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子在大三那年开始体味到了另一种生活,从那团蓝毛线里玉子发现了那么多乐趣。怪不得要把针线这类活计称作女红,怪不得那么多年来那么多不同时代不同阶层的女人乐此不疲,玉子笨拙地一针一针戳着毛线时想,这会使女人从中体味到一种女人独有的心境滋味,不是别的什么可以代替得了的。三两蓝色的纯毛毛线织了拆,拆了织,玉子足足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为他织成了一双手套,也开始为自己编织一种新的生活。
毛线由此成了玉子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婚前她为他织,婚后为丈夫公婆织,有了孩子为孩子织。各种各色的毛线,大小款式不一的毛衣毛裤毛袜毛手套毛围脖把玉子的心塞得满满的。渐渐,玉子成了大家公认的织毛衣的专家。单位上,邻里间,年轻的年长的女人们买了漂亮的毛线,幻想织出一件非同凡响的毛外套毛裙子时,就会有人说:找玉子去,找玉子去。有人建议:玉子,咋不把你织的那些花样编本书啊,我看比街上卖的什么《棒针花样大全》棒多了。要是没有后来那件事,玉子说不定真会编一本《新棒针花样大全》出来。
那件事其实也不算什么事,只不过玉子出差几天进门后看到丈夫穿了一件毛衣,暗红色的细羊毛高领衫。丈夫看玉子注意自己的毛衣,有些不自然地耸耸肩,还可以吧,刚买的。玉子说,不错,很贵吧?晚上,丈夫睡着后,玉子掂着那件暗红色的毛衣在灯下审视良久。毛线松紧不匀,一看就知道出自一个新手,有许多地方大概拆过,细看能看出一段段的痕迹,像一个不高明的作家写出的章回体小说。这么细的毛线,这么宽大的一件男人毛衣,织了拆,拆了织,一针针下来,要织多少下呀。玉子想起大三那年为他织蓝手套的往事。
那一夜及连着的几个夜晚,玉子没有睡着。
生活是一个圆圈,绕了那么大一圈后玉子觉得自己又站到了当初起步的那个点上。那天,玉子打点了自己的衣物,把在书架上搁置多年落了厚厚一层灰的专业书籍取下来,拍打拍打,一本本整整齐齐码在从街角商店买来的两个方便包装箱里。一辆面的连人带东西一块拉走了。
在曾经被玉子视为“家”的那套房子里,大衣橱抽屉里躺着一把长短粗细不等的棒针,那么粗的一把,足有几十根。两头用黑皮筋结结实实扎着,是玉子昨晚上扎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玉子把它们丢了。
花匠老丁
安勇
老丁原来是一位卡车司机,整天开着汽车从南跑到北、从东跑到西的,总也没有闲着的时候。老丁爱开玩笑,收了车,一进家门就冲着老伴儿嚷,老太婆,把车洗洗,晚上我要开。老伴儿撇撇嘴,不搭理他,晚上躺在床上还故意给老丁一个后背。老丁一把将老伴儿扳过来说,我就不信了,大卡车我都能摆弄,还开不了你这台小吉普了?
2000年春天,老丁到南方拉了一次货,回来后双腿就没了。
那天,老丁从医院的病床上睁开眼睛后,先看见了老伴儿和女儿的四只红眼圈儿,开始还有点儿纳闷儿,手向下一伸,就摸到了两只空荡荡的裤管。老丁就又把眼睛闭上了。再睁开时,老丁笑了说了一句话,老丁说,老太婆,从今往后,你再也不用给我花钱买鞋了。
那一年,老丁其实并不老,刚刚50岁。
老丁没了双腿,不可能再到单位上班了,单位给了他一笔工伤补偿。从医院出来,老丁就办了病退手续。
回到家里的老丁开始让老伴儿很担心,他一连几天都靠在窗台边,眼睛呆呆地看着窗外。老伴儿就琢磨,这老丁是不是要跳楼啊!老伴儿就有事没事地跟他说话。老丁明白了她的意思,说,老太婆,就算想跳楼,我也不能从这儿跳啊,咱们家住的是一楼呀!
几天后,老丁就摇着轮椅出了门,费了好大的劲终于来到了窗底下的那块空地上。那块空地无人料理,长满了荒草。老丁看了一会儿,就开始拔草。从这天起,老丁正式开始了他的花匠生涯。几年后,老丁就拥有了他自己的一座花园。
老丁的花园南北宽5米,东西长10米。所以从规模上看,老伴儿认为应该叫花圃更准确。但她每次叫花圃,老丁都会冲她瞪眼睛,瞪得她浑身长了刺似的不自在。在老丁锐利的目光威胁下,老伴儿最后也放弃了原则,认可了“花园”的说法。
这些都是后话了,我还是接着说老丁建花园的过程吧。
老丁拔了半天草后,就发现他急需一条供轮椅行走的甬道。那块空地是土地面,轮椅一压上去,就很难再移动了。老丁用了一下午的时间,丈量了尺寸,又在晚上做了计算。他计划用砖做材料,建造纵横交叉的两条甬道。一条10米长,另一条5米长。老丁计算的结果是,他需要390块砖。
老丁先花了3天时间,用3块木板和4只轴承做了个简易的小车,拿一根绳子系在他的轮椅后面,就胸有成竹地上街了。老伴儿想帮帮忙,被老丁摆摆手赶回了家里。
一块砖5斤重,老丁一次运10块,50斤。卖砖的地方离得不远,老丁每天往返3次。13天后,终于把所有的砖都运到了那块空地上。
接下来,老丁遇到了一个难题,怎么把砖变成道路让他有点儿头痛。后来,他从砖厂搬砖的砖夹子上受到了启发,自己改装了一个加长的工具。然后他又制作了一个加长的橡胶锤子,砖放下后,用锤子敲几下,砖就老老实实地待着不动了。
老丁用了5天的时间,终于铺好了两条甬道。用橡胶锤又在每块砖上敲了一遍后,就扯着嗓子喊老伴儿。老伴儿以为老丁出了啥事了呢!着急慌忙地跑出来。老丁说,老太婆,现在是某年某月某日几点几分,我宣布,花园的甬道正式通车了。说完,老丁就摇着轮椅从南到北走一次,又把车倒回来,从东往西走了一次。老伴儿看一眼老丁,背过身去,眼泪就哗哗地下来了。
甬道建好后,老丁把镰刀头固定在一根竹竿上,做成了一个除草工具。几天后,老丁把空地上的荒草全部除净了。老丁又改装了一个松土工具,把整个园子里的土都松了一遍。秋天的时候,老丁摇着轮椅,又兴致勃勃地上街买花子儿去了。
第二天,老丁很仔细地把花子儿撒进了土地里。从那以后,他就把整个心思都用在了花园里,施肥、浇水、捉虫子,忙个不停。十几天后,第一颗小芽从土里钻了出来。又过了两天,园子里就有了一片希望的绿色。
老丁的花长势不错,挺起花茎,舒展开叶片,都争先恐后地长高了。不久,花茎的顶端就都冒出了一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花骨朵。又过了几天,花骨朵们越来越大,像一张张含着笑容的小嘴巴似的,要开口说话了。老丁郑重地对老伴儿宣布,我已经看到花骨朵里面的花蕊了,用不了几天,它们就会全部开放。
老丁的花种得有些晚了,他说完这句话的第二天,突然下了场秋霜。早晨,老丁看到,满园子的花儿都垂下了脑袋,冻死了,站在他身后的老伴儿就有些替他担心。老丁摇着轮椅,从南走到北,又从东走到西,最后在花园的角落里停住了,指着花丛像个孩子似的喊,老太婆,你快看,还有一朵花没死呢!
老伴儿果然看到了一个很小的花骨朵,可能是因为它太矮了,没机会沾到秋霜,现在别的花都垂下了脑袋,就把它露了出来。老丁和老伴儿一起,给这朵花骨朵蒙了个塑料袋子。
3天后,这朵花终于开了。那花是粉红色的,很小,也不太美,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它可能没有想到,自己是老丁的花园里开出的第一朵花。
雪祭
陈力娇
他和她分手了,是突然没了兴致。至少她认为是他突然没了兴致。分手后她给自己总结一条教训,就是伸手太快了。像尼采一样,她的的确确伸手太快了。尼采在回忆他和拉贝的爱恋生涯时,给自己下的就是这个结论。伸手就是一览无余,就是把自己的爱一点不剩地全给了对方,这样猴急主要是她和尼采的内心都太孤寂了。
这天圣诞节,他给她打电话,劈头盖脸好一顿训斥,说她在不该发短信的时候发短信,说她发短信时他的妻子正练歌。她听了先是愣了愣,然后就解释说,我不知道她在练歌,如果知道我不会发。但是他不听,他很烦躁,他不依不饶地说她不懂事。她无奈,不得不承诺说,那好,我以后不再找你了。
这是分手的前兆,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明白从这以后他们注定要分手了。她如果不再找他,他永远都不会主动找她,因为他没了兴致。
爱情如此不堪一击,她想不通。她想起他们好时他对她的那份柔情,那份爱恋,那份信誓旦旦,但是一转眼这些就都不见了,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就像海市蜃楼来去无踪。
这天她实在受不了了,寂寞让她异常地痛苦。她就去找她最要好的朋友,她的好朋友和尼采的第一任恋人一个名字,叫拉贝。
她对拉贝讲了他们恋情的经过。她说,他开始时一天三次地找我,我那时真没什么非分之想,我根本不想找情人,因为我丈夫对我始终不错,而且论说他还没我丈夫仪表好呢。可是他很会说,他每次找我都说要听听我的声音,他总是让我从心底感到愉悦,感到这世界上有一个人真心地牵挂我,这样日子久了,我就承认了我爱他,从开始到现在,我一直在爱着他,却不想最终闹个无疾而终。
拉贝是个漂亮的女人,是个超凡脱俗的女人。拉贝迷倒的男人不计其数,但是拉贝从来没动过真格的,拉贝有拉贝的原则和理由。
拉贝说,这都怪你,是你对他太好的缘故。知道动物园里的猴子吧?它们总是挑相对好的东西吃,有最好吃的东西,它们不吃次好吃的东西,有次好吃的东西,它们不吃再次好吃的东西,但是最好吃的东西总是有限的,如果你再让它吃次好或不好的,它们无论如何不会再去吃,是你错过了最佳的饲养时机。
饲养时机?她吃惊地叫出声。
拉贝点点头,拉贝的态度毋庸置疑,拉贝进一步诱导她。拉贝说,不应该一开始就抛最好的,要把最好的留到最后。要先给他次好的或不好的,这样他就会永远被你吸引,永远被你吊着胃口。就是他离开你,那也是他经不住考验,没有眼力和耐力,不至于让他在你这里获得个廉价的丰收。
她眨着眼睛一时听不懂,更确切的说是一时无法接受。
拉贝就又说,知道最好的让猴子进食的办法吗?就是把你的次等食物藏在树洞里,它想吃够不着,它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去够,挖空心思后它够到了,虽然不是最好的食物,但它想吃的欲望已经大于辨别的欲望,它已经迫不及待了。对男人你非得这样,他才永远不知疲倦不会厌烦。
拉贝的话让她终于弄懂了自己失败的原因。她把一颗热烈的心敞开着,尽管真诚有加,却难免一览无余。她想到一片开阔地,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承受着万炮齐轰,不血肉模糊又怎么解释?
弄懂了这些她非常沮丧,她惋惜地对拉贝说,白瞎我那片心思了,一点儿都没掺过假。我把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他了,我的情,我的心,我的精神,包括我买貂皮大衣的钱我都给他了。
拉贝很吃惊,很着急,拉贝瞪圆了眼睛问,为什么?
她想了半天才对拉贝说,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他,整个人都是他的了,你说我还在乎钱吗?
拉贝不说话了,她们都不说话了,拉贝开始吸烟。
拉贝吸烟时一直在透过烟雾无声地注视着她。一支烟吸完,拉贝摁灭了烟头儿,才对她说,我可以用生命担保,他开始找你,是因为有求于你,不是爱。你误解了,或者干脆说,也许很像爱,但只是他的一种手段。你自己想去吧,拉贝说完头也不回地去画室了。她去画画了,拉贝是一名画家。
拉贝走后,她像一只受伤的小猫,在一点点舔着带有淤血的伤口。到了傍晚,她终于将拉贝的话找到了出处,出奇的准确,无一例外。知道自己的毛病在哪里了,她就轻轻地拉开拉贝的门,走了出去。
外面下雪了,大雪已经偷偷落了一个下午。满世界银装素裹,晚霞却出来了。清新的洁白中她蹲下身捧起一捧雪,雪在她手中融化那一刻,她哭了,她说,何必呢?缺钱直说不就完了嘛,还绕那么大个弯子。
天浴
更夫
“天浴”是一家洗浴城的名字,取露天而浴之意。来“天浴”的客人很多,几乎夜夜爆堂,却不是因为这个诗意的名字。
“天浴”其实和大多数洗浴城一样:封闭、燥热、光怪陆离,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现代都市的气息。蓝天白云倒也有,在墙上的壁画里。还有亚当夏娃呢,一片树叶遮掩着羞涩。
“天浴”的姑娘很漂亮。最重要的是,放得开,像一只只白天鹅,在夜空中伸展着翅膀。
有一只却是例外。
客人躺进了水里,她兀自立在一边发怔。客人说,过来呀!她惊慌失措,涨红了脸。客人哈哈大笑,伸手抓过来,弄得水花四溅……她就跑,浑身湿漉漉的,像一只落水的羔羊。
她叫叶子,来自一个贫穷的山村。一个月前跟着村里的红来到这里。
山村很穷,红和叶子都辍学了。前几年村里兴起一股外出打工的热潮,红便随着人流卷入了城市。几年后,外出的人大多狼狈而归,有的甚至衣衫褴褛地逃了回来。
只有红,钱挣得快要撑破了钱袋子。红成了村里外出打工者的一面旗帜。成了旗帜的红每次回村,身旁便围满了人。
红找到叶子,说,跟我出去吧,城里的钱好挣!你看她们都想跟着我去呢。
这样的话,红不止一次对叶子讲,但每次叶子都拒绝了,她说,我不能去,去了我的鹅怎么办?我的羊怎么办?还有水塘、山坡、树……它们怎么办?
叶子对一些事物有着一种特殊的痴劲儿。
那年,爹让她放鹅。到了水塘边,她把鹅抱在怀里,一只只地给它们洗澡。鹅的羽毛真白啊,像天上的云朵。她洗着洗着就入了神。鹅挣脱她的怀抱扑通跳进水里,她竟鬼使神差地也跳了下去……
晚上叶子喜欢提一桶水去院子里。乡村的夜特别宁静,蛐蛐儿伏在草丛里吟唱。叶子哗啦啦地冲澡,水花溅起来。
渐渐大了,这习惯也不改。娘说,傻丫头啊!也不怕羞?
但她无动于衷。好在是山村,人烟稀少,一到夜里家家关门闭户,倒也没出什么乱子。
叶子常常独自坐在山坡上,羊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吃草,白云悠悠,青山连绵。一阵清风拂过,扬起她额前的秀发。18岁的叶子亭亭玉立,像深谷里的一株幽兰,静静地绽放。
红找到她,说,叶子,跟我一起走吧,去城里挣大钱!叶子不理会,说一些关于树、草的傻话。
只是,当红告诉她去“天浴”就是洗澡,还可以挣到许多钱的时候,叶子笑了。她想起给鹅洗澡的情景,还有,夜晚的院子里,蛐蛐儿叫得多欢啊!
但“天浴”的夜晚没有蛐蛐儿,客人也不是鹅。叶子常常惊慌失措地跑,她不明白,明明是给鹅洗澡,怎么自己倒变成鹅了……
一天晚上,从“天浴”回来,爬上顶楼的租住房,红说,累死我了!然后一头扎到床上。凌晨,红惊醒过来。她睁开眼,门大开着,却不见了叶子。红的心一下子抽紧了,她跑出来站到走廊上叫:叶子!叶子!没人应答。
突然,红听见楼顶上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红冲上楼顶。月色下,她看见叶子正就着一桶水在那里洗澡呢。叶子挥舞着手臂,像一只戏水的天鹅。闪亮的水珠顺着她白白的肌肤滑下来,敲在地上,碰出一串悦耳的音符。
红惊愕地张大了嘴,说,叶子,你——干什么?
叶子只抬了抬头,没吱声。
红说,要洗也回屋里洗去!
叶子说,不。
红急了,说,你在“天浴”还没洗够吗?
叶子说,你就不觉得脏?
叶子决定回去了,红送她到车站。
快上车的时候,叶子一把抱住了红,说,跟我回去吧,城里的水太脏了——不适合我们!
红一愣。良久,她掰开了叶子的手,说,回不去了!
车子启动了,红久久地站在原地,突然泪流满面。
叶子回来,路过村口的时候,看见那里正在铺公路。推土机翻出滚滚的烟尘,往日宁静的山村一片喧嚣。
进门,爹吃了一惊,说,叶子,你怎么回来了?
叶子说,城里没地方洗澡。
爹好一阵发愣。
叶子问爹,村里要修公路了吗?
爹说,山坳里发现了温泉,城里人要来搞开发呢,说什么“回归大自然”。
这天晚上,叶子提了一桶水来到院子里。院子里亮如白昼。叶子困惑地抬起头,却没有看见月亮。
村口白亮亮的灯光射出来,铺满了整个村庄。那里正在抢进度呢。
夜风吹来,叶子感到浑身发冷。她提着桶在院子里转来转去,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可以洗澡的地方。
青龙偃月刀
韩少功
何爹剃头几十年,是个远近有名的剃匠师傅。无奈村里的脑袋越来越少,包括好多脑袋打工去了,好多脑袋移居山外了,好多脑袋入土了,算一下,生计越来越难以维持——他说起码要900个脑袋,才够保证他基本的收入。这还没有算那些一头红发或一头绿发的脑袋。何爹不愿趋时,说年轻人要染头发,五颜六色地染下来,狗不像狗,猫不像猫,还算是个人?他不是不会染,是不愿意染,师傅没教给他的,他绝对不做。结果,好些年轻人来店里看一眼,发现这里不能焗油和染发,更不能做负离子和爆炸式,就打道去了镇上。
何爹的生意一天天更见冷清。我去找他剪发的时候,在几间房里寻了个遍,才发现他在竹床上睡觉。
“今天是初八,估算着你是该来了。”他高兴地打开炉门,乐滋滋地倒一盆热水,大张旗鼓进入第一道程序:洗脸清头。
“我这个头是要带到国外去的,你留心一点剃。”我提醒他。
“放心,放心!建伢子要到阿联酋去煮饭,不也是要出国?他也是我剃的。”
洗完脸,发现停了电。不过不要紧,他的老式推剪和剃刀都不用电——这又勾起了他对新式美发的不满和不屑:你说,他们到底是人剃头呢,还是电剃头呢?只晓得操一把电剪,一个吹筒,两个月就出了师,就开得店,那也算剃头?更好笑的是,眼下婆娘们也当剃匠,把男人的脑壳盘来拨去,耍球不是耍球,和面不是和面,成何体统?男人的头,女子的腰,只能看,不能挠。这句老话都不记得了吗?
我笑他太老腔老板,劝他不必过于固守男女之防。
好吧好吧,就算男人的脑壳不金贵了,可以由婆娘们随便来挠,但理发不用剃刀,像什么话呢?他振振有词地说,剃匠剃匠,关键是剃,是一把刀。剃匠们以前为什么都敬奉关帝爷?就因为关大将军的功夫也是在一把刀上,过五关,斩六将,杀颜良,诛文丑,于万军之阵取上将军头颅如探囊取物。要是剃匠手里没有这把刀,起码一条,光头就是刨不出来的,三十六种刀法也派不上用场。
我领教过他的微型青龙偃月。其一是“关公拖刀”:刀背在顾客后颈处长长地一刮,刮出顾客麻酥酥的一阵惊悚,让人十分享受。其二是“张飞打鼓”:刀口在顾客后颈上弹出一串花,同样让顾客特别舒服。“双龙出水”也是刀法之一,意味着刀片在顾客鼻梁两边轻捷地铲削。“月中偷桃”当然是另一刀法,意味着刀片在顾客眼皮上轻巧地刨刮。至于“哪吒探海”更是不可错过的一绝:刀尖在顾客耳朵窝子里细剔,似有似无,若即若离,不仅净毛除垢,而且让人痒中透爽,整个耳朵顿时清新和开阔,整个面部和身体为之牵动,招来嗖嗖嗖八面来风。气脉贯通和精血涌动之际,待剃匠从容收刀,受用者一个喷嚏天昏地暗,尽吐五脏六腑之浊气。
何师傅操一杆青龙偃月,阅人间头颅无数,开刀、合刀、清刀、弹刀,均由手腕与两三个指头相配合,玩出了一朵朵令人眼花缭乱的花。一把刀可以旋出任何一个角度,可以对付任何复杂的部位,上下左右无敌不克,横竖内外无坚不摧,有时甚至可以闭着眼睛上阵,无须眼角余光的照看。
一套古典绝活儿玩下来,他只收三块钱。
尽管廉价,尽管古典,他的顾客还是越来越少。有时候,他成天只能睡觉,一天下来也等不到一个脑袋,只好招手把叫花子流浪仔叫进门,同他说说话,或者在他头上活活手,提供免费服务。但他还是决不焗油和染发,宁可败走麦城也决不背汉降魏。大概是白天睡多了,他晚上反而睡不着,常常带着叫花子去邻居家看看电视,或者去老朋友那里串门坐人家。从李白的“床前明月光”,到白居易的“此恨绵绵无绝期”,他诗兴大发时,能背出很多古人诗作。
三明爹一辈子只有一个发型,就是刨光头,每次都被何师傅刨得灰里透白,白里透青,滑溜溜毫光四射,因此多年来是何爹刀下最熟悉、最亲切、最忠实的脑袋。虽然不识几个字,三明爹也是他背诗的最好听众。有一段,三明爹好久没送脑袋来了,让何爹算着算着日子,不免起了疑心。他翻过两个岭去看望老朋友,发现对方久病在床,已经脱了形,奄奄一息。
他含着泪回家,取来了行头,再给对方的脑袋上刨一次,包括使完了他全部的绝活儿。三明爹半躺着,舒服得长长吁出一口气:“贼娘养的好过呀。兄弟,我这一辈子抓泥捧土,脚吃了亏,手吃了亏,肚子也吃了亏啊。搭伴你,就是脑壳没有吃亏。我这个脑壳,来世……还是你的。”
何爹含着泪说:“你放心,放心。”
光头脸上带着笑,慢慢合上了眼皮,像睡过去了。
何爹再一次“张飞打鼓”:刀口在光亮亮的头皮上一弹,弹出了一串花,由强渐弱,余音袅袅,算是最后一道工序完成。他看见三明爹的眼皮轻轻跳了一下。
那一定是人生最后的极乐。
教堂的钟声
阿成
在新西伯利亚市,我住在火车站前的一家叫“星”的旅馆里。
旅馆里各种设施还可以。除了仙女和独角魔王之外,超市、酒吧、咖啡座、邮局还卖各种旧的纪念邮票,极便宜,应有尽有,还有一个具有相当规模的舞厅。
晚上没什么事,我常在旅馆的各个服务设施之间闲逛。
外界,似乎自入冬以来一直在下着大雪看来雪还将下下去。大雪正统治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我忽然明白俄国人喜欢穿长筒皮靴的道理了。这样的季节里,俄国朋友们经常去附近的山区滑雪像在天空中滑翔的苍鹰一样,或者去森林打猎。可他们晚上干什么呢?难道就坐在壁炉前读《克雷洛夫寓言》,或者讲一些妖魔鬼怪的故事么?
于是,他们就到“星”旅馆的舞厅来跳舞。
这里我只说与我有关的一件小事——是啊,我好像这一生也没有资格谈大事啦。大事离我太遥远,似乎在荒凉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便是一缕轻快的风也吹不到那里去了。
还是说我的故事吧。
我站在结满银色霜花的窗前,吸着味道有点怪的俄国烟。俄国烟甜丝丝的,有点像吐鲁番十字街头小贩儿叫卖的莫合烟。
我看见陆陆续续来跳舞的俄国人都把大衣存在衣帽间里,然后在卖鲜花的老太婆那儿买一枝鲜花之后再进到舞厅里去。女人并不买,尤其是那种衣着像太空女性或时装模特儿似的女人看都不看。
我怡然地看着这一切。
窗外款款地落着大雪。教堂的钟声透过一道道雪幕,逶迤地传了过来,上帝正在为人类叹息呢。
悠扬的钟声之下,我也想买一枝鲜花……
只是送给谁呢?
大大小小的钟声,响彻新西伯利亚市住宅区的上空,那是为赎罪的人们清洗着魂灵吧。
我心里在十几次地重复着买花的动作:付钱,然后拿着那枝红玫瑰随着散场的人流走进舞厅——这才是悲剧的高潮。
教堂的钟声停了,渐渐地,余声也消失尽了。
舞会已经进行一半时间了。卖花的老太婆膝前的那几只铁桶里也只剩下一枝玫瑰。
老太婆叹息一声,打算收摊了。
于是,我走了过去:付钱,买下了那枝玫瑰。然后,送给了卖花的老太婆这个老太婆像是鞑靼人,大约有70岁,或者80岁。
我做了一个手势羞涩地说,送给您。
老太婆拿着这枝玫瑰,灿烂地笑了——窗外的鹅毛大雪像在圣诞之夜里一样,整个俄罗斯都在为她祝福啊。
她拿着那枝玫瑰深情地唤着,然后像少女一样旋转着跳起舞来。
我站在一旁轻轻地为她鼓掌。
唐小虎的理想
王海椿
唐小虎经常被周围的人们戏称为唐伯虎。但唐小虎既不会写诗,又不会作画,更没有诗人的浪漫情调。但唐小虎有一个习惯或者叫爱好,还是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其实说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唐小虎特别爱干净,爱整洁。
他的举动起初被同事们认为是洁癖,甚至认为他是爱表现。比如,有的同事打扫自己的办公室,走廊上会留下一些拖把没有拧干滴下的水渍,唐小虎就会默默把水渍擦了。单位厕所有雇用的钟点工早晚各清理一次,但单位二十几个人你冲我洗,洗手池难免有污渍,唐小虎经常顺手把洗手池的污渍擦了。
使同事惊诧的是一天唐小虎和同事去银行办事,银行门口有一泡狗粪,很多路过的人都绕开走,银行的保安也视而不见。唐小虎让同事等一下,他跑到马路对面的报亭买来一份报纸,把狗粪包了,扔到垃圾箱里。
还有一次另一个同事也发现了唐小虎的怪癖,那是个周末。这个同事去看朋友,因为好久没去看这个朋友了,加之街道改建,到了朋友家附近,却找不到路,于是停下来问旁边一个正在清理墙上广告单的人。众所周知,大街上、巷道里常见疏通下水道、代办证件之类的乱七八糟的广告。当时这个人正在揭一个医疗广告,同事在后面叫:“师傅,请问兰花巷58号怎么走?”这个人回过头来,吓了同事一跳——却是唐小虎。同事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唐小虎却像没事人似的,说看着碍眼。还感叹道,唉,哪一天这些乱张贴的事才能彻底管好呢?同事哭笑不得,说唐小虎,这么大的城市,你管得过来吗?
其实,同事不知道的事还有很多。唐小虎家附近有个公园,他每天晚饭后喜欢到公园散步,看到有人随手丢弃的纸巾、易拉罐、饮料瓶,他都弯腰一一捡起扔进垃圾箱。时间久了,他逛公园仿佛不是为了散步而是专为公园打扫卫生的,许多人误认为他是捡垃圾的他也不生气。
这个城市有一条城中河,河两边的护栏上装了几排霓虹灯管,有关部门称之为“亮点工程”。时间长了,缠绕霓虹灯的铁丝锈蚀脱落,有些灯管就下垂,不在一条线上。一次唐小虎路过城中河堤,发现了这个情况,就取来了钳子、铁丝把灯管一一扶正,重新绑好。恰巧这一天一位领导在一行人陪同下视察市政工程,看到唐小虎的举动,领导亲切地握着唐小虎的手说:小伙子,干得好,我们市政部门就需要像你这样一丝不苟敬业的人!
谁也没想到唐小虎会出意外,事故就发生在城中河堤边。这一次唐小虎又发现河堤护栏的霓虹灯管有几处因铁丝脱落下垂了,就去重新捆绑,结果有一处漏电,他被电倒后跌落水中,当时没人发现,不会游泳的他就再没能起来!
人们在整理唐小虎的遗物时,发现了他小学时的一篇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我们小时候差不多都写过这样的作文,理想大多是科学家、工程师、作家还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等等。我当时说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的售货员,因为我有几次都在我家附近的商店看到一个售货员阿姨随手从大玻璃柜里摸出一颗糖就吃,我想当售货员就可以天天吃糖。当然我不会把心里的真实想法说出来,而是说当售货员是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唐小虎这篇作文,让我震惊了!他说他的理想是“当一名环卫工”。我们不知道小小的唐小虎怎么没听老师的教诲,写上当“科学家”之类的伟大理想,而写当一名环卫工。毕竟我当年写当售货员还有糖吃,而当环卫工除了起早摸黑、流大汗、吃灰尘外还会有什么好处?而那时候他怎么就想起当环卫工呢?难道他所有的行为,业余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圆环卫工的梦?
可惜,唐小虎死了,这成了解不开的谜。
痕
陶纯
那是一座面积不大的街心花园,栽种着一些随处可见的树木和花草,园子中间矗立着一尊落满了灰尘的大理石雕塑,是一个手擎和平鸽的女人,有几张石凳散置在树下和甬道边。
20年前,这里并没有这个街心花园。刘汉泰清清楚楚地记得,20年前,这里是一片杂乱的居民区,道路狭窄,污水四溢,路灯很少有亮的时候。20年后,这里却大变样了,周围一幢幢新楼拔地而起,宽阔的道路中间,这座绿意盎然的街心花园十分醒目。
刘汉泰每天都路过这里。无论是清晨还是傍晚,他常常见到那张熟悉的面孔。起初他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后来他终于辨认出来了,那个久久枯坐在一张石凳上闭目养神的老人不是别人,正是当年差点置他于死地的刑警老马。
20年前,刘汉泰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神秘人物,他既偷且抢,屡屡得手,本地好几桩有名的案子都与他有关。相当长的时间里,公安局拿他毫无办法。即便是黑道中人十分惧怕的刑警老马,也是奈何他不得,他像一条狡猾的章鱼那样,数次从老马的枪口下滑脱。
但最终,他还是栽在了老马手里。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他席卷了一家小商店,快速逃离,逃到这片杂乱无章的地方来。他正陶醉于又一次得手的喜悦中时,老马却从一条小巷子斜刺里杀出来,挡住了他的去路。他心说不好,扭头就跑。老马比他跑得还快,不一会儿就追上了他。他当然不甘心束手就擒,见没有退路,他凶相毕露,突然掏出腰间的牛耳尖刀,猛地刺向老马。老马闷哑地叫了一声,倒在地上。但是,他仍然没有逃脱——在他跑出几米远时,老马手中的枪响了,他觉得左腿一软,瘫在地上。
后来,他被判处死缓,由于他在狱中表现尚可,死神才没有降临在他的头上。
春天里,他服刑期满,每天蹬着三轮车,到这座街心花园前面不远处的一家集贸市场摆摊卖海产品。挣了些钱后,就在市场边租了两间房,开了个海产品公司,专门倒腾海货,生意居然很红火。因此,他对如今的生活很满意。既然不担风险又能挣到票子,也就用不着再去偷再去抢了。
秋末的一个傍晚,他打的离开公司回家。由于刚刚做成一笔生意,狠狠赚了一家伙,他的心情格外舒畅。路过那座黄叶飘舞的街心花园时,他又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于是他大声吩咐司机停车。
对于这位曾经给过他致命一击的刑警老马,刘汉泰是不会忘记的。时至今日,他左腿上的那个枪眼还赫然在目,并且走起路来仍一跛一跛的,老马留给他的纪念一辈子都抹不掉了。
老马微眯着眼,枯坐在离大理石像不远处的一张石凳上,双手撑着一根拐杖。园子里除了几个刚放学归来在此玩耍的孩子外,没有别的人。
刘汉泰估计老马也就是60岁出头,但看上去却要苍老得多。老马满脸刀刻般的皱纹,呼吸声像一架老式风箱,站在五米之外的刘汉泰听得清清楚楚。没出来时,刘汉泰常常听到那些栽在老马手下的弟兄扬言,出狱后要找老马算账。他也曾有过这种隐秘的念头。但现在,刘汉泰抽动着嘴角,无声地笑了。现在,他刘汉泰不是过得好好的吗?而老马,那个身手敏捷得像一只豹子、黑道中人畏之如虎的刑警老马,已经成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刘汉泰开心极了。
刘汉泰以为老马睡着了,仔细看时,却发现老马微眯着的眼睛里,依然有光线漏出,在他身上萦绕。他的笑容随即凝固在嘴角,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刘汉泰问,你……你还认识我吗?
老马一动不动,喘着粗气说,很多人像你这样问我。太多了,我记不清了。
刘汉泰挽起裤脚,露出左腿上那个醒目的疤痕。老马摇摇头,说腿上吃过我枪子儿的人太多了,我记不清了。刘汉泰报出家门,老马眼睛一亮,表示想起来了。然后,他松开拐杖,掀起老头衫,指着左肺部的一条刀疤说,这是你给我留下的,再往这儿偏一点点,我就没命了。刘汉泰愣怔着,他看到老马身上有许多疤痕,各种形状的疤痕。老马又说,你那个疤不算啥,我身上有11处,不信,你过来数数。
刘汉泰只觉得眼花缭乱。他听到老马又咕哝道,要是每次我枪口再往上抬半寸,很多人脑壳就碎了,你也是。老马闭上眼睛,边说边抬起右手,食指做了个勾扳机的动作。
在夕阳的余晖里,刘汉泰突然感到一阵眩晕,仿佛他的脑壳真的被老马击碎了。
一只羊其实怎样
杨瑞霞
对于我来说,我的生命无意中为我存留了一些印迹,一些人或者事情,另外,还有一只羊。
在我七八岁的时候,家里有过一只羊,是一只绵羊。
它肯定是在很小的时候被买来的。可我完全不记得它小时候的样子。在我的印象里它是一只很大的羊。它健壮、肥硕、高傲、沉稳,一副成年人的模样。在我小的时候,我分不清一个人和一只羊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我把它当成是家里的一口人,而且是一个大人。当时粮食很紧张,父亲42元钱的工资,养活全家6口人。在这种情况下,一只羊能长成那样的特例,除了一家人——当然包括羊在内的相濡以沫之外,似乎不可能再有别的什么解释了。
我家的这只羊,在我的思维定式尚未形成时走近了我,我没有那些现有的经验,所以我觉得它所有的作为都浑然天成,非常自然。
首先,它决不逆来顺受。当然,如果确实是它错了,它会沉默着听你教训,可是如果错的是你,是你无缘无故地欺负了它,它不会善罢甘休,用现在的话说,它是一定要讨个说法的。记得有一次,我二哥牵着它去地里吃草,二哥当时的思维还沉浸在头天晚上看的电影《地雷战》里,他捡了一根棍子,叉开腿对羊做了一个日本鬼子劈刺刀的动作,同时喊了一声“八格牙鲁”,他太轻视了一只羊有可能对这个动作做出的反应。绵羊当时发了一下怔,不知它头天晚上是不是也和二哥一起看了那场电影,反正它当即判断出了这个动作所具有的侮辱性,它把头一低,义无反顾地冲了上去。二哥见它来势凶猛,吓得转身就跑,它在后面奋起直追,一直追出三四里地。最后二哥向它举手投降,它才和二哥和好如初。还有一次,邻居家的小伙子在手心里放了很小的一点干粮渣,然后非常夸张地招呼它。它不想辜负别人的好意,走了过去。等它弄明白发生的事情,它选择了轻蔑地离开,在离开的过程中却又出乎意料地转身给了正在得意的那人一个教训,使他记住了捉弄一只羊会得到什么样的报应。同样它的行为也导致了围观者的一片大惊小怪。是呀,一只羊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自尊心呢?怎么可能张扬自己的个性呢?
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一向沉默的它突然放声大叫,低沉的声音表达着一种焦虑,父亲出门,一看原来大风吹开了院门,家里刚买的半大山羊跑出了院子。是大绵羊的警觉使家里避免了一笔不小的损失。所以你同样也没见过会看家的羊吧。另外还有它的聪明,它的聪明不但让幼时的我觉得非常神秘,即使到今天,我还感觉到几分诡异。
有天中午,我妈有事出去,把羊关进了羊栏,还在羊栏的出口处挡了一块菜板,把我关进了屋壁,然后锁上了院门。和羊单独相处的时候,我从不敢擅自到它跟前去,所以我一个下午没有出屋。后来大概羊和我一样等得不耐烦了,要不就是它想知道我在做什么,只听哐当一声,羊抵碎了菜板,自己把自己放出来了。然后它直奔房门,用头一下下撞门。我知道它是过来找我了,我当时的反应是赶紧找个地方藏起来。于是我撩起床单,钻到了床下。过了一会儿,听不到撞门声,我从床下探出脑袋朝外张望,忽然看见大绵羊正把前腿搭在外面窗台上,抻着头朝屋里张望。可能是它的脸太长了,影响了视线,它竟然把头侧过去,用一只眼紧贴窗玻璃,所以它的姿势和表情看上去都格外的怪异,我在这只羊的窥视下绝望地哭了起来。
当初买这只羊,肯定是要养大后卖掉补贴家用的,可它的种种不同凡响,让它一次次拖延了离家的时间。然而一只羊的最后结局总难摆脱,那是它的宿命。而对于我来说,与它相处的经历,则是一种缘分。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碰到一只羊,它非常体面地走过来,用流利的汉语或者英语同我打招呼,我会很自然地同它交谈,而且一点都不会觉得奇怪。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一只羊其实是怎样的。
山乡的五月
金光
天刚蒙蒙亮,根西就听见父亲地起了床,他翻了一个身又睡着了。这一觉他睡得好香,醒来已经是上午10点了,他洗了把脸,就坐在屋檐下看书。妈从灶房出来时说,根西,去窑场地叫你大回来吃饭。根西放下手中的书,朝窑场地走去。
五月的山乡,到处都是金灿灿的颜色,田里熟透了的小麦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根西走在田埂上,看到了他童年的影子。18岁那年,在父亲的奔忙中他从这里走出去,上了市技校,毕业后就到市一家化工厂当了一名化验员。根西走着走着,禁不住随手掐了一棵麦穗儿在手里揉搓起来,然后展开手掌用嘴一吹,留下一把嫩嫩的青麦,嘴一张嚼将起来。
父亲正弯着腰在那里割麦,他的身后,已倒下去大片的麦子,裸露的地面上摆着整齐的麦铺。父亲手上的镰刀飞舞着,弄得周围一片呼呼啦啦的声响。
“大,回家吃饭。”根西喊了一声。
父亲根本没有听见,仍然在飞舞着镰刀割麦子,白色的汗衫已变得昏黄且湿漉漉地贴在了他的脊背上。
“大,回去吃饭哩。”根西又叫了一声,嗓门比刚才高了些。
“啊,喔,饭熟了?”父亲终于醒悟过来,缓缓地站起身,用肩膀上的手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
根西上前接下镰刀,父亲用极快的速度将两铺麦合在一起,扎了一捆就要往肩上扛。根西说:“我来扛吧。”
父亲说:“还是让我扛,小心弄脏了衣服。”说完扛起麦捆就走。根西用手拈下沾在衣服上的一根麦芒,拿着镰刀跟在父亲的后面。
饭桌上,根西对父亲说:“大,我看不如把咱那几亩地让给别人种去。”
“为啥?”父亲有点吃惊。
根西讷讷地说:“不为啥,种田不划算,一年忙到头,一亩地就说打700斤麦子,6毛钱一斤才420块,抵不上在外干一个月的收入。”
父亲没有说话。
根西又说:“你把地包出去,我到我们厂里给你找个临时活,一月能开500多块,行不?”
父亲这才说:“娃,大是庄稼汉,一辈子跟土坷垃打交道,习惯了,没觉得受罪,我跟你妈在一起挺好,想家了你就回来看看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