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凡始于平凡。
我坚信不论你有怎样的成长经历,都不会失望去认识这样一对平凡而又不凡的年轻人……
虽然他们的三观在不少人眼中是离经叛道的。
话说,在他们的这种生长方式面前,何为经,何又为道呢?
我一直很荣幸结识他们,这对儿疯疯癫癫的小情侣。
我也一直很羡慕他们,他们是彼此的灵魂伴侣。
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境界已非大多数人可以企及——
对彼此外显人格特征的深入了解、对沟通模式的磨合、对价值观问题的统合、对男女思维方式不同的处理、对控制与空间问题以及情感差序问题的探索……
他们一度是真穷,他们也是真不在乎自己穷。
他们在某一个领域里实现着自我的超越,并始终虔心去寻找本我的出口。
他们习惯坐在小屋入口处,每每四目相对,然后笑着给对方唱歌听,有时候唱的是《想把我唱给你听》,有时候是《包子没有耳朵也没有眼睛》。
(一)
我们是以一种很奇特的方式相识的。
2010年的大年初一,我站在小屋丽江分舵门前啃苹果。
一个穿灰布棉袍的女孩子忽然冒出来,她弯着腰,深深地冲我作了个揖,嘴里大声吼着:大冰哥,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被吓了一跳,一块儿苹果卡住嗓子,“喀喀”咳了起来。那女孩站直身子,咧着嘴冲我傻笑,她身后慢慢踱过来一个长头发的年轻男孩,身着一件藏青对襟棉袄。
男孩颇有古风地冲我抱了一下拳,很自然地冲我伸过来一只手……
伸手的姿势极其类似形意拳的起势——有杀气。
我心头一凛。
说时迟那时快,当机立断咽下苹果,迅速后撤半步,沉肩侧膀力蕴丹田。同时,在电光石火的一刹那,我用余光衡量了一下和门口那堆板砖之间的距离。
这些年,咱口诛笔伐的事儿没少干,网上也没少和人约架。
我脑子飞速转着:再怎么说都是些口舌之辩观念之争,应该没给人制造过杀父夺妻砸硬盘删数据之恨吧,至于大年初一来寻仇吗?还祝我长命百岁?
长命还是偿命?怎么个意思?正话反说吗英雄?
那恭喜发财就是要踢馆砸场子的意思喽?不想让我过年了是吧?也罢!是祸躲不过,一口罡气在,能把我怎么着!我定睛向那来者望去……我完全不认识他们俩其中任何一个。
但见那男孩子伸过来的手,手心朝上,五指微弯曲成鹰爪之势,冲虚抱圆力道蓄而不发。
我在心底暗赞一声:高手哦!一看就是练过内家拳的。
大凡练家子过招,讲究的是手是两扇门,全靠脚踢人。以我俩之间不到半米的距离,他不可能使出侧身踹或是高鞭腿这些招式,难道……难道此人修习的是硬桥硬马的八极拳或查拳炮锤?!
所谓南拳北腿,北派武术虽以腿法见长,但传统上讲究的是:近身技击,踢不过膝。
在这种距离他若不用拳而是抬腿,势必是力道生猛且抬腿必中。若果真如此,那我若想自保,只剩一条路走了!豁出去挨你一脚,也要死死抱住小腿。
所谓会打的不如会踢的,会踢的不如会摔的。
少爷我也是在内蒙古锡林郭勒西乌珠穆沁旗学过三个月正宗博克摔跤的,我就不信一个德合勒摔不倒你……摔不倒的话,立马去旁边摸板砖!——所谓赤手空拳的怕拿刀的,拿刀的怕舞棍的,舞棍的怕飞板砖的……
文字有时候是多么地苍白和啰唆,话说这一切实际上只是发生在短短几秒钟之内,可这几秒钟我却需要用一二百字才写得明白累死我了。
……
我暗咬后槽牙,低头死盯他的两条腿。
但见此人中门大开,全无守势,一看就是成竹在胸。
步型不丁不八,力贯足弓,脚穿一双棉拖鞋……
等等,他脚上穿着一双棉拖鞋?他穿30块钱的居家保暖大嘴猴棉拖鞋怎么踹我?!
难道,难道他不是来揍我的?
难道他伸手过来是要和我握手?
难道那个女孩子祝我长命百岁不是在说反话?可手心朝上明显也不是要握手的意思啊?
我觉得脖颈子开始发硬人开始发僵,极其类似第一次上台主持节目时,当着800名观众忘词的那种感觉。鞭炮噼里啪啦响着,我们仨就那么戳在那儿……女孩和男孩穿着棉拖鞋,一脸自然加坦然的表情盯着我……
过了好一会儿,女孩子终于开口说话,她低声提示我说:红包……
我琢磨过味儿来了,慌忙掏衣兜儿摸裤兜儿,手忙脚乱地递过去一张人民币。男孩看也不看就接了过来,自自然然地装进一个小包包里。两人冲我一笑,转身站在老兵火塘的门口,女孩子冲里面大吼:老兵哥,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很心疼,因为刚才慌忙中递过去的是张红色的大票子。
但同时又真心欣赏这两个小孩儿讨红包时脸上那副自自然然天经地义的表情。女孩子身上民国款式的棉袍子,有板有眼的作揖动作,男孩子那取之有道的伸手姿势……大过年的,一百块钱买个揖,勉强划算吧。
当天晚上,我又见到了他们。
大约9点半,我坐在小屋里给一帮西班牙客人演示口弦,小男生和小女生探进来两只脑袋,这次是一起吼:大冰哥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慌忙冲他们摆手,站起来给他们作揖。
我说:两位好汉,没你们这么要压岁钱的哈,我又不是地主土豪,没必要这么接二连三地来分我的浮财哈……
他俩说:你别紧张别紧张,不怕不怕,我们不是来杀回马枪的,我们拜了一天的年,数你给的压岁钱多,我们是过来给您多拜几回年的。
怎么个意思?我脑子不够用了,春节吉祥话优惠返利大酬宾?
我仔细端详一下他们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不夸张地讲,他们脸上的表情,除了真挚,我看不出有其他杂质。就算他们是在开玩笑,那也是多么有趣好玩儿的两个大孩子哦……
心头一热,我说:你们给我坐下,今天过年,哥请你们喝酒。
小女生龇着牙咧着嘴说:我们俩从不喝酒。
她举起怀里一个保温杯,晃了一晃,说:我们自己带了喝的,我自己煮的。煮的?是的,煮的。
这他喵是我有生之年见识过的,唯一一对儿在酒吧喝小米粥的人。
我借给她两个青梅酒碗,还给他们加了几块儿方糖。旁边的西班牙客人大眼瞪小眼地看着他们安安静静地喝粥。他们坦然地喝着小米粥,还和大家碰杯,那种自然的感觉,就好像酒吧里本就应该喝粥一样。
我看不出丝毫演戏的成分,暗自叹奇,问了他们的姓名年庚:
王博和甜菜,一个26岁,一个25岁,都还挺年轻。
两个人穿得干干净净,但古拙素淡得不像是过春节,我问他们大过年的怎么不换身新衣服,甜菜说,这已经是新的了。她撩起棉袍的脚襟,给我看了看里面的补丁,小声和我说:现在反过来穿,不就是新的了吗?
当时在座的有几个略微浮躁的客人,我怕这块补丁成为话题,然后不小心伤到他们的自尊,于是就没继续开口再问什么。
我问他们讨了一小酒碗儿粥,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想起白天那一幕,捧着酒碗儿忍不住哈哈笑了好一会儿。
(二)
我们第三次见面依然是在小屋。
这次王博背了一把磕掉漆的木吉他,他笑呵呵对我说:大冰哥,你人很好,我们唱首歌给你听吧。
我没想到他会弹唱,但很受用他这种说话的方式——这是大部分人8岁以前都能熟练掌握的一种说话方式,也是大部分人18岁以后腼腆谨慎得不敢去使用的一种语言。
我很开心地撵走了半屋子不相干的客人,关上门,给他们营造一个安静唱歌的氛围。
几个相熟的客人在外面拍门板:掌柜的,掌柜的,我手机还在里面呢……
我说:我听完了歌再放你们进来。
他们隔着门缝喊:我们也想听……
啊呸,要听隔着门缝听,没听见人家说是主要唱给我听的吗。
王博给我唱了一首《秋千》:
我曾乘着秋千的飞船,唱着歌,把太阳追赶
飞呀飞,总又飞回原地,我总怨自己的腿短
我跳下来时已经天黑,好长的夜啊,足有十年
当我又一次找到了秋千,已经变成了黑发青年
早晨仍像露水般好看,彩色的歌儿仍在飞旋
孩子们大胆地张开双手,去梳理太阳金红的光线
我多想把你高高举起,永远脱离不平的地面
永远高于黄昏,高于黑暗
永远生活在美丽的白天
……
先是歌词,后是曲调,一小节接一小节的,连珠弹一样击中我,好听得简直要把人听傻了。
王博一边埋着头弹下一首歌的solo,一边说:曲子是我写的,词不是,词是顾城的一首诗。
我读诗这么多年,居然漏读了顾城的这首《秋千》,但万幸之前没读过,不然怎么体会这一刻的欣喜。我有几个不好的习惯,比如醉酒了爱爬上桌子背《正气歌》,尿急了爱咬指甲,比如很开心的时候会挓挲开双臂手舞足蹈。我想我应该表现得很开心,因为王博抬头看看我,很认真地说:你冷静一点儿好不好,不然怎么听得懂我接下来要唱的歌。
这么多年,这条街从没一个歌手敢这么和我说话,他皱着眉头看着我,我们之间没有年龄长幼、职业属性、江湖地位之分……这种感觉舒服得要命。
我想我遇见了同类,我必须要和他们成为朋友。
真的,太喜欢他们这种没大没小的劲儿了,特别解渴的那种。
半年后,我邀请王博加入了游牧民谣,随我们一起全国巡演。
他只参加了成都大象酒吧和深圳两场,巡演人多,歌手们都希望早点上场,唯独他不急不躁,我安排他最后上台,他完全没有意见。一般民谣现场演出的尾声是最嘈杂的,台下有人离开,有人醉酒了乱喊,压轴歌手往往压力很大,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看不出他有半点儿浮躁,自自然然的沉静。
以己度人,我是自愧不如的。
王博其实很懂礼貌,边界感很强的那种,不论他和哪一拨人在一起,都好像永远是置身事外的。我有时候不禁会想,这个男生有过怎样的过往,怎么会永远给人这么沉静的感觉……
当时许多朋友都很欣赏他的自然和沉静,菜刀那时还在小屋当义工,他们后来成为很好的朋友,结伴一起去珠三角和澳门巡演,同吃同住,路途中一起卖唱。
菜刀说:我喜欢王博的原因很简单,他有股不卑不亢的劲儿,他才是真的有个性。
和王博甜菜越是相处,我越是啧啧称奇。
这两个人似乎没有为凡尘俗务伤脑筋的时候,晃晃荡荡地活着,孩子一样过着家家。他们类似于美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嬉皮,浪荡天涯游戏人生,把物质欲望抑制在极低的平面。
我从没见过他们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模样,在这点上,他们和他们的同龄人不同。
甜菜一天到晚傻乐傻乐的,一副缺心眼子的样子。
有一天,她捧着一把小尤克里里坐在小屋里,非要给我唱她写的歌:
包子没有眼睛没有嘴巴
包子有许多的好兄弟
肉包素包叉烧包
包子包子包子包子
包子长得白白又胖胖
包子脸皮厚但没心脏
坟包急救包脑袋上的包……
我境界低,听不懂她要表达的意思,所以摸着下巴不敢说话。
旁边的王博也不说话,但眼中分明是浓浓的赞许。
看得出,他无比爱她。
我看着他俩,于是那会儿也无比地爱他俩。
我对这两个孩子充满了好感,于是有一个时期,把大冰的小屋丽江舵扔给了他们,请他们来做守店义工。
有资格来做小屋守店义工的人不多。
在小喵王继阳、流浪歌手老谢、新西兰小S等等之前,小屋历史上还曾有过十几位掌柜。
小川是靠两肋插刀的义气,雪梨靠的是她小龙女一般冷艳孤绝的不食人间烟火之气,乔靠的是他30年白衣飘飘的诗人气,李锐靠的是守株待兔的憨气。菜刀是九死一生横穿罗布泊后才敢来报名的,靠的是他的勇气。小生蚝是从600个报名者中一路甄选出来的问题少年,靠的是运气。
王博和甜菜靠的是什么?
现在想想,他们是最特殊的,靠的仅仅是我们对他们的好奇。
当年有资格成为小屋常客的人也不多,我说的常客,是指喝酒不用掏钱的朋友们。
多年前开业之初,我定下一个规矩:投缘者开怀畅饮分文不取,非我族类杯酒千金不得,于是,小屋丽江舵便有了长达6年的免单期。
那时房租便宜,赔得起。
那时候我还年轻,读古龙读坏了脑子,仗着手头还有几锭银子,故意不好好做生意。最严重的时期,江湖传言大冰的小屋是不收钱的,一帮又一帮的蹭酒客趋之若鹜,来了就装诗人装浪子,喝完了还顺走两瓶。整得我每天一看见客人进门,就察言观色迅速判断是否要撵人。
义工中把我这点儿毛病学到家的是菜刀,他看店初期那会儿都不叫撵客人了,简直是在面试客人,一言不合立马“对不起,我们打烊了”。小生蚝学得也很到家,他怕赔得太厉害,问谁都收酒钱,但不论人家喝多少只是一句:你看着给。
还真有不要脸喝完一打啤酒只给5块钱的……
我有时也心疼钱,但轮到自己回去看店的时候,又屡屡积习难改。
我和历任义工讲,赔钱不怕,只要来玩儿的人是有趣的、是好玩儿的、是值得请酒的就好。
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王博和甜菜,他们在小屋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是歌手扎堆,诗人成群。尤其神奇的是那个时期竟然没往外赔酒钱……后来才知道,这两个大孩子为了不赔我的酒钱,和每一个来玩儿的人说:你去别家酒吧买酒,坐我们家喝就行,我们给你唱歌听……
这么聪明的主意我咋就没想出来?
(三)
小屋开山立柜多年,当下的古城众火塘里,也算是数得着的元老。
曾经有人说小屋是最纯粹的民谣火塘,是一面旗,或许吧,褒许之词谁不愿听,但实在没必要非把自己塑造得多么清癯飘逸。实话实说,我跌进了中年后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散去的千金未见复来,早已慢慢淡却了当初的孟尝心。丽江的游客一年比一年蜂拥熙攘,五一街快变成第二条酒吧街了,散人浪子少了,猎奇的跟团游客多了,小屋也许还会艰难维系上几年,三年?五年?难说。大家希望我的小屋当丽江的活化石,我未尝不想,奈何房租水电酒水庸俗的客人……凡尘俗务林林总总,再三逼人。
小屋的义工也越来越难招了,不是报名的人少,而是真正契合这个地方的年轻人越来越难找。
2013年除夕,我回小屋守岁,就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写了首诗:
十年滇北复山东,来时雾霾去时风,
知交老友半零落,江湖少年不峥嵘。
忽忆昔年火塘夜,大冰小屋初筑成,
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
倥偬数载倥偬过,何日始兮何日终,
今夕又是一岁尽,新酿青梅为谁盛?
我想我是个有怀旧病的人吧,是哦,所以怀念王博和甜菜看店时的氛围: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
王博和甜菜不在小屋当义工后,有段时间在五一公社打工。
王博当驻场歌手,甜菜当服务员。白天不忙的时候,她摆个摊在门前卖手工肥皂。
我每回路过,她都冲我吼:大冰哥,晚上来找我玩儿啊。
这语气配上她一副民国不良少女的打扮,颇能引路人遐想……
我心理素质不是太好,每每一边敷衍地应承两声一边加快脚步逃离五一公社,游客们投射来的惊异目光纷纷落在我背上。
五一公社是我和丽江鼓王大松当年合开的一家院落酒吧,号称五一街最大。不到一年就倒闭了,接手的人没改招牌字号,但把我画在墙壁上的画儿全给抹掉了。酒吧转让前,我住在二楼的耳房里,江湖传言那间屋子里曾经吊死过人,一般这种房子都比较旺财,谁做生意谁发财,但或许我例外。
话说,吊死的人估计被超度得很到位,我住了那么久都没被魇住过。
大松胆子小,不肯在酒吧里过夜,每天打烊后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拎着手电晃来晃去。那时候,一个叫亚历山大的法国佬租了公社的一角卖西式点心,我习惯半夜摸着黑去偷上一块苹果派吃。有一回在作案过程中,忽然很想从冰箱里拿瓶风花雪月喝,就随手把点心往吧台面儿上一放,等转身回来,连盘子带苹果派消失得无影无踪。
前后不过五六秒钟的事儿,当时已是凌晨4点左右,不可能有人无聊到专门候在那儿搞恶作剧。
如果是猫叼走的,那这得是多牛×的猫,猫会端走一只8寸的盘子?
当时门已经反锁,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琢磨着既来之则安之,于是一边喝风花雪月一边静候下文。一直等到吃早饭的辰光,也没再发生什么,反把自己困成了马。
算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吧,走江湖的人,这种事不算稀奇。
我有一天逗甜菜,很神秘地把过程说了一遍。
她一脸羡慕不已的表情看着我,说:哎呀,真有意思……
我仔细看看她的脸,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我奇怪道:你是个娘们儿吗你?你怎么不害怕你?
她捧着脸说:如果我是你,我那天就再拿一块苹果派,重复一遍那个动作,然后猛回头……肯吃苹果派的鬼肯定不爱吃人肉!
对啊,这么聪明的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出来?
甜菜那天送了我二十块她自己做的手工皂。
她很细心地在一张纸上写上每一块的药效,什么颜色的是美白的,什么颜色是专治脚气的。我一直用到今年都没用完,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带上两块。那张纸早就找不到了,每次用之前都要费尽脑筋琢磨半天,生怕用错……
谁乐意用治脚气的肥皂洗头啊?
2012年夏天,我借宿在黔东南一个古镇上,半夜头皮发痒,跑到院子里的水井边洗头。
费劲打了一桶水,用甜菜给我的手工皂打起了满头泡沫,我随手把肥皂搁在了井台上,一边抬头看月亮一边搓头。
然后,我猛地一回头,那块肥皂……
P.S.为弘扬社会正能量,此处删去500字。
(四)
后来才知,王博和甜菜都是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她的专业方向是国际商务,他的专业是外交学。
他俩大学都没好好上。
甜菜大学的所有时间只做了两件事:跟话剧死磕,跟王博死磕。
王博描述,他大学的学习和生活状况都很糟糕,极尽一个文艺未遂青年糟践之能事:整天无所事事又胡思乱想,又自负又自卑,既看不起别人也看不起自己。
他有一道深入骨髓的旧伤。
王博父亲上班的公司叫黄金公司,主要业务是淘汨罗江底的沙金。
驻扎于江心的大船通过传送带把河沙挖掘上岸,大卡车再把沙子运回厂房车间。一些机器设备将河沙反复淘洗、筛选、分拣,最终得出些金粉。江心的大船昼夜不停工,不能随意移动,工人们轮班倒,便需坐渡船。
1996年农历七月半,鬼门大开,正是王博父亲的夜班,洪水汹汹,系那渡船的缆绳被冲得松垮,恰在他父亲倒班时散开,他父亲去拽那船,被拖进汹涌的江水中,一去不回。
父亲走得太急了,王博第二天本该去新升学的初中报到。
王博早晨出门买了油条回来,见到父亲的几位同事好友站在屋里,母亲被围坐在中间,像只被挤出巢穴正在坠下的雏鸟。她捕捉着人们的神色,企盼这不过是个揪心的玩笑。
没人救她,她眼底的绝望慢慢渗出来,吞噬掉整个眸子,她屏气抗拒着,直到望见王博。
潮水猛地喷薄出来:孩子,你没有爸爸了啊!
这句哀号如此喑哑,像水消失在水中,如同父亲的身体那样,瞬间被江水吞没。
父亲的离去颠覆了整个世界,王博的整个青春期在一片透不过气的潮湿中度过,他各种折腾,折腾到大三,到了中度抑郁的程度,若没有甜菜的出现,他或已崩溃在成长的夹缝中。
因为挂科和学年论文未交,未能按时毕业,他延期了一年才拿到毕业证。
因为跟一同延期的朋友的关系,毕业后王博去了外交部所属的世界知识出版社《世界知识》杂志编辑部实习,之后就留下当图文编辑,一直干到辞职去云南,那是王博干过的唯一一份正经工作。
他并不兼容那个中规中矩的环境,却又一时没找到更好的出口,某天向甜菜抱怨说真想抛开一切,甜菜说:那就走呗,别干了,辞了职就走。
王博一下滑落到正常人的思维逻辑中,他说:没钱啊,辞了职不就没工作了。
甜菜说:你不是还做着一个翻译的兼职吗,到了哪儿也都能做,饿不死。
甜菜说:你有多少钱愿意辞职出去走走?
王博说:3000吧,你呢?
甜菜说:500吧。
王博沉默了一阵,甜菜又说:3000咱也有啊,只要你能开心,那咱们就走吧。
去哪儿呢?甜菜大学时跟学校话剧团去过大理演出,对云南有极好的印象。于是一分钟之后,他们决定买两张去昆明的车票。第二天的火车上,他们在半个小时之内丢了身上那3000块钱。
甜菜没有怪王博的大意,开开心心地陪着他挨饿,以及继续这条懒得回头的路。
在我结识他们之前,他们已经优哉游哉地晃荡了大半年,过着一种貌似无忧无虑的极其不真实的生活,仿佛一切烦恼都不复存在一样。
实话实说,若干年来,我并不苟同那种貌似潇洒的流浪生活,也从不鼓励辞职退学。
人总该对自己负责任,盲目和偏执的游历能让一个人获得真正的成长吗?对此我是存疑的。
人生归有道,衣食固其端,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门心思地浪迹天涯并非我所能接受的价值观。
但当我面对王博甜菜时,我却又发觉,他们貌似是在流浪,却并非在过那种盲目和偏执的生活,他们好像很有数,对很多事情有自己的解构和判断。
其实和那些盲目辞职去流浪的人不同,她是懂他的,明白在那个时期能够让他好起来的方式该是什么,环境的更迭有时候意味着全新的开始,她用她的方式陪伴着她深爱着的这个男孩,和抑郁死磕。
关于抑郁和烦恼这个话题,我和他们曾经有过一次彻夜长谈。
那是他们最后一天在小屋当义工,我们从半夜一直聊到东方发白。
那天我的状态差到谷底,一颗心五味杂陈,乱得很。
我那时主持了一档节目叫《惊喜惊喜》,同时兼副制片人。
半年的时间,经手了上百个普通人心愿达成、梦想成真的故事,也经手了几十个离散家庭的复合案例。
我成天站在屏幕里给人宣布着或成功或失败的亲子鉴定书,一个又一个被拐卖的孩子、被拐卖的妇女,一个又一个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故事,一个又一个徒劳无功的临终关怀,不治之症的、冤屈的、残疾的……
那时我心理脱敏做得不好,代入感太强,整个人迅速临近了崩溃边缘。
做节目时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让我们汇集力量改变他的人生……
可一下了台,我立马扎进无边无际的抑郁之中。
那时经常会遇见有人扑通跪在面前求助,我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那些绝望的脸……
好像忽然掀开了一层纱布,猛然瞅见了现世中最复杂阴暗的角落,猛然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是,对什么实际上都无能为力。
有三五个月的时间,我每天晚上都在失眠。
抑郁焦虑,嘴里发苦,眼睛发涩,脾气变得暴躁无比,好像有个笼子,又好像有一副重担,更像是一场山雨欲来的重疴。
后来,最后一根稻草飘到骆驼背上了。
有一天,我在台上念一封信,是四川泸州的一个老人寄来的。
她在信里夹了一张照片,是寻找失散三十年的女儿唯一的物证,换言之,她把寻找女儿的唯一的希望交付给了素昧平生的我。
我前一秒钟还在平静地念信,后一秒钟一下子崩溃了。
有把刀子飞快刨开了苦胆,所有莫名的黑色都喷洒弥漫了出来。
我直挺挺站在台上,哭成了王八蛋。
十几年没这么痛哭流涕了。
我何德何能来承载这份山一样沉的信任?
我去他喵的,哪儿来的这么多的苦难?干吗来找我……
我想,帮她找到女儿了就好了吧,之前我们不是有过18个小时就解救一个被拐卖妇女的先例吗,不是有过半个月就找到失散40年的亲人的成功先例吗,只要我够努力够认真够拼命,就一定能找到那个不知道是死是活的女儿了吧。只要能找到她的女儿就好了,就算翻篇儿了,我就能好起来了吧。
于是我跑四川下贵州,找民政局公安局,医院出生证明、户籍登记记录一页页地翻……
我发动了上百个志愿者,联系了十一家报纸,转发了近八万条微博,甚至动员了已经移民的当年的知情人从拉斯维加斯飞回中国……
折腾了整整一个季度,然后线索终于全部中断。
生平许诺于人的事情从未失信,此是唯一,一直杳无音信到今天。
我在寻亲的过程中沦为一个暴虐的人。
基本上所有的同事都得罪光了,以及身边的大部分朋友,很多老友惊异于我变幻莫测的情绪跌宕……
我屡屡和人发火,屡屡话一出口就后悔,然后和那些受伤的眼神怒目相对。
然后愈发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是个失败者。
长时间的寻人无果后,我躲回了云南,西藏回不去了以后我只剩下云南。
拉萨曾数度给予我强大内心的力量,我希祈滇西北能给予我同样的慰藉。
可拉萨有高原缺氧的眩晕有大昭寺广场直射入心底的阳光,丽江有什么?我该如何找到一点儿短暂的解脱?
大和尚在古城,我躲进大和尚的院子里,除了吃饭不肯出大门。
我问大和尚,这都是些什么因果?
为什么这么苦?为什么触目所及的都是苦?哪儿来的这么多苦?干吗让我看见听见参与其中……
为什么我现在越是想去当个好人去帮人,到最后越是连自己都帮不了?
我说我骨子里应该就不是个好人吧我也不想再当什么鸡毛好人了!
大和尚只是安静泡茶给我喝,对我的喋喋不休似听非听。
说了几天后,我懒得再重复了,话变少了,开始静下来陪他喝茶,从午后喝到黄昏。说来也奇怪,貌似心里轻松了一点儿。
我问大和尚:我明白缘起性空、无常无我、真空妙有……为何自己却一点儿都做不到?
大和尚看我一眼,道:你明白?
……我明白吗?
我该从何做起呢,师父?
大和尚问:你为了什么而做?
师父,我也不知道该求个什么,只是烦恼太甚……
大和尚说:好哦好哦,烦恼即菩提。
喝着茶,一僧一俗、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转眼黄昏。
大和尚炒菜给我吃,白菜和胡萝卜,米饭管够。
大和尚说你要是觉得寡淡的话,去厨房自己找块酱豆腐。
大和尚说院子里的砖石搬掉荒草拔掉后,可以开腾出来二分田,可以种点儿洋芋,种点儿豌豆,还可以种上一株三角梅,一株樱桃树,来年你来吃樱桃……我仿佛明白了些什么,可一颗心还是纷乱复杂,难以平复。
当天晚上是王博和甜菜最后一晚在小屋当义工。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特别想和他们聊聊。我撵光了客人关上门拽住他们俩聊天。貌似我说得很乱,说了我历经的那些烦恼执着和挫败,说了我貌似了解的那些所谓道理,说了未知的恐惧、忧虑,说了我触及过的生死。
三四个小时过去了,说得我嗓子开始变哑。
王博道:大冰哥,你说的,很多我听不明白,你是在法布施吗?
我说:若布施,我第一想布施的是自己……不能光说不做了,我需要实践一种解决烦恼的方法。
白菜胡萝卜不抗饿,听我说完这番话后胃饿得痛起来,我们溜达到古城口肯德基吃午夜打折的汉堡,身上钱不够,买了两人份的三个人分着吃。
王博呆呆地吃了一会儿,又去了一次洗手间,回来后,他在裤子上擦着手,一边问我:大冰哥,你要不要听听我们的故事?
我很想听,所以我说:你们俩这么甜蜜这么默契,能有什么曲里拐弯的故事?
王博一笑,一边儿的甜菜眯着眼,仔仔细细地把我面前的汉堡掰成了三份。
(五)
以下文字,来自甜菜的讲述:
……我在认识王博之前是另外一个人,不是现在的样子。是一个最普通又不懂事又张狂的女孩,当时喜欢话剧,也喜欢表现自己。
我在认识王博之后惊叹于他的才华和思维逻辑,他也帮我开启了另外一扇门,让我找到了一个更稳定丰富、更令他人喜欢也令自我满意的自己。我不但更满意于现在的他和我们的关系,我也非常满意现在的我自己。
这是一段我以前不敢想象的爱情带给我的意外惊喜。
我有记忆以来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谈恋爱,和王博谈恋爱。那我就只说这件事。
我和他认识是在2005年4月26日凌晨三点钟,那时候我大一,脱离了爸妈的理科生教育思维和传统大家族的教育理念,我在大学想怎么过就怎么过。
但重点是,我并不知道自己想怎么过,可能大部分女生也都一样吧。
有天晚上到了三点多还睡不着,我就在楼道里面瞎逛荡,看到隔壁宿舍女孩回宿舍拿外套又匆匆出去,说是草地上有人唱歌,我说那我也去,我就去了,到了草地见到了两个男生在拿着两把吉他唱歌。
我认为长得帅的这个男生唱了一首歌,我觉得声音太干净了,我就装作很内行地问,谁的歌?结果他说:我的。
我当时想,不行,我必须泡他!
我就开始假装学琴,结果他是个君子,他在教我弹琴的时候没有碰我的手。
于是我想:必须必须泡到他,怎么还有这么礼貌的人!
后来他才说他当时想的也是泡我,只是太害羞紧张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两天后,我们在一起了,又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各自和男友、女友分手了,又过了一个礼拜,王博的好朋友因为这件事跟他决裂了。在后来的一个月中,我受到了王博的前女友和支持他前女友的王博的好朋友们的排斥。但是当时的我又倔,又觉得很刺激,也乐在其中。
但最让我刺激和震惊的并不是以上这些,而是王博竟然跟我说他爱我。
他爱我?!他怎么可能爱我呢?一个人怎么可能爱另外一个人呢?他每次对我说他爱我,我都说,我也挺喜欢你的。
但是后来他一直说他爱我,他还说:你也得爱我。如果两个人都不敢承认爱对方的话,那他们迟早有一天会不爱对方。如果两个人都承认自己爱对方,并且一直努力地爱对方,那他们就有可能成就不可能的完美爱情……
大概是与这类似的话,但是他说得很美。
他简直是个诗人。
不管后来他有没有忘记这些话,有没有遵守这些话,反正我信了,我也一直都遵守这些话。
人一辈子真爱一次不容易,他给我真正的爱情开了个好头。当然那时候我又倔,又觉得这太刺激了——就是好好地认真地努力地谈一场恋爱这个事儿太刺激了。
我想,如果我是个能演得了话剧的好演员,那我就演一辈子,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入戏了。
这是我演得最认真的一个角色,我简直不像在演,我就像活在这个剧本里面。
我当时想,不管怎么样,我都不跟他分手。
他既然说他爱我,我既然信了,那我就死乞白赖跟他好一辈子。
后来这个话应验了。
因为那几年的他确实是个诗人,是个理想主义者,是个迈不开腿张不开嘴的痛苦信仰者。
所以跟他好,还就得死乞白赖。
他跟我说了很多他当时信奉的哲学,我才知道,哲学不都是听不懂的东西。
我们俩从小看的书是完全互补的。除了大家名著,我没有看过任何带有思想启蒙性的书。所以,当他把萨特尼采柏拉图这些现在看来是大俗人的人说出来的时候,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努力学习,加以分析,化作己用。
他跟我说的大部分哲学道理我现在已经忘了,因为不符合我自己总结的世界观。我清楚地记得一条。他说,他人即地狱。我觉得,对!我妈妈就是!这句话说得太对了!
但是我发现,对于他来说,这个“他人”中,也包括他女朋友我。
然后我觉得,这不对,我怎么能是他的地狱呢?
如果我是他的地狱,那我这出戏怎么演?俩人一起去死好了!
我当时想得没有现在这么全面,但是我总觉得,俩人一起去死是不对的,反正不应该这么快去死,啥都没干呢,就总结为去死啦?!
于是我决定,不当他的地狱,我就当他!
然后我就努力地变成他。
他那时候的生活,每天白天睡觉,偶尔和朋友打《拳皇97》、玩《跑跑卡丁车》、打《帝国时代2》、打台球,晚上通宵不睡觉,在电脑前写东西,或者打游戏,听起来一点儿也不诗意,因为能体现他当时是个诗人的点不是这些实际生活,而是他脑子里每天都想着死。
既然每天都想死我做不到,那我就先从前面开始做。
于是我学会了打《拳皇97》《跑跑卡丁车》、打《帝国时代2》、打台球,一直到后来,发展到他们宿舍出去打《帝国》,会要求喊我,因为我是很重要的后勤能源补给。
当他说想死的时候,我就哭,一直哭,然后说,尽量别死吧,你要死了,咱就一块儿死。
在现在看来,当时的我太忘我了,但我当时不知道,他也不知道。
我只是觉得很累很开心,因为他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把我轰走。
他觉得很烦很无奈,但也觉得好像多我一个不多。
“忘我”很管用,我就这样先在他的生活中变成了他,现在看来,这第一步没走错。
他是一个对所有人都很客气容忍、彬彬有礼的人,没有人见过他发脾气。
所以当他第一次对我暴怒的时候,我又害怕又委屈,又感到欣喜。
我觉得他从那时候开始在心理上接受了我,他对我很信任,就像信任他自己一样。他知道,哪怕他发脾气,他暴怒,他把最不理性、最恐怖的一面展现给我,我也不会离开他。
那是我们大学毕业一年之后的事情,我们因为一点事情发生了争吵,好像是我嫉妒他给前女友写的歌,他后来就不再写关于爱情的歌了。他暴怒的表现现在想起来挺好笑的,但是当时挺吓人的,他把新买的一袋橘子一个个地拿起来扔在墙上,于是墙上糊了很多个橘子饼,流着汤慢慢地往下滑。
然后他去厨房拿了一把菜刀。
我想,完了,我玩大了,要死了。
结果他只是把他当时那把很珍惜的1100块的吉他砍得稀烂,是稀烂哦!然后他哭了。
他念着他死去的爸爸,缩成一坨,哭得很伤心。
他说,爸爸你带我走吧……
我没想到爱一个人这么痛苦,他缩在床上浑身发抖,只说这一句话。我当时所有的感情都被心疼取代了。那个是没有人见过的他,甚至他的妈妈也没见过。
那天之后,我用当时我们仅有的1600块钱托朋友买到了一把全单的吉他,然后跟他一起吃了半个月一块五毛钱的葱花饼。
在我心里面,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单纯善良的好孩子,我能遇见他很幸运。他过去心灵上的创伤和这个对他来说太复杂和光怪陆离的社会给他带来的压力都让我心疼不已。
他后来越来越多地跟我说他不愿意跟别人提的那些事,不愿提起他心里面所有不为人知的小秘密和想法。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揭开他的伤疤,他就痛着、忍着、流着眼泪。
那我们就一起把那些伤疤慢慢地治好吧。
现在我们已经变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我是他的妈妈、他的女儿、他的姐姐妹妹、他的妻子和他偷会的情人,还有他自己。
他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