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件事是要求上报调查宁远厅粮库谷物霉变情况的结果。
此前,我前往省城会同太原知府王有壬一起核算宁远厅前任同知锡纶亏空的案子,除了已经查明参劾的以外,据现任通判齐克里诺布称,还有谷物三千多石已经发霉变质。我想,前任同知锡纶被参劾要求赔补的金额已经够大的了,恐怕不宜再以此为由进行续参。既然如此,我就想,能不能从其它途径筹集银两补上呢?我打算将该厅每年送给知府衙门的办公费用二百五十两拿出来,逐年购买粮食补上。这笔钱名义上是送给知府衙门的办公费用,实际上是送给我个人的陋规。
什么是陋规呢?清代官场的规矩是,下级必须定期孝敬上级,地方官必须定期孝敬京官。夏天得送降温费,叫冰敬;冬天得送烤火费,叫炭敬;进门得送门敬;告辞得送别敬;“三节两寿”[1]送节敬。所有这些孝敬统称为陋规。因为不合法,所以说它“陋”;虽然不合法,但是你必须送,这就是“规”。至于送多送少,各地行情不同,价码也就不一。
这件事我已口头向布政使请示过。后来,我路过代城,将这个想法告诉雁平道章荆帆。他对此深表赞成,也表示将宁远厅每年送给他的二百五十两陋规拿出来买粮填补。如果将这两笔款子提到道署,用户部规定的价格买粮补库,五年就可补上这笔亏空。关外地广人稀,粮食一向便宜,按部价就可买到补上。这样不仅仓谷有了着落,也不必续参锡纶。
第三件任务是藩司(布政使)衙门和臬司(按察使)衙门联合通知的,要求下属各府县设立窝铺(保安队),护送过往商旅,并制定缉捕盗贼的章程。
十月三十日接到上宪命令后,我就命令宁远厅、朔州、各县增设窝铺,巡逻缉拿作奸犯科之徒。
据我所知,直隶、山东、河南一带,地方官遍贴告示,严令各集镇旅馆,一旦有单身旅客住店,一定要等到天亮才可以放行——那些人马车辆众多或者结帮而行的旅客除外,后者途中由巡逻的兵丁和窝铺的差役持械护送。这些人都由省里临时委派人员负责,不需要专门设置常任的督办。如果责任区域整个冬天都没有发生沿路抢劫的案件,就由藩司衙门请示巡抚委派其代理一次州县职务,以示奖励。因此,连年以来,道路上都非常安静,那些拦路剪径的强盗都销声匿迹了。
现在,如果山西也效仿执行的话,效果一定很好。至于城市中人烟稠密的地方,也可以沿袭过去的做法,十家设一牌长,夜里轮流值班,一旦发现贼人就大声呼叫,十家一齐响应。每家每月值守三夜,也不是很辛苦,十家轮流出人,也不需要太多的费用。这样互相联络声势,梆子一响,群起呼应,无论是村里的人还是城里的人,都能有所防范,那些宵小之徒也就没法为害一方了。
官府缉盗是为了安民,办公就必须事先筹集经费。我自从接任以来,将陈年的积案逐件清理。在调查各州县的盗窃案件卷宗时,发现报案失窃的案件很多,但抓获的窃贼却是寥寥无几。其实,各地的州县官员也不是没有派捕役四处捉拿罪犯,也不是没有定期检查进度追究责任。可是,捕役们却是宁可受刑,也不愿出去追拿贼人,其中的原因便是没有办差的经费导致无法捕贼。
按规定每县设捕役八名,每人每年工资四十两——还往往有被克扣而改发铜钱的,这样就导致捕役的工资在所有差役中最低。年轻力壮的小伙子都不愿干捕役,就只能由老弱病残来充数。而捕役的用项又多——他总不能饿着肚子抓贼吧?要办一个案子或者捉拿一个盗贼,总不能就一个人单干吧?押解一个犯人或者传一趟原告,总要路费吧?这些差役赔进去钱就一定会找地方讹回来,有些人为了钱甚至不顾身家性命,由抓贼变为养贼自肥。这样看来,接了差使却压下来,宁可受刑也不去抓贼,恐怕还是轻的呢!
于是,我制定章程,和各州县商定,富裕县份的县令每月捐银三十两,贫穷县份的县令每月捐银十五两,一半作为缉拿盗贼的经费,一半留下来作为押解犯人的费用。缉盗有了经费,捕役就可以用它来雇佣线人;押解人犯有了经费,那么来往省城就无需找人顶替。一定要做到有案必破,无犯能逃。抓获窃贼多的捕役,加以优赏;做事懈怠的,予以严惩。
缉拿贼匪的关键在于破获贼窝,破获一个贼窝,就会有一群盗贼无处藏匿。整治盗匪要从整治小偷抓起,小偷被抓了,就不会发展成大盗——没有哪一个大盗不是由小偷演变而来的,也没有哪一个小偷是没有贼窝的。
我治下的朔平府,紧邻塞外,地广人稀,往往彼处的盗贼窜到此处作案,此处被通缉就逃往彼处,因为容易隐藏行踪,所以就敢于施展这种伎俩。我命令各州县,并且发函到相邻府县,要求协调行动,不分地域,遇到相关案件,除了公函联系外,另用密函联络,各州县一定要有呼即应,让盗贼无隙可乘。除此以外,仍要坚持保甲连坐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偷盗行为。另外,还要发展生产,增加百姓收入,以养民气。
我的报告经过两司衙门送达巡抚大人,申启贤巡抚看了之后,非常赞赏地说:“看张知府的条呈,道理明晰,语言晓畅,切实可行——看来,张知府可不是不通世务的白面书生啊。”申巡抚当即命令通知全省,照此执行。
[1]“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本人和其夫人的生日。
代理太原府,兵匪一家亲
七月,我调到省城代理太原知府。
前任知府王有壬,原是兵马司指挥[1]出身,经多次升迁到太原知府,已经七十多岁了。他的公务全部交给家人王成一手打理,王成因此得以与人狼狈为奸。一个太原府,积压的案件就有几百起,有些甚至一拖几年。一个姓吴的师爷长期把持府务,上下其手。这些事情我早已厌闻,所以接任之后,将前任知府的师爷和仆人,一律遣退。通判麟耀认为千万不可,苦苦劝我仍旧聘请姓吴的做幕僚,我没有答应;麟耀又转而请求臬台瑞元帮忙吹嘘姓吴的和王成两人如何如何能干,瑞臬台不肯推荐,反而对我的“不蹈前辙”深表赞同。
我刚上任太原府,就遇到了一宗刑事案件。
灵石县民妇伏张氏和她的儿子伏锁成逼迫儿媳妇伏陈氏卖淫,伏陈氏不从,母子二人就将其勒死了。伏张氏初审被判斩监候,儿子伏锁成减一等流放充军。案子提到省里复审,两个被告也没有翻供。臬台瑞元察觉伏锁成似有冤情,就发回太原府重审。我进一步搜集证据,并且调原审官员祥玉会同审理,发现并没有强迫伏陈氏卖淫的事。再三追究,查明伏陈氏被害的真实原因是因为顶撞婆婆,被婆婆勒死。伏张氏因此得以减为流刑,其子无罪释放。
更恶劣的事件还在后头。
驻防太原的八旗兵一向剽悍,甚至窝藏盗匪,兵匪一家,肆无忌惮。太原的居民都说:“八旗兵营就是山西的梁山泊。”
九月初,几个旗兵在深夜宵禁之后强闯大街栅栏,守卫栅栏的更役不肯放行,旗兵就用砖头将更役打得头破血流。
更役被打的第二天,阳曲县县令李廷扬和太原府理事通判(知府佐官,负责一府的司法事务)麟耀会审此案,麟耀包庇八旗兵,反而将责任推给被打伤的更役,并且将更役处以杖刑来讨好八旗兵。李知县心中愤愤不平,但不敢和麟耀抗争,从此八旗兵更加横行无忌。
九月十八日,李知县巡夜,只带着一个年幼的仆人微服私行。经过一间旅店门口,看见店内有火光,就让仆人进去盘查。这时,旅店里突然冲出几个八旗兵,将李知县团团围住拳打脚踢。李知县大叫:“你们干什么?我是阳曲县知县。”八旗兵假装没有听见,仍然抓着李知县不放,反而大声呼叫:“这两个人欲闯进店中强奸妇女。”竟企图将李知县扣押起来。幸好县衙门的衙役得到消息后赶来相救,李知县才得以逃脱。
第二天,太原守尉[2]恒通秉承藩司和臬司的意思来调解此事,八旗兵也并没有受到什么惩罚。李县令知道八旗兵一向骄悍,也不敢继续追究。通判麟耀曾公开在官厅里说:“当年巡抚鄂顺安大人被八旗兵辱骂,也没有追究。太原知府珠澜大人的轿子被八旗兵当街砸了,珠澜告到“两司”[3]衙门,也不过让八旗兵道了个歉而已。”我听了深感震惊:骄兵悍将如此横行,大祸不远了。
太原县有一个大盗叫根寅儿,在县城里抢劫当铺,并且用刀砍伤了店主,被通缉捉拿。有一个叫文英阿的马甲(指清朝八旗骁骑营的士兵)在太原城里开设了一家旅馆,很多宵小之徒就躲在里面——就是李知县被殴打的地方。根寅儿和文英阿一向交好,还有骁骑校尉长庆、马甲伍奴儿、武隆阿等人,一起合伙分赃,也不是一天两天。
太原府的通缉文告下达后,李知县就派捕役张连城、王同和李德一起持票捉拿。这些捕役侦察到根寅儿躲藏在文英阿的店中,就冲入店中将他抓获。捕役对根寅儿进行搜身,在他身上没有发现凶器,就用铁链套在根寅儿的脖子上,准备将他带走。长庆将张连城拉到隔壁西厢房,请求将根寅儿放了,出多少钱都可以,张连城坚决不肯。文英阿又将根寅儿拉到西厢房低声说话,王同手里抓着铁链,一直不松手,李德站在旁边掩护王同。文英阿见无法让根寅儿逃脱,就愤愤不平地摔门而去。
过了一会,文英阿又回到店里,再次和根寅儿窃窃私语,张连城因为被长庆纠缠在西厢房不能出来,就大声喊道:“兄弟们,赶快将犯人带走。”王同答应了一声,就将根寅儿牵出西屋。刚走到院子中,就见根寅儿袖中刀光一晃,王同一声惨叫倒在地上不动了,李德的左臂也鲜血直流,根寅儿挣脱铁链,迅速翻过院墙逃走了——墙外就是文英阿的住房。张连城见贼犯逃脱而同伴被害,就飞奔到县里紧急报告。
第二天天刚亮,李知县就来到我的衙门禀见,叙说缘由。我说:“窃贼杀死捕役,又牵涉到八旗兵,已经成了重案,必须请示两司和巡抚再作处理。无论这件事背后有无主使之人,现在当务之急还是将凶手抓获。”
李知县当即派遣差役一百多人,分四路追捕;又对根寅儿画出通缉画像,四处张贴,全城搜捕。大约八点钟的时候,“两司”拜见巡抚,派我传讯长庆和文英阿。两个家伙带到后,气焰非常嚣张。我请示巡抚,将二人先革职再审。
没有了护身符,文英阿才陆续供出实情。据文英阿说,根寅儿的确是窝藏在他的店中,递刀给根寅儿让他杀死王同也是他的主意。根寅儿逃脱后,从城墙上缒下,逃到西山硫磺厂郑某家里躲藏。凶器现在藏在家中烟炕的铺板下,刀柄红色。长庆、伍奴儿也供出他们参与分赃的事实。
我当即派人到文英阿家里将凶刀和根寅儿缒城的蜈蚣梯起出。守卫太原城的参将得升,会同李知县星夜赶往西山硫磺厂,并没有发现根寅儿的踪迹;硫磺厂一百多户人家中,也没有姓郑的——看来是被文英阿骗了。
巡抚申启贤任期将满,即刻就要进京陛见,担心布政使张兰沚代理巡抚后,拿这个案子找他的麻烦,到处求神问卜,惴惴不安。一天,他将我叫到巡抚衙门,将县里差役的花名册交给我说:“您手下的人有善于捕贼的吗?”我回道:“既然做捕役,当然能够捕贼。”抚台说:“今天早晨,我求了一支签,和您手下的差役洪喜的名字相吻合,如果您认为可以的话,就派他去吧。”我回到衙门后,将洪喜唤到大堂,向他秘密地交代了任务,洪喜欣然接受,并且说:“根寅儿曾经犯过盗案,在班房里关押过一段时间,我认得他。”
没过几天,洪喜就在榆次县一个烧饼店里面将根寅儿抓获归案,他的供词和文英阿说的一样,于是,发文向刑部请示一干人犯的刑期。刑部批示:文英阿斩监候,根寅儿绞立决。长庆受刑死在狱中,其他犯人发配充军,不准出钱赎免。
太原守尉恒通刚刚升任伯都讷(台站名,清初置,在吉林扶余县北,为当时通蒙古的重要驿站)副都统,担心因为此事被参奏,就向申巡抚求情,申巡抚让他来求我,并且出面代他说情。我想,既然凶手已明正典刑,其他人免于株连,我也无意深究。从此以后,驻防太原的八旗兵的嚣张气焰才算有所收敛。
此前,阳曲也发生过一起抢劫钱铺的案件,传言就是文英阿所为,参将得升受到革职留任的处分。这段时间,得升每天都到衙门听我审案,这一伙贼人供出了前案,得升非常担心我追究此案。我说:“这是案外之案,一旦查实,恐怕有很多人要掉脑袋。”恒通听了,更加害怕,可怜巴巴地向我求情,我说:“您不用担心,我就事论事,不追究前案就是了。”后来,杨国桢接任山西巡抚,抽调此案卷宗细查,问我为什么没有将此案中失职的官员一并附参,我说这是申启贤巡抚的意见,杨巡抚就没有再说什么了。
[1]“兵马司指挥”:官名,清代五城兵马司之主官官名,掌一城之巡缉盗贼、平治道路、稽检囚徒、组织消防救火等事务。
[2]清代八旗驻防将领,正三品,负责重要府州防卫,属驻防将军、或副都统辖,保定、沧州、太原、开封四处则为独自率兵驻防。
[3]指布政司衙门和按察司衙门。
这个讼棍不好缠
平定州有一个讼棍叫郭嗣宗,是个被革掉功名的秀才。他有个已经出嫁的女儿,不知什么原因,自杀身亡了。郭嗣宗借着这个案件,到京城里告状三次,到省里告状四次,到钦差大臣行辕告状两次。用你们现在的话说,这郭嗣宗就是一个“老上访”,只不过那时候,还没有人想到把他关进精神病院。郭嗣宗的案子由省里发交太原府审理,拖延了四年,都没有结案——省里大员和太原知府王有壬都不敢接他的招。
我仔细核对案卷,发现郭的控词其实有不少漏洞,抓住这些漏洞就可以厘清案情。
郭嗣宗的父亲是个秀才,在私塾里教自己的孩子读书,同时教他们学习法条和案例,又训练他们写控词——兄弟之间互相控告,做父亲的则依律判决,裁决输赢——这样的极品父亲真是闻所未闻。
后来,这个老秀才去世了。郭嗣宗以其生母的名义,到知州衙门控告他的胞兄郭绍宗(也是个秀才)调戏奸污他的妻子,控词里有这样的句子:“吾妻正在窗边上解开衣服洗脸,我的兄长隔着窗户将金镯子丢在我妻子的脸盆中,并且看着她淫笑。”经过州里审讯,发现并无此事,就将他的母亲判了流刑——准许出钱赎免,郭嗣宗也被取消秀才资格,并发配到朔州。
郭嗣宗在朔州服刑的时候也一直很不安分,等到刑满释放回到家乡,就变得更加无赖。他对各种律条案例烂熟于心,所以地方官也对他有几分顾忌。
郭嗣宗有个女儿嫁给一个童生(没有考取秀才的读书人称童生),生了个儿子,已经四岁了。一天,孩子在窗前哭闹,童生的母亲责怪媳妇不管孩子,郭氏就和婆婆顶了起来,并且出言不逊。这时,恰好童生在外面听见媳妇辱骂母亲,就在郭氏的背上揍了几拳,郭氏顿时撒起泼来,拿起剃头刀子就朝脖子上抹去。童生母子大惊失色,将郭氏扶到床边,并用鸡皮给她补上伤口,但是因为郭氏气管已被割断,当时就断了气。
童生害怕岳父不肯善罢甘休,不敢亲自前往岳父家报信,路上遇到王举人,就托王举人顺路到郭家告知其女病重,请郭嗣宗前往探视,并推说自己要去请医生给妻子看病,无法分身。王举人和郭嗣宗本是邻居,就一口答应了。其实这个时候,童生已经到州里报了案,请求官府派人前去验尸。
郭嗣宗听了王举人的话,就赶往童生的家里,看见自己的女儿已经死了,不发一言,立即赶到州里告状——他不知道女婿已经比他先到了。
州中的刑房和仵作[1]都知道郭嗣宗是有名的讼棍,所以在验尸时特别仔细。刀口入重出轻,确实是自杀而非他杀。肩胛骨上有两处拳头痕迹,让童生用手比对,也相吻合。
郭嗣宗不肯签字具结,仵作验尸还没有结束,他就在众人喧哗的时候溜出人群,往省里告状去了。状词云:“《洗冤录》上记载:‘自刎的伤口入重出轻。’今细看死者伤口,入重出亦重,这是为什么呢?再者,自刎的人右手弯曲,今细看死者双手都弯曲,这又是为什么呢?颈部受到如此重伤,是绝不可能再挪步的,可是现场却有血迹数处,并且炕边也有血迹,这又是为什么呢?既然说自刎下手很重,必然立即毙命,现在死者却衣服歪斜头发散乱,这又是为什么呢?血迹只应该死者尸体上有,现在童生母子身上都有血痕,这又是为什么呢?童生母子说用鸡皮掩补和母子同扶等情节,难道没有伪造现场的可能吗?州官年轻,初次署理地方官,验尸仅凭刑房和仵作喝报,所填尸格和原告自填的颇有不同。”
郭嗣宗心里明知自己的女儿是自刎而死,所以在他的控词中没有一句断定女儿是被人杀害的话语,只是提出了诸多疑问,就算将来水落石出,他也可以说,我并没有控告女儿是他杀呀——真正的讼师伎俩!
就这样,这个案子拖了几年,涉案的刑房和仵作中有人就死在了省里,帮助报信的王举人就更冤了,因为有案在身,连续两次不能参加会试。每次提审,郭嗣宗就扶着他的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当庭顶撞,审讯官员稍加声色,郭母就以头抢地寻死觅活,所以没有人敢接这个案子,太原知府王有壬也只能将它束之高阁。
我虽然只是暂时代理太原知府,但总觉得这个案子久拖不决也不是个事,就派候补县令靳廷玉承办此案,我亲自督办。第一次过堂,我开导郭嗣宗道:你是死者的父亲,痛失女儿心切,为死者伸冤,让生者心安,这是很自然的想法。可是,你的母亲年纪老大,身体也不好,你是一个读书人,又何苦拖累你的老娘呢?我意以为,不如先将令堂送回州城,由你的妻子照顾,你留在这里专心打这场官司。况且,你控词中的很多细节,你的母亲并不知晓,假如回答的与你的说法有出入,反而不好。”郭嗣宗连忙叩头表示感谢,请求我准假让他送母亲回家。书吏请求派差役跟随护送——担心他潜逃不归。我告诉郭嗣宗:“赏你半个月的假,送你的母亲回家。府里也不派人押送。你如果逾期不归,就是自认理亏,我就缺席审判,结案上报。”郭嗣宗再次叩头道:“实在不敢辜负大人的信任。”
半个月后,郭嗣宗如期到庭。我说:“看来你也是个守信用的人。我今天仔细审问你,你一定要实话实说,你如果再支支吾吾模棱两可,那你就是以身试法,休怪法网无情。我问你,你为什么在控词里故布疑阵,是为了为难审案官员呢,还是为了炫耀你那种讼师手段呢?我再问你,你在第一份控词里说,死者手臂上有一处伤痕,第四份控词里又说死者手臂上又有两处伤痕——难道死者身上的伤痕可以随意增减吗?再说,尸格是刑部颁发的图样,由验尸仵作当场用硃笔填写后上报到刑部,你是什么人,也敢说填什么事格?今天,我也不想多说,我只说一句,你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讼师,你很清楚你的女儿是自杀身亡的,如果你接受这个结论,你就签字画押,将此案了结。如果你认为你的女儿是他杀,也请你签字画押,我就将死者尸体运到省城来,再验一次,如果事实证明你是诬告,本府就将你平时的行径以及本案中借女儿命案扰乱司法的情形详细报告刑部,由刑部来给你定罪。”
郭嗣宗仍然支支吾吾躲躲闪闪,我喝令掌嘴,靳县令大惊失色,担心他被责后更不配合。我说:“掌责一个讼师,何惧之有?”郭嗣宗的气焰就此被打消,然后就老老实实地签字画押结案了。他的女婿按律应无罪释放,可是臬司瑞元担心郭嗣宗翻供,就将他的女婿以“不应为而为”(指不应该用拳头教训他的老婆——在我们那个时代实在是最普通不过的事)的罪名,杖笞三十大板,以此来讨好郭嗣宗——那个童生的前途就算报销了,受过刑的犯人是不能考功名的。
[1]旧时官府负责检验尸体命案的人,相当于今日的“法医”。
曾经有十万两银子放在我面前
介休县富商吴龙图等十六人,一起控告一个叫侯生芸的人“领本骗吞”(收了他们的本金,不给利息,连本钱也不还)。这个案子本来是在下辖的介休县审理,我刚刚代理太原知府,家人陈祥就和我手下一个姓熊的师爷相勾结,将这个案子提到太原府来审。我以为是一起单纯的经济纠纷,就没有太在意,没想到却被这两个家伙摆了一道。
一天,我见委员王晋介提审此案。这时,十六名原告一起鲜衣华服出现在大堂上,被告侯生芸也是口若悬河,而旁边值班的书吏也较平常多很多。当时,我正在炕上审理一起逆伦命案,值班的差役才两三个人,稍一比较,我就觉得不对劲:难道一起经济纠纷也值得这么大动干戈吗?王晋介也认为这起案子铜臭味太浓,请我亲自审问。我调阅卷宗仔细研究,大致了解了案情经过:侯生芸家开有一个钱庄,吴龙图等十六人各自拿出几万两银子放在钱庄里,作为本金。侯生芸拿这些银子在全国各地开了很多分号,从奉天到浙江都有字号。侯生芸每三年和这十六个股东结一次账,支付利息,很多年来一直是这样。近年来,钱庄生意萧条,赢利减少,股东就怀疑侯生芸从中渔利。侯生芸则认为这些股东得利多年,现在小有亏损就生出闲言,实在是不讲良心,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我细看钱庄的经营账目错综复杂,不是一下子能够做结论的,就命令书吏会同原告被告双方将账目清算上报。
有一天早晨,我去拜见巡抚,在官厅遇到太原城守尉恒通,他朝我作了个揖说:“我就要到伯都讷上任了,正为路费短缺而苦恼。现在有一个熟人,为我雇了二十辆车,另外送了我几百两银子做盘缠,还在伯都讷城里各家店铺预购了很多物品,将字据交给我,让我到任以后取货。”我听了连忙向他道贺:“这等‘解衣衣我,推食食我’[1]的事,一般人是难以做到的,您怎么有幸交到这样的朋友呢?”恒通说:“可是这件事,离开了您,恐怕还是不成。”我感到很惊讶,怎么还扯上我了呢?恒通解释说:“介休县的吴龙图等人正在太原府打官司。他们十六个人都是介休县有名的富商,和侯生芸因怨结讼,不过是想让官府将侯生芸杖责几十大板,让他们出出气。如果能够不经细审就让侯生芸吃几十大板,他们愿意拿出十万两银子作为酬谢——他们知道胜诉的可能性不大。”我假装答应道:“还有这样好的事?太原府衙门的板子可真值钱啊,几十大板就是十万大洋,可真是赚大发了!有了这样一笔巨款,我就可以回到乡下做富家翁了,又何必辛辛苦苦在这里做这个四品知府呢?”
回到衙署,刚刚走进仪门,就有人拦着轿子递上状纸,接过一看,原来是吴龙图等人催促开庭的诉状。我在轿子里告诫道:“你们的案子又没有什么奇冤大枉,为什么不按规定等到卯日再来递状呢?实在是躁进荒谬。”说罢将状纸从轿子里扔了出去。几天后,又见到恒通,彼此都没有再提及这件事。
从此以后,这个案子就不再审理,任其拖延。反正原告和被告都有钱得很,也不在乎这点旅费,况且我还听说,吴龙图等人在省城里花天酒地玩得才高兴呢。每次卯日接案,我的批示都是“等候开庭不得耽误”。一直到冬月,快过年了,我才批道:你们所诉的案子,账目还没有核实清楚。现在年终封印休假的日子快到了,你们可以交保之后回家过年。明年开印之后再行审理。
我想,这个案子,先是被家人和师爷蒙蔽,错误地提到省里来,又被城守尉恒通从中招摇,才成为难了之案。在山西省打官司,有钱的人往往不管有理无理,专门依靠行贿来达到目的,而审案官员又往往不知检点,这样就常常酿成大案。先前的阳曲县令李联蒙就因为接受了孙阜昌的巨额贿赂而被砍了头,可是后来的官员仍然不知悔改。这是为什么呢?地方官难做就难做在这里。
从此以后,凡是卯日接收状纸,我都亲自批示后让书吏拿到后衙誊正后再张贴出去,不让师爷经手,就避免了这种弊端,衙门的风气也好多了。后来,我仍旧将这个案子发回介休县自行审理,而将家人陈祥和姓熊的幕僚一起辞退了。
宁远厅锡纶亏空的案子终于结了。我按照在任的时间长短,摊赔两千两。亏空结案,亏空官员本人赔一半,上级官员分成认赔,一向都是这样。可是上司总是不愿分赔,所以总是勒令后任认账,这样就导致山西全省几乎无县不亏。
[1]“解衣衣我,推食食我”,指把穿着的衣服脱下给别人穿,把正在吃的食物让别人吃,形容对人热情关怀。语出《史记·淮阴侯列传》:“汉王授我上将军印,予我数万众,解衣衣我,推食食我。”
1839年道光十九年
四月,林则徐将收缴的鸦片共两万箱聚集在广州虎门外销毁。
六月,定四川防备彝番章程。
九月,英兵船开炮挑衅,林则徐命反攻,毁其数船,义律窘急,请他国转圜。
十月,诏令停止中英贸易。
十二月,林则徐代邓廷桢为两广总督。
这里没有潜规则
悼亡
我在讲述时,一般先说政事,再说家事,但这一次,我却不得不倒过来——正月二十日,黄夫人在寿阳县衙去世。
此前,夫人已经抱病多年,几次病危。去年冬天,我代理太原府知府,夫人仍旧留在朔平府。因为关北没有好医生,我的岳父黄怀谷先生当时正任寿阳县县令,就将黄夫人接到县衙,就近照料医治,没想到她就这样舍我而去了。
夫人性情和淑,持身清严,奴婢们侍候多年,从来没有见她发过火。她虽然生长在富贵之家,却没有一点千金小姐的娇气。她嫁给我的时候,我孑然一身一无所有,可是夫人却毫不介意。后来,我科举及第,在翰林院任职八年,薪俸微薄,生计艰难,多亏夫人节俭持家才勉强维持。我这个人,性格孤介,不愿求人,夫人理解我的为人。但凡夫人家族中有人持重金来京城找门路上门来拉关系,夫人都按照礼节热情接待,但对请托的事情却是严词拒绝。她处事得体,让我感佩不已。
夫人嫁给我十二年,没有留下一儿半女,就被疾病缠绕而驾鹤西游,痛何如哉!唐人元稹曾经有诗云:“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说的就是我和夫人啊!在省城接到噩耗后,我又不能立刻脱身前往,只得将棺木和衣服买好,派家人送到寿阳入殓。直到交卸了太原知府,我才得以奔赴寿阳,靠在夫人的棺木上痛哭一场,斋奠数日,护送夫人的灵柩回乡安葬。
回任
二月,我回到了朔平府知府任上。清代的官员署理和现在的官员代理有所不同。现在的官员代理某个职务,其实就相当于实任某职了,很少有回原职的。清代的官员署理则相反,虽然也有由署理转为实授的,但这样的情况很少——正式官员到任后,署理官员就回原职。
在省里任职半年多,将多年积压的两百多起案件清理一空。“两司”和抚台[1]大人都很看重,每次向抚台请示时,抚台就说:“你不必多说了,我信任你,你直接和臬司商量就行了。”抚台又经常对师爷姚秋楢说:“首府张大人的气度与谈吐,胜过“两司”甚远,而且操守清严,实在是栋梁之才啊!”到年终密考[2]时,对我下了“性情严正,操守清廉”的考语。我很惭愧自己当不起这样的评价,但这总是一种知遇之恩。
同仁们因为太原知府王有壬就要回任,心里舍不得我走,藩台和臬台也都认为王知府此番代理河东道回来,腰包应该已经很丰满了,可以告老还乡了——谁知他还会回到太原知府任上呢?王有壬放话说:“库款亏空了七千多两银子,如果张公肯代为垫补,我就退休让位。”同仁们一起找藩台商量,大家凑份子,各出一点钱,将这笔亏空还上,候补县令严于镐尤其积极。我说:“买缺卖缺,从来就是朝廷律令禁止的,况且还要连累同仁一起掏腰包呢?”藩台说:“不需要这样。您尽管认下这笔账,这七千两亏空,您上任后慢慢还就是了,本司绝不催提。”我说:“大人您这是看重我,您的情我领了。可是,我如果终老于此,就不免一生受人挟制;假如我将来有幸还能升迁的话,又怎么做下属的表率呢?穷达有命,不属于我的我不敢强求。”藩台说:“您站得高,因而看得远。这是我没想到的啊!”冀宁道姜梅笑我痴,我也顾不了别人怎么看。
三月,在朔平府主持院试(秀才资格考试),考生的习作大多文理荒谬,几乎没有合格的。只有来自朔州的蔚久谦的文章还过得去,但是文笔也很平常!不过,那些考武秀才的考童,武艺倒是很值得一看。
[1]抚台,指巡抚。
[2]年终密考,是清乾隆以后实行的一种年度考核地方知府以上官员的制度,各省的藩司、臬司、道、府等官均由督抚于年终出具考语,陈述政绩,密折具奏。
代理雁平道
四月,我的顶头上司雁平道章荆帆出缺,省里安排我代理。
这里的几位前任几乎从不问案,所以积累下来的案子就特别多。我的前任章荆帆尤其糊涂且愚蠢可笑,所有的公事一律交给师爷斯为盛主持。即使遇到上京控告后被发回审理的案子,也派书吏在外面调解,从不提审。有时好不容易开庭,他竟然连原告被告都分不清楚,而且笨嘴拙舌,根本无法判断谁对谁错。师爷斯为盛就趁机伪造审讯记录,捏造双方供词,然后盖章、上报、结案。
公文往来,连一个负责收发的人都没有,茶房和门子每次打扫客厅,都可以在座位和床底下扫出几张公文来——从前我听说有人用军报包鱼肉,总以为是传说,现在终于看到现实版了。老实说,这里的公务实在荒废得太过分了,连师爷斯为盛也认为有必要整顿整顿。巡抚和藩台又因为我在太原府知府任上勤于断案,所以发到这里的案子也是一个接一个。我感念老百姓打官司的艰难,总是尽量做到速审速决。为此,我不得不每天从早到晚,连轴转审案。
州里有一个候补知县叫冯麟角的,为家务事告状,几次判决、几次上诉,钦差的行辕、抚台的阅兵场,冯麟角都告到了;历任官员都怕他刁滑难缠,却又不能使他折服。
我调阅案卷,发现前几任官员在这个案子上的处理几乎如出一辙,就是从来没有人彻查他告状的原因。原来冯麟角兄弟五人,老大冯麟趾是一个捐职经历(官名,为知府属官),老二就是冯麟角,其余三个都是“捐监”[1]。他们父亲还在的时候,开有一个叫“五福堂”的当铺,还有几处田产。冯麟角赴直隶候补时,父亲去世了,冯麟趾就同在家的几个弟弟商量分家的事。他们都认为,冯麟角捐纳知县已经花了家里不少钱,如今在直隶候补,在衙门也应该可以捞到钱,于是将父亲留下的家产一分为四,他们各得一份,连一分地一片瓦都没有留给冯麟角。
冯麟角丁忧(官员因父母亲去世而离职回家守孝称为丁忧,又称守制)回家,兄弟几个又将他的行李箱打开搜检,将冯麟角自己结余的银两和别人托他带回来的银子一抢而空。冯麟角心中气不能平,就几次赴道、州衙门控告,因为他言词过于激烈,被主审官员看成刁民之流。等到章荆帆任雁平道几年,也是依样画葫芦。冯麟角的四个兄弟各据一庄,住在高大宽敞的豪宅里,而冯麟角却只能窝在几间仅能遮风挡雨的破屋里,他的兄弟们也没有一个上门来慰问一声。
我将五福堂的老账本和近年来的私账全部调来,冯家兄弟们欺骗掩饰私吞私分的行径一目了然。我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家产重新分配,他们都心悦诚服、感激流涕。冯麟趾让出房子给冯麟角居住,其他几个弟弟也都拿出部分家产分给冯麟角——如果不把这个来龙去脉弄清楚,恐怕这个案子永无了期。这样一个久拖不决的案子终于结了,全城人都感觉松了一口气。
代州百姓每年都得缴纳号草(军马越冬的饲料),这已经成为老百姓的沉重负担,驿站书吏和官员手下的家人常借此事鱼肉百姓。巡抚申启贤到代州视察,里正乡约和绅士耆老拦着抚台大人的座驾哭诉苦情。当时,申巡抚已经病得很重,性情格外暴躁,没有问清楚事情的是非曲直,就命令将这些呈情的人予以掌责。过了一会,申巡抚自己后悔了,又看见被责打的人都是些白发飘飘的老者,担心他们受责殒命,心里更加不安,立即批示:将这个案子发到雁平道,由雁平道亲自审理。他在路上又写了封信给我,再三叮嘱我仔细审理。
据查,代州收购号草,一直以来的价格是一斤一文,可是这笔钱虽然从官府支了出来,但却从来没有发到老百姓的手中——对此,老百姓也一直没有什么怨言。每年各村共缴纳号草十几万斤,驿站书吏和官员手下的家人往往狼狈为奸,另做一杆没有准头的大秤,拿七八十斤草放在上面都不起花。除此以外,还借口质量问题对老百姓百般刁难,必须送他们好处,才肯收下草料。我调验收草的大秤,与百姓控告的完全相符,于是就另造一杆标准的十六两秤,落实一文钱一斤草的价格,禁止书吏和家丁私吞。代州百姓欢呼雀跃,而代州官员和他们的胥吏、家丁都恨我入骨。
[1]监生,本为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后者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捐粟监生,指通过向朝廷捐献钱粮,换来的监生身份,又称“捐监”。
传说有人被奸杀了
八月,我结束代理雁平道。奉命进省,负责查办汾州盗案。
事情是这样的:军机处发来廷寄,奉上谕:“御史汪于泗奏,平遥县大盗张金铃子犯有轮奸妇女并将被害女子剁足的重案,迄今尚未捉拿归案,地方官限期缉凶结案。”
此前,徐沟县王县令派捕役在城北旅馆抓获了四名形迹可疑的人员,但不清楚这些人的身份。据他们自己说是贩卖棉油的客商。王县令审问之后,也没有什么收获,就交给差役暂时羁押,并让捕役继续查访。这四个家伙窃窃私语时,被看守的狱卒听到了,才知道这中间有一个竟然就是介休县的逃犯张金铃子。王县令请示将张金铃子提到省里审讯。就在这时,收到了军机处的廷寄,巡抚申启贤和臬台瑞元误听了太原知府王有壬的意见,由申巡抚上奏,不说张金铃子是事先拿获的,而说是接到谕旨后抓获的。在我看来,这纯粹是胡闹!
既然张金玲子是接到廷寄后拿获得,那么势必就要寻找各种罪证了。这个差使又落到了我的头上。申巡抚命令我到汾州、平遥和介休县搜集张金铃子奸淫妇女盗窃财物的证据。我先来到平遥,调阅失窃案件登记档案,将情况详细上报。我召集各乡的绅士耆老亲自询问,这些人都说本地没有发生奸污盗窃恶性案件,并且情愿在证言上签字画押。我又来到介休县调查,用的调查方法一样,得到的结果也是一样。
有传言说,某贡生家里发生过一起奸淫妇女盗窃财物的案件。据说当时,村里请了戏班唱戏,贡生的几个女儿穿上漂亮的衣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在院子里看戏。一群强盗冲了进来,将女孩子奸污了,并且脱下女孩子的弓鞋跑了。我将贡生叫来,反复开导,他承认被盗是事实,但没有发生女眷被奸污的事,并且情愿签字画押。
我又到汾州知府牛毓山的衙门里住了几天,查遍全州也没有发现传说中的奸污杀人案件。我就回到省城销差后,仍旧回到朔平府。
不久,钦差大臣刑部尚书隆文受命继续调查此案。尚书从汾州到太原,住在考院内,每天请裁缝做干尖褂作为消遣。司员林绂、承惠提审犯人,犯人也不承认强奸的事。尚书在省里住了一个多月,最后含糊其辞地上奏:“奸污剁足的事情,或许有,或许没有。”这时,申启贤巡抚病逝,刑部侍郎杨国桢(字海梁)接任山西巡抚,于是隆尚书就将这个案子交给新任巡抚办理,自己带着司员回京去了。
杨海梁先生到任后,派藩台张兰沚重新审理此案。张藩台和瑞臬台不合,铁了心想翻案,就派泽州知府虞协再次前往平遥和介休调查。虞知府一心想在藩台面前邀功,也就格外积极。虞知府借这个案子,在介休县大肆勒索,看戏嫖妓,花天酒地。介休县的林知县是一个老官油子,虽然对虞知府的做派非常不满,但因为权力操在虞知府手上,所以林知县也就一直隐忍不发。虞知府在介休住了两个月,关于奸杀案的调查毫无进展,地皮倒是刮走了不少。等到藩台报告结案,仍然以寻常盗案了结。
杨国桢巡抚另折上奏:“先前据朔平知府张集馨调查,传言某贡生家里发生奸污盗窃案,传讯事主,却矢口否认。或许是因为这件事关系到该女子婆家和夫家的脸面,一旦承认,在地方上就难以做人,就只承认失窃事实。这个案子没有确切证据,又不能通过刑罚强迫被害人承认。现在,既然首犯张金铃子已经被斩首,其同伙也都判了死刑,就算他们真的犯了强奸杀人的罪行,也不过就是判处死刑罢了。因此,这个案子没有必要继续追究下去,可以就按张集馨原来的意见结案,以免拖累无辜。”皇上朱批:“这是真正的圣人智慧,就像日月一样明烛千里而又包容万物。”当虞协奉命复查此案时,省中同仁都为我担心,却不知道我所办的案子从无漏洞,张藩台与虞知府都没有能够如愿。
余波荡漾
在这个案子中,林县令并没有受到处分。可是藩台听信了虞知府的挑拨,在报告的结尾附上一笔,说林县令隐瞒了另外一起盗窃案,这样,林县令仍然逃脱不了撤职的处分。
林县令也不是好惹的,立即罗列了藩台张兰沚的多款罪行,并将状子递到藩台衙门,请求藩台张兰沚代为上奏。林所罗列的罪行中,有的非常严重,其中以摊派送给汤金钊大学士、隆文尚书两任钦差的招待费最为重大。
从来钦差大臣到省,就由首府(省城的知府称首府)出具领结,到藩司衙门借银二万两用于招待和打点,事后再摊派到各州县,由州县官员归还,大约每次摊派的数额都在三五万两左右。钦差大臣一般不接受现银,等他们回到京城后,地方上的官员自然会将银子兑出来送到其府上——这也是多年的老规矩了。摊派到的下属官员,都由道台和知府写信通知,将银子送交首府汇齐。林县令手中握有书信,这是最有力的证据。林县令的控词中,有牵涉到首道姜梅的书信,并且将虞知府在介休寻花问柳的劣迹一一罗列在案,并且附上了办差人员的供词以及妓女的证明,一共有二十二款,目的是要掀起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案。
藩台接到这份报告,急得几夜没有合眼,不得不禀报巡抚杨海梁。其时,杨巡抚正在关北阅兵,抚台大人将藩台的禀报拿给我看,说了句:“晋省官场的风气怎么如此荒谬呢?”我回答道:“这都是有些人逼出来的。”于是将藩司和虞知府构陷林县令的事情详细告诉了杨巡抚。抚台说:“无怪乎如此了!”这时,姜梅、张兰沚已经在省城里寻求与林县令达成妥协,许以重金,答应介休县亏空的几万两银子,全部由后任县令承担,林县令才松了口。姜梅就禀报杨巡抚,说事情已经查清楚,不必上奏朝廷。
巡抚对我说:“既然姜大人已经查清楚,我也就不上奏了。此事一旦惊动朝廷,藩台大人恐怕都脱不了干系。只是钦差招待费一项,关系重大,必须查个水落石出,以免后患。”于是派道台叶名琛(这个人,相信很多读者都认识。他是我的同年,官运比我顺多了,没几年就做到了两广总督。1857年9月,英法联军抵达广东;11月,攻陷广州,据守河南地区各炮台,要求叶名琛十天内出面谈判。11月12日,联军致最后通牒,限48小时出降;叶名琛毫无反应,既不抵抗,也不议和,更不逃跑。11月14日,联军占领广州,叶名琛在副都统双喜的衙署内被擒获,解往停泊在香港的军舰“无畏号”。他声言“欲面见其王以理论”,并且自备粮食,耻食敌粟。48天后,“无畏号”驶离香港。英国人他其送往印度加尔各答,被囚禁在威廉炮台,后押往托里贡的住宅。他日诵《吕祖经》不辍,自书“海上苏武”,次年4月9日戌时,死于囚所,据说是绝食而死。英国人将他的尸体运回中国。时人讥之“六不总督”:“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相臣度量,疆臣抱负,古之所无,今亦罕有。”)和我一起调查此事。我和叶名琛商量,这件事,固然不能因为林县令一纸控告就说有,也不能因为林县令现在撤诉了就说没有。于是发文通知全省各州县,如有摊派过钦差使费的,即如实禀报,如果没有摊派过钦差招待费的,也请出具证明,送到省中备案。很快就收到各州县的证明,都说没有这回事——或许是真的没有吧,谁知道呢!于是我就和叶名琛联名上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