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说服中国接受缅甸方面的意见,一九五七年九月下旬,吴努派缅甸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吴敏登率缅甸友好代表团来到北京,向周恩来通报缅甸国内的情况和对周恩来七月二十六日信的反应。
九月二十七日,双方举行第一次会谈,吴敏登除了坚持吴巴瑞信中的立场外,又提出一个新的问题引起周恩来的注意。这就是边界北段从伊索拉希山口的一段到底富山口的一段,也就是中国称为“习惯线”,而缅甸称为“麦克马洪线”的一段边界,在吴巴瑞信中所附的图上和周恩来信中所附的图上有很大的出入。所谓“麦克马洪线”是中国和印度接壤的一段边界线,它是一九一四年英国代表麦克马洪同中国西藏地方当局背着中国政府用秘密换文的方式产生的,中国历届政府都没有承认过,而一直称它为“习惯线”。当时,缅甸和印度都是由英国统治的,这条线一直划到缅甸境内,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是其中的一段。新的问题就是:究竟什么是习惯线?吴敏登说:“缅甸认为应该按伊洛瓦底江流域,因为这是符合地形的。在一九一四年那张临时版地图上是注明了经纬度的,但是,如果按经纬度,可以发现是没有包含地形的。在麦克马洪的备忘录中,讲得比较含混,说以伊洛瓦底江和布拉马卜特拉江的分水岭为界。实际上,缅甸认为只提伊洛瓦底江流域就可以。自然,这些地方非去看看才能知道。我们很难说我们的地图就是正确的。但是,它能代表伊洛瓦底江流域。如果中国能接受伊洛瓦底江流域为界就容易了。”他还谈到:“在一九一四年原图上独龙江直流到我这张图上的红线(麦线),而经勘测后发现是流到我这张图上的蓝线(吴巴瑞信中图),因此现在采取红线就是没有意义的。”〔28〕周恩来十分注意地听他讲完,没有马上回答,只是对他说:“你提出的是个新问题,这很值得研究,这倒是一个重要的发现。”〔28〕
十月三日,周恩来第二次会见吴敏登,回答了他九月二十七日提出的问题。关于“麦克马洪线”,周恩来指出:“去年在北京,我曾对吴努说过,这条线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法的。它所以是不公平的,是因为当时中国并不了解那个地方的地形,当时的达赖喇嘛之所以没有反对也是因为不了解,因此是强加于中国的。它所以是不合法的,是因为它是由英国和西藏简单地换文确定的,是个密约。当时中国政府没有加以批准,这在中英文本上都是注明了的。因此,我们是很不愿意承认这条线的。但是为了中缅友好,为了安定我们之间的边界,我们在中缅边界这一段愿意按照习惯线来解决。”周恩来在研究两张地图时发现,它们之间对习惯线不同的划法,造成面积的差别达一千多平方公里,这比片马、古浪、岗房和缅甸用来交换勐卯三角划地加起来的面积还大。如果按照吴巴瑞信中所附图来划界,中国就要损失很多土地,这显然是不公正的,也是中国人民所不能接受的。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公正地解决这两条线的出入呢?周恩来说:“我的看法是进行实地勘察”,同时,也要“根据友好关系来考虑”。他指出:“如果勘察的结果缅甸确实管到那个地方,中国可以否定麦克马洪线,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不愿意采用麦克马洪线。”〔29〕为了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周恩来还提出四点建议:一、中缅边界问题的原则已确定,可以暂时不忙于解决具体问题,但不停止工作;二、按照吴努在昆明的建议,成立联合边界委员会,由双方委派首席代表和其他代表组成。这个委员会可每月或每两月谈一次,继续处理边界问题;三、共同进行勘察;四、先签订两国友好条约,规定互不侵犯,互不进行领土扩张。吴敏登认为周恩来解决问题的态度和所提出的方案是“眼光远大而体谅的”。他说:“我感到放心了,因为两国总理所确定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而没有改变,目前双方的分歧仅仅是如何执行这些原则的问题。”〔29〕
十月十日,双方举行第三次会谈。吴敏登转达了缅甸方面的意见,说:“缅方认为吴巴瑞信中方案是对缅甸最愉快的方案,其中包含中国需作的小小的牺牲。但中国是一个大国,又是宽宏大量的,因此是可以作这种让步的。”他还列举了缅方坚持这些意见的所谓“法律依据”,强调,在边界委员会动身前往勘察前,应该确定原则,原则应该是地形,而“合乎自然而又方便的地形是分水岭”。〔30〕
尽管在谈判中,周恩来一向照顾到缅甸方面的困难,但是,在原则问题上他是从来不让步的。对吴敏登的谈话,周恩来立即做出明确回答:“中国政府了解缅甸政府的愿望和困难,当我们考虑答复你们所提出的建议时,我们会把它们考虑进去。但是,你今天提出了一些法律依据,自然你也指出这是过去的历史,只能供作参考,而不能作为谈判基础,因为那些条约是过去英国签订的条约。我今年在政协和人大会议上报告时都曾指出历史资料只能用作参考,因为按历史来谈是谈不清楚的。另外有一部分历史材料到现在还起法律作用,主要是并且特别是关于边界问题的,这是要考虑的,可以作为谈判基础的一部分。但是更重要的是根据新的情况,根据两国的友好关系。新的情况就是两国都已独立,并根据五项原则互相表示友好,而实际上也是友好的。”周恩来告诉吴敏登,他七日到北京天文馆参观,增加了一点新知识,人们看看这些眼光就远大了。他说:“我现在愿意加一点新意思:现在已有了人造卫星,不久就可到月亮(上)去,而我们还在争论边界问题,未免太小。”〔30〕对所谈的具体问题,周恩来进一步强调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和困难。他说:在北段,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习惯线”,我们不愿用“麦克马洪线”这一名称,因为我们不愿承认英国和西藏订的密约,它是地方政府订的,未经中国政府批准,而且目前西藏政府也反对这条“密线”,认为它是不公平的。确定“习惯线”必须经过勘察。对勐卯地区,我们为了友好,认识到交换是比较好的方法,如果吴努照顾我方的困难,同意在昆明谈判的基础上继续努力,那么我们愿意在片马地区的面积上作让步。考虑到双方在有些问题上还会有些出入需要解决,周恩来还向吴敏登表示:我们愿意等待,“在一切问题都顺利解决后,我们再签边界条约。但是从现在起到签订边界条约时止,可以作为准备时间,作为进行准备工作的时期,而不是僵持时期”。〔30〕
周恩来所以能在谈判中做到对实际情况了如指掌,事事成竹在胸,提出切实中肯的意见,是同他对人民利益的高度责任心和极端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分不开的。当时担任昆明军区司令员的秦基伟回忆道:
“周总理办事极为认真。向他汇报工作,说‘大概’、‘可能’、‘差不多’这些字眼,是注定要挨批评的。他要求汇报一定要准确、实在,决不能模棱两可。有时我们自以为准备得充分又充分了,可总理深入地从不同角度三问两问,又能把我们问倒。这时总理总是态度温和地说:汇报得很好,那几个问题你们再下去调查核实一下。
“总理的记忆力和换算力是非凡的。和我们谈话时,一些全国性的经济数字,历史上哪个朝代距今有多少年,外国哪个国家大约有多大面积、多少人口,多少亩换算成多少公顷,多少市斤(当时是十六两制)换算成多少公斤,他都是随口就能说出。最令我惊讶不止的是,在我国和缅甸关于领土所属问题的争议上,他竟能随口说出有争议的几个村庄的名字和面积,这使我深感敬佩,深受教育。这是天分问题吗?不!我认为这反映出周总理看文件、材料极其认真,看过的东西都能印在脑子里。”〔31〕
一九五七年十二月,缅甸联邦副总理吴觉迎率领的缅甸经济考察团和吴巴瑞率领的缅甸友好代表团先后到达北京。周恩来陪同他们到杭州等地参观后,在上海继续就两国边界问题进行会谈。周恩来又做出进一步的努力,同意缅方提出的除独龙江流域外,这一段边界基本上沿着分水岭去勘察,看看是否符合地图的情况,然后加以肯定。他说:“目前中缅边界问题看来还不容易立即解决,考虑到你们的困难,并且为了推动两国就边界问题尽速达成协议,我们建议两国先成立边界委员会,首先勘察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一段中缅边界线。在这段边界上,除独龙江流域外,可以大体按照分水岭进行勘察。这样就给解决边界的其他部分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可以接着逐步解决片马三处各寨问题和勐卯三角地同班老、班洪交换的问题。如果边界委员会能在今冬成立,经过明年一个春天的准备,待大雪融化以后,就可以开始勘察,估计三四个月可以完成。”周恩来恳切地说:“我们的这一建议,希望能获得缅甸政府的同意。”〔32〕
但是,缅甸方面对这个建议迟迟没有答复。直到第二年四月,吴拉茂才向陈毅转达了缅甸方面的意见。主要内容是:一、关于从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一段边界,缅甸政府仍然希望双方先确定以分水岭为界,然后进行勘察,而不赞成中国政府所提出的首先基本上沿着分水岭进行勘察,然后加以肯定的建议;二、关于片马、古浪、岗房地区,缅甸政府同意归还中国,但是要求对吴巴瑞总理一九五七年二月四日给周恩来的信中所建议的交还地区的范围不作任何修改;三、缅甸政府难于接受中国政府所提出的由缅甸将班洪、班老部落在一九四一年线以西的辖区划归中国以换取属于中国的勐卯三角地的建议,要求中国政府同意由缅甸政府继续保持对勐卯三角地的“永租”关系;四、缅甸政府希望双方迅速达成协议,并组织联合边界委员会,勘察两国最北段边界情况,但是,认为必须先就前三点达成原则协议,才能着手组织这个委员会和进行实地勘察工作。〔33〕
这些意见,中国人民显然是不能同意的。七月三十日,周恩来在致吴努的信中坚持原有立场并进一步协调说:一、关于伊索拉希山口至底富山口的一段,为双方尽速消除还存在的分歧,中国政府认为,从速成立边界委员会,并且派出勘察队去勘察这段边界,可能仍是最切实有效的办法;二、关于片马、古浪、岗房三寨地区,我们双方已经在原则上达成协议,承认这一地区应该归还中国,至于面积大小问题,双方就整个边界问题作进一步友好协商的过程中,是不难解决的;三、关于勐卯三角地如何用适当的方法来废除它的“永租”关系,这在当前是“症结性的问题”,中国政府从来没有说过以勐卯三角地交换片马、古浪、岗房地区的话。事实上,这两个地区依照法理都应该归还中国,两者自然不能交换。因此,我希望缅甸政府愿意回到我们双方已经协议了的废除“永租”的原则上来,重新考虑中国政府提出的废除勐卯三角地区“永租”的具体办法。〔33〕
由于在这些“症结性的问题”上,双方思想认识上的差距一时难于统一,问题不得不拖了下来。但是,周恩来这一年多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他所提出的原则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为两年后最终顺利解决这个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九五八年八月,根据周恩来的提议,成立了由陈毅领导的边界委员会,继续为解决边界问题进行积极的准备。周恩来始终关怀着这项工作。他叮嘱委员会的中方负责人:解决中缅边界问题,既要雷厉风行,尽快完成,又要扎扎实实,不留后患,力争一气呵成,以免出现拖而不决的局面。在后来的日子里,中缅双方协商中有时难免出现争论,周恩来总是平静自若,坚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指导,摆事实,讲道理,进行疏导,耐心协调双方思路,促使对方进一步考虑,从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赢得了缅甸朋友的尊敬和信任。双方虽然一时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中缅边界始终保持了和平稳定的局面,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的工作也始终积极而艰难地向前推进,终于使问题得到解决的时机日趋成熟。中缅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变得更加亲密。其他邻国的情绪也趋向稳定。它所产生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参考文献】
〔1〕周恩来和日本教职员会工会教育考察团谈话记录,1957年2月16日。
〔2〕周恩来致中共中央的电报,195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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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民日报》,195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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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周恩来会见吴拉茂谈话记录,1956年8月25日。
〔11〕周恩来会见吴努谈话记录,1956年10月25日。
〔12〕周恩来会见吴努谈话记录,1956年10月26日。
〔13〕周恩来会见吴努谈话记录,1956年10月27日。
〔14〕周恩来会见吴努谈话记录,1956年11月1日。
〔15〕周恩来会见吴努谈话记录,1956年11月3日。
〔16〕周恩来会见吴努、吴巴瑞谈话记录,1956年12月18日。
〔17〕周恩来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7年3月16日。
〔18〕周恩来办公室台历,1957年3月16日。
〔19〕尹明德在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会上的发言记录,1957年3月。
〔20〕周恩来在云南昆明召开的中缅边界汇报会上的发言记录,1957年4月2日。
〔21〕周恩来在云南省政协会议上的发言记录,1957年3月31日。
〔22〕《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5月版,第230—238页。
〔23〕吴巴瑞致周恩来的信(中译本),1957年2月4日。
〔24〕周恩来致中共中央、毛泽东并转外交部的电报,1957年3月31日。
〔25〕周恩来致吴努的信,1957年4月1日。
〔26〕周恩来会见吴拉茂谈话记录,1957年6月7日。
〔27〕周恩来致吴努的信,1957年7月26日。
〔28〕周恩来会见吴敏登谈话记录,1957年9月27日。
〔29〕周恩来会见吴敏登谈话记录,1957年10月3日。
〔30〕周恩来会见吴敏登谈话记录,1957年10月10日。
〔31〕《秦基伟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3月版,第433—434页。
〔32〕周恩来会见吴觉迎、吴巴瑞谈话记录,1957年12月15日。
〔33〕周恩来致吴努的信,195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