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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流浪儿曹月旺

作者:占才强 当前章节:9617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55

1、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种情结

——缘起:我为什么要“沦为”乞丐

——小流浪汉来自河南,10余年来一直在城里乞讨、捡拉圾,他最大的梦想是“开着奔驰车在武汉的街道上行驶”。

——我们以为,送他回家学一门手艺,是为他找到了一个“前程”。而在他家乡的亲人看来,到城里才是一种令人羡慕的前程。

——“别看那些乞丐很惨的样子,回到家乡可风光了,有的盖了楼房,有的做生意当了老板,有的一个月可以讨四五千块钱呢!”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种情结。

在我老婆口中,这种情结被她称作“乞丐命”。1998年秋天,我在武汉街头认识了15岁的小流浪汉曹月旺,此后的4年时间,我便一直关注并琢磨着他,包括这个都市里许许多多的流浪汉和乞丐们。我比较着他们和每天用异样眼光打量他们的其他人的生活有着怎样的不同,并幻想有一天能像他们一样去流浪,甚至去乞讨,体验这个世界上另一种被多数人所鄙夷的生活。当然这不是为了猎奇,而是为了对人及人的生存等命题做更深入的思考。

这种情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像酒一样愈久愈为浓烈。在认识小曹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和他保持着联系,包括2000年冬天小曹一度被媒体追炒成为“名人”后,我依然像研究一道数学题一样研究着小曹。我期望媒体的报道能让小曹的命运有所转机。但媒体的主要功能毕竟不是济世助人,成为“名人”之后的小曹很快回落到他的原始生存状态:捡别人的剩饭吃,夜宿街头马路。惟一的变化可能就是,在受到欺负或遇到不开心的事时,他会底气十足地告诉别人:“我有一个当记者的大哥,我马上要他来!”然后会拨通我的手机。而我总会让他失望,因为更多的时候我在报社和外面忙碌,即便有时间也不会马上跑过去帮他“摆平”那堆他眼里的麻烦事。时间长了,小曹也知道这一点,但他还是会不厌其烦地打通我的手机,在他的潜意识里,有一个当记者的“大哥”成了他生存的荣耀和底气。

但我还是经常去看小曹和他周围的许多乞丐朋友。他的很多朋友后来也逐渐成了我的朋友。我的乞丐朋友越来越多,而我老婆对我的不满也越来越强烈。她不明白跟那些蓬头垢面、身无分文的乞丐们打交道会带给我什么好处。“懒,身体好好的去要饭,丢人!”这是她常说的一句话,代表着她也代表着大多数人对乞丐的不屑和鄙夷。她阻止不了我,所以就不止一次地骂我是“乞丐命”,“上辈子是个叫化子”。我没有反驳。我知道,对有这种思想的人,反驳是不起作用的,况且她说的也并非全无道理。其实,我很想告诉她一句话,因为知道没用且很难让她理解也就一直没说出口。现在,我知道这本书出来后她一定会看到,在这里就把这句思考了很久,带有一定偏执倾向的话说出来,算是继续和她作某种探讨和沟通。这句话很简单:面对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乞者,只是乞讨的方式各异而已。

2、《南方周末》讲过的故事

我前面提到小曹成为“名人”的事,是在2000年行将结束的时候,那时我还是《楚天都市报》的一名编辑、记者。《楚天都市报》是武汉地区及湖北省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办报风格以贴近老百姓而深受读者喜爱。那是2000年的冬天,我和同事邹晖、刘振雄在商量报道选题的时候,提到我已认识两年的小曹。他们都很感兴趣,后来采访了一个星期,写成稿件《流浪儿曹月旺和他的前程》,用3个版的篇幅发表在《楚天都市报》上,并配有小曹的若干生活照片。这篇报道使小曹一夜之间成为武汉的“名人”,街头巷尾许多市民百姓都知道了小曹,并开始关心起他的前程和命运。

后来,在记者的斡旋下,小曹老家的亲人终于愿意让他回去学做酱油、醋的手艺。小曹很高兴,我们一帮记者更是兴奋,以为终于帮他找到“家”了,小曹终于可以有一个光明的前程了!很快,这次采访被《南方周末》以《回家,不为过年——四个记者和一个流浪儿的故事》(当时去采访的还有摄影记者杨峰洲)为题刊发在2001年春节前一期的头版上。

鉴于本书部分内容保持着《南方周末》那篇报道的延续性,现将该报道中的部分章节选摘于下。它记叙着小曹的部分生活和我与小曹的简单相识。

下文载于《南方周末》2001年1月19日一版,标题为《回家,不为过年——四个记者和一个流浪儿的故事》,有删节。

“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2000年12月底,记者占才强——

那是1998年的一天,我经过武昌洪山公园门口,看见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一头长发,衣不蔽体,蹦跳着(后来才知那孩子右腿残疾)去捡别人刚丢弃的矿泉水瓶,然后蜷缩在地上,一脸欣喜地喝着瓶内的剩水。那笑容打动了我,我蹲了下来。就这样认识了他。

他说他来自河南,名叫曹月旺,几年来一直在乞讨,有时捡垃圾,晚上随便找个可避风雨的地方睡。我们谈得越来越多。他的话时常令人瞠目。比如他对我说:“我最大的梦想是开着‘奔驰’在武汉的街道上行驶。”

我想帮助他自食其力,就给他进了一批小工艺品,帮他在武汉大学门前摆卖。他蹲在小摊前,不知怎么跟顾客讲价,别人出多少钱他就卖多少钱。还怕羞,怕卖东西的样子被人看见。一星期下来,他说:“占大哥,我不想干了,我还是想流浪,我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我说你考虑清楚。几天后,他说他想擦皮鞋。我帮他将擦鞋的器具买齐,可擦了几天,他又厌烦了。

我试图跟福利院取得联系,但据说他不在福利院的收容之列。他继续流浪着,我时不时接到他的电话。前几天,在消失几个月之后,他来电话说:“占大哥,我后悔了。我还想卖东西,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流浪这10年

2001年1月4日,记者邹晖、占才强、刘振雄、杨峰洲——

我们去见曹月旺是在一个有阳光的下午,他怀抱刚捡的一袋垃圾,坐在武汉陆军总医院门前打盹。

他一瘸一拐地跟我们边走边说他属猪,17岁(他的身材看上去只有12岁多),河南南阳唐河县党老庄人,出生当天妈妈就疯了。大约10年前吧,一个他称为“叔”的人带他和妹妹来汉乞讨。这10年,他们流落过北京、上海、广东、江西、青海等地,后又辗转来汉。“叔”和妹妹现于武昌涂家岭一带租了一间月租60元的民房,仍以乞讨过活。

见到我们的摄影记者时他问:“你的相机什么牌子?”“佳能。”“佳能可以,奥林巴斯也可以。”他还认识不少中草药,像黄芪、杜仲、何首乌、金银花等等,这些知识是和他住一起的一个流浪汉告诉他的。“我最大的愿望是开个中药店,一边卖药,一边给人看病。对穷人只收手工费,实在没钱的就不收他的钱。”

我们跟他来到他住的地方——武汉锅炉厂两栋宿舍楼之间、搭在几棵大树间的一个废弃的木棚,棍棍棒棒中间有块半米见方的空地,铺着一张稀拉拉只剩半截的草席。

我们离开时已是晚8时多,想到小曹还没吃晚饭,便去给他买了几个饼子,给他10元钱。他以很大的力气推辞着,最后收下时,路灯下他的眼中闪着泪光。

缺的是前程

1月6日,记者邹晖——

一大早,小曹就打来电话,先说谢谢给他买吃的,然后说:“我们缺的不是钱和吃的,我们缺的是前程。”这句话让人震动。于是我再次赶到亚贸门口和他见面,认真地和他谈他的“前程”。

“我很后悔失去占大哥给的那次机会。那时我太野,我要好好地改。”他用手指指自己的脑袋。

“如果不失去那次机会,你现在会怎么样?”

“我肯定有房子住了,还会有个摊子。”

“现在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你想干什么?你能干什么?”

他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除了乞讨和捡垃圾,以及在占大哥的帮助下那次简短的“经商”经历,他再没别的“工作”经验。

我问他想不想学点什么,厨师、美发、电器、车辆维修学什么呢?他边想边说:“我也可以回表叔家学做酱油、醋的”他和老家惟一的联系是一个区号0377的电话号码,记在一张纸片上。他突然兴奋起来:“我们去给表叔打个电话吧”

他拨通了电话。“表婶,我是月旺”他突然把话筒递给我,里面是一个河南口音的女人的声音。“我是他在武汉的朋友。他想回家,学做酱油、醋”“同意同意。就是盼着他回来。是呀是呀,让他回来吧!”

放了电话,我俩都很兴奋。好像眼前突然亮了,找到了出路一样。我说走吧,我们现在就去买票。

回家

1月13日晨,记者邹晖、占才强、刘振雄、杨峰洲——

赶到武昌宏基客运站,车站里已是人山人海。占才强正带曹月旺在车站门口吃早点。

曹月旺没想到我们会来送他,他用眼睛很深地看着我们。车站里的人们也好奇地注意我们,看着我们4个人和一个破衣烂衫的瘸腿的孩子一起,叮嘱他,给他买路上吃的东西,和他合影。

车开了,曹月旺挥动着手臂的身影不见了。我们4个人看着汽车远去的方向沉默着站了几分钟。这时占才强说了一句:“这个小家伙”

1月15日上午,邹晖接到小曹打来的电话。

“我们这里下了很大的雪,我回到家时雪已停了。”他说。他还说,家里的大伯靠以前乞讨的钱生活

他的前程将会怎么样呢?他还会出来流浪吗?

那是2000年农历12月21日,离2001年春节还有9天的时间,时年17岁的曹月旺在全国数百万读者的关注下“不为过年”而“回家”。《南方周末》的这篇报道牵动了全国许多读者的心。那年春节前后,我陆续收到广东、湖北、河南、河北、吉林等地读者的电话和来信,计有100多人次,他们或向记者表达敬意,或对小曹的处境表示同情,或为他终于寻到“前程”感到高兴。然而一种感觉一直笼罩着我,正如文末所担忧的那样:他还会出来流浪吗?

3、《南方周末》没讲完的故事

这种担心的印证来得太快。春节刚过完,初六,我还在家里享受节日,曹月旺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你是记者吧?我是小曹!”

我一看手机上的电话号码,是从汉口火车站打来的。直觉告诉我:小曹又回来了!

“他们(指表叔、表婶们)把我赶出来了!他们说我笨,学不会做醋做酱油,还叫我出来讨饭。”

我立刻赶到汉口火车站,在附近一个过年歇业的杂货店的墙角,看到蜷缩在那里的小曹。在不时刮来的刺骨寒风中,小曹红着鼻子冲我打招呼。

我觉得我们的思维,包括媒体的思维都过于简单了:送一个流浪的孩子回家,并不像送一个迷路的孩子回家那么简单。后来,小曹在一次谈话中无意透露出:并非他表叔、表婶执意要赶他出门,而是他觉得,在家乡呆着或学一门手艺,并不是他想要的归宿。

“我就是学会了,做醋做酱油也没什么出息。表叔、表婶说,还是大城市好,有吃的有玩的,让我混好了再回去。”我们几个记者以为,送小曹回去,学一门手艺,是为他找到了一个“前程”。而在他,在他家乡的亲人看来,到城市里来才是一种令人羡慕的前程。

小曹的回来令我再次陷入对他前途的迷茫思考之中。接下来他该怎么办?是让他继续这样漫无目的地流浪,还是为他寻找另外新的出路?早在两年前,我曾让他尝试学做小买卖和干街头擦皮鞋的营生,但都是没做多久,他认为没有出息、怕丑和没有自由而放弃了。我那时认为,对出外已达8年之久的小曹来说,流浪已成了他的天性,无拘无束的生活已成为他的一种习惯,你很难用一种简单的方式,在很短的时间里去更新他固有的生活形态和观念。他已经习惯了自由。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无能为力,我对于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旁观者,要想介入和改变他的命运,对一个普通人来说,更多的是徒劳而无济!

小曹回到武汉以后,继续他闲适的流浪和乞讨生活。在冬日有着阳光的午后,我常可以看到他和一帮丐友在洪山公园的草坪上晒太阳。见到我他会很兴奋地打招呼,然后把一帮朋友介绍给我。我们的谈话总会落脚到他的未来——

“要是有一份工作就好了,可惜不会有人要我,我的腿不行。”小曹边说边摸着自己的右腿。

有没有这样的一种工作,可以让小曹去做——不需要任何技能,只靠上肢简单操作就能够完成?2001年正月刚过,小曹回到武汉恰逢一个月的时候,这个机会降临了。我的一个叫胡刚宝的朋友,在广州开一家工艺钟厂,有200多号工人。春节回家过年期间,我打听到他准备扩招工人,就跟他讲曹月旺的情况。他问,是不是《南方周末》报道的那个小孩?我说是。他说,让他来吧,在我这里的流水线上做手工活,先试用两个月,看能不能做得了。我连说谢谢谢谢。

我在洪山公园找到小曹,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小曹连说:“太好了,太好了”“这都是真的吧,这不是在做梦吧!”“这下我有工作了!我可以像城里人一样上班挣钱了!”他咧着嘴笑个不停。

2001年2月28日,农历2月6日。我给小曹买好一张武昌至广州的火车票,塞给他100元钱,然后带他找一处公厕把脸、手、头发洗干净,又买了点路上吃的面包。傍晚时分,我把他送到武昌火车站,踏上南下打工的旅途。

小曹到了广州之后,打给我一个电话,说“胡老板”对他很好,专门给他买了床垫和被子。晚上他和工友们睡高低床,很舒服;白天就在车间流水线旁坐着给产品上螺丝,也不用动。“胡老板”说干得好,一月可拿七八百块钱。“我不要那么多钱,能有饭吃,一个月有100块工钱,我就很满意了!”小曹在电话里很率真很知足,说起“胡老板”三个字,语调中透着亲密和感激。

我原想是到那年春天或夏天,在工作不是太忙的时候,请假去广州看一下想象中已成为现代化工厂工人的小曹,顺便请他的老板、我的老朋友胡刚宝,多多关照他一下。我甚至幻想那时的情景一定让自己很有成就感。然而这后来仅仅成为一个想象。

2001年4月的一天,我念及广州的小曹,拨通了胡刚宝的电话。一通寒暄叙旧之后问起小曹,电话那头胡刚宝突然提高了声音:“他没跟你联系吗?他十几天前就回武汉了!”

“什么?”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刚开始他还听话,后来就嫌拘束,跟住在一起的工人合不来。后来他说不想干了,要在广州流浪。我想这样不行,让他回武汉,派人送他到火车站,走时还给了他半个月的工钱。”

“他什么时候回的?”

“应该快有20天了吧!”

这一切令人猝不及防!和胡刚宝通完电话,我赶紧跑到洪山公园去找和小曹相熟的那些乞丐。一位老乞丐对我说:“那个瘸腿赖子(指小曹)吗?他不在这里,前几天还有人说在汉口滨江公园看到过他!”

我又跑到汉口滨江公园、中山公园、武胜路等乞丐比较集中的地带。我希望能碰到小曹,或能打听到他的下落。不为别的,只想亲口问他一句:为什么会离开胡刚宝那家工厂?我甚至以小人之心去猜测:是不是胡刚宝或厂里的工人们嫌弃他身患残疾的缘故?

然而终于没能邂逅小曹。我只有等待。

不简单的乞丐世界

时间一晃到了7月份,武汉进入火炉般的夏天。一个烈日当空的午后,我正在外面采访,手机响起。一听,是久违的小曹的声音。

“记者,我出事了!”电话里的声音急促而紧张。

“慢慢说,怎么回事?”

“航空路的两个赖子,说要下我的胯子(武汉方言,意为‘打断腿’)!”在流浪汉这个群体,他们习惯用“赖子”来称呼对方,“他们中有一个赖子丢了10块钱,非说是我偷去的,说见我一次打一次!他们现在到处找我,要打我!”

我立即赶往汉口。在航空路立交桥下的转盘广场里,我看到了久违的曹月旺。他穿一件很脏的旧T恤衫,下面是一条浅灰色、污迹斑斑的永远要穿在身上的长裤——为了遮挡右边的那只残腿。他比过年时瘦了许多,黑了许多。

在航空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正门附近的一处花坛,我们找到了小曹所说的其中一个流浪汉。看到小曹搬来“救兵”,那个约摸20多岁、自称叫“黑哥”的流浪汉连说:“没事没事,可能是一场误会!”

小曹说他认识这两个流浪汉有一个多月了,晚上睡觉的地盘是其中一个“老大”的。“老大”30多岁,和“黑哥”都是靠捡破烂和捡饭吃为生。

解决了“挨打”的问题,我追问小曹离开广州的事:“是不是那里的人嫌弃你,对你不好?”

“不!不!他们对我很好。”小曹忙解释,“是我自己受不了,那里管得很严,白天要一直坐在那里工作,每天都做一样的事,很拘束。后来一想,还不如到外面流浪的好,可以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做什么。

“我知道你一定会生气的,你已经给了我很多机会,可每次我都失去了。从广州回来后,我没脸见你,不想让你知道我是个没有用的人!记者大哥,从今往后你不用管我了。我想了,我这辈子命里注定就是这样了。”

我良久无语。我问小曹:“你不是说过,以后你还要开着奔驰车在大街上跑吗?”

小曹叹了一口气,说:“我以前觉得自己很有用,只要有机会可以赚很多钱。这次之后,我是彻底知道了,我干什么都不行!”

2001年那个夏天的下午,面对小曹,我又一次有了无能为力的感觉。他再次让我强烈意识到,对一个已经习惯了流浪的人来说,流浪或者说自由,已成为他生命中的第一天性,这种泛自由意识深入他的骨髓,并形成与融入社会所必须具备的规矩、规则意识格格不入的强大抗体。他们偶或有加入社会、成为一个正常人的愿望,但真正让他参与到社会中来,这种习惯自由的天性会与外界强加于身的社会属性激烈交锋,单靠他自己凭意志力来左右这场“战争”,往往会是前者胜出,后者败北。

“其实,当一个流浪汉也挺好的!”小曹居然蓦地蹦出这么一句,“你不要小看那些赖子,很多人都发了财,赚的钱不比上班的人少!”

小曹这么说让我意外。我问:“哪些赖子都发了财?”

“那些讨钱的赖子,有的一个月能讨几千块钱!别看他们在城市里给人磕头,给人作揖,很惨的样子,回到家乡可风光了,有的盖了楼房,有的做生意当了老板。我认识一个河南的老乡,比我大,30多岁,把别人的孩子抱着在武汉广场前面要钱,一个月可以搞四五千块钱,天天喝酒吃肉,跟我们炫耀呢!”

“还有一个老头,也是我们河南老乡,有60岁吧。”小曹打开了话匣,越说越起劲,“他会拉二胡,每天到做生意的地方去卖唱要钱,一个月也搞两三千块钱!他晚上住旅社,天天在馆子里吃。我让他收我做徒弟,他嫌我腿坏,不要我。我要是能跟他学拉二胡就好了,也可以要很多的钱!”

“其实你们很多正常人都羡慕我们这些流浪的,说我们自由自在的,不用操心上班的事,每天都很快乐。”

“那你觉得快乐吗?”我问。

“如果晚上有地方睡,没有收容所的抓我,没有其他的赖子欺负我,我觉得也挺好,至少比在广州上班强,让人管着,多不自在呀!当然有的乞丐是真可怜,像我这样身子残的,还有一些老的,儿女们不管的,他们是没办法才要饭!”

小曹顿了顿又说:“你知不知道,有些残疾乞丐是假的,他们是有老板的,被人逼着讨钱的!那些老板最黑心,靠残疾人养他们,有的还发了大财!”

小曹一席话惊得我哑口无言,他的讲述似乎为我打开了一幅奇诞光怪、色彩迷离的乞丐群像画卷。记者的敏感让我觉得小曹周围的那个乞丐群体大有文章可做,不光是他们形形色色的生活状态,还包括他们似真却幻、难以捉摸的心理世界。

一年以后的今天,当我一身丐相和小曹一起真正走进他的那个七彩迷离的“丐帮”社会,探寻他们生存的真实“秘密”的时候,回想起来,正是那个燥热的夏天的下午,小曹的一番倾吐拨动了我久存心中的那根“流浪情弦”,并最终把它释放为这本书里所记叙的一切作为。

从记者到“乞丐”

小曹最终还是小曹。1998年,我在武昌洪山公园第一次认识他时,他是一个蹦跳着去捡路边矿泉水瓶,并幸福地把残水喝干的小乞丐。时过4年,小曹依然在我面前上演着同样的动作,展示着同样的笑容。惟一改变的是他的年龄,他从15岁长到了19岁。还有伴随年龄而变化的身体特征:鼻梁开始隆起,脸上的轮廓开始分明,并长出喉结,那种时而清亮、纤细的童声渐渐褪去。4年来,我和我的同事所做的一些努力除了让小曹长了一些人生见识,对其命运并没有根本性的改观。

隔三差五,我会在或忙或闲的时候接到小曹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曹讲的最多的还是他周围的那些乞丐朋友。“我又碰到了那个拉二胡的老乡,他不知从哪里找了个瞎女人,每天和他一起卖唱,逢人就说是他老婆,其实根本就不是的”“我又认识了一个卖花的女孩,才13岁,她可好了,说要不是我腿有毛病,说不定这辈子会嫁给我!我到她住的地方去过,那里有好多女孩子,都是卖花的,还有一个男的,是他们的头,很凶的,把我撵出来了”“一个在地上写字的湖南人答应收我做徒弟,他说可以教我写字,很搞钱的,一天可以讨五六十块钱,可是这几天他人不知跑哪里去了。他不会是骗我吧?”

在小曹的交游世界里,作为同类的流浪汉和乞丐们是他惟一可以自然接近和亲密的。他所讲述的一个又一个流浪汉或乞丐朋友的故事,每次都吸引着我,刺激着我心理猎奇的那部分元素,并对都市里的乞丐群体有着越来越多的思考。他们从哪里来?为什么做乞丐?哪些是真实的乞丐?哪些是现代都市里的假乞丐?为什么有的乞丐宁愿捡着吃,也不愿意去做力所能及的事?还有,乞丐发展到今天都有哪些新的特征?他们和城市的关系,他们的人权、尊严,他们的出路在哪里?他们留给社会的思考又是什么?还有再譬如,我们该怎样认识乞丐、对待乞丐?这些思考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抓噬着我的心,让我困惑,也让我有了愈来愈为强烈的探求欲。

时光终于走到了2002年10月份。10月6日,陶醉在这年国庆节7日长假里的人们正纷纷从各地的旅游景点尽兴而归,我坐在楚天都市报社静静的编辑部里静静地写下了一份辞职报告,向与我相伴了5年的记者工作做静静的道别。这是一份我热爱的工作,但那里每天快餐式的采编事务使我无法分身,无法抽出时间来从事我计划中想要做的一切。我想如小曹那般地去流浪,不光作为一个局外人,拿着记者的身份去靠近他们,观察他们,更想脱去一切社会身份,把自己变成流浪者甚至乞丐,体验、感受属于他们的真实的内心和世界!而这个近乎疯狂的念头,是我所在的这家媒体不能给予的。身为任何一个单位的从业人员、一分子,所做的一切事情都应是维持这个单位的正常运转,一切个人的极端想法都会和单位的整体运行机制相悖。说白一点,报社的管理规定不允许一名记者长期脱岗,去从事某项单一的社会体验或新闻采访,他们更看重的是一名记者每天能搜罗回来不同内容的新闻信息,充实业已半商品化的每天的报纸版面。所以,在思考、犹疑了长达一年的时间之后,我选择了离开《楚天都市报》——这家能带给我荣誉感、给我丰厚薪酬、效益和发展势头都不错的新闻媒体,而投身那更能震颤我内心、长期以来充盈我整个躯壳的乞丐梦想!

这里我要提到两个人,也就是这本书的另外两位著者:高汉明和李宇新,他们曾是我在报社工作期间的两位铁杆通讯员。高汉明是武汉另一家报纸媒体的编辑记者,李宇新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摄影师。他们在我离开单位、变成一个流浪汉的日子里,一直陪伴着我。其中高汉明受我的影响,2002年10月29日也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和我一起深入乞丐群体,体验那种露宿街头、食风品雨的浪者况味。李宇新则在他工作的闲暇之际,拿着他的专业照相机,跟随我们,记录下40多天来我们所遭遇的乞丐百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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