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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在监狱认识市里的黑道大哥

作者:浪翻云 当前章节:14959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12:30

我想我已经还了

茶馆的那一幕再也不能叫做斗殴,而是虐打。受伤的流子坐在一旁,没有受伤的流子则围成了一堆。

在他们的中间,躺着一条狗。

那条狗就是我。

我虽然出生在乡下小镇,但是比较爱干净。如果说平日的我整整洁洁的,还算是个看得过去的人的话,那么这一刻已经不是了,我变成了一条狗。一条浑身都是血污、泥迹,邋遢不堪地蜷缩成一团瘫在地上的,又臭又丑的野狗。

我的脑袋又热又凉,热的是刚流出的新血,凉的是早就流出,已经和头发浸染纠结成一团,如同杂草般凝固的旧血。我将依旧滚烫的左脸侧放在地面,那样会让我感到一丝的凉爽。

我尽量将腰部拱起,双腿与右手紧紧缩在胸前,左手肿得像一只沾了血的馒头,微微抖动不停。

衣袖被刀划开,扯裂的毛料纤维杂乱纷繁。脚上一只鞋子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被揉成一团的裤管下露出了半截小腿,一条狰狞的血口赫然在上面,如同嘲弄着世间的笑颜。

大冷天,闯波儿已是满头大汗,我看着他同样有几分狼狈的模样,说:“有狠,打死老子唦。”

闯波儿的脸瞬间变得煞白,他拿起了身旁的一只长条凳对着我锤了下来。

很疼,但又好像不是那么疼,甚至我还能看着他,看他仿佛在舂米一般挥舞着凳子在我的身上一通乱打。

事情到了这一步,胜负已定。我已经还了夏冬对我的情,但是这还绝对不足以让我了结那一夜弃友不顾、落荒而逃的不义。这个茶馆里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我该做的事情也还没有做完。

看样子闯波儿是真打累了,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停了下来。我在地上扭曲着,辗转着,想要找到一个最好、最舒适的姿势来缓解一下身上的疼。

隐隐约约间,我听到门外先是传来了一阵不约而同的高声欢呼,然后就是人群叽叽喳喳、争先恐后的说话声,其间还夹杂着几句短促有力、中气十足的呵斥。再之后,门帘被突然打开,随着一股刺骨寒风涌进,几个或穿便衣或着军绿色警服的警察就出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闯波儿身边的小弟赶紧抱住了还在埋头苦干、一门心思打人的他,大家一起站得端正笔直,如同受阅部队,场面立刻平静了下来。

“闯波儿,又是你啊,搞些什么?是不是想到山上去过年?”一个威严的声音,带着居高临下的姿态,用一种调侃的口吻响了起来。

“呵呵,马所长。这真的不关我的事,是这个小麻皮要杀人啊!我是见义勇为,外头那些伯伯嗲嗲都看到了。我在这里听戏呢,他拿着刀进来就砍人。不信,你可以问他们。”闯波儿嬉皮笑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非常轻松地回答道。

“呵呵,杀人?别个不杀,就杀你?老实点!喂,那个伢儿,你还站不站得起来?站得起就快点,等一会儿你们全部一路跟我走。”马所长说完这句话,带着手下向场子中间走了过来,步伐不快不慢、轻松惬意。只不过,这种惬意并没有保持多长的时间,当迈出了大约六步之后,马所长良好的心情就将会因为一件事情的发生而完全消失。

在看到警察进来的那刻,我就开始尝试着慢慢从地上爬起,始终被半边身体压在地面的右手,还是不自然地弯曲着,我只能用两条伤腿与肿得发亮的左手支撑爬起的动作。这使得我想要完全站起来更为艰难。

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好不容易撑起一半身体,脚下一滑或是手臂一软,我又倒了下去;再撑起,再倒下……

但纵然如此艰难,自始至终,我非常不自然的右手却始终紧紧放在胸前。

终于,在警察问我是否能够站起,周围众人都将目光瞟向我的那一刻,我摇摇摆摆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人们的目光从我满是血污、伤痕的身体一扫而过时,每个人都在惊讶,为什么我还能站起。

“那好,你站得起来是吧?那你和他们几个都跟着我一起走一趟。”马所长说话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看向了他。

我知道机会来了。我用尽最后的力量站直了身体,站得笔直如松,不动似钟,就站在了闯波儿身后。

四五米之外,对着我们走过来的马所长胸有成竹,如同一个巡视自己领土,俯瞰着自己臣民的帝王。他的脸上始终都是那副威严不可侵犯,仿佛每个人都欠了他的钱般高高在上的表情。

“马所长,确实没得什么大事,是这个小麻皮过来惹事。你也忙,深更半夜了还没休息,没得必要还跟你一起到……”随着闯波儿的说话声,他的后脑在我眼前轻微摆动。就在尺许之外,他旁边的几个小弟看了我一眼之后,也纷纷用卑微而诚恳的眼神望向了对面的马所长。

盯着闯波儿后脑上的那一片青丝,我伸出已经肿胀发亮的左手,抓住了咫尺之外的它们。因为太过用力,我看到自己乌黑的手背上居然显出了一层青白。

用力一扳,手上传来快要不可忍受的痛楚,同时闯波儿的脑袋已经被我扳得向后弯,靠在了我的胸前。没有了他脑袋阻挡的第一个瞬间,我清晰地看到了马所长的面孔已经完全扭曲。他几乎不自觉地停住了脚步,嘴巴蓦地张开,额头青筋凸显,直盯盯地望着我,圆睁的双眼中透出一种浓烈到无法掩饰的惊讶与恐慌。

这一刻,我的第一个意识居然是觉得这个人终于扔掉了那张虚伪做作的面具,这个人终于还算是一个有着正常七情六欲的人。

所以,我对他笑了一下。

周围的小弟已经警觉,左手上也传来了闯波儿头部想要扭过去的力道。但是一切已经晚了,我始终蜷缩的右手已经伸出,臂弯死死地夹住了闯波儿的脖子。闯波儿往上仰望的目光中是一种绝望的惊慌。而我的右手掌,已经放在了他的喉咙之上。猛地发力,我感到紧握在手中的瓷片突然一软,陷在了某种物体之中。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无数东西劈头盖脸地打在我的身上,一股巨大的电流从腰间传遍全身,在无法控制的剧烈痉挛中,我瘫向了地面。

人群的狂呼渐渐远离,警察手上嗤嗤作响的电棍也消失不见。在我眼前,只有电棍前端那一点金芒,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竟化成了一朵绚丽烟花……

我知道,我已经还清了所有,也失去了一切。

打河马的海燕

20分钟前,当闯波儿手上的青花白瓷壶拍碎在我的面门。所有人都看到我被打得血如泉涌,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还手之力。只是,他们太大意了,茶壶可以将我拍倒,却不能将我完全拍晕。

在倒地的那一刻,我刚好趴在了散落一地的茶壶碎片当中,有一块细长的碎片就静静躺在我的手边。没有任何人发现,我捡起了它。

当然,最初的时间里,我并没有想过究竟要用它来做什么。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很清楚再做什么的机会近乎于零。可我顺从着本能的意识,捡起了它,一如之前简单机械却又义无反顾地爬向那根钎子一般。钎子已经永远都拿不到手,瓷片是最后的稻草。不管如何痛楚,遭受什么重击,我都始终将它握在手里,埋在胸前,苦苦地等待着时机,直到马所长出现。

闯波儿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没有死。

我的运气也好,我也被警察及时送到了医院,也没有死。

不过,我们都坐了牢。

一个子女离婚之后,父母都会羞愧到不敢出门,几欲自绝于天下的年代;一个裸体出现在大街上还叫做耍流氓或者神经病,而不是行为艺术的年代;一个仁义已失,廉耻尚存的年代,我坐了牢,这对于我的家庭,以及我本人一生的改变与冲击,可想而知。那天的事情太大,知情人又太多,不可能不在这个小镇上迅速传开。所以,从第二天开始,九镇方圆所有的流子们都听到了那个伴随我至今的名字——义色。

这件事情过去没多久,九镇又发生了一件不为大众所知,却值得一说的事情。

我们这边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是出了名的盛产土匪的大本营,凶名赫赫,举国皆知,历朝历代,从未平定。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派拿着钢枪大炮的正规军来剿匪,才算平息了一方祸事。

当年有句流传在民间的谚语叫做:“天见陈平,日月不明;地见陈平,寸草不生;水见陈平,混浊不清;人见陈平,九死一生。”

陈平就是新中国成立前,方圆几百公里范围内土匪当中的一位绝对大哥。由于我们这边盛产竹子,所以这位“阎王”曾经发明过一种酷刑:用前端削薄的竹筒框住人的眼窝,然后用力一拍,眼珠就会顺着竹筒滚落下来,名为“猴摘桃”。

一个参与了茶馆打斗的陈姓年轻人,平时就喜欢在人前吹嘘与我火并当晚自己是多么勇猛,又下了如何的重手。

就在我入狱之后两个多月的某天深夜,他嫖娼、喝酒之后,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用这种来自土匪的,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九镇的手法挖掉了一只眼睛。

手法干净利落,迄今为谜。

这件事发生后不久,狱中的我却因为一件偶然的事认识了一个人,一个在我接下来的人生当中至关重要的人。因为,就是这个人的出现,才正式为我掀开了那个风起云涌,陪伴我半生,给了我一切,也拿走我所有的江湖。

我被关押在我们县第一看守所,由于它盖在一座名为十里山的山腰,所以也叫做十里山看守所。想写我们这个地区的江湖,十里山这三个字就不能不提。因为它实在是太过于重要,重要到如果你在我们本地方圆几百里范围的江湖上混,却不知道十里山,那就如同“五四”时期的大学生不晓得《新青年》一样丢人。

这个地方走出了太多的大哥,也流出了太多的传奇,而下面要说的这件事,应该可以说是在无数传奇中能够排得上号的一个。故事发生在我已经在号子里蹲了两个多月的某一天。

夏冬出院了,出院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十里山看望我。同时前来的还有我未曾想到的一个人——唐五。

“杰伢儿,过得还好吧,哈哈,比外头还长胖些哒啊。”唐五亲热的招呼声传入了我的耳中,这让我所有的注意力都从夏冬的身上转移了过去。

因为,这不合常理。

唐五向来都是一个待人接物非常客气得体的人,我们认识也有很长时间了。在夏冬出事那晚,他还很有义气地帮了忙。但是,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是真正的朋友,至少绝对不是那种可以让他专程过来看望我的朋友,我和他之间唯一的纽带是他的弟弟一林。而且,在人与人之间,总会有一些言语无法说明的微妙感觉。凭着这种感觉,从唐五和蔼客气的笑容里,我还看出了某些与平日不同的味道。所以,在惊讶之余,心中不免起了一丝疑惑。

我加快步伐走了过去:“五哥,你怎么也来了?这么远,还麻烦你专门跑这一趟,坐坐坐。”

我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搭在了夏冬的肩上。

“义哥。”夏冬哽咽着唤了我一声。我扭过头看向他,这才发觉他的眼中竟然隐隐泛着一层水汽。百感交集之下,鼻子猛然一酸,我赶紧低头,坐了下去。

“哎呀,冬伢儿,哭什么?小杰不是过得蛮好啊,没得什么大事。来来来,都坐,坐着聊,小杰,本来呢,我早就想要过来看看你,前段时间实在是不得闲。一直到昨天晚上,夏冬到我屋里去找一林,听他说想要来看看你,我这才抽个时间和他一起来看看。呵呵,莫怪老哥不懂礼数啊。在里头,没有吃什么苦唦?”唐五的话还是那样滴水不漏,但是里面透出的亲热让我在颇有些受宠若惊之余,也心生了几分疑惑。

“没有,五哥,搭帮你。吃得好,歇得好,比在外头都还舒服些,呵呵。”

接下来的时间中,我们三个人都在不咸不淡地聊着,亲密而自然。最初的疑惑也在这样的气氛下,变得越来越淡。我甚至都开始在心底责怪自己的多疑。

直到访客时间快结束前几分钟,唐五突然给我说起了闯波儿手下被挖了眼睛的事情,说话的时候,他面带笑容,语气平和,可是我却始终觉得他看着我的眼神非常专注,好像想要在我的脸上找出什么东西。最后他说:“义杰,这件事,你真的一点都不透彻?”

“五哥,我怎么可能晓得,我都进来这么久了。”

唐五没有回答,嘴角一弯,露出一抹微笑,双眼中光芒闪烁。他拍了拍我的肩,拉开凳子,站起身来,说:“那要得,小杰,你这个伢儿有出息,老哥喜欢你。你在里面好好照顾自己,莫想多了。早点出去,今后有什么事,就给老哥说一声,你和一林关系这么好,就和我的亲弟弟一样,千万莫见外,晓不晓得?”

所有的疑虑在这番话中涣然冰释。

走之前,唐五给了我三条万宝路的烟。

在当时,中华、玉溪这样的高档香烟还没有在市面上广泛流通,普通老百姓抽的都是一两元的君健、芙蓉、洞庭,而唐五出手就是极为少见的万宝路,一送就是几条,相当之慷慨。

不过,比起这几条烟,更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夏冬的礼物。他慢慢吞吞地拿出了几个系得整整齐齐的塑料袋,对我说:“义哥,我本来也想买烟,五哥又买了。我也实在是没得多余的钱买这个烟,我个人帮你搞了些干辣椒炒肉末,你在里头吃不好。这个可以放很久,不易坏掉,你平时就用来下饭,莫嫌弃。等你抽完哒,我下回过来再帮你买烟。”

夏冬说这话的时候,一直都在讪讪地微笑着,有些愧疚,也有些难为情。接烟的时候,我感谢了唐五,但是把塑料袋拿在手中的那刻,我却没有说话。我只想告诉夏冬我心里的感动,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说,因为阵阵发酸的鼻子已经让我再也说不出来。

在聊天的过程中,我曾不经意地看到,离我们两米开外的另一张桌子上还坐了两个人。我还和其中一个穿着囚服,脸型瘦削,显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深沉老练的年轻人有过几次简短的眼神接触。

当时的我,不可能会想到这种极为寻常的冷漠而生疏的对视背后居然会隐藏着那样深层的故事。我更加没有料到,十几分钟之后,这个人就会与我相识。

相识的原因,就是那三条烟和几袋菜。

当时在接待室的并不是只有我们一桌,因为十里山看守所的会客时间基本都是固定统一的。当时注意到我们的也并不是只有上文那位瘦削的年轻人,还有另外一个人。

因为舅舅的关系,我被安排到了一个人员成分相对简单、气氛相对和谐的牢房。虽然平时出来劳作,也难免被其他牢房的老油子敲诈过几次烟和钱,但是作为一个新丁来说,我几乎没有受过什么苦,也没有被人欺负。不过,日子长了,听得多了,我也晓得牢里混得好的是哪些人,必须要晓得,不可能不晓得。

其中一个人叫做罗勇,是当时九镇所属那个县的头号大哥,而罗勇手下有一个叫做河马的哥们。

这哥们为什么叫河马?因为他有着河马的体型,极为肥胖,更重要的是他像河马一样只有一个爱好。

吃!

注意到我的就是这个人。

接待时间一到,唐五、夏冬告辞,下午的劳动也马上要开始了。出了接待室,我就随着其他几个同样从接待室出来的狱友一起回监,准备把东西放好了之后,开始工作。

胳膊下夹着烟,手里拎着菜,我心里满是幸福,和狱友一边走一边聊,突然听到身后不远处传来一声大喊:“喂,前头的,高个子的,走慢一点。”

我回头望去,看到一个大胖子,他手上也拿着几条烟,摇摇摆摆地朝我走了过来,下巴抬得很高,远远地看着我说:“朋友,烟不错啊。”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麻烦来了,看了看胖子手上的烟——君健,心里大概也就明白了怎么回事,有些紧张地抬起头看着来人。

“你晓不晓得我是哪个?”胖子如同一座肉山一般站在了我的跟前。我不免有些紧张、害怕,轻轻点了点头。显然,胖子看出了我的畏惧,嘴巴一张,得意地笑了下,突然又高吼了一声:“老子是哪个?”

“河马。”

“妈的,河马是你喊的?”

“河马哥。”

胖子又一次笑了起来,一根肥硕的手指伸在我的眼前,指着我手里的烟说:“晓得就好,我们换!”

我是有些害怕,但是害怕不代表我喜欢被人欺负。双手把烟往后一收,我刚准备拒绝,旁边一位同房间四十多岁的牢友却伸出手死死扯住了我的衣服。

“怎么的?你不舒服啊?换!”胖子的声音又提高了一些,将手里的塑料袋递到了我的眼前。

看着面前摇摆不已的塑料袋,我心底的怒火开始爬升,一动不动地与河马对视,同时却也感到身旁牢友扯住我的力道越发大了起来。

“姚义杰,你换唦,换唦。不就是几条破烟吗?给河马哥一个面子,呵呵。”牢友赔着笑脸,半个身子挡在我们中间,边说话边伸出手用力扳走了我胳膊下的三条万宝路,递到河马面前。

我默默地看着眼前一切。我知道狱友是个好人,他为我好。

看着河马得意万分的讨厌笑容,强忍着所有的愤怒与羞耻,我伸出手,抓向了河马手中的君健。

我没有抓到。在手指马上接触到君健烟的那一瞬间,河马却将原本放在我们之间准备调换的塑料袋猛地收了回去。他摊开手掌,待那位牢友将万宝路送到掌心之后,再一把撸住,放入了塑料袋里面,说:“没得换的了,给脸不要脸,老子今天看你这个鸟样不舒服。”

一股火热从我肚脐眼下方猛地涌起,传遍全身,我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就懵了。我很想打他。可是,理智告诉我不要惹,惹不起。我一转身,扭头就走,一只手却从后面飞快探过来,抓住了我的肩膀:“塑料袋子里头是菜吧,也给我!”

我以一种非常慢的速度转过头来看着河马,尽最大的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轻柔地说:“河马哥,烟你拿走算哒,交个朋友。”

“现在告饶啊?迟哒!老子说,你把菜给我!”

“河马哥,这个菜给不得。”

“最后一句,拿来!”

“我不给呢?”

听到我变得无比强硬的回答之后,河马脸色大变,将手里塑料袋往地上狠狠一摔,伸出手就掐住了我的咽喉。几乎同一时间,牢友飞快地冲了上来,拦腰抱住了我瘦弱的身躯,再次硬生生地挤到了我和河马之间:“河马哥,河马哥,这个麻皮伢儿不懂事,年纪小得很,才来的。你莫理他,给我个面子,给我个面子。姚义杰,把菜给河马哥,听到没有?你这个伢儿,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啊?给他啊。一个菜,你没有吃过啊?不值得啊。姚义杰,听话。老刘,你接下姚义杰的菜。”

旁边另一位牢友将手伸了过来,扯住了我手上的袋子,不停地向我使着眼色。我死死抓住袋子的手终于开始松动,牢友一把抢过,递向了河马。

“小杂种!”河马低骂一声,抵在我脖子上的手掌被我用力往前一推之后,这才离开了我的喉咙。

你知道,愤怒到极致的感觉是什么样吗?就是你的脑海会变成一片空白,你已经忘掉了包括让你发怒的原因在内的一切事情,仅仅只是不断地默默念着:搞死他,老子要搞死他。

当时的我,只需要最后一点火星就可以完全焚烧起来。牢友善意而坚决的劝阻让我想要赶在焚烧之前离去,一句与众不同,带有浓重九镇所属市区特有口音的说话声却从近在咫尺的地方传了过来:“要是我,我就不得给。”

我回过头,发现所有人都已经循声看了过去,就在河马旁边一两米的地方站着一个高高大大、脸型瘦削的年轻人,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

河马又怒又恼,一张大脸猛然充血,如同深红的猪肝。他两步走到那人面前:“你个市里来的狗杂种,你是不是想死在这里?”

那人淡淡地看了河马一眼,没有丝毫惧怕,就那么自顾自地把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那种目光不惊不忙,淡然自如中好像还带着一种讽刺。在这样的注视之下,我突然之间就感到自己矮了下去,一股强烈的羞耻感涌了上来。这种感觉让我发狂,我知道,我被点燃了。

没有丝毫犹豫,我一把推开挡在身前的狱友,猛地跳起,抬腿就对着河马宽大的后背踢了过去:“河马,狗杂种!老子捅你的娘!”

当腿踢在河马背上的一刹那,我的余光看见光影一动,那个原本安静地站在原地,一直都没有动作的年轻人,也高高跳起,挥起拳头向着河马的面门狠狠砸了下去……

人们蜂拥而至,我与那个年轻人一起被人们死死拖开。躺在地上,已经被打得满脸是血迹、灰尘的河马状若疯狗,大叫大喊:“狗杂种,你叫什么?你有种就告诉我,老子要弄死你!”

年轻人对我一笑,从两个押着他的警察中间回过头,还是那副深沉平静的表情。他说出了两个字:海燕!那一刻,我清楚地发现,河马满是横肉的脸上突然就变成了一片雪白。

安优的影响力

那一天完全改变了我在狱中的时光,也让我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大哥。对于我来说,那一次的入狱是一次苦难,却也是一种涅槃重生般的改变。

很快,日子过去,我出狱了。

我有一个结交广泛的好舅舅,还有一个能出得起点钱的好家庭,而且与我发生冲突的又是一个早就恶名昭彰的大流子。所以,我真正坐牢的时间并不太长。

被砍的闯波儿判了两年半,刑期服满;砍人的我却只判了一年零六个月。在号子里待了七个多月之后,我就获得了保外就医的机会,重获自由。

回到亲人身边,心中的惭愧、羞耻让我度过了一段平静日子,一切都好像回到了往日。只是,在那个年代,一个年轻人拿刀杀过人、坐过牢,还剃着个走到哪里都极为显眼的光头,一切还能回得去吗?

当然不能。意料之中的是我失去了在文化站的工作,意料之外的是没有其他任何单位再愿意收我,就连私营企业也一样。

我知道父母也很伤心、无奈,最后他们终于死心了。他们告诉我,先安心待着,过段时间之后家里出点本钱,做点小生意。

可是然后呢?

然后在九镇周边某个乡村找位家境贫寒,一心想要嫁到九镇来吃国家粮、走水泥路,相貌中下却也能生能养,不嫌弃劳改犯的姑娘。和姑娘守着自己的小摊小店,生个孩子,逢年过节提点礼物,带上妻儿,踏着泥泞小道去乡下给岳父岳母拜节,与那些脸上带着卑微、淳朴、奉承笑意的乡下亲戚们喝几杯。醉意茫然的时候,我会想到什么?是与王丽在小旅社的那一晚,还是砍在自己或对手身上的刀,或者是那些虽然疯狂却也酣畅的岁月?

监狱的生活已经彻底改变了我。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少年,现在的我想得更加长远、更加复杂。对于这种可以预见的未来,我绝不甘心却又无路可寻。我只能迷茫而痛苦地过着,日复一日地感受着生活与现实压在我心头上的无奈,我越来越不想和人交谈,越来越觉得压抑、无助。

很快,苦闷至极的我就再次与何勇、鸭子、夏冬、北条等人混在了一起。终于,两件突发事情的降临,让我彻底地开始了打流生涯。

与夏冬最好的人是北条,在我们相互还不认识的时候,他就已经和夏冬一起穿着开裆裤玩泥巴了。凭良心说,北条是个老实人。

只是,老实人往往一根筋。在政府门前那一夜,我抛下夏冬,独自逃跑之后,他就已经对我有了意见。他没有明确说过,但是我不蠢,彼此对话,我能感觉得出来。

我坐牢出来了,他对我的态度好了一些,却也难免有些隔阂,相处时,没有了往昔那种亲密无间的随意。如果说,我还是以前的我,这些当然就没有关系。只可惜,那时的我已经不是入狱前的那个姚义杰了。砍闯波儿之事,除了给我带来牢狱之灾外,还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了另外一个抹不去的痕迹。

名气!

几乎是一夜之间,我突然发觉,每当我走在街上、站在道旁,总会有些认识或不认识的小流子、老大哥们故作熟悉地走上前来,或恭敬或亲热地向我打招呼、敬香烟。

而就在半年之前,这些人可能看都不会看我一眼。这种感觉当然很爽,我也确实很享受。可是,凭良心说,最初我并没有为此而想得太多,想得太多的是另外两个人——夏冬、皮铁明。

一直以来,皮铁明是所有人当中和我最为亲密的一个。显然,他为我现在的“江湖地位”很是自豪,人前人后,经常听到他兴高采烈地吹嘘我的事迹。而夏冬,始终认为我砍闯波儿就是为了替他报仇,自此之后,对我也是言听计从、死心塌地。

时间长了,我也就开始习惯了这样的状态,我越来越习惯于按照自己的喜好行事。我不再刻意地去讨好北条,不再去想着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

人是群居动物,都需要稳定的社会关系,以及这种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安全感。在夏冬明确地向我示好之后,北条当然会感到孤独。所以,他投向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在当时我们兄弟圈子里面,唯一可以与我平起平坐的人。

何勇。

而鸭子呢?他完全没有插手到这样暗流涌动的复杂关系里面,甚至他可能和皮铁明一样,根本就没有感受到这样的微妙的变化。但是,他和何勇在一起的时间最多,他们也是最早一起出来打流的同门兄弟。所以,他也如同皮铁明选择了我一样,跟随着习惯成自然的天性,站在了何勇的身边。

于是,问题就来了。

只要我们兄弟在一起,我就能明显感到两个阵营之间的分歧,有些时候,为了在哪里吃饭、喝酒这样的小事都会出现争执。更为奇妙的是,每次的争执,无论是谁挑起的事端,最后都会发展成我与何勇之间的直接对话。

何勇是一个聪明人,但他不是一个敏感的人,敏感的是我。

我发现了这个现象,可我不喜欢这样。我更喜欢的是,那些给我敬烟的人们脸上那种卑微客气的笑颜。

我需要改变。可是,我绝对改变不了何勇的刚烈,也改变不了鸭子的随性自然,唯一可以改变的,只有北条对我的成见。

当然,这很困难,但是没关系,监狱难吃的饭菜锻炼了我的牙口,我越来越喜欢啃硬骨头。没过多久,啃骨头的机会终于来临。

80年代初,我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九镇的大哥并不是现在这些人,九镇也并不像现在这样群雄并起、势力交错。

当时的九镇只有一个大哥,他的名字叫做安优。

1983年,全中国展开了一次至今为止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手段最严厉的严打行动,在这次严打中,安优被捕。在九镇高中广场上万人公审大会之后,他被执行枪决。安优死了,但是他的影响并没有消退,他的传奇在另外两个人的身上得以延续下来。

一个是跟随在他身后的小兄弟,外号叫做悟空。抓安优的时候,悟空身上还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所以他躲了过去。十年过去,悟空已经成了九镇最为牛逼的大哥之一。另一个是他的邻居,也是被他视为亲弟,几乎是一手照顾长大的人。这个人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大,可是我还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打流。

此人几乎是一个天才般的流子,他学会了安优的一切,却比安优更加阴毒。如果不是因为犯下了九镇三十年以来出现的第一起杀人案而锒铛入狱的话,他应该早就已经成了一方豪雄。

他也有一个外号,黄皮!

我刚坐牢出来的那段时期,黄皮还在监狱里面,而悟空去了广东。我无数次听过他们的名头,那个时候的我并没有想过要去当一个真正的社会大哥。所以,我并不想招惹他们之间的任何一个。

但是,上天却给了我一个渴望已久的机会。

那天,我、何勇、北条三人一起,买了五毛钱的瓜子,坐在九镇新码头的录像厅前边嗑边聊,等着楼上的舞厅七点钟开门营业。

人越来越多,不断可以看见一些痞里痞气、流子模样的年轻人装腔作势地高谈阔论,故意你推我搡往浓妆艳抹的姑娘们身上靠,引起阵阵时高时低、分不清是责怪还是享受的娇呼。

半年多之前,我见到这样的情景,心中还难免有些紧张,但是现在我的感觉却完全不同了,没有丝毫的惧怕与紧张,只有鄙视和不爽,为了这些在我面前轻狂嚣张的表现而不爽。不过,我没有半分表现出来,认识海燕之后,我一直都在刻意地去学习他身上的一样东西——深沉。

买票的时间终于到了,这天是北条请客,他起身走向了售票窗口。

一分钟之后,我和何勇就听到了一阵吼叫、辱骂声。

扭头看去,北条被两个人一左一右围在了售票口前面,其中一人的右手还扯着他胸前的衣服,破口大骂。

我和何勇走了过去。最初几步,何勇走得很急,我也做好了打架的准备,但是随着距离拉近,我发现何勇的步伐好像有些缓慢了下来。

果然,何勇没有动手,他挡在了那两人与北条之间,一反常态,脸上居然还带着几分笑意,对着扯住北条的那位说:“哎。八宝,怎么回事?都是朋友,怎么回事唦?先放手,再说咯,这么多人,不好看。”

那人松了手,可依旧在破口大骂,我渐渐听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北条有个最大的爱好——打台球。前几天,他与此人打台球的时候,输了钱,一直没有还。今天,刚好遇上了,这个人觉得北条都有钱跳舞,还不还钱,是不给面子,所以要教训他。

我颇感奇怪的是,在此人唾沫横飞的辱骂声中,何勇居然始终保持礼貌的笑意,一言不发,安安静静地听着。

“勇鸡巴,你说,换作是你,你怎么搞?小麻皮,老子今天不是看在勇鸡巴的面子上,老子要打死你。还敢黑我的钱,你只怕是吃了几天饱饭,想寻死路走了?”八宝一边说,一边抬起腿又踢向了何勇身后的北条。

北条慌慌张张地躲避,边躲边小声地说:“宝哥,真的是没得钱,我有哒绝对还你,要不要得?”

在说的过程中,北条无意识地看了我一眼,目光躲闪之间,满是羞愧与无助,这让我感到心中有某种东西猛然一动。

最后,在何勇的大力斡旋之下,八宝同意今天先放过北条。临走之前,他居然又不顾何勇的劝阻,想要跑到北条身边,踢他一脚。

我飞快地走了过去,一把拦住了他,说:“朋友,算了唦。你和勇鸡巴都说好了,给个面子唦。”

我看见这个人的脸色骤然间变得鲜红,一双眼睛几乎都快要鼓了出来,像是盯着一个怪物般看着我,张开了嘴。

还没等他说话,何勇将我的手从八宝身上巧妙地扒了下去,死死地抱住了八宝的肩膀:“八宝,算哒。我兄弟刚坐牢出来,还不晓得事。哦,给你介绍下,这个就是砍闯波儿的义色。兄弟,这个是八宝,是黄皮的结拜兄弟,悟空大哥的徒弟。”

我明白何勇的意思,他说我的名字,是想要让八宝知道,我不是一个好惹的人;同时,他点明八宝的身份也是告诉我,千万不要冲动。

“老子不管什么义色不义色,小麻皮,告诉你,老子不是闯波儿。你懂味些,就快点给老子有好远走好远。打了一架,被关了两天,真把个人(方言,自己)当个什么东西哒啊?”

八宝说其他什么都没关系,但是他真的不应该说最后那句话。

我已经深刻体会过没人把我当东西的痛苦,这是我绝对不喜欢被人揭起的伤疤。但是,我还是没有动手,我看向了北条,那一刻,我看到了北条眼中前所未有的色彩。

感激!

这打消了我最后一丝因为何勇的反常表现而导致的疑虑。

我猛地挥起拳头,砸向了八宝那颗斗鸡一般高昂的头……

那一架,我们当然打赢了,何勇当然也铁着我,一起动手了。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第一个动手的人是我。为了北条,不惜得罪强敌的人是我。

这就够了!

不过,世间万物,皆有因果。

打架的时候,何勇动了手,那是因为当时局面已经无可挽回,他只能这么做,并不代表他赞同我的做法。相反,事后他极为愤怒地对我发了一大通脾气。

我不怪他,因为后来我也发现,事情的后果远远要比我预料的严重得多。

第二天,我就收到了消息,来自遥远的广东的消息,发消息的人是悟空。消息很简单:下个月,他回家,要我一根指头。

悟空的名气太大,很小的时候,我就听过很多关于他的故事。无论是他拿一根甘蔗就可以敲诈路过九镇的长途军车的故事,还是他一个人,一把刀,摆平两个村子为争水利而血斗的传奇,都曾让我钦佩、惧怕不已。

最初接到消息时,基于那些传闻和名气的压力,我当然有些害怕,可也仅仅只是有些而已,我并不认识悟空,我不知道他具体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想,我本质上应该就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人,尤其是在砍过了闯波儿,又经历了监狱的洗礼之后,我已经不太容易体验到惧怕的滋味了。既然闯波儿是和他齐名的大哥,我能砍得了闯波儿,也就不怕再砍一个悟空。

我已经越来越像是一个流子。何况,也正是因为如此,北条对我除了感激之外,还凭空多出了一份愧疚之情,这让他在我的面前变得前所未有地可爱起来。只是,我对何勇与一林的本性太了解。何勇绝对是一个直来直去的猛人;而一林更甚,在我的记忆中,从来都没有一林不敢做的事、没有一林怕的东西。

可就是这样两个人,却在消息传出之后,前后多次找到我,极为担忧地劝我离开九镇,暂时外出躲灾。甚至,一林都给我联系好了在邻省广西的落脚点。

他们的提议,不能不让我仔细地考虑。于是,我又开始惶恐了起来,我意识到自己也许真的闯下了一个不可抗拒的大祸。我接受了他们的建议,我准备在悟空回来之前出门跑路。

可惜的是,有一句俗话说得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在这样自顾不暇的情况之下,命运居然又“慷慨”地送出了一件不仅让我跑不掉,还直接将我们所有兄弟都逼上绝路的事情。

光屁股的流氓

那段时间,我们兄弟里面唯一一个还在工作,没有整日在街头游逛的就是皮铁明。

在现在的九镇,道上的流子们怕我的有,怕老鼠、黄皮的也有;但是恨我们、看不起我们的人也很多。可只要提起“皮铁明”这三个字,没有人不竖起大拇指,打心底里说一声:“要得!”

如今的皮铁明睿智老到、八面玲珑却又平易近人、温良如玉。

当初的他却并不是这样,当初的他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活泼。

悲哀的是,改变了他的,却偏偏也就是这已逝去很久的活泼。

1988年夏天,皮铁明离开学校之后,就成了当时九镇政府创办的一个小煤厂的合同电工。他工作很勤奋,从来不迟到,不旷工,而他的科长却非常不喜欢他。

因为他和其他那些没有任何文化,苦哈哈的下属们不同,他不像那些人只晓得埋头苦干,而且对自己的领导绝对服从。这个年轻人太吊儿郎当,太没轻没重,太不会说话做人,整天叼着根烟,油头粉面,游来荡去,甚至还敢和科长顶嘴。

一个合同工就这么不晓得天高地厚,万一日后转正了还得了?所以,科长大人对他早已厌恨之极。

在悟空马上就要回到九镇之前的某一天,这位科长心底积蓄了很长时间的不满终于得以爆发。事情很简单,某天煤场加晚班,在仓库做事的皮铁明想要解手,但是厕所在煤场的另一头,太远,太麻烦。

于是,他走向了办公楼。在仓库和办公楼之间,有一段没有电灯,四周还堆满了一些煤渣堆的小道,依照往常惯例,他准备在这里解决。走到半路,他突然看见一个人影从煤渣堆间走了出来,朝着办公楼方向走去。他以为此人是小偷,可立刻就否定了。

难道小偷会傻到深更半夜来煤渣堆偷煤渣?这是用屁股都能得出的逻辑。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借着远处微弱的灯光与月光,他看清了那个背影,长长的辫子,浑圆而翘挺的臀部,居然是个女人!

这个煤场不大,一共才二三十个人,除了一条看门的母狗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可以用阴性来形容的生物了。这个前所未有的奇观彻底地激起了皮铁明的好奇。

他加快两步,跟了过去。真的是个女人,还是一个身段曼妙,看上去甚为年轻的女人。

皮铁明再次施展了他的活泼,他无声无息地紧跟在毫无察觉的女人背后,突然说了一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

这句话说出口时韵律是很独特的,前面三个字和后面四个字都用平常的语调说出,但是说到中间那个“月”字的时候,他的语调突然提升,抑扬顿挫,高亢激昂。

“啊!”没有说完,他就听见一声惨绝人寰的惊呼,那个女人两股战战、脸白如纸地回头一看,放声大哭着拔腿狂奔而去。

皮铁明笑了,笑得很开心。开心的他就近寻了个煤堆,走进去脱掉裤子,欢畅淋漓地拉起了大便。大便还没有拉完,他就听到了办公楼方向传来很多人的脚步声和叫喊声。

他又感到好奇了,静静地蹲在地上,支起耳朵,想听听看到底怎么回事。人越走越近,停在了煤堆外面的路上,声音也清晰传来:“哪个?是不是在这里?是不是?你看清楚没有?”

皮铁明蹲在地上,忍着一段拉了半截、摇来晃去的屎听了半天,还是没有听出个所以然来。他索性高声叫了一句:“外头的人,深更半夜了,搞什么哦?”

外头安静半秒之后,一下炸了开来。

没等皮铁明反应过来,“刷刷刷”几道雪白的手电筒光就照在了他的脸上和同样雪白的屁股上。

“是不是他?”首先响起的是一个男人愤怒的声音。

“嗯!”接着,被灯光刺得睁眼如盲的皮铁明又听到了一个微弱的女人的声音。

然后,伴随一句“狗杂种”的怒吼,无数只脚就对着他的身体踏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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