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展老师在一起。”她撅起嘴巴说。
李窗伸出手去,蕾丝抱着她的电动鸭子一下子跑远了,站在那儿用反抗的目光看他。
展香笑着说:“如果你放心的话,晚宴结束我送她回来。”
李窗说:“那怎么好意思,蕾丝很调皮的。”
展香问蕾丝:“你不会调皮的是吗?”
蕾丝大声说:“不会。”
李窗想了想说:“那就劳驾你了。蕾丝,你必须要听展老师的话。”
李窗与眼影制衣厂一行人握手告别后,朝着海滨医院方向踽踽而行。
过了一会儿,李窗停在一家花铺前购下一束玫瑰,趁着天色还早他去海滨医院旁的望涛饼屋喝了茶,他要了一份点心,一直吃到五点钟。这是医院探访开始的时间,他起身离开了饼屋,走到海滨医院。当他推门出现在美人孔琳面前时,他手持玫瑰的姿势僵硬了,病床边孔琳的哥哥——那个未老先衰的小个子正冲着他微笑,李窗马上以笑回报,但他的笑同样僵硬,像塑料一样悬在鼻翼两边,女医生这时抬起了头,李窗的出现令她赧然一笑。
“挑战者来了。”她接过玫瑰插在床头柜的花瓶里。
我们的男主人公坐了下来,解释今天不是为下棋而来,而只是为了送一束玫瑰。
“我无法赢你一盘棋,可是玫瑰却不同,你每天都能闻到它的芳香。”李窗的话有点像电影台词。
女医生的笑意突然收敛起来,用类似的语言说:“可是棋是唯一的,一座玫瑰砌成的城墙也比不了一盘棋。”
李窗脸上刚刚消失的像塑料那样的笑容又出来了。应该说,这是一个难堪的局面,那个小个子男人,李窗不知道他叫孔农,他只是觉得对方面熟,但却记不起在哪儿见过他。可是不管怎么样,此时此刻他是值得李窗感激的,他为李窗解了围。
“我想看看你的棋艺。”孔农对李窗说,“我们来下一盘好吗?”
对李窗来说,和孔农下棋与同孔琳下并没有什么区别。这对兄妹能一连下一百六十三盘和棋说明了彼此旗鼓相当,但他没有拒绝孔农的邀请,孔琳把蜡烛象棋从床头柜里取出来,李窗和孔农开始下棋。
对弈的结果,李窗毫无悬念地输了。孔农对李窗的棋艺出乎预料,他认为李窗对棋路的理解并非孔琳说的那么浮浅,李窗的棋不是输在技巧上,而是输在气势上。棋如其人,孔农认为李窗是个懦弱的男人,懦弱是棋的天敌,李窗输在性格上,孔农惋惜地摇了摇头。
李窗站了起来,他要走了,他知道他已没有资格待在这里了,他在病榻上的美人失望的眼神中离去,他不知道在他走后,女医生孔琳点燃了那盘蜡烛制成的象棋,又从枕下取出那封曾被他开启过的信,苦笑着说:“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美人把信投进了火中。
李窗半个小时后回到了家,坐在沙发上等展香把蕾丝送回来。孔琳那张消失笑容的脸在他眼中晃来晃去,在绿色的光线中,李窗魂不守舍,他把灯关上,美人的眼睛一下子凶险地出现在他面前,他哎呀叫了一声,又把灯打开,这次他换了雪亮的白炽灯。
很久他才摆脱了那双眼睛,迷迷糊糊中,他突然想起了展香,在他的心目中,展香拥有的那份清纯总像是伪饰的,李窗经常由展香联想起杜歌。她们的外形确实有几分相似,神态举止更是属于同一流派,所以他很清楚蕾丝为什么会和展香这么合得来。那天展香走后,大发脾气的蕾丝一夜没有理睬他,次日一早,女孩爬到父亲身上,弄醒了睡乡中的李窗,李窗睁开惺忪的眼睛问蕾丝:“怎么了?”蕾丝说:
“我恨死你了,我喜欢和展老师在一起,可你却在一旁指责不停。我喜欢和展老师睡在一起,她胸脯软绵绵的,像妈妈一样,舒服极了。”
蕾丝说完,开始拔李窗的胡子。
诚然,蕾丝在展老师身上找到了一种类似母爱的东西,它令蕾丝非常迷恋。李窗完全可以理解女儿的这种情愫,他不禁滋生出一些感动来,可当女儿说到展老师软绵绵的胸脯时,他的遐想便有点冒险了,他仿佛看到了展香的身体正在袒露出来。不可否认,展香很漂亮,然而李窗并没有因为她的美而产生其他想法。李窗是个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同样他对漂亮女人有着本能的钟爱,应当说李窗是个一帆风顺的情人,与他有过恋情的女性虽然为数不多,但却都是百里挑一的美人,但是他却对相貌十分出众的展香没有知觉,这是一次例外。
然而,李窗此刻却忽然想起了展香,并且一旦想起就挥拂不去,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展香的情景。那是蕾丝第一天踏入幼儿园的日子,他望见一个女子亭亭玉立的侧影不经意地投向他一瞥。她的脸竟然因为迟疑而显得羞愧,把目光逃离了。李窗明白这个举止代表了一种对异性的突如其来的好感,如果男女双方都产生这种奇妙的情感便是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了。李窗很斯文地笑了,他没有因为洞察了女教师的目光而浮想联翩。这次平淡的开始决定了李窗与那位女教师以后长久的彬彬有礼的关系,每次见面他们都只有点头致意,谁也没有开口说第一句话,直到蕾丝从跷跷板上摔下后才在诊所里打破了这种局面。
可是此刻,李窗却强烈地思念起展香,他急切地等待着她的到来,他想起她类似湖水晃动的裙裾,他发现自己是多么地钟爱这种装束,他想象着展香光滑的躯体在手掌中滑动的景象,他整个人非常轻盈地从沙发上升了起来。
展香把蕾丝送回来时已过了晚上十点,李窗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他听到了敲门声后把眼睛睁开,走过去开了门,他看见形同母女的蕾丝和展香站在楼梯旁的阴影里,一脸笑容。
“显然你们玩得很开心。”李窗慵懒地说。
“特别开心。”蕾丝举着电动鸭子说。
“谢谢你展老师。”
“展香。”
“好吧,展香,进来坐一会儿吧。”
蕾丝跑进客厅,玩起了电动鸭子,李窗和展香站在一旁看着女孩和卓别林一样走路的鸭子。
“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家了。”展香说。
“我送你一段吧。”
“不用了,蕾丝困了,你哄她睡吧。”
“还是送你一段。”
“我也要去。”蕾丝把鸭子翻了个身让它不能动弹,像一只乌龟。
“爸爸马上就回来,你先睡,听话。”李窗说。
蕾丝不高兴地撅起了嘴,但她没有坚持,跑过来吻了展老师的脸颊,道别了。
李窗和展香下了楼,来到了月亮大街上。李窗的冒险开始了,他在沉默的漫步中,用一个大胆的手势控制了局势,他的手以一种坚决而诚恳的力量握住了展香的手。他看见了展香惊愕的神情,随即她把头深深地垂了下去,把害羞埋藏在睫毛下面。在铁路边一处无人的黑暗里,李窗捧起她的脸如同捧起一泓净水,她的目光是那么清澈,他很慢很慢地贴近她的嘴唇,用手托住了她的腰肢,展香向后仰去,嘴唇微微启开,李窗的舌头触到她的舌尖,她的手勾住了他的后颈。这次长吻如同好莱坞爱情影片中的经典镜头,富有雕塑感。画面凝固有半分钟之久,直到展香轻轻把李窗推开。
“你这样做把我对你的好印象都赶走了。”她说。
“可对我来说却是恰恰相反,它把我对你的爱化作了现实。”李窗说。
“太突然了。”
“但愿没有出乎你的预料。”
“不,我从来没有想过。”
“可你的眼睛告诉我真实的情感。”
展香无言以对,很长时间,她说:“火车来了,我们走吧。”
远处的火车随着汽笛呼啸而来,他们离开了,重新回到了月亮大街上。李窗没有送展香回家,他们来到了新闻学院的基希咖啡屋,在那里,李窗解开了那个关于洁癖的谜题。
6
当然,李窗是从基希咖啡屋开始见识到杜歌的洁癖的。他认为这是一种无害的嗜好,况且他自己,也是一个喜爱整洁的男子,他对杜歌几乎苛刻的卫生要求并未产生反感,同时他发现自己对清洁也愈加注重起来,这也许就是杜歌说的修炼成正果的过程吧。他自嘲地笑了,他从一本消遣杂志中看到这样的章节:洁癖其实是种城市病,不,确切地说,是一种都市病。我们很难想象穷乡僻壤的地方会存在这种现象。它只存在于经济发达、生活设施优越的地方。从人类学的角度说,它是病态的。患有此癖的人一般都伴有程度不等的心理疾病,譬如孤僻、固执,或者极端自私。它将使一个人逐渐消失情趣,并丧失掉长途旅行的能力。对这样的描述,李窗只是一笑了之,因为它既不与自己吻合,更不适用于杜歌。杜歌天生是个活泼而善于交际的姑娘,特别对于旅行,她有着一如既往的憧憬,一有出差的机会便天南地北扬长而去。即便婚后,也未能有丝毫的克制,而一旦回家,家里又是高朋满座,客人络绎不绝。李窗却是一个爱静的人,很快他便尝到了来自婚姻的苦恼,这也使李窗终于体会到那段文字并非凭空杜撰。
对李窗而言,他与杜歌的婚姻完全是一见钟情后的结果。自从有了第一次基希咖啡屋的约会,他与杜歌爱情的温度便与日俱增。外界的闲言碎语不但未能使他们分开,相反,他们的约会更加频繁。他们形影相随的身影在城建学院与新闻学院的校园里时隐时现,向周围的冷眼作着反击。后来,李窗想,一向谨小慎微的自己居然在那段日子里会置自己的形象于不顾,如此招摇地以教师的身份与一位女大学生谈起了恋爱,可见他当时确实是被爱情的热浪冲昏了头脑,故意用这种反叛来印证自己对杜歌的爱。
当然,李窗与杜歌更多还是在那幢老式公寓的四楼房间内消磨着甜蜜时光。李窗的家就离新闻学院不远,散步的话,顺着月亮大街往西,五分钟就到了。这无疑给这对情人创造了绝佳的恋爱环境,既可在公园般的校园内散步,在基希咖啡屋饮茶,又可在爱的鸟巢中卿卿我我。应当说,这样得天独厚的恋爱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多见,杜歌很快从新闻学院宿舍里搬出来,住进李窗家,并且还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钥匙。
热恋美好而短暂,当一对男女从缠绵的情话中苏醒过来,紧跟而来的便是烟雾一样一点一点飘逸出来的真相。李窗发现,杜歌的朋友实在太多了。而且,李窗还意识到,杜歌正试图把家里变成第二个基希咖啡屋(不,是基希舞厅)。性格沉静的李窗显然不能适应这样的生活。为时已晚的是,杜歌这种好客的脾性是在婚后才慢慢暴露的。李窗真是哑巴吃黄连,所以每当客厅里高朋满座时,他唯一能够做的只有落荒而逃了。他在楼下看见四楼的那扇窗正摇晃着五彩的光影,他知道那里舞会又开始了。筹备婚事时,杜歌说,室内要装上不同色调的灯光,以适应不同的季节和心情。李窗认为言之有理,所以在布置新房的时候,墙壁被弄得满目疮痍,电线蛛网般分布在房间的各个部分。一间房子安上的灯饰居然有十五六种之多,全部打开的话,不同的色调交汇成万花筒般斑斓的光影,什么样的颜色配什么样的心情。李窗打开的始终是一盏绿色的小灯,杜歌却偏爱雪亮的白炽灯,在刺眼的光芒中她唱个不停,连赶写稿件时也把音乐打开,写几句唱几句。她是一个天生快乐的人,一只对社交始终热度不减的百灵。她有源源不断的陌生朋友,并且都会带来家中,在这些捉摸不定的客人中,既有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也有放浪不羁的艺术人士。他们的狂欢之夜就是李窗大祸临头的逃遁时分,他又伤心又痛恨地朝四楼的窗户看了一眼,他这时明白杜歌要装那么多灯的真正企图了。他走在月亮大街上,来到新闻学院,在基希咖啡屋找了个座位坐下来,咖啡屋已不如杜歌在时干净了。李窗喜爱的只是此地的安静,和杜歌结婚后,安静的日子已很稀少了,即便家里没有来客,但只要杜歌在,家里的音乐总开得震耳欲聋。杜歌的杂志社平时不坐班,除了在外采访,剩下的时间杜歌就在家里听音乐,她甚至已适应了在重金属的伴奏下写文章。这对李窗来说不啻是劫难。有一次他对杜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你把音响开得那么大,要不然就请一帮人来家里吵闹,是不是太自私了呢?”杜歌说:“你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的生活方式就是爱热闹,如果你剥夺我的乐趣,是不是也很自私呢?”李窗说:“你我都是爱干净的人,可干净是人收拾出来的。你把那么多人叫回来,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你为什么不打扫呢?”杜歌说:“你也是家庭的成员,难道就不应该把家里收拾干净吗?”李窗说:“你过去在基希咖啡屋靠阿姨们打扫卫生,如今却把重任交给了我,我成了什么了?”杜歌说:“我没逼你干。”李窗说:“你明明知道我看不下去,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既然热衷于聚会,那为什么不自己收拾残局呢?”杜歌说:“你愿意让一个孕妇去干粗活吗?”李窗说:“你怀孕了?”杜歌说:“你是一个对世事漠不关心的人,连妻子怀孕也不知道,和你生活在一起,我会不寂寞吗?”李窗顿时无言以对。这次争执之后,家里很长时间不再出现客人,音乐的声音也轻了下来。杜歌开始请假在家修身养性,直到女儿蕾丝呱呱坠地。初为人父的李窗喜气洋洋,在女儿满岁的时候,主动提出庆祝一番。没想到杜歌居然在锁厢大街上的斯尧大酒店一下子订了二十桌酒席,来客绝大多数都是杜歌的朋友。李窗因此大大破费了不算,令他没有料到的是,那次酒席之后,杜歌故态复萌,重新开始了宾客盈门的生活,追悔不及的李窗面对再次混乱的客厅(杜歌不让客人进卧房),努力克制不去收拾,但最终他失败了。两天之后,对肮脏的厌恶使他不得不像基希咖啡屋的阿姨们那样拿起了扫帚,他干到很晚,杜歌抱着入睡的女儿从娘家回来已超过十点,刚刚干完的他坐在沙发上仇恨地看着推门而入的妻子,而视若无睹的杜歌挂着笑意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李窗一下子跳起来,还未说话,杜歌已回过头,冷笑说:“你要把蕾丝吵醒吗?你干了点家务,就计较不休,算是个男人吗?”李窗说:“我实在不明白,你究竟要怎样,你不愿好好过日子的话,我们离婚吧。”杜歌说:“你既然今天要离婚,又何必当初结婚呢?”李窗说:“我看你真是有点变态,一方面那么爱干净,一方面又那么爱糟蹋。”杜歌说:“我有洁癖你一开始就知道。”李窗说:“可你时不时让一帮人把家里搞乱也是洁癖的表现吗?”杜歌说:“可我也爱热闹。”李窗说:“你有如此矛盾的两种爱好,而实际上糟蹋了我的生活。”杜歌说:“你如此挑剔,是因为你不再爱我。”李窗说:“除了对你过于频繁的聚会无法承受,我对你什么都没有变。”杜歌说:“不,你已不再爱我,你甚至连散步也懒得再陪我了。可恋爱时你不是这样的,你的狂热与幽默早已无影无踪了。”李窗说:“恋爱与婚姻是不同的,况且你和那时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如果没有当初你的清纯,难道会有今天的婚姻吗?”两人唇枪舌剑的时候,蕾丝醒了,她看见面前两张因为生气而扭曲的脸,她吓哭了。杜歌边哄她边在沙发上坐下来,脸色苍白的李窗站了一会儿,愤愤地走进卫生间洗澡去了,蕾丝的哭声不断地钻进他的耳朵,他的泪水和自来水一起在脸上流淌,他知道他的婚姻迟早将是一个悲剧,他脑子里空荡荡的,一种非常非常难受的感觉充满了他的胸膛。
当下一次杜歌的朋友们一拥而入,把五彩的灯影摇晃起来时,李窗一声不吭地走了出去。他像一个落魄者一样走在月亮大街上,来到基希咖啡屋。此刻,顾客很少,李窗有足够的安静可以品尝。他对杜歌是那么无奈,他想到了那段消遣杂志上的文字,与杜歌是多么相像呀!固执而极端的自私,可却一点也不孤僻,她是那么热衷于社交。同时洁癖也在变本加厉,她可以让客人们把客厅搞得面目全非,但却不容许丈夫(当然也包括其他人)在卧房内逗留。同样一个家,她对客厅与卧房的要求截然不同,她其实并不懒惰,她在卧房和衣着上所耗去的精力是惊人的。她一边把衣服投入自动洗衣机,一边拿着抹布走进卧房,她擦拭着床架和台灯的灯罩(这时她是一个勤劳的家庭主妇),等忙完了卧房,她就可以收集起洗净的衣服把它们晾在衣架上。这些工作她一般都在上午干完,她首先把睡乡中的丈夫叫醒,让他睡到客厅的沙发上去,同时把摇椅中的蕾丝搬到客厅去,然后就开始干活了。干完后她不再允许别人睡到床上去,她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十分珍惜,她甚至不愿多开卧房的窗户(这是一个灰尘很多的城市),然而另一方面,她又极不珍视李窗的劳动,朋友们在客厅内打逗,把环境弄糟,然后作鸟兽散。李窗从基希咖啡屋出来已是十点半,他必须要走了,因为咖啡屋要关门了。他来到楼下,看自家的窗子,灯还亮着,如果是摇曳的彩灯,说明聚会尚未结束,他还得在月亮大街上徜徉一阵子;如果是雪亮的白炽灯,则说明客人们已走了,他便回家把客厅打扫干净,等待它再次被弄乱。这样的日子长了,再好脾气的人也会被激怒,所以有一天,越想越气的李窗用电话招来了一些昔日的好朋友,他们喝了酒,等友人走后,李窗趁着酒兴把卧房全部搞乱,把被单拉到地上,把抽屉拉开,做成了一个贼破门而入后的样子,然后他抱着蕾丝回母亲那里去了。李窗的母亲和姐姐住在文琦坊的一间老房子里,他们住在二楼,往下看是灯火灿烂的街景,这是一条美食街,李窗在阳台上抽着烟,蕾丝和奶奶姑姑在屋里玩。一个多小时后,李窗看见杜歌急匆匆地走来了,她一眼就看见了阳台上的李窗,大声说:“你还在这儿,家里被偷了知不知道。”屋内的祖孙三人都出来了,母亲问杜歌:“怎么了?”杜歌说:“家里遭窃了。”楼上的母女都很紧张,连声让李窗快去报案。李窗却悠然站起来对楼下说:“别报案了,那是我搞乱的,你要怎样,看着办吧。”杜歌听了,看了李窗一会儿,掉头跑了。
从此以后,杜歌的家庭聚会戛然而止了,李窗听说她在外面搞了一个什么俱乐部,并且已有了固定的聚会场所。但那个俱乐部在何处,李窗不得而知(他也不想知道)。这样一来,安静的生活归还给了李窗,在并不很长的时间内,李窗完成了好几个项目的设计,那时他已到一家建筑师事务所当了专职设计师。由于他的作品个性鲜明,很快便受到业内的关注,他的声誉也一点点高涨起来。不过,事业的成功并不能弥补婚姻的失败,他和杜歌的关系正在彼此的沉默中渐渐崩溃。
自从李窗那次在卧房中进行了破坏,杜歌与他一夜间成了陌路人。李窗和杜歌的婚姻维持了三年,而最后的半年是哑巴的半年。他们完全不再说话,对迫不得已的询问或问答都用简单的手势以及“嗯啊”之类的鼻音来代替,而夫妻生活更成了天方夜谭。当然,李窗与杜歌在这方面的交流原来就不多,原因也是有些莫名其妙:杜歌怕做爱弄脏弄乱了床和睡衣,所以他们的性生活很多是在客厅完成的。他们双双赤裸,在沙发上完成那事,把垫在膝下的一次性塑料台布卷成一团扔进垃圾桶倒掉。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干脆在浴室里站着做爱,然后打开水蓬头,淋浴,擦干身子上床安寝。这种夫妻生活带有明显的任务色彩,使双方都感到兴味索然。有一次李窗对杜歌说:“我们真正地做一次爱吧。”杜歌说:“我们以前都是假的吗?”李窗说:“以前常常是你说了算,今天我说了算。”杜歌说:“你想在哪里做呢?”李窗说:“哪儿也不去就在床上。”杜歌说:“可总要一次性台布垫一下吧。”李窗说:“我不要什么一次性台布。”杜歌说:“那不行。”李窗只好爬起来,去取一次性台布,把它覆在床上,他问杜歌:“这下可以了吧?”杜歌朝他点点头,他就爬到她身上,那玻璃一样冰凉的塑料台布在他腿间沙沙作响,他叹了口气,从杜歌身上下来,对她说:“我不行。”杜歌说:“不是我不愿意,是你不行,你的武功废了。”李窗说:“我武功废了你很高兴吗?”杜歌笑了起来,用手去摸他,果然一点武功也没有,她才收住了笑,去看丈夫的脸。李窗的眼中闪着泪光,在昏沉中忽明忽灭。
杜歌的俱乐部活动频繁,杜歌几乎每天都是早出晚归,蕾丝没有人照顾,李窗只好把她送到母亲和姐姐那里去。可是那年夏天,在一场大雨中急着赶路的母亲不小心滑倒在地,死在了一辆饮料车的轮胎下。如此一来,蕾丝只能领回来了,可是李窗手头的设计任务又很重,杜歌却没有母亲的责任心,她好像很不喜欢这个孩子,偏偏蕾丝依恋着她(哪个孩子不依恋母亲呢)。“妈妈抱。”杜歌只好把她抱起来,奇怪的是,在她怀里,蕾丝马上就睡着了,杜歌便把女儿放进摇椅里,出门走了。蕾丝醒来后不见杜歌,一个劲地哭,李窗哄她,她更是往死里哭,李窗因此吃足了苦头。
李窗一天天消瘦下去,变得像一只生病的鸡那么无精打采。他的生活已经十分单调和乏味,他再也写不出那种漂亮的影评,他已有将近两年的时间没有走进电影院了,他不再找人下棋,不再看闲书;除了必不可少的图纸设计,他的绝大部分生活被蕾丝占用了,他和蕾丝做游戏,读童话给她听,一直把她哄入睡乡,他才能长吁一口气。
他唯一保留的消闲方式是在蕾丝入睡之后,蹑手蹑脚地把门关上,去基希咖啡屋坐上一个小时,或者在新闻学院那条南北向的林荫道上散步,累了坐在石凳上,看看树梢上的月亮,看看结伴而行的情侣们,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星光下的校园。这时候,他很平静。这一天夜里,李窗和往常一样,安顿好蕾丝后来到新闻学院的林荫道上。他先在道上走了一会儿,然后在一个常坐的石凳上坐下来,在这个位置,他可以看到基希咖啡屋。如今,他已不再去回忆当初认识杜歌时的情景了。他很平静地坐在石凳上,看耳鬓厮磨的情人们旁若无人地拥吻。这样的镜头以往只在西方电影中看到,眼下在身边已屡见不鲜了。“这真是一个荒唐的年代。”李窗用冷笑的眼光看着那些热恋中的情人们,“这些荒唐的男女。”
一个小东西拖着黑影如同绒线球一样在他目光中滚过。在距他两步之遥的地方停了下来,李窗定神去看,他发现那是一只松鼠。它朝他看着,然后沿着林荫道一溜烟跑了,几乎是同时,李窗站起来,开始冲刺,他试图捕捉那只小玩意。他一路追赶下去,慌不择路的松鼠离开林荫道逃到操场上,朝对面的林子里跑过去。有一个间隙,李窗几乎扯住了松鼠松软的尾部,但还是被它挣脱了,松鼠终于钻进了林子,李窗追进去,灵活的松鼠一下子上了树,不见了踪影。李窗苦笑了一下:“还是让它跑了。”他失望地朝树上看着,刚要离开,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响动,他回头望去,是一对卧在草地上的男女,正惊慌失措地站起来,那个女的,李窗一眼认出了,竟是杜歌。
我们的男主人公被眼前发生的这一幕惊呆了。他没有料到杜歌会这么不要脸,他相信他的脸红了。当然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愤怒,他向那对衣服凌乱的男女走过去,脚下踩出一片沙沙之声,一阵风把地上的一次性台布吹向他的足踝。李窗厌恶地朝杜歌投去一瞥,杜歌冲她的情人嚷起来:“你还愣着干什么呀?”一边叫一边向李窗扑来,把猝不及防的李窗推在了树干上,她的矮个子情人也跑了过来,用力把李窗绊倒了,卡住了他的咽喉。“怎么办?”男的问。“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杜歌说。李窗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他挣扎着,手掌死命往那个男人身上推,但他的力气仿佛在慢慢泄漏,卡住咽喉的那双手正在慢慢要他的命,他几乎绝望地瞪大了眼睛,但他什么也看不见,视野中飘飞的只是乱舞的金星。这时身上的男人却一下子松了劲,跳起来,说着:“我不杀人,我不杀人。”向林子外边跑去,李窗听见杜歌喊道:“阿农,你如果爱我就给我回来。”但是脚步声暂时停顿后又飞奔起来,杜歌追了出去:“你这个胆小鬼,你滚吧,我再也不愿见到你。”绝处逢生的李窗支撑起来,大口大口喘息着,他被今天的遭遇吓坏了,他始终不能相信发生的一切是真的。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他的记忆间歇性地出了一些问题,遗忘抹去了他的部分生活。在一本介绍罕见病例的小册子里他找到了这样一个医用名词:白日梦游。
后来李窗想,那只松鼠的出现实在是有点玄机,不过他只是到此为止,不再往深处想,松鼠带给他的并不单纯是杜歌的背叛,更重要的是让他体验了一次死亡。他眼冒金星的一霎,已经看到了那种生存以外的东西。他一直在回忆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或者说,他是在寻找那种东西,但那只是一块空洞,他根本无法识破它。他想这可能就是自己病症的根源。
那个危险的夜晚之后,杜歌从李窗的生活中消失了,她甚至也从这个城市中消失了,因为李窗在电视中看到了《电影广场》为杜歌发布的寻人启事。杜歌哪里去了,李窗不知道。曾有传闻说杜歌偷渡到越南去了,有人信誓旦旦地说看见她在胡志明市里做起了小贩,对此,李窗一笑了之。他唯一无法交代的是,如何向蕾丝解释杜歌的失踪。他选择了一个字:死。而对于婚姻的名分,他认为无关紧要,他甚至连结婚照也懒得摘下来(当然他考虑到了蕾丝的因素)。他始终不能明白的是,有着那么厉害洁癖的杜歌怎么会在草地上与情人幽会。就算有了一次性台布,可毕竟是脏湿的草地呀。
其实,李窗和杜歌的故事肯定不是“洁癖”两字所能包容的,但如果把李窗失败的婚姻比作一个谜,那么,有比“洁癖”更适用的谜面吗?
7
李窗在基希咖啡屋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他并没有把所有的情节都说给展香听,而是选择了一些适用的内容,但是尽管这样,他的述说仍然使展香露出似信非信的神情。
“我不相信,可又不能不相信。”她说。
“不是不相信,而是感到不可理喻。”李窗纠正说。
“她是那么古怪的一个女人,可在你的心目中,她曾经是那么美丽清纯,你们的婚姻是自愿的。”展香说。
“这种自愿的婚姻并不牢靠,有时它仍然是盲目的,是以不切实际的浪漫为基础的,所以在现实中常常会遭到失败。”
“可它正在变成时髦。”
“这样的时髦几乎就是公害,把失败的婚姻当作时髦是可耻的。”
“我们边走边说吧,咖啡屋要关门了。”
李窗抱歉地笑了,不知不觉,他与展香已在这儿坐了两个多小时,他站了起来,和展香一起走出了基希咖啡屋。
在林荫道上,李窗对展香说:“其实你的外貌和杜歌有几分相像呢。”
“我从那张结婚照上注意到了这一点,”展香说,“所以对你的吻我十分吃惊。”
“应该是在听了我的讲述后才感到了吃惊。”
“我希望你没有把我当作杜歌。”
“我想起了一句俄罗斯歌词,花朵与花朵之间的蜜蜂是陌生的。”
“可我并不认为你会为今天的吻负责。”
“那不是一个浪漫的吻,虽然它来源于冲动。”
“我知道蕾丝为什么那么喜欢我了,她一定是把我当成了假想中的母亲,而你很可能是女儿的使者。”
他们走出了新闻学院,回到了月亮大街上。展香的家在铁路那头的云眉大街,他们重新经过了那幢老式公寓,不自觉地去看四楼的那扇窗。“奇怪。”李窗骇然叫了起来。
那扇窗摇曳着五彩的灯光在黑夜里极为炫目,展香发现李窗的眉宇中有一把锁。
“不会是杜歌回来了吧?”她问。
李窗没有回答,而是朝那幢楼走去,身后的展香从他的背影上看到了迟疑和紧张,她的脚步跟了上去。
在三楼的走廊上,李窗的脚步停滞了,他俯身捡起了一只电动鸭子,他朝楼上奔去,家门紧锁着,他打开了门,客厅内五彩的灯光开放成万花筒的形状。他叫着蕾丝,无人答应,他推开了卧房,在台灯下找到了一张字条:我带走了唯一的财富。李窗一看那字迹,马上认出是杜歌的。紧随其后的展香接过字条看了一眼,不知说什么才好,她同情地看着李窗。
“应该去报案。”展香说。
李窗摇了摇头,他知道这事只能由自己来解决,他知道杜歌迟早会回来的,但他不知道杜歌会要蕾丝,因为她一直不喜欢这个孩子。
李窗说:“杜歌毕竟是蕾丝的妈妈,她不会拿她怎样,她应该会和我联系一次的,我先送你回家吧。”
“你不必送我了,可能杜歌会有电话来,我自己回家吧。”
李窗没有谦让,和展香一起走到门口,对她说:“我送你到楼下吧。”
他们往楼下走,脸上布满了愁绪,在他们要告别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小孩朝这里奔来,一路叫着:“爸爸,展老师,爸爸,展老师。”
居然是蕾丝的声音,他慌忙迎上去,女孩上气不接下气地哭着:“妈妈快要死了,快去救救她吧。”
他们面面相觑,变故来得那么突然,以至于他们无法理出头绪,他们只能跟着事情的发生走向事情本身。他们跟着蕾丝奔向出事地点。
他们来到了月亮大街上,一直向南跑。十多分钟后,他们气喘吁吁地拐进了锁厢大街旁的一条小马路,蕾丝跑进了一座楼房,噔噔噔上了三楼,果然有一扇门大开着,他们奔了进去,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一个女人,她面色蜡黄,手腕被割破了,她是杜歌。
展香对李窗说:“我去拦车,你抱她下来。”
展香匆匆下楼去了,李窗把衬衫的袖子扯下来,扎住杜歌流血的伤口,他把她抱起来,跑下了楼梯,来到锁厢大街上。展香站在马路中间,已有一辆夜行的计程车被她拦下,他们上了车,司机问去什么医院时,李窗未假思索地说:“海滨医院。”
当然,海滨医院并不是离此处最近的医院,但却是这座城市里最好的医院,计程车风驰电掣般飞了起来。
心急火燎的李窗忽略了一点,他是在香湖巷6号3楼B室救出了杜歌的。他们离开后不久,一个未老先衰的小个子男人走进了那间房间。
在去海滨医院的路上,李窗问蕾丝杜歌怎么会这样的。
蕾丝哭着说:“她让我叫她妈妈,可你说妈妈已经死了。她那么瘦那么难看,怎么会是我妈妈呢。她看我不愿叫她,就哭了,拿起一把刀子就割自己的手,我看见很多很多的血流出来,就吓得跑出来叫你们。”
“现在我相信她是我妈妈了,否则她不会因为我不叫她就去死。”
女孩放声大哭。
事实上,杜歌在李窗他们赶到之前就已经死了,李窗完全没有料到,他的婚姻竟会以这种方式在法律上自动消亡。
写于199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