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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寒寺 当前章节:15405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6:49

我把信放在箱子里,埋到树下。

小满,我说过,这棵树能活很久,能活到很远很远的未来。在未来,我会找到这封信,读懂它,读懂你的故事,并且,如你所愿,来到你身边。

陪你喝酸奶,给你读诗,在你死的时候,抱着你,让你不再感到害怕。

老公主

公主知道自己美得不可方物,心底总是暗自得意,以为这一生再不会有任何痛苦和烦恼。她哪里料到世上最令人绝望的惩罚便是上帝给你美貌的同时,也给你易于老去的年华。

公主刚过27岁便已显出老态,她望着镜中自己眼角的鱼尾纹,摸着身上渐渐松弛的皮肤,悲伤?恐惧?怨恨?绝望?她也说不好是哪一种情绪主宰了她的心智。她年轻时沉迷于挥霍和炫耀自己的美貌,并无一次真心的爱恋,对于所谓的裙下之臣,心情好的时候便装傻以退,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蛮横以进,至于是否伤害到谁谁谁,她倒真没在乎过。只是到了现在,公主方才心慌起来,谁曾想到这盛大的舞会竟然早早散场,那些邀请她步入舞池的追求者转瞬间嘴里高喊的都是:“老公主!老公主!”嘴下不留一点情面。

老公主在城堡里惶惶不可终日,躲避旁人,躲避阳光,或许她以为这样便可以阻止时间的刻刀在她身体上留下疤痕。

又是五年,老公主已经雪白了头发,她对着镜子叫喊,同时也惊醒自己。她连夜召来父亲的首相,让他为自己出出主意,看看这位平日跟财税枪炮打交道的老头子,能不能凭借在衰老领域的经验指一条明路。

首相欠了欠身,缓缓说道:“我听说在某个遥远的国家,有一位公主,历经数百年而未老去一分,最终还嫁给了一位英俊的王子。”

老公主听闻有这样的传说,心中暗喜,难掩激动,忙问那位同行是怎么办到的。

首相回答说:“她的办法倒也简单,就是没日没夜地睡觉,一睡就是几百年,听说她还有个雅号叫作‘睡美人’,那位王子用一个吻把她唤醒,两人自此相爱,难舍彼此。”

老公主听到故事浪漫如斯,不禁春心萌动,阻止衰老还能寻得真爱,这种好事哪还敢奢求更多?她当即决定照办,分毫也不容偏差。

好在王国里不缺奇才,第二天就有人献上珍贵的沉睡药丸,只需要一颗就能让人睡上三年,公主拿出全部的首饰,换了整整一罐。她回到房间,关好门,安排好后事,包括那位王子应该长什么样子,多高多帅,是讲荷兰语还是意大利语,全都一一叮嘱下人。最后,她服下十颗药丸,沉沉睡去,等着即将入梦来的王子。

……

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子,公主很难用梦境来计算时间,她只感到左腮边被轻轻一触,似乎是被人吻了下,立即醒过来,睁眼一看——

一个满脸皱纹、发白如雪的老头子正伏在她的床前。

“天啊!”老公主整个身子往后一缩,大声呼唤守卫,命令他们把这死老头拖走扔到泥地里去,同时还不忘大骂那些不中用的下人,竟然放进来这种货色,真是蠢得无药可救。

从山脉另一边赶来的王子摘下头盔——那上面沾满了恶龙的鲜血,放下宝剑——已经因为砍杀食人魔而卷了刃,他下马站在一旁,静静地等待门房通报自己的名号。

很快,下人们核对了单子上的条件,欢天喜地地迎他进了城堡。

王子走进公主的房间,走到床前——

皱纹已经爬上了她的脸颊,丛生的白发散落两边,嘴唇也不如年轻时光滑丰满。

王子知道,自己现在只要吻下去便可以让她醒过来。但是,那样真的好吗?这位以高傲闻名的公主,怎么肯接受我如此年轻她却垂垂老矣的现实。

王子叫来下人,让他们为自己安排房间,说要在此住下。

下人不解,说公主吩咐,只要您一来,就立刻吻醒她。

王子说:“不,待30年后,我跟她一样老时,再与她相见吧,不能跟相爱的人一起老去,那实在是一种折磨。”

爱吃书的猫

我的猫有个怪癖——喜欢吃书,而且,它还偏食,诡异得无法解释——它只吃每本书的第259页。对于在饮食上很不讲究的我来说,这本来已经可以成为把它送走的理由,毕竟我没有那么多第259页给它吃,但无奈的是,我有说不出的苦衷,必须把它养在身边。

所以,我就成了到处撕书本第259页的怪人。

当然,我也不是遇到一本书就撕,惹急了书的主人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尤其是那些他们经常翻动的书,比如《广辞苑》或者最新的文库小说之类,我都敬而远之,看都不看一眼,生怕管不住自己的手,“刺啦”一声就把那一页撕下来。

有些朋友知道我有这样的习惯,他们就想出了不同的应对办法,或者只买不足259页的书,或者在看完书之后直接把第259页给我送来,关系最好的,还会在纸张上抹一点儿鱼油,再用保鲜膜封装好,给我的时候还要附上一句“请享用”。

既然我是一个怪人,朋友自然并不很多,他们再慷慨也满足不了猫对“食物”的需求。听着它每天冲我抗议般地“喵喵”叫,我知道自己不得不采取一点行动了。

我没有闲钱去买那么多书,而且它只对第259页有兴趣,买一整本也很不划算。我想出的办法是去书店和图书馆撕书,去那些比较冷门的书架,趁没人注意的时候,以大衣为掩护,悄悄把第259页撕下来,藏进口袋中,再若无其事地走出大门。

这个办法简单有效,执行起来也是如此,我一次都没失手过,运气好的时候,能带回厚厚一沓第259页,吃得大猫两眼发光。

这一天,我下班之后像往常一样去书店为猫寻找食物,这家书店我来过好几次,为了掩护也买过一些西洋恐怖小说——一页都没翻过,老板因此对我印象还挺不错,每次见到我都会高兴地跟我打招呼:“村下君,你看书真快,是很勤奋的人呢!”他要是哪天知道我的真实目的,一定会气得在书店里自焚吧。

跟我事先调查的情报一样,这家书店摆了整整一排的《云之森日记》。这是一本新出的绘本小说,讲的是一名少女在一间叫云之森的料理亭打工的故事。光听这个简介就觉得无聊,真不知道店主为什么要在这种滞销小说上押宝,一次摆出这么多。

管它呢,我的目标只是第259页而已。

我在一排科幻小说前打发了半个小时,店里的人渐渐少了,店主也跟往常一样呆呆地望着电视机里的肥皂剧。机会来了!我走到《云之森日记》旁边,拿出一本,随便翻了翻,眼光之余扫到“无法实现的理想”“三文鱼真好吃”“穿白衬衫的男人”这些毫无关联的词语,翻到最后,我看了看页码——260页!我在心底欢呼一声,想到晚上那只猫又可以大快朵颐,脸上就有了笑容。

撕起来不能太心急,否则会发出很大的声音,我一寸一寸地往下撕,第一本就花了差不多一刻钟,还好,没人注意到。

我再拿下第二本,正准备重复同样的步骤,一只手按住了我的肩膀,“你也很喜欢这本书吗?”

我抬眼看去,是一位很年轻的女孩,长发白T恤,我收回捏住页面顶部的手,“还好,有点意思。”

“我很喜欢它的结局,我写得很努力。”

原来是作者,结局不就在我捏住的这一页上吗?不禁好奇想要看一看,“你是要剧透我吗?”

“哦,不是不是,你可以买回去慢慢看。”

“我只想要第259页,你写得这样烂,鬼才会买全本呢。”我心里这么想,差点笑出来。

我回到家,桌子上放着十几张《云之森日记》第259页,抽出一张,我甚至没有力气从第一行看起,直接跳到最后几段,上面这样写道:

那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又来店里偷极品三文鱼了,还以为没人看到,唉,只是别人不像我这样好心而已,谁不知道他是偷回去喂他那只猫?既然买不起,就应该改变猫的习性而不是一味地迁就它,要是有一天再也偷不到这么好的三文鱼了,只能给它提供劣等品的时候,那只猫会爆发出怎样的兽性谁也说不好。

果然,过了一周,我就听说他死在了公寓,脖子上全是凶猛的咬痕,尸体上有一股浓烈的三文鱼味道,久久没有散去……

不知为何,我心里有点发毛。我看看这几张来自劣等小说的第259页,又看看坐在窗台上的猫,月光之下,它大张着嘴,露出锋利的牙齿,两只眼睛,闪烁着饥饿的光芒。

甘草片拯救美利坚

朋友们都劝我不要去,这种危险的时刻就应该乖乖地待在家里,喝喝清茶,打打电动,实在无聊,出门抓捕暴露狂也行。总之是——

不要去美国,尤其是现在。

但我还是出发了,瞒着父母,瞒着公司,我可能回不来,父母以后养老怎么办,永不满足的甲方怎么办,我全无头绪。我只是跳上飞机,带上那一盒东西,为了一个五年前的约定。

空乘好心提醒我说:“先生,您知道您带的东西在美国是违禁品吗?”

我说我知道。

是的,五年前我就知道了。

五年前,纽约,肯尼迪机场。

我在入境海关处被拦了下来,瞬间被好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围住,虽然他们的语气还客气,一口一个“Please”,但我还是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不可抗拒。

我打开背包,一大包复方甘草片赫然呈现在他们眼前。

他们告诉我这是违禁品,必须没收,而且我也不得再入境,要立即搭乘下一班飞机离开美国。

我愕然,我跟他们解释我来贵国是为看望一位朋友的,这些药当然不是什么毒品,而是治疗咳嗽的速效药,是神奇的东方医术。

但是没有用。

海关人员盖了好几个章在文件上,深陷在眼窝的双眸最后看了我一眼,大声说道:“五年内都不许来美国。”

我万万没想到会遭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不就是带了甘草片吗?你们不喜欢扔掉好了,为什么要把我当成是罪大恶极的人?

就在我准备转身离开、怀着满心怨恨和疲惫踏上归国之路时——

一名海关人员拽了拽我的袖子,小声补充道:“五年之后,请一定要来美国,带着甘草片。”

那时,我还不明白他的用意。

五年后。

迪都·贝金星人的星际舰队只用了半个小时就穿透了纽约上空的大气层。

“我们是饱受雾霾困扰咳嗽不止的迪都·贝金星人,如果不在48小时内交出贵星球最好的止咳药,我们就轰平这个国家!”这段公告被大声传播的时候,纽约全市的玻璃外墙都碎了。

太平洋上星海浩瀚,跨越日期变更线的我却无心睡眠。

我拍拍抱在胸前的甘草片盒子,心里喊道:“我来了,坚持住啊,美利坚!”

“毛厂长,您看广告这么拍您还满意吗?”

靠制售甘草片发家的毛厂长没答话,他看着眼前这个下巴上没毛的广告导演,琢磨着艺术这玩意儿果然不靠谱。

“算啦,还是改简单点吧,就一句话:甘草片,甘草片,止咳祛痰效果好!”

“可是,厂长,这不押韵啊。”

“连喊三遍就押韵了吗,年轻人。”

教练告诉我,直到毕业,我都将是个替补守门员

村下义宏上高中的时候,是学校足球队的替补守门员。

替补守门员是个很尴尬的存在,尤其是主力守门员跟自己是同级生的情况下,只要教练没有突发神经病,他就永远不会把换人名额用在门将上,换句话说,村下将永远没有上场的机会,直到和主力守门员一起毕业。

村下觉得世界很虚伪,人生很空虚。

所有的比赛时间里,村下都只是坐在场边,两只戴着手套的手平静地放在膝盖上——他很难激动起来,毕竟主力门将从来都表现得非常稳定,几乎是全县所有高中前锋的梦魇——当然,也是村下的梦魇。

村下不止一次告诉教练,自己很努力,全县每一所高中的球场他都熟悉,几十座球门之间有什么区别,门梁、门柱摸起来手感有什么差异,他全部一清二楚;至于其他高中的射手,他更是心知肚明。他们偏好左脚起球还是右脚抽射,踢角球的时候有多少概率起高球,有多少概率开战术球,射点球前有什么特别的眼神和手势,甚至假摔喜欢往哪边倒地,他都一一记在心里。

但是没有用,教练只用一句话应付他:健次表现得很让我放心,没必要换他。

桐谷健次,主力门将的名字。

严格地说,村下义宏和桐谷健次是好朋友,他们小学时便在球队认识,与村下一开始便决定做守门员不同,彼时的健次还是个坐冷板凳的边锋——纯粹是因为做边锋很酷。但健次越长越高而且没有任何要停止的迹象,村下便劝健次一起来当守门员,并同他分享做守门员的乐趣。

“破坏进球美感才是世界上最酷的事情,健次君!”

于是,健次听从了村下的建议,把自己高出同龄人一个头的身体摆到了球门前。他的这个身材优势一直保持到现在,所以,他很快便成为了全县最优秀的“进球美感破坏者”。

顺带,也破坏了村下的梦想。

全县高中足球赛半决赛这一天,天气预报说会有雷阵雨。但上午的良好天气给了大家信心,下午的比赛仍然如期举行。

村下所在的高中对阵上一届的冠军——不,这次并不害怕他们,因为对方上一届的主力球员已经毕业了。

比赛出乎意料地激烈,比分从1∶1跳到2∶2只用了半个小时,有些人本来只是抱着来看啦啦队员裙底的目的,也开始关注起场上的比赛了。双方的进攻体系似乎都很克制对方的防守阵形,互相往网窝里砸球,两边的教练都在高喊后卫和门将的名字,他们早早地预见到,这场比赛的关键就在于后场。

如他们所愿,当雨水开始倾注起来的时候,终场哨响,比分5∶5,比赛终于被拖进了点球大战。

所有人都围聚到桐谷健次周围,即使不说话也要握握他的手,希望把好运传递给他。

大家的赌注都已经倾囊而出,交给神明做出最后的决断,而这个神明,就是桐谷健次。

村下走到健次身边,递给他一张刚刚写好的字条。

“是什么?”健次问。

“对方所有人踢点球的习惯。”村下轻描淡写地说。

“不愧是村下君!”健次喊起来。

“祝你好运,健次君,你至少能扑出两个。”

“如果有第三个,我就把它献给你。”

点球大战开始。

双方出场的第一个人状态都不很好,也许是因为雨越下越大的关系,都把球踢飞到了看台上,观众爆发出阵阵嘘声。

第二个球,对方派出了19号,这是一名后卫,这个人几乎从不参与进攻,谁也不知道他的射门习惯。

除了村下义宏。

字条上写着:19号,大力抽射球门正中。

裁判哨响,健次弯腰守在中间,没有动,对方射门,球不偏不倚地飞进健次怀中。

健次朝村下竖了下大拇指。

雨越下越大,开始夹杂着雷暴闪电。

对方第三个出场的是21号,一名身材高大的中锋。

字条上的内容有点长:21号,70%以上概率推射球门左门柱内侧,反弹入网。

这种射点球的方式非常罕见并且冒险,但是有效,因为即使门将方向判断正确,也够不到那么远。

但健次没有这个问题——他横向跃出后可以摸到门柱,所有队友都知道这一点。

雷击越来越响,天空似乎把一年的雨水都在今天倒掉,一切都被雨水打湿,健次连手套都摘掉了,生怕在关键时刻打滑。

村下又抹了一把脸,紧张地看着21号起脚——右腿踢出——内脚背触球——球飞向球门右方。

健次却跃向了球门左方,一只强壮的手长长地伸出,无用地摸到了左侧的门柱——

与此同时,一道闪电迅猛地从天空落下,击中了球门……

观众惊呼,有人捂嘴,满脸惊恐和畏惧。

村下戴上手套,他明白,自己作为替补门将出场的机会终于来了。

盲人的妄想症

我面前坐着一个盲人。

他是从别的医院转送来的病人,理由是他们已经没有条件治疗他了。

他头上戴着一只特制的头盔,几乎遮住了他的眼睛,这其实很讽刺,因为他的眼睛根本看不见。

他的病历很长,每一段都像是胡言乱语,再加上这些医生写的完全无法辨认的字迹,使我没有耐心把它看完。虽然我出诊的科室一直被其他同行视为“医生比病人还要神经”的典范,但并不妨碍我坚持自己的职业准则——我只相信自己的第一手判断。

于是我说道:“能描述一下你的病症吗?”

病人摇摇头,干裂的嘴唇嚅动了一下:“他们说,我得的是妄想症。”

“怎么个妄想法?”我看了看窗外,今天天气不是很好,阳光不能像往常一样照射进房间里来,显得这间屋子颇有寒气。

“就是,就是只要我脑子里有了一个念头,我就会顺着那个念头继续想,想它会变成什么样子,带来什么结果,我完全控制不住它。”

“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能举个例子吗?”

“比如当我听别人说我唱歌好听的时候,我会想我唱更多的歌给别人听,唱得越来越好。然后有一个人是音乐制作人,他听了我的歌声之后决定对我进行包装,还找来了国内最优秀的制作人为我打造专辑,我的第一张专辑卖了200万个拷贝,我拿了国内很多音乐奖,虽然还只是新人奖,但第二年,当我的第三张专辑卖出2000万个拷贝的时候,他们已经开始认真考虑给我个正经的音乐奖了。我成为史上最成功的盲人歌唱家,巡回演出一直开到了美国,美国总统接见了我,他说——”

“停。”我打了个手势,然后才意识到他看不见。

他咬了一下嘴唇,似乎停止这些幻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说,你的妄想症就是能顺着一个没太大意义的事情一直联想到最……怎么说呢,最不可能的剧情?”

我很难判断他脸上是不是有因被冒犯而不快的神情,“可以这么说吧,这种妄想每次都会持续很长很长时间。”

“为什么认为它是病呢,为什么要阻止它,拥有丰富的想象力不是一件坏事吧?”

“医生,我太沉迷于这种妄想里了,就像染了毒瘾一样,很难走出来,除非我最后在妄想的空间里看穿自己所处的虚幻空间,不然我根本清醒不过来,可一旦醒悟,明白现实里自己的渺小和无能,就会陷入绝望当中,然后我不得不再去妄想里寻找安慰,这不是恶性循环吗?”

“沉迷于虚妄而罔顾现实,我明白了,这种病虽然少见,但我在国外做助手的时候还是见过几例的。不过你跟他们的表现似乎有些不同,好吧,不管怎样,你先给我展现一轮妄想吧,我必须亲眼见到病症才能研究治疗计划。”

“我戴着这个头盔,没法妄想,这是那家医院给我设计的。”

我对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很难产生认同,我走过去帮他把头盔摘掉,然后说:“就从你治好妄想症这件事开始想起,你所有想的内容都要说出来。”

“如果我治好这个病,我就会有更多的精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实实在在的事情,而不是虚假的东西。”

“那你最想做的是什么呢?”

“我想当一名医生。我大概会去上医学院,作为一名年龄很大的残疾人,这个决定肯定会引起轰动,也会让其他人觉得我自不量力,但我就是要坚持,我起得比别人早,努力得比别人多,因为我心里有一个必须实现的梦想。”

“是什么?”

“治好自己的眼睛。目盲的情况每个人都不同,只有盲人自己才最了解自己。我成为医学院最年长的毕业生,我进了一所大学附属医院,继续搞科研,我只花了三年时间就理清了自己目盲的病理,又用了三年时间,做了大量动物实验。之后我研制出了新药,一种只对我自己有效的药。”

“吃下去,有效果吗?”

“有的。刚吃下去第一颗,我就能睁开眼睛了,这是40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说到这里,盲人真的睁开了他的眼睛,“吃下第二颗,我眼前已经有了模糊的白光,吃下第三颗,这些白光越来越清晰,渐渐汇聚成人形。”他的眼睛乌黑发亮,正满含热泪地望向我这边。

“你看到了什么?”我不动声色地问。

“我看到一个盲人坐在我面前,他头上戴着头盔,头盔遮住了他的眼睛。”

我冷冷一笑:“那么,你明白自己看到的是什么了吗?”

他近乎绝望地说道:“是,我看到的,是我自己,你就是我自己!”

那个晚期妄想症患者全身一震,看样子又是从某个妄想之中醒了过来,他两手使劲抠着自己黑洞洞的眼眶,嘴里喊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语,整个人从椅子上跌到地上,满地打滚。

周围的医生和护士赶紧走过去,一边叹息这种疾病的可怕,一边手忙脚乱地把特制的头盔给他戴好。

“别再妄想了。”他们说。

总统先生与蕾丝内裤

总统先生坐在办公桌前,看着文件上的名字,久久思索,难以下笔——

《关于在全国禁止出售蕾丝内裤的决定》。

蕾丝内裤,那是一个遥远的符号以及一段难忘的青春。

16岁的时候,他当然还不是总统,只是乡下一个普通的少年,每天骑着单车在乡村公路上飞驰,遇到漂亮的姑娘吹一吹口哨,见到劳作的长辈伸一伸舌头,这就是他那时候的全部生活。但并不是无忧无虑,实际上,他也有他的烦恼。

他太爱出汗,吃了辣椒会出汗,心里紧张会出汗,见到心仪的女孩会出汗,甚至遇到解不开的数学题也会出汗。而且,这汗水一出就停不下来,满脸就像是山洪暴发,如同上天降下的劫难。

他的父母为他遍访名医,不管是城里敞亮光鲜的大医院,还是乡下阴暗可怖的小诊所,都留下父母谦卑的身影和他日渐不屑的眼神。

那些医生都给出了同样的解决方案:除了常备一块毛巾擦汗之外,没有别的办法。少年,让毛巾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吧。

年轻的总统先生渐渐长大,飞驰的少年胯下的单车也变成了更加飞驰的摩托车,搭在肩头的毛巾换了一条又一条。他仍然喜欢在空旷的道路上被风吹拂,被风吹去他脸上细密的汗珠。

烦恼也还在,好在总统先生有一张帅气的脸孔和匀称的身材,这样的他颇得女性的垂爱。进城上大学以来,情窦初开的女同学,萍水相逢的美少妇,无不向他送去春天的芹菜和秋天的菠菜。

他自然来者不拒,挥舞起青春的镰刀,勤劳地收割这些隔夜成霜的青菜和果实。虽然汗如雨下、腰酸背痛,但毕竟每一滴都凝结着年轻人的澎湃激情。

后来有一天,他听信一位少妇“今晚我丈夫不会回来”的谎言,到她家寻找人生的真谛,坐而论道只到一半,便听到门锁旋转的声音。

总统先生大惊失色,六神无主,汗如尿崩,一发而不可收拾。

少妇让他速速回避,还说她丈夫平生好收藏枪支,长枪短炮无所不有,并且练得一手好枪法。

总统流汗流得几乎要脱水,无处择路,便如无数先贤一样爬到窗外,准备凭借双手来停下这荒谬的青春,忽然想起一物,“亲爱的,我的毛巾!”

少妇心下惴惴,系着自己胸前的衣扣,哪里顾得上什么毛巾,随手抓起一件东西扔过去,“先用这个擦!”

总统吊在三楼的窗外,好在臂力惊人,即使单手把住窗沿,也可以舒畅地欣赏夜空皎洁的月光。可是,汗水从他的每一寸皮肤上冒出,万里奔涌,他慌忙用少妇给的东西去擦,却怎么也擦不掉,除了让汗水更加四溢之外,别无用处。他从未有过如此的心惊,未曾释手的毛巾不在身边,便觉自己不完整,好像船只失掉了风帆,他只能任由无尽的汗水滴了下去,如同冬雨。

汗水滴在楼下那个小孩的头上,后者抬起头,借着月色,拽住妈妈的衣角,大声呼道:“哎呀,妈妈,你看,上面有个叔叔没穿衣服!”

少妇的丈夫闻讯而来,杀气阵阵。

在掉下三楼之前,21岁的总统先生最后看到的是指着自己右手的枪口。

而现在。

总统先生坐在办公桌前,继续看着那份文件,余光扫过右手掌的可怖伤疤,他不再迟疑,写下了“同意禁售”的字样。

一会儿,他又觉得理由不够明朗,加了一句话——蕾丝内裤不吸汗!

十二个金块

走私犯的神色有点紧张——虽然不是第一次——但既然这次量如此之大,十二个金块,要是被海关查到,账面上的损失和名声上的损失都会让之前的几票白干。

“先生,请张开双臂。”安检员眯了一下眼睛,扬了扬手。

走私犯抬平双臂,看着探测仪从手腕扫到肩膀,再从肩膀扫到腹部,然后,如他所料——警报响了。“是皮带扣。”他解释说。

安检员摇摇头,鼻子里哼气,“皮带一般不系在这么高的位置。”说着撩起走私犯的衬衫,一条高仿的鳄鱼皮带跃然而出,走私犯本能地收腹,试图绷出七年前的八块腹肌。

“哦,对了,我中午吃的是猪肝,那东西不是含铁量高吗,一定是吃猪肝吃响的。”

安检员双手抱在胸前,看样子对走私犯心血来潮的幽默感没什么兴趣,“东西确实在你的胃部,我觉得最好还是取出来看看。”

走私犯压低声音:“三七。”

安检员往海关办公室的方向瞄了一眼,也降低音量回答道:“对半。不还价。”

外科医生看了看墙上的钟,他知道病人已经被完全麻醉了,不会听到他讲话,“你信吗?”

麻醉师抬起头:“信什么?”

“这两个人的说法。说什么他不小心吞下两个水瓶盖子。”

“难保这世上没几个蠢蛋。”

外科医生拿起手术刀,锋利的刀片上映出他锋利的眼神,“那个在外面等着的,是机场的安检员,他虽然没穿制服,但皮鞋我认得出来,是机场员工定制的。至于这个——”他左手按住手术台上男子的肚皮,“他肚子里肯定有问题。”

麻醉师一拍脑门:“就是啊!我就说吗,我们这个破医院偏僻得要死,竟然还有人来。”

外科医生眼神聚集在刀刃上,“不管是什么,切开就知道了。”

“一共多少块?”外科医生问。

“十二块。”女护士看着这些带血的金块,咽喉有一种强烈的堵塞感。

“怎么分?”外科医生又问——他心里其实有答案。

“听你的。”麻醉师计算着病人醒过来的时间。

“我七,你四,她一。”外科医生吐出这个分配方案,语气不容拒绝。

女护士皱了皱眉头,想表达一点反对意见。

“你要明白,给你一块只是因为你在这里,恰巧。”外科医生微笑着说。

“这是从你胃里取出来的瓶盖,还好你送他来得及时,要是再晚一会儿,搞成大出血,说不定连命都丢了。”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外科医生格外加重了语气,他相信对方听得懂话里的威胁意味。

不过,听不听得懂都无所谓了,安检员和走私犯看着装在盘子里的两只瓶盖,恨不得把眼睛瞪出来放上去。

外科医生回到家,从包里拿出三个金块,交到妻子手里,说是病人家属送的,收好。

他打开冰箱,想找一点好吃的,发现空空如也,“你怎么也不买点零食,我辛苦一天,回来吃什么?”

妻子半天没回应,低头拨弄着手里的东西,然后抬头,“你自己不带了吃的吗?这三块费列罗,”她剥开一块递进嘴里,“嗯”了一声,“味道还不错!”

“什么?”外科医生心脏似被人用力一攥,血压升高,他慌忙取出包里另外四块,使劲捏了一下——一捏就软,不是费列罗是什么?可恶,耗了一辈子的胆子,就只是偷了七块巧克力?

他正在怀疑到底哪个环节上了当的时候,手机响了,女护士发来了短信:

医生,我辞职了。费列罗好吃吗?十二个金块我都收下了,别试图找我,你要明白,我已经不在那里,恰巧。

上帝创世的第七天

第六天

上帝照着自己的样子,造了第一个人,起名为“亚当”。他把亚当放到伊甸园里,让他在草地上奔跑打滚。

亚当快乐地跑啊滚啊,滚啊跑啊,一会儿劈叉,一会儿倒立。

站在云端的上帝看了一会儿,觉得有些尴尬,于是又给亚当穿上了草裙。

亚当对伊甸园里的一切都感到好奇,草叶上滑动的露珠,花丛中飞舞的蝴蝶,树林里跳跃的猴群,云朵间盘旋的雄鹰,他片刻不停地问上帝这是什么、那是什么。

上帝不厌其烦地回答——告知他哪些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哪些吃了会发胖,哪些吃了会拉肚子。

亚当问上帝:“云可以变成多少种形状?”

上帝说:“我不知道。”

亚当数了一个小时,眼睛差点瞎掉。

亚当问:“我可以像猴子一样在树杈之间飞来飞去吗?”

上帝说:“你可以试试。”

亚当试了下,摔断了肋骨。

亚当躺在地上问:“你猜我有多少根肋骨?”

上帝反问:“你觉得我造的肉体不够好吗?”

亚当按着断掉的肋骨,一边哼唧一边说:“没有呀。”

上帝又问:“那你是感到无聊吗?”

亚当问:“什么是无聊?”

上帝迟疑了一下,说:“不知道自己下一刻该做什么就是无聊。”

亚当说:“那我是有一点无聊。”

上帝踩着云朵降落凡间,伸出手穿透亚当的肉体,取出他那根断掉的肋骨,说:“我造一个女人来陪你。”

亚当看着断骨血淋淋地被从自己身体里扯出来,问:“什么是女人?”

上帝问:“我扯出骨头的时候,你有什么感觉?”

亚当说:“感觉心里空落落的……”而后他又补充一句,“我想它回来。”

上帝说:“那就是女人。”

上帝造出了女人,给她起名为夏娃。“她是我的一部分?”亚当说。“不,你是她的一部分。”上帝说。

天黑了。

上帝说:“希望你们有一个愉快的夜晚。”

第七天

天亮了。

上帝拨开云层,望向伊甸园。

亚当坐在树上,夏娃立在湖边。

“你对她没有兴趣吗?”上帝问亚当。

“她的左边眉毛有568根,比我多3根,她赢了。”亚当兴奋地说。

上帝愕然:“你们数了一夜眉毛吗?”

“是啊,数了好几遍呢。”亚当说。

上帝转头看向夏娃,又看了看她在水中干瘪的倒影。

噢,原来如此。

上帝说:“要有胸。”

于是夏娃就有了胸。

人类文明,从此开始。

萨兰哈星的留学生

经过教育机构多年的努力,终于有九个外太空星球承认了地球的学历,并同意接收地球人前往留学。

一时间,去外星留学成了一件时髦的事情,那些拥有外星学历并且会讲地道外星语言的人,成了职场、学术界、政界、娱乐圈、大卖场、相亲会……的宠儿。

但是,申请外星留学并不容易,可以量化的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固然不是难事,暗藏陷阱的签证审核却是最终的拦路虎。

毕竟是从不同物种进化而来的智慧生命,骨子里互相都看不顺眼。比如泰坦星人是从某种动物进化来的,他们几乎只愿意接收穆斯林学生,致远星人的祖先是一种类似棉花的植物,据说凡是穿着纯棉衣物去找签证官的人都死得很惨。

唯独萨兰哈星是个例外。

这颗星球在银河系的另一条旋臂上,距离地球最远,也最晚与地球建立联系。但它却是地球邦交星球中最发达的,不仅拥有最先进的星际旅行技术,还掌握着已知宇宙内最高明的生物克隆技术,他们甚至借此淘汰了原始的有性繁殖,而完全采用克隆的方式来繁衍自己的后代。

就是这样一个超级发达的星球,它的留学审查却超乎寻常地宽松,基本上,只要能拿到当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签证官绝不会为难人。

罗杰斯选择的就是萨兰哈星的一所理工大学。

此时的他正坐在签证官面前,有些紧张地等待签证官的提问,虽然前辈们都说从来没有哪个留学生被萨兰哈拒签,但他还是担心会有意外发生。

“罗杰斯·布兰卡,我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名字。”签证官放下罗杰斯递交的材料,一双大眼睛直盯着他。

萨兰哈星人普遍长得脸圆眼睛圆,小鼻子小嘴巴,地球人一度以为他们是从猫进化来的。后来才知道,他们并非天生如此,而是经过反复的基因改造才达到这样的效果,换句话说,萨兰哈星人其实就是太空的韩国人。

“上个月刚上任的世界银行行长与我同名。”罗杰斯说。

“噢对,我想起来了,那你也一定是个聪明人。你为什么想去萨兰哈?萨兰哈的气候条件其实不如地球。”

他的眼睛里透着真诚,就像咖啡馆里与人对视的三花猫,“萨兰哈在生物克隆上的造诣非常令我吃惊,我们地球人不仅落后,还因为伦理的关系不愿在上面投入资源,我想只有萨兰哈可以引领我。”

“所以那是你的梦想?”

“对,我的梦想。”

“我们萨兰哈星人非常欣赏有梦想的人,对我们来说,有梦想并不是难事,难的是梦想的传承,你明白吗?”

罗杰斯猜他说的是梦想的代代传承,大概他们的科学技术都是牺牲了无数代人才达到了今天的高度,“我明白,这也是我看重的。”

“很好。我看到,你申请的学校是我们星球最强的理工大学,它在物质传送和生物克隆两个领域都是萨兰哈的圣地。我听说,这两个学科的毕业生还在大二的时候,就会被萨兰哈的大公司预订。”签证官说到这里,停住了话头。

真是拙劣的移民倾向调查,跟地球上的签证官比差远了。罗杰斯说:“我拿的是财团助学金,毕业后必须回地球工作。”

签证官咳嗽了一声——听上去确实像猫叫——以掩饰他的尴尬,“嗯,你们在发展自己的星际旅行技术,这我知道。好吧,我觉得,我可以祝你旅途顺利了。”

就像前辈们所说,萨兰哈的签证审核真是简短无趣,完全没有斗智斗勇的感觉,“谢谢!”罗杰斯站了起来,伸出右手。

签证官与他握手,“传送过程可能会不太舒服,希望你能克服。”

罗杰斯笑着点了点头。

月球,月球-萨兰哈传送港。

罗杰斯穿着特制的传送服,稍微有点显大,衣服的前胸后背一共装着8个小包,据说里面是某种液体,可以在传送过程中起到缓冲作用。

这种星际旅行技术只被萨兰哈掌握,就像哆啦A梦的任意门,走进那间传送室,关上门,经过一连串的数据通信,再走出来,就到了另一颗星球,神奇而快捷。

“祝您一路顺风。”漂亮的女向导对罗杰斯说。

罗杰斯进到传送室里面,他没有携带任何行李,因为按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室内空间并不是很大,只有一张类似太空飞船驾驶台的椅子,大小是照着人类身材改造过的。罗杰斯把箱子放好,然后坐进椅子里,各种安全设备立即将他包裹,就像捆扎木乃伊一样。

“乘客您好,一分钟后将进行传送,祝您旅途愉快!”

罗杰斯长出一口气,在心里默默数着时间——他从来没有试过这种旅行方式,难免激动。

10……

9……

8……

7……

6……

5……

4……

3……

2……

1……

罗杰斯身上的8个小包突然爆开,里面的液体四溅开来,所到之处都发出“嘶嘶”的声音,冒出白色的烟气。

“救命!救救我!”他奋力挣扎,想要逃出这个地方,但身体被死死地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液体似乎无穷无尽,他的脸,他的脖子,他的胸口,他的大腿,全都在一点一点地被腐蚀,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最后,消失不见。

墙壁上传来一个机械的声音:“目标生物数据解析完毕,开始数据传送。”

噼里啪啦……哔哔哔哒哒哒……

哔哔哔哒哒哒……噼里啪啦……

银河另一端,萨兰哈,萨兰哈-月球传送港。

“目标数据接收完毕,开始克隆。”

玻璃舱体内,一个长相与罗杰斯一模一样的人类渐渐成形。

“克隆完毕,开始基因修正。”

三分钟后。

罗杰斯打开门,他看到,凛冽的风沙之中,坐落着的便是萨兰哈雄伟的首都。

“哇!真的到了,萨兰哈的传送术真神奇!”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寒暑假的时候一定要多试几次,罗杰斯暗暗地想。

出售“爱情回忆”的你

“我明说吧,你太老了。”我关上电脑,准备下班。

你舔了下嘴唇,按在桌上的手没有收回去的意思,“上个月刚满64岁,可以再试一次。”

其实你看上去有70岁……

“记忆收购不是光看年龄的,我们还要看销路,你的记忆不会有人买,现在大家都喜欢刺激的、年轻的。”

记忆出售是个新行当,我们把人的记忆收购回来,包装一番,再卖给需要的人,赚一笔差价。独一无二的记忆自然是市场上的宠儿,像高空跳伞、深海潜水、与男明星共餐、与女明星车震,诸如此类,不是卖给文艺青年,就是卖给变态大叔,但像老年人的记忆,陈芝麻烂谷子,从来都是票房毒药,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业内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会以年龄太大身体无法承受作为理由拒绝他们,但是偏偏——

“我这可是感情方面的回忆,你再考虑一下吧,会有人买的。”

“你上次也这么说,我是生意人,赔本的生意我不干。”

“你可以不给钱,我不要钱,我免费转让给你们。”你站了起来,生怕我赶你出去的样子。

确实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毕竟收购记忆是要把记忆从人脑里完全剥离出来,对当事人来说,就跟失忆一样。打个简单的比方就是,我们只能“剪切”,还做不到“复制”,所以,总会有人为了摆脱痛苦的过去,请我们免费拿走他的回忆。对于这种请求,我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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