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百合,生于清道光三年六月的第五天。我的家乡浦尾村在湖南省的永明县,素有“光明之城”的美誉。这里的大多数居民都是瑶族后裔。孩提时从外乡来的说书人口中得知,瑶族早在一千二百多年前的唐朝便来到此地,而绝大多数的族人是在之后一百多年为了躲避北方蒙古大军的入侵而逃难到此。虽说我们这个地区从未富庶过,但也鲜有贫瘠到让女人们下地干活的地步。
我们一家属彝氏家系,是最古老的瑶族部落的一支,在当地分布极为广泛。我的父亲和叔叔向住在本省西部的一个有钱的地主租借了七亩地来种植稻子、棉花、芋头和其他一些家用作物。我家的房子是当地典型的两层朝南建筑。楼上的屋子专门用来给女人们聚会以及作为姑娘们的闺房。底下的正屋两侧分别是各家的住宅和关养牲畜的专用屋子。牲畜房里总是放满了鸡蛋、橘子,还有挂在正中横梁上的一串串晒干的红辣椒。之所以要将这些辣椒高高挂起是为了不被老鼠以及饲养的鸡和猪糟蹋了。我们在底下正屋一侧的墙头放了一张桌子和几把长凳,对面一侧的墙角便是母亲和婶婶做饭的灶头。因为这屋没有窗子的缘故,在天气暖和的季节我们总是把沿着巷子的大门打开,以便通风和采光。除了正屋,其他的房间都很小,我们的脚下便是这硬实的黄土。就像我所说的,人和牲口可以居住在一起。
对于我而言,我从未想过自己作为一个孩子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快乐。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生长在一个平凡的村庄的一个平凡的家庭。我从来不曾知道这世上还有另外一种活法,我也从未为此而忧虑。但是有一天,我开始对周遭发生的事物关注并思考。那一年的我刚满五岁,感觉自己好像跨过了人生中一个巨大的槛。那天天不亮我便醒了,同时也带着一个从混沌中苏醒的大脑。头脑中些许的躁动让我对那天所看见和经历的一切格外地警觉。
我睡在大姐和三妹中间,醒来的我张望着睡在屋子另一头的堂妹美月,她和我同岁,此刻她还没醒呢,因此我也躺了下来,等到姐妹们有点动静。我把脸朝着我的大姐,她比我大四岁。虽然我们同睡一张床,但我并不非常了解她,直到有一天我和她一样也裹起了小脚,登堂入室和那些女人们在一起。我很庆幸没有朝着三妹的方向躺着,我总是认为既然她比我小上一岁,她实在是渺小得微不足道。而且我也不认为她有多么喜欢我,不过我们彼此间的冷漠只是为了掩饰彼此的真实渴望而戴上的面具。因为我们都想争夺父母的关爱。我们都想每天和大哥呆在一块,他可是长子——家中的宝贝。和美月在一起我从未感受到那种嫉妒,我们是好朋友,我俩出嫁前一直都可以粘在一块,我俩很开心。
我们四个小姑娘其实长得很相像。每个人都有一头乌黑的短发,非常地瘦,而且身高也相差无几。我们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用来区别的特征,除了大姐嘴唇上有粒痣;三妹的头发总是丝丝打结,因为她不喜欢妈妈给她梳头;美月有张明月般漂亮的脸蛋,而我呢因为喜欢奔跑腿脚长得特结实,同时我的手臂也很粗壮,因为我常常抱着刚出生的小弟弟。
“姑娘们!”妈妈在楼下唤我们。
她的声音足够把其他几个睡着的叫醒,让我们所有人都起床。大姐匆忙穿上衣服下楼去了。美月和我会比较慢,因为我们不仅要把自己的衣服穿好,还要帮三妹穿。然后我们便一起下楼,楼下婶婶正在扫地,叔叔在哼着清晨的小曲,妈妈把二弟用布裹好背在身后,把最后一点水倒入茶壶里加热,大姐在切青葱,那是为了煮米粥准备的。我的姐姐平静地看了我一眼,在我看来,她是在向我昭示今天早上,她已经赢得了全家人的认同,并且一整天都会过得顺顺当当。我心中隐隐作恨,没有意识到她在我眼里的那种沾沾自喜是类似于一种无趣的顺从,那将是她出嫁后的命运。
“美月!百合!过来,快来啊!”
每一天婶婶都是这样招呼着我们。我们向她跑去。婶婶亲了亲美月,亲切地拍了拍我的小屁股。这时叔叔猛然出现,一把将美月揽入怀中,亲了又亲。等他将美月放下,他便向我眨眨眼,还捏捏我的小脸。
古人说郎才女貌、才子佳人、如花美眷、一对璧人什么的。那天早上在我看来,叔叔和婶婶相貌平平甚至近乎丑陋,但他们却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叔叔是我父亲的弟弟,长着两条弓形腿,秃顶,圆圆的脸但很有光彩。而婶婶是胖女人,一口牙齿长得参差不齐并向外凸出。她的脚也裹过,但一点都不小,大概有十四厘米长,是我后来裹的小脚的两倍。我听村里那些没口德的人说,婶婶这么个身子硬朗、臀部硕大的女人之所以一直生不出个儿子来,就是因为那双大脚。但是在家中我从未听到过类似这样的责备,甚至连我的叔叔也未说过半句。依我看,他们的婚姻再美满不过:叔叔深情款款,婶婶贤惠能干。每天他们都在灶头边呈现出幸福的一幕。
而我的母亲居然到现在还未注意到我在这个屋子里。事实上打我记事以来,情况一直如此,只不过那天我真正意识到、真切地感受到了她对我存在的漠视。一阵郁闷的感觉顿时涌上心头,瞬间便把我片刻之前从叔叔婶婶那里获取的快乐挥散殆尽。然而这样的情绪一转眼便不见了踪影,因为大哥要我早上帮他一起干活呢,他比我大六岁。大概是属马的缘故,我生性喜爱户外运动,不过那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样一来,就能和大哥单独相处了。我觉得自己太幸运了,我的姐妹们要是知道了心里一定会恨恨的,我才不在乎呢。每当大哥和我说话或者冲我笑的时候,我从没有那种被忽视的感觉。
我们跑了出去。大哥从井里打水,把一个个木桶都装得满满的,让我们提回去。我们把水都拎回家后,便出去拾柴。我们先把捡来的柴堆成一堆,接着大哥就把那些小的木柴交给我,抱在手中,自己捡起剩下的,然后一起往家赶。一回到家,我便把木柴亲手交给妈妈,满心期待着她的赞许。毕竟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把整整一桶水或一堆柴拖回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可是妈妈却从来没有说过半句表扬的话。
现在回想起来,这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可是我依然不愿去想妈妈和那天的事。那是再清楚不过的事,我对她来说并不重要。我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也是第二个不值钱的女儿,在我长大成人前不太值得去浪费精力在我身上。她看我的方式和所有母亲看她们的女儿的方式一模一样——把女儿视做家中的一个匆匆过客,在我嫁人之前只不过是家里寄养的另外一张嘴。我才五岁,可是已经知道了我根本不值得她的关注,但我却突然很想得到它。我一直渴望着她能用看大哥的眼神看我,用和大哥说话的态度对我说说话。这是我人生中第一个如此真切的愿望,但我还不至于蠢笨到看不出妈妈不想我在她忙活的时候打扰她,为此她曾很多次责怪我太吵,很多次作扇打状,当我不小心碍着她的时候。即便如此,我还是暗暗发誓要像大姐一样,安安静静地、尽心尽力地为家里干活。
奶奶总在这个时候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屋子。她的脸看上去就像一个干瘪的梅子。她的背驮得很厉害,一直往前倾,以至于我和她的目光都可以落在一条水平线上。
“快去照看你的奶奶,”妈妈吩咐道,“看看她有什么需要的。”
虽然我对自己有言在先,但还是有点不情愿。要知道早晨奶奶的牙缝总是透出酸臭的味道,而且看上去黏黏的,没人想靠近她。我挪步到她身边,憋住一口气,但她却不耐烦地挥手打发我走开。我立刻抽身而去,谁知一不小心,一头撞上了父亲——家里十一口人中地位最高的那个。
他倒没有斥责我,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起。据我所知,那天过去后,他都没有说起过半句。爸爸坐了下来,等着妈妈服侍。我仔细地观察她的一举一动,只见她默默地帮爸爸倒好茶水。起初我还担心会被她注意到,但是她显然更专注于她每天早晨的职责。我爸爸从来没有打过妈妈,也没有要纳妾,但妈妈对待爸爸总是小心谨慎,这让我们也变得很警惕。
当妈妈在喂小宝宝的时候,婶婶就在一旁摆放碗筷,并一一盛上粥。我们都吃完后,爸爸和叔叔便下地干活去了,而妈妈、婶婶、奶奶以及大姐便上楼去女人们的房间了。我很想跟她们一起去,可我年龄还太小。更糟糕的是,当我们一起出门时,我不得不和我的三妹和小弟弟一起分享我的大哥了。
我们割草和挖给猪吃的树根时,我都把小弟弟背在身上。三妹尽量地跟着我们,她是个滑稽的小东西。她总是做出一副被宠坏的样子,可其实在这个家里惟一能够享有这种特权的只有我的两个兄弟。她总是认为自己是家里最受溺爱的那个,虽然事实并非如此。
每当我们完成了任务,我们这个四人小分队便开始在村子里探险,往来于巷子间。如果撞见别的女孩子们在跳绳,大哥总会停下来,帮我抱着小弟,让我也跳上一会儿。然后我们便回家吃午饭——饭菜很简单,只是米饭和蔬菜而已。之后,大哥就和男人们一起出去了,我们剩下来的人便上楼去了。妈妈喂完小弟后,小弟和三妹便一起睡午觉。虽然只有这点大,我还是很喜欢和我奶奶、婶婶、姐妹们,特别是和妈妈一起呆在女人们的屋子里。妈妈和奶奶一起织着布;美月和我一块弄纱球;婶婶坐在一边用笔墨认真地书写着一种神秘的字体;而大姐在等着她的义姐妹下午过来看望她。
没过多久楼梯上便传来了四双小脚轻轻的脚步声。大姐用拥抱迎接她们每个人,之后她们四个便围坐在屋子的一角。她们并不喜欢我打扰她们之间的谈话,但我还是注意观察着她们,因为再过上两年我也将拥有自己的义姐妹。那些女孩都是村北人,因此她们可以常常聚在一起,而不只是在特定的聚会日,比如吹凉节和朱鸟节。女孩们到了七岁便可以结拜了。为了加深彼此间的关系,她们每人的父亲都拿出了二十五斤米存放在我家。以后要是她们当中有人出嫁,就把她的那份粮食卖了钱,来买礼品。最后一点米会在最后一个女孩出嫁时卖掉。这也意味着姐妹关系的中止,因为女孩们大多远嫁他乡,在那里她们会忙于照看孩子服侍婆婆,而无暇去维系旧日的友情。
大姐即便是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时也从不企图得到关注。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和她们一起绣花,听她们说些趣闻。每当她们叽叽喳喳的欢声笑语响起时,母亲总是严肃地让她们安静下来。此时我脑中冒出了一个新的想法:当奶奶的晚年义姐妹们来探访时,妈妈从来没这样做过。当孩子们都长大成人后,奶奶受邀加入了由五个人组成的义姐妹。现在她们之中只有另外两个人和我奶奶还健在,她们都是寡妇,她们每周至少碰一次面。她们在一起时总是相互说笑,说的都是污秽的笑话,女孩子们都听不太懂。在那些场合母亲总是出于对奶奶的畏惧而不敢制止她们,或者是她太忙了的缘故吧。
纱线用完了,妈妈便起身去拿。片刻间,她站在那一动不动,怔怔的好像若有所思,目光里却空空的。那刻我几乎情不自禁地想要扑进她怀里,大喊,“看我啊,看看我啊!”但我最终还是没有这么做。外婆在为妈妈裹小脚时,没有裹好,以至于她的脚不是那种标准的三寸金莲,反倒长得有些丑陋。为了避免走路时摇摇晃晃,她撑着一根竹竿来保持平衡。如果不用竹竿,妈妈只能双手叉腰,支开腿勉强维持着平衡。因为走路实在不稳,所以别人很难去亲亲她,抱抱她。
“让美月和百合出去玩吧?”婶婶打断了妈妈的沉思。“她们也可以帮她大哥干活啊。”
“他用不着她们。”
“是。我知道,”婶婶说道,“但是今天天气真的很好——”
“不行,”妈妈严厉地说。“我不想要我们家的女孩在村子里乱跑,她们应该呆在家里好好学习。”
不过婶婶在这件事上显得特别固执。她想让我们在巷子中四处走走看看,甚至到村口看看外面的世界,因为她知道很快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透过女人屋里的窗格看到的世界了。
“她们也只有这几个月的时间了,”她辩解道。而她没有说出口的是,很快我们就要缠足了,脚背上的骨头会被折断,脚上的皮肤也会溃烂。“让她们出去跑跑吧,乘她们还能跑。”
母亲总是显得疲惫不堪。她一共生养了五个孩子,其中的三个都不满五岁。家中的大小事务都由她一人把持——打扫屋子,洗衣做饭,缝缝补补,对家里的账务一清二楚,管得井井有条。在这个家里,妈妈的地位比婶婶高,但她已无力每天去为每件她认为对的事而费神斗争了。
“好吧,”妈妈叹了口气,她妥协了,“让她们去吧。”
我兴奋地一把抓起美月的手,蹦蹦跳跳好不欢喜。婶婶赶紧轻声叫我们快出去,免得妈妈变卦,大姐和她的义姐妹在一旁羡慕地瞪着我们。我和美月一口气冲下了楼跑了出去。傍晚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光,那时空气是暖暖的、香香的,蝉子在齐声吟唱。我们一路顺着巷子快步而行,正好撞见大哥领着家里的水牛下水去。他骑在水牛背上,一只脚坐在身下,另一只垂着,在水牛的侧身晃悠。美月和我一前一后紧随着,穿行在迷宫般蜿蜒狭窄的巷子间。混沌中似有一种力量在保佑着我们,远离鬼魂的缠绕和强盗的侵扰。巷子里看不见一个大人的影子——男人都在地里干活,女人们都呆在楼上的屋子里——此刻的巷子为孩子和动物们所占据——鸡啊、鸭啊,肥肥的母猪和小猪仔们都在一旁热闹地穿行。
我们完全走出了村子,漫步在一条由石子儿铺成的高低不平的小路上。人和轿子可以轻松地从中通过,但对于牛车或马车来说不免显得过于狭小了。我们沿着小路一直走到了河边,一座摇摇晃晃的小桥架在小河上。我们停了下来,天空笼罩在头顶上,它是那么地碧蓝,就像是翠鸟羽毛的颜色。我们看见了远处的别的村庄——我一辈子也没想过会去那里。我们缓缓地爬下了河堤,那里长满了芦苇,在风里沙沙作响。我往一块石头上一坐,把鞋脱了下来,蹚着水往较浅的地方走去。现在想起来,那已是七十年前的事了,但我依然记得当时脚趾踩在泥土里,河水从脚上冲刷而过,河水冰凉的感觉。那天美月和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但这在我们的生命中将不复重现。可是从那天开始我对另一些事记得特别的清晰。当我从睡梦中醒来,我会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我的家人,他们让我充满了奇怪的感情——郁闷的、悲伤的、嫉妒的,以及对身边种种不公的顿悟。而我则让那流淌的河水将它们都带走。
那天晚饭后,我们坐在屋外,享受着晚间凉爽的空气,看着爸爸和叔叔在那里用长长的烟斗吸烟。每个人看上去都很累了。妈妈一天里最后一次喂饱了小弟,正哄着他睡觉呢。每日操持家务让她尽显疲态,即便如此,对她来说也总有做不完的事。我两只手环抱着她,想给她些许的慰藉。
“拿开,太热了。”她缓缓地把我推开。
爸爸也许是看到了我的失落,把我抱到了他的膝上。在这静静的夜色中,我对他来说是如此地宝贝。
那一刻,我是他的掌上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