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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敖 当前章节:15238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8:01

根据这些简单例证,我们大概可以看出现代中国人对肉体与衣裳(尤其是女人的肉体与衣裳)观念的转变。不论从哪一点上看,这几十年的转变都可说是进步的、可喜的,都可说是,‘三千年来未有之变局”⒀!从这种变局里,我高兴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在那么多老腐败的道学尸影下,居然还能奔向几条现代化的跑道,——脱掉该脱的、露出能露的。这真是我们这一代的伟大了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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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见peteMartin的“WiIIActingpoiIMarilynMonroc?”p.7PocketBookslnc.,NewYork,1957.

⑵P.6,,此书的副标题是AmericaTransformsltselfl900一1950,Pen-nantEditiOn,BanlamBooksInc.,NewYorkl952.

⑶在本世纪初的几年以前,这一类的字眼都是禁忌。

⑷见Life杂志,May25,1959,P.52.。

⑸见“白虎通”。

⑹刘孝标注引王隐《晋书》: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鲲胡毋辅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中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谓“通”,次者名之谓“达”。

⑺从一些旧日文献里,可以知道裸体辱人的事实:试看《孟子》公孙丑上:“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哉?”又如《列女传》贤明传:“彼虽裸裎,安能污我?”这些话都可以反证暴露肉体可以达到羞辱人的目的。

⑻《易经》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⑼《史记》孝文纪:“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筛帐不得文绣。”《汉书》文帝纪赞:“所韦慎夫人,衣不曳地。”“晋书”苻坚载记:“坚后宫悉去罗纨,衣不曳地。”

⑽《礼记》王制。并参看《晋书》武帝纪“帝以奇技异服,典礼所禁,焚之于殿前”的话。

⑾这一部分史料,请看陶希圣的《中国社会现象拾零》(二十一年上海新生命书局版)页三三九一三四二。

⑿见十三年的《妇女周报》或《妇女杂志》。

⒀这是李鸿章的话。

⒁在这篇文章里,我并没有兴趣提倡“裸体主义”(nudism),我只是指出肉体暴露一件事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更不必用礼教的眼睛来大惊小怪。一个钢琴家,可以表现他的指法;一个运动家,可以表现他的体魄;一个美人,为什么不能表现她的肉体?肉体本身并不是什么神秘或肮脏的东西,它在勃朗宁的诗中是“愉快”(pleas-ant)的象征,是可以给灵魂做”玫瑰网眼”(rose-mesh的,一个以“精神文明”自豪的民族,岂可以随便遮盖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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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

这篇文章校好后,今天早上看到《联合报》说:

(合众国际社英国布拉德福二十六日电)约一千八百人昨日参观一个艺术展览会,该展览会上所悬挂的三幅裸体画,上周被禁,昨日又重新挂起。据官员们说,通常星期天的观众只不过二三百人,因这三幅画,突增至一千八百人。

经过英国艺术协会的抗议后,警方准许重挂。该协会曾表示,如不准悬挂那三幅画,即停止此展览会。

这条有趣的小新闻,可算是现代时潮中的一股小逆流了。(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后记〕

《由一丝不挂说起》原登《文星》第五十九号(一九六二年九月一日台北出版)。发表后,我读到一九三四年一月八、九、十、十二、十三日的天津《大公报》,有“菁如”的一篇《北平妇女服装的演变及其现状》,收集材料不少。文中指出北平妇女服装的六次沿革是:

第一、宽衣大袖时代,

第二、窄身高领时代,

第三、短袖短裙时代,

第四、短衣长裙时代,

第五、长短旗袍时代,

第六、西服及半裸体时代。

这篇文章的结论是:“二十年中,北平妇女服装,比较显明的经过了这六种的变迁。”

二、《文星》第六十二号(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一日)刊有艾健先生的一篇《面对一丝不挂》,是从一个学医的观点来讨论健全的性心理的,可以参看。又《文星》编辑部曾收到一封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留学的中国学生署名“特号老顽固”的来信,对我这篇文章提出严重的抗议,他说:

……近来翻阅台湾报刊杂志.觉得台湾之崇美心理已经到达了“变态”的地步,尤其一般自认为“现代化”的人。

当一个民族,尤其一个曾以它的文化站在世界最前面数千年的民族的青年们,只是囚为三百年的落后与百余年的屈辱,而丧失尽了他们的自尊与信心的时候,后果将是可怕的。

……今晚“有闲”,再读《文星》,发觉比“好大言”更令人悲伤的是,有少数自认为“现代化”的人们,却忘了什么是“现代化”了。假如认为他们所崇拜的人们的女人脱光了衣服,而我们的女人也必须跟着脱光才算是“现代化”时,那么人家中饭都改吃冰凉的三明治,而我们的中学生反而吃蒸热的便当,也实在大不“现代化”了。我虽然只在高中、大一时念过一些子曰、诗云外,没有钻过旧书堆,可是我至少知道每种文化都有其特有发展的方向与方式;假若说人家从裸体像发展到脱衣舞而我们没有就该惭愧的话,那么我们更应该觉得惭愧的,该是我们大早发明火药、纸张、印刷术、磁针、地震仪……大早发达了天文学、数学、严密的政治制度,……因为伟大的“现代化”的鼻祖们而要转借我们的,这对我们而言岂不更可耻?汉朝以前的人还不知穿裤于是不光荣,而现代女人当众脱掉裤子倒是“最文明”的事;伟大的心理、伟大的逻辑

虽然我的房中也贴上了张所谓“裸体艺术”,但是我还是不懂“找不到裸体艺术欣赏的观念”有何不对的地方?是否有文化即必须有“裸体艺术”,不然就不配称为“文化”呢?

……中国只是落伍了三百年,中国的文化中可以骄做的东西远比可耻的多,我们需要向人学习、向人吸取的是那些使他们强大、使他们富裕的东西,而不是由他们的强盛、富裕的结果,所造成的使他们趋向颓废的生活方式。先生,你是舍本求未了。

先生,大概你是把那些“陈旧”的五四时代的东西读得大多了,把自己紧紧地关闭在你自己所制造的小圈子里,做着往日陈旧的英雄式的美梦,设想着你周围还布满了“那么多老腐败的道学尸影”;先生,已经没有了,已经没有“那么多老腐败的道学尸影”了。先生,中国人早已发现了他们自己的道路,已用不着你坐在小房子里“悲天悯人”了;中国人早已发现他们的缺点与优点,中国人是去奔向“几条现代化的道路”的,但我敢打赌至少不是“该脱的脱掉、该露的露出”,我们这一代的伟大不是在学习别人颓废的末节;我们这一代的伟大是在有人们肯不计名利,埋头苦干,给未来的中国以无穷的希望。李先生,请先不要写洋洋洒洒千万言的答辩,请你先多想一想,多看看“新”的东西;或者最好请你先脱掉你引以为傲的长袍马褂,走出你自己所造的象牙之塔……李先生,请不要再鼓吹你的“现代化”了,台湾的崇美程度早已超过了你的鼓吹;台湾来的女孩子的“扭扭舞”早已跳得比美国女孩更好,再鼓吹则可能台湾的“美化”程度要超过美国了。

我借抄这位留学生的信在上面,同时决定听他的劝告,不写“洋洋洒洒千万言的答辩”了。也许我能设想一下留居国外的一位爱国青年朋友的心理状态,也许我能大梦初醒地不再“设想”“布满”在“周围”的“那么多老腐败的道学尸影”,我盼我真的发现这些“尸影”“已经没有了”!我盼这位青年朋友的”打赌”真的赢了!

三、另一件很巧的事是,一位留在中国的美国人,似乎也对这个问题感到兴趣:美国大使馆的专员、美国新闻处的副处长司马乐天(Jonh A.Bottorff)先生,居然在他家里的一次聚会中,出示我这篇《从一丝不挂说起》的英译本给我看。我想到这位在中国的美国人和那位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觉得真是一个好对照。

四、我这篇文章发表后八个月,台北出现了一家教育厅备案、教育局立案的”间栅美术补习班”(一位师范大学的毕业生主持的),为了有“裸体摄影”的科目,闹得满城风雨。谁说这卞是一个“观念”的考验关头呢?去年流行的脱衣舞风潮,据今年三月二日《民族晚报》的一篇“脱衣舞内幕”所载,已形成“禁者自禁、脱者自脱”,“睁眼闭眼,皆大观喜”的余波,不知道此番“人体画室风波”,又“波”到什么样子也!(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五、一九三三年九月四日杭州《民国日报》有一条新闻标题是:“宁波公安局严禁女子奇装异眼”,副标题是“为维持风化实有厉禁必要,倘敢公然过市立加逮捕”,内文如下:

(宁波快信)宁波公安局昨出示严禁女子奇装异服。特为抄录于下。

为严禁事。查得年来女子服装。每多竞尚新奇。风气已为之一变。近更变本加厉。裙则长不过膝。足则赤然元袜。是种裸股露趾之怪象,一经踯躅通衢。万人注目。莫不引为奇观。乃竟恬不为怪。尤复欣然自得。寡廉鲜耻。道德沦亡。考其作俑之始。又皆出于一般智识女子。兴念至此。殊堪痛恨。似此提倡乖谬。有伤风化。一旦相互效尤。蔓延全境。行见文物之邦。将为野蛮异族所同化。不独贻笑大雅。抑且腾笑友邦。轻侮贱视。岂非自召。其谓区区小节。实属国体有关。本局长负维持风化之责。断难默尔姑容。合亟布告。从严禁止。以维廉耻而敦风俗。嗣后务各自爱,慎勿再蹈前项恶习。借重人格。以全声誉。倘仍不知悔改。公然过市。唯有立加逮捕。按照奇装异服。依法从重拘罚。不稍宽贷。除饬属遵照。认真办理外。仰各凛遵毋违。是为至要。切切此布,(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六、参看Maurice Parmelee博士的Nudism in Modern Life。(Revised Edition)1931,纽约Garden City版,这是一本最清楚的著作,有插图二十九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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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则)

昔金圣叹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顾而乐之,乃作“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二则,以蔚今古奇观。

其一: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岿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看孕妇大肚皮,不亦快哉!

其一:不拿“红色炸弹”(喜帖)炸人,不亦快哉!

其一:经常使人以为你将拿“红色炸弹”炸他,不亦快哉!

其一:可含泪大唱“王老五”,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双方家长”有在报上登启事“敬告诸亲友”的机会,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挨耳光,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罚跪。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顶灯,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顶夜壶,几夜壶做做然而去之,不亦快哉!

其一:打麻将不怕输,输了不会被拧耳杂,不亦快哉!

其一:不可能自己戴绿帽子,可能给别人戴绿帽子,不亦快哉!(或:帽子不绿,不亦快哉!或:工八我不当,王八别人当,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鼓盆,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喜欢女明星,不亦快哉!

其一:可到女中教书,不亦快哉!

其一,可以墙上贴大腿女人,不亦快哉!

其一:可请女理发师理发,不亦快哉!

其一:可吃百货店阿兰豆腐、不亦快哉!

其一:可向三房东三姨太太道晚安,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读莎士比亚《驯悍记》,不亦快哉!

其一,可火焚《醒世姻缘》,不亦快哉!

其一,有账自己管,有银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给女大衣店老板,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半夜三更送枕边人去割盲肠炎,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付赡养费,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叔本华等专美于前,且可脐身于古今中外“光棍传”,不亦快哉!

其一: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其一:可十天半月不洗脚,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替母大虫烧洗脚水,不亦快哉!

其一,新来女秘书一听说本人未婚,即欣然色喜,面向本人作“预约”之态,本人做老僧入定状,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欲嫁我者失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初恋情人误以我为痴情种子,后悔当年没嫁给我,不亦快哉!

其一:三更半夜,自由自在赶文章骂三十年代无聊文人,而设想彼等也正想中夜起床,写文章,不期刚钻出被窝,即被彼宝眷察觉,河东狮吼,间怒难犯,乃重梦周公或周婆去讫。不亦快哉!其一:可不必替丈母娘办丧事,不亦快哉!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七日一改

一九六三年八月十六日再改。

附录 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酸葡萄)

不必巧言令色学哈巴狗样,对女友作讨欢状,不亦快哉!

可使他人以为我是个优良学生,不亦快哉!

不必三更半夜,爬起来对纸谈情写情书,不亦快哉!

不必绞尽脑汁,苦思财源,请女友上馆子,看电影,不亦快哉!

不必把衣服熨得硬如铁刷,而割破了“土壤肥沃”的颈子,不亦快哉!

不必时时刻刻手拿“照妖镜”“整饰仪容”,不亦快哉!

可不让思文君专美子前,不亦快哉!

可使少女以为我是个“理想丈夫”而穷追不会,不亦快哉!

不会被骂“呆头鹅”“大笨牛”,不亦快哉!

不必花钱买“情书宝鉴”,“恋爱必读”,闭门苦读,不亦快哉!

骑“铁马”上坡时,不必载着女朋友,上气接不了下气地喘叫:“没什么,不费力,不费力”,不亦快哉!

不必担心别人横刀夺爱,但可“横刀夺他人之爱”,不亦快哉!

不必茶饭不思,想尽奇谋,与别人勾心斗角,出风头,争女友,不亦快哉!

不必给小流氓抽恋爱税,不亦快哉!

不必为“出息”和别人动刀子拼“小命”,不亦快哉!

考试时,不必受约会的“惠泽”,而导致“满江红”,不亦快哉!

出游时不必抱女友的小弟妹,而尝到“甘淋”,不亦快哉!

不必花钱买一大堆的“贺年片”,不亦快哉!

不怕尝香蕉皮的味道,不亦快哉!

可公然谈论“哪家有女初长成”不怕身边“狮吼”,不亦快哉!

不必在女友的父母前装孙子,不亦快哉!

不必朝背夕诵:“你是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淇淋……”,不亦快哉!

不必在公园里望眼欲穿的等候芳驾,不亦快哉!

不必昧着良心去抚摸女友癞头的小弟弟,不亦快哉!

可写“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而不怕被罚写“悔过书”,不亦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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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副刊,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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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妈妈的梦幻

妈妈从小有一个梦幻,就是当她长大结婚以后,她要做一家之主,每个人都要服从她。

当妈妈刚到我们李家的时候,妈妈的妈妈也跟着来了。外祖母是一位严厉而干练的老人,独裁而又坚强,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大权独揽:上自妈妈,下至我们八个孩子(二元宝,六千金);全都唯她老太太命是从,妈妈虽是少奶奶兼主妇,可是在这位“太上皇后”的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个“孩子王”;一个孩子们的小头目;一个能生八个孩子的大孩子。

由于外祖母的侵权行为,妈妈只好仍旧做着梦幻家。她经常流连在电影院里——那是使她忘掉不得志的好地方。

在外祖母专政的第十九年年底,一辆黑色的灵车带走了这个令人敬畏的老人。五天以后,爸爸从箱底掏出一张焦黄的纸卷,用像读诏书一般的口吻向妈妈朗诵道:

凡我子孙,

当法刘伶:

妇人之言,

切不可听!

带着冰冷的面孔,爸爸接着说:

这十六个字是我们李家的祖训。十九年来,为了使姥姥高兴,我始终没有拿出来实行,现在好了,你们外戚的势力应该休息休息引从今天起,李家的领导权仍旧归我所有,一切大事归我来管,你继续照做孩子头!

在一阵漫长的沉默中,妈妈的梦幻再度破灭了!于是,在电影院附近的几条街上,更多了妈妈高跟鞋的足迹。

爸爸的治家方法比外祖母民主一些,他虽秉承祖训,不听“妇人之言”,可是他对妈妈的言论自由却没有什么钳制的举动。换句话说,妈妈能以在野之身,任意发挥宪法上第十一条所赋予的权利,批评爸爸。通常是在晚饭后,妈妈展开她一连串、一系列的攻击,历数爸爸的“十大罪”:说他如何刚愎自用。如何治家无方……听久了,千篇一律总是那一套。而爸爸呢,却安坐在大藤椅里,一面洗耳恭听;一面悠然喝茶;一面频频点首;一面笑而不答。其心胸之浩瀚、态度之从容、古君子之风度,使人看起来以为妈妈在指摘别人一般。直到妈妈发言累了,爸爸才转过头来,对弟弟说:

“‘唱片’放完啦!小少爷,赶紧给你亲爱的妈妈倒杯茶!”

旧历年到了,爸爸总是预备九个红包,妈妈在原则上是绝不肯收这份压岁钱,可是当弟弟偷偷告诉她分给她的那包的厚度值得考虑的时候,妈妈开始动摇了,犹豫了一会儿以后,她终于没有兴趣再坚持她的“原则”了!

堂堂主妇被人当做孩子,这是妈妈最不服气的事。可是令她气恼的事还多着哪!妈妈逐渐发现,她的八个孩子也把她视为同列了。例如爸爸买水果回来,我们八个孩子却把水果分为九份,爸爸照例很少吃,多的那一份大家都知道是分给谁的,妈妈本来赌气不想吃,可是一看水果全是照她喜欢吃的买来的,她就不惜再宣布一次“下不为例”了!

爸爸执政第八年的一个清晨,妈妈在流泪中接替了家长的职位。丧争办完以后,妈妈把六位千金叫进房里,叽叽咕咕地开了半天妇女会,我和弟弟两位男士敬候门外,等待发布新闻。最后门开了,幺小姐走出来,拉着嗓门喊道:

“老太太召见大少爷!”我顿时感到情形不妙。进屋以后,十四只女性的眼光一齐集中在我身上,我实在惶恐了!终于,妈妈开口了,她用着竞选演说一般的神情,不慌不忙他说道:“李家在你姥姥时代和你老子时代都是不民主的;不尊重主权’——‘主’妇之’权’——的!现在他们的时代都过去了!我们李家要开始一个新时代!昨天晚上听你在房中读经,高声朗诵礼记里女人‘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那一段,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故意念给我听的。不过,大少爷,你是聪明人,交是在台大学历史的,总不会错认时代的潮流而倒车吧?我想你一走能够看到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夫死从子”的时代了……”

我赶紧插嘴说:

“当然,当然,妈妈说得是,现在时代的确不同了!爸爸死了,您老人家众望所归,当然是您当家,这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伦呀!还有什么可怀疑的?您做一家之主!我投您一票!”

听了我这番话,妈妈——伟大的妈妈——舒了一口气,笑了;“筹安六君子”也笑了;“咪咪”——那只被大小姐指定为波斯种的母猫,也摇了一阵尾巴。我退出来,向小少爷把手一摊,做了一个鬼脸,唱然叹曰:

李家的外戚虽然没有了,可是女祸却来了!好男不跟女斗,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看咱们哥俩还是赶快“劝进”吧!

妈妈政变成功以来,如今已经五年了!五年来,每遇家中的大事小事,妈妈都用投票的方式决定取舍,虽然我和弟弟的意见——“男人之言”——经常在两票对七票的民主下,做了被否决的少数,可是我们习惯了,我们都不再有怨言,我们是大丈夫,也是妈妈的孝顺儿子,男权至上不至上又有什么要紧——只要妈妈能实现她的梦幻!

〔后记)

一、这篇文章是一九五九年做的,原登在一九六0年十一月二十日台北《联合报)副刊。发表后,妈妈终于找到了我,向我警告说:“大少爷!你要是再把我写得又贪财又好吃,我可要跟你算账了!”(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我抄一段“捧”我这篇文章的信在这里:

马戈于大陆杂志社修函致候敖之足下:长诗短片陆续收到。《水调歌头》硬是要得。人言足下国学渊博,信不诬也。上午随缘至故人处雀戏,下午至社读书,得读大作《妈妈的梦幻》于联副.隽永可喜,亦颇有古诗人轻怨薄怒温柔敦厚意,大手笔固善写各体文章,元怪向日足下视此为小道也。苟有得于心,则其表达可以论述、可以史著、可以小说,皆元伤也。而克罗齐之美学,其重点既在此。顾君才大,愿多挥毫,世之名著,非皆出于老耄也。(一九六0年十一月二十日马宏祥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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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妈妈·弟弟·电影

如果我说我喜欢弟弟,那我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这段原因说来话长,可是又不能不说。

想当年妈妈生了四个女儿以后我才出世,接着又来了两个妹妹,那时候我以一比六的优势,在家中的地位如日中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爸爸妈妈对我的宠爱无以复加。但是好景不长,我虽力足空前,却势难绝后,命中注定我又有个宝贝弟弟,他的降生使我一落千丈,从宝座上掉将下来,因此我对这个“篡位的小流氓”实在很讨厌,一见到他那贼头贼脑的贼眼与后来居上的油脸就不开心。

我们平常叫弟弟做“阿八”,可是妈妈似乎不喜欢这个称呼,她希望我们尊称他作“八少爷”,而她叫起弟弟来,名字就多了,除了“心肝”、“宝贝”、“金不换”、“小八哥”等十几个正规呢称不算外,她还经常改用新的名字来呼唤这个小流氓:比如说妈妈看了“小飞侠”回来,她就一连叫弟弟做“彼得潘”,叫呀叫的,直叫到另一场电影(比如说《辛八达七航妖岛》)散了场、于是她又兴高采烈的带了一个新名称回来,改叫弟弟做“辛八达”。少则五天,多则半月,整天你都会听到“辛八达”,“辛八达”,“辛——八——达”!

古人择善固执,妈妈却择电影固执。妈妈三天不看电影就觉得头昏脚软人生乏味,电影是妈妈的命根子,也是她唯一的嗜好。妈妈说她有三大生命:第一生命是她自己;第二生命是弟弟,第三生命就是电影,她统其名曰“三命主义”;并扬言三者一以贯之相辅为用,互为表里,缺一不可,极富连环之特性。

由于“生命”攸关,妈妈不得不像喜欢电影那样喜欢弟弟,或是像喜欢弟弟那样喜欢电影,妈妈虽说她用心如日正当中。对八个孩子绝不偏心哪一个,可是我们都知道妈妈的心眼儿。长在胳肢窝里,除非“一泻千里式”的场合,才偶尔骂到辛八达。

所谓“一泻千里式”是妈妈骂我们的一种基本方法,只要我们八个孩子中的任何一个得罪了妈妈,妈妈就要采取“惩一做八”的策略,一个个点名骂下去,因人而异,各有一套说词。绝无向隅之感,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八面玲珑人人俱到。比如说三小姐使妈妈不开心了,妈妈并不开门见山直接骂三小姐,她先从大小姐不该买那件黄外套开始,然后顺流而下。谴责二小姐不该留赫本头,再依此类推,直骂到么小姐的第六号男朋友的大鼻子为止。这种骂法,既可得以偏概全之功;又可收举一得八之效,因材施骂,报怨以直,个个鸣鼓小攻一番,不失古诗人轻怨薄怒的风度。但有个例外是,阴险的辛八达经常是个漏网者,因为他很乖巧,一看到妈妈“骂人开始”了,他便赶紧跑到厨房去烧开水,等到妈妈骂完么小姐刚要峰回路转枪口对他的时候,他便准时把热腾腾的红茶从门外端进来,那种唯恭唯谨的嘴脸、必信必忠的姿态、清白此身的尊容,再加上举案齐眉的红茶,四种攻势立刻使妈妈化干戈为玉帛,拨云雾而见青天——笑逐颜开了。大喜之余,妈妈立即转换主题,品茗大谈“辛八达孝感动天录”,誉辛八达为二十四孝外一章;曾参以后第一人;“生民以来,未之有也!”……一天夜里我偷看辛八达的日记,他写道:

今天小施故技,老大又被“红茶战术”击垮,转而对我谬许不止。不过妈妈似乎对“八”这个数字很偏爱,只骂七个人犹意未足,所以把老太爷抬出来补骂一阵,小子何人?竟劳动老子代我受过,实在不幸之至。感而有诗,成六绝一首:

他们人人挨骂,

例外只有阿八,

妈妈创造儿子,

儿子征服妈妈!

妈妈的半部自传就是一部电影发展史。妈妈从十几岁就开始看电影,那时还正是默片时代。四十年来,妈妈从黑白看到彩色;从真人看到卡通;从平面看到立体;从无声看到身历声。不但如此,妈妈还看白了嘉宝的头发;看老了卓别林的神情;看死了范伦铁诺的风采;也看花了她自己的眼睛。这种赫赫的历史背景使她轻易取得了电影“权威”的宝座,妈妈也不谦辞,她的座右铭是:“天下万事,事事可让,碰到电影,绝不后人!”但是电影界的日新月异,新人辈出,未免使妈妈很辛苦。有一次我半夜醒来,竟看到她戴着老花眼镜,坐在灯前,口诵心维,用起功来,我蹑手蹑脚走到她后面去看,吓!原来她念的是一大串美国新歌星的名字与履历!其用情之专、用力之勤、用心之苦,真可为千古壶范而无愧色!妈妈虽不忘新人力争上游,可是在不经意间,仍可见其心折于者明星而讨厌这些后起之秀。她最痛恨普莱斯利,本来早有挞伐之意,想不到六小姐与么小姐却对猫王大为倾倒、大为卿狂,妈妈一人难敌两口,何况贬斥新星容易被人戴上老顽固或不时髦的帽子,那又何苦来?所以妈妈不久也就软化了,她在两位千金促膝大谈猫王从军史的当儿,偶尔也插嘴说:“不错,猫玉的嗓子也不错,他有几个调门是学平克劳斯贝的;而他的鼻子又很像却尔斯鲍育!”其倦念故老之情,不但飞舞于眉字,而且摇滚于脸上,大有白头宫女谈天宝之慨!有一次她看了一出《洪水神舟》的默片,归来大谈不止,无声电影把她带回到青春时代,那天她非常兴奋,躺在床上犹哺哺自语,说个不停,反复背着《琵琶行》里的一句:“些时无声胜有声!”

妈妈最会看电影,也最能在电影里发挥美学上的“移情作用”。她积四十年之经验,一日心血来潮,作了一篇《影迷剪影》,其中有一段说:

观影之道,贵乎能设身处地,要能先明星之忧而忧而不后明星之乐而乐,我看到那女明星喜怒哀乐,我早就喜怒哀乐,我虽是个资深的观众,可是当电影开演时,我就摇身一变为女主角了!她生气,我发怒;她出力,我流汗;她志在求死,我痛不欲生,一定要这样,才能心领神会,得个中三味,那时你一定要陶然忘我,深入无我之境,魂不附体,舍己为人,凡不能自我牺牲的,都得不到顾“影”自怜的乐趣!

妈妈把这篇大作油印出来,见人就送,我也幸获一份,此后有指南在手,时开茅塞,再也不怕人家笑我是外行了!

妈妈是六十年代的新派人物,她最恨老、最不服老,想当年爸爸曾为她仗义执言道:“谁说你妈妈老?比起玛琳黛德丽来,她还是小孩子!”妈妈最讨厌人家问她年纪,她的年纪也始终是个未知数,我只风闻她已五十岁,可是她却偷偷告诉张太太她只四十五,并且三年来一直没有打破这项纪录,据初步判断,未来也很有冻结的可能。其实话说开来,世界上哪个女明星不瞒岁数?有明星为证成例可援,妈妈气势为之一壮,心安理得了!

不过,别看妈妈上了年纪,满头黑发的她实在与那些祖母明星们一样的年轻,而她对生活的兴致与乐趣,更远非像我这种少年落魄的文人所能比拟。我记得她第十二次看《乱世佳人》的时候,早晨九点钟到电影院里,直到晚上九点钟才回来,从这种雅人深致的热情、老当益壮的雄风,岂是一般妈妈比得上的?何况妈妈还屡施惊人之举,遇有文艺巨片,缠绵悱恻,在电影院里坐上七八个小时,本是家常便饭拿手好戏,老太视此固小芥耳,何足道哉!

妈妈生平最大的遗憾大概就是生不逢时未能献身银幕了,但聊以自慰的是,人生本是个大舞台,有演员也得有观众。妈妈说她既不能“巧笑倩兮”于水银灯下,只好“美目盼兮”于电影院中。委曲求全之余,妈妈不但成功地做了一个伟大的观众,并且把六位千金和辛八达训练成大影迷,个个精谙影星家传,银幕春秋。最要命的是,我这个“不孝有三,不爱电影为大”的长子最使她失望,幸有弟弟善全母志克绍箕裘,俨然以未来明星自期许,常使妈妈厚望不已。有一次妈妈居然打破一向不信释道鬼神的惯例,在老佛爷面前焚香膜拜起来了,只见她五体投地扑身便倒,口中念念有词,词曰:

别的母亲望子成龙,我却望子成电影明星,如果老天爷一定要我儿子成龙,那么就请成个王元龙吧!

昔孟轲有母,史传美谈;今我有母如此,我死何憾?辛八达的妈妈呀!我服了!

(后记)

在台湾香港的几家报纸杂志一再围攻“浮夸青年”、“文化太保”的时候,我发表这篇文章,似乎不能不说几句话。

我认为如果有“人心不古”的事,那就是后人不如古人有幽默感。司马迁的《滑稽列传》及身而绝就是一个显例。流风所被,好像一个人不板着脸孔写文章就是大逆不道!不写硬邦邦的文章就是没有价值!

我不明白:为什么写文章要道貌岸然?教别人读了要得胃病?为什么写他们眼里的“游戏文章”就是罪过?“游戏文章”就不能“载道”吗?

我要用这篇“小说”来示范给三十年代的文人看。在他们吹胡子瞪眼拿帽子乱丢的时候,不妨欣赏一下这篇”小说”深处的情节。个中的事实不必信其有,也无须信其无,总之能猜到我讽刺什么就好。看懂以后,再想想孔老夫子“谏”“有五义焉,……吾从其风(讽)”的话,总该惊讶:原来李某人的文章也是合乎圣人之道的!

以上全文及后记原登《文星》第五十六号,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台北出版。发表后,六月二十五日任卓宜发行的《政治评论》第八卷第八期上,有一篇所谓《为白话文问题代郑学稼辨诬》,其中指出:“李敖对叶(青)、郑(学稼)之文无能答辩,只得‘蝉曳残声到别枝’去写《纪翠绫该生在什么时候?》和他的《妈妈·弟弟·电影》了。”同月,在张铁君发行的《学宗》第三卷第二期上,有一篇《此次文化问题论战之总述评》,其中也诬指:“被胡适全心全力支持的西化太保也‘蝉曳残声到别枝’去考证《纪翠绽该生在什么时候?》谈他《妈妈·弟弟·电影》了。”到了十月三日,胡秋原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控告我,其中也谈到:“后来听说这小诽谤者写《妈妈我服了》,又自称‘文化大保’谈梅毒去了。”上面这些文字,都是我这篇《妈妈·弟弟·电影》发表后的小插曲。在另一方面,我的“妈妈”在六月十四日来信说:“读了你的大作,我们有同样的感觉——‘体无完肤’,幸而那段‘后记’,使我们稍慰于心。”我另外在公共汽车站旁边,还听到三位女孩子在吱吱喳喳地谈论这篇“妙文章”。我拉杂追记这些小事在此,小事在此,聊志墨缘。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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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长袍心理学

穿长袍,何凡先生是理论家,我才是实行家。

一袭在身,随风飘展,道貌岸然,风度翩翩然,屈指算来,数载于兹矣!不分冬夏、不论晴雨,不管女孩笑于前、恶狗吠于后,我行我素,吾爱吾袍,绝不向洋鬼子的胡服妥协,这种锲而不舍的拥护国粹,岂何凡先生所能望其项背哉!

长袍成为我个人的商标,历史已久,不但传之于众口,而且形之于笔墨。前年香港出版的一期《大学生活》里,某君曾列举台大的四怪三丑,而怪丑之尤就是“长袍怪”,好像长袍就是我的化身一般。事实上,若论台大声名显赫的人物,除钱校长外大概就是我了。没有一个人敢说他没见过”文学院那穿长袍的”.除非他是瞎子,可是瞎子也得听说过李某人,除非他还愿意做聋子!

多少人奇怪我为什么一年到头老是穿长袍,可是我从来不告诉他们。他们恭敬视我,我低眉以报之;他们侧目视我,我横眉以向之;他们问我原因,我关子以卖之。教中国通史的夏教授也整年穿件破袍子,可是夏天最热的那一两个月,他也破例夏威夷一番。有一次他看我在盛暑之下仍穿着黑绸大褂大摇大摆,特地走到我面前,不声不响地盯了我一阵,最后摇摇头,不胜感慨他说:“你简直比我还顽固!”

其实我怎能算顽固?李鸿章穿缺襟马褂,比我还多顽固一层;入了咱们国籍的英国妙人马彬和,对中国“满大人”服装的倾倒比我还如醉如痴。只是台湾的天气热些,所以我显得比他们更艰苦卓绝罢了!有一次,一位颇有灵性的女孩子问我说:“李敖,我忍不住了,我一定要间问你:这么热的天气你还穿这玩意儿,难道你不热吗?”我望着她那充满救世精神的脸儿.慢吞吞地答道:“冬天那么凉,你还要穿裙子露小腿,难道你不冷吗?”这女孩子似有所悟,一句话没再说,黯然而去。我当时忍不住偷偷好笑,我笑她一定以为我在夏天的耐热和她在冬天的耐冷,出自同样的心理,其实才不对呢!女孩子冬天穿裙子,充其量不过三项理由:

一、为了美,为了满足她们的自炫心理;

二、为了阔,利用你的视觉告诉你她穿的是九十六元一双的玻璃丝袜;

三、为了优越感,告诉你她的脂肪含量比你们男士多,热情的人是不怕冷的。

可是我穿长袍在光天化日大太阳之下,理由却与她们迥然不同。盖穿长袍是一门失传的学问,降至洋服充斥的今日,凡是再穿长袍的人都有他一个深远的理论背景,我把这种理论背景归而纳之,分为五派,一统其名曰“长袍心理学”。

第一是“中学为体派”。此派可以钱穆为代表。钱先生承张文襄公之余绪,大倡东方精神文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在行动方面,也表现出“中衣为体,西鞋为用”的精神一当然去美国时穿西装是例外,入境问俗,中国之进入夷狄者则夷狄之,何况圣之时者的钱先生乎?我个人在长袍一点上,足为国粹派争光。身外之物虽系小事,然“其意岂在一发哉?盖不忍中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耳!”故我对它始终乐之不疲一往情深,时时玩索不已,心体力行不止,持久性足可追随钱夫子而臻于“汉唐以来所未有也”的境界。何况长袍还是我们东方物质文明最辉煌的表现,也是我们反抗文化侵略的一件有力武器,它那变形虫的特性给了我们无限的安全感,黄袍加身日。我思古人时,洋鬼子的物质文明又何有于我哉?

第二是“男权至上派”。此派可以某些女人痛恨者为代表。想当年清人刚入关,金之俊建议十从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所以当时男人穿清朝旗袍,女人穿明朝服装;到了民国后,男人又流行穿西装了,女人才流行穿旗袍。换言之,女人总是晚咱们男人一着,总是跟在时代后面穷赶,思念起来,好不开心!想不到好景不长,没过几年,女人们也穿起洋婆子的衣裳来了,但是她们并不喜新厌旧地放弃旗袍,反倒变本加厉,把旗袍开权到苏酋黄的世界,而此世界之有碍观瞻与体统,不必多言一望便知。可是你又不能厚非小娘子们.因为她们这么做是有古书为之支援的,《诗经》上不是说过吗?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

有诗云可证,挟经典以重,老学究们还敢再多嘴吗?《礼记》中虽有“作……异服……以疑众,杀!”的王制,但是女人大可爱了,安能遽以一权之高低挥泪杀之?何况普天之下率上之滨。双面夏娃多如牛毛兔子毛,又安能尽得而诛之?故劝千岁,杀字休出口,杀乎哉?不杀也!但是,既然不能杀之而后快,某些卫道之士自然不服气不甘心,但又恨无新服装可跟她们比赛。失望之余,只好折回头来,重新从箱底取出长衫儿,晒一晒,也穿起来了,心里还想:同是旗人之袍,娘儿们穿得,我穿不得?他妈的,穿!堂堂大丈夫奇男子,岂可让这些造了反的女人专美于前吗?于是“男权至上派”遂在“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公愤下成立了。

第三是“招蜂引蝶派”。此派可以某些大包头型的海派学生为代表。这些暴发户的“太”字号们,到处横行,上穷碧落下黄泉,志在吸引异性的注意。但是女人是好奇的动物,不出奇安能使之好那?于是大包头们纷纷出动,或穿黑衬衫、或扎细领带、或用妇人手帕、或喷仕女香水……千方百计,无所不用其肉麻之极,最后异想天开,居然动起他爷爷的长袍的脑筋来了。于是赶忙翻箱倒柜,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只好找山东裁缝做了两件,又拿条花围巾,往黑脖子上一缠,俨然以北平大学生自况,真是沐猴而冠,望之不似人君,一看他那包心菜式的头发,咱们就够了!这些附庸风雅的无知之徒,其面目可憎、其黑心可诛、其长袍可送估衣店、其“招蜂引蝶派”可请少年犯罪组勒令解散之!

这四是“没有西装派”。此派正好与前一派相反,前一派因西装大多,尼龙、奥龙、达克龙……五颜六色,宽条窄条,穿得厌了,所以才穿长袍做同性而引异性;此派却因一条龙也没有;且西装之为物,日新月异,宽领窄领,三钮二扣,变化无穷,除非财力雄厚,否则休想跟上时代而当选服装最佳的男人。若穿长袍,就无这种麻烦了,大可隆中高卧,以不变应万变,任凭别人的料子龙来龙去,老憎反正是一龙也不龙,至多以聋报之。而且,清高的阴丹士林是从不褪色的,正如我们固有文化的万古常新,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长袍小物可以喻大,“去蛇反转变成龙”,袍之既久,自怜之态砉然消失,路过短衣窄袖的西装店,反倒望望然而去之,只见他把咽下去的口水朝玻璃窗上一吐,仰天长啸曰:“予岂好袍哉?予不得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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