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印度会晤尼赫鲁前,周恩来先对缅甸进行友好访问。
这是因为,这年一月下旬,缅甸总理奈温接受周恩来的邀请到中国访问,同周恩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之间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在后一个协定中双方达成了四项重要的意见:一、肯定未定界;二、把古浪、片马、岗房归还中国;三、对勐卯三角地区,清朝搞的“永租关系”,中国同意把这个地区移交给缅甸,缅甸政府同意把一九四一年线以西的班洪、班老地区划归中国;四、过去国民党正式签订的换文,中国要修改以后才能承认,然后要定界并竖立界桩。周恩来认为,这件事“在亚洲树立了一个范例”,“可以影响其他国家”,“还有利于我们跟印度讨论边界问题”。〔40〕因此,他利用出访印度的机会先到缅甸,正是为了进一步巩固中缅两国在边界问题上已经取得的重大成果。
一九六○年四月十五日,周恩来到达仰光,受到缅甸人民的热烈欢迎。当天下午,周恩来身穿缅甸的民族服装和欢乐的仰光市民们一起参加泼水节的活动。四月十七日和十八日,周恩来同重新出任缅甸总理的吴努进行了三次会谈,对中缅边界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周恩来说:关于边界问题,通过多年努力,双方的观点一天天接近了,现在剩下的只是个面积大小的问题,已经不重要了。他指出:一、为了加快对北段的勘察,需要几个小组同时分段进行;二、片马、古浪、岗房地区的人民应该在划定前同分水岭以东的人民联欢,以消除各种疑虑;三、整个一九四一年线没有勘定时,也要组织几个勘察队分段勘察;四、做好已划入中国境内的班洪和班老部落同其他缅甸部落之间因过去划界不合理而造成的土地混乱现象,由联合委员会做调整,进行土地互换;五、中段和南段已定界,也需要去勘察队竖立界桩。所谓麦克马洪线,也有一部分同中缅边界有关。周恩来表示:我们的一贯态度是,一方面不承认这条线,另一方面,我们的行政和军事管辖不越过这条线,以等待边界问题的解决。他还向吴努说:我们可以坦白地告诉你,我们完全可以根据中缅解决边界问题的原则来解决中印边界问题,困难在于印度政府不同意这些原则。我们主观上是不希望会谈破裂的,而是想各种办法使它不破裂。亚洲国家之间,只应该用谈判解决相互之间的问题,不应该有冲突,就是有也应该把它排除掉。
此后,在周恩来的直接关怀下,中缅双方加紧对边界的勘察工作。当年参加边界联合委员会的中方代表姚仲明说:“周恩来经常嘱咐我们,在讨论中要坚持平等协商精神,切不可有大国沙文主义。由于贯彻了这一指导思想,双方勘界人员始终在和谐的气氛中互相帮助、合作,勘界、划界竖桩等任务都完成得很圆满。”〔41〕这年十月一日,按照吴努的愿望,周恩来同他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边界条约》。周恩来称这个条约是“中缅两国友好关系进一步发展的里程碑,是亚洲各国人民友好相处的光辉榜样,是亚洲各国之间解决边界问题和其他争端的良好范例”。一九六一年一月四日,周恩来到缅甸出席了中缅互换边界条约批准书仪式,缅甸总统授予他“崇高、伟大和光荣的拥护者”的最高勋章。这年十月三十一日,中缅两国总理在北京签订了边界议定书,为和平解决中缅边界问题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九六○年四月十九日,周恩来在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陈毅陪同下,离开仰光到达印度首都新德里。
等待着周恩来的,无疑将是一场十分艰难的较量,周围的空气充满着敌意。这一点,处在第三者地位的吴努也看得很明白。他对周恩来说,你去印度,“是一个很勇敢的决定”。周恩来回答说:“为了国事,任何地方也可以去。”〔42〕
当然,周恩来深知,面对这样的形势,单靠勇敢精神是不够的,因此,他在事前对这场斗争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做了充分的估计,制定出周密的会谈方案。方案确定会谈的方针是“争取就某些原则问题,或者具体问题达成协议,使目前的形势进一步和缓下来,为今后继续会谈和向合理解决准备条件”。根据会谈中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这个方案确定了不同的对策。主要内容是:第一,会谈的最坏可能是达不成任何协议,在这种情况下,采取达成两国总理继续会谈的谅解,并且发表一个简单的联合新闻公报。如果这点也办不到,只能由双方分别发表声明,在中国的声明中可以表示仍愿遵守五项原则,维护中印友谊,维持边界现状,避免边境冲突,并且愿意继续会谈,寻找解决边界问题的途径。第二,如果达不成协议,对方还愿意保持一个良好气氛,在这种情况下,争取发表一个互表善意的共同声明,包括重申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继续发展中印友好关系,继续会谈寻求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避免边境的军事冲突等内容。第三,如果全面解决边界问题不可能,但也不是完全不解决,在这种情况下,除发表上述共同声明外,为防止边境冲突和和缓气氛,争取就下列具体问题达成若干协议:一、成立边界问题联合委员会或者类似组织,寻求解决边界问题的途径,为两国总理继续会谈进行准备;二、双方武装人员各从实际控制线后撤二十公里或者双方同意的一定距离;三、建议双方对有争执的地点互不驻军。〔43〕从这份会谈方案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的态度是真诚地期望能解决问题、使中印友好关系能继续得到发展的。
这是周恩来第四次访问印度。他一下飞机,就在机场发表了一篇热情洋溢的讲话,表达他这次访问印度的真诚愿望。他说:
“目前,我们中印两国都在进行着大规模的长期的经济建设。我们都需要和平,我们都需要朋友。和平友好是我们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共同倡导了关于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我们之间的一切问题没有理由不可以根据这些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求得合理的解决。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两国总理会谈,谋求合理解决边界问题和其他问题的途径。这一次我是抱着解决问题的真诚愿望来的,我衷心希望我们的会晤在我们共同努力之下,能够产生积极的和有益的效果。”〔44〕
可惜,尼赫鲁已经打定了主意。他坚持的立场是:两国边界线早已划定,那就是印度地图上所画的那样。尽管两国间对这条线并没有商议过,更谈不上有条约的依据,但只要印度主张这条边界线在哪里,它就在那里,这是不容讨论的,中国方面所能做的只是接受它,并且按照它撤出自己的边境人员。否则,就是对印度的“侵略”,印度军队就可以使用武装力量把中国边境人员赶出去。这条边界线也可以调整,那只是出于印度政府的需要和它对自己地图的改画。尼赫鲁已经把文章做绝了,根本不打算了解对方的态度,也没有经过协商来解决问题的任何愿望,这就使谈判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
从四月二十日至二十五日,周恩来同尼赫鲁进行了七次会谈。会谈情况正同事前所估计的一样:十分艰难。印度依然坚持过去提出的那些观点,而没有提出任何一个积极的对双方有约束性的建议,甚至连尼赫鲁在来信中所说的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的愿望也没有表现出来。
会谈的第一天,尼赫鲁就把谈话主题引到对具体问题的分歧上来,并且硬把责任推到中国方面。他蛮横无理地提出:一、中印边界已经划定,如果说没有划定的话,只是说没有在地面上标出来。中国方面把不是问题的问题变成问题,因此引起了争论。二、中国的地图和印度的地图不同,中国的地图是老地图,中国应该修改它的地图。三、因为中国方面说边界没有划定,所以中国就是提出了领土要求,这使印度,特别是他本人感到震动。〔45〕关于边界的具体划定,尼赫鲁坚持认为,在东段,应该承认“麦克马洪线”,不需要再进行任何商谈;在西段,他硬把属于中国新疆的阿克赛钦地区说成印度的领土,指责中国在那里修建的新藏公路是侵入印度。关于西段的问题,尼赫鲁在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的来信中曾提到过,但是没有这么具体。因此,周恩来认为这是一个新问题。在以后几天的谈判中,尼赫鲁一直反复强调他的这些观点。
因此,周恩来不得不用一些时间对尼赫鲁提出的这些观点进行必要的澄清。他指出:“我们两国相处,的确有些传统习惯线。作为现代国家,把疆界用经纬度划定,这是我们两个古老的国家还没有做的事。”他说:关于东段,印度政府提出“麦克马洪线”是由西姆拉条约规定的,这使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感到十分震动。怎么能够把一九一四年英国强加于西藏地方政府而中国政府从来没有承认的密约作为根据,要求中国政府承认呢?中国政府不愿意承认“麦克马洪线”,但是愿意采取现实的态度来求得解决。我们从来没有提出什么领土要求,只是说明“麦克马洪线”以南的地区,曾经属于西藏地方政府。在这个地区,过去存在过一条传统习惯线,但是后来改变了。我们主张的是维持现状,说中国政府提出领土要求,那是误会。关于西段,有争议的是阿克赛钦地区,而过去我们从来没有认为那里存在着问题。中国的地图很早就把这个地区画在中国境内,这样的地图出现了很久,我们没有听到印度有不同的意见。中国一直按地图的标准把这个地区看作是属于中国的。关于这一段,印度地图却有许多变化。去年印度政府提出这个问题时,也说有条约规定。我们一查,是指一八四二年克什米尔当局同西藏地方政府之间的和约,但是这个和约只是规定双方维持自己的疆界,永久友好,互不侵犯,并没有关于划界的规定。这完全是一个新问题,不是中国提出领土要求,而是印度提出领土要求。〔46〕周恩来表明:他花了这么多时间来说明历史的真相,决不是为了“重复争论”,而是为了“寻求解决”。他说:“我就是本着这种精神来的。”〔45〕
周恩来在出席尼赫鲁举行的宴会的讲话中说:只要处处为两国友好的长远利益着想,既考虑到历史背景,又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五项原则,互谅互让,两国边界问题是完全能够公平合理地解决的。从谈判一开始,周恩来就在积极地“寻求共同点”,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四月二十一日的第三次会谈中,周恩来发现前两次会谈中双方核对的文件和地图有不少出入,就建议“可以由双方组织边界联合委员会审查材料”,通过这种办法缩短双方的距离。他还提出,在联合委员会没有达成协议以前,双方可以保持各自的立场和观点;在联合委员会工作期间,双方应该维持现状。但是,尼赫鲁没有接受这个合情合理的建议。
四月二十二日,在第四次会谈中,周恩来又根据几天来的谈判情况,归纳出几点“合理解决的途径的共同点”。他认为“必须寻找共同点,才能把我们引导到合理解决的途径上去”。周恩来指出:一、关于边界是否确定的问题,共同的认识应该是“边界没有确定,要经过谈判确定”,“合理、对等、友好地解决”。二、双方的边界虽然没有正式划定或确定,但是存在着一条现在的实际控制线,双方可以考虑,把这条线作为划界的根据之一。至于什么是实际控制线,周恩来在另一次谈判中说,“在东段我们承认印度行政管辖现在达到的线,除个别地点以外;在西段印度也应该承认中国行政管辖现在达到的线。”〔47〕三、关于划界的地理条件,分水岭是其中之一,但不是唯一的条件。此外,还有河谷和山口,也都应该同样适用于边界各段。地理条件很多,都应该考虑。如果要讲分水岭,那么应该同样适用于东西段。不能在两段使用不同的标准。四、双方既然进行友好谈判,就不应该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地区提出领土要求。五、双方要照顾民族感情,沿喜马拉雅山的南北,这种感情是共同的,喜马拉雅山应该成为中印两大民族之间和其他民族之间永久友好的山峰。〔48〕然而,尼赫鲁却继续在枝节问题上纠缠。
周恩来很不赞成尼赫鲁的做法。他认为两国总理应该努力缩小分歧,寻找共同点,争取达成一些原则性的协议,作为双方进一步讨论和解决边界问题的根据,而不应该陷入对事实细节的无休止和无结果的争议;同时,为了改善两国边境的令人不安的状况,确保边境的安宁,两国总理也有必要达成某种临时性的协议。因此,在第五次会谈中,周恩来建议,双方成立关于边界问题的联合委员会,规定时间交换和研究彼此的材料,为更高一级的会谈提出解决方案。他还说:我们双方之间是存在着共同点的,这就是我昨天提到的五点,这五点将有利于联合委员会的工作,有利于联合委员会进行研究和协商。周恩来还再一次提议:“在谈判过程中,对边境上的双方部队采取隔离的办法,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不是简单地停止巡逻。”〔49〕
在会谈中,周恩来还努力抓住机会,把双方的讨论引向“共同点”。在第六次会谈中,当尼赫鲁提出:“一个国家对某一个地区的管辖权和这个国家在这个地区建立行政机构,是有很大差别的。一个国家可能对某一个地区有管辖权,但是没有建立全部的行政机构,因为这个地区没有人烟或者有高山,但是这并不减弱这个国家对这个地区的管辖权”时,周恩来马上说:你所指的是东段,印度的主权早已到达现在的线,而行政管理确是逐步推进的。我认为这样的说法同样可以适用于西段。当尼赫鲁不愿意接受联合委员会,但同意由双方的官员研究资料并且提出报告时,周恩来没有反对,而是补充提出具体办法:由中印双方派出同等人数的官员组成边界问题工作小组,交换、审查、核对、研究各方面有关边界问题的一切文件、记录、地图等等,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派人进行实地勘察。尽管会谈的进程十分艰难,但总算取得一些成效。经过反复的交谈,尼赫鲁对周恩来提出的五个共同点没有再提不同的意见。〔47〕
会谈的最后一项任务是起草联合声明。在这个问题上,中印两国又出现了根本不同的两种态度。从现在保存的各自起草的声明草案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一点。
中国方面起草的联合声明的主要内容是:
两国总理在会谈中,就双方有关的问题,特别是中印边界问题进行了友好的、坦率的讨论。
双方回顾了中印两国人民之间深厚和悠久的友谊,一致认为巩固和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而且对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具有重大意义。双方重申将坚持以两国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
在会谈中,双方阐述了各自政府对中印边界问题的立场,并且就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这种讨论有助于彼此了解,并且为两国边界问题的合理解决开辟了道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认为:
一、双方边界存在着争议,有待全线正式划定或确定。
二、在两国之间存在着一条各自行政管辖所及的实际控制线。
三、在确定两国边界时,某些地理原则,如分水岭、河谷、山口等同样适用于边界各段。
四、两国边界问题的解决必须照顾到两国人民对喜马拉雅山和喀喇昆仑山的民族感情。
五、在两国边界问题经过商谈得到解决以前,双方各守实际控制线,不提出领土要求作为先决条件,但可进行个别调整。
六、为了保证边界安宁,便于商谈的进行,双方在边界全线各段继续停止巡逻。
根据以上共同认识,两国总理同意双方官员应该会晤,审查、核对和研究各方用以支持其立场的有关边界问题的一切历史文件、记录、记述、地图和其他资料,并且拟出报告递交两国政府。这个报告应该罗列官员们之间一致的各点、不一致的或他们认为需要进一步审查和澄清的各点。官员们将从一九六○年六月至九月行使职务,并且轮流在两国首都会晤。第一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官员们将在四个月之内向两国政府提出他们的报告,以利于两国总理的下一次会谈。
周恩来总理热情地邀请尼赫鲁总理在他方便的时候到中国访问。尼赫鲁总理愉快地接受了这一邀请。
印度方面起草的联合声明的主要内容是:
两国总理举行了多次长时间的坦率和友好的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总理阁下和副总理阁下还同印度总统、副总统和印度政府的几位高级部长举行了长时间的会谈。
这些会谈没有取得解决已经产生了的分歧的结果。两国总理认为,双方的官员应该进一步对两国政府所占有的事实材料进行审查。
因此,两国总理同意,两国政府的官员应该会晤,审查、核对和研究各方用以支持其立场的有关边界问题的一切历史文件、记录、记述、地图和其他资料,并且拟出报告递交两国政府。这个报告将罗列一致的各点、不一致的各点或者在官员们看来需要进一步审查和澄清的各点。
双方还同意,官员们应该从一九六○年六月至九月轮流在两国首都会晤。第一次会议应该在北京举行,官员们将在一九六○年九月底以前向两国政府报告。在进一步审查事实材料期间,双方应该做出一切努力来避免在边境地区发生摩擦和冲突。〔50〕
四月二十五日,在第七次会谈中,双方交出了各自起草的声明稿。周恩来对印方提交的稿件提出批评。他说:“我认为草案是不很令人满意的,我可以直率地说,我不大喜欢这个形式的声明。我觉得,我们联合发表的声明应该好一些。”而印方的声明稿,“像是六七天来的会谈只达成了一个关于程序的协议,其他则一点进展也没有。我不是这样看的,我觉得会谈是取得了进展的”。周恩来认为“草案的主导精神应该积极一些”,而印方的“整个声明中没有提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说:“不提我所建议的几点,我也没有意见;不提我对阁下的邀请,也可以;在联合声明中不提五项原则,是令人遗憾的。中国是坚信这些原则的,我认为有必要重申。”〔51〕
由于印度方面的原因,在联合声明中,最后只达成两点协议:
一、两国总理同意,两国政府的官员应该会晤,审查、核对和研究各方用以支持其立场的有关边界问题的一切历史文件、记录、记述、地图和其他资料,并且拟出报告递交两国政府。这个报告将罗列一致的各点、不一致的各点,或者需要更充分审查和澄清的各点。这个报告应该有助于两国政府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考虑。
二、双方还同意,官员们应该从一九六○年六月至九月轮流在两国首都会晤。第一次会议应该在北京举行,官员们将在一九六○年九月底以前向两国政府报告。在进一步审查事实材料期间,双方应该做出一切努力来避免在边境地区发生摩擦和冲突。〔52〕
这两点协议根本没有反映出周恩来在谈判中所表达的中国政府的全部立场和积极的态度。因此,周恩来决定,除按原计划在二十五日发表联合公报外,他本人通过当晚十时半由中国代表团自行宣布举行的包括印度记者和其他国家的记者参加的记者招待会,将中国方面起草的联合声明中的六点建议全部公布。〔53〕参加了这次招待会的内维尔·马克斯韦尔写道:“在边界争端中,几乎全部是同政府站在同一立场的印度记者们,都指望着提出一大堆问题来刁难周恩来,以便暴露他们所认为的中国对印度赤裸裸的侵略;但是,从他进入大厅的那个时候起,周恩来就控制了整个记者招待会。”〔54〕
对印度进行的七天访问,看起来成果似乎不太显著,但是,周恩来仍认为取得了成功。他在回国后说:尼赫鲁说我们不愿意谈判,我们去谈判了;说我们提出领土要求,我们没有提出。这样“把他(指尼赫鲁——编者注)孤立起来了,证明我们愿意解决问题,他不愿意解决问题,我们取得了主动”。〔55〕一些外国报纸也评论说:“周总理的积极态度受到印度和全世界舆论的热烈欢迎。”〔52〕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周恩来一行离开印度飞抵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周恩来这次到尼泊尔访问的主要目的,是同尼泊尔领导人协商解决中尼之间长期未决的边界问题,这个问题也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由于没有受到帝国主义的影响和干扰,所以,中尼两国建交以来,在一千一百公里长的、尚未划定过的边界线上没有发生过大的争执,两国人民一直根据传统的习惯线友好相处。因此,问题比较容易解决。
中印边界冲突发生后,也引起尼泊尔的关注。尼泊尔首相柯伊拉腊谈到:“当两个大邻邦看法不一致时,一个小国是感到不安和为难的。”〔56〕何况中尼两国之间也存在边界问题,柯伊拉腊很希望能早日得到解决。周恩来在出访印度前一个月,邀请柯伊拉腊首相到北京访问。在那次会见中,双方对边界问题坦率地交换了意见。
从三月十二日至二十二日,周恩来同柯伊拉腊进行多次会谈。在第一次会谈中,周恩来就表示,希望像中缅两国一样,签订一个边界协定,在协定中首先根据文件实事求是地肯定边界是否划定过,更重要的是要说明划界竖标的基础是传统习惯线。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周恩来提出了两点原则性意见:一、以传统习惯线和双方实际管辖为基础,肯定现状;二、个别争议,个别调整。具体办法是:双方地图上的边界线相同的地方没有争论,但是,在线南、线北可能有些地方是有争议的,那么,线南属于尼泊尔,线北属于中国;双方地图有出入、但没有争议的地方,可以经过实地勘察,根据地形如河谷、分水岭或河流和实际管辖,使双方的地图一致;双方地图有出入、又有争议的地方,可以交给联合委员会根据互让的精神解决。周恩来建议:这次可以签订一个边界协定,以后再签订一个边界条约,这样就可以更好地保证两国友好。他强调:我们要互相保证,在边界条约签订以前,维持现状,互不侵犯。即使这次还留下一些争议,也要互相做这样的保证。这两项原则和三点办法后来都被写入中尼两国边界协定中。周恩来还提出,根据尼泊尔国王和过去尼泊尔政府的愿望,中国政府提议签订一项和平友好条约。他说:“我们两国都是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办事的。签订这个条约对两国人民,对世界和平都会做出贡献。我们两国本来就和平友好,用条约形式使它法律化就更好。”〔56〕柯伊拉腊认为,周恩来关于边界问题的建议“大体上是可以接受的”,关于友好条约问题“是必要的”。他希望中国方面起草一个文件带回去商量。〔57〕
会谈期间,双方对地图进行了研究。在第三次会谈中,周恩来对双方有争议的几种情况提出了解决办法。他说:第一种情况,双方地图上边界线相符合的地段,应该本着互让精神,由联合委员会实地调查后解决。第二种情况,双方地图不相符合,你们的线画到北边,我们的线画到南边,当中就有一块地方;另外,我们的线画到北边,你们的线画到南边,当中就出现了无人管的地方,但双方对这些地方没有争议,这也可以交联合委员会去调查。第三种情况,双方地图对边界的画法不同又有争议的地区,应该交联合委员会按互让的原则调查解决。最难办的是第三种情况,周恩来认为“可能找到的出路恐怕只能是原则性的”。
在这一天的会谈中,周恩来还谈到横亘在中尼之间的喜马拉雅山的著名山峰珠穆朗玛峰的归属问题,这是双方在边界问题上存在的主要分歧。
尼泊尔称这座山峰为萨加·玛塔。在尼泊尔的地图上,这座山峰被画在中尼边界线上,尼方认为它是属于尼泊尔的。在中国过去的地图上,这座山峰有些被画在中国境内,有些按外国的画法画为边界山峰。所以,周恩来友好地提出:“这个峰在全世界是有名的,它不仅涉及中国的民族感情,我们也应该照顾到尼泊尔的民族感情。它是一个民族精神的象征,没有多少实际意义,这件事可以由两国总理直接解决。”为了使尼泊尔方面放心,周恩来提出,边界协定中只写一致的意见,具体问题的解决可以在换文中解决。〔58〕在这期间,柯伊拉腊到杭州访问时,毛泽东会见了他。柯说:“这个地方一直在我们境内,可是周恩来总理说是在你们境内。”毛说:“这也不要不安心。”柯说:“是感情的问题。”毛说:“可以解决,一半一半。山南边归你们,山北边归我们。”柯问:“山的顶峰呢?”毛回答:“顶峰也是一半一半。不行吗?”柯不再表示什么。毛泽东继续说:“如解决不了,拖一拖也好。山很高,山可以保证了我们边境的安全。你们不吃亏,我们也不吃亏。全给你们,我们情感上过不去;全给我们,你们感情过不去。可以在上面立个界桩。”〔59〕后来,毛泽东打电话把情况告诉周恩来,周恩来同意他的意见。
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会议的批准,三月二十一日,周恩来和柯伊拉腊首相分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国王陛下政府经济援助协定》上签字。柯伊拉腊说:“这些协定对我们两国是互利的,而且是很有意义的。”〔60〕他特别强调,边界问题的协定“是一个好的范例,它指出了两个邻邦应该怎样和平和友好相处”。〔61〕
周恩来这次回访尼泊尔,就是要继续同柯伊拉腊首相解决中尼之间在北京会谈中没有解决的两个问题:一个是中尼和平友好条约,一个是珠穆朗玛峰的归属。
会谈是在离加德满都九十六公里的风景优美的胜地博克拉举行的。
对前一个问题,会谈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对后一个问题,双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柯伊拉腊提出:珠峰“北边的山坡属于中国,南边的山坡属于尼泊尔,边界线划在山顶上,就我来说,是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解决问题的。但是,我需要时间来教育人民,告诉他们,我们必须接受这样的安排”。〔62〕周恩来同意他所说的解决办法,并表示可以等一等。
谈判进行得十分顺利。四月二十八日,周恩来和柯伊拉腊签订了中国和尼泊尔和平友好条约,同时交换了关于两国边界问题协定的批准书。这件事澄清了一些人在中印边界冲突后对中国的一些误解,在亚洲引起很大的反响。日本亚非团结委员会代表委员中岛健藏认为,这是“为解决亚洲的一切国际争端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并且在建立包括整个亚非两洲在内的和平地区的工作方面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63〕此后,中尼两国领导人又通过互访,继续交换意见。到一九六一年秋,尼泊尔国王马亨德拉访华期间,双方就珠峰问题达成协议。协议规定:边界线将峰顶的南部划入尼泊尔境内,把峰顶的北部划入中国境内。任何人从北坡攀登珠穆朗玛峰,经中国政府批准后,应该通知尼泊尔政府;任何人从南面攀登萨加·玛塔峰,经尼泊尔政府批准后,应该通知中国政府。十月五日,刘少奇和马亨德拉签订了《中尼边界条约》,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
同样是边界问题,同样是历史遗留的复杂问题,在中缅和中尼之间都比较顺利地取得合理的解决,而在中印之间却陷入僵局,这就使人们对事实的真相看得更清楚了。
四月二十九日,周恩来回到昆明。第二天,到贵阳,在这里参加了五一庆祝活动。随后,他又在五月五日至十四日到柬埔寨和越南访问,在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一日到蒙古访问,对世界局势和双方如何进一步友好合作广泛地交换意见。
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周恩来对亚洲六国的访问,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人民爱好和平的形象,使中印边界冲突事件以来的紧张局势暂时缓和下来。
【参考文献】
〔1〕周恩来致尼赫鲁的信,1959年9月8日。
〔2〕[澳]内维尔·马克斯韦尔:《印度对华战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5月版,第56、57页。
〔3〕周恩来会见尼赫鲁谈话记录,1954年6月。
〔4〕周恩来会见尼赫鲁谈话记录,1954年10月。
〔5〕《人民日报》,1959年9月10日。
〔6〕《西藏的革命和尼赫鲁的哲学》,《人民日报》,1959年5月6日。
〔7〕达赖致谭冠三的信,1959年3月11日,《人民日报》,1959年3月30日。
〔8〕谭冠三致达赖的信,195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1959年3月30日。
〔9〕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致周恩来并转毛泽东的电报,1959年3月30日。
〔10〕《人民日报》,1959年4月15日。
〔11〕《人民日报》,1959年4月19日。
〔12〕周恩来在国务院会议上的发言记录,1959年5月2日。
〔13〕周恩来会见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阿沛·阿旺晋美等谈话记录,1959年5月2日。
〔14〕周恩来会见阿沛·阿旺晋美谈话记录,1960年8月31日。
〔15〕周恩来会见张国华等谈话记录,1960年12月5日。
〔16〕吴冷西:《忆毛主席》,新华出版社1995年2月版,第117页。
〔17〕周恩来会见印度共产党代表团谈话记录,1959年10月3日。
〔18〕《人民日报》,1959年5月6日。
〔19〕周恩来在全国群英大会上的报告记录,1959年11月5日。
〔20〕尼赫鲁致周恩来的信,1959年3月22日。
〔21〕《人民日报》,1959年9月15日。
〔22〕《人民日报》,1959年9月14日。
〔23〕《人民日报》,1959年9月13日。
〔24〕《当代中国的北京》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9月版,第126、127页。
〔25〕周恩来在国务院会议上的谈话记录,1959年9月16日。
〔26〕周恩来在中央宣传部关于为配合周恩来同志在政协所作的政治报告向台湾展开相应的宣传工作问题给中央的报告上的批示,1956年1月30日。
〔27〕《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版,第396—400页。
〔28〕访问杨伯涛谈话记录,1985年4月7日。
〔29〕岳野:《寻梦觅踪重沐甘霖》,《周恩来与电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298、299页。
〔30〕纪文:《记周恩来与聂晶干杯》,《周恩来与电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12月版,第482页。
〔31〕周恩来在庆祝新片展览月招待会上的讲话记录,1959年11月2日。
〔32〕周恩来会见印度驻华大使帕塔萨拉蒂谈话记录,1959年11月8日。
〔33〕毛泽东在杭州工作会议上的谈话记录,1959年11月3日。
〔34〕周恩来在杭州工作会议上的谈话记录,1959年11月3日。
〔35〕王稼祥在杭州工作会议上的谈话记录,1959年11月3日。
〔36〕周恩来致尼赫鲁的信,1959年11月7日。
〔37〕尼赫鲁致周恩来的信,1959年11月16日。
〔38〕[澳]内维尔·马克斯韦尔:《印度对华战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5月版,第148页。
〔39〕《人民日报》,1959年12月19日。
〔40〕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二届二次会议上的报告记录,1960年4月10日。
〔41〕访问姚仲明谈话记录,1995年8月8日。
〔42〕周恩来会见吴努谈话记录,1960年4月17日。
〔43〕关于中印两国总理会谈边界问题的方案,1960年4月5日。
〔44〕《人民日报》,1960年4月20日。
〔45〕周恩来和尼赫鲁会谈记录,1960年4月20日。
〔46〕周恩来和尼赫鲁会谈记录,1960年4月20、21日。
〔47〕周恩来和尼赫鲁会谈记录,1960年4月24日。
〔48〕周恩来和尼赫鲁会谈记录,1960年4月22日。
〔49〕周恩来和尼赫鲁会谈记录,1960年4月23日。
〔50〕中印两国联合公报草稿,1960年4月25日。
〔51〕周恩来和尼赫鲁会谈记录,1960年4月25日。
〔52〕《人民日报》,1960年4月26日。
〔53〕周恩来、陈毅致毛泽东并中共中央的电报,1960年4月26日。
〔54〕[澳]内维尔·马克斯韦尔:《印度对华战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1年5月版,第177页。
〔55〕周恩来在国务院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60年5月26日。
〔56〕周恩来和柯伊拉腊会谈记录,1960年3月12日。
〔57〕周恩来和柯伊拉腊会谈记录,1960年3月13日。
〔58〕周恩来和柯伊拉腊会谈记录,1960年3月15日。
〔59〕毛泽东会见柯伊拉腊谈话记录,1960年3月18日。
〔60〕《人民日报》,1960年3月25日。
〔61〕《人民日报》,1960年3月22日。
〔62〕周恩来和柯伊拉腊会谈记录,1960年4月27日。
〔63〕《人民日报》,196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