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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风茄.2

作者:余杰 当前章节:14930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6:36

这个时代的逻辑真是奇怪:有了钱,也就有了自信。是人控制钱,还是钱控制人?究竟谁是谁的主人呢?我懒得听这些狂妄之徒的高谈阔论,便悄悄离开了。

现在,我坐在一个宽敞的街心花园里晒太阳。一边晒太阳,一边就想给你打电话。拨通你的电话,才知道你在图书馆里查资料。我有些后悔--打扰了你做论文;又有些得意--为了接我的电话,你飞快地从图书馆里跑出来,说话还有点上气不接下气的,可见我的电话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有分量的。

我们的电话一直通到手机没有电、"弹尽粮绝"罢手。

这使我想起电影《甜蜜蜜》中的一句台词:"等下次,攒够了钱再打给你。"那是一个纯洁如水的女孩子,给在远方的男孩子打完电话时说的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流出了眼泪。国际长话的费用很贵,女孩子打工挣的钱,大半都花在打电话上,她却从来都不心疼。因为相爱的人在打电话的时候,滋味是"甜蜜蜜"的。

以前,你曾经心疼我的电话费,我告诉你说,我的手机费公司报销。你这才放心大胆地跟我聊天。其实,说资本家支付我的电话费是骗你的,怕你不跟我多说话。套一句老话:"君子谋财,用之有道。"和你通电话、给你写信,是我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候。你呢?

今天天气真好。暖风习习,春阳融融。我坐在一个喷泉池边上,脸上是暖和的阳光。把研讨会的文件用来给你写信,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文件是用上好的复印纸打印的,背后是干干净净的白色,正适合用来写信。这种乐事,比之金圣叹的"不亦快哉"来,也毫不逊色。

你不会怪我的调皮吧--一点也不讲究,一会儿用病历,一会儿用文件,从来不正襟危坐,铺纸研墨,构思提纲,字修句改,其实这才说明我无时不刻在想念着你,随时随地在想写信给你,我才瞧不起那些有事情才相求的联系呢。

真的,多想永远与你在一起。一想到你,就让我觉得心里暖洋洋的。我不要孤独,我要相知、相爱、相携、相依。漫漫人生路,我要与真心相爱的人一起度过。

你知道吗?我从小是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子啊,心里、眼里,容不下一点污迹。我是如此挑剔、执著、敏感又脆弱,这使我注定在这冷酷险难的世界上会摔一大跤的。我虽然鼻青脸肿地站了起来,却一度被害怕和无助笼罩着,几乎对美好的生活失去了信心。

我的敏感甚至到了接近于病态的程度。我不看武侠小说,不看枪战电影。我接受不了一点点的暴力,甚至是艺术作品中的暴力。每当我在电视中看到一个演员被伤害了一下,他身体的某个部位流血了,我自己的身体也立刻就有相应的反应--如果演员的手腕受了伤,我自己的手腕也突然产生疼痛的感觉;如果演员的腿脚受了伤,我自己的腿脚也突然产生疼痛的感觉。

于是,我不断受伤,像一朵无助的花。

可是,多么好,我遇到了你。虽然,你也和我一样,一颗赤子之心,两只少年之手面对未卜的未来、无底的社会。可是,既然我遇到了你,就不再觉得孤苦无依,我觉得自己充满了柔情,充满了力量,充满了和平安宁和包容一切的爱意。来吧,无论是怎样的艰难险恶、凄风惨雨,劈头盖脸地来吧,因为我们在一起,拉着手,直着腰,迎头而上吧。

我不怕头破血流,也不怕无路可走,因为和你在一起。

我们俩就是对虚伪冷酷世界的最大挑战,让我们自己勇敢地成为胜利、成为奇迹吧。

你敢吗?

我不要听你的回答,我要慢慢地陪着你走,慢慢地知道结果。

抬起头来,不觉自己成了街心花园里的一道风景。算了,不写了。

"想一想邻居女儿,听听收音机,看一看我的梦想还埋在土里。"

两千年四月二十一日

六、廷生的信

萱:

你能到北京来,我太高兴了。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的生活中,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这样的好消息了。杜甫说:"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我这里,没有开满鲜花的小径,却有一颗单纯直白的心。我要整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在桌子上摆上一束迎春花。你就是春天,花朵们都在迎接你的到来。《圣经》中说:

有好消息从远方来,

就如同拿凉水给口渴的人喝。(《圣经?箴言25:25》)

我们自从见第一面之后,一眨眼就有半年的时间了。我每天都在想着你,这时我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是什么。柳永说:"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以前读到这两句诗,觉得不可思议--思念的魔力真有如此之大吗?现在看来,才感到诗人一点也没有夸张--对爱人的思念真的就像磨盘一样,每时每刻都在折磨人。

我日思夜想能够见到你,你却一直远在天边。现在,你终于允诺我要来北京看我了,我的欣喜正如同一个口渴的人喝到了一杯凉水。我不是帝王,我无法为你举行一个盛大的入城式。但是,我的心就是城门,一见面,我就把打开它的钥匙交给你,好吗?

自从认识了你之后,在我的面前,整个世界都发生了变化。我对美好的东西更能感悟了,我对邪恶的东西更不能容忍了。

我简直想让自己成为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如果经过这样的一次化学反应,美好的东西将充满我们的生活,而邪恶的东西灰飞烟灭、荡然无存。就像诗人黄翔在一九六九年写下的诗句:

让人恢复人的尊严吧

让生活重新成为生活吧

让音乐和善构成人类的心灵吧

让美和大自然重新属于人吧

让每一双眼睛都成为一首诗吧

让每一个人都拆除情感的堤坝吧

让尊荣淹没在时间的灰尘里吧

让时间和人永远伟大吧

让活着成为真实吧

让真实是因为活着吧

让青春经受甘美的痉悸吧

让人生的老年像黄昏一样恬静吧

让人与人不要相互提防吧

让每一个人都配称人吧

啊沉沉地暗夜并不使人忘记晨曦

而只是增强人对光明的渴念

火的语言呀你向世界宣布吧

人的生活必须重新安排

那是一九六九年,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年代。

先知先觉的诗人发出了勇敢的呐喊。他的梦想,依然是我的梦想;他的信念,依然是我的信念。为着这样的梦想与信念,我的思考和写作永远不会停止--除非我的生命停止了。

宁萱,让我们一起站在山峰上眺望远处的日出吧。

在《想飞的翅膀》中,我写了这样的一段话:"你从遥远的地方来看我,我准备了枕头,让你在群山的怀抱中轻轻地呼吸。"这段看上去最不经意的话,却是这本书中我自己最喜欢的一句话。

为这本书设计封面并绘画插图的画家康笑宇,算得上是一位难得的文字知己。他在几十万字中挑选了几段,根据它们的意思来画插图,其中就有这段话。事先,我并没有告诉他,这句话是我最用力的一句,他却用他的慧眼自己找出来了。

他画了一幅简洁而富有诗意的画:一个小小的房子,一间发着光的窗户。后面是一片隐隐的青山,门前蹲着一条小狗。而一串凌乱的脚印表明,客人已经来临了。

我无法给你提供这样一所世外桃源一般的房子,我只有一间小小的蜗居。房子后面也没有隐隐的青山,而是喧闹的街道。它虽然有着"稻香园"的名称,却"名不副实"。

不过,我的确准备了枕头,崭新的天蓝色的枕头,让你美美地做一连串蓝色的梦。而我将在一旁,静静地倾听你的呼吸声。

真巧,"稻香园"让我想起了《圣经》中的一个地名--香草山。这是一个像伊甸园一样,充满着纯真、幸福、罪孽与苦难的地方,它既是一个不可抵达的彼岸世界,也隐喻着我们所生存的现实世界。"香草山"上有香草,有羊群,还有牧羊人,因此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山羊山。

德国女作家乌拉?贝尔凯维奇在小说《黑白天使》中,多次运用"山羊山"这一意象。不到十岁的少年主人公赖因霍尔德得知自己患有心脏病之后,便跑到"山羊山"上,渴望自己强壮并获得自信。此后,每当遇到挫折和困惑,他便到"山羊山"寻求慰藉,而这片神奇的土地一次次地都能给予他力量。

在那最黑暗的纳粹时代,赖因霍尔德成了一名预备军官。元首告诉这些年轻的孩子,他们在共同谱写一曲"从灰烬中复兴的英雄史诗"。然而,对照身边的一切,赖因霍尔德感到铿锵有力的誓言"如同象牙一样华而不实"。在执行屠杀犹太人政策的时候,他开了小差,逃进了俄罗斯森林。当他重新回到山羊山的时候,他想起了母亲曾经告诉他的箴言:"我们的上帝是唯一的上帝,我们应该为他服务而不是别的什么人"。

每个人、每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山羊山(香草山)。在那里,他们洗涤罪恶;在那里,他们寻找爱情;在那里,他们获得力量;在那里,他们倾听真理。

"稻香园"就是我们的山羊山、我们的香草山。宁萱,你说是吗?

我的论文已经完成了,离答辩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最后还可以作一些细微的修改。工作量不会很大。所以,你到北京的时候,正是我放松休息的时刻。

我要每时每刻都陪伴着你,我要与你一起享受每一秒钟的快乐。你来之后,我不愿再放你走了,我要留你在我的身边,永远。

爱你的廷生

两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七、延生的日记

两千年五月一日

关于宁萱的上一封信,她称之为"小破信"。

宁萱在电话里告诉我,当时她在街心花园边写完信之后,想找一个信封。然而,周围都是大商场,要找卖信封的地方简直就是大海捞针。她便绕过庞大的建筑群,走到一条幽深的小巷子里,果然发现有一个小小的杂货店。在小杂货店里,她买了一个单薄的信封和一张最普通的邮票。

周围没有邮筒。她在迷宫一样的小巷子里转悠了半天。最后,终于找到一个铁锈斑斑的邮筒,像是上个世纪的遗物。当时,她有点怀疑这个邮筒是否还能使用。在把手中的信投进去之前,她还问了问旁边的街坊。他们说邮筒能够使用,每天都有邮差来这里打开取信。于是,她就冒险试一试了。她告诉我,这封信是否能够收到,就看我的运气。反正这封信里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消息,而且我们的联系方法还有电话。

却没有想到,这封"小破信"比平时寄的特快专递还要快。真是奇怪,这封平信只在路上走了两天,我就收到了。我又仔细看了看信封上的邮戳,简直就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么,这封信是天使帮助我们传递的?不然,效率低下的邮政部门,不可能在两天之内就把信从扬州送到北京。没有别的解释,我只好相信:神迹在我们身边出现了。我要好好收藏这封"小破信"。

现在是中午。三天前,宁萱打电话告诉我,她的飞机今天下午五点到北京。我告诉她,我一定准时去接她。

从上午起,我就忙碌开了。擦窗户、拖地板,累得满头大汗。我要清除房间里所有的尘埃。我把前几天买的蓝色的被单和枕头换上。这个"家",是我给她的,也是她给我的,我们俩人将一起让它变得越来越漂亮。将房间收拾妥当之后,我拿起一本书来,尝试着看了几行,却一点也看不下去。满眼都是宁萱的影子,是她的音容笑貌,她占据了我生命的每一个缝隙。我仿佛听到她轻快的脚步声。

此刻,宁萱在哪里呢?午饭之后,她该出发了吧?她正坐着出租车奔向机场,还是已经在机场的侯机厅里等候?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的心很乱,我做不了别的事情。于是,又拿出她给我写的信来,一封封地看。这些信件,我都看得能够背诵了。它们是我最宝贵的财富。我把它们装在一个精美的盒子里,遇到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便拿出来看几段。它们果然像灵丹妙药一样,让我立刻如沐春风,忘却了那些烦恼。每一封信的背后,都有一个特殊的日子;每一封信的背后,都有一段特殊的心情。

忽然,这些信已经变得遥远了,因为写信的人立刻就要到我的身边来了。此时此刻,我重新看这些信件,感觉真的跟以前不一样。

泰戈尔在《吉檀迦利》中写道:

阴晴无定,夏至雨来的时节,在路边等候了望,是我的欢乐。

从不可知的天空带信来的使者们,向我致意又向前赶路。我衷心欢畅,吹过的风带着清香。

从早到晚我在门前坐地,我知道我一看见你,那快乐的时光便要突然来到。

这时我自歌自笑。这时空气里也充满着应许的芬芳。

我此刻的心情不也是如此吗?连季节也一样--"夏至雨来的时节"。今天,我的生活完全陷入激动之中,我感觉到,空气中也有宁萱来临的微馨。

我不断的看手表,终于到出发去机场的时刻了,我换上一件干净的夹克开始准备出发。我在镜子里将自己照了半天。我心中有点紧张:我在她的眼睛里将会是什么样子呢?

今天的日记暂时写到这里。

也许,下面的内容要到明天才能够补写了--接到宁萱之后,所有的时刻都将跟她在一起,哪里有间隙写日记呢?

八、廷生的日记

两千年五月二日

现在是五月二日的早晨,窗外明媚的阳光已经射进来。我坐在床角补写昨天的日记。

宁萱还在蓝色的枕头上酣睡。她累了。她的脸上还带着一抹淡淡的红晕。

昨天中午两点,我就从稻香园出发,坐车直奔首都机场。到机场的时候,还不到三点。我提前了整整两个小时。

直到抵达飞机场,我才安下心来--这几天,我一直担心我会迟到。有一天,我梦见我去机场接宁萱,我塞车了,结果到机场的时候,机场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我到处寻找宁萱,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呼喊她的名字,却没有人回答。正在此时,我醒来了,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我去机场接过好多次人,从来没有像昨天那样焦急而紧张。因为,我将迎来我一生中一个巨大的转折。也许,接来的这个女孩今后就是我终身相依为命的妻子。

首都机场巨大的侯机大厅里,人来人往。广播里,不断地播出各种各样的消息。

我不明白,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这么多匆匆往来的人?他们的奔波,都有明确的目的吗?他们上路的时候,是带着忧伤还是喜悦?我总想从人们脸上的神色中探究出他们内心世界的变化。

巨大的显示屏上,有密密麻麻的航班号以及起飞和降落的时间。有的按时到达了,有的晚点了。每当有一架飞机到达,显示屏上这个航班号码的前面就闪烁红灯。

我在候机大厅里蹓跶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实在太难以消磨,我走来走去,好像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

宁萱在电话里告诉我了她的航班号,我把号码抄在一张小纸条上。这时,我拿出小纸条。其实,航班的号码我早已倒背如流,根本不用拿出来看。但我还是害怕出现失误,便多此一举地将小纸条拿出来,按照航班号码对照显示屏上的信息。再低头看一看腕上的手表,居然才过去半个多小时。

那架从南方飞来的飞机,还得有一段时间才能够到达呢。

于是,我走进候机厅里的一个小书店,里面有很多时尚杂志和畅销书,却没有一本我喜欢看的。

杂志大半是花花绿绿的美女封面。书籍呢,大多属于两类。一类是官场秘笈、政坛内幕以及秦始皇、曾国藩、蒋介石、毛泽东等长袖善舞的政治人物的传记,这些书籍的潜在读者是官员和准官员们;另一类是商场秘笈、商战风云以及胡雪岩、荣氏家族、比尔?盖茨、亚马逊书店的发迹过程,这些书籍的潜在读者是老板和准老板们。这些书籍都与我的生活状态无关,我一见到这类书籍便走得远远的。

随便翻了一阵新到的英文报纸,权当混时间。平时惜时如金,读书写作,时间一晃而过。没有想到,这最后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却让我有度日如年的感觉。

在不同的心情下,时间的密度也是不同的。

突然,显示屏上我所等待的那个航班号在闪烁了。那么,这就意味着我所等待的飞机到站了?

我开始往人们出港的地方走去。那里,在出口处早已挤了许多人,有的人高高地举着大牌子,牌子上写着等待的客人的名字;也有人掏出手机来猛打,高声询问对方是否已经到站。

我没有携带任何明显的标识,宁萱会不会看不到我呢?

我紧张地注视着出口的人流,生怕错过了。她不是跟我有个约定吗?看谁先看到对方就算谁赢了。

人流一拨拨地出来了,像是一群看不到尽头的蚂蚁。可是,走过了几批人,还没有看到宁萱。我开始焦急了。我不停地垫着脚尖拼命往里面看。

我多么希望我的眼光能够像一快磁铁,而宁萱就像一根针,磁铁一下子就将针吸在了上面。

旁边一位也是在等人的老先生,看到我急不可耐的样子,便告诉我,从指示灯闪烁到旅客出来,其间还有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客人出站的时候需要走过漫长的通道,并且还要等候他们托运的行李。

我这才舒缓了一口气,我情不自禁地告诉老先生,我在等待我的女朋友。我原本是一个内向的人,不会如此直率地向一个陌生人说自己的心里话。今天,我沉浸在一种充沛的激情之中,我简直就想冲到机场的广播室里,对着机场里的所有人高呼:"宁萱,宁萱,你在哪里?"

终于,电光火石般,我看见了宁萱。她穿着白色的高领毛衣、黑色的裤子,正背着挎包大步流星地向我走来。一身上下黑白分明、没有一丝杂色的她,在人群中显得十分突出。

我老远就发现了她。她周围的人都成为一道背景,一些呆滞的背景,只有宁萱是灵动的。她好像是乘风破浪的船头,划开两边的水面。我想呼唤她,距离又太远,便赶紧向她挥手。

那一刻,虽然处在一栋巨大的钢筋水泥建筑之内,但我仿佛置身于百花园之中。我听见了小鸟的鸣叫,听见了花朵开放的声音。我闻到了松柏的香味,也闻到了水边的湿气。

我发现了她,在水一方的佳人。

《圣经》中最美好的句子闪现在我的脑海中: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

起来,与我同去!

因为冬天已往,雨水止住过去了。

地上百花开放、百鸟鸣叫的时候已经到来,

斑鸠的声音在我们境内也听见了,

无花果树的果子渐渐成熟,葡萄树开花放香。

我的佳偶,我的美人,

起来,与我同去!(《圣经?雅歌2:12-13》)

刚开始,她一边走,目光一边向前方搜寻着。她还没有发现我。我更加大幅度地向她挥手。我几乎就要跳了起来。我的心在胸腔里面蹦跳着。

这时,她也看见了在人群中的我,她的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她向我挥挥手,她还是有点羞涩,只是轻轻地挥手。

我们的眼光交织在一起。

那一瞬间,虽然身边有无数的人,人们在高声交谈着、互相握手寒暄,但我仿佛感到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和宁萱两个人,我们仿佛是在灿烂的百花中径直向对方走去。

宁萱的头发已经长长了许多,不再是半年前第一次见面时的那种小男孩式的短头发了。她的头发是为我而留起来的啊,我的心中一暖。

刚一走神,宁萱已经走到我的身边。这一次,她主动向我伸出手来。我紧紧握住她的小手,有点凉的小手。我闻见她身上的幽香,我轻轻地把她拉近我,我们拥抱了一下。她的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

我们的眼睛都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对方。我几乎痴了。

"你发什么呆啊,快帮我背包啊!"宁萱的话打断了我沉醉的状态。

我这才清醒过来,发觉这不是梦,而是现实。我接过她的包,这个包还真挺沉的。

我们挽着手出了大厅。我接过她的包的时候,我的另一只手很自然地就拉住了她的手。她不再像上次那样躲闪了,她冲着我笑了笑:"你的手真暖和。"

我们坐上出租车。这是我第二次与她一起坐车。上次,车驶向的是分别;这次,目的地却是我们自己的"家"。

在车里,我问宁萱:"这次坐飞机,没有头晕吧?"

"没有,我想着快要见到你了,今天飞行的时间也仿佛缩短了许多。"宁萱自然而然地把头靠在我的胸口。

记得第一次见面,我们分别的时候,晚上我送她回宾馆,她的头不经意地靠在我的肩上。而这一次,她像一只温柔的猫,主动地蜷缩在我的胸口。我的胸口是她的港湾。

我抚摸着她的头发。半年了,她已经留起了好长一段的头发,浓密乌黑油亮的头发。我把她往怀里轻轻地一揽,搂着她的肩。

"我还是觉得有点累,我闭目打个盹吧。"宁萱轻声说。

我点点头,轻轻地拍拍她的肩头。怀中温香软玉,一刹那间,我觉得自己是如此幸福:拥有一个爱人,也就拥有了世界。孤独像潮水般退去,我像一个柔软的岛屿,在海洋的中心展露出自己的身躯。

她像孩子一样依偎在我的胸口。汽车在三环路上奔驰着,沿途的高楼大厦逐次闪开。她的呼吸是均匀的,她把心交给了我。

我低头注视着她的脖子,雪白的脖子上一层细细的茸毛。我伸出手去,小心翼翼地抚摸她那像玉石一样温润的脖子。我俯下头去,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脖子。

她在我的怀里扭动了一下,模模糊糊地说:"你弄痒了我。"她的眼睛半闭着,她在悄悄地看我呢。

车到了稻香园。我们上楼放下包,准备回学校吃饭。

宁萱仔细看了看房间,在房间的中央像天鹅一样转了一个圈,然后对我说:"这一次,房间似乎更加干净了。"

我回答说:"当然啦,今天有最尊贵的客人降临。"

我们牵着手下楼。我忽然想起第一次见面时想牵她的手却被拒绝的往事,便打趣地说:"上次你为什么不让我牵你的手呢?你可知道,那一次,我鼓了多少的勇气?"

她用食指戳了戳我的额头,叹息着说:"唉,你真是个小傻瓜,你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女孩的心思呢?好多时候,女孩说'不'其实是说'是'。那时,我心里很想你来牵我的手,可是我嘴里怎么能说出来呢?你也真是太傻。那次整整一个晚上,你居然连我的手都没有牵过一下。怎么,后来感到后悔了吧?"

"你喜欢我这个傻瓜,说明你更傻。"我假装生气地说。然后伸手揽住她的腰。

说话间,就下了楼。北京的春天,风沙很大,一出门便遇到了沙尘暴。沙粒干燥的气息扑面而来,几秒钟之间,唇舌之中就有沙粒侵入的感觉。从山清水秀的江南,来到粗冽的北京,真是难为宁萱了。

风沙吹得我们几乎睁不开眼睛。我们手挽着手走路,恨不得全部的身体都贴在一起。我们不让我们的身体之间有一点的缝隙。

我们又走进学校里的那家"家园"餐厅。我与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是在这家餐厅里吃饭的。

进门之前,我心里想,要是我们上次坐过的那个座位还空着就好了,那样的话,我们还是坐上次坐过的那个座位。

一走上二楼,我首先便把目光瞄准我们上次坐过的那个角落。心中的石头一下子就落地了:那个座位还空着。我们径直便向那里走去,简直就像是去抢占一个至关重要的高地。我是那样地急切,三步并作两步。

坐下来之后,我们才面对面地笑了。笑容中,我们有一种心领神会。

我还是请宁萱点菜。她又点了上次的那几个菜--香菇菜心、滑溜牛柳、萝卜丝鲫鱼汤。我们像是两个电影演员,在继续着一段妙不可言的情节。却没有一点点"表演"的感觉,好像是在一种神秘力量的指引下,自然而然地做我们该做的事情。

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未名湖。校园的每一条路我都耳熟能详,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怎么走。毕竟,这个地方我已经呆了将近七年。但是,今天走在校园里,感觉跟平时完全不同。因为宁萱在我的身边。她一个人就改变了整座校园。她不停地问我,这座建筑是什么,那座建筑是什么,她的每一句询问,都挑动了我对校园的新奇感。

很快,我们就走到了未名湖。湖边,我曾经一个人来了无数次。心情烦躁的时候,来这里让自己安静下来;心情欢悦的时候,也来这里,让湖水和高塔分享我的快乐。湖和塔几乎成了我生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经常面对着它们自言自语。

过去,我的身影与塔的影子一样孤单。今天,我却携着我的爱人来了。

宁静的湖,高耸的塔,你们该为我而高兴啊。

我跟宁萱在湖边找了张椅子坐下来。

湖边的人渐渐多起来,宁静中又有了一点喧哗。从我们坐的地方往前望去,一半身子淹在湖水中的石鱼和博雅塔成为一线。塔投下长长的身影,在朦胧的夜色之中显得有些神秘。

我告诉宁萱,曾经在一个孤独的冬夜,我走在已经结冰的湖面上,我忽然伸手去抱住半截身子露在冰面上的石鱼。我太孤独了,我把石鱼当作我"受苦受难"的兄弟。

还有一次,我在东门外的旧书摊上淘了一大包旧书。扛到未名湖边,走不动了,便坐下来休息一会儿。我翻开这些已经破旧不堪的诗文集,不知道此前曾经有多少读者的目光扫过这些书页。然而,读者与读者之间却是隔绝的,没有彼此分享过阅读的快乐。多少鲜活的生命暗淡了--包括书的作者的生命,而书还在继续流传着。

还有一次,我在湖畔听到一位校园歌手的歌唱。那是一个俊朗的小伙子,他抱着一把大吉他边弹边唱:"未名湖是个海洋,诗人们都沉在水底……"这是世界上最小的"海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湖泊"。未名湖这个小小的人工湖,牵挂着千万学子的心。

宁萱说,湖边有点冷。我便脱来外套给她穿上。她穿着我的外套,别有一番"英武之气"。我们都情不自禁地笑了--她为我的关爱而欣慰,我却在笑她穿上我的外套之后的男孩子气。

她向我靠过来,我伸出手去紧紧地把她搂在怀抱里。刚开始,她还想轻轻地推我,后来也伸手来紧紧地抱着我。我们恨不得融化了自己,然后两个人融合为一个人。我们不容许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点点的缝隙。

天地间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我只听见她急促的心跳。

我的脸紧紧地贴着她的脸。她的肌肤像缎子一样光滑。

她闭上了眼睛。随着逐渐加快的呼吸频率,她红润的嘴唇也微微地颤动着。我把我的嘴唇迎了过去,像是一个干渴的旅人寻找一口甘甜的井水。

我的嘴唇合在了她的嘴唇上,我的嘴唇紧紧地贴着她的嘴唇不放松。我的舌头寻找着她的舌头,我的牙齿寻找着她的牙齿。她稍稍的抵抗了一下,便顺从了我舌头的亲吻。

灿烂的星光下,我们完成了第一个吻。这是一杯醉人的美酒,是花果山上的甜美的花果酿成的美酒;这是一道从天而降的闪电,是划破所有的黑暗的闪电。用纪伯伦的话来说,往日心中还忐忑不安、半信半疑,经过了这一吻,立刻便让人确信无疑、喜上心头。这一吻是美好人生的序曲,是精神生活诗篇的开头。它是一根纽带,连接着不同寻常的过去和光辉灿烂的未来。它是暴风雨之后的宁静,精美的贝壳留在了沙滩上。

她依偎在我的怀中,她坐在我的腿上,我搂着她细细的腰。她羞怯地闭着眼睛,把脸颊贴着我的胸膛。而我还沉浸在那一吻的甜蜜之中,像遭到一次电击一般。

我轻声地在她的耳边背诵纪伯伦的诗句,我的声音小得只有她一个人听得见:"它是四片嘴唇共同说出的语言,宣布心是宝座,爱情是女王,忠诚是王冠。它是温柔的一触,好似微风轻抚玫瑰花蕊一般,带来的是轻轻的甜蜜的呻吟和一声幸福的长叹;它是神奇的抖颤的开端,这种抖颤使得情人离开道学世界,进入梦幻的乐园;它是把两朵花儿合在一起,使它们的气息相混,而产生第三种香……如果说第一眼是爱情女神在心田上撒下的种子,那么第一次亲吻就像一朵鲜花,开放在人生之树的枝头上。"我这才觉得没有辜负这片美丽的校园--没有爱情,它的美丽岂不白白浪费了?有了怀抱中的宁萱,未名湖的景物顿时灵动起来。宁萱的到来,宛如画龙点睛的那一笔。

我们在湖畔说了好多话。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变得滔滔不绝起来。

宁萱托着腮,在旁边静静地倾听着。天上有星光,地上有她的明眸,她的眸子的光芒,超过了星星的光芒。她时不时地插上两句,每一句都说到了我心坎上。

我们又回到小屋。这间小小的房间,虽然没有一件奢华的、甚至是"必须"的电器,却也能够暂时为我们遮蔽风雨。

我们可以过最简单的生活,却不能忍受没有爱的生活。我们可以降低对物质生活的要求,却不能降低对精神生活的要求。我们可以跟爱人分担匮乏与艰辛,却决不接受嗟来之食。

我们不羡慕国王的宫殿,因为我们不懂得宫殿里的勾心斗角;我们拥有了爱情,天涯海角,我们也能够随遇而安。

我忽然想起《圣经》中的话来:

我的良人哪,你甚美丽可爱!

我们以青草为床榻,

以香柏树为房屋的栋梁,

以松树为椽子。(《雅歌1:16-17》)

我们终于共同在一个屋檐下,我们终于拥有了一个"家"。这个家看似从天而降,却又是我们日夜祈祷的结晶。

我们没有开灯,我们点燃一根细细的蜡烛。我们躺在床上,脸贴着脸说话。时间的流逝,在此刻突然停滞。沙漏不再往下面漏沙子--我们仿佛进入另一个时空之中。

我们不疲倦,也不瞌睡,我们就这样一句接一句地说了下去。说我们的祖辈,说我们的父辈,说我们自己。说那些伤心的事情,也说那些快乐的事情。

说到后来,我们觉得说话也是多余的。我们注视着对方的眼睛,我们不断地亲吻,在热切的亲吻中,我们拥有了对方。

不知不觉地,天色亮了,新的一天开始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宁萱还在我的臂弯里沉睡着,她睡着的时候,像个玉石雕琢成的婴孩。她睡得很沉,呼吸很均匀,又像一朵合起来的睡莲。

我轻轻地把我的胳膊抽出来,把她的头移到蓝色的枕头上。

昨晚她还惊讶地说:"你怎么换上了我最喜欢的蓝色的枕头?"此前,她没有跟我说过她喜欢蓝色的枕头,是我猜的,却一猜就中。蓝色的枕头,将带给她蓝色的梦幻。

这时,我才打开日记本,匆匆写上这几笔。我被幸福冲昏了头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我写字的时候,旁边是宁萱有节奏的呼吸声。我喜欢听她的呼吸声,我喜欢在她呼吸声的伴奏下写作。此时此刻,我写的每一个文字都充满了柔情蜜意。

我不会叫醒她。我要让她随心所欲地睡懒觉。

平时,她没有睡懒觉的可能,我要让她在小屋里好好放松。等她睡到中午,我们再一起出去玩。

宁萱在睡梦中轻轻地哼了一声。我低下头去浅浅地吻了吻她的耳朵。她的耳垂上还有一个小小的穿孔的痕迹。她曾经告诉我,那是小时候外婆给她穿的,长大以后却一次也没有佩戴过耳环。

九、宁萱的日记

两千年五月二日

昨天赶了一天的路。先从扬州到南京,再坐飞机飞北京,最后终于到了稻香园,到了我自己的家。

这么快的速度,还是借助我曾经讨厌过的飞机。要是没有飞机,从扬州到北京,不知要花多少的时间,肯定会让他望眼欲穿。

这几年来我坐了无数次飞机,以前每次都会晕飞机。这一次,既没有头晕,也没有感到漫长。

以前坐飞机外出,等待我的是一连串商务谈判;而这一次,等待我的却是我的爱人、我的新家。一想起"爱人"和"家"这两个名词来,我的心中就暖乎乎的。

飞机到了首都机场。下飞机的时候,我甚至有点着急,我没有托运的行李,背着随身携带的包,便昂首向候机口走去。

我拢了拢耳朵背后的头发。他说他喜欢长发,我就把头发留了起来。中学时候我曾经留过很长很长的头发,我的头发一度是全班女孩子中最长、最浓、最黑、最漂亮的。

后来,遇到一件伤心事,我一狠心,便把瀑布一样的长发剪掉了。好多同学都觉得可惜。但是,我觉得,剪去长发,便如同剪去一段不成熟的日子。短发的我,节省了不少梳头的时间。更重要的是,短发掩饰了我脆弱的一面。跟陌生人初次见面,一头清爽的短发能够给对方留下精明能干的印象。

此后,我一直保持着"超级短发",而且逐渐发展到越来越短--几乎跟小男孩的平头一样短。难怪第一次与他见面的时候,他会大吃一惊。他说,他想象中的我与他见到的我,只有一点不一样--就是头发。

自从跟他见一面之后,我便一直把头发留着,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起。我想给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远远地,我就看见他在向我招手。也真难为他的,他眼睛近视,在拥挤的人群中,居然一下子就把我分辨出来了。更何况我的发型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想,他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心在感觉。我也向他挥手,我们的视线汇合在一起。

我们的眼睛像星星一样,碰撞出热烈的火花。

我们居然可以一句话也不说,就全然知道对方的心思。我本来就是他身上的肋骨啊。尽管前方有那么多等待接站的人,我却如入无人之境,我的眼里只有他,那里只有他一个人。

我像贝壳一样向他敞开。

我想起了安妮宝贝在一篇小说中的一句话:"她那时候是一个瘦的眼睛漆黑明亮的女孩。拎了一个旅行箱来投奔她的爱情和未来。"

我加快步伐向他走去,看他着急的模样,简直就要冲过警戒线了。

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的跟前。他还在痴痴地注视着我,连接过我的包也忘记了。

我提醒他,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对他说:"人家背着这么重的包走了好长的路,你也不帮一帮。"

他这才有些惊惶地从我的手中接过包。片刻的忙乱之后,他伸手来挽着我,我把手给了他。这一简单的牵手,延宕了半年多的时间。

"你看,我的头发,变样了吧?"我拨弄一下头发,得意洋洋地对他说。心里巴望着能够得到他由衷的赞美。

"我早就发现了,你的头发都这么长了。我也知道,你的头发是为我留的。"他的眼光里全是浓浓的爱意,他还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头发在风中调皮地飘动着,不顺从他的抚摸。他说我的头发里有淡淡的幽香。

我们到了家--还是那个落寞的居民区,还是漆黑的楼道,一切都没有变化。只是,楼下盛开了一束金黄的迎春花,他说,这些迎春花是专门欢迎我的。

我上次来的时候,还是秋天,现在却是春天了。

我上次来的时候,是一个短发的现代女子,这次来却是一个长发的古典女子。

他的房间里,还是一切依旧。满屋子的书,电脑静静地隐藏在书堆之中。这半年多以来,他在电脑前又写出了多少文字呢?他又读完了多少本书?

唯独发生变化的是,他为我准备了蓝色的枕头。他告诉我,上午他还特意把这对新买的枕头放在阳台上晒了一阵,枕头上还留着今天的阳光的香味,枕着它睡觉,梦里也会充满阳光。

这个小小的房间,如果增加一个我,并不会显得拥挤。我会尽心尽力地行使女主人的职责,把它收拾得更加井井有条。我会在这个朴素得有点刻板的房间里,不经意地增添进一些温馨的元素。

简单地洗一把脸,我们便回学校去吃饭。我说:"还是去上次的那家餐厅吧。让我们重温一下昔日的记忆。再说,那里的菜做得真不错。"

"当然,那里是我们的'家园'。"他回答说。

有意思的是,我们上次坐的那个座位还空着,好像是专门为我们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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