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你等着,我拿一份授权书给你签字。”
你说你姓莫,也可能姓孟,我知道你的记忆本身就有点混乱,所以也没有记。
你要出售的记忆量很大,只要是跟你丈夫相关的,从年轻到衰老,从认识到分开,事无巨细,统统卖出,完全是“恨不得从来没见过这个人”的架势。我一直以为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女才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原来像你这么老的女人也不能免俗。
我告诉你因为记忆量太大,为了不伤害大脑,只能一点一点地通过你的讲述来定位和提取。整个过程会持续好几个小时,还会伴随时有时无的偏头痛,对你来说,就相当于得了渐进性失忆症,你丈夫的形象会在你的记忆里慢慢模糊,直到最终消失。
你说你可以接受,只要能完全忘记他,你什么都愿意做。
你最先跟我讲的是他的葬礼,是个雨天,你撑着伞,站在他的墓碑前,跟你的养子抱怨选错了照片。在水汽蒙蒙之中,他看上去并不是你刚刚认识他时的那个样子,至少笑得不如那时好看。
你的养子说,这就是爸爸年轻时的照片,没什么不同。
你说不是,不一样,他以前笑起来酒窝会动,这个没有动,说完你就把自己逗笑了。
你用伞遮着墓前的香烛,烛火在风中摇动,你一直盯着它,没有再说话,直到它完全熄灭。
我凭着这块记忆碎片在你的脑海里标记,与它相关的记忆区域都兴奋起来,我大致知道了整个记忆的规模,如我所料,跨度非常大。我要求你继续。
你又讲了你们一起写遗书的事情,你们经常争论谁会先死,谁会留下来处理遗产,谁会看着对方被埋进土里。
他在遗书里写要把那些发黄的旧书留给你,如果你眼睛还看得清楚,不如再看上一遍。你说好啊,卖给收废品的还能换几天菜钱。你在遗书里写的是,等你死了,希望他养一条狗,起一个跟你一样的名字,每天牵出去晒晒太阳,舔舔手心。
现在,你的包里,总是放着一本他留给你的诗集,句子长长短短,错落不齐。你读不懂,却也觉得安心。
我告诉你可以连接存储器了,你点点头。我把一根带吸盘的电缆贴在你的后颈窝,你闭上眼睛,等着那股麻麻的电流传至大脑皮层。
你继续讲你们的故事,你们的养子提出接你们去他的城市一起生活,也好有个照应。你原本想同意,但你丈夫说如果走了,院子里种的葡萄谁来照顾,一颗颗烂在架子上也怪可惜的。你笑说想得倒挺多,自己这把老骨头都要人扶着了,还惦记着那几串葡萄。
他说还不是因为你喜欢吃,又嫌外面卖的不干净。
你鼻子里哼气,说什么都要推到我身上,心里想的却是,说“喜欢吃葡萄”还是结婚前的事情,他却记到了现在。
我试探着剥离了一些浅层记忆,并提醒你叙述时可能会出现时空上的混乱。
你说,他刚退休那段时间心情不好,闷在家里哪也不想去,谁也不想见,总是埋怨自己成了大件儿的垃圾,只能靠吃退休金过活,这种坐吃山空的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你提议一起出去旅游,看看山看看水,等到儿子高考成绩出来,还能出国,去东南亚吃海鲜。他不愿意,说戴个红帽子举个小旗满世界跑,太像牵出去耍把戏的猴子,不是被游客笑,就是被导游骂。
你说那好啊,既然不肯出门,就待家里跟我学织毛衣吧。他跟你织了三个月,织出一双袜子,一长一短,满是线头,你批评他毫无天赋,终于把他骂出门跟老伙计们去下棋了。
现在,天气冷的时候,你会穿着那双袜子睡觉,一脚蹬出床沿,也无人阻止。
我试着指出你故事里的错误,你的养子当时已经工作十年,而不是还没高考。你尴尬一笑,说看来是记错了。我知道,记忆正在流失,一切正常。
你又说起他工作上的一件事,因为项目推进速度太快,和他配合的兄弟部门连续加班也赶不上,为此到上司那里告了一状,上司不问青红皂白把他叫到办公室骂了一个小时,说他不重团结,不懂为人,还威胁要罚钱以作警示。他回家跟你抱怨这事,几杯酒下肚,说来说去都是想不到干了20多年,配合如此默契的上下级,还抵不过别人两句谗言。
你正准备开导他的时候,上司的电话打了过来。你抢过来接了,连珠炮地质问对方怎么回事,还搞不搞得清楚谁是好员工谁在吊车尾,大不了我家男人不干了,以他的本事,还怕找不到下家吗?
你的彪悍上司早有耳闻,赔了几句不是并认了错,总算还了你丈夫清白。从那以后,公司都说他“家有虎妻”,同事们谁也不敢再招惹你。
从头到尾,你都没有提起上司的名字,以前你好像记得很清楚。嗯,那些不重要的人,正在从你的脑海里消失。
你谈起你们第一次去福利院见你们养子时的情景。一群小孩坐在教室里,你们隔窗悄悄看着他们,也猜不到哪一个会进入你们的家庭。你们各有一套挑选的标准,你的标准是孩子必须长得像他,他的标准是孩子必须长得像你。
他们上了一节音乐课,学着唱《排排坐,吃果果》,咿咿呀呀,听不出唱的是普通话还是广东话。
你们最后选了一名四岁大的小男孩,唱歌很努力,却又很安静,下课后既没有跟男孩抢玩具,也没有拽女同学的辫子。更重要的是,眼睛像他,鼻子像你。
我问你具体是哪一天去福利院的,这样重要的日子,你却说忘记了。我在屏幕上又标注了一下,将要剥离的记忆区域渐渐成型。
你说起你们在幼儿园外站了两个小时的那天,看那些小朋友在老师带领下跑来跑去,扮小鸡,扮老虎,踢毽子,丢手绢,一会儿哭,一会儿笑。
他说,小孩儿真麻烦。
你说,是啊,还经常弄坏东西。
他说,何止,他们还会把自己也弄坏。
你们哈哈大笑,直不起腰。
笑完了,他陪你去医院,照着医生的吩咐,签了字,切掉了卵巢,保住了性命。
这应该算是痛苦的回忆,标记之后,我注意到只剩下边边角角。屏幕上,你的大脑兴奋区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完整,我汗湿的手握着鼠标,等待着最后的时机。
你说那天晚上你和某个人喝酒喝到凌晨两点,什么都说,什么都谈,官场腐败商场狡诈,天上掉了飞机,明星八卦同事犯贱,路上的老太太倒地不起,收不住,停不了。你记得那天晚上你无处可去,你被房东赶了出来,因为他要收回房子给女儿做嫁妆。
你喝得醉醺醺的,满嘴胡话,说结婚有什么了不起。
陪酒的男人说,就是,大不了我们也结给他看看。
我问你记不记得那个人是谁,你摇头。终于,我锁定了全部深层记忆,所有关于他的事情都将被完整地剥离出你的身体,一点不剩。
最后,你说那天是一个雨天,你站在公司楼下,没有带伞,眼巴巴盼着雨停。你看着水汽蒙蒙之中,一个撑伞的人朝你走过来,他笑起来脸上有酒窝,大概能缓和陌生人之间尴尬的空气。
你们都构思着各自的开场白。
你说到这里,戛然而止,迷茫地问我知不知道那个走过来的人是谁。
我点头说知道,是你后来的丈夫。
你问,他对我好吗?
我笑着点头,然后点击了“确认”。
全部关于他的记忆,剥离殆尽,抽身而去,就像他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妈妈,这是你的故事,是我第五次讲给你听。
爸爸去世五年来,你每一年都要求我抽走关于他的记忆,再按日期一天天地重新移植回你的大脑里。
是啊,我相信,相信你的记忆一定卖得出去,因为唯一的购买者就是你自己。
我明白你这样做的苦心和目的,你是想和他重新认识,再经历一次你们之间的感情,让你们之间的故事无限轮回下去。
可是,你最后还是要接受他已经不在的现实,所以,即使没有回应,我也要继续请求你,不要再有下一次。
就让那些回忆,甜蜜也好,平淡也好,一直陪伴着你。
你说好吗?
冥信片
将妻子推下山崖之后,阿隆收拾好行李,退掉酒店的房间,坐上了回程的班机。
香格里拉最大的优势不过是它的名字与众不同而已,在飞机上,阿隆这样想。这地方没什么好,要不是为了实现诺言,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来这个地方,好吧,既然她这么喜欢,就永远留在这儿吧。
他望着倒水的空姐,笑了出来——在以前,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先生,请慢用。”空姐朝他眨眨眼。
新生,终于开始了。
阿隆像往常一样去上班,手提包里还是放着一根香蕉,领带还是选的妻子最喜欢的那一条。在同事面前,他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状,甚至还跟邻座抱怨说妻子昨晚看电视声音太大,打扰到自己睡觉。
他知道,不管是自己还是外人,都需要时间来慢慢淡化关于妻子的记忆,慢慢地让他们接受,那个女人已经被他亲手杀死的事实。
临下班前,前台的漂亮姑娘告诉阿隆,有他的明信片。
他收拾好东西,想了两个小笑话准备讲给前台听,要是可能,俯视一下她们迷人的乳沟也在计划之中——听说行政部的总监还强制要求她们穿了短得不能再短的短裙。
阿隆从那一沓卡片中抽出自己的,瞬间丧失了所有的色心和勇气——是妻子的字迹。
隆:
香格里拉的雪很干净,天也很蓝,要是我们能永远生活在这里就好了。
背后的照片是蓝天下的雪山,近处一个女人的身影,穿得跟妻子死的时候一样,从香格里拉寄来,邮戳是杀死她的第二天。
阿隆急忙将明信片收进包里,生怕被人看到他异样的表情,连谢谢都没说一声,便转身走进了电梯。
这是什么拙劣的恶作剧?他想不出有谁能模仿妻子的笔迹,更想不到如何这么快速而轻易地用自己的照片做明信片。还是说,其实她没有死?不可能,我明明看到她头部着地摔在悬崖下的大石头上,脑浆混着血流了一地,绝对没有生还的可能。阿隆焦急地看着电梯一层一层地降下去,心口似乎被一只冰冷的手抓着,随时可能被捏破心房。
门打开的那一刻,恍惚之间,他似乎看到妻子走了进来,忍不住大喊了一声。
“郁组长,你叫啥?”
原来不是,只是穿得像而已。
“没事没事。”扔下这句话,阿隆匆匆地挤过她的身旁,朝大门走去。
不可能的,她已经死了,我亲眼看见的,这是巧合,是某个字迹相像的朋友也去了香格里拉,一定是这样,一定是的。
他把明信片扔进垃圾桶,系上围巾,缩了缩胳膊,融入了冬天的夜幕之中。
一切如常的日子只过了两周,第二封明信片就到了。
阿隆原本已经把这件事忘了,他调整好自己的身心,准备重回夜场,去收割那些春心萌动的小白兔。但当他漫不经心地翻开夹在信件堆里的明信片的时候,那熟悉的字体又照着他的脑门打了一棍——
隆:
听说谁要是淹没在天使之城,就再也找不到出去的路了。
日期在一周前,这个邮戳阿隆认得,是泰国曼谷,背后的照片是一尊佛像,一双细长的眼睛像是嘲笑一样地盯着阿隆,疑似妻子的女人跪在它面前。
所以,她又跑去泰国了吗?
阿隆想象不出一具尸体如何跑到泰国,捂住脑袋上的窟窿的是左手还是右手?脑浆洒在邻座衣服上了,她有没有跟人说对不起?请人拍照的时候,有没有先把脸上的血擦干净?
阿隆感到一阵恶心,这个女人,活着的时候给我添堵,死了还不让人安心。
于是,他跟前台的姑娘们说,以后只要是寄给我的明信片,一概不收,更不要通知我。姑娘们自然不明白他的用意,但见他表情严肃,不像是开玩笑,也只好点点头。
阿隆交代完毕,觉得不会再被这破事打扰,心情好了不少,顺手将明信片撕成了碎片。
到公司门口的时候,已经迟到了三分钟,阿隆还在回味昨晚那个女人腰眼上的胎记。
坐在位子上,没有人在意他的迟到——很好,和往常一样。阿隆看着忙得不可开交的下属们,想到自己白天工作无聊,夜晚声色犬马,不禁叹了口气。
“组长,叹什么气?”一名下属抱着一沓杂志走过来。
“没什么。”阿隆摆摆手。
“对了,组长……”那人从杂志间抽出一张卡片,“有你的明信片。”
妻子的明信片。
隆:
金阁寺看起来好没真实感,就像纸糊的一样,不信你看背面。
日本,京都,时间一周前。
“谁让你拿过来的?!”阿隆猛地站起来,劈头盖脸地大声质问对方,“你也不怕齁死啊,要你管这些闲事?”
周围的人胆子大的回头看一眼,毕竟这么大声地讲脏话在公司里并不常见;胆子小的低着头,“噼噼啪啪”地敲键盘,就当什么也没听见。
下属惊愕地望着上司,表情就像恐怖片里的主角,定格在初见恶鬼时的那一帧,“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阿隆翻过明信片,金阁寺在远处,如同葬礼上纸糊的祭品,站在镜头前的,是妻子惨白发绿的脸。阿隆胡乱地把卡片揉作一团,大声吼道:“这破公司没法待了,到处都是蠢货!你们别他妈在老子眼前晃了行不行?滚啊!”
既然已经骂得人尽皆知,自然无人挽留,即便如此,辞职的流程还是持续了将近两周。
这下完事了,公司地址跟自己再也没有关系了,邮局送去只会查无此人,管你是人是鬼,爱上哪儿上哪儿吧。阿隆仿佛卸下千斤重担,头皮发麻和后背发凉的感觉都减轻了不少,今晚大概不会再梦到推她下山的场景了吧。
为了庆祝脱离苦海,阿隆决定约两个姑娘来,他相信自己的魅力还在,又有豪车钥匙护驾,双飞这种事情并不会太难。
只用了一个小时,他的车里就坐了两个叽叽喳喳喝得面红耳赤的年轻女学生。
回到小区,他搂着她们俩的细腰,一步一步往上走,一边说着粗俗下流的笑话,一边思索着待会儿先脱哪一个的衣服。走到门口,又与她们吻了一阵儿,他才拿出钥匙捅开了门。
一个姑娘眼尖:“有东西掉了。”“夹在门缝里的。”另一个说。
没等阿隆反应过来,姑娘就把卡片拾了起来,“是张明信片。”
明信片。
阿隆猛然感觉到夜晚的寒意,它就像一条裹满鳞片的蛇,正沿着阿隆的腿缓缓往上爬,将它冰冷刺骨的体温一点一点地传递过来,直至冻结他全身的血液。“你们走吧,我今天没心情了。”阿隆将两个姑娘推出门外,不顾她们疑惑且愤怒的表情,独自走进家门,然后关上了门。
这次是从夏威夷寄来的。
隆:
到处都是人,海风很暖,但我还是觉得冷。
你是一具尸体,当然会觉得冷啊。
阿隆颓然坐倒在墙边,呆看着背后的照片——妻子僵直的身体直挺挺地躺在沙滩上,开裂的伤口腐烂发黑,蛆虫探出了脑袋。
我这辈子都摆脱不了你的纠缠了吗?
卖房子很难,租新房还是挺容易的。
阿隆决定搬到东城去,他的东西很少,妻子的东西虽然多,但以后也用不着了,他便慷慨地卖给楼下的废品站。
书永远是最重最费事的,为此跟搬家公司争执了半天才谈拢价格,还有柜子里的衣服,塞满好几个箱子,抽屉里零碎的单据、小饰物、小盒子,各种各样的卡片,有用无用都要分辨半天,再分门别类地装进袋子里。
一直忙到晚上,阿隆还留在乱成一团的旧房里收拾,时不时地就从角落里清理出很久之前遗失的宝物:妻子的发卡,她曾经为此唠叨了两天;他的领带夹,心血来潮买的小玩意儿,用了两次就不见了以及一封压在箱底的明信片。
虽然没有纸张发黄得那么夸张,但捏起来软绵绵的,似乎也有些年头了,上面的内容很简短,是阿隆自己写的。
琴:
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远方,不仅是这里,还有更多更远的地方,香格里拉、曼谷、京都、夏威夷,我都会带你去的!
时间是五年前,邮戳就是这个城市。
这是他们结束两年的异地恋,妻子终于下定决心离开故乡的时候,阿隆写给她的。至少那个时候,他对她更多的是迷恋和感激,并且暗自发誓,一定要给她一份远比故乡更安逸更舒适的幸福生活。
只是后来越来越忙,越来越疲惫,那几个地方,一个也没有去成。
再后来,争吵,冷战,厌恶,仇恨,直到动了杀机。
阿隆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所以,都结束了吧,你最终还是自己去了这些地方,不管是生是死,应该满足了吧?希望在你眼里,它们和你想象的一样美。
阿隆再扫视了一眼房间,没有什么遗漏,关掉灯,准备离开,然后——他听到了钥匙捅进门锁的声音。
缓慢而坚定地拧开。
月光照在手里的明信片上,照亮背面的照片,那是这座城市的风景,在左下角,还有阿隆写的一句情话:
但不管多远的地方,都不如我们共同的家。
门被推开。
吱——呀——
韩小姐的减肥手术
桌上放着一根香蕉,淡黄外皮,稀疏黑点,熟透的样子。
这是韩小姐最喜欢吃的水果,高热量,高糖分,闻起来香,吃起来胖。
她拿起来,剥开皮,试着咬了一口。
是酸的。
像酸葡萄,像小时候吃过的那种最酸的葡萄。
韩小姐将香蕉扔在桌上,捂着嘴往卫生间跑去,掀开马桶,痛快地呕吐起来。
眼前狼藉,腹中疼痛,但脸上却挤出了笑意,韩小姐知道,手术成功了。
一周前。
医生姓蒋,这是韩小姐到医院前了解到的唯一信息,她做好了被当成疯子赶出来的准备,压低声音问挂号处,是不是有一个姓蒋的怪人在这里出诊?护士扶着眼镜看了她一眼,顺口问了一句看什么病?韩小姐按着网上查来的办法,回答说失忆症。
“四楼,出电梯左拐到头。”
单子上写着医生的名字,蒋牧山,科室是“其他科”。
大概是很少有人来的缘故,虽然距离电梯只有二十几米远,但是这个科室还是显得冷清。韩小姐敲门,听见有人说了声“请进”。韩小姐走进去,看见一位中年男子坐在桌子旁,手里拿着一顶魔术师常戴的那种帽子,而他的手里,正拎着一对兔耳朵。
“请问是——”韩小姐觉得,如果错走到了兽医科,也算是为今年的霉运增添了一个小笑话,“蒋医生吗?”
中年男子把兔子拎出来,放回桌脚的笼子里,再把帽子搭回架子上,然后才答:“对,我是,你是来问诊的?”
韩小姐暗自琢磨这人的长相与网上流传出的印象大相径庭,按那些现身说法的病友所言,蒋医生不仅体贴入微,而且睿智博学,举手投足都让人想到西洋的绅士、东洋的大师。但此刻面前这位,怎么看都只是个落魄的魔术学徒——那一脸的胡楂子,医院都不管吗?“嗯,我听说您医术很高明。”
“高明是相对而言的,得看是什么病。说吧,怎么回事?”
韩小姐的手指情不自禁地抠着手包上的搭扣,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我上个月跟我男朋友分手了,我们谈了五年,这是我们第四次闹分手,前几次——”
“停。”蒋医生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空调——对于39摄氏度高温的今天来说,这个举动并不友好,“我不是心理医生,感情方面的东西我不懂,也没兴趣听。”
“医生,你听一下吗,关系很大的。”
蒋医生翻了个白眼:“那你三句话说完。”
“那怎么可能?——”
“还有两句。”
“每次分手,男朋友……前男友就买水果来哄我,要跟我复合,他很懂我,总能买到最对我口味的,我又想起他以前的各种好,舍不得他,吃了几个就会答应他了。几次这么下来,他越来越不把我当回事,觉得我是几个水果就能打发的女人,偏偏我的嘴巴又不争气,越吃越没骨气不算,还越吃越胖!”
蒋医生伸了个懒腰:“减肥的话,有专门的整形医院,医院有规定,我不能给你推荐别的医院,但是我可以给你推荐健身房。”他拉开左手边的抽屉,“我这有张还剩半年的健身卡,半价转让给你,你看怎么样——”
“医生!我是认真的!要是别的办法管用,我也不会来找你了!
我就是听说你很厉害,才想让你帮帮我。我觉得:第一,我要有骨气,要能拒绝他和他的水果;第二,我要瘦一圈,瘦给他看。你看我这只镯子。”韩小姐举起右手晃动,“戴着都不晃了,哎呀,不晃了,以前它可是上下晃的,真的,上下晃。”
“我就这么赶你出去也不行,考核要计时,唉,真扯淡。既然你问诊的是感情问题,我就给你背点心灵鸡汤吧。”蒋医生不顾韩小姐尴尬的表情,望着天花板,自顾自地念叨起来,“这个世界上,最浪费时间的,莫过于纠缠于感情,更浪费时间的,莫过于纠缠于上一段感情。如果不从阴影里走出来,如何让未来的挚爱看到阳光下的你,不管星座不合还是缘分已尽,都不过是别人对你长相的诚恳评价。好看的人迎风而立,不好看的人只能学猪,对着风口,看能不能飞起来,飞得起来还好,飞不起来摔地上,摔得更丑。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不想的。但是下周我就退休了,查完这次的案子,我就会去加拿大跟女儿生活——”
“别背台词啦……医生……”韩小姐趴在桌子上,声音有气无力,“我只是想对抗自己的弱点,想减肥,你就成全我吧,你肯定有办法的。”
蒋医生停顿了一会儿:“办法确实有一个,但是可能比较残忍。”
“快说!”韩小姐坐直身子,两眼放光,“能比他玩弄我的感情更残忍吗?”“你说你抗拒不了那些水果,你有没有想过是为什么?”
韩小姐深吸了一口气:“啊……是因为水果含糖量高,长得又好看,还是健康食物,吃起来没有负担,所以就吃得多,是这样吗,医生?”
蒋医生从柜子里拿出一只苹果放在桌上:“是因为你喜欢它的味道。”
“医生,你是用心在跟我讲话吗?”
“你看见这只苹果,你的大脑就会调动苹果味道的记忆,你拿起来尝一口。”蒋医生把苹果递到韩小姐嘴边,她轻轻咬了一口,“什么味道?”
“怎么说?苹果味?”
“对,就是苹果味,这个味道是你的大脑告诉你的,而你的大脑,它的判断依据是你第一次吃苹果的时候保存下来的味觉记忆。所以,在那之后,凡是能与这份味觉记忆匹配的味道,都被称为苹果味,对你来说,你喜欢的不是苹果,而是苹果的这种味道。”
“医生,好复杂,听不太懂。”“有没有什么食物是你很不喜欢的?”
韩小姐想了想,说:“我不喜欢吃蘑菇,总觉得味道怪怪的。”
“那么。”蒋医生一手拿苹果,一手指着韩小姐的脑门,“我们通过脑部手术,把你以前保存的苹果味道的记忆破坏掉,再用蘑菇味道替换它,会发生什么呢?”
韩小姐凝神望着那只被自己咬了一口的苹果,略一沉思:“我会认为,这只苹果是蘑菇味的……”
“不,不止。”蒋医生笑笑,“你会完全忘记苹果的味道,对你来说,苹果本来就是蘑菇的味道,从此,你会非常厌恶苹果,再也不想吃了。苹果只是个例子,我们还可以破坏其他任何水果的记忆,只要是你喜欢的,你认为吃了会让你长胖的,都可以,你最喜欢的水果是什么?”
“香蕉!前男友每次惹我生气,都会买很多香蕉来哄我,这次我也是等了很久,等了一个月都没有等到他的香蕉……唉,我真是贱——”
“我们还是说香蕉吧,我把香蕉的味道替换成别的,比如芹菜,芹菜味的香蕉,恶心吗?你还吃得下去吗?”
“医生,你好残忍……”
“你也觉得残忍了是吧!这种方法,注定你这辈子就彻底告别水果了,你以前吃过的美味,都会永远消失,你至多还记得你吃过这种水果,但是为什么吃它,它原本的味道是什么样,你今生今世都不会再明白。摆一只西瓜在你面前,你只会当场呕吐,因为我把它的味觉记忆改成了发馊的白水泡饭。你不用再努力抗拒水果的诱惑,因为,你对它根本就没有了兴趣。”
“所以,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水果了?”
“对的,这个方法标本兼治,而且保证永不反弹,除非——”蒋医生把纸笔搁到韩小姐面前,“有一天,你喜欢上了肥肠味的草莓。”
“呃……听起来就好变态。”
“你考虑一下吧,要是考虑清楚了,就把喜欢的写下来,不喜欢的也写下来,我再来安排手术。”蒋医生两手抱着脑后,“这是个改变口味的大手术呢……”
所以,现在,面对前男友送来的水果,韩小姐再无一丁点儿兴趣。那些五颜六色的形状,新鲜欲滴的模样,只是看了一眼,便联想到它们令人作呕的味道,眉毛紧皱,胃中翻涌,甚至连带它们的主人也觉得可憎。
次次都是这样,次次都想要同样的结果,毫不费力。
“哪有那么好的事?”她愤恨地想。
“别再送水果来了,我不喜欢你了。”韩小姐在给前男友的语音留言里说,“而且,我也不知道以前为什么会看上你,明明那么恶心卑鄙的一个人,真不懂有什么好。”
“抱歉,我的口味变了。”韩小姐自信地说。
路灯可鲁的初放
可鲁是一盏坏了的路灯,它从来没有亮过,所以是个瞎子,它看不到眼前的任何事物,不管丑陋还是美好。
它的名字来源于一张广告,那天夜里有一个戴帽子的男人急匆匆地在它的灯柱上刷了一张小广告:治性病就来圣可鲁斯性病专科医院。第二天天刚亮,清洁工人就不客气地把这张广告撕掉了,不过粘得太紧,只撕掉了大部分,恰好剩下“可鲁”两个字,工人悻悻地望了两眼,也懒得再较劲,便把它留下了。
从此,这盏路灯有了名字。
可鲁生活在一条死巷子里面,这里不通往任何地方,没有任何建筑的入口,所以十天半月也不会有人来。就算偶尔有人出现,要么是走错路的外地人,只听到他们犹豫的脚步声,然后尴尬地转身折返,要么是半夜喝醉酒的糊涂蛋,一摇三晃地走过来撒尿呕吐,恬不知耻,一地狼藉。
可鲁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安排在这个地方,而且还没有人来帮它修理。它既看不到人来人往,也见证不到卿卿我我,生活未免太无聊、太暗淡,别说天天翻新的情节,甚至连个像样的角色都没有。每个夜晚,它都盼着9点钟的亮灯指令后有奇迹发生,却每次都失望地在黑暗中度过,除了偶尔能听到两边住宅楼上传来人的喘气声之外,夜晚总是孤独得可怕。
它想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有时候会幻想假如生来不是路灯,而是别的什么东西,比如无影灯,那就可以看看医生们的头顶;再比如探照灯,听矿工们一边挖煤一边讲些粗俗下流的笑话;更有甚者,生在摄影棚,看到光鲜亮丽的俊男美女,谁说不是光彩照人,羡煞众生。可惜这一切都是惘然,落在这死巷子里面,没翅膀飞到云端,没双脚走往他乡,终日浑浑噩噩,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可鲁盼着有一天能亮一次,哪怕就一次,亮完就爆掉呢。为了一眼的世界,自然可以在所不惜。
可鲁忧郁地从春天盼到夏天,又从夏天盼到秋天,一直到冬天的初雪降下来,它感觉到了严寒,也没等到光明。
不过,也不是一无所有。
具体不知是从哪一天开始,可鲁感觉到自己脚下有热气传来,开始它以为又是狗在撒尿。但这股热量久久不散,它才明白,原来是有人靠在它身上。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为什么会靠在自己身上?可鲁既然别无他事可想,便时常揣测:或许他是守候在此的痴情男子,在等迟到的情人?或许她是钟爱小提琴的少女,躲在这个没人的地方偷偷练习?哎呀,不对,根本没有听到琴声。那会不会是一个心怀委屈的少年,背着父母在这里啜泣?
假如有双手,可鲁想,我会抱住他吧。
有一个人陪着自己,占据可鲁内心每一寸的寂寞感正在一点一点消退。
隔了一会儿,那股热量在渐渐往上升。
他在往上爬,可鲁意识到,啊,原来是修灯的人来了!它心底一阵狂喜,换一枚全新的灯泡?接好断开的线路?补好破裂的灯罩?企盼太久的梦想突然近在眼前,可鲁竟然生出一种想要逃跑的奇怪情绪。
好在,它无处可逃。
感到那人爬到了灯罩下,可鲁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自己的初放。
市政接到电话后半个小时才赶到现场,为此挨了不少骂,他们并不分辩,只是默默地架好梯子,准备干活。
一名在旁边围观的居民突然开口道:“唉呀我说,把这路灯也拆了吧,一年了,都没见亮过,再说这死巷子里也没人来。”
另一人应和道:“对,拆了拆了,没啥用,要不是这鬼路灯杵在这儿,咱们也不会碰上这么晦气的事情。”
大家连说“就是就是”,同时仰起脖子,眼神顺着往上爬的市政工人上升。
在路灯的顶端,自杀者的尸体正吊在那里,随着凛冽的冬风微微摆动……
公主,恶龙,还有勇者
勇者:
我被关在这个洞穴里15天了,也可能是16天,我也记不太清楚。
还好身上带了纸笔,可以给你写信。
我知道不可能把信寄出去——这里连个活人都没有,怎么寄啊?——但我还是想写信给你,哪怕当遗书也好。
这个地方很潮湿,内壁摸起来滑滑的,头顶有一道裂缝,白天会有光线照进来,但是到了晚上就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我不敢四处走动,生怕碰到什么可怕的怪物,只能蹲在角落里。
我的衣服都脏了,这里也没法洗澡,浑身臭得要死,内衣贴在皮肤上,好难受。
你快来救我呀,我好害怕。
吻你。
公主
勇者的日记7月15日雨
今天雨大,不适合出征,但国王很着急,公主已失踪15天,他许诺谁能救公主回来,就把她许配给他。
画像上她端庄美丽,一看就是要做一位勇者的妻子。
还听说,公主被迷雾森林的绿龙亚格拉斯掳去,这绿龙生性邪恶,手下有一批为他效命的怪兽,一直都是王国大患。
我要亲手砍下亚格拉斯的首级,把公主带回城堡,让吟游诗人都歌颂我的功绩!
前进!
勇者:
你知道吗,刚刚吓死我了!
我看到那头抓我来这儿的龙了,它就在洞穴上面!透光的裂缝突然就被遮住,开始我还没看出来那个大红宝石一样的东西是什么,想了半天才想到,哎呀,那是龙的眼睛!它正在盯着我看!
好可怕好可怕!竟然有那么大那么红的眼睛!好像就要滴下血来一样。
它看了一会儿就走了,它是不是要吃了我啊?
你怎么还不来!
公主
勇者的日记 7月20日 大风
今天进了迷雾森林,有风,很吵。
遇见亚格拉斯的爪牙——九头神牛,照着数数的顺序砍下它的九个头,一个头、两个头、三个头、四个头……它的血很多,喷了我一身。
身上有血腥气,这才是勇者的味道。
前进!
勇者:
我吃肉了,啊,我居然吃肉了!天啊,以前我都是只吃蛋糕和水果的!可是,可是这里什么也没有,包里的饼干都坏了,我能怎么办呢?
原来关我的地方也是有门的,是一块大石头,你要是来救我的话把它推开就行了。那头龙刚刚就是这么做的,它扔了一大块肉进来,然后又把石头堵上了,那么大一道门,我竟然只看得到它的一只脚!
肉好难吃,而且好像根本没熟!
我要吃蓝莓水晶蛋糕!
公主
勇者的日记 7月26日 晴
迷路。
被一群巨狼围攻,杀死三匹,剥皮,打算带回去给公主做大衣。
西南边的山里有黑气,龙穴应该是在那边。
前进!
勇者:
我脸上肯定都是血!那条笨龙,给我送吃的为什么都不烤熟?血也不放!血腥得我好想吐,可是吐出来又会饿,气人!
啊!肉上还有毛!怎么剥的皮?难道洗都不洗吗?
公主
勇者的日记 7月31日 晴
造了木筏,顺河而下,遇到虎齿食人鱼,比书上画的大,找准机会,一剑一个,全部砍成两截。
我的剑,王国第一锋利。
前进!
勇者:
好无聊,我好像也只能在信里写写每天吃什么了。
今天的肉挺软挺滑,不知道是不是烤过,听说龙可以喷火的,肯定能烤的。
肉里有刺!
公主
勇者的日记 8月4日 阴
到龙穴山脚。
有四头银背大野猪看守,我左手拿盾,右手握剑,各个击破,把它们都杀了。有一头猪的獠牙顶进了我的铠甲里,我把它掰断了。
我天生神力。
前进!
勇者:
你到哪儿了呀,我觉得我的力气都快用完了,每天躺在地上都不想起来。
今天吃的好像是猪头,我以前在城堡里往外看的时候,见过猪的样子,不过我也不敢肯定,因为这个猪头嘴里有好长的牙齿,好可怕。
但是味道还挺不错的,原来肉这么好吃呀!
公主
勇者的日记 8月7日 雨
杀进龙穴,没见到绿龙亚格拉斯,看到被大石头堵住的洞穴,有被多次推开的痕迹,怀疑有问题,推开大石头,看到里面躺着一个衣服破烂的肥胖女人,对照画像,不是公主。
原来不是这里。
向下一个龙穴,前进!
黑龙纳里安:
我上月抓来一个人类公主,但这实在算不上好事。
因为自从她住到我的洞里,我养在森林里的牲畜就不断死去。牛也好,猪也好,鹿也好,麒麟也好,甚至连鱼都被人杀得精光,这些原本都是为我们下次聚会准备的食材,如今提前都被杀掉了。我又没有办法保存,只好把它们弄回来都吃了,我自己吃不完,索性切了很多给那个人类公主吃。
她开始还不肯吃,到后来估计是饿得太厉害,竟然吃得和我一样多,半天就能吃完,我们以前都低估了人类的能力。
如今,她比刚来时不知胖了多少,长得圆滚滚、肉乎乎的,很是可爱,你要不要来看看?我恭候您的大驾。
绿龙亚格拉斯
间谍与戒指
在遥远的南太平洋,有一个叫奈隆的国家,由于对婚姻的不同理解,这里的人们分成了两派:一派将婚姻视为最高真义,认为如果不结婚,人生就不完整;一派将婚姻看作人生大敌,是禁锢自由的元凶。
随着这种思想上的矛盾日渐激化,奈隆分裂成了两个国家。西边的人们拥护婚姻,向往夫妻组建的和睦家庭,叫作西奈隆;东边的人们奉行独身,安逸于自由地独享人生,叫作东奈隆。
下面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是一个关于“间谍”的故事。
在接到南城区法院的指派之前,承敏只是一个离婚律师——是个在西奈隆很吃香的行当。所以,当得知自己即将为青霜辩护的时候,他的震惊程度并不比那些大呼小叫的媒体低多少。
青霜是“青霜案”的女主角。按照起诉书的说法,她是来自东奈隆的间谍,是渗透进西奈隆散播“独身主义”罪恶思想的异端分子,阴谋颠覆西奈隆美好温馨的婚姻制度。
美好?温馨?作为每天忙得要死的离婚律师,承敏对这两个形容词都有些看法。
但不管怎样,法院的指派是不能拒绝的——如果还想在西奈隆的法律界混的话,这也是常事。在每个律师的职业生涯里总会接到几次这样的活儿,那些棘手的案子,身份敏感的被告人,总得有个冤大头出来为他们辩护,为他们装模作样地说几句最后的陈词。不然,如何向世界表明,只有我们西奈隆才继承了奈隆的自由与法治?
还没与被告接触,法院方面就派人来跟承敏通气——他们说这是牵扯到国家安全的案子,而且还涉及到与东奈隆的斗争问题,不能按“常规”办事,不要为难检方,更不要为难法官,走个形式就行了。计划是一天审完,当庭宣判,刑期预计是十年,媒体已经把稿子写好了。
毕竟在圈子里摸爬滚打十几年,对这样扯淡的事情,承敏也早有耳闻,对外要有个冠冕堂皇的交代,对内要有个义正词严的说法,而辩护律师就是这出戏里最重要的演员。演员嘛,不过是导演和编剧的道具,让脱就脱,让死就死。
当然,要是碰到不听话的演员,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不巧的是,承敏就是个不怎么好的演员,他不但喜欢改词,还喜欢抢戏。
承敏与青霜隔着玻璃墙聊了很久,大致弄明白了案情。
青霜是东奈隆人,丈夫是西奈隆人,两人是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认识的。五年前他们在西奈隆结婚定居,东奈隆作为反对婚姻的国家,自然无法接受这种行为,所以自那以后,青霜再也没有回过自己的国家。
三个月前,东奈隆安全机要处副处长叛逃到西奈隆——据说是为了跟女朋友结婚。根据他提供的情报,西奈隆破坏了东奈隆精心布置了十年之久的情报网,一下抓了三十几个间谍,其中一个人是青霜的高中同学,青霜在西奈隆生活的这五年里,经常与她一起逛街吃饭。
所以,安全部门认定青霜也是间谍之一,虽然情报上并没有她的名字。
“我不是间谍,律师。”青霜带着哭腔说,“我爱我的丈夫,他也爱我,我向往婚姻生活,只想和爱人过小日子,颠覆婚姻制度这种事情,我从来没有想过。救救我,律师!”
“我会尽力的。”承敏对着话筒说,虽然他心里并没有多少底气。
开庭的那天,很多媒体到场,不只是西奈隆的媒体,还有其他国家的记者。
承敏认为这是个机会,必须抢先杀杀检方的威风,所以青霜刚在被告席上坐下,他就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反对!”
法官推了推眼镜,难以置信地望着这位年轻的离婚律师:“检方什么都还没说,你反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