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给我点水喝。如果我死去,请让我长眠于树下。
彩虹的尽头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
故事里说,彩虹的尽头可以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我就是写故事的人,怎么会相信那些鬼话?即便如此,我还是决定去试试看。
彩虹东西向横跨在街道上,一端伸进远方的河道里,另一端隐藏于连片的低矮民宅。我向南行进,每踏出一步,都觉得自己离彩虹更近了一步,可一直走到城市的边缘,彩虹依然在远不可及的地方。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如果认准了彩虹的中部往前走,那么无论如何也无法走到彩虹的尽头——我甚至会眼睁睁地看着彩虹从我的头顶掠过,却永远无法走到它的尽头。
于是我调转方向,认准了彩虹靠右的那一端,继续埋着头前行。无论是在田野里,在树林中还是在丘陵上,我都无法准确地识别自己究竟距彩虹的尽头有多远。有时候,明明看着那儿离我不过几公里,可只要把眼光稍微挪开一点点,目的地倏地又退到千里之外了。
我决定将彩虹逼向西部。正如你们所知道的,彩虹受制于空气湿度。把它赶向干燥、多风的西部,让彩虹变得虚弱、瘦小,或许更容易追上它。果然,干燥的环境让彩虹变得行动迟缓。我离彩虹的尽头越来越近,最后,终于看到了那个用细细的风筝线扯着彩虹的人。
他看到我,猛朝我挥了挥手,示意自己急着去厕所,嘱托我帮他拽着这彩虹。我遵他的嘱托,伸手接过那卷细细的风筝线,然后目送他跑开,跑远,跑得影子都见不到了。就这样,我成了新的彩虹的尽头。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凡人是如何表演这伟大技艺的
/
你觉得最伟大的魔法来自这训练有素的双手吧?对,有时确实如此。但这不是我见过的最伟大的魔法。夜行列车的卧谈会上,魔法师这样告诉我。我永远记得那个下午,他突然消失的瞬间。过去数年,这个场面不断在我眼前重复重复又重复,可我始终看不明白,一个凡人是如何表演这伟大技艺的。
他捏着那张照片找到我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在意。照片里,当时还很年轻的他与一个年龄相仿的漂亮姑娘站在一起,背景是那座最著名的城楼。他想委托我寻找那个如今已年迈苍苍的姑娘。
那天下午,他絮絮叨叨跟我说了很多当年的事情:他们俩如何一起读书,她如何与家人一起搬到京中,自己又如何沦陷在当地;他如何去京中探望她,如何带她回到自己所住的旅馆;如何写下那些炽热的情书,又如何毫无回音。他说自己虽然顺从了家里的安排,如今儿孙绕膝,却依然记得她伏在自己胸口睡着的那个傍晚。
我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姑娘早已不在人世。照片儿里,她干净的脸上笼着寻常人看不到的阴云。可我不打算这样告诉他,反而给他讲了一个上司截留信件,最终俘获女下属的故事。我说那个上司是如何如何警惕,姑娘刚接到我的电话时是如何如何慌张,又如何如何谨慎地与我取得了联系。
几天后,我安排他与那个早就不存在的她会面。我用尽毕生所学,展示了一场伟大的魔术:他们曾经手挽手走过的长堤、垂柳、花朵、湖水、零星的游人、已经苍老但依然能看出当日清秀样貌的她。当两人的手指再次触碰到一起的时候,他的身体迅速变成了透明的,哗一声化作清澈的水倾倒下来,沿着堤岸流入了湖中,再也无法分辨。
我从未想过,自己精心布置的伟大魔术会以这样的形式被破解掉了。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我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所有的书都化作一堆细沙
/
图书馆的二层半位置,码放着少有人问津的旧作。只是半层的建筑,书架的排放又比其他楼层致密得多,这里让人觉得格外压抑。这里连灯都没有,只是四壁的高窗渗进些光。通风和除湿的管道虽然也途经此层,却从未稍作停留,轻微的霉味儿塞在书架与书架之间的空隙中。
我偶尔会独自来这一层,捂住口鼻,在满是异味的书架间挤来挤去。我对这里的藏书毫无兴趣,只是在寻找一个足以被当作秘密的东西。偶然跟我提起这事的瞽目老图书管理员并未说明那秘密究竟是什么。如今他已经去世多年,我只能慢慢寻找。这些年来,二层半的每处细节,我都仔细观察过,我甚至比较了每一本书上的灰尘,可仍然一无所获。
走到最里层的书架时,我脚上绊了一下,伸手扶牢一排书稳住身体。再把手拿开,落满灰尘的书上清晰地印着我的指纹,大拇指正对着的是“唐戏弄”三个字。我用食指勾住书脊把它抽出来,拍了拍书上的灰尘,刚翻了几页,突然听到耳边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
环顾四周,我试图寻找窸窣声的来源,可周围的情况并无异样,连空气中的霉味儿都没有消散一丝一毫。那声音越来越近,地面上也渐渐涌出了沙子。到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所有的书都变成了沙,从最前面一排开始,现在已经到了我的面前。沙粒从书架的最高层滑落下来,灌了我一身。我慌忙跑出图书馆,才一会儿,身后的整座建筑已经填满了沙子。
书籍的瘟疫继续蔓延,从学校的课堂,到小职员的客厅,所有的书都开始窸窸窣窣地流淌,化作一堆细沙。我把那本无意中被带出图书馆的《唐戏弄》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它成了这世界上最后一本书。确切地说,是《唐戏弄》的下册。
得到了这批宝藏也就得到了整个世界
/
村里人都知道东边那座小山坡底下藏着古代的宝藏。老人们都说,那是古代圣王留下的东西。每个人都听过这个故事,圣王在临死前安排人埋藏了这些宝藏,然后将所有知情人全都杀死。他说,这批宝藏的价值无可匹敌。它拥有无穷的魔力,可以化作千万支长矛,直插敌人的心脏,也可以化作千万台犁车,让土地生出哺育万物的能力。无论是谁,得到了这批宝藏也就得到了整个世界。
故事越传越广,甚至引起了学问家的注意。一位大学问家从文献中旁征博引,论证出这匹宝藏可能埋藏于三千年前圣王时代结束的时候——埋藏者是历史上最后一位圣王。另一位大学问家深思熟虑,撰文指出这宝藏在寻找那个能配得上它的人,那是开启第二次圣王时代的钥匙。第三位大学问家在实验室里钻研了很久很久,然后一言不发地收拾行囊与工具,连夜离开学城,潜入了村庄。
千百年来,寻宝人已经让村庄变成了热闹的市集,街道上往来的每一个人,腋下都夹着把洛阳铲。他们早就踏遍了小山坡附近的每一片土地,在每一个位置上都取过土样,为每一棵草木都做了记号。千百年来,他们一辈辈留在这里,等待自己找到宝藏的那一天。
然而,大学问家另辟蹊径。此前,他已经在实验室里无数次地计算过,又在沙盘上无数次地推演。开挖的位置在哪里,挖掘的方向与深度应当如何,到什么位置会碰到什么问题,每一个细节都成竹在胸。大学问家不愧是大学问家,经历了半个月的辛苦劳作,封藏宝藏的石门终于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撬动机关,吱扭吱扭打开石门。洞穴中的空气略有些潮湿,又带着些甜味。大学问家让火把燃得更亮些,一手按住自己的胸膛,慢慢走进藏宝的洞穴。
火把从手中滑落的时候,大学问家看到整座洞穴里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粗冶过的铜锭。
棺椁的盖子被推上了,
黑暗扑面而来
/
我在横山实习的时候,学校的后面就是一座形态清幽的小山。实习的那几个月,闲散在学校里,无所事事,就总约上三两个人往山上跑。
往常走的是南坡现成的石阶,而这一趟走的却是北坡的小路。换了上山的路,也就换了视野与景物。我这才注意到眼前的冲击平原上,山丘络绎不绝,有的平缓,有的高峻,从浓雾掩盖的远方一直拖延至此。那是个好位置!我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山坳,突然喊出声。同行者都惊讶地转过头来。
那里!那里是个好阴宅!我重复了一遍。来自当地的同行者惊讶地看着我,附和说本地一直传说有前朝高官的大墓,传说中的方位正靠近我手指的方向。我挺得意,开始跟同行者解释龙穴砂水的各种细节。一边说,我们一边动身往那个山坳走。
山坳看着很近,走起来却颇费点功夫。雾也渐渐起来了,衣服上浸染了湿气。眼看着已经临近墓穴的位置,我拗了根树枝,在草丛里翻翻捡捡。突然脚下一滑,我掉进了个大坑。坑底泥泞阴冷,我顾不得沾湿的衣裤,爬起来大声呼救。可竟一个人也唤不来。
洞底的时间异常难挨,我也不知道在里面守了多久,只觉得衣服一点点被浸透,体温像丝线一样被慢慢抽离。我心里有点儿发毛,开始前后左右探索这坑洞,这才发现洞壁上有个狭小的口子。我挤进去,一脚高一脚低地往前探索,没走几步,路就渐渐平整了。路上偶尔横着石门,看起来很沉重,可随手一推,也就打开了。
不知道走了多远,推开了多少道石门,我终于进入一个石室。这里再没有其他通道,看起来就是行程的终点。石室的中央,安放着巨大的棺椁。我隐约有些得意,自己果然有些相宅的手段。
同样不费吹灰之力,我推开了棺椁的盖子。棺中人皮肤干燥、肌肉萎缩,但眉目清晰,乍一看跟我有几分相像。这倒让我多了些好奇,扒着棺椁的边沿,踮起脚尖,凑近了看他。近一些,再近一些,我越发觉得他与自己体格样貌相似。正端详着,他突然睁开了眼睛,与我四目相对。我大叫一声准备跳开逃跑,他却伸出干枯的手,一把拽住我的衣服,把我拉进去,自己却转身跳开。棺椁的盖子被推上了,黑暗扑面而来。
嗯,不,故事其实不是这样的。事实上,我虽然掉进了坑里,可同行者很快就找到了我。他们把我救出来,嘲笑了一番,一起下山了。当晚,我终止实习,离开了横山,再也没有回去过。
藏宝图
/
你刚拿着那张藏宝图找到我的时候,我并没有当回事。这藏宝图的样子跟能想象到的大概差不离,棕黄色皱巴巴的硬质纸张,模糊但依然可读的黑色笔迹,不知所云的符号以及不知所云的纹样。
你邀请我一起探寻这宝藏。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懊恼。我当然愿意和你一起做些隐秘的、不可告人的勾当,但我真要陪你做这种傻乎乎的事儿吗?为什么不呢?我开始煞有介事地和你肩并肩坐在一起分析藏宝图上的各种细节。将图上的符号誊录下来,连做梦的时候,都在探索其中可能隐含的信息。
很快我就发现,这藏宝图上的谜题编得还挺深。偶然解开了一两条线索,我就忍不住欢蹦乱跳地通知你,然后拉着你的手,又一头扎进烟雾弥漫的谜题当中。线索在我眼前纵横交错,一点点清晰起来。这棕黄色纸张上的谜题越来越吸引我。我沉溺其中,渐渐忘了其他的事情。随着探索的深入,我发现藏宝图上的每一条信息似乎都指向了那熟悉的地点、熟悉的人物。谜底很快就要揭晓,我独占这喜悦,心满意足。
黑夜中,藏宝图引导我从城市的那一头来到这一头,已经走过无数次的街角,便利店灯光昏黄,店员以手拄头,已经瞌睡了很久。街边的大叶黄杨已经长乱了,像是年久失修的圆寸发型,有风吹过的时候,胡乱摇摆着。我站在大厦的门前一动不动。藏宝图上说,要等几只蟑螂列队穿过这里。我有这里的门卡,所以无须惊动保安。电梯上的按键也是熟门熟路。走出电梯,不用藏宝图的指使,我也知道该左拐又左拐。我转动钥匙的时候尽量轻柔,蹑手蹑脚打开房门。屋子里的东西丝毫没有发生变化。你躺在床上的姿势,我闭上眼睛也能看到。
藏宝图提供的线索还未完结。它告诉我,当月光直射到你右睫的三分之一处时,无论做什么,你都不会醒来。我静待这一时刻,从兜里掏出了早已准备妥当的刀子,把它对在你左乳下,使劲儿按了下去,擦干净血污,就能找到隐藏的宝藏。
我多想告诉你,我在你的心里看到了自己。
赵生
/
入秋之后,赵生与乡党五六人结伴进京。途经山南,路遇土匪。同行者逐一被杀,赵生离马匹不远,一时狂奔几步,拾辔准备上马。突然一个土匪横冲了过来,抬手对着他的颈项就是一刀。幸好,他并没有被砍中。就在土匪一愣神的时候,赵生翻身上马,飞也似的逃了性命去。
一直跑到天色几乎完全黑下来,赵生才勒住缰绳。他环顾四周,不知身在何处,加之久未进食,饥渴至极。好在又略行几步,前方树林边隐隐约约有人影火光。赵生暗暗称幸,赶紧走近,才发现是一小队商旅模样的人,在这里生火露宿。
赵生下马与火边诸人逐一打了招呼,选了块大石坐下,开始讲述自己的遭遇。可那些商人对此似乎并不是太感兴趣,赵生说得也是磕磕绊绊的。说完,他央求为首者匀自己一些干粮。为首者面有难色,扭捏了半天,才终于从行李里摸出半个饼来递给赵生。
饼子又干又硬,也没有半点水可喝。赵生用力揉了揉,放下,准备积些唾液,好啃这干粮。他仔细打量周围这几人,觉得有些蹊跷。这几人面色黯淡发青,彼此间很少说话,脸上绝无表情,动作行为也十分僵硬。借着火光往这些人身后瞧,竟然一丝影子也看不到。赵生吓出一身冷汗,赶紧撇下那半个饼,再一次上马狂奔,逃了出去。
又不知跑了多久,远远地看着有亮光,走近了才发现是一个村落。夜已经很深了,尽管依然有稀疏的灯火,但周围依然密密地堆砌着黑和冷的萧条。赵生绕着村落走了一圈,挑了个大户,走上台阶轻轻叩打门环。一个小童子提着盏灯出来应门,把赵生迎了进去。
喝了一口门童倒上的热茶,赵生这才稍微按下了些惊魂。他说了两句自己的遭遇,讲到撇下那死亡商旅给的半个饼,门童却突然立起了眉毛,指着赵生破口大骂起来。赵生一时间也有些恼,跟门童对骂了两句,起身往内堂走,想找这家主人给评说评说。可进了内堂,竟看到几个人横七竖八躺在地上,已经死了多时。赵生又吃了一吓,慌得赶紧往门外跑,抬头只见门童提着灯堵在门口。灯下,门童一丝影子也没有。
赵生知道不妙,心想今天恐怕自己是在劫难逃。他心中慌张,脚下也绊了一记,身形不稳,往前一跌。再准备站直时,却不想脑袋顺着脖子上一道伤痕掉下来,咕噜咕噜滚了出去。赵生本想说些什么,可转念一想,嘴巴已经不在身上了,只能悄无声息地扑倒在地,一命呜呼。
回忆与壁中屋
/
如果能学一件魔法,你希望是什么?点石成金,隐身,飞行,永葆青春,还是阿瓦达索命?对我而言是F,“以上皆不是”。我希望得到“整理”这种超能力,整理电脑里的文件、整理房间里的杂物、整理记忆里的细节,总之,就是让所有的东西,都井井有条的。
换季的时候,面对巨大的衣柜,这样的想法就愈加强烈了。整架衣柜都被塞得满满腾腾的,高处的衣物向外倾斜,随时都可能如滚木礌石般砸将下来。而低处的衣物则挤作一团,向外顶住了移门。移门滑动的时候吱嘎作响,仿佛它不是一块棕色的带花纹的玻璃,而是一头背负重物苟延残喘的老驴子。
搬开老驴子,我硬着头皮开始与这干燥、柔软、带着洗涤剂香气的怪兽搏斗。从清晨到日暮,眼看着它一点点消瘦下来,慢慢露出了搁架与板壁的本来颜色。
把衣服们一一清走了我才发现,衣柜的背板上居然有一个门。门不高,只有一米五六的样子,我得略低头才能进入,也很窄,才容一人勉强通过。门的表面绘制了精致的纹样,色调偏蓝绿,风格古朴。我盯着仔细辨认了一阵,看出了不少熟悉的场景:摩西击石出泉水、虎牢关三英战吕布、圣乔治屠龙救少女、蒙特祖玛致祭战神、鲁迅课桌刻“早”字、巴麻美饮茶失头颅……如此等等。纹样由门的中心一圈圈向外辐射,一直延伸到周围的木板上,并且逐渐淡去。一把精致的金色小锁挂在门上,锁身上铸有符咒,不知其意,周围则是繁复的植物纹样。在门边的一颗金色钉子上,挂着把钥匙。我毫不犹豫地取下钥匙,尝试着插入锁眼。吧嗒,锁应声而开。我小心翼翼地握着门把手,试探性地推了一下,门向里挪了一点儿,果然有东西。
我这倒慌了神。房子是两年前刚装修的,毛坯的时候我就看得清楚,后面是硬邦邦说一不二的承重墙。衣柜是我亲自去生产商那里订做的,也是我亲眼看着工人安装完成的,用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异状,怎么今天突然就开出这么一扇门来?
犹豫了一阵,我咬了咬牙,终于推开门,低头闯了进去。我不知道该怎么描述看到房间内景象之后,自己到底是个什么心情。真是非常抱歉,我钝嘴拙舌,无法尽述。想一想,你看到这场景时会是个什么样子:你打开房间里的一扇门,发现自己再次走进了同一个房间,所有的家具陈设都完全一样,只是……所有一切都摆放得井井有条,尤其是那个巨大的衣柜,所有的衣物、被单以及各种小玩意儿,分门别类,整整齐齐——仿佛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一个秉性脾气完全不同的我似的。
我不敢再深入一步,倒退着走出来,然后才注意到,和钥匙挂在一起的金属牌上,刻满了字,标题是五个张黑女体的大字: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上写着,这房间能帮助人们实现愿望。只要放纵想象,勾勒清楚每一个细节,打开锁走进房间,你就能得到想要的一切。
这就对了。刚才我满脑子都是整理衣柜这事儿,所以打开门,我就会看到那样的情境。而现在,我得尝试一点儿别的。
我开始回忆和她第一次见面的场景,尽可能落实每一个细节。这一点儿都不难,因为类似的回忆我已经重复过不知多少次了。我迫不及待地再次打开那扇门,门后面的房间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我同样熟悉的那一个。地毯、台灯、高大柔软的床,窗帘都放了下来,她打开了灯,侧身坐在沙发上,故意让长发直直地披散下来,遮住了自己的脸。一切都如同当日。我轻轻地把门反锁上,微笑着朝她走去,她则用手挡住了脸。见面之前,她就一直很惶恐,说不想让我失望,更不敢看着我的眼睛。我如第一次见面时所做的那样,挨着她坐下,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轻轻地让她转过身来。我撩开她的头发,准备吻她,这才突然发现,那不是她。虽然发型、身材、细弱的不易察觉的香气,乃至那件触感微妙的米色针织连衣裙都和第一次见面时的她完全一样,可现在出现在房间里的却并不是她,而是毕加索的《梦》。
我直愣愣地盯着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半天才想起来,这恰好是她的手机屏保图片。她不知所措地看着我,我却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只想着赶紧离开这房间,把所有细节再重新过一遍。可是,门呢?门在哪儿?
黑猫与屋中壁
/
我已经记不得是怎么答应他,跟他来到这里的了。他长得很秀气,身材匀称,容貌衣着的各处细节都仔细修饰过。在搭讪我的男人里,他肯定不是最好看的那个,但一开口就显示出了些与众不同的样子,声音温润饱满,措辞雅驯又让人丝毫感觉不到是在掉书袋,恰到好处的幽默感让交谈变得很舒服,即使无意中发现他的左手已经扶在我的腰上,我也丝毫不以为忤。
我们倚着彼此的身体,出门,上车,下车,又进门。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身在这个屋子里。我得承认,自己略有些慌张,但兴奋感冲撞着身体,让它变得躁动不安。我当然能猜到,他接下来要做什么,心里满是期待。他却似乎并不着急,只是倒了两杯酒,拉着我在沙发上坐下。他的目光如同鸵鸟的羽毛,柔软、温暖,轻触皮肤的时候,痒痒的。
一切都跟随着他的节奏。说来也奇怪,我认识他不过两三个小时,现在却完全浸润在他的情绪当中。不过,他吻我的时候,我开小差了。
似乎有人在敲沙发后面那堵墙,咚咚咚的,声音若隐若现。他注意到我精神不集中,也停下来。我屏住呼吸听了一会儿,确认是那堵墙发出的声音。他有些疑惑,说什么都没有听到,又说,或许是隔壁的人在吵架吧,不用管他们。然后他低下头,继续吻我。
我得承认,他吻得很好。但我又开小差了。敲击墙壁的声音变成了女人的叫嚷声。我停下来,看着那堵墙,好奇心在萌发。他却并未停下手中的动作,想把我重新带进情绪之中。可那声音越来越大,把他也吸引住了。
慢慢地,叫嚷声低了下去,变成了饮泣。他似乎又听不到这声音了,满脸疑惑地转过头来看着我。有人在哭。我指了指面前的墙。突然我觉得,她一边哭泣一边喃喃地说着些什么。声音很小,听不太清楚。我干脆甩掉拖鞋爬上沙发,趴在墙壁上,贴着听。
不行,还是听不清楚。嗯,确切地说,那声音本身已经很清晰了,只是具体的字眼依然含混。就快了,就差那么一点点儿就能听清楚了。我使劲儿贴住墙壁,尽可能再近一些。我觉得自己的面颊几乎已经融到了墙壁里。
但那声音没有持续多久。我等了很长时间,确信自己再听不到任何动静了,才准备重新坐下。我轻推墙壁,想重新站直,却发现,手上并没有出现相应的反作用力,而是随着我的动作,又往前推了一段。我吃了一惊,这才发现,面颊真的融在墙中了。我开始挣扎,试图从墙壁中出来。可那里面却生出了一股力量,死死地把我往里面拖。
无论怎么挣扎,都没有丝毫用处。如同溺水的孩子,我慢慢沉入那堵墙壁。他则斜躺在沙发里,冷冷地看着我,直到我完全隐没。看看墙壁,又看了看天花板,他终于起身,把沙发挪开,上下轻抚这墙壁,吻它,在它雪白的表面留下自己肮脏的痕迹。我看着这一切,又惊又怕。周围又黑又空旷,我尝试往里走,想知道这不透光的墙究竟有多深、多大。可无论哪一边,都远得超出了我的脚力。我不敢离那个房间太远,怕一旦离开了视野,就再也找不到它了——现在,这已经是我能看到的仅有的世界了。
天色亮了又暗,他很晚才回来。灯亮起之后,先进屋的是个女人。她很漂亮,身材挺拔,衣饰绚丽,只是略逊于我。能看得出来,她的身体语言有些拘谨,跟他并不熟悉,但她很信任他。他则依然一点儿都不急,倒了两杯酒,拉着她在我面前的沙发上坐下。他温柔地看着她。她沉醉在他的目光里。我突然意识到她将会面临极其可怕的局面,捶打墙壁,发出警告,想引起她的注意。
她似乎听到了警告声,不再理会他,转过头来看着我。快离开这儿!快点儿离开,这里很危险!我大叫起来。她专心致志地看着我,不时扭头跟他说上一两句。他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声音,死死地瞪着我,目露凶光。杀气在他的眼睛里只停留了一小会儿,就消失了。他依然那么温暖、柔和。他抱住她,开始吻她。她的身体有反应了,轻微起伏,但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方向。
我呼喊了很久,直到再也发不出声音。我知道一切都是徒劳。没人能救得了她。她终将落得和我一样的下场。而我,或许将再也没有逃离的那一天。想到这里,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抱着膝盖哭了起来。哭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挣脱他的怀抱,爬到沙发上,歪着脑袋倾听墙里的声音,越来越靠近这墙壁。
他斜躺在沙发上,看着我们俩。
大发明家之死
/
每个人都在尽自己所能改变着世界。端起茶碗,这世上多了一种进食;迈开脚步,这世上多了一种行走;太阳在正午的天空里划过弧线;星辰缓慢地离我们而去。所有的一切都在为改变这个世界而默默努力着。
当然,不同的人改变世界的程度并不一样。大发明家是所有人之中改变这世界最多的一位。睁开眼睛看看,你所身处的地方,目力所及的一切,都是大发明家一个人创造出来的:电视、空调、沙发、组合衣柜、绿色盆栽、墙上的斑点、灰尘卷作一团……走到窗口,再看一眼这城市,汽车、大厦、玻璃幕墙、熙熙攘攘的地铁站台、公交线路、卫星城,漫天的尘埃,昏暗的太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大发明家的卓越创造!任何改变世界的手段,他都会全力尝试,甚至在世界各地散布下数也数不清的子嗣。
这可一点儿都不夸张,大发明家的足迹遍布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最险峻的山区、最枯竭的沙漠和最泥泞的丛林都绝无例外,即便是闭塞的乡村,也开设有大发明家的工厂。世界上所有人都是他的雇员,上至垂老,下至稚龄。他的影响如此深远,以至于许多许多许多人许多许多人——比皮毛最浓密的松鼠尾巴上的毛还要多,联合发起倡议,想要奉大发明家为全世界大皇帝。
不过,大发明家把这个倡议给否掉了。他一点儿也不想当皇帝,那多没意思啊。他只想着发明创造,觉得这才是自己的存在方式。不过,到了这个时候,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几乎全都被大发明家创造完了,就只剩下一样,飞机。
从他第一次搞发明的那天起,飞机这个主题就出现在了脑子里。他一点点长大,飞机跟着一点点变大,细节也一点点丰富起来。最初他用纸张模仿鸟的羽翼,甚至把纸卷折成飞羽,仿照信天翁的翅膀密密地扎成一团。很显然,这样的机器是飞不起来的。接着,他发明了尼龙。用这种新材料制作的羽毛,更接近真实情况。每一片尼龙羽毛都完全对应于大鸨翅膀上的某一片,所有细节,一丝不苟。可它还是无法飞行。大发明家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不断改进技术。为了造出这伟大的飞行工具,他发明了无数东西,超硬铝合金、球状关节、涡轮喷气发动机和羽毛修剪器。然而,他的铁鸟却始终无法飞行。
越是做不出来,大发明家就越沉迷于此事。他每天花在飞机上的时间越来越长,最后竟然到了完全无法脱离的程度。他和图纸、材料、模型同吃同住,累了就和它们说说话。就这样,大发明家在这个造飞机的工厂里渐渐衰老,最后竟然到了走不动路,也说不出话的程度。可他依然不肯放弃。
他的儿子们实在看不下去,商量了好几天,终于决定违背父亲的意愿,把他带离工厂。他们把大发明家塞进汽车,一路开到机场。
机场繁忙如昨日,或者前天,或者再前天,或者之前的任意一天。巨大的白色怪兽呼啸着跃入空中,有些则从空中跳下来。飞机。一个儿子指给大发明家看,这就是飞机,父亲,这就是您发明的会飞的机器。大发明家表情疑惑,若有所思。过了很久,他似乎终于想明白了些什么,神情渐渐缓和下来,似乎是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那些蹿上蹦下的白色大家伙,就是自己的发明。他对此非常满意,看着啸声轰鸣的跑道,面带微笑,离开了人世。
绿野仙踪三连击
/
第一击
铁皮樵夫没有心
铁皮樵夫所到之处血流成河。他杀死碰到的每一个人,用斧头把胸膛劈开,扯断粗大的血管,把心取出来,鲜血淋漓地往自己胸膛上那个盒子里塞。不过,他所得到的心,不是略大了一些,就是略小一些,或者干脆是三角的、六棱的,像个刺猬一样支楞八叉的。
一路砍过去,铁皮樵夫始终找不到一颗恰好能放进自己胸膛的心。他几乎要放弃了,不再试图于人群中找到那颗可以把自己装满的心。直到有一天,他惊讶地发现那颗心正汁水淋漓地捧在手中。他俯下身,看着这具一脸惨白的女尸,伸出泛着铁皮光泽的手指帮她理了理散乱的头发。他想等她醒过来的时候,跟她谈谈,哪怕只是面对面坐着,漫无边际地随便谈谈。
第二击
狮子没有勇气
作为一只狮子,我天生拥有胆怯的理由,无论面临什么问题,只要说一句“可是我没有勇气”,每个人都会原谅我。可我不会原谅自己。因为我知道,在过去的那些时间里,究竟错失了些什么。
看到那个姑娘的时候,我决定向自己发起挑战。多美好的一个姑娘,当她说话的时候,那声音让我相信一切都是合理的;当她皱眉的时候,周围的草木跟着一起随风飘零了;当她直直地看着我的时候,我决定朝她走过去。
我尽量压低身形,有节奏地抬起爪子,放下,抬起另一只,放下。我的肩胛骨上下起伏,慢慢地靠近那个吸引我的小东西。越靠近她,她眼里的恐惧越明显。她突然抬手捂住自己的嘴,试图阻挡自己发出的尖锐声音,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跌跌撞撞地跑开。我突然有一种撒开腿冲刺,去追逐她的冲动。可刚跑了两步,就停了下来。可是我没有勇气,我对自己说。
晚上回到宿舍,我拉开拉链儿,从狮形外套中钻出来。衣服被汗水浸湿了,粘在我身上,有风吹过的时候,挺冷的。
第三击
稻草人没有脑子
山坡下,灰色的队伍缓慢前行。稻草人亲眼看着队伍中的一个壮汉把农夫撞倒,又按在地上,掐住脖子啃了半天。他就是把我捆扎成形的那个人吧,稻草人想,可惜了,手艺还不错。好在没过多久,那农夫就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混在灰色的队伍中,动作僵硬地继续前行了。
队伍越来越近,终于到了眼前,稻草人蹬着唯一的那条腿,跳来跳去躲避进攻。很快,它发现他们非常迟钝,只要稍使些手腕,就能轻松地夺路而逃。
稻草人很快就想到了脱身的方法。正准备抽身离开,突然抬头看到那农夫的女儿也在队伍中。虽然皮肤变得如此苍白,浑身都是血迹,它依然能认出她来。多可爱的姑娘啊,深褐色的卷发粘上了血块,依然蓬蓬松松地披在她细瘦的肩膀上。她脖子上没有被撕裂的部分,皮肤细腻得如同香草冰激凌。那时候,每个傍晚她都会站在夕阳之前,抬头看着稻草人,大眼睛里满是说不出来的妩媚。
这可爱的姑娘也加入了灰色的队伍,世界上大概已经没剩下多少人了。这带血的灰色早就席卷了一切。稻草人忽然觉得,让她把自己吃掉,然后跟她手拉手汇入这灰色的洪流,或许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它跳到她的面前,递过一把斧子。她的眼睛已经失去了神采,取而代之的是血和欲望。她一把推倒稻草人,毫不犹豫地挥动斧子,朝它的头颅猛劈下去。
稻草人躺在地上,直愣愣地看着暗淡的天空。灰色的队伍已经走远了。他们把它的身体踢得七零八落,它的头壳已经被掏空吃干净了。这让它觉得,自己可能无法再想明白,刚才都发生了些什么。
游吟诗人的另一个职业
/
每个故事里都有一个游吟诗人。这一个当然也不例外。
游吟诗人面容憔悴,眼圈发黑,从一个城市漫步到另一个城市,双脚沾满泥土,眼睛里全是灰尘,怀里的乐器,弦早已松得不堪一弹。事实上,他从未拨响过这琴,也从未吟唱过一个字。游吟诗人一语不发。
但他身体的每一处都涌动着诡异的故事情节。他的肠胃里填塞着故事,肺泡里充满了故事,每一处腺体都在随时分泌故事。他的呼吸吐纳合乎经典故事的七种展开方式。他的咳嗽曲折离奇,他的喷嚏铺陈繁复。他吃多了豆子,偶然放出的一个屁,都余音袅袅,缀满了不可思议的人物描写和传奇味道。然而他一直保持沉默。每到一座城市,他就去拜访城中的王公。他想找到一位合适的公主,将所有故事和盘托出,把公主俘获。对,就像每个故事里都会说到的那样。
如今,游吟诗人被这座城市的公主吸引,盘桓多时,只等朝觐之日的来到。他修正容貌,调和琴弦,端坐在公主的面前,轻柔地挥动手指,琴弦上发出的声音。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曾听到过,全都沉醉其中。
游吟诗人的吟唱从第一个故事开始,接下来是第二个故事和第三个故事,第四个故事关乎爱情,第五个故事情节悬疑,第六个故事和第七个故事连缀在一起,结局出现在第八个故事中,第九个故事催人泪下,第十个故事一度让游吟诗人自己哽咽住。故事和故事彼此勾连纠缠,人物从一段情节踱进了另一段情节。游吟诗人一刻不停地吟唱,一口气唱出了一百零一个故事。直唱得天昏地暗,所有听者都东倒西歪。
如同其他故事中所述的一样,公主陷入了情网。也如同其他故事一样,公主无法委身于游吟诗人,理由千奇百怪,每一条你都可以在其他故事中读到。
只是这个游吟诗人与其他故事中的截然不同。他换上夜行装束,借着月色翻过了宫殿的围墙,潜入公主的闺房,用丝绸和自己温柔的拥抱包裹住公主柔软的身体,从一个屋檐跳到另一个屋檐,连夜逃出了这座城市。
入夜以后,游吟诗人就变成了身强力壮的少年盗贼。这是他的另一个职业。
公主的眼睛
/
从前有一位公主。正如你曾听过的其他故事一样,一位美丽的公主。她睁开右眼的时候,能看到未来;睁开左眼的时候,则能看到过去,时间倒流;同时睁开双眼的时候,时间扭作一团,她头痛欲裂。公主洞悉过去与未来,但对眼前的事情一无所知。
国王为了解救自己钟爱的女儿遍访名医,但毫无效果。他不得不宣称,如果谁能治好公主,就把公主嫁给他。不久,一个面貌丑陋的侏儒走进王宫。他说自己有绝妙的医术,一定能治好公主。当着大臣与侍从的面,侏儒将一把刀刃上满是美丽花纹的匕首插进眼眶,取出自己的两颗眼珠。他用一个小黄铜勺装着眼珠,在壁炉上烧融,又倒进甜酒里,递给公主喝了下去。侏儒告诉国王,现在他需要整整一年时间手挽手和公主生活在一起,一年之后,公主就将得到光明。国王犹豫再三,终于答应了他。
在这一年里,侏儒和公主总是手挽着手。公主唱歌的时候,侏儒也跟着唱;公主进食的时候,侏儒也跟着吃。侏儒念诗给公主听,为她演出单人喜剧,还带着画架陪着公主坐在花园里,一边在画布上涂抹一边向公主描述自己看到的每一朵花和每一只鸟。唯有参加舞会的时候,侏儒才暂时退却,因为他实在是无法跟上公主旋转的舞步。
一年恰好在一年结束的时候结束。(如你所知,这句话来自柯拉柯夫斯基。)
在侏儒承诺的最后一天里,他请国王将自己和公主反锁在一个密室中,并告诉他,他的女儿很快就将得到光明。
国王很想知道密室里会发生什么,可他只能和侍从长一起焦急地守候在密室门口。
密室的门关闭了,房间里没有一丝光线。侏儒在一片黑暗中慢慢逼近公主,手探进怀里,摸出了那把满是美丽花纹的匕首。匕首刺进了公主的眼睛。她发疯一样尖叫起来。侍从长撞开密室大门时,公主已经满脸是血,眼眶里空无一物。国王勃然大怒,擎过长剑直直地刺进侏儒的心口。
公主突然又一次尖叫了起来。抛弃了双眼以后,她最终学会了不用眼睛而看的方法,也因此看到了侏儒之死。她看到了自己所爱的人,也看到了他的死亡;看到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也看到了世界上最残忍的东西。公主伤心了,不想再看这世界。可现在她已无法再闭上双眼。
三位王子和三份礼物
/
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三位王子。为了从中选出一个继承人,他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出了一道题目,要求他们献上礼物,谁的最珍贵谁就将成为继承人。大王子有指挥的才能,厉兵秣马攻占了富有的邻国,将其宝库中最珍贵的一顶象征权力的王冠献给了国王;二王子武功超群,下到深海中,斩杀了大龙,将其眼珠——一种长生不老药献给了国王;三王子不懂军事,也不会搏击,只是爱好文学,他于是献上了一篇寓言。
寓言里说,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三位王子。为了从中选出一个继承人,他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出了一道题目,要求他们献上礼物,谁的最珍贵谁就将成为继承人。大王子有指挥的才能,厉兵秣马攻占了富有的邻国,将其宝库中最珍贵的一顶象征权力的王冠献给了国王;二王子武功超群,下到深海中,斩杀了大龙,将其眼珠——一种长生不老药献给了国王;三王子不懂军事,也不会搏击,只是爱好文学,他于是献上了一篇寓言。
寓言里说,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三位王子。为了从中选出一个继承人,他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出了一道题目,要求他们献上礼物,谁的最珍贵谁就将成为继承人。大王子有指挥的才能,厉兵秣马攻占了富有的邻国,将其宝库中最珍贵的一顶象征权力的王冠献给了国王;二王子武功超群,下到深海中,斩杀了大龙,将其眼珠——一种长生不老药献给了国王;三王子不懂军事,也不会搏击,只是爱好文学,他于是献上了一篇寓言。
寓言里说,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三位王子。为了从中选出一个继承人,他把他们召集在一起,出了一道题目,要求他们献上礼物,谁的最珍贵谁就将成为继承人。大王子有指挥的才能,厉兵秣马攻占了富有的邻国,将其宝库中最珍贵的一顶象征权力的王冠献给了国王;二王子武功超群,下到深海中,斩杀了大龙,将其眼珠——一种长生不老药献给了国王;三王子不懂军事,也不会搏击,只是爱好文学,他于是献上了一篇寓言。
寓言里说,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三位王子……
这个寓言如同有生命的怪兽,张牙舞爪堵塞了时间的每一处缝隙,直至千古。国王认为这才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于是把王位传给了三王子。
时间
/
国王告诉邻国的王子,要迎娶公主就必须通过考验。这可真是故事中的陈词滥调啊!王子虽然心存疑虑,却无法违抗故事的法则。他坐在国王面前,等待考验的来临。可国王一直没有开口,他不知道该提出什么样的考验。他的脑子转得像个陀螺,他在宫殿里焦虑地来回走动,同样像个陀螺。
陀螺渐渐慢下来,国王回到座位上,一手扶额,坐着。王子坐在他的对面,满脸愁容。公主也赶了过来,面无表情地坐在他们中间。这三个人就这样,雕塑一般坐着。殿前的人忙忙碌碌,来来去去。他们三个却没有移动分毫。国王一语不发,他依然没有找到合适的考验方式。王子和公主默默地伴在他两侧,同样一语不发。
很多人死去了,很多人又出生。一座城市站立起来,一座城市消失在卷宗当中。文明毁灭了,文明被重建。国王、王子和公主依然坐在那里。有目击者说,直到宇宙毁灭的那一刻,他们三个还是这样一动不动地坐着。国王还是没有想出考验的题目,王子还是愁眉不展,公主在旁边一脸茫然。目击者补充说,其实现场还有第四个人,同样毫无表情地雕塑一般坐着。他的名字叫作时间。
国王爱上了一位牧羊姑娘
/
出猎的时候,国王遇见了一个漂亮的牧羊姑娘。为了躲避国王的队列,牧羊姑娘驱赶羊群,急急忙忙奔向自己的家。
国王只看一眼便爱上了这位牧羊姑娘。他从侍从那里接过一张整羊皮,披在自己身上,伪装成一只小羊。飞快地跑过去,隐匿进了放牧的羊群。清点数目的时候,牧羊姑娘就发现这只小羊与众不同。它似乎能听懂自己的话,点头应答或者欢快地跳来跳去。牧羊姑娘把小羊带进了自己的房间,每天晚上,她都让它用角蹭着自己的腿,跟它聊天。小羊聪明睿智,谈吐不凡。牧羊姑娘很快就陷入了情网,爱上了这只小羊。她决定要跟小羊生活在一起。
国王觉得机会成熟了,于是脱下羊皮回到宫殿,准备迎娶牧羊姑娘。可牧羊姑娘却出了事儿,她遍寻不到那只小羊,以为是被狼叼走了,竟然害了相思病,哭作一团。好在国王终于出现在她面前,说明自己就是那只羊,让牧羊姑娘深深爱上的那只羊。可牧羊姑娘完全不相信这一点,依旧不停地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