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说,是的,我们等待的虽然不一定就是这个人,但我们等待的无疑是来到这间土屋并需要帮助的人。我们每个月辛苦一趟,却将一个人的生命挽救,难道这不值得吗?
可是,万一这个人没来呢?
那我们就把这件事坚持做下去。
假如永远不会有人来呢?
那就永远坚持做下去。
这样做有意义吗?
当然有意义。父亲说,你知道吗?在你来到这个土屋以前,我已经一个人在家和土屋之间往返了十年。就是说,其实我们并不是用了十年时间才等来第一位需要帮助的人,而是用了二十年。
你是说这土屋是你垒起来的?
不是,我只是修了修而已。这土屋是一位老人垒起来的。他垒这个土屋,和我们每个月来这里一次的目的完全一样,那就是——帮助一位未曾谋面却是真正需要帮助的路人。他的家,住在山那边,每个月他都会从家来到这里,擦一擦桌子和椅子,晒一晒被褥和木柴,磨一磨刀,换走灶台上的火柴,然后离开,回家。他也是用了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才等来第一位需要帮助的人。那个人在山里迷了路,他筋疲力尽,急需一把柴火……
那个人是谁?儿子好奇地问道。
我。父亲淡淡地说。
几年后父亲老去,不能够翻山越岭来到土屋。不过每个月,土屋都会迎来一位酷似他的少年。他在土屋里擦一擦桌子和椅子,晒一晒被褥和木柴,磨一磨刀,换走灶台上的火柴,然后离开,一个人回家。
一切只为了等待一位需要帮助的素不相识的路人,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到来。
第三辑 烟花灿烂
长凳
乡下的雨比城里的雨大,我这样认为。
逢夏季,逢大雨,雨便把乡村浇得亮晃晃的,呈现一种模糊和扭曲的景致。于是河水暴涨,浑浊,湍急,直冲而下,村人就跑出来,急匆匆的,却不是为了看景,村人没那个雅兴和时间,他们出来,为了捞东西。
总会有可捞的东西。河的上游连着很多村落。河水里漂来垃圾、南瓜、巨木甚至家具,当然,更多的时候,只会飘来一些碎草。碎草被河边裸露的树根挡住,就有村妇拿了粪叉,捞半天,捆紧,带回家,晒干,可以煮五六碗的稀饭。
方言里,这叫"捞浮",几乎村里的每一个人,都干过这事。
宝田与三麻同龄,论辈分,宝田管三麻叫"叔",但从不叫,亲哥俩似的友谊。那时三麻正跟一条鲢鱼搏斗,三斤多重的鲢鱼自己蹦上岸,三麻扑过去,手一滑,鲢鱼又蹦回到水里。三麻骂,成心逗老子呢你。这时他听到宝田的声音,凳子!
是长凳,放在堂屋,一次可以坐三四人的那种。凳子从上游漂下来,被雨后的阳光照着,闪着暗黄色的木质的光泽。等凳子靠近,宝田便拿一根粪叉,看准了,猛地向岸边一划。凳子在水中打一个旋儿,漂到叉子所不能及的地方。
宝田急了,凳子,漂了!凳子,漂了!他向着凳子喊,很无助的样子,却并不看三麻。凳子漂出很远,颜色开始黯淡。宝田向回跑,寻着更长的粪叉,或者棍子。三麻正是这个时候,跳下水的。
三麻是村里水性最好的一个,没费多大劲儿,就把凳子救回。他把凳子坐在屁股下,一边哆嗦,一边拿手抚摸。三麻说,多好的凳子啊!
三麻把凳子带回家,三个孩子争抢着坐。一个孩子跛脚,很严重,吃饭时,几乎趴在地上。三麻的女人说,这下好了,这下好了。三麻说,好个屁,那是宝田的凳子。女人便看着他,尽是不满。
宝田常来。他对三麻说,这凳子,是我先看见的。三麻说,是。宝田说,我的叉子,没捅准。三麻看一眼正在凳子上玩得起劲儿的跛脚儿子,说,是。宝田就不再说话,有时喝一碗三麻家的玉米粥,把嘴巴咂得夸张地响。
有时三麻去找宝田。三麻对宝田女人说,要是我不去捞那个凳子,凳子就冲远了。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家里孩子,腿不好。宝田女人说,知道。三麻对宝田女人说,下次再捞浮,如果有凳子,我拼了命也为你家捞一条。宝田女人的嘴就撅起老高。不会那么巧,她说,捞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看见你捞到凳子。宝田火了,丢了手中的筷子,大骂他的女人。女人就哭,数落着宝田的窝囊。
凳子就放在三麻家的堂屋。宝田来了,常常坐在上面。一边用手摸着,一边说,多好的凳子啊!
那年,没有为三麻和宝田再下一场大雨。天热得很,三麻的承诺,被太阳烤焦。
第二年夏天,终于下了一场大雨。好像所有的云彩都变成了雨,直接倒在了河里。河水再一次暴涨,更浑浊,更湍急,河面变得更宽。
雨还没有停,三麻就叫上宝田,要去捞浮。宝田说,等雨停了吧,会有凳子吗?三麻说,现在去,会有。
还没到河边,两人就发现河面上飘着一只凳子。尽管影影绰绰,看不确切。三麻说,是凳子吗?宝田说,像。三麻就狂奔起来。宝田在后面喊,三麻!三麻没有回答,依然狂奔。他跳下了河。
三麻就这样被河水冲走了。宝田还记得,三麻在河水中举起的那条"凳子",不过是一个窄窄的硬木板。
尸体是在下游很远的地方发现的,三麻被泡得肿胀和惨白,像发过的笋。三麻的女人只看一眼,就昏过去;众人把她叫醒,她再看一眼,再昏过去;众人再把她叫醒,她就疯了。
她把跛脚儿子抓起来,扔到院子里。然后抱着凳子,去找宝田。她对宝田说,别再捞浮了,叫三麻回家吧。宝田嘿嘿笑,像哭。她再说,三麻水性好,但水太凉,别让他下水。宝田再嘿嘿笑,更像哭。她再说,三麻呢?宝田便不再笑了,抹一把泪说,对不住你,婶娘。宝田头一次叫三麻的女人婶娘,三麻女人感觉不是在叫她。
自那以后,村人常常听到宝田在夜里打她的女人。女人的惨叫,传出很远。
有时我回老家,去三麻女人那儿坐坐。那是一个已经六十多岁的女人,我也叫她婶娘。
我问她,婶娘,认识我吗?她说,认识,你是小亮。我问她,婶娘,身体还硬朗吗?她说,还好,什么病也没有。我问她,婶娘,家里日子还好吧?她说,还好。只是,三麻没有坐的地方。
她的家里,其实摆了一圈沙发。那是她的跛脚儿子添置的,他们一直住在一起。
后来我知道,她的家中曾经失火,那条被宝田送回来的凳子,早已化为一把清灰。
她盯着我,她说,三麻没有坐的地方。如此重复,一直到我离开。
小的时候,在雨后,我也常常和大我十几岁的堂哥,跑去捞浮。我们捞到了碎草、葫芦、树枝、油桶、南瓜、竹篓、八仙桌。我们捞到了很多东西,但我们依然贫穷。
大义
老吴的叔叔,突然找到他。
叔叔说,如果你不帮我和狗娃,怕是没人帮得了我们。
狗娃酒后去镇子赶集,因为两句话,与一个后生动起手。狗娃顺手抄起旁边的锄头,后生的脑袋上,就多出一个血窟窿。后生被送到了医院,十几天了,还没醒过来。后生的老母亲,整天呼天抢地。
后生的家人将叔叔家翻了个底朝天,又将村子围困数日,仍等不回狗娃。狗娃已失踪十几天了,没人知道他到底逃到了哪里。
老吴的父母死得早,是叔叔把他养大的。叔叔不仅养大他,还勒紧裤腰带供他读完大学。假如没有叔叔,老吴也许早就饿死了,哪儿还能当上区法院院长!好多次,过年回乡下,老吴喝多了酒,拍着胸脯说无论叔叔摊上什么事儿,他都会帮他。再喝一口酒,补充道,哪怕不讲原则。
尽管酒醒时,他挺讨厌自己说这些冲动的话。可是再喝酒,再喝多,他还会这么说。
现在老吴没有喝酒。没有喝酒的老吴,话说得就会谨慎得多。
他问叔叔,狗娃去哪儿了?
叔叔说,狗娃这种情况,能判几年?
不好说……那后生不是还没醒来吗?老吴支支吾吾,还得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如果狗娃能自首……
生活刚好起来,怎么会出这样的事?叔叔擦一把泪,说。
狗娃刚刚大学毕业。他回乡下看望父亲,顺便等一个事业单位的录取通知。狗娃出事那天,通知恰好来了。狗娃的父亲——老吴的叔叔,捧着通知,哭了半宿。
狗娃要面子。如果蹲几年监,怕他出来会干傻事。叔叔说,我太了解狗娃了,他把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狗娃绝不能坐牢。
叔叔老来得子,狗娃是他唯一的希望。
晚上叔叔在老吴家里吃饭,两个人都喝多了酒。老吴突然说,你把我当亲儿子,我也把狗娃当亲兄弟。
叔叔抬起眼,帮他吗?
老吴说,哪怕不讲原则。
然后,吐得昏天暗地。
送走叔叔,老吴从手机里翻出几个电话号码。每一串数字都代表着一个好兄弟,老吴知道,只要把狗娃送到他们那里,每个地方待上一年半载,几年后再回来,这件事也许就过去了。
他怕狗娃出事。不是现在,而是以后。因为狗娃好面子,他把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有人敲门。从猫眼里看,是一个衣衫褴褛的乡下老农。开门,老农给他跪下。扶起来,老农再跪下。再扶,老农死活不肯起来。
知道狗娃是您堂弟。老农说,可是他打伤了我儿子。
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没关系。老农说,我只想给您磕几个头。
老吴突然想哭。他知道老农有很多话想说。他知道老农什么也不敢说。他知道老农对他非常不信任。他知道老农的心里,尚存一点希望。
他试图扶起老农,他仍然没有成功。他只好陪老农跪下,他是那样卑微。他甚至陪老农抹眼泪,陪老农磕头。后来他起身去厨房给老农倒水,回来时,老农已经走了。老农刚才下跪的地方,那么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似乎多出两个浅浅的小坑。
那夜,老吴再一次失眠。黑暗中,他把牙齿咬得咯咯直响。
早晨,老吴开着车,找到狗娃。狗娃并未跑远,他躲在一个看似极其危险实则非常安全的地方。之前,老吴并没有猜到他的堂弟竟有如此心机。
——尽管狗娃比老吴小了近二十岁,但狗娃的确是他的堂弟。
狗娃钻进车子,说,我爸都对我说了。又说,我在那边绝不会再惹祸。
老吴不说话。车子开得飞快,却不是去往高速公路的方向。
狗娃觉得蹊跷。哥,咱这是去哪儿呀?与其说是询问,不如说是哀求了。
老吴不说话。他将车子开到派出所门前。
自首吧!将车停下,他回头,看着狗娃。
狗娃打开车门,想逃。老吴紧紧地拽住了他。
你伤害了他人,就该付出代价。老吴说,你有尊严,后生和他的家人也有尊严,法律也有尊严……
放开我!
自首吧。
狗娃掏出刀,比画着,试图逼老吴让开。在激烈的争夺与撕扯中,刀子稀里糊涂地刺出,老吴挣扎了几下,软瘫了身子,他的胸口,鲜血汩汩涌出。
昨晚老吴就猜到了这样的结果。他太了解狗娃了。现在,他想,不管狗娃会不会去自首,他已经做完了他该做的一切。阳光下,他无愧于心。
自首吧!失去知觉之前,老吴看着狗娃,微笑着说。
儿啊,我来看看你
儿啊,我来看看你,我只是来看看你,过一会儿就走,要赶火车,回去晚了,矿上要扣钱的。
我知道你记恨我,你说梦话时,骂过我。你怎么那么恨我?我是你爹啊!我有什么办法?念高中,一年得两千多块钱!
儿啊!我来看看你,坐一坐就走,你今天别骂我。
我知道你想念书,可我去哪里弄那两千块钱?就算把我的血抽干,只要能卖到钱,我就去卖。可是我知道卖血得有门路。没门路谁要咱的血?咱家里没门路。
好在咱乡里有煤啊。有煤,就得有人去挖。挖煤,一年能挣好几千呢。你三伯靠挖煤,不是供出了两个大学生吗?
他能挖,我为什么不能挖?我有类风湿?怕什么!你三伯不是还有哮喘吗?
儿啊!所以我去挖煤了。走的时候,我不让你娘告诉你。我不是怕你难受,其实你那时候已经不念书了。我跟学校的老师说,名额先给你留着,等我挣了钱,交了学费,你再回去。我去挖煤,我不告诉你,真的不是怕你难受,我是怕你也去挖煤啊!
其实挖煤也挺好的,吃的菜里有大片的白肉,馒头也挺大的。有塌方?对,小煤矿都有塌方。没塌方,哪能轮到咱们去挖?
你见过塌方吗?我正挖着煤,正挖着,天就塌下来了。到处都是石头,就像下冰雹一样。你三伯喊,塌方!我瞅了一眼,他就被埋起来了。我慌了,向外跑。跑不出去,洞口早堵死了。牛娃喊了声,向后跑啊!他也被埋住了。
牛娃认识吧?你认识的,他比你大六岁,小时候偷过咱家的玉米。
那次塌方,死了五个人。你三伯,牛娃……全死了。我命大啊!我晕过去八个钟头,八个钟头,没有再挨上一块石头……我命大啊!阎王爷知道你读书需要钱,他放我回来了。
儿啊!我挣的钱,够你一年的学费了。可是我回来了,你怎么不在家里?
你娘告诉我,我走后没几天,你也走了。我知道你想念书,可是,儿啊,钱我来挣,我是你爹啊!你怎么也跑出去挖煤了呢?你才十六岁,你告诉人家你十九了,其实你说十六岁,他们也要你,每个小煤矿都缺人。可挖煤是人干的活儿吗?
儿啊!挖煤有大馒头吃,有肉片吃,可是有塌方啊!你见过塌方吗?你见过?天塌下来了!到处是石头啊!你跟你娘说,遇到塌方,你能跑出去,你说你跑得比兔子还快。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呢!
儿啊!我来看看你。我只是来看看你,现在我得走了……晚了就赶不上火车了……矿上要扣钱的……我还得去挖煤……你弟弟,他也要念书啊!
深秋。荒野。一个泪流满面的中年男人,朝一座新坟,狠狠地磕了三个响头……
父亲的祭日
出生到死亡,只有两天与生命真正有关:一是生日,一是祭日。这是生命的两个端点,代表了起始和结束,中间是或漫长或短暂的过程。或许还可以这样认为,祭日是死亡的生日,是阴间的生日,或者是天堂的生日。
一位忘年交朋友几年以前突然去世,我想当死神降临的那一刻,连他自己都毫无防备。他留下写了一半的小说,画了一半的油画,剪了一半的盆景,以及交了一半的人寿保险。他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全都在外地。他去世以后他们自然全都赶了回来,却只能守着父亲冰冷的尸体抹一把眼泪。几小时以后他们的父亲变成一把清灰,伴着他们长长的哭泣。——世间万物皆是如此,孤寂或者热闹的旅程以后,终将化为清灰或者尘埃——无神论者的生命,只有一次。
去年因在外省开会,没有参加他的祭日。今年,推开一些琐事,我去了他的家乡。他的家在遥远的鲁西南,那里有延绵的群山,有凹凸不平的乡村路,有敢把一条毒蛇握在手里的脏兮兮的孩子,有一座低矮的土包般的坟茔。朋友长眠地下,一把清灰代表他世间的全部。
那天,我见到了他的三个孩子。
小儿子从县城赶回来。他带着他的未婚妻,买了父亲最爱喝的酒,最爱抽的烟。他自己出钱为父亲出版了那本写了一半的小说,他说他相信父亲可以在那边将这部小说写完。他还说出版一部小说一直是父亲多年的夙愿,今年,他终于帮父亲将这个愿望实现。他红着眼睛将酒洒到父亲坟前,又点上一支烟,恭恭敬敬地放在父亲坟头。那天阳光炙烤着大地。我看到那支烟无声地燃着,终于熄灭。
二女儿从省城赶回来。她带着她的丈夫和儿子,坐了整整一夜的火车。她说她必须赶在父亲祭日这天回来,她说她要赶回来看看她受了一辈子苦的老父亲。她带回来很多纸扎:房屋,汽车,电脑,手机,打印机,宠物狗……火车上禁止运输这些东西,我猜想这一路,她肯定受了很多苦。那些纸扎忧伤而又滑稽,却代表着她的全部希望。她哭了起来,她的眼泪在干燥的地面击起灰色的烟尘。
大儿子从北京赶回来。他用上了所有的交通工具:飞机,汽车,蹦蹦车。他带着他的女儿,他的女儿已经考上了大学。他带回来很多书,国内的,国外的,哲学的,文学的……那些书包装精美,价格不菲。他将那些书一本一本地烧掉,他说这些书可以陪伴父亲熬过无边无际的孤寂。他跟父亲说了很多话,从中午直到黄昏,一刻也没有停歇。那些话他以前或许跟父亲说过,或许没有说,可是现在,他希望他的每一句话,父亲都可以听到。
每个人都很忙,每个人都请了假。假是那样难请,他们几乎动用了所有的关系。他们请假,只为回来看看已故的父亲,看看隐在青山间的一座小小的土包,或者,仅仅是对于自己内心的一种交待。
我注意到他们的母亲没来。她将他们送到门口,就返回了院子。她杀了鸡,切了腊肉,将园子里的青椒、黄瓜和西红柿摘光,然后专心致志地为孩子们准备晚饭。她坐在小院里择菜洗菜,阳光安静地照在她的脸上,你绝对看不到她的悲伤。可是她怎么可能不悲伤呢?后来我知道,一年中的每一个月里,她都会去老伴儿的坟头,默默坐一会儿,然后默默离开。她在回忆他们在一起的大半生的日子吧?那些忙忙碌碌的,琐碎的,吵吵闹闹的,或者安安静静的日子。她的悲伤是连续的,散开的,而不是集中的,爆发式的。我相信这悲伤驻扎在她的心里,持续到死。
她忙碌着,等待孩子们上坟归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顿饭,然后祭日就过完了。就这么简单。
第二天,她仍然站到门口,送孩子们离开。她绝不远送,她知道送得再远,孩子们也是要走的。他们有自己的生活。——他们奔跑在自己的生日与祭日之间,我们把这段过程叫作生命,叫作生存,叫作生活。
我跟她说,您真有福气,三个孩子这样孝顺。她听了,淡淡一笑,说,可是老伴儿过生日时,他们却很少回来……他们在电话里说,祝老爸生日快乐。他们总是忙、总是忙……
从她的眼神里我看不到任何不满,从她的语气里我听不到任何埋怨——这只是她对事实的一种复述。并且我相信,那时候,即使她的孩子们要回来,她和她的老伴儿也会加以阻止。他们忙。不要打扰他们。他们的事情远比父亲的生日重要。事实上生日真的不重要。生命只有一次开始,那仅有的一次是你出生的那天,而不是你生日的那天。同样的道理,祭日也并不重要。生命只有一次结束,那仅有的一次是你死去的那天,而不是你祭日的那天。“过”生日和“过”祭日,不过是世人交待自己或者交待他人的一种仪式,甚至,一种形式。
可是我想说的是,生日是快乐的,祭日是忧伤的。你可以祝父母生日快乐,他们听得到,感受得到,触摸得到。他们笑着,喝着酒,讲着往事,吹了蜡烛,脸上涂满奶油,哼着歌,打着饱嗝,他们会在心里说,哦,又过生日了。你们面对面坐着,你们可以愉快地交流。
可是祭日呢?你能祝他们什么呢?或许他们真的可以听得到——或许这仅仅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就算他们真的可以听得到,又能如何呢?你们面对面坐着,可是你所面对的,不过是一把清灰,或者是一个长满杂草的土包。你们的交流,不过是你的自言自语。除此之外,你还能干什么呢?
说说你的生命吧!它自生日开始,自祭日终止,中间,被切成很多个片断。切开一个个片断的是每一年的生日,是你来到这个世界的纪念日。那么这一天,你最需要感谢的人是谁?
当然,是你的父母。
隔壁的父亲
父亲敲门时候,我正接着一个电话。电话是朋友打来的,约我中午小酌。我从父亲手里接过一个很大的纸箱,下巴上还夹着电话跟朋友叽里呱啦地聊着。
父亲寻出一双最旧的拖鞋换上。要出去?
朋友约我出去吃中饭。不过,不着急。我打开纸箱,里面,塞满烙得金黄的发面烧饼。
这才想起快到七月七了。我们这里的风俗:七月七,烙花吃。花,即发面烧饼。以前在老家,每逢七月七这天,心灵手巧的母亲都会烙出满锅金灿灿香喷喷的烧饼。自打我进城以后,母亲便会将烙烧饼的时间提前几天,然后打发父亲将烧饼送到城里。老家距我所在的城市不过两小时车程,然而,似乎我总是没有时间回家。
和父亲喝了一会儿茶,电话再次响起。我跟父亲说,要不一起过去?父亲惊叫道,这怎么行?我一个乡下人,怎好跟你那些文化界的朋友吃饭?我说,那有什么?正好把您介绍给他们。父亲一听更慌了,说不去不去,那样不仅我会拘束,你的朋友们也会拘束。我说难道您来一趟,连顿饭也不吃?父亲说,没事没事,回乡下吃,赶趟儿。我说干脆这样,我下厨,咱俩在家里做点儿吃的算了,我这就打电话跟他们说。
父亲急忙将我拦住。他说做人得讲诚信,答应人家的事情,再失约,多不礼貌……你去吃饭,我正好回乡下——乡下好多事儿呢。我说您如果真不去的话,我也不去了……当爹的进城给儿子送烧饼,儿子却没管饭,等我回村,村里人还不把我骂死?……再说,我早就想跟您吃顿饭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与父亲达成协议——偷偷在那个酒店另开一间只属于我和父亲的小包房。这样,我既没驳朋友的面子,又能陪父亲吃一顿饭了。父亲勉强同意,但路上还是一个劲儿地嘱咐我别点菜,要两盘水饺就行了——一人一盘,聊聊天,多好。去了,小包间正好被安排在朋友请客的大包厢的隔壁,我没敢惊动朋友,悄悄帮父亲点好菜,又对父亲说,等菜上来,您慢点儿吃,我去那边稍坐片刻,马上过来。父亲说,那你快点儿啊!还有,千万别说你爹就在隔壁啊!我笑了。父亲与刚刚进城时的我一样,见了生人就觉得不自在。
做东的朋友连敬三杯,废话连篇。我惦念着隔壁的父亲,心里有些着急。我说要不我先敬大伙儿一杯酒吧,敬完我得失陪一会儿,有点儿事。朋友说,还没轮到你敬酒呢!等连敬六杯,然后逆时针转圈……又没什么事,今天咱一醉方休。我说可是我真有事。朋友说给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就放你走,否则,罚你六杯。我笑笑,我说,我爹在隔壁。
满桌人全愣了。
我说,今天我爹进城给我送烧饼,我把他硬拉过来。让他过来坐,他死活不肯。现在他一个人在隔壁,我想过去陪他一会儿。
朋友们长吁短叹,说你爹白养你这个儿子了,你这算什么?在隔壁给他弄个单号?虐待他?你愣着干什么快请他过来啊!
我说他肯定不会过来。如果你们不想让他拘束让他难堪,就千万不要拉他过来。
朋友说,那我们现在过去敬杯酒,这不过分吧?
我说这挺好。不过你们真想敬他一杯酒的话,就一起过去。千万不要一个一个敬啊!他喝不了多少……
朋友们全体离桌,奔赴隔壁。推开门,我顿时愣住了,房间里只剩一个埋头拖地的服务员。我问她,那才那位老人呢?服务员说早走啦!你点的菜,也都被他退啦!不过他还是打包带走一盘水饺,他说,想给乡下的老伴儿尝尝城里的水饺。
父亲进城一趟,送我五十六个烧饼,一兜大蒜,一兜土豆,一兜菜豆,一兜韭菜,两个丝瓜,八个南瓜,然后,在一个小包厢里独自坐了一会儿,再然后,饿着肚子回家。而他的儿子,却在隔壁与一群朋友吹牛扯皮胡吃海喝,还美其名曰:周末小酌。
我端起杯,对朋友们说,咱们敬我父亲一杯吧!朋友们一起举杯,那杯酒,每个人都干了。
这一幕,我的父亲既不会看到,也不会知道。此时他正坐在开往乡下的公共汽车上,怀里,抱着一个装了城里水饺的饭盒。
五张纸条
暴风雪袭来时,卡车不幸在茫茫戈壁滩中抛锚。天地间霎时昏暗混沌,只剩下狂风、暴雪与彻骨的寒冷。似乎连空气都冻成冰刃,嘶嘶叫着,从每个人的脖子上划过去。六个人缩在狭窄的车厢里瑟瑟发抖,血和呼吸仿佛早已凝固。死神一步步逼近,每个人的心里都生出深深的恐惧。
这是一个很小的剧团,要去戈壁深处慰问一支驻扎在那里的部队。六个人里,年纪最大的四十二岁,是团长;年纪最小的十八岁,是剧团新成员。他们是一对父子。
六个人在暴风雪里坚持了一天一夜。周围除了风雪,连飞鸟都见不到一只。天气越来越恶劣,死神近在咫尺。他们也曾试图丢下车子徒步前行,可是这打算很快被放弃。走进无边无际的漫天风雪,等于选择死亡。挤在车厢里,等待风雪过去或者被救援人员发现,多少还有一丝生还的可能。
又熬过一天。风雪仍在肆虐,世界只剩一辆被埋了半截的卡车。所有人都知道,假如黄昏以前仍然没有人发现他们,他们将会无声无息地冻死在夜幕笼罩下的戈壁滩。
终于决定让一个人离开,徒步走进暴风雪寻找救援人员。他们认为这是最后的希望。假如运气好的话,假如那个人可以找到救援队并顺利返回,也许他们能够得救。团长宣布完这个决定,静静地看着每一个人。
没有人主动站出来。谁都知道一旦离开车子,生命会脆弱得如同高空中落下的鸡蛋——留在车厢里的生还机会,远比一个人在风雪中独行要大得多。
可是必须有人走出去,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做百分百的努力。
车厢里死一般寂静。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团长看看儿子,儿子急忙低下头——他的身体是六个人里最好的,他可以在暴风雪里走得最远活得最长——他是最佳人选。
团长说现在必须做出决定。选到谁,谁就走出去。
仍然没有人说话。
团长说那么每人在纸上写一个名字吧,票数最多的人走出去。他掏出一张纸,撕成大小均匀的五份。他将纸条分别递到五个人手里,说,写完以后,折起来交给我。
大家用冻得僵硬的手在纸条上郑重地写下一个名字,然后将纸条小心地折好,交给团长。
团长将五张纸条依次打开,表情越来越严峻。纸条全部看完,他长叹了一口气,把纸条递给他的儿子。他说,大家的意思,改不了。
儿子从父亲手里接过纸条,一张张慢慢地看。看完抬起头,看了父亲一眼,又将目光从每个人的脸上扫过,然后推开车门走了出去。他没说一句话。他的眼睛里饱含泪花。他的表情很是壮烈。他深知走出去意味着什么。狂风裹挟着雪花刹那间涌进车厢,车厢里的温度骤然变得更低。再寻找他,风雪里只剩一个越来越小的暗灰色的影子——瞬间淹没在雪的海洋。
剩下的五个人缩在车厢里,开始了一生中最漫长的等待——等待救援或者死亡。
他们终于得救了。不是因为团长的儿子找到了救援人员,而是因为暴风雪停了。救援直升机在空中发现了这辆被困的卡车,又在三个小时以后,在雪地里找到团长的儿子。
他走出去很远。那绝对是别人不能够达到的速度和距离。事实证明他的确是六个人里面最合适的人选。他努力了,可是失败了。他没有完成任务。他不是神,他只是一位十八岁的少年。
人们没能将他救活。他的死去,看起来毫无价值。
整理遗物的时候,有人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五张对折的小纸条。
五张纸条上,写着五个不同的名字……
悬 崖
他左边的裤兜里装了一把钳子和一把改锥,右边的裤兜里装了一把钢锉和一把尖刀。他把双手插进裤兜,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地走进小区。甚至,他还冲那个留着小胡子的保安,微笑着点了点头。
尽管这时,他的两条腿,绵软得几乎站立不住。
他观察了三天。他知道那个男人在黄昏时分才能回来。在男人回来之前,那个总是挂着厚厚窗帘的窗口,没有任何动静。这等于说,他有充足的时间,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翻找。
他的钢锉和改锥没有派上任何用场。他轻轻推了一下,门就开了,发出很大的声响。那声音将他的心脏震痛,人几乎瘫倒。他待在那里至少有十几秒钟,一动不动。终于,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屋子。
他在客厅里胡乱地翻找。他急得满头大汗。他没有翻到一分钱。茶几上有一筒打开的饼干。他抓起几块饼干,胡乱地向嘴里塞去。他吃得很快,却很绅士。尽管他知道,这屋子里,空无一人。
他将近两天没吃东西了。
他一边吃,一边推开卧室的门。
他一下子愣住了。
床上躺着一个女人,侧着身子,正盯着他看。女人的眼睛,含着笑。
他也看她。其实他想逃走,很想。可是他的两脚似被钉住,不由自主地颤抖。他扶着门,努力使自己保持镇定。
女人笑了。她说,你好。女人脸色苍白。那上面,没有一丝阳光的痕迹。
他说,你好。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嘴里还塞着饼干。这让他的话含糊不清。
女人说来了?他说来了。女人说你坐。他说不用。他稍微镇静了些。脑子里闪出一千种可能,和一千种解决的办法。
女人说你是来做钟点工的吧?刚打出广告,你就来了……
他满腹狐疑地说,是。他把嘴里的饼干吞下,将右手伸进裤兜,抓紧了那把刀。
女人身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部电话。女人悄悄地、很隐蔽地把手伸过去。他往前走了两步。他想只要女人的手抓起电话,他就掏出那把刀子,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女人的手,却在距离电话几厘米的地方停住了。她打开床头柜的一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五十块钱,递给他。说好了的,先给钱。女人说。仍是浅浅地笑着。
他走过去,接过那张钱。然后愣愣地看着女人。女人说,扶我起来。他就小心翼翼地扶女人起来。女人说,扶我去阳台。他就小心翼翼地扶女人去阳台。女人坐到一张宽大的椅子上,眯起眼睛。看得出女人很虚弱,她在轻轻地喘息。
女人说:“我坐一会儿,你慢慢吃。”她指着他手里的饼干筒,“冰箱里还有,吃完了,你自己拿。”
他说:“不用了。”竟有些难为情起来。只是,他插在裤兜里的右手,仍然紧攥着那把刀子。
你多大了?女人突然问。
二十三,他说,是周岁。
和我儿子一样大。女人说,我儿子,和你一样帅,一样壮。
他的脸红了。
不过现在他在海南,在当兵。女人说,我有好几年没见到他了。
想他吗?他问。
当然想。女人说,你失业了?
是的。他老老实实地承认。
没关系的。女人说,像你这样的年龄,机会一抓一大把。做钟点工,不也是机会?女人开始咳嗽,仿佛要咳出五脏六腑。他不得不松开紧攥着刀子的手,握成拳,轻轻捶着女人的后背。
谢谢你小伙子。女人说,我儿子,以前,也常常这样给我捶背。
他的脸再一次红了。你不闷吗?他说,要不把窗帘拉开吧。
女人笑笑,好。
要不,把窗子也打开吧?透透空气。他说。
女人再笑笑,当然好。
他拉开窗帘,然后把窗子打开。阳光和风灌进来,把阳台以及阳台上的两个人,镀成淡淡的金黄色。
女人再一次咳嗽起来,他轻轻地为女人捶着后背。现在他感觉,自己真的是一位优秀的钟点工,正照顾一个虚弱的女人。他甚至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成就感。
……
突然他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他惊了一下:他竟陪着这个病怏怏的女人,在阳台上待了整整一个下午!
女人笑着对他说,时间到了,你该走了。冰箱里还有饼干,如果你喜欢吃,可以拿走。
他说真的不用了。转身往外走,正碰到走向卧室的男人。
他微笑着对男人点点头。男人的脸上,满是惊讶。
他听见男人走进卧室,问女人,谁啊?
女人说,钟点工。
钟点工?什么钟点工?……老天!医生嘱咐过你不能乱动!竟然还开了窗子!你不想活了?
男人的声音,惊慌失措。
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本想离开,此时却迈不开步。他重新敲门,走进屋子,在男人惊愕的目光中,从裤兜里掏出那五十块钱,然后掏出改锥、钳子、钢锯和尖刀。他把这些东西堆放到一起,压住那五十块钱。
现在他感觉浑身轻松。
他重新走进卧室,朝女人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你。他说,是你把我,拉了回来。
一碗拉面
每个黄昏,年轻人都要过来吃碗拉面。面馆很小,板房改造而成,半露天。正是夏天,苍蝇成群。年轻人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这是离他最近的面馆。
年轻人喜欢吃面。不仅因为便宜,还因为面的味道十分鲜美。
工地没有食堂,早晨和中午,年轻人在附近商店买两个馒头和一包咸菜,加上一碗水,就能将两顿饭对付过去。可是晚饭,年轻人一定要吃一碗面。面虽然简单,但里面有油,有盐,有酱油,有醋,有几块牛肉和几点葱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年轻人需要这些东西。
一碗面当然不能让年轻人吃饱。所以,回去时,年轻人仍然会拐到商店里,买个馒头,买包咸菜。年轻人坐在工棚里默默地吃,想着远方的父母和弟弟妹妹,一碗水喝得咚咚有声。心里充满幸福和忧伤。
面馆虽然很小,很脏,但那个秃头老板能把面做出特别的味道。年轻人认为他最大的幸福,就是坐在面馆的长凳上,冲秃头老板喊:“来一碗面!多放点葱花……”
那天年轻人发现碗里有一只苍蝇。他吃下一口面,辣得龇牙咧嘴,低头的刹那,便看到苍蝇。年轻人唤来秃头老板,老板一个劲儿地给年轻人道歉。真的很对不起,老板说,这里马上就要拆迁了,不值得再装修,所以苍蝇多。年轻人摆摆手,表示谅解。老板笑笑说,请稍等,马上给您换一碗。他端走年轻人只吃掉一口的面,然后给年轻人重新端来一碗。年轻人吃着面,突然感到有些可惜。那碗面里不过有一只苍蝇。那碗面他只吃了一口。那碗面里甚至还有两块薄薄的牛肉。年轻人想,假如他能将那碗面吃掉大半甚至吃到只剩下汤水,再喊来老板,将会是不错的结果。年轻人坐在工棚里啃着馒头,仍然想着这件事情,他一想到那碗端走了的面,就觉得太可惜了。
假如再碰到这种情况,他一定会晚些时候喊老板过来。年轻人想,花一碗面的钱吃两碗面,多么合算。
可是这样的几率毕竟很小。谁都不希望碰到这样的事情:老板,食客——除了年轻人。
终于,三个月以后,年轻人的碗里,再次出现一只苍蝇。
是深秋,苍蝇已经极少。可能正因为如此,老板放松了警惕。年轻人吃下一口面,抹抹脸上的汗。他就是在那个时候发现碗里有只苍蝇的。
年轻人愣了愣,抬头看看忙碌的老板,又低下头,用筷子小心地将苍蝇拨到碗沿,然后,不动声色地继续吃了起来。
面的味道真的好极了。一只苍蝇并不能破坏年轻人的胃口。
可是年轻人不能将面吃光——他得做出突然发现苍蝇的样子——他得做出发现苍蝇便扔掉筷子的样子。年轻人大声喊:“老板!”秃头老板慌慌张张地跑过来。年轻人扔了筷子,说:“你怎么回事?面里有一只苍蝇!”
“苍蝇?”
“你看看。”年轻人说。
年轻人拾起筷子,拨动着剩下的几根面条。他没有发现苍蝇。年轻人继续拨动面条,没有苍蝇。年轻人找来一只空碗,将碗里的汤一点一点滗出去。苍蝇仍然没有出现。很多食客盯着他看,表情复杂。年轻人只觉一股热血冲上脑门。
他难受极了。他想哭。不是因为他不小心吃掉了那只苍蝇,而是因为这些人,食客,老板,都看清了他的伎俩。
“苍蝇呢?”老板问他。
“刚才……还在……现在……找不到了……我也不知道……”
“真有苍蝇?”老板目光如炬。似乎他的目光能够将年轻人穿透,似乎他知晓年轻人脑子里的所有秘密。
“真……有。”
老板轻轻叹一口气。老板冲周围的食客笑笑,以示抱歉。然后,老板端起碗,对年轻人说:“对不起,我这就给您换一碗。”
年轻人愣了愣,终于伏在桌上,哭出声来。
我讨厌身上的汗味
我知道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我还知道,那气味很难闻。
现在是黄昏,我挤上12路公共汽车,从东城去西城。我喜欢12路公共汽车。每天我都要往返于东城和西城之间,在清晨与黄昏,12路伴我穿越小城。有时我嫌这段行程太短。我喜欢站在汽车上,欣赏城市的街景。
我讨厌一些作家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偏偏现在的作家大多把我们写得很可怜——在晚上,在睡觉之前,我喜欢翻翻杂志。我常常被杂志里的那些农民工所感动,我对他们,心怀怜悯。但我与他们不一样。我不想让别人怜悯,我真的没有让他们怜悯的理由。事实上,除了偶尔的伤感、孤寂与无所适从,我过得挺快乐。
一瓶白酒、两包咸菜、一根火腿肠,就能带给我一个快乐的夜晚。我一边喝酒一边打量街景:我喜欢坐着轮椅的老人,挺着啤酒肚的男人,拎着坤包的女人,踩着滑板的孩子。我喜欢路灯投下的光影,汽车溅起的水花,男人打出的饱嗝,树叶沙沙作响。我喜欢马缨花的气味,流浪狗的气味,女人飘然而过时散发出的香水气味。城市里,一切都是美好的。我喜欢这个小城。
可是我身上有一股很重的汗味。这让我非常难堪。
清晨,我用冷水将身体一遍又一遍地擦洗。从西城去东城,公共汽车上,我非常自信。我挤在人群里,身体轻轻地晃,轻轻地晃。我迷恋这种感觉。我愿意被这种迷恋所欺骗。我想起母亲的摇篮。
可是黄昏,当我带着一身臭汗回来,我就变成另外一副样子。我尽可能躲开人群,尽可能离他们的身体远一点儿,再远一点儿。然而,我仍然看到他们厌恶的表情。他们或扭过脸去,或捂住鼻子,或打开窗户,或干脆下车。每当这时,我就会羞愧得无地自容。仅有一次,一身臭汗的我被挤到一个女人身旁,那女人看看我,非但没有厌恶之情,还冲我笑了一下。那一刻阳光明媚,我认为全世界的花儿,都在那一刻开放。
我常常想,假如我不必流汗,我就会像城里人一样,每时每刻都干干净净。或许我还会往身上喷点儿香水,淡淡的,甜甜的,若有若无,丝丝缕缕。轻轻翕动鼻翼,仿佛站在桂花丛中。我会靠近每一个城里人:老人,孩子,男人,女人。仅仅是靠近他们,不去打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