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活动室里挤满了人。妇女们身着大襟棉袄坐在条凳上纳鞋底,不时在头发上磨磨针。她们的男人缩在墙根抽烟袋,屁股下垫着干草。不一会儿屋子里就烟气腾腾的了。小孩在咳嗽。桌面上的两盏煤油灯尤其明亮,以至于人们都不敢太靠近方桌。虽说隔着呛人的烟雾,他们也从未这么近前这么清楚地观察过彼此,于是不好意思地笑了。人往人背后躲,背后的人往影子里躲,越到墙边人越多。这和往年冬天男人们在牛棚里烤火可不一样。妇女儿童参加进来是其一。烤火时大家都争先向火,火焰在包围中狂舞乱蹿,高过了头顶。他们身后的影子里才卧着牛。牛到墙还有好大一截。风从北墙到南墙就像经过两张渔网(土墙开满裂缝)。今天人多热气大,新糊的墙壁又挡风,根本不用烤火,只要一点点烟气就行了。方桌边空出一张条凳,余支书领着生产队队长分开众人进来就座。余支书两手向后撩起大衣的下摆,落座后手抽出大衣就盖住了条凳。他一人坐了两个人的地方,队长只在板凳头上搭了半边屁股。
今晚的活动是读报。洪英和四个妇女同挤在一张条凳上,头上特意扎了一条和她们一模一样的三角巾。要不是那副眼镜还真认不出来。眼镜也是后来准备读报才从眼镜盒里取出戴上的。现在手里又多了一张报纸就更与众不同了。如果她开口说话将进一步证明差距是无法弥补的。
就在洪英清清嗓子扫视全场之际,余支书突然起身向门走去。板凳一头吃重翘起,队长屁股着地摔了一跤。大伙儿笑起来,都赞叹书记的巧智。这时余支书在门外叫:“余队长,你出来。”队长忍痛爬起,一瘸一拐地出去了,夸大的动作一再说明余支书的成功。“胳膊拧不过大腿,他能玩过书记?”洪英听着黑影里的议论,不禁紧张起来。
田园(5)
不一会儿余支书独自进来,大衣撩起在板凳上坐好。眼睛眯着洪英,一副侧耳倾听的模样。洪英拿不准在队长缺席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开始了。正当她下定决心再度清嗓子舔上嘴唇时,队长在外面叫:“洪英,你出来一下。”
洪英放下报纸离去。打开的眼镜盒还留在桌上。四个纳鞋底的妇女间空出一截板凳等着洪英回来。可回来的是队长,他过去往四个妇女中间一坐。这个位置就近灯光便于阅读。队长唾沫横飞结结巴巴读起来的时候,四个纳鞋底的妇女带着她们的鞋底离开了板凳。条凳上只剩队长一人,对着另一条板凳上独坐的书记。油灯下,余支书的眼睛里露出天真好奇求知的光彩。读报活动结束后他们拿走了桌上洪英的方格布眼镜盒。
洪英去活动室读报不到半小时他们就听见了敲门声。在从床上起来套上鞋子去开门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听见了哭声。建白把门打开,放洪英进来。门又重新被闩上了。堂屋里的油灯被端回建白洪英的隔间。洪英一直没有声音,甚至连哭声也没有了。
房子里的隔墙只砌到檐下,上面的三角部分是相通的。爷爷奶奶躺在他们的床上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于是点燃了床头柜上的煤油灯。小松看见两盏油灯的光分别从左右两边的墙头上射出,望顶上的席子条纹被照得清晰可见。除了隐约的风声,整幢房子里没有一点声音,甚至风声也在房子以外。
十分钟后,建白出来倒水,回到隔间。谁在咕噜咕噜地喝水,大概是洪英。另一边,爷爷摸索着小便盆,声音好大。灯始终不灭。小松的房间紧挨爷爷奶奶的,和建白洪英隔一个堂屋。他心想:也许两边的声音不能相互听到。又过了一会儿,建白回到堂屋砸开水缸里的薄冰往脸盆里舀水,再兑开水,端进去。他出来倒洗脚水穿过堂屋,但没有经过小松的房间到爷爷奶奶那里去。
建白拿着脚盆靠着小松房间的门框,眼睛望着隔墙那边爷爷奶奶房间里映出的灯光。他大声地说:“你妈没事了。她要读报人家不让她读,说她的问题还没弄清。总会弄清的,要相信群众相信党。”
又过了一会儿,爷爷奶奶房间里的灯光熄灭了。建白洪英房间里的灯却亮了个通宵。有几次小松从梦中醒来,看见堂屋那边的望顶上仍有灯光。他惦念着那灯光,不能睡得很沉。蒙眬间他听见洪英的声音,在说话或读报。洪英的确在读报,整整一版,又一版。四版《人民日报》都读完了。
与此同时小松梦见了小白。它在雪地上跑着,小松要费很大的劲才能看见它。后来它真的混同于雪地了,小松知道它就在附近但无法将其认出。小松的眼前只有雪地,一片银色,看得他眼睛都快失明了。这时他看见了一张底片。在底片中小白是黑的,极易辨认。村庄和他们家的屋顶也是黑的,空中下着黑雪。
小松喊:“小白小白,啧啧啧。”小白没有过来,因为它现在已经是一条黑狗了。父亲不知何时走到小松身后,安慰他说:“别着急,让我们慢慢查访。”然后他们进了一栋很黑的房子,主人掌着灯引他们来到里间。他从床下拖出一只木箱。木箱的八个角包着铜,在油灯下发出黄光。打开后小白卧在里面。小松伸手进去,摸到的只是一张狗皮,上面的狗毛依然触手温暖。
吃点心,就白酒(1)
村上人最瞧不起的是建富一家。他老婆是以前县城里的妓女,后从良嫁给建富的。若不是此等下贱身份的女人建富说不定要打一辈子的光棍。在光棍多如牛毛的楚庄这本也是很平常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的。
且说前妓女相貌丑陋,但爱打扮,平时抹个头油、搽个胭脂什么的。长脸,暴牙,脸上皱褶多极了,但个子不矮,身材也不怎么像农妇。她的自留地上种什么败什么,养猪僵,养鸡瘟,养鸭子嘴上生疔,不能吃食,活活饿死了。家前屋后也拾掇得不怎么样。草堆没堆好,里面透雨发霉,冬天没有烧只好上房扒屋顶。这本是建富无能,怎么也算在了他老婆的账上?就好像老婆不是妓女天生就会堆草堆似的。那可不一定,堆草堆可是一项技术活。
顺着刚才的话头,建富家沿河的树也没种好,不是枯死就是给自家养的羊啃了树皮。建富家的园子不愧为村上最荒凉凌乱的。那年建富四十岁,戴着老头帽,成天袖着手,专捡别人丢下的烟屁股抽。什么是老头帽?也许应该解释一下:线帽的一种,天热时可以自下而上地卷起,卷边做帽檐。天冷时一撸到底,罩住整个脑袋,只是在眼睛处留有两个小孔,乍一看就像是套着女人丝袜的抢劫者。尽管如此也不吓人,甚至小孩也不拿建富当回事。他们抢走他的帽子,或用白纸裹一小块泥巴撂在地上冒充香烟,等建富来捡。建富呢?从不见他发狠,见到传日、建好这样跟他差不多高的还要绕道而行。
在家里,建富自然要听老婆的。正是这一点楚庄人很不以为然。前妓女本来就不会种庄稼、干农活,但恰恰在此类问题上建富完全听从老婆,以至于延误农时、拔苗助长的事经常发生。一个农民,把田种成这等熊样当然要遭人非议。原来会种田,娶了媳妇反倒不会了就更不成体统。况且建富屈从的是一个妓女,婊子。一个婊子在庄户事上发号施令实在是叫人无法忍受的。
也许本来前妓女还有学习务农的可能,正因为建富的纵容大伙儿才不允了。开头完全是她犯混出错,到后来就是村上的人人为破坏了。比如放猪去她的菜地上,断建富家的水源,砸他们家的狗腿,就差没刨他们家的祖坟了。不刨的原因只是他们家的祖坟同时也是楚庄所有人家的祖坟。在长期敌对的环境中建富一家是没啥希望了,除了他们的那个大头儿子。
他们是把儿子当成学者来培养的,不让干农活,只许读书。后来眼睛不对,一到晚上就看不见路,楚庄一带俗称“麻雀眼”,实际上就是夜盲症。主要是营养不良,缺乏维生素E所致。前妓女却一口咬定他们儿子特别的眼神是读书用功的结果,将来进城配个眼镜子就好了。由于不干农活,麻雀眼的形体和当地的小孩就是不同,比较细长(这一点像他妈)。走路时迈步细碎,手爱袖在袖筒里(这点又像建富),戴一顶三块瓦的蓝棉帽,脖子细长,尤其是皮肤白,脸上有城里人才有的青春疙瘩。嘴大,所以除麻雀眼之外还被叫做水嘴,意思是爱说话,唾沫多,并且一说话就往下流口水。水嘴有一件与众不同的棉袄或棉袄的罩衫,是墨绿色的丝绸质料,肩头、前胸不时闪出暗光。这样颜色和质地的衣裳在楚庄实属罕见,都说是建富媳妇用以前接客的衣服改的。由此而猜测到前妓女下嫁建富一定带了不少好东西来,那口供在堂屋里四角包铁的木箱里到底装的是什么?这样就为继续迫害这一家三口找到了口实。反正他们有储蓄,地里荒了也饿不死。为了知道那口箱子里有什么,让他家诸事不顺也值得。否则不到山穷水尽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打开那口箱子,大伙儿的好奇心不就永远也得不到满足了吗?
老郭家下放以前洗衣一事是雇人解决的。后来文革开始,无法雇佣他人劳力,衣服小件就各人洗,大件(被褥床单等)集中了,放入一只大木盆中,先由老郭赤脚下去踩再由洪英过水,然后两人一道拧。一左一右将床单拧得像一只大麻花。下放后,洗衣仍是一件头疼的事,尤其是冬天,取自附近小河里的水冰冷彻骨。一次衣服洗下来,皮肤就粗糙开裂了。只好回到花钱雇人的老路上来。受雇者自然是村上的妇女,她们都很乐意,因为报酬丰厚(与在队里挣工分相比)。最后固定了一人:建富的老婆。说不清特别的原因,也许是她在县城里待过,相处起来相对容易。也许是她什么农活也干不好,老郭同情她才让她来洗衣服的。
吃点心,就白酒(2)
每次洗衣,中午留下来吃饭(保证有肉),临走洪英还要塞一两块钱给她。后来建富也来老郭家帮忙了——当然是由他老婆介绍来的,如垒一个鸡窝,扎一道篱笆,照例留下吃饭。建富比不得他的老婆见过世面,仅因吃饭就落下不少笑话。比如一碗蒸熟的咸肉,平时老郭一家要吃两三天。肥多瘦少,雪白的大肉片,上面汪着一层两公分厚的透明的猪油,建富一顿全报销了,连肉带油来了个碗底朝天。回家后马上泻肚子,不用诊断也知道是因为油水猛然增大,肠子太滑了挂不住。上老郭家找药丸才被老郭点醒,忙说:“白吃了!”第二次回到家和了小半葫芦瓢的糠,吃了整整一碗糠才将腹泻止住。建富不是治拉稀,是可惜那油水。现在稻糠吸了油,病好了,吃的肉菜也被带住,真是两全其美呵!
一天,老郭家大宴宾客,感谢下放一年多来乡亲们及地方上的多方照顾,大小队干部全来了,还有楚庄各户的当家人。建富当然也在其列。听说老郭家晚上请客,他早中两顿都没吃。茅坑也蹲过了,肚皮已经腾清。没想到空腹不胜酒力,一小杯洋河下肚建富就吐了。由于腹中无物,黄胆都吐出来了,只好被人架着离开酒席回去休养。不久建富的老婆到了,说是来替建富,被大队书记呵斥出去。再后来就是麻雀眼,穿着绿绸罩衫的棉袄被他妈推着跨进门槛。洪英热情让座,赵书记却不许:“你这麻雀眼走夜路摸错了地方。要吃让你爹来,他还没有敬老子酒呢!”
快散席的时候气氛显得冷落,菜也凉了。有的酒后倚在墙角酣睡,也有的藏着一包吃的悄悄往回转了,板凳空出来不少。留下来没走的都聚在一张桌子上陪赵书记,他仍未喝够,谈兴正好。洪英为防夜寒,关了堂屋大门。这时听见几声怯怯的打门声,酒桌上的人都停下来瞪着门口。门开后见是建富,从黑暗中一跤跌进门里,差一点没撞翻了桌子。来到油灯下脸色蜡黄、两腮深陷,人像老了十岁。头上的那顶老头帽也不见了,露出凌乱的花白发,衣裳不知道是怎么穿的,一只光膀子没套进袖子,袒露的左半边排列着道道肋骨。他两眼无神,照直向前,并未看见赵书记这桌。“笃定是他媳妇把他从床上拉起来的。”赵书记说,“快,那婊子还在门外!”大队会计和民兵营长离席跑了出去,果真见一个人影顺墙溜走了。他们回到席上,再喝。
建富还认得自己原来的那桌,此刻已没有一个人。他在自己原来的位子上坐下,一人一桌,背对着赵书记和灯光。墙上,夹菜的影子逐渐变快,建富恢复了食欲。赵书记叫他,“你还没敬老子酒呢!”他说。
建富并不回身,答道:“老子还没吃好呢!”
旁边听的人大惊,他竟敢用如此口气和赵书记说话!好在赵书记已半醉,听不出其中的要害来。他说:“老子吃好了你还没有吃好?”
“你比老子多吃了这么些工夫,老子要补上呢!”建富说,依然不转身,吃的动作飞快。赵书记也依然没有听出什么来。
第二天酒醒后有人向建富转述了这场对话,建富吓得要死,忙找来前婊子老婆和麻雀眼儿子商量。到老郭家借了五块钱去供销社买了点心和白酒。点心用红纸包扎,酒瓶用线绳提着,一家三口上了赵书记的家。赵书记不解其意,对他们为什么送礼很纳闷。昨天晚上的醉话别说当时没记住,就是记住了到了今天这会儿恐怕也该忘记了。自然无人敢于提醒他。
“赵书记,昨个咱在一起喝酒……老郭家请的客……”建富嗫嚅道。
赵书记想起来了,昨天酒桌上的确是有这么一号人。喝了一回酒就来套近乎啦?是想让大队推荐他们那麻雀眼的儿子去公社上高中?还是……“有话说有屁放,别跟老子来这一套!”他说。
“赵书记,昨个咱在一起喝酒……”
“一起喝酒又咋的啦?和老子喝过酒的多着呢!你喝我也喝,没有交情账。”
建富还想说,被他老婆拉住了。前妓女已经看出来赵书记的确是记不起昨天喝酒的那幕了。于是他们欢欢喜喜地告辞。当天晚上他们家的烟囱没有冒烟。一家三口破例点了灯,在灯下吃点心,就白酒。三个人喝得烂醉,统统倒在桌边,一觉直睡到了第二天的中午。
雷凤英(1)
雷凤英有六个女儿。她男人生胃病,常年卧床不起。这还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雷凤英不仅养大了女儿,而且一个妇道人家撑起了一个门户,村上的男人们在敬佩之余对雷凤英和她的那些女儿也不敢有所觊觎。我们下放时雷凤英的大女儿已经出嫁,她生了自己的孩子,也就是说雷凤英是那孩子的外婆,可那年她才四十岁。家里还有一个卧床的男人和五个女儿,最小的那个和我差不多大,八岁左右。
我们下放的那天晚上被安排在雷凤英家吃晚饭,可见队上对她的能力很相信,一是外交,二是做饭的技术。吃饭时队干部作陪,雷凤英破例也上了桌(当地的风俗,请客妇道是不上桌的)。她的几个女儿在锅屋里忙碌,雷凤英不时要起身指点,或不离座大声发号施令。女儿们也有事必问。甚至队干部在怎样安排我们一家的事情上也要请她出主意。
这餐饭由队上给钱粮,吃剩下的归雷凤英所有。但她不是那号人,公款请客每次她都只贴不余。这些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当时吃饭用的是一张小木桌,比膝盖高不了多少,桌面二尺见方。别看这么小,一般还用不到。村上人习惯手捧饭碗随便找个地方蹲下吃,或靠在猪栏旁,一面喝稀粥一面看栏内猪吃食,幸福感便会油然而生。捧着饭碗走东家串西家也是常有的事。菜量不多,样数更少,但菜很咸,很耐吃,一般夹在碗头上,不必另设菜碗。待客时才用到小方桌,大家绕桌而坐,由于都习惯将饭碗捧在手上,桌面上只搁菜碗,所以总有空余的地方。这也是我们后来才知道的。
那天我们把饭碗搁在桌子上,然后低下头去用嘴来够碗沿。他们就想:城里人连饭碗都捧不动,吃相又难看,就像猫狗畜生,把嘴伸到食槽里去了。更要命的是这样一来方桌就显小了。方桌中间放着四只菜碗,菜堆得高高的,颜色一律黑黑的,看不出来都是些什么菜。油灯是墨水瓶做成的,灯焰如豆,左摇右晃,有时升直了,一股黑烟从火苗的上端向上直蹿。桌上菜碗的投影很深,墨水瓶底部抹上漆黑的一圈。方桌是靠床放的,另外三面搁了条凳。妈妈和我坐在床沿上,脸朝着房门。我们身后的床到墙壁黑糊糊的,一些被褥之类的东西堆得老高。雷凤英的丈夫就躺在一堆被子下面。队长作了介绍,我转过身去看了一眼,因害怕看得不很真切。他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懂。后来我们就不再看他了。吃完饭我向后靠在那堆被子上,他为使我靠得舒服些在被子下面把腿屈起来。我感到了他的好意。
雷凤英四十左右的年纪,长圆脸,高颧骨,眉毛粗重,很有些男人气,一般情况下表情严肃,眼角及眉头上常有皱纹。爸爸说她的性格有点像我的小姑姑,都是急性子、泼辣,但内心很善良。爸爸对这一类女人有好感,以前他就写过这种类型的。爸爸也的确把雷凤英归结于某类文学人物了,他就是这样引导我们看问题的。
爸爸公开地赞赏她:一不靠关系,二不靠男人,把一个家支撑起来,而且哪方面也不比别人差。更可敬的是她对侮辱的态度:绝不忍气吞声,而是奋起反抗。
一次生产队的粮食被人偷了。
新麦刚登场,脱粒扬净后摊在晒场上晾晒。太阳落山时将晾晒的麦粒扫成几堆,然后在上面印上锨印做记号(有人动过就能及时发现)。队里派人轮流看场。看场的睡在晒场上的草棚里。当然是几个人同时看,好互相监督。虽然严加防范,新麦还是叫人偷了,重新过秤少了两百斤(扣除了一天下来阳光所吸收的水分)。查寻的办法只有挨家挨户地搜,谁也没有觉得此举有什么不正常的。俗话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大家为洗刷自己还来不及呢,谁家不让搜不就当真要背黑锅?或者就是贼本人了。
雷凤英家的园子在村子中部,从西往东开始搜,到她家时卡住了。雷凤英硬是不让搜,争吵间甚至和村干部动起手来。其实谁也没怀疑她会唆使女儿偷粮食,可隔过她家怎么说服别人呢?这些道理都对她讲了。
雷凤英(2)
“旁人的事我管不着,我只管我家的事!”
她告诉徐队长:
“生产队由你做主,这个家的主由我雷凤英做!”
她挡在堂屋门口不让他们进去,加上五个女儿一齐上,又抓又哭又闹,搜查只好隔过她家去了。队长临走撂下话:
“不让搜行,等我一转子搜过来没见两百斤粮食就拿你家当贼办!”
结果雷凤英家以后没搜几家就搜出了两百斤粮食,雷凤英的声望再一次上升。我们家在村子的最东面,也躲过了搜查。后来就有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当时轮到我们会让他们搜吗?让搜肯定使我们所受的教育蒙辱。不让搜似乎也不行——我们是被改造的对象,任何一种形式的对抗都是不恰当的。最终没有搜到我们家、让我们面临难题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
一、队长安排的搜查顺序是自西向东而非自东向西的,否则我们家是第一个搜查对象;
二、雷凤英的抗争并获成功,使人们认识到搜查的非法性,也许还有争取自我权利的可能性;
三、贼并未把赃物窝藏很深。他不过将两麻袋的麦子扛到自家屋后的竹园里,待搜查的人马一来,他马上指点他们去了那里。
这个贼既解脱了雷凤英也解脱了我们,因此无论是雷凤英还是爸爸对他都是怀有一些感激的。这个贼叫马五,光棍一条,因为穷,二十六七了还没有说上媳妇。对他盗窃的惩罚是一顿拳脚相加,好在童男子马五身体精壮(这是他惟一的本钱),在床上空腹养了几天就没事了。雷凤英家正好与马五相邻,隔一条河沟。她让女儿给他送去一些饭食,还有菜汤。
马五孤身一个住在两间破草房里。有一个哥哥,娶亲后在小西庄盖房另住了。老娘早死得无影无踪,爹死得更早。马五烧的是“缸缸灶”,就是水缸那样的泥坯,一侧有一个洞当做灶门。铁锅架在缸沿上,烧起来烟气四窜,不仅灌满两间房,还从门里面跑出来飘向隔河的雷凤英家。每次做饭马五那边就像失火,呛得雷凤英和她的五个女儿不住地咳嗽。马五自己早习惯了,仗着身体好,吞云吐雾浑然不觉。
缸缸灶一般是新灶没砌起来以前的临时性设施,不宜长久。马五因为穷,砌不起大灶(房顶之上有着高耸的烟囱,烟囱内蹿出老高的火苗),缸缸灶一烧就是七八年——自从哥哥搬走,连带大灶上的砖头也一起运到了小西庄。睡觉则是一张“凉车”,松劲的草绳兜下来都快贴地了。室内另有一只泥柜放粮食,此外就什么也没有了。过日子的原则一天算一天。冬天没有烧的,不去捡柴割草,而是上房扒自己的房顶。房上的草干枯易燃,好烧得很。到夏天房子漏得一塌糊涂,马五用泥柜去接雨水。雨水又泡塌了泥柜,水流四溢漂起他的凉车还有两只破鞋。马五就此赤脚出门,一月未归。待暴雨停息太阳出来大水退去,几日阴干几日曝晒(强烈的阳光择路而入,何况马五的房子此时已是百孔千疮),归来时一切都已恢复正常,甚至鞋子也找到了,晒干了(就是缩水有些挤脚,或是多日不穿鞋脚丫长大了?)。缸缸灶还在,还能烧,房顶上的草也还够几顿用的。马五从怀中摸出一只偷来的鸡,拔光毛,在锅里加水烧了吃。一阵烟雾飘来,雷凤英一家知道马五回来了。她们一阵猛咳,马五马上知道她们的日子也过得正常。
传说雷凤英和马五有染。她男人终日躺在床上等于一个废人;马五人近中年,又不寻思娶媳妇;况且两家隔河相望(河窄得马五可以一跃而过)。
先是说马五看上了雷凤英家的二闺女。这么说本来倒没什么,只因为马五人穷,岁数又大,如此姻缘实际上连鬼都不信。马五本人想也别想。雷凤英有话说在前面:“老二做老姑娘也不能嫁给马五,那不坑了她一辈子!”
大闺女的婆家叔伯兄弟中有当公社干部的。庄子距娘家三四里地,大闺女、姑爷有事没事地常回来。后来有了外孙子,回娘家的时候抱在手上,就更风光了。二闺女皮肤虽黑,但模样长得比大闺女还要俊,岂能嫁给马五这样的穷人。到时候都没个娘家好回(靠得太近了)。马五真该绝了此念,但他和雷凤英家的来往怎么反而有增无减了?村上人的目光从此转移到雷凤英身上。
雷凤英(3)
有人称天蒙蒙亮看见雷凤英从马五家出来,越沟时不慎,一只鞋还掉进了河里。说得有鼻子有眼睛的。后来传闻终于进了雷凤英的耳朵,她顺藤摸瓜找到传话的人。雷凤英将学好媳妇从家里一直拖到社场上,两人打成一团。雷凤英边打边说,边说边哭。
她说自己的大闺女比马五还要大一岁,说马五跟她,不是嚼蛆吗?雷凤英又发誓说:别说学明还没死,就是学明死了她改嫁,也不会嫁给马五的。就是学明死了她也不改嫁,就算是她改嫁,也不会嫁马五。就算是破了前面的两关(学明死了她改了不嫁的主意)还有第三关呢。
不久学明真的死了。人停在堂屋的地上,身下垫着门板。屋外阳光灿烂,木匠领着几个徒弟现做棺材:由剥树皮开始,剖板、锯、刨、钉铁钉。木匠们挥汗如雨。棺材做成后架在两条条凳上,伸头看进去里面空空的只有刨花儿。木材的清香令人陶醉。
棺材板半寸多厚,规格不高亦不太低,和雷凤英维持的家境相匹配。
木匠之后是漆匠。棺材上刷了大红的底漆,红上再罩黑就黑得沉着凝重,而不单调刺目了。
漆匠漆棺材时,木匠就在露天的一张桌子上吃饭,有酒有肉,他们猜拳行令不亦乐乎。小锅屋内拉风箱的声音终日不停,烟囱一直在冒。
木匠们外还另有几桌,亲友乡邻都到齐了,以最热烈的场面为死者送行。雷凤英披麻戴孝,她的任务是跪,是哭。在平日的装束上披了白衣,鞋面也罩了白布,头上是白头巾。她又哭又唱,即兴发挥,大意是:
你这一去叫我们娘儿几个怎么过啊?
你怎么就忍心撒手不管了啊?
好狠心啊!你死鬼啊!
我的命比那楝树的根还要苦啊!
哭声并未妨碍吃喝,倒像是必要的伴奏。主持饭局的徐队长起身劝道:“吃吃吃,喝喝喝,拣肉吃,莫客气。”
学明死后不久雷凤英一家就恢复了正常。反正学明活着的时候也是一个废人,只是吃饭时多一副碗筷。他死了,对全家的生活并无大碍,当然祭日鬼节会多出一些事来。给二闺女提亲的增多了,雷凤英忙着审视。可二闺女还未及出门就爆出了特大新闻:马五倒插门进了雷凤英的家,做了雷凤英的第二任丈夫。
说倒插门也不尽然。这个家本不是雷凤英的娘家。当然雷凤英是绝对不会嫁过去的——虽说只隔了一条河沟。马五的破屋几乎陷入地下一半,东南角还坍了。况且雷凤英有言在先,她是不会嫁给马五的。现在是马五上门嫁给她,自然是两回事了。
马五一下就钻进了女人堆里。雷凤英家在多年萧条以后多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男人。当然他只是雷凤英的丈夫,并非二闺女以及妹妹们的爹,没人肯这么叫他。马五委屈了好一阵,直到雷凤英的肚子又大了,次年产下一男婴。马五盼着孩子开口说话。光阴荏苒,孩子别无选择地喊了马五“爹”。二闺女此时也远嫁外县了。留下的妹妹们无人领头,年纪又小,没有人敢与马五作对,加之雷凤英的一再要求,渐渐地都叫马五“爹”了。马五反倒爱理不理的。
他只亲他的儿子。这一个就顶学明的六个。学明的六个全是女儿。大闺女虽然生了儿子,但也只是学明的外孙。雷凤英则不管这些,为谁传宗接代还不是一样?学明马五都是她丈夫。只是一件事让她有些尴尬:大闺女的小孩、她的亲外孙比她的儿子还大了两周岁。
尽管出了这些事,爸爸继续赞赏雷凤英。他认为不仅雷凤英所做的一切均可理解,而且就其改嫁这件事而言真是十分了不起,符合她的性格。不是任何人都敢于为自己的幸福而自食其言、不怕别人指责的。
七五年我们迁居县城,雷凤英来看过我们一次。拎着篮子,装着鸡蛋之类的土产,左手牵着她和马五的儿子。在县城不同的气氛中她显得局促不安,嗓门太大,脸红彤彤的,但皱纹很多,头发油腻,手指粗大,笑起来非常的不自在。然后开饭了,她留在我们家吃饭。爸爸吃了一半就推说胃疼,进了里屋,大约是不忍目睹雷凤英的巴结相。马五的儿子很顽皮,东瞧西看,乱动东西。雷凤英以喝止儿子来缓解自己的不安。她说:“你就像你那不争气的爹,将来娶不上黄花闺女!”
第四部分
西天上·男女知青(1)
赵启明是知青中最早恋爱的。当然,他的恋爱对象顾凡也最早。她是杨庄八名知青中惟一的女性,如果赵启明想谈恋爱就别无选择。赵启明想谈,而且不能是村上某贫下中农的女儿。或者说赵启明义无反顾地选择顾凡就是为了摆脱他们接二连三的提亲。和这块土地联姻的危险使他不寒而栗。
于是他公开宣布和顾凡的恋爱关系,开始了日后闻名四乡八里的每日散步。漫长的散步多集中在冬季——农闲时节。但即便是夏忙双抢时,两顿饭送到田里吃,晚上摸黑收工回家他俩也要在狭窄的田埂上同行一段。排除特例,一般或日常性的散步在晚饭以后,天要黑未黑之际。
这里是平原,最明显的标志莫过于天地间平滑分明的地平线,黄昏时分更是如此:土地逐渐沉入下面的黑暗,上面的天空却明亮异常。如果云层分布得当,会有长时间的晚霞,作为对贫苦村庄的馈赠。可惜人们总是把自己关在屋里。赵启明和顾凡代表村民接受馈赠的同时也把情侣的剪影馈赠给了他们。换句话说:使他们眼界大开。
赵启明就是这么想的:让所有的人都看见。因此他拉着顾凡净拣高处走。这里的高处不外是河堤、桥头。没有峰峦或楼顶平台,赵启明就把河堤、桥头当峰峦平台用,其感觉效果是一样的。他最喜欢那条新挖的大寨河。河堤又高又直(还没有开始向两侧坍塌),还未及时植上树,不会有多余的枝叶来破坏他们的剪影。选择大寨河上的三拱水泥桥也出于相同的原因:临高,没有遮拦。天幕上久久映出桥身和他俩纹丝不动的黑影——似乎化做了桥体一样的石头。那石头眼望桥下黑糊糊的流水,位于短暂和永恒之间。殊不知这正是爱情的位置。
赵启明高大漂亮,其剪影效果是没说的。顾凡则十分瘦小,形体就像一个十三岁的男孩。她死死抓住赵启明也许只因为内心紧张。也就是说她并不赞成这每天的例行表演。这么说也不意味她反对表演。她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任何事情上顾凡只会投弃权票。上文我们说到,赵启明和顾凡恋爱是别无选择,她是杨庄惟一的女知青。而他赵启明至少是比较了其他六位男知青后被选中的,按理应该享有更多的尊荣。相交半年后他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她既没有选择他也没有不选择他。她选择他仅仅是因为他要求她选择他(就像他要求她一同散步)。其他六位男知青仅仅比他慢了半拍。现在我们知道了:赵启明是一个急性子的人。是他而非别人选择了他自己。他选择了恋爱中的赵启明,所谓一厢情愿。
因此顾凡对赵启明大献殷勤的麻木反应就不难理解了。他写信给她,唱歌给她听,为她写诗,从田埂上采来一把野花放在她当桌子用的木箱上。她呢?统统接受下来。仅仅接受下来而已。如果赵启明问起那封对他而言绝对重要的信(他一直在等她的回答),定然在她的衣袋里原封未动(就像半个月前她接收下来时一样)。在赵启明的监督下顾凡撕开信封,阅读来信。他的脑袋从她身后伸出,也在读信。从顾凡的表情姿态看不出她有任何触动。甚至连她是否识字赵启明也不敢肯定了。
一段时间来,赵启明有送顾凡东西的癖好,从诗歌、鲜花逐渐转变为比较实用的生活用品。父亲赵金盾定期寄来包裹(三月一次),内装罐头、肉干和各种糖块。和顾凡交朋友后每次都要分一半给她。顾凡当然不会拒绝,但也从不动用这些食品。待赵启明的一半储备耗尽,顾凡就拿另一半招待他(别说,她还真是个有心人)。在顾凡借住的学巧家,饼干、糖块、午餐肉摆满堂屋里的大方桌,除供应赵启明外,学巧、学巧老婆及他们的三个儿子也各取所需。惟独顾凡本人一概不沾。还有更令人沮丧的:赵启明送过顾凡一件军大衣(三九严寒之际从自己身上脱下还带着体温),第二天就到了学巧他爹身上。“毛领子,真舒服,脖颈后头暖和呢!”老头儿对赵启明说,语调像一支儿歌。
西天上·男女知青(2)
赵启明哆哆嗦嗦地(因少穿一件大衣)进门去找顾凡,对她乐于助人、心地无私的品质大大恭维了一番。即便他想把她的所作所为当成天生高尚来接受,她还是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她的确富于牺牲精神。虽然不能和赵启明同唱一支歌(“骏马奔驰在草原上”至少学了三十遍,终不能会),但会随着赵启明歌唱的节奏闷头干活。搓衣、拐磨、烧火、揉面,赵启明的饮食起居她全包了。只要他一唱歌,她立刻干活,似乎那旋律使她不能自已,必须去灶前扭动腰肢、伸展手脚。也许她是逃避第三十一遍教与学。她的慌张和热烈多半是这样。
于是赵启明无处不在地唱那支“骏马奔驰在草原上”。他希望看见顾凡的慌张和极为难得的热烈(虽然只是针对锅和灶、或晾衣绳搓衣板或锄头柄)。他希望看见她的漏洞。与此同时他本人在知青中获得了一个外号:骏马。“骏马”,真是美不胜收!其结果,人人都会唱这支“骏马奔驰在草原上”,而且腔调完全是赵启明的。他们不模仿李双江只模仿赵启明(赵启明只能模仿李双江),用心恰恰不在歌唱,旨在说明“骏马”的出处。
一时间赵启明而非李双江版的“骏马奔驰在草原上”在广阔天地间四处回荡,甚至知青以外的本地青年(还有儿童)也都会唱了。本地青年没有半导体(收音机),不知道李双江,因此唱得真诚而动情,把被知青们夸大的赵启明部分作为必须状态也接受下来。也就是说赵启明教会千万人同唱一支歌,惟独教不会自己的女朋友。当大合唱终于达到高潮时,他沉默了。
在知青屋里,他或坐在门口的小凳上发呆,或蒙头大睡。由于他一言不发,顾凡干活时没有了歌声伴奏,整个人就变得无声无息了。衣服搓得无声无息,磨拐得无声无息,风箱拉得无声无息。她无声无息地走动、干活,照料赵启明(帮他掖好被子,头前留出出气的地方)。她适应并喜欢上了无声无息,深感无声无息本身就是一种节奏,进一步认识到如果是节奏就是她的节奏。顾凡自比一个亲爱的幽灵,围绕着一具悲哀的尸体(赵启明)。如果他是一个死人,那该多好啊!顾凡一向善于照料别人,病卧在床的老人,半身不遂的病人。死人,当然是二者的典范。
不过,眼下照料的这个死人会突然从床上一跃而起,因为有人来访(或曰串门)。他唱着歌儿(从半截唱起)把手搭在顾凡的肩上,以一副热恋中的姿态笑脸相迎客人。每日散步途中他们在晒场上停下来接吻(或曰亲嘴),不可能没有人看见。其实只是他俯在她的耳边,不断小声提醒道:“别动别动。”其实来人看见的只是接吻的剪影。赵启明一面俯身低言,一面斜眼看那人(从来不看顾凡)。如果那人距离较远或者看见他们接吻不再向前,赵启明就拼命亲自己的右手背,亲得啧啧有声,很有激情。
西天上·杨庄小学(1)
同年,赵启明进驻杨庄小学,当了一名英语教师。杨庄小学由杨庄大队民办,建校整五年。五年级的部分学生要升入中学,于是学校决定设立初中,俗称戴帽子。中学才有英语。也就是说赵启明虽然身在杨庄小学教书,实际上却是一名中学教师(尽管永远只是民办教师,即农村户口、吃生产队粮、每月四块半津贴)。
竞争异常激烈(当民办老师),范围在七名知青之间。赵启明轻易取胜当然不是因为他的人缘,他有一个好爸爸。赵金盾靠边以前曾任金陵基督教青年中心秘书长,有多年的留洋经历。因此他儿子的外语水平不容怀疑。在一个普遍信仰血统论的时代里如此推论是非常正当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浑蛋。”赵启明曾因父亲的历史问题不能进厂当工人。如今,在相同的逻辑前提下他战胜对手,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怎能不受宠若惊、喜极而泣呢?身份的改变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找回了父亲。“父亲,我曾经是多么的恨你啊!”
两天时间赵启明就垒起了他的新居(速度之快就像垒一个鸡窝)。顾凡是惟一的帮手。他们利用了一栋校舍的东山墙,用树棍斜支了一个直达地面的屋顶。北面用土坯垒实。南面垒一半,另一半做门出入。窝棚式的新居是赵启明最后一次体力劳动的产物。虽说上草的技术不过关,但屋顶斜度很大,雨站不住只向下滚,所以不漏。
赵启明把所有的农具都送给了顾凡(她还用得着),自己只拿了一把铁锨,留待日后铲雪用。他添置了一辆自行车和一台半导体。父亲给他的呢料中山装也从箱底翻出。现在赵启明的自我感觉就是一副衣架。衣架背直胸挺。在前挺的胸脯上有两块口袋盖布。左侧的口袋盖布上别有三支钢笔。赵启明的崭新形象还包括一条两米多长的灰色毛线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三圈后从前胸(右侧)垂下还有好长一截。腋下永远夹着一册初中一年级英语课本,头发中分又有点向后,身上的汗味儿被香皂奇妙地掩盖了。皮肤越来越白细,越白就越细。在白的基础上两腮恢复了在某些情况下羞红的功能。倒背在后的双手上茧皮逐渐消退了。
从此赵启明不出杨庄小学一步。每日散步也场景置换,由河堤、桥头、晒场转移到这个固定不变的地点:学校校园。所谓校园就是四条小河围绕一块空地,和当地的其他园子本无多大区别(也都是小河四面环绕,一道土埂提供出入),只因为没种庄稼没人安家立户就成了校园。校园的空地上有三排砖瓦校舍(除此之外方圆二十里再没一间瓦房),一块夯实压平的泥地操场。操场的两头分别竖着木制篮球架。这些都是赵启明深爱的。
每天收工后顾凡从大田里回来,往往来不及扔下扁担或锄头,就抱柴为赵启明做饭,窝棚的入口和墙缝处冒出蓝烟。整个窝棚成了一截烟囱,她在里面炼就火眼金睛(红肿的眼睛,闪烁的眼泪)。饭后洗涮完毕她陪他出来散步。他们漫步在校舍间,又来到操场上,绕着篮球架转圈。和杨庄的新老观众只能隔河相望。由于和现实间有了明确的界线,戏剧才得以真正诞生。
白天,赵启明若有必要去县城办事或来小松家(另一个大队)就骑上他的自行车。他从学校操场上车,骑过埂道(桥口)上了村路。途中若遇羊群或水牛之类的牲口挡道就抱住路边随便一棵什么树,定车以待。其情景就像在城里的十字路口等红灯。反正赵启明决心已下:不让自己的脚再踏上杨庄的土地了。杨庄小学因其性质不同暂不计算在内。
上文提到小松家。小松即是这家的孩子,也是赵启明的学生。第一节英语课他就被认了出来,也就是说被从六十名当地学生中区分开。并非由于南京人对南京人的乡亲直觉(像事后赵启明愿意承认的)。只因为一副小眼镜。半透明的小眼镜架在小松幼稚的鼻梁上,不仅少有,而且惟一。一下课他就被赵启明叫到自己的窝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