50块钱已经不见踪影。

作为一个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孩子,他吓坏了,正站在车站门口惶恐时,耳朵被匆匆赶来的母亲揪住。

毛毛是被揪着耳朵拖回家的。

第二次出走则发生在一个夏天,他流浪了几天后,走到了一个叫莲花湖的地方。好多人在游泳,他眼馋,但没有救生圈,随手捡了一块泡沫塑料就下水了……醒来时,一对小情侣正在扇着他的脸,着急地呼唤着他,旁边许多人在围观。好险,差一点儿就淹死了。他再次吓坏了,想回家,揣着一颗心逃票回了家。暴跳如雷的父亲没有给他任何解释的余地,他被吊在梯子上一顿暴打。

第三次离家出走时,他干脆直接从安庆坐船到了江西的彭泽县。

他在那里碰见了几个年轻人,他们说愿意给毛毛介绍一份工作,并带他去见老板。老板反复检查着毛毛的手,对着旁边的人小声说道:这是个好苗子。

他们端来热水和肥皂,要和毛毛玩儿水中夹肥皂的游戏。

机灵的毛毛借口上厕所,绕过屋后小菜地,淋着小雨连跑带爬了十多里路,才混上了回安庆的轮船。弦一松,又累又饿的毛毛昏倒在船舱过道的板凳上。

一位好心的老奶奶用一枚五分钱的硬币在他的背上刮,刮了无数道红印才救醒了他。很多年后,他才知道那种方法叫刮痧。

他没成为小偷,也没稀里糊涂地死在客轮上,灰溜溜地回了家。

又是一顿暴打,吊起来打,瘀痕鼓起一指高。

毛毛一次一次离家出走,一次一次被吊起来打的时候,有一个叫木头的小姑娘在千里之外过着和他截然不同的生活。

木头比同龄的伙伴们幸福得多,父母疼爱她,她在爱里长大,懂事乖巧,很小的时候开始也学着去疼人。她每周末去探望奶奶,从书包里拿出自己储存了一周的好吃的,捧到奶奶面前说:这是妈妈让我带给您吃的……

从小学开始,每晚爸爸都陪着她一起学习,妈妈坐在一旁打着毛衣,妈妈也教她打毛衣,不停地夸她打得好。母女俩齐心合力给爸爸设计毛衣,一人一只袖子,烦琐复杂的花纹。

爸爸妈妈没当着她的面红过脸。

在一个暑假的傍晚,爸爸妈妈在房间里关起门说了很久的话,门推开后,两个人都对木头说:没事没事,爸爸妈妈聊聊天哦……

长大后她才知道,原来是有同事带孩子去单位玩儿,小孩子太皮,撞到妈妈的毛衣针上弄瞎了一只眼睛,家里赔了一大笔钱。

高三那年,爸爸问木头是不是想考军校啊?当然是了,那是她小时候的梦想,穿上军装那该多帅啊。

体检、考试,折腾了大半年,市里最后只批下一个名额,市长千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

木头抱着已经发下来的军装在房间哭了一整天,妈妈再怎么耐心地劝说都没有用,这是她第一次受伤害,难过得走不出来。妈妈关上门,搂着她的腰,附在耳边悄悄说:不哭了好不好?不然爸爸会自责自己没本事的,咱们不要让他也难过好吗……

木头一下子就止住眼泪了,她去找爸爸,靠在爸爸的肩头说:爸爸我想明白了,上不了军校没关系,我还可以考大学。

爸爸说,咱们家木头怎么这么懂事儿?

妈妈笑眯眯地说:就是,咱们木头最乖了。

第二年的暑假,木头接到了北京服装学院和湖南财经学院的录取通知书。爸爸妈妈一起送她去北京报到,爸爸专门带了毛衣过去,见人就说:你看,我们家木头从小就会做衣服。

木头考上大学的时候,毛毛刚从技工学校毕业。

和平年代不用打仗,国家解散了很多兵工企业,他跟随着父母从枞阳小城搬迁到另一个小城马鞍山。他不招人喜欢,个子很小却很好斗,犯错后父亲还是会动手,好像直接的斥责才是他们认为最行之有效的交流方式。没人和他沟通,他就自己和自己沟通,他开始玩木吉他。音乐是寂寞孩子最好的伙伴,他的伙伴是他的吉他。

孤僻的毛毛在技校读的是电焊专业,父亲的意思很简单:学个手艺,当个工人踏踏实实地捧着铁饭碗过一辈子就很好了。

身处那样一个男孩堆似的学校和班级里,他是不被别人注意的,直到学校的一次晚会上,这个平日里大家眼角都不太能扫到的少年,抱着木吉他唱完沈庆的《青春》。

掌声太热烈,毛毛第一次获得了一份满足感和存在感。他高兴坏了,跑回家想宣布自己的成功,又在话开口前生生咽了回去。

父亲的脸色冷峻,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诉说。

父亲问:你跑回来干吗?又惹什么祸了?……学个电焊都学不好吗!

仿佛被火热的焊条打到了背部,他暗下决心,熬到毕业证到手,这样的日子打死都要结束了。

很快,18岁的毛毛从技校毕业。

拿到毕业证的那一天,他狠狠地将电焊枪扔出去老远,痛快地喊道:老子不伺候了!

一起扔掉的还有当时学校分配的铁饭碗。

时逢毛毛18岁生日,当晚,他手里攥着10块钱,孤零零一个人来到一家街边排档。

炒了一盘三块钱的青椒干丝,要了一瓶七块钱的啤酒,他坐在路灯下,对着自己的影子边喝边痛哭流涕。

家人找到他,拖他回家,一边拖一边问:你哭什么哭,你有什么脸哭!

他挣扎,借着酒劲儿大吼:别管我,我不回家,我没有家,我不要家!

毛毛起初在当地的一家酒吧当服务生,后来兼职当驻场歌手,有抽奖节目时也客串一下主持人,每月300块。睡觉的地方是在酒吧的储物间,吃饭在街边摊,他认为自己已经成年了,不肯回家。

他唱出来一点儿名堂,夜场主持的经验也积累了一点儿,开始给来走穴的人配戏,继而自己也开始走穴。数年间几经辗转,1999年,毛毛走穴到了厦门。

厦门的夜场多,为稻粱谋,他扎根下来。

他的出租房窄小逼仄,一栋摩天大厦挡在窗前,日光晒不进来。

他不知道,一个正在那栋摩天大厦里上班的白领姑娘,会在八年后成为他的妻子。

(六)

1999年,木头大学毕业,供职于厦门FL国际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位于厦门最黄金地段的银行中心,可以看着海景上班。

设计部刚刚成立,那时服装出口贸易缺乏专业人才,木头姑娘一个人挑大梁,负责所有专业上的业务问题,年轻有为,前途无量。

远航船刚出港,一切顺风顺水。

她遇到了一个贵人,日本著名设计师佐佐木住江。

佐佐木对她说:中国的服装市场不能总是抄袭,必须首先解决人才问题,需要建立亚洲人自己的人体模型。2002年,木头下定决心按佐佐木的指引,去日本进修培训,费用自己承担。

公司正是用人之际,不肯放手这样一个优秀的人才,部门领导一直不肯接受她的辞呈。

老板惜才,专门找她谈话,他讲了一个变通的方案:让公司的贸易客户日本大阪田东贸易公司接纳木头培训三年的请求,并且是半天上班,半天学日语。

条件只有一个,不要跳槽,学成后继续回公司效力。

木头被当成重点人才对待,厦门公司给予的出国出差工资待遇,是厦门工资的三倍,日本公司负责吃住,半天工作的内容就是对接厦门公司及日本公司所有的业务问题,出订单,安排出货,解决面料色差。

公司不仅担保了她出国的所有事项,并且还让她在出国前在公司无偿贷款十万元付买房的首付款。木头的工作年限还不够资格享受这个待遇,这在公司内部引起了不小的争议。老天爷不会白给人便宜占,木头明白,老板的一切决定就是想让她能回来。

因为她是人才。

木头去了大阪。深秋淅沥的小雨中,在迷宫般的小巷里找到町京公寓。她开心地给爸爸打电话,一点儿孤单的感觉都没有,上天厚待她,一切都顺利得无以复加。

她开开心心地去上课。第一堂课老师问了一个问题:正确地做事与做正确的事,你愿意选择哪个?她举手问:只要正确地做事,做的不就是正确的事吗?

老师点点头,说:扫得斯奈(是这样的),这是做事的原则,也是人生的道理啊。五年的日本生活,木头过得开心极了。

厦门公司因为木头在日本的原因,进行了全方位业务拓展,涉及服装、海鲜、冷冻产品及陶瓷等出口贸易,木头也完成了带领日本团队为中国企业服务的转换。这时候,她在东京已经成为一名崭露头角的新锐设计师,有高薪水、有专车,甚至有了为自己定制服装的专属日本师傅。

一直到2007年,木头才返回中国。

从2000年到2007年,毛毛的生活始终波涛汹涌。

他在夜场当主持人,最初每场600块钱。

每场演出过程中,需要主持人自费买一些暖场的小奖品,可到了第二场的时候,毛毛身上的钱就不够了,于是向走穴的公司预支了300块。

一个叫郭总的人随手给了毛毛300块。

演出结束结账时,不知情的财务错给了他1800元的红包,不仅没扣除借款,还多算了。毛毛来到办公室准备还钱,却碰到身着白色中式服装的郭总正疾言厉色地骂员工。

毛毛插话:郭总,您好!我的报酬算错了……

郭总不等他说完就开始斥责,骂毛毛这种新人就会借机涨价。

毛毛表明来意后,一身白色的郭总甚是尴尬,他向身边的人训话,指着毛毛说:让他接着再演两场!

夜场嘉宾不好当,走穴的演员除了顶级的人物外,一般不会多过三场,而毛毛却因为300块钱的诚实演了五场,几乎是罕见的好运了。故乡枞阳没给他这样的好运,马鞍山没给过他这样的好运,在人生地不熟的厦门,居然行运了。毛毛半夜来到厦大白城的海边,站在那块与台湾隔海相望的礁石上,大喊:厦门,我一定要留下来!

海边没有回声,他自己震痛了自己的耳膜。

来到厦门后,毛毛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娱乐夜场。

礼炮轰鸣中,台上数百位美女在花海里身着华服来回走秀,台下是黑压压的一片跟着音乐攒动的人头,与点点跳动的杯影。

他的主持如鱼得水,虽然口音重,但在此地被解读为别有风味。

他那时瘦,酷似陈小春,这副形象倒也颇受欢迎。

但鹤立是非场,难免招人嫉。一次,毛毛在舞台上还没说完话,调音师就把音乐给掐了,两个人三言两语的争论演变为针尖对麦芒。

厦门当时相对有点儿规模的夜总会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舞美、调音等配套人员,相当于编制内人士,而毛毛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人员属于外聘,二者起了冲突,走人的自然是毛毛。

他在合租的房子里闷了几个星期,几乎快揭不开锅的时候,才被引荐到了一家新酒吧。

厦门果真是个福地,新酒吧的老板心血来潮亲自面试的他,给出的待遇是每个月7000块!

7000块!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老板说:小伙子,你眼里有股子劲头,你会成为个好主持人的。

当天晚上,毛毛再次跳上当初那块礁石,对着辽阔的海面呐喊:厦门,我要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主持人。那家酒吧叫老树林,据说在当年的厦门蛮有名的,毛毛后来是那里的金牌主持。

毛毛第三次来到海边是在2004年,还是那块礁石,还是那种音量,他这次喊的是:我要当一名优秀的舞台总监。然后,他成为“埃及艳后”酒吧的舞台总监。此时,他已然跻身高薪一族的阶层,不再为房租和衣食发愁,甚至还培养了几个爱好,比如旅行。

2005年,他喊的是:我要当经理。

然后他跳槽成为厦门本地一家娱乐集团里最年轻的项目总经理,跟着他跳槽的有几百人。他有了自己的车,除了自助背包旅行,亦可以自驾旅行。

毛毛几乎每年都会去厦大白城喊上一喊,一直喊到2007年。

2007年也是木头从东京回到厦门的时候。

完了,结束了,木头和毛毛的故事,我就知道这么多。

木头为什么放弃东京的一切回来?毛毛为什么放弃了娱乐产业,接二连三地干起了其他行当?毛毛和木头到底是怎么相识,怎样相恋的?他们俩是如何把生活和生计平衡得水乳交融的?

以上问题,我一概不知。

我猜不出他们的故事,也不想瞎编。依据以上这些零星的片段,我实在无法在脑海中把这一男一女的人生无缝捆绑到一起。

他们到底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他们到底是靠什么一起走下去的?

一定有一个神奇的契机。

一定有。

(七)

马鞍山的午夜,街边的大排档,我和毛毛喝酒,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一箱酒没了,又一箱酒没了。

我说:毛毛,你卖什么关子啊?你要是懒得讲、不方便讲,你和我说一声就好,我他妈不问了还不行吗?!

毛毛嗤笑,他指着我,对木头说:你看你看,没结过婚的就是沉不住气……

我要掀桌子,他劲儿大,把桌子摁得死死的,他说你别闹,我说我说。

毛毛说:2007那年,我和木头是怎么认识的,发生过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我还不能告诉你,因为时候未到,现在就说……太早。

他说:我快进到2009年说起……

我说:为什么?

他瞪着眼说:因为2009年更有意义!

毛毛捏着木头的手,对我说:2009年……五年了吧……五年前的一天,我陪她逛街,我鞋带松了,她发现了,自自然然地蹲下来帮我系上……我吓了一跳,扭头看看四周,此时此刻这个世界没有人在关注我们,我们不过是两个最普通的男人和女人……

我对自己说:就是她了,娶她娶她!

木头哎哟一声轻喊,她嘟着嘴说:毛毛你捏痛我了。

毛毛不撒手,他已经喝得有点儿多,他眉开眼笑地指着木头对我说:我老婆!我的!

我说:你的你的,没人和你抢。

他眼睛立马瞪起来了,大着舌头,左右睃着眼睛喊:谁敢抢我砸死谁!

我说:砸砸砸砸砸……

毛毛摇晃着脑袋问我:你说……人生是场旅行吧?

我说:是是是,你说是就是。

他问:那旅行的意义是什么?是遇见、发现,还是经历?

我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他傻笑着,噘着嘴去亲了木头一口。

亲完后他又傻笑了一会儿,然后一脑袋栽在桌子上,睡过去了。

木头怜惜地胡噜着毛毛的脑袋,一下一下地,蛮温柔,像在抚慰一个孩子。一个叫木头,一个叫马尾。

一个叫木头,一个叫马尾……

等等。

我到底不知道你们2007年相识时,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椰子姑娘漂流记

她和他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他爱的都不仅仅是自己。

他们用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

……

或许当你翻开这本书,读到这篇文字的时候,西太平洋温润的风正吹过如雪的沙滩、彩色的珊瑚礁,吹过死火山上的菖蒲,吹过这本《乖,摸摸头》的扉页……吹在椰子姑娘的面纱上。

白色婚纱裙角飞扬。

她或许正微笑着回答:Yes, I do!

是啊,你我都是普通人,知事、定性、追梦、历劫、遇人、择城、静心、认命……

嗖嗖嗖,一辈子普普通通地过去。

普通人就没机会成为传奇吗?

你想不想用普通人的方式活成一个传奇?

不是所有的绝世武功都必须照搬武林秘籍,真实的故事自有万钧之力。

我讲一个普通又真实的故事送给你。

祝你有缘有分有朝一日获得属于你自己的传奇。

(一)

我在江湖游历多年,女性朋友一箩筐,个中不乏奇葩,其中有个奇葩“三剑客”:可笑妹妹、月月老妞、椰子姑娘。

月月是北京妞,17岁开始独自旅行,两年内走完了大半个中国。从1999年起,她浪迹欧美大陆,十几年来独自旅居过二十多个国家、一百多座城市,然后回到北京,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箪食瓢饮在市井小巷。

从北回归线到南回归线,她的故事散落在大半个地球上,若有人爱读小故事,月月的经历是可以写一套系列丛书的,她若开笔,可以秒杀一货架的旅行文学。但她不肯写,别人羡慕不已的经年旅行,于她而言貌似是再自然不过的日常生活。她不会刻意去渲染标榜什么,已然进入一种“无心常入俗,悟道不留痕”的境界中了。

我曾在拙作《他们最幸福》中记述过月月老妞的故事,我浪费了她的两个第一次:她第一次给男人下跪,以及她人生中第一次穿婚纱……因为我而穿婚纱。这两个第一次都发生在同一个小时里。

我们认识的第一个小时……

很多人爱那个故事,尤其爱月月的人生态度:欲扬先抑的成长。

具体故事不多讲了,月月后来因为一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嫁给了一个热气腾腾的理工男,婚礼时我担任的司仪。

我的微博里有婚礼的视频,自己翻去吧。

可笑妹妹是个暖宝宝。

她在嘉兴烟雨楼畔长大,原汁、原味、原厂出品的江南女子,软软糯糯,和五芳斋的粽子有一拼。

没人比她的脾气更好,没人比她人缘更好,没人比她更知书达理。

她长得和蒋雯丽简直一模一样。

我25岁那年,在成都宽巷子的龙堂青旅门前初见她,惊为天人。

那时,她每年有一半的时间在各地背包旅行,另外一半的时间在杭州开马场,骑马,养马,自己驯马,再烈的马到了她手里都乖得跟骡子似的。

我去内蒙古时被马踢过,蛋蛋差点儿碎在锡林郭勒草原上,故而对她肃然起敬,不敢动半分歪脑筋。

日子久了,两人性情相投,扎扎实实做了十年老友。

我一直觉得她蛮神秘,像古龙笔下的女子。

可笑后来混过滇西北,从此,每年有一半的时间在各地背包旅行,另外一半的时间用来开客栈。

她客栈的名字叫“子非鱼”,每个房间一种不同的香氛。我爱桂花,她常年把桂花味的房间留给我住,桂花味道的床单铺得平平整整,桂花味儿的枕巾上印满小鱼儿,床头摆上一只樱木花道的玩具公仔,也是桂花味道的。

她知道我喜欢樱木花道,专门淘宝来的。

可笑人缘极好,她爱听歌,当年丽江没有一家民谣酒吧肯收她的钱,大家都爱她,烟火气日渐浓郁的丽江,她是很多人心里的女神。

彼时我在丽江,晚上开酒吧,白天街头卖唱,日子过得丰盈。

我们一干流浪歌手在街头卖唱时,可笑妹妹常来帮忙卖碟。我们自己卖碟的套路一般是:您好,这是我们的原创民谣,欢迎听一下。

她不按套路出牌,兰花指拈起一张碟片,另外一根兰花指虚虚地往街心一点,她笑着说:过来一下好吗?

她笑得太温暖,被点中的路人傻呵呵地踱过来。

她把碟片轻轻塞到人家手中,压低声音悄悄地说:……我跟你讲哦,这些音乐很好听哦。

然后就卖出去了!

就卖出去了!

她不去售楼真可惜。

我知道世无完人,但相识近十年,我从未听到关于可笑的半句负面风评,反倒是许多江湖救急的故事被众人口口相传。她娟秀女子一枚,却远比许多大老爷们儿讲义气得多。

可笑是个好姑娘,货真价实的暖宝宝。

具体故事不多讲了,三万字也写不完。好人有好报,可笑妹妹后来嫁得很好,老公叫“法师”,胸大肌比臀大肌还要发达,听说是N多人心中的男神。

二人在杭州西湖边开了一家庭院客栈,叫“懒墅”,每年花一半的时间打理客栈,另外一半的时间手牵着手去旅行。

可笑当年的婚礼仪式办在阳朔,她只发了80张请柬,全国各地却飞来二百多个老友。男男女女一堆人在司仪的指挥下,齐心合力把她老公扔进了游泳池,他刚爬上来,又把他举起来丢进去。

水花溅得有八尺高,大家咬着后槽牙笑个不停。法师在水里一起一浮,白衬衫贴在身上两点全漏,他捂着胸口也满面笑容。

他指着可笑喊:我的!

然后仰天大笑。

那是场完美的婚礼。

婚礼时我担任的司仪。

月月是大御姐范儿,风味独特,像只嘎嘣脆的大苹果。可笑是女神软妹子,清香宜人,像个粉嫩粉嫩的大桃子。

每个女人都是一种水果,富含的维生素各不相同,大鸭梨、小白杏、车厘子、红毛丹、西瓜、葡萄干……

还有椰子。

你见过椰子没?

圆圆的一个,高高地挂在树上,壳硬得可以砸死人。

你去啃它的外皮,苦死你涩死你,牙给你硌掉。

别来硬的,想办法抠开一个小口子往里看——水波荡漾,淡牛乳一样的内心。吸管插进去,嘬吧,吧唧着嘴嘬。

不是很甜,却有一种奇妙的回甘,可以咂嘴细品,也可以咕嘟咕嘟地大口吞咽。一点儿都不腻。

椰子还有一个神奇之处,它可以扑通一声掉进海中,随风逐浪上千公里,若遇见一个可心的小岛,就停下来靠岸,落地生根。

铺垫了这么多,终于轮到椰子姑娘登场了。

(二)

椰子姑娘的原产地不是海南,是川南,她的家乡最出名的特产有三样:恐龙、井盐、郭敬明。

她是典型的蜀地美女,白齿红唇、大眼生生,走起路来风风火火,齐肩发甩来甩去,高跟鞋咯噔咯噔响成一串儿……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模样。

确实不好惹。

月月一般习惯喊我:大冰冰儿。京腔京韵,亲昵又中听。

可笑一般喊我:大——冰——童鞋。吴侬软语,温温柔柔的,蛮受用。

我最头痛椰子姑娘喊我,她一张嘴我就想给她缝起来,她直截了当地喊:大B!他们自贡人说话从来不卷舌头,听起来像骂人。

B什么B, B你妹啊!

后面那个ing呢?

好烦啊,我不搭腔,给她看白眼球,她自己完全不觉得自己的“川普”有问题,很奇怪地看着我,然后接着喊大B。

有一回,她喊了四声,我没搭理她。她烦了,搓着手走到我面前,一手扶正我肩膀,一手捏了个拳头,一个直拳捣在我肋骨下面。

……

后来她怎么喊我,我都应声。

椰子姑娘不是个女流氓,她那个时候已是业界知名的广告人,在电影植入广告方面颇有建树,电影《非诚勿扰》什么的都是她在做植入广告的策划执行。

执行力强的人往往是工作狂,我路过深圳时,曾去她的公司玩过一天,深深被震撼了。这哪儿是个女人啊,分明是个战地火线指挥官,排兵布阵,雷厉风行,挥斥方遒间杀气毕现。

将强强一帮,整间办公室里没有人在走路,所有人都是抱着文件小跑着的,电话铃声此起彼伏,打印机嗡嗡直响,一屋子肾上腺素的味道。

中午她只有半小时的工作餐时间,她嗒嗒嗒地踩着高跟鞋,领着我抢电梯,进了茶餐厅只点牛肉面。我蛮委屈,我说:我要吃葱油鳜鱼,我要吃铁板牛肉!她说:不行,太慢,还是面条比较快。

我说:我是客人好不好,你就给客人吃碗面条啊。

她立马扭头喊服务生:给这个先生的面上加个蛋。

我说:我、不、吃!

她瞅我一眼,搓搓手,然后一手扶正我肩膀,一手捏了个拳头。

我说:……哎呀,牛肉面是吧?牛肉面可好吃了!其实我很喜欢吃牛肉面的呢……

电话铃声丁零零地响起来,她压低声音接电话:喂……好,冇得问题,我15分钟后赶到噻。

我心里一哆嗦,问:还吃吗?

她捧起腮帮子,冲我堆出满脸的笑,一扭头,麻利地弹了个响指:服务员,面条打包带走。

15分钟后,椰子姑娘坐在深圳华侨城的露天咖啡座上和客户开起了会。

我坐在隔壁的桌上吃我的牛肉面。

好尴尬,旁边都是喝茶喝咖啡的,就我一个人在吸溜吸溜地吃面条。

走得太匆忙,我的面上没有蛋。

椰子姑娘这样的职场女汉子,北上广每栋写字楼里都能找到雷同的模板,都市米贵,居之不易,体面的生存是场持久战,职场女人先是进化成男人,接着是铁人,然后是超人。

成千上万的女超人把工作当成最重要的轴心,一年到头围绕着这个轴心公转。不论是衣食住行、饮食男女……都或多或少地要兼顾这一轴心,轴心比天大,工作最重要,社交不过是工作的预热准备、售后服务或附属品,生活不过是工作的卫星。

椰子姑娘也是个女超人,但她这只超人好像和其他超人不太一样。

那天中午的牛肉面吃得我好委屈,但毕竟客随主便,她工作那么忙,不能给人家添乱,于是我忍,并且做好了心理准备晚饭再吃一次牛肉面,加蛋就行。

结果晚饭没有牛肉面。

快六点的时候,办公室里依旧是热火朝天。我歪在沙发上打瞌睡,椰子姑娘坐在旁边的工位里和人开碰头会,貌似在处理一个蛮棘手的执行方案,一堆人眉头紧锁,头冒青烟。

完了完了,我心说这是要加班加点的节奏啊,猴年马月才能吃上晚饭啊,看来是个未知数了。

我很懂事地爬起来去翻椰子姑娘的办公桌,翻出来一包饼干,又翻出一包饼干,然后很懂事地自己蹲到角落里去默默地啃饼干。

我很为自己的行为感动,做朋友就应该这样,要多换位思考,不能给人添乱。话说这饼干怎么这么好吃……

正啃着呢,一双高跟鞋忽然停在我眼前,其中一只画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踢到了我膝盖上。

椰子姑娘恶狠狠地把我拎起来:你怎么把我们的拍摄样品给吃了!

奶奶的,我怎么知道我吃的饼干是你们的拍摄样品啊……

委屈死我了,我说我怎么知道你几点下班?我自己垫点儿食儿吃还不行啊!

我一激动,满嘴的饼干渣子飞得有点儿凶。椰子姑娘像黄飞鸿一样跳到左边又跳到右边,各种躲避。她伸出一根手指敲自己的手表,恶狠狠地说:现在是5点59,再过一分钟下班,一分钟你都等不了吗?

她居然不加班?

我坐在车上直纳闷儿,刚刚还看到一堆人焦虑得头冒青烟,现在就放羊了?那没干完的工作怎么办?

椰子姑娘说:你瞎操什么心?我有我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谁说必须加班才能做好工作?

我说:你怎么这么抵触加班哦,怎么一点儿奉献精神都没有?

她一边开车一边反问我:大B,你觉得奉献精神和契约精神哪个更重要?

我说:我说不好,但是我觉得吧,应该一分为二辩证地去看待这个……

她说:你拉倒吧,听我说。

她换了一下挡,车窗外的高楼大厦纷纷倒退,她说:

公司发我薪水,那我就应该对得起这份薪水,这是一种必然的责任。但我在工作时间内履行这份责任就好,没必要搭上我的私人时间,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我觉得最负责任的做法就是,上班认真工作,下班认真生活,二者谁都不要侵占对方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质量。所以,姑娘我不加班。

我深不以为然:椰子姑娘你说得轻巧,但现实世界中,哪个领导乐意有这样的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明显不够热情嘛。

椰子姑娘轻踩油门,她笑着瞥我一眼,说:热情和责任,哪个更持久?靠热情去维持的工作不见得能长久,靠契约精神去履行自己的责任才是王道。

我不服,我也是上了好些年班的人了。在我的经验中,领导都喜欢热爱加班、热爱奉献、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懂得付出、乐意牺牲自我的下属,无一例外。椰子姑娘说:No(不),No, No,此言差矣,聪明的领导喜欢的都是有效率有质量的工作成效,而不是面儿上的努力认真。

她诋毁了全中国成千上万的领导,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我给她鼓了会儿掌。

但我还有个小小的疑问,既然她坚持主张工作时间和私人时间彼此不影响,那干吗中午连一碗面的时间都不给自己留?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椰子姑娘一边开车一边说:没文化真可怕。她问:中午那顿饭叫什么?

我说中午肯定叫中午饭喽,或者叫午餐,英语叫lunch。

她说错!咱们中午那顿饭,英语叫working lunch。

中文叫工、作、餐。

椰子姑娘把车一直开穿了深南大道,我们吃了美味的石斑鱼和烤生蚝,主食是炒河粉。我要求加一个蛋,被拒绝了,据说没有蛋。

我吃撑着了,但作为一个合格的朋友,我没有拒绝几个小时后的消夜。我们喝了潮汕虾粥,吃了皮皮虾和一吨扇贝……没有蛋。

第二天是周末,她一早砸开我酒店的房门,拖我去喝早茶,喂我吃了莲蓉包、叉烧包、马蹄糕、虾饺、菜包、卤凤爪……

午饭吃的是肥牛火锅,下午茶吃的是芝士饼。晚饭时,她开车载我去大鹏古城吃私房菜,一推开门,满桌子足斤足两的客家菜。

我抠着门框不撒手。

我说:椰子姑娘求求你饶了我吧。

我说:给我一碗面再加一个蛋就行了好吗……

椰子姑娘后来和可笑妹妹数落我,说我:吃饭不积极,脑子有问题。

(三)

可笑妹妹和椰子姑娘情比金坚。

有哲人曾说过,一个女人最大的同性对手不是婆婆,而是闺密。

这句话在可笑妹妹和椰子姑娘面前貌似不成立。

很多的闺密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惦记着对方男朋友了,她俩三十岁的时候还手拉着手在街上走,像俩小姑娘一样,一点儿都不怕羞。

大部分的闺密都是从发小、同学、同事中发展而来的,偶尔也有对客户的逆袭,可笑和椰子不属于上述的任何一种。椰子是可笑从大街上捡的,拉萨是个福地,她俩在那里相识。

有个很奇妙的现象,旅行中结识的朋友,往往关系维系得最持久,远长于其他模式的友情。

我和椰子姑娘也相识在多年前的拉萨,当时我是拉萨“浮游吧”的掌柜,她是个自助旅行的过客。

第一面的印象很和谐,她给了我一瓶啤酒和狠狠的一巴掌。

我那时刚刚经历完一场漫长旅途:某天深夜在酒吧唱歌时,唱哭了一个女孩,然后因为一句玩笑,陪着这个女孩一步一步走去珠峰。

出发时,我只背了一只手鼓,那个女孩身上只有一串钥匙、一本护照和一台卡片相机,我俩身上都没什么钱。

路费是边走边挣出来的。

风餐露宿、饥寒交迫,一路卖唱,从拉萨的北京东路浮游吧里走到了喜马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前。

珠峰下来后,女孩和我分别在定日县城,她道了声“再见”,孤身一人去了尼泊尔的方向,我沿着尚未修好的中尼公路一路卖唱回拉萨。

那个女孩不用手机,我没再见过她。

从拉萨出发时,我没关酒吧门,也没来得及和众人打招呼,导致民怨颇深,一回来就被揪斗了。

大家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让我罚站,一边罚站一边坦白从宽。酒吧里那天还有两桌客人,面子丢到家了。

我把过程坦白了一遍后,发现捅了马蜂窝。

一堆人拍着桌子、拍着大腿开始指责我:那姑娘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万一饿死了怎么办?你一路卖唱把人家姑娘带到了珠峰,怎么就没能把人带回来?你怎么就能放心让她独自上路?

我说:唉,没事的没事的,真的没事的。

众人封住我的话头,继续数落我。

我知道大家都是好心,但有些话我实在不愿挑明,还有些话实在懒得说出口……我有点儿烦了。

当时年轻,倔得很,我青着脸不再说话,推门出来,坐在台阶上抽烟。

一根烟没抽完,一支啤酒递到了我面前。

抬头一看……不认识,是个陌生人。

我接过啤酒,问:你谁啊?

陌生人操着一口川普说:兄弟伙,你往旁边坐坐,给我挪点儿地方噻。

陌生人坐下后,先是和我碰了一下杯,然后啪的一巴掌拍在我背上,大声说道:做得好!

我吓了一跳,问:你干吗?

陌生人不接话茬儿,一脸严肃地看着我说:那个女孩子,她不会有事的……因为她已经不想死了。

然后又说:那个女孩子,需要独自去夯实一些东西。

我扭头盯着这陌生人看,好聪明的一双眼睛。

一屋子的人都把这个故事解读成了艳遇,只有这个陌生的客人敏锐地发现了一些东西。

那个女孩和过往的世界切断了一切联系,不用手机,她那夜来到我的酒吧时,身无分文。

随便一首老歌就引得她泪水决堤……

她心中一定郁积了莫大的悲伤,很多的征兆指向同一个答案:那天晚上她已然打算放弃自己。

她心里应该全湿透了,只剩最后一丁点儿火苗。

她泪眼婆娑地开着玩笑,守着最后那一丁点儿火苗无力地反抗着自己,她站在悬崖边对我说:带我出去走走吧,去一个比拉萨再远一点儿的地方。

旁人听来不过一句玩笑,或许是她最后的一根稻草,换作是你,你会拒绝吗?然后是两个陌生人的一段漫长旅途。

漫长的旅途结束时,她站在珠峰大本营的玛尼堆上对我说:你把在拉萨时唱哭我的那首歌再唱一次吧,这次我不会再哭了。

……

是哦,珠峰的那一刻,当她话一出口,我便知道她不想死了。

我参与的不是一次旅行而是一场修行,女主角最终重新找回了内心强大的力量,自己拯救了自己。

在这个故事中,我不过是个配角,戏份既已杀青,又何必狗尾续貂?

接下来的故事,她不需要旁人的陪伴了,单身上路就好,就像这个陌生人说的那样:这个不用手机的女孩需要独自去夯实一些东西。

世界太大,难得遇到几个懂你的人,当浮一大白。

我坐在酒吧台阶上和那个陌生人喝掉了整一箱的拉萨啤酒,然后做了九年的朋友。

那个陌生人叫椰子姑娘。

八年后,我动笔把《不用手机的女孩》的故事记录下来,放在书稿中。我原原本本地描述了分别的过程,并援引了椰子姑娘当年说过的话:……那个女孩子,需要独自去夯实一些东西。

我把初稿发给椰子姑娘看,她是那篇文章的第一个读者。

出人意料的是,她在回复我的邮件中帮我删改了故事的结尾,去掉了我和不用手机的女孩最后的分别,以及她曾说过的那句话。

我不解,电她。

彼时,椰子姑娘坐在地球另一端的清晨里反问我:大B,你三十几了?

我说:33岁啊。

椰子姑娘说:如果今天的你重回当年,你依旧会选择分别吗?还是会选择继续陪着那个姑娘走下去?

我说:这个故事和爱情无关……

椰子姑娘说:不用解释给我听,去解释给自己听吧。

我说:我擦,当年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她说:当年的我和当年的你,都远比今天年轻。

我说:闭嘴,杀死你。

我挂断电话,忆起珠峰脚下的岔路口,不用手机的女孩站在我面前,微笑着对我说:……就在这里分开吧。

我说:哦,那拜拜喽。

我独自走啊走啊走,面前一条尘土飞扬的路。

没有回头,没有走出百米后的转身相望,没有背景音乐蒙太奇长镜头。

没人告诉过我,很多人一辈子只能遇见一次,擦肩而过就是杳然一生。

2013年秋天,书稿面市,椰子姑娘删掉的结尾我没再加回去。

《不用手机的女孩》的故事,止于珠峰上的那一刻。

我说: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第一个抱着手鼓在这唱歌的流浪歌手,也不确定咱们算不算第一对一路卖唱来珠峰的神奇组合,我甚至不确定在这个高高的玛尼堆上应该献给你一首什么样的歌。

她说:你给我唱《流浪歌手的情人》吧,哎呀好开心呀,好难为情啊,赶紧唱吧赶紧唱吧……

她不是这样说的。

她站在猎猎风马旗下,微笑着对我说:再给我唱一次《冬季怎么过》吧。她孩子一样背着手,对我说:这次我不会再哭了。

……

你一直到现在都还不用手机吗?

我一直不知晓你的真实姓名。

中尼公路早就修好了,听说现在拉萨到珠峰只需要一天。这条路我后来不止一次地坐车经过,每过一个垭口,都迎风抛洒一把龙达……想起与你的同行,总觉得如同一场大梦。

我背着的那只手鼓早就已经丢了。

八年了,那个头花你现在还留着吗?

你知道的哦,我不爱你,真的咱俩真谈不上爱,连喜欢也算不上吧。

我想,你我之间的关系比陌生人多一点儿,比好朋友少一点儿,比擦肩而过复杂点儿,比萍水相逢简单点儿……

一种历久弥新的暧昧而已。

像秋天里两片落下的树叶,

在空中交错片刻,

然后一片落入水中随波逐流,一片飘在风里浪荡天涯。

我再没遇见过你这样的女孩儿。

我把新书邮寄了一本给椰子姑娘,在扉页上签了名,并很矫情地赠言:得之坦然,失之淡然,顺其自然,与大椰子同学共勉。

她把我的书翻到《不用手机的女孩》那一篇,拍照发了朋友圈,就一句话:八年前的故事,今天画上句号了。

好吧,椰子,我的故事画上句号了,你的故事呢?

(四)

椰子姑娘有一段13年的漂流故事,这个故事至今尚未画上句号。

1997年香港回归,1998年椰子姑娘背井离乡漂到深圳,她从事销售,一干就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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