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多人的“乞丐村”
——在武汉的贺家墩,租住在这里的乞丐和流浪汉竟有200多人!
——乞讨成了他们致富的门路,他们中的许多人逢年过节回家,都带着彩电、影碟机,有的还配上了手机。
——据村干部估计,甘肃岷县农村人到城市乞讨的粗略数字至少有1000多人!
“母子”式的乞讨者
在我体验流浪生活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有两次奇遇令人难忘。一次是在本书第十章写到的,和安徽“磕头帮”里一位中年男人在旅馆里的邂逅。再一次就是下面将要写到的和一对甘肃母子的邂逅。两次邂逅都证明着,都市里的许多乞丐都以团体的形式存在着——如果你在同一城市的不同地点,看到两个乞丐从乞讨方式到行装打扮都极其相似,那么或许他们就是一伙的。
那是2002年11月下旬一个周六的晚上,在汉口江汉路与中山大道岔口处的人行天桥上,我曾看到一个30多岁的妇女怀抱一个小孩坐在台阶上乞讨。两人的打扮很特别,妇女头戴一顶已经显出旧颜色的草绿色大沿帽;孩子只有三四岁的样子,头上也戴一顶帽子,上面绣着大团的红花,两边还各吊一串红须坠子,很像哪个少数民族的服饰装扮。妇女低着头,但目光漂移,打量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口中并不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塑料碗很长地向行人伸过去。
看女人的模样,很年轻也很健康,并不能引起行人的同情。倒是怀中的孩子,显出病恹恹的神态,缩在那里一动不动。本来以为这是一对很普通的母子乞讨者,我并没太留意,但走到天桥的另一侧,竟发现在另外的两个台阶上,也分别坐着两对和她们穿着打扮几乎一模一样的母子。这让我感到惊异!这三对母子显然是一伙的,她们分工明确,各路“人马”分守一侧天桥。这么多的母亲和孩子是从哪里来的?这引起了我的关注。
从她们的长相、装扮看,似乎来自哪个少数民族,或是某个有着独特风俗的省份。并且她们在这个天桥上乞讨的时间不长,因为我时时路过那里,像这种衣着打扮的乞丐以前没有看到过。我问一个怀抱小孩的妇女:“你们是哪个地方的人?”
她盯着我看了足有半分钟,大概看我的打扮并不像“施主”,没有回答。我索性和她并排坐在一起,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元钱丢在她的碗里,这一次她开口了,说她是从甘肃来的。
然而任我再问其他什么问题,她都使劲摇头,甚至把头偏向一边,还说“你坐在这里干什么”,一个劲地催我走。
实在从她口里问不出什么,我于是起身到天桥另一端两对母子那里,她们的态度如出一辙,问什么都不理睬。但听口音,几乎可以肯定她们是一伙的,也的确像甘肃一带的口音。
一连串疑问扣击着我:这些“母子式”的乞讨者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大的群体?她们从哪里来?或者说是怎么聚合到一起的?但很显然,这些东西暂时不可能从她们口里“挖”出来,我便假装“撤退”。我一走下天桥,桥上几个妇女马上集合到一处,对着我指指点点起来。
我在天桥附近晃悠悠转到晚上10点多,一直到她们“收班”。看着她们走下天桥,我便尾随其后跟着,但还是被她们发现了。她们停下来看我,我知道跟踪已经不可能有什么结果了,只好掉头自己走了。
接下来几天,我又在汉口的六渡桥天桥、武汉广场、中山公园、同济医院等处看到装束打扮和那几个妇女小孩非常相像的乞讨者,一问都是“甘肃”的。这愈发让我惊讶:如果她们都是一个团伙,那么将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
2、巧遇“甘肃母子”
12月中旬一个细雨飘飞的下午,我再次转到汉口火车站的广场前。流浪的初期,我曾在这附近居住过一段时间,所以对这一带还比较熟。
天空中飘着雨丝,广场的地面湿漉漉的,但这里的人气还是吸引着不少的乞丐。
三个10岁上下的小乞丐吸引了我的注意。他们的着装似曾相识:头戴绣花的遮耳帽,上穿蓝色袄子,下穿蓝色裤子,很像是甘肃那帮乞丐的打扮。在一个月以前,我还在这一带流浪的时候,并没有看到这几个小孩子,显然他们是新来的。
三个小男孩个子都差不多高,有两个长得很像,可能是兄弟俩。他们站在候车大厅的门口,遇到刚赶到车站广场的乘客,便上前拦住讨钱。若对方不给,他们或拉住衣角,或跪在地上抱住对方的腿,迫使对方掏出钱来。许多乘客急于赶车,被他们拉得烦不过,也就掏了钱包,给个1元2元的了事。我观察了一下,他们的“收入”不错,一个多小时,每人讨了不少于20元钱。
我上前拉住其中一个,用普通话问:“你是哪个地方的人?为什么没有上学?”
小男孩上下打量着我,转动了一下眼珠,也用一口普通话回答我:“你说的什么,我听不懂!”然后迅速跑开了。我于是去找另外两个男孩,他们也同样对我躲躲闪闪。
一直到晚上9点多钟,三个男孩才收手,一起朝汉口火车站对面的贺家墩走去。贺家墩是一个民房区,辖区内招待所、餐馆众多,同时外来租房者也较多。三个男孩一路走一路跳,逗逗打打地穿过一排招待所,走进一条很窄的巷子。走过巷子,拐过两片楼房,最后闪进了一栋五层高的居民楼。
我跟到楼下,抬头向上观望了一阵。正准备上楼,又看见几个牵小孩的大人,朝这栋楼的方向走过来。夹在中间的一个妇女,正是上次在江汉路人行天桥上看到的那个30多岁的女人,身旁的小孩子依然戴着那顶绣花朵的“民族帽”。当时的我又是一阵“天助我也”的惊呼。
——这下,撞到她们的老窝里来了!
3、“甘肃帮”住了一栋楼
我隐在一边,看他们说说笑笑地进了楼。
在楼下观察了一会儿,我也上了楼。二楼的一个房间门开着,房间里可以看见三张床,摆放得比较整齐,床上的被絮也放置得有条有理。这与我以前所见大多数流浪者、乞丐租住的房间有很大差别。三个中年男子正在里面煮饭,我敲了敲一侧的房门。
我佯称是租房子的,问这栋楼还有没有空房出租。他们中一位男子告诉我,房东不住这里,租房子要找房东。我正要继续问房东住在哪里,另一位男子开腔了,说大兄弟你不用找了,这里楼上楼下基本上人都住满了,没有空房可以出租。
我装作很遗憾的样子,并没有出去。他们对一位陌生人的造访似乎也并不介意,继续忙他们的事。我问其中一位中年男子:“请问你们是哪里人?”
那男子正在用纸包烟卷,他停下手中的活,很热情地回答道:“甘肃。你是哪儿的?”
我说我是本省的,刚流落到武汉,在外面睡街头太冷,想租个便宜的房子住,顺便问在这里租房子每月需要多少钱?
中年男子告诉我,他们这个房间住了三家人,大人5个,小孩4个。房租每月100元,包水电费。
我故作惊讶地问:“一间房住9个人?你们是干什么的?”那男子笑笑说:“我们是捡破烂讨饭的,100元钱房租我们还嫌贵哩。楼上还有住十几个人的。”
“楼上住的,也和你们是一起的吗?”
那男子说话倒爽快,他告诉我,这栋楼里住了几十人,大部分都是他们一个县的,只是乡镇不同而已。我问是哪个县,他回答道:“甘肃岷县。”
我们聊得越来越多。那男子告诉我,他叫张俊杰,是甘肃省岷县中寨乡乌洼村一社人,他们那儿靠种小米和土豆过日子,平时就吃土豆和面条。田地很窄,一个人才四分地,今年庄稼遭冰雹袭击,没有吃的,无奈才带着老婆和孩子出来乞讨。才来个把月,老婆和小孩乞讨还没有回来,乞讨的“收入”很差,一天才弄个二三十元钱。自己白天给人擦皮鞋,“收入”更差,只能搞三四元钱。他们准备乞讨到2003年4月份种庄稼时再回家。来时大人和小孩车费用了400多元,恐怕到时候车费都“赚”不回来。说着,张俊杰还拿出擦皮鞋的工具给我看。
张俊杰把自己的生活讲得很惨,他说因为乞讨不到钱,只好烧柴了,柴是到处捡的。但我看他的生活过得并不差,从他买的菜看,甚为“丰盛”,有包菜、土豆、芹菜等花色菜,还有肉、鸡蛋等“上档次”的菜,完全不像我以前接触到的乞丐,吃的非常寒酸。
我继续一层一层探访,走到一个开着门的房间,恰巧看到火车站广场前遇到的那三个小男孩,正在和一个中年男子坐在床沿边数钱。看到我,一个男孩急忙跳下床跑过来关门。等我好不容易把门敲开,三个男孩像箭一样“嗖”地从门缝里溜了出去。
屋里的那个男子坐在床沿,表情尴尬地望着我,问:“你是干什么的?”
我说我是来租房子的,下午在汉口火车站前见到过那三个孩子,没想这么巧在这里又碰上了。那男子用狐疑的眼光打量着我。
不过他还算热情,搬了张凳子让我坐。他说他姓李,也是来自甘肃岷县农村。至于那三个小男孩,他说是他的孩子。
孩子的父亲说,三兄弟出生后,家庭负担陡增,负担不起他们上学,只好一个个离开了学校,一个孩子读了二年级,两个孩子一年级都没有上完。这两年,庄稼又遭冰雹砸了,吃饭都很困难,乞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说,武汉市对抱腿讨钱的小孩管得很严,以前在武汉广场附近有许多这类孩子,后来都被收容遣送回家了。孩子的父亲显得有些担心,说他们到武汉来还不到1年,有些事情不太清楚。今年刚开始到武汉来时,三个孩子只是伸手向人讨钱,可别人施舍得很少。一个老乡告诉他,让孩子们采用抱腿的方式,也许讨的钱会多一些。果然,抱腿的效果不错,一天能多讨好几十元。他最担心的事情就是孩子被抓起来,即使不被遣送回家,也要交很多的罚款。
我们聊到孩子上学的事,我说:“你不让他们上学,他们长大了能干什么?一直在外流浪讨饭吗?”他有些尴尬,低着头沉默不语。
4、寻找儿子的后六有
走到三层最靠里面的一间房子,我正准备迈腿进去,一个中年男子连忙关住房门,将我阻止在外面。我硬着头皮敲门,中年男子说:“我们不欢迎生人!”
我在门外解释,我是一个流浪汉,来租房子,说了10分钟,他才很不情愿地将门拉开一条缝。我趁机钻了进去。
闲聊得知,中年男子叫后六有,35岁,甘肃岷县中寨乡葩地村四社人。因为儿子在2001年被别人抢走,所以对陌生人很有戒备心理。
我诧异地问:“儿子被人抢走了?”后六有顿时神色暗淡,讲起了儿子被抢的经过。
因家中田地很少,仅有1.2亩地,再加上连年干旱,无法维持生活,后六有只好于2001年春带着妻子李梅桃、大儿子后少强、二儿子后少广、小儿子后尕担来到武汉乞讨。当年11月21日下午4点多钟,李梅桃带着少广和尕担在汉口中山大道乞讨。这时,过来了一男一女,男的大约35岁,身高167米左右,留着短发;女的大约33岁,身高和男的差不多,短发、圆脸。他们在母子面前停留片刻,没有施舍的意思。李梅桃便没有在意,转过身继续乞讨,哪知那对中年男女踱到她和孩子的跟前,一一盘问着。对方的话叽里呱啦的,李梅桃根本听不懂,中年女人便拿出笔让李梅桃写字。可她没读过书,不会写字。这时他们拿出厚厚的一沓10元人民币往李梅桃手里塞,口里还是叽里呱啦地说着话。李梅桃揣摩他们是说将尕担卖给他们。李梅桃坚决不答应,并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一直乞讨的地方,走了好远。那对男女始终跟着,并趁她不注意,拉着尕担,吓得孩子嗷嗷大哭。李梅桃大叫起来,那对男女才放了尕担,但他们还是远远跟踪着。
次日早上8点多钟,李梅桃带着两个孩子走到汉口青年路武汉博物馆跟前,又看到了那对男女,吓得拉着孩子回到租住的房子里。
23日晚,李梅桃带着孩子乞讨归来,走到武汉博物馆旁的一条僻静的小巷时,三个男子将她和孩子拦住,厉声喝问:“干什么的?”她说讨饭的。三个男子说:“走,跟我们走一趟。”李梅桃以为是收容人员,吓得赶紧背起尕担,牵着少广,连连后躲。却被三个男子拦住,不让她出也不让她进,并将尕担一把抢过去,将李梅桃一脚踢倒在地。然后迅速朝停在路口的一辆白色小轿车跑去。挣扎起来的李梅桃看着上车的三个男子抱着尕担上了车绝尘而去,方醒悟过来,于是拨打110报警。后来,后六有夫妻到租住地派出所去过多次,向岷县有关部门反映了数次,都没有一点尕担的消息。
后六有语调缓慢,说话断断续续,一直沉静在失子之痛中。我问:“那你以后准备怎么办?”他几乎情绪失控,大声说:“自从尕担被抢走后,我们夫妻二人除报案外,一直在武汉街头寻找。我们发誓,一定要找到孩子,找到了然后回家种地,再也不出来,再苦再穷也要守着田地和孩子过活。”
后六有告诉我,1年多来,妻子和孩子乞讨来的钱几乎都花在了寻找尕担上,所以没有存到什么钱。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要找,因为,后尕担毕竟是他们的亲骨肉。
5、陪姚真平夫妻看病
后六有隔壁的一个房间,地上搁着四个床铺,床上很破旧,房间里十分邋遢,看样子这里住的乞讨者是“甘肃丐帮”的“贫民”。一打听,果然里面住的大多是老人、失明者、间歇性神经病患者,乞讨才一个多月,没有讨到钱。大人、小孩共10人中,惟一的一对夫妇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们很年轻,都愁眉苦脸斜倚在床上,女人怀中抱着一个两岁多的女孩。女孩左脸包着一块白纱布。
我俯身问女的:“你的孩子怎么受伤了?”女的神情凄然地说:“今天中午12点多钟,我带女儿乞讨时,她
不小心摔倒在一片破碎的玻璃渣上,刺破了左脸,到医院缝了10多针。”男的在一旁接过话头,没好气地说:“她这一折腾,花了217.88元钱,我们手头的钱还不够打针、换药呢!”
我明知故问:“你们是哪儿人?”男的回答:“安徽抚阳。”安徽抚阳?房间里全是甘肃人,他们一家子怎会插进来?明显说的是假话了。接下来任我再问什么,他们都不肯说了。他们对陌生的我有很大的防备!
估计一时问不出什么,但我发现他们身上一定有隐情,于是第二天早上又前往。恰好,我赶到时,他们夫妻二人抱着小孩准备去换药。我便尾随其后。出了贺家墩,他们朝复兴村走去。我提议我们坐公交车前去,他们依然不理我。我问这问那,夫妻也不搭话。他们只顾走自己的路。
就这样,夫妻两人换着抱小孩,一路走走停停,步行到常码头的一家医院,足足走了四五站路程。我和他们说话,他们还是爱理不理,但显然已没有像昨天那样反感我了。
换药时,医生要求挂号,男的一脸苦相地哀求医生,自己是来武汉讨饭的,没有多少钱,能不能不挂号?我立即帮他们向医生说情,医生终于答应了。可到换药交钱时,我看男的又是苦着脸。一定是钱不够或者认为医院收钱收多了。我从医生的话语中听出,的确是男的带的钱不够,医院要收12元钱的换药费,可男的手里只有7元钱。我连忙掏出5元钱交给男的。他看着我,不想接,但看我的样子十分诚恳,又看了看生病的女儿,最后还是不好意思地接了过去。此时,我发现他的目光变得柔和了些。
走出医院,我说一起乘坐公交车吧,我来买票。夫妻俩摇了摇头,但他们开始消除了戒备心理,和我攀谈起来。男的说,他叫姚真平,24岁,只上过小学;妻子叫刘芳霞,22岁,是个文盲;孩子叫姚瑞霞,2岁多。因田地太窄,姚真平以前出外打工,搞过建筑、挖过煤矿,但不是工资太低,就是拿不到工钱,无奈的他只好在2001年4月携家带口跟着村人来武汉乞讨。白天,妻子带着孩子出外乞讨,姚真平则在租住的房子里做饭。但他们乞讨很差,往往连生活费都讨不到,现在连孩子看病都没有钱诊治。
联想到他们的住处,看看他们眼前的处境,我相信了,可他为什么要骗我说是安徽人呢?刘芳霞说,跟我不认识,当然要提防着我,这也是很多“甘肃丐帮”统一对陌生人的口径,其实,他们是甘肃岷县住塞乡牌地村三社人。刘芳霞说,看我不像是坏人,所以才告诉我实情。
6、200多人的“乞丐村”
还是回到前面,说头一夜探访“甘肃丐帮”的情况。
我挨个儿房间查看。正如张俊杰所言,在询问过的人中,除一家是做生意的外,其他全部是来自甘肃岷县的乞讨者,大人、小孩足有60人。这真令人惊讶!他们说起自己出外乞讨的原因,无一例外都是“庄稼被冰雹袭击了,生活不下去,刚刚到武汉乞讨。”这些甘肃流民还有一个共同之处是,几乎都是全家倾巢而出,女人带着小孩到街上乞讨,残疾人或年老者则单独出门乞讨,而女人的丈夫一般不出门,呆在家里做饭。
在四层的一个房间,我看到了江汉路天桥上乞讨的那几个妇女,她们正在边吃饭边逗小孩子。很快,她们也认出我来了,红着脸、抱着小孩纷纷回避。
探访到三层时,见到一个40多岁的男人,叫朱俊东,安徽省临泉县田桥乡大朱庄人。他说他是这栋楼上惟一一个做正当生意的,在这间房子里住了5年。说起楼上楼下的这群甘肃邻居,他显得有些义愤填膺,闲聊间倒了一肚子苦水。
朱俊东说,这群甘肃“乞丐帮”特别不讲卫生,在家里解小便,有时小便从楼缝里流下来,滴到他的床上。另外,他们做饭烧得是木柴,不仅把自己屋内的墙壁熏黑了,而且一到中午、晚上做饭时间,整栋楼里都乌烟瘴气的。烟雾倒是小事,最危险的是,他们的房间里堆着许多木材,万一哪家不小心失火,会引燃整栋楼的。这个位置又窄,消防车开不进来,那时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朱俊东说,他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要不是这地方离做生意的位置近,他早就搬走了。
我问这群“甘肃帮”在这里住多久了?朱俊东说,有的是才来的,有的在这儿讨了好几年。他5年前住在这儿时,这儿就已经有了甘肃的乞丐。他们成群结队,一拨拨走了,又一拨拨地来。现在,乞讨成了他们致富的门路,他们中的许多人逢年过节回家时,都是买了大彩电、影碟机带回去的。回家前几天,还会买一些好看的衣裳,打扮得清清爽爽的。朱俊东还说:“他们有些人买了手机,平时就用手机与家里通话联系。”
“乞丐用手机?”我不免有些惊讶。
朱俊东说:“手机又不贵,他们完全买得起,也用得起!你以为他们真的可怜,他们比我们做生意的赚钱还多。白天,女的带着小孩出门乞讨,男的就在家做饭、喝酒,有时把地毯一铺,围在一起打麻将、玩‘拖拉机’,不‘带彩’(指赌钱)的还不玩呢!”据他讲,他们打牌时大吵大叫,喝酒时更是闹得厉害,经常发酒疯,打架、骂人。邻居们是怨声载道。
我问朱俊东,这个“甘肃帮”是不是有60多人?朱俊东“哈哈”一笑,说:“光这栋楼就住了60多人,整个贺家墩像这样租给乞丐住的楼还有好多家呢。据我估计,住在这里的乞丐和流浪汉有200多人!”
为了证实朱俊东的猜测,接下来的两天,我在贺家墩一带寻访。在“甘肃帮”所住楼房的附近,靠武汉博物馆一边,我发现一些楼房大都和这栋“甘肃帮”楼房相似,住的几乎全部都是外来的流浪汉和乞丐。另一栋楼房的房东提供的数据,也基本上和朱俊东所说的情况相吻合。
为了证实这群数量众多的甘肃乞丐帮是否来自他们所说的岷县,12月14日,我打了一连串的长途电话,分别打给甘肃省岷县小寨乡、中寨乡及其他镇的多个村委会。电话里的村干部说,岷县好多年都没有下过冰雹了,因“庄稼遭冰雹袭击”而出外乞讨的情况几乎是不存在的,倒是由于农村干旱,有的地方可能收成不太好,所以当地农村人才会一家老小、成群结队地到城里去乞讨。另外,村干部还谈到,岷县部分农村乞讨的历史悠久,10多年前就有人在外靠乞讨捞“收入”了,大都是到南方的一些大城市。许多乞讨者甚至成了当地的富裕户,靠在城市讨的钱置备了家里的电器,有的做起了小生意,还有人盖了楼房。也正是这些人的“榜样”力量,促使了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往外跑。至于出外乞讨者的数目,据有的村干部估计,整个岷县至少有1000多人。
后记:与社会学专家对话“都市乞丐部落”睛
21阳光:周教授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2002年底,本书两位作者乔扮成乞丐进入都市乞丐部落,探寻他们的真实生存状态。探访的地域,选取的是武汉这个城市。纵观全国各地的乞丐现象,您认为武汉一地是否具有广泛性的代表意义?就中国内地范围而言,不同城市不同地方的乞丐现象,是否存在着地域上的较大差异?
周:就全国范围而言,城市乞丐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每个城市的乞丐虽然各具特点,但在行乞原因、乞讨方式、生活状态等方面都大同小异。武汉作为中国中部的大城市、九省通衢,应该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解剖武汉一地的乞丐部落,对了解全国都市里普遍存在的乞丐现象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
但中国太大了,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乞丐在数量、来源等方面还是存在着差异。在中国,乞丐最集中、最具代表性的城市还应是北京和上海。作为中国北方和东部的两个经济最为发达的特大城市,在乞丐规模、乞丐来源的广泛性、乞讨手段的先进程度上,都是国内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
零点公司曾对京沪两地的乞丐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共有来自22个省、市、自治区的乞丐汇聚在京、沪两地。其中以安徽人最多(2693%),占到1/4强,其次为河南(2108%)、山东(1194%)、河北(445%)、四川(375%);其他省份像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山西、陕西等,则相对较少。而北京和上海乞丐的来源地构成又有所不同。北京以河南人为最多(28.99%),其次是山东(1723%)、安徽(1471%)、河北(756%)、北京(630%)、四川(546%)、江苏(504%)等;而在上海,则以安徽人(4233%)为最多,其次是江苏(2698%)、河南(1111%)、山东(529%)、上海(529%)等。
这些调查应该很具有权威性。从各地乞丐代表来看,安徽省最多,也比较典型。安徽之所以多,我认为他们到京沪打工的时间比较早、人员比较多,他们对城市取得经济收入的方式比较了解。河南也是乞丐的大省,很多地方都是一个村一个村地出来,当地有乞讨的习惯和风俗。
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发达城市,乞丐的乞讨手段也慢慢和世界接轨,很多乞丐用英语乞讨,他们说钱都是说“money”。在上海的地铁里,还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流浪歌手唱歌,乞讨的方式也越来越先进。
“不同时期,乞丐有不同特征”
21阳光:关于乞丐的起源,有没有可供考据的文字记载,证实中国最早的乞丐现象起源于何时?乞丐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应该呈现出不同的变化特征。目前国内有没有专门的研究,勾勒中国乞丐现象的“发展史”?如果没有,能否谈谈您个人在这方面的研究或观点。
周:中国自古就是一个推崇“仁”和“德”的国家,对乞丐的关注也很多。早在汉朝,就有人写了一本叫《乞丐赋》的书,这说明至少汉朝我国就有乞丐存在了。当代关于乞丐的研究也很多,而且这方面的书不少,据我所知有《乞丐调查报告》《中国乞丐史》,上海还出版了一本《遥远的回响——乞丐文化透视》,有一本叫《中国近代流民》的书中,也大量写到中国的乞丐现象。
但这些都是从文化的角度来研究乞丐现象,像本书这种行为体验式的调查并不多。10年前曾有人也乔扮乞丐体验他们的生活,还写过一部书叫《丐帮漂流记》。但10年前的社会环境和现在已有很大不同,乞丐作为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群体,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形态特征。
我认为,还应从制度上来研究乞丐,因为现在许多乞丐已经职业化了。至少,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研究。
“应以平常心对待他们”
21阳光:对乞丐现象,民众中历来存在着褒贬不同的看法。同情是一种态度,许多老百姓对乞丐都表现出一种天然的怜悯之情,这可能也是乞丐现象存在并能维系下去的一个环境基础;但也有相当部分的人,对行乞者持一种鄙夷甚至厌恶的态度,他们很多人的观点似乎也并非不无道理。就您个人而言,您对乞丐所抱的态度是怎样的?
周:这个问题要站在人类发展的高度来看。在落后的旧社会,人们才把行乞者当讨饭的来看,那时当乞丐也确实是因为没有吃的。但在现代社会,乞丐的性质发生了很大改变,我们不能还用传统的眼光来看乞丐。
按现代的观念,乞讨也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你总不能不让人讨饭吧?难道一个人乞讨的权利都没有?首先你得尊重别人的权利,认识到乞讨也可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现代社会以经济为基础,根据谋生方式的不同,将人分成六大集团:一是高科技集团,也称“三高集团”。这类人拥有高学历、高知识、高收入,是社会中的佼佼者。二是实业集团。这个集团的人不直接生产,但赚钱最多,比如各个网站的执行总裁。三是工业集团。也就是生产集团。四是公务员集团。五是自由职业集团,包括中介、自由撰稿人等。六是失业者集团,包括乞丐、卖淫女就属于这个集团。
从社会结构上看,乞丐是其中一个正常的组成部分,所以不要总以一种异样的眼光来审视这个群体,应该以平常心对待,既不同情,也不讨厌。同情、讨厌都是落后的方式,应警惕这两种态度。但也不能放任,过度放任就会养懒人,滋长不良的社会风气。
“城市乞丐具有一定相似性”
21阳光:周教授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2002年底,本书两位作者乔扮成乞丐进入都市乞丐部落,探寻他们的真实生存状态。探访的地域,选取的是武汉这个城市。纵观全国各地的乞丐现象,您认为武汉一地是否具有广泛性的代表意义?就中国内地范围而言,不同城市不同地方的乞丐现象,是否存在着地域上的较大差异?
周:就全国范围而言,城市乞丐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每个城市的乞丐虽然各具特点,但在行乞原因、乞讨方式、生活状态等方面都大同小异。武汉作为中国中部的大城市、九省通衢,应该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解剖武汉一地的乞丐部落,对了解全国都市里普遍存在的乞丐现象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
但中国太大了,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城市,乞丐在数量、来源等方面还是存在着差异。在中国,乞丐最集中、最具代表性的城市还应是北京和上海。作为中国北方和东部的两个经济最为发达的特大城市,在乞丐规模、乞丐来源的广泛性、乞讨手段的先进程度上,都是国内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
零点公司曾对京沪两地的乞丐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共有来自22个省、市、自治区的乞丐汇聚在京、沪两地。其中以安徽人最多(2693%),占到1/4强,其次为河南(2108%)、山东(1194%)、河北(445%)、四川(375%);其他省份像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山西、陕西等,则相对较少。而北京和上海乞丐的来源地构成又有所不同。北京以河南人为最多(28.99%),其次是山东(1723%)、安徽(1471%)、河北(756%)、北京(630%)、四川(546%)、江苏(504%)等;而在上海,则以安徽人(4233%)为最多,其次是江苏(2698%)、河南(1111%)、山东(529%)、上海(529%)等。
这些调查应该很具有权威性。从各地乞丐代表来看,安徽省最多,也比较典型。安徽之所以多,我认为他们到京沪打工的时间比较早、人员比较多,他们对城市取得经济收入的方式比较了解。河南也是乞丐的大省,很多地方都是一个村一个村地出来,当地有乞讨的习惯和风俗。
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发达城市,乞丐的乞讨手段也慢慢和世界接轨,很多乞丐用英语乞讨,他们说钱都是说“money”。在上海的地铁里,还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流浪歌手唱歌,乞讨的方式也越来越先进。
“不同时期,乞丐有不同特征”
21阳光:关于乞丐的起源,有没有可供考据的文字记载,证实中国最早的乞丐现象起源于何时?乞丐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应该呈现出不同的变化特征。目前国内有没有专门的研究,勾勒中国乞丐现象的“发展史”?如果没有,能否谈谈您个人在这方面的研究或观点。
周:中国自古就是一个推崇“仁”和“德”的国家,对乞丐的关注也很多。早在汉朝,就有人写了一本叫《乞丐赋》的书,这说明至少汉朝我国就有乞丐存在了。当代关于乞丐的研究也很多,而且这方面的书不少,据我所知有《乞丐调查报告》《中国乞丐史》,上海还出版了一本《遥远的回响——乞丐文化透视》,有一本叫《中国近代流民》的书中,也大量写到中国的乞丐现象。
但这些都是从文化的角度来研究乞丐现象,像本书这种行为体验式的调查并不多。10年前曾有人也乔扮乞丐体验他们的生活,还写过一部书叫《丐帮漂流记》。但10年前的社会环境和现在已有很大不同,乞丐作为不断发展变化着的群体,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形态特征。
我认为,还应从制度上来研究乞丐,因为现在许多乞丐已经职业化了。至少,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研究。
“应以平常心对待他们”
21阳光:对乞丐现象,民众中历来存在着褒贬不同的看法。同情是一种态度,许多老百姓对乞丐都表现出一种天然的怜悯之情,这可能也是乞丐现象存在并能维系下去的一个环境基础;但也有相当部分的人,对行乞者持一种鄙夷甚至厌恶的态度,他们很多人的观点似乎也并非不无道理。就您个人而言,您对乞丐所抱的态度是怎样的?
周:这个问题要站在人类发展的高度来看。在落后的旧社会,人们才把行乞者当讨饭的来看,那时当乞丐也确实是因为没有吃的。但在现代社会,乞丐的性质发生了很大改变,我们不能还用传统的眼光来看乞丐。
按现代的观念,乞讨也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你总不能不让人讨饭吧?难道一个人乞讨的权利都没有?首先你得尊重别人的权利,认识到乞讨也可以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现代社会以经济为基础,根据谋生方式的不同,将人分成六大集团:一是高科技集团,也称“三高集团”。这类人拥有高学历、高知识、高收入,是社会中的佼佼者。二是实业集团。这个集团的人不直接生产,但赚钱最多,比如各个网站的执行总裁。三是工业集团。也就是生产集团。四是公务员集团。五是自由职业集团,包括中介、自由撰稿人等。六是失业者集团,包括乞丐、卖淫女就属于这个集团。
从社会结构上看,乞丐是其中一个正常的组成部分,所以不要总以一种异样的眼光来审视这个群体,应该以平常心对待,既不同情,也不讨厌。同情、讨厌都是落后的方式,应警惕这两种态度。但也不能放任,过度放任就会养懒人,滋长不良的社会风气。
“假乞丐败坏社会风气”
21阳光:我们在体验中还见到了大量的假乞丐,如装聋、装瘸、装学生、装孤儿等等。对这类假乞丐,百姓的态度也存在分歧,有的认为他们是诈取人们的同情心,应该斥责和打击;有的则认为他们是没有办法才伪装的,也应予以同情。您认为应该怎样看待这类乞丐?
周:乞丐中的造假现象很普遍,我就遇到过冒充假和尚、假尼姑行骗的。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造假,这类现象的存在给社会风气都会带来不良影响。这些人利用了人们的同情心和善良,最后破坏了诚信。“连乞丐都是假的,还有什么不是假的?”很多人常常会这么想。这种思想一旦普及开,势必影响人们对社会风气的评价。
利用欺骗的手段诈取钱财,在法律上还构成犯罪。所以对乞丐造假现象一定要依法管理,必要的话还要实施打击。如今,有些部门明明知道他们犯罪也不管,不管就是允许犯罪,这也会对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要特别警惕‘高级要饭’的”
21阳光:乞丐日渐职业化、组织化,是我们在体验中发现都市乞丐群体新出现的另一个特征。如有的乞丐,几个人一伙,分片协作,把乞讨当作一项“工作”。您怎么看待乞丐的这种现象?
周:乞丐日益组织化、职业化是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这不奇怪。我刚才讲了,我们在观念里应该承认乞丐也可以成为一种职业。乞讨是一种权利。
但是这其中,我们要特别注意那些“高级要饭”的,比如近来出现很频繁的流浪歌手乞讨,就会给人一种印象:这么优秀的人只能靠乞讨生活?这给别人带来的示范作用太差,一是给人消极影响,二是给人灰色感觉,对社会丧失信心。
“乞丐犯罪一定要打击”
21阳光:在体验中,我们还发现一种现象,有一些人专门收编、收养流浪汉、流浪儿,利用他们在城市里乞讨,然后剥夺他们的乞讨收入,以此为“职业”。有的甚至以每天10元的价格到农村向家长“租借”一些残疾儿童,带他们到城市里乞讨。对这类现象您作何评价?有没有控制、打击这类现象的有效办法?
周:乞丐中的犯罪现象是特别要引起警惕的。比如租借儿童进行乞讨,就是对儿童的摧残,是原始资本剥削,是一种违法行为,要进行控制和必要的打击。
“他们的性,社会关注不够”
21阳光:长期以来,人们对流浪者、乞丐群体的性问题关注颇少。我们在这次体验中,发现这个群体有并不少见的嫖娼、同性恋等现象存在。您怎么看待这个群体的婚姻、性等问题?
周:因为乞丐、流浪汉也是正常人,所以也会有正常的生理需求。一旦没有合理、合法的渠道解决他们的性问题,嫖娼、同性恋这些现象就会在他们中间出现。但乞丐、流浪汉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这些现象常常处于隐蔽状态,人们的了解少,社会的关注也不够。
解决这类问题的一个办法就是成立家庭。但由于不具备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条件,拥有婚姻、成立家庭对他们来说谈何容易!退一步讲,即使这些人能够成立家庭,家庭也是灰色的,因为他们的惰性很难改变,再者维持家庭需要一定的经济条件。缺乏养分的家庭,对下一代的影响会更大。除非他们能改头换面,靠勤劳来致富。
“乞丐村”值得关注
21阳光:目前在河南、安徽一些地方,有“乞丐村”的存在。许多村民集体流浪到城市,以乞讨为生,村民的经济收入甚至大部分是靠在城市乞讨所得。有的村甚至形成“以乞讨为荣”的风气,乞讨收入大户成为村里人羡慕的对象。“乞丐村”的现象说明了什么?有没有好的对策?
周:根据媒体的披露和一些机构的调查,“乞丐村”不仅存在,还为数不少,这种现象值得关注。比较严重的像安徽、河南等省一些农村。“乞丐村”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产物,其出现有必然性。解决的根本办法只能是靠发展农村经济,在自己的土地上能够丰衣足食,他们自然就不会成群结队地出外乞讨。
“乞讨队伍太大,后果不堪设想”
21阳光:乞丐的存在与城市的发展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怎样从社会学、经济学的角度审视乞丐现象?
周:乞讨的队伍太大,后果不堪设想,至少会带来六个方面的影响:
一是给社会带来一种不良认识倾向:不勤劳也能致富。乞讨是把社会历史的惰性保存并发扬下来,而这种惰性是落后的、寄生性的。这个问题不可小看,他们过去是依赖家庭,小范围的,随着向城市的进一步扩散,现在依赖的是社会。
二是带来社会犯罪。如拐卖儿童甚至摧残儿童,利用他们乞讨、偷窃生财;如带犯罪性质的乞丐组织、乞丐集团越来越多;他们有的还和吸毒等现象相联系。这些都会诱发大量的社会犯罪。
三是使民众没有安全感。譬如在商场门前和一些繁华的路段上走,突然跑过来几个小孩抱住你的腿要钱,你不给不行,给少了也不行,不然不让你走路。久之,许多人就不敢在这里走了,远远地避开,给人一种很没有安全的感觉。另外,有些人利用乞讨白天探路,晚上好盗窃,使人们的生命财产也没有安全感。
四是影响城市的投资环境、发展环境。一个地方的乞丐多了,外商看到到处都是乞丐,会对这里丧失投资信心。
五是影响社会秩序。乞丐聚集在繁华路段强拦行人要钱,影响交通,影响社会秩序。
六是影响社会安定。贫穷的队伍越来越多,社会比较容易引起震荡,我们要充分看到它的危害性。
城市对乞丐的管理也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因为流动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所以不管不行,管又很矛盾。以前,城市管理人员见到街头流浪人员就收容,连一些“扁担”(指街头扛扁担帮人挑货的民工)也收容了进去,或送到原籍,或罚几个钱了事,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治理乞丐。随着户籍的渐渐淡化,人们只有祖籍,人走到哪里,籍贯就到了哪里,你收容了再往哪儿送?目前,河北、上海、北京都已出台了《流浪人员的收容条例》,正在研究和规范对他们的管理。
在新的经济发展中,没经历的方面太多,只能是摸索,就是法律制定了,也会有被推翻的时候。现在的社会,规范真空还比较多,法律管不了的地方也比较多,只要不违法就不好管、管不了,导致的后果是行为无序。所以像乞丐现象,很难从根本上管理好。
“城市乞丐会越来越多”
21阳光:乞丐群体的未来,会朝一个什么样的方向发展?当然我们不能幻想有朝一日能彻底地消除乞丐现象,但如果要减少和控制乞丐数量,您认为我们的社会最需要做的是什么?
周:我国还会产生大量的乞丐,大量的流动乞丐。如今,我国农村只需2亿劳动生产力,但却有5亿农民,富余3亿农民,乞讨的后备队伍还特别大,这个问题值得特别重视。他们30年内都会出来,出来后找不到工作怎么办?乞讨、卖淫、犯罪现象都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