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世俗的政治哲学呢,通常又缺乏对未来的看法,人的历史到底有什么意义,它们无法回答。换句话说不知道未来要做什么。因为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人到底是什么,你已经放弃了一个完整的图景。就像今天很多中国人,对社会、对自己也有所追求,但我们都不知道历史到底要往何处去,中国到底要去哪里。“应该”去哪里,和“可能”去哪里?不要说千秋万世,20年后都没有人知道。回头你又想,到底要去哪里,到底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和我的人生理想和社会理想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你没有把个人、把今生,把政治,放在一个整全的宇宙图景当中去观看。知识分子们常说,要活在真实中,要把真相留在历史上。但他们却并不确定历史本身的意义。我有一个维权的朋友,打了十几年屡败屡战的官司。他说非要把那些贪官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对他来说这也只是一个比喻而已。因为他并不知道“历史的耻辱柱”到底在哪里。若没有任何意义上的末日审判,又哪来的“历史的耻辱柱”呢?
刚才说法治文明的一个前提,是对时间意义的确信。没有这种确信,你对人类共同体的组织方式,即国家学说、政治学和法学的看法,都是残缺的,没有非如此不可的理由,也没有应当被遵循的正当性。你就生活在一个万花筒中,我现在谈法律,我现在谈的是经济学,我现在拍商业电影,别跟我说艺术。这也是世界观在文化上断裂成现代学科划分的一个结果,世上的一切都是拼贴的,你没法在一个整全的场景中去理解各个部分,使一切都在你的世界中获得自洽。因此一切都是可以权衡的,也都可以放弃。法律也就不可能被信仰,就像拿破仑说过的一句话,有两件事情你是不能去看的,一是立法,二是灌香肠。法律和香肠一样,好吃你就吃,不好吃就拉倒。
其他宗教、政治或哲学的世界观,都是二元、多元或者相对主义的。譬如同样是政教分离,在法国宪法中,被理解为一种典型的二元论世界观的产物。政治是政治,信仰是信仰;政治是公共的,信仰是个人的;国家是世俗的,物质的,信仰是超验的,属灵的。国家的原则与宗教的,或者说与广义上的道德价值的原则是相互排斥的。“政教分离”是两个断裂的世界之间的停火线。但美国宪法中的“政教分离”,则被理解为一种整全性世界观的产物。“政教分离”和三权分立的性质是一样的,并不是世界场景的割裂,而是具有某种同构性的搭配。我不展开这个观察。
对时间意义的确信,有两个部分。一是“时间的经过”,这是对此岸的确信,整个英美普通法,就立在其上。一个是末世论,这是对彼岸的确信。没有末世论的政治哲学及其制度,一定是暂时而混乱的。当福山说,自由民主制度是历史的终结,引起很多争论,但正是这个争论才让人们发现,原来宪政民主制度,同样是缺乏末世论的。但没有末世论,就等于没有普遍的和超验的价值。制度只是各种暂时利益的暂时结合和妥协。大家都认同宪政民主的基本价值,但大家的论证各不相同,有相信宪政的超验价值的,也有完全的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理解方式。甚至是一种纯粹的经济学路径,认为民主不过就是多元利益妥协下的非道德性的产物。或者宪政民主从效果上说就是比一党专制好。这些理解无法解释宪政在价值上的正当性。最后变成了共产党怎么可能放弃他的权力呢,不放弃很正常,很理性。如果是你,你会主动放弃吗?但另一方面,他的统治伤害了我的权益,我又怎能不反对他的专制呢,于是成了大家都很合理。结果呢,结果你看,一切缺乏末世论的政治哲学,到头来都是“成王败寇”的翻版。
没有末世论,就没有超验价值。宪政并不是简单的人民制衡政府,宪政当然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但宪政的本质,是要限制人的意志,限制人的欲望。80年代,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话对中国法学界影响很大,但人们并不太真正理解这句话,为什么和凭什么要被信仰?所以实证主义法学一直对此不以为然。但如果你认为人权是对国家的一种根本性的限制。你就必须把人权放在一个永恒的世界图景当中去审视。尽管你给出的论证可能不同,基督徒说生命的平等和尊严,来自上帝按着他形象和样式的创造。自然法学家假定天赋人权。或者你认为,人权得到了人类经验与历史传统的论证和支撑,这就够了,我就相信这个常识,或这就是我个人的偏见系统。但无论如何,你一定相信人类的某种道德价值,然后认为宪政的意思,就是政治和法律必须顺服这种价值,体现这种价值。就是说一切人的意志都必须在一种共同体生活当中被这种价值所约束,否则你就无法避开相对主义的泥潭。你说,没有我的同意,你凭什么统治我?一个手握兵权的凯撒也会振振有词的回答,我有枪有炮,凭什么要你娃同意?然后你就说看啊,一定要启蒙,人家就说要重新启蒙,几百年了,也不知道这个世界到底谁蒙谁。
所以宪政的意思,就是没有最高权力机关,也没有单一的主权者,哪怕是抽象意义上的人民。宪政是反“人民主权”的,它不承认绝对的人民主权,也不承认绝对的民主原则。否则你还是把人的意志,当作政治的最高标准。只不过用大多数人的意志去替换了少数人的意志。如果你问,一个国家怎么可能没有主权者呢?那么我问,一个宇宙又怎么可能没有主权者呢?如果宇宙当中有主权,世俗国家就没有绝对意义上的主权。如果宇宙中没有主权,国家凭什么有主权?国家至高无上,国家就成了偶像崇拜。而宪政的意思,就是“人民没有主权,国家不是偶像”。
福音派基督徒基于《圣经》的那个世界观,带出了人类史上唯一建立在末世论之上的整全的政治哲学。“末世论”面向宇宙的来源和世界的尽头,意味着对永恒的看法,以及现实如何在永恒的背景下获得意义。永恒不仅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甚至也必然是一个法律问题。
在纽约州,有一个圣马力诺修道院,是当年专门培训到中国的传教士的一家修道院。它的展览厅里,有一份清代为了盖教堂的土地租赁契约,上面的标题是两个很大的中文,“永租”。我们知道在法律上这叫永租权,或者永佃权。所有权虽然没有写“永远”两个字,但在座都知道ownership的意思,就包含着永远的含义。上帝曾回答摩西问他的名字,上帝说,“我就是我自己”,I am who I am。好像是废话吗?中文圣经的翻译很好,说“我是自有永有者”。我们今天也常说,我就是我自己,我要自我实现,成为我自己。笛卡尔也说,我思故我在,所以我的主体性,我的绝对存在就确立起来了。但这是一种最终落入虚空的,被现代哲学普遍解构的一种主体性。主体性就意味着永恒,当上帝说I am who I am,他是在说永恒的问题。“自有永有”,用庄子的话说叫“无所待”。我的存在不依赖于我之外的任何事物,包括时间。这样你才敢说,我是我自己的主权者,我是我自己的所有者。这是上帝与一切被造物的区别。比如这个杯子是被造的,他就不能说“我是我自己”。他就算有嘴巴也不能这样说。
回到法律上,你来理解财产权,理解所有权的概念。或者永租和永佃权的概念。比如今天中国土地使用权的“70年大限”问题,很受关注。有人说这是误解,其实房屋是有所有权的。但所有权建立在一个50年或70年的土地使用权上,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如果有两个人,只能活到70岁,他们结婚的时候说,我们要永远相爱,我们要永永远远,山盟海誓。你怎么理解这句话,怎么理解两个只能活70年的人,说爱你一万年,这里的“永远”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在虚开信用证吗?
你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如果缺乏一个整全的世界的场景,你无法回答在70年的寿命中说“永远爱你”是什么意思。也无法回答在70年的土地使用权上的那个所有权是什么意思,说这间房子永远是你的,这只是一个比喻呢,或者你的国家就和你的爱人一样,都用谎言来哄你,哄到死为止?但你若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对你来说婚姻就有问题,国家就有问题,法律就有问题。婚姻就会变得很脆弱,国家也会变得很脆弱。也许共产党还没垮台,你已经离了三次婚了。或者反过来,人家结婚,你建国,人家还没离婚呢,你的政权就垮掉了。“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垮了”。没有永恒,价值立足在哪里呢?
如果你对比《圣经》中以色列人的土地制度,看起来好像和我们差不多,因为上帝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原来以色列人也只有“土地使用权”,上帝赐给他们迦南的应许之地,好像也是一种“土地批租制度”。这个“土地批租”是发生在人和神的关系当中,也就是发生在今生与永恒的关系当中。但当我们的政府说,“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我们的国家到底在说什么呢?他在冒充上帝啊,他把自己摆在永恒的宝座上,成为人间最大的偶像。难道我们注定要在这样的世界观下去理解法律吗?
你到底怎么理解婚姻和国家对于你的意义。一个短暂的法律体系,它凭什么给出一种关于权利的永恒的界定?回到法律为什么“除非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不是法律执行的效率问题,是说一种带着强制力的人间秩序,你必须把它放在一个完整的世界图景当中去获得正当性。这个图景包括了宇宙的起源,到世界的尽头。如果你认为人权是普遍价值,而且被法律清晰地界定下来了,并成为对国家的一种根本性限制;要么你也要把人权放在这个永恒的世界图景当中去审视,法律在其中必有一个位置,你在其中也必有一个位置。否则拿破仑就是对的,法律就等于香肠;马克思也是对的,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奥斯丁也是对的,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
自由主义者和基督徒有一个相同点,就是他们都拒绝这样的立场。他们知道这些观点是错误的,而且是傲慢的。但自由主义者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相信自己,相信人的理性。基督徒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相信上帝的话语。
之三: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崩溃
刚才说,共产主义是对清教徒世界观的一次全面模仿。但它带出来的是一种截然相反的“国家主义”或说“国家崇拜”的政法模式。回到处理永恒的问题,它的回答就是国家与永恒有关系,国家与永恒必须有直接的关系。甚至国家就代表着永恒。这时你看见任何一种政体都不只是一种政治制度,政体一定与宇宙论有关系,与“世界的图景”有关系。
举第一个例子,你来比较中美国旗。五星红旗是什么,就是一个缩小了的太阳系。它对应着一个太阳系的,被简化了的太阳系的宇宙论。反过来说,宇宙论也从来不是单纯的宇宙论,宇宙论一定和价值观,甚至和政治哲学有关系。比如布鲁诺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现在大家以为这是一个科学问题。好像布鲁诺是因为科学与宗教的冲突受到迫害的。其实不完全是这么一回事。布鲁诺是从他的宇宙论,带出了他的宗教观,也是从他的宗教观带出了他的宇宙论。他同样是一个有神论者,他提出的宇宙无限论,和他的上帝无限论是一致的。但对无限性的一种片面强调就走向了一种泛神论,轻视了上帝的特殊启示和他的临在。布鲁诺的太阳神崇拜和他的科学研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布鲁诺和哥白尼一样,迷恋于古埃及人的太阳神和巫术崇拜,他认为日心说是太阳神崇拜将要复兴的标志。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其实布鲁诺有点像今天的何祚庥,是自然科学界的一个党内理论权威。“红太阳”不只是红色的太阳而已,“红太阳”是他的政治哲学。如哥白尼所说的,“太阳居于宝座上统治着它周围的星体家族”。这句话拿来解读五星红旗的宇宙论,再贴切不过了。罗马教会对布鲁诺的迫害当然是极其错误的。但你要知道,布鲁诺并不是为科学献身的,更不是为真理而献身。他是为着一种宗教价值观而被罗马教会判为异端的,这个价值观实际上和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如出一辙,实际上是现代各种极权主义的政治哲学的宇宙论基础,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个先声。
然后你看美国的信条旗。很明显的,也可以看到一个银河系的宇宙论。太阳系是什么,就是所有星体围着红太阳转,而太阳占据了太阳系全部质量的99%。这就是专制制度下的政治结构。51%的控股都不行,你一旦大起来了,太阳的引力就不够了。那秩序就崩溃了。所以你告诉共产党,说你政治上开放一点,没有危险。其实这话也不太真实。对共产党来讲,放开的确有危险。但不是人民有危险,是他自己有危险。银河系就不一样了,没有一个物理学的中心。我曾借两句中国古代的话来解释宪政,一句是论语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悦乎”。一句是易经的“群龙无首,吉”。你看银河系就是群龙无首,这是他们难以理解的,没有元首怎么会不散伙呢?没有单一的中心怎么可能仍然有秩序呢?而且古人说这叫大吉大利。如果你再将眼光放在一个更大的世界图景中去,那么宇宙就更没有中心了,但显然更有秩序。这个秩序是物理的,也是超物理的,是物质的,但也是心灵的。这个秩序你根本想不通。专制主义就是一种日心说的宇宙论下的政体,宪政就类似于银河宇宙论下的秩序。至于宇宙秩序,我们人是无法想象的。那是超越在世俗的国家和法律概念之上的国度,我们至少应当保持起码的敬畏。
所以前段时间载人上天。我就想其实送谁上去最合适呢?其实该把九个常委射到天上去。上去一看,这个世界和我统治的那个不一样啊。这是什么秩序啊,怎么找不着开关啊。狗日的要怎么才能统治呢?他下来后就有两种可能,一是马上开始政体改革,把五星红旗砍了。第二就是集体自杀,因为想不通嘛。他的整个宇宙论和政体学说就一起崩溃了。
你再比较苏美两国宇航员的世界观也不一样。苏联的加加林第一个上天,他说我上去看了,没有上帝,人就是宇宙中最大的。上天一盘,使人变得更骄傲了。但美国的宇航员登月后却不一样,他被宇宙震撼了,就背诵圣经中的《诗篇》第8篇,“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万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兽,空中的鸟,海里的鱼,凡经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脚下”。
你就看到,政体和宇宙论有关系,而宇宙论一定是具有道德意义的。任何政体学说,一定是一种整全的“世界的场景”的一部分。
再举第二个例子,就是死刑。我前段时间在法国访问,见到前司法部长巴丹戴尔,在座应有人知道他。因为他是全世界最著名的反对死刑的人权律师。曾经替6个舆论都认为必死的杀人犯辩护,以反对死刑的名义,把他们从绞刑架上救回来了。密特朗做总统时请他担任司法部长,废除了法国的死刑。我们谈话时他提出一个诱人的建议,说1936年柏林奥运会时,希特勒答应了那一年德国没有死刑。他说我要建议共产党2008年停止执行死刑一年。我说很好啊,中国古代一直都有赦免制度。《圣经》说,每50年要有一个“禧年”,这一年要释放全地的人,给万物以自由。这个“禧年”就和刚才说的“地不可永卖”一样,表明无论是生命还是财产,一切都在上帝的主权之下,而这一位上帝是有怜悯、有恩典的,他要拯救万物,赦免一切的罪。你观察全世界任何国家的死刑,死刑制度里面一定包含了赦免制度——几乎只有1949年后的中国是一个例外。德里达曾说,欧洲的作家都反对死刑,比如雨果啊,加谬啊。但欧洲的哲学家都不反对死刑。为什么哲学家不反对呢,因为杀人的权力也和永恒有关啊。杀人是什么,杀人就是永久性的剥夺人的肉体生命,就是game over。死刑处理的其实就是永恒的问题。在欧洲哲学家们所建构的那些国家学说、政法学说里面,你会发现,一个不能杀人的国家,那还叫什么国家。如果你用革命的方法建立一个国家,结果这个国家到头来却不能杀人。那岂不是很荒唐,革命就是杀人的批发啊,就变得很荒诞了。
所以死刑的存在也具有政体上的意义。甚至具有宇宙论上的意义。对保守派的基督徒来说,《罗马书》13章说,世上的一切权柄都是上帝所设立的。这也是国家受托在人间判决和执行死刑的,一个圣约下的正当性。但对一个无神论国家来说,死刑的存在,意味着国家在整个世界观的图景中居于一个中心的位置。意味着共产主义世界观对永恒问题的回答,就是“国家与永恒有关,国家就代表着永恒”。换言之,死刑意味着国家主义崇拜的诞生。这就是为什么宪法序言里,一定要写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直到三个代表”。共产党的宪法体制,是共产党人的世界场景的一部分。不能不写,不写就要垮台。这不是统治的技术问题,这是因为共产主义是人类史上第二种最完整的世界观,它凭着这样一个对世界场景的理解,来建立它的国家学说。所以它的宪法序言里,不能不讲宇宙论,不能不去描述一个整全的世界观,不能不去杜撰一个“创世记”。然后在这个图景中把一个国家、一个政党摆在那个偶像的宝座上。所以回到死刑问题,你会看到凡是中央集权程度最深的,凡是国家主义崇拜最浓的,凡是主权者意识最强的国家,都很难废除死刑。法国在欧洲是国家崇拜最浓厚的,所以它也是欧盟最后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因为对他来说,死刑不是一个治安问题,死刑是国家的本质的问题。而在美国一些州,反对废除死刑的立场,则来自《罗马书》13章及整本圣经的一个管家神学的传统。死刑与政府在上帝之下受托的地位和权柄有关,而与国家崇拜无关。
第三个例子是波普尔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我们一开始都是自由主义者,我们都反对共产主义的世界观,我们否定它为历史架设的那种人为的决定论和末世论。它也有末世论的,就是历史必将终结于某种假设的社会形态。但波普尔在哲学上否定了共产主义对历史的看法。否定了它的末世论,也就是去掉了“时间”在共产主义世界观当中的政治哲学意义。这就将共产主义的世界图景釜底抽薪了。所以在波普尔之后,共产主义的政治学说就彻底失去了那个强大的世界观背景的依托,用儒家的话说,就是王道没有了,只剩了霸气。
最后一个例子,再看近30年前的那一场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初邓小平这个讨论的意义,就是在世界观上公开认输。你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承认共产主义不是普遍真理,进而宣称这个世上根本没有真理,也没有永恒。“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话翻译成文言文版本,其实就是“成王败寇”。没有一种价值是得胜有余的,是可以胜过时间、胜过一时一地的实践的。共产党以一种意识形态的理由杀了几千万人,然后说,对不起,我搞错了,其实这个世上没有超越于一切处境之上的普遍价值,连共产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都不是。这话等于把当初杀人的理由都否定了,意思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
从此一个完整的、赝品的世界观就被切割了,这句话之后,对共产党人和主张自由民主的人们,同时都带来了幻灭。他们的世界观都不再是整全的和自洽的。对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你在政治上反对一党专制,但你可能并不反对你在家里对妻儿的专制,或无法从这种专制中自拔。你所理解的政治学,跟你所理解的婚姻模式,是一个被割裂的、不同的世界场景里面的碎片。这就是后现代式的拼贴,你的世界是拼贴的,但你对国家却有一种貌似完整的、貌似真理在握的要求。你认为国家不应该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权力必须三权分立,但你却认为你仍是你自己的最高统治者。你要求这个国家向着每一个公民破碎它的主权,变成一个宪政民主国家。你却不希望破碎你自己的主权,不管是在你老婆孩子面前,还是在所有人的面前。你也反对独裁者的“自有永有”,你却坚持认为自己就是“自有永有”的。你把世界切割成两半,然后用双重标准去追求自由。你看今天的中国,89年那种模糊的社会共识已经失去了,绝大部分人都活在各种残缺的世界观里,无法使自己的一切重新获得牢不可破的意义。每个知识分子好像都在忧国忧民,都想救世,却不知道怎么救自己。不知道怎么把自己从那个残缺的世界的图景中打捞上来,这就叫“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每个人的欲望都和你一样光芒万丈,甚至包括胡锦涛先生。为什么你的人权非要摆在第一位,或“非如此不可”呢。你在共产主义世界观的那个废墟上,若不能重新看见一个整全的世界场景,那么在你对他人和时代提出的种种要求面前,你仍然是一个共产党人。
之四:清教徒世界观与宪政主义
基督徒对永恒问题的回答很简单,国家和永恒没有对应关系,或者说永恒不在国家当中。这就引导出政教分离的原则。和永恒没关系,就是和灵魂没关系,和精神、和思想都没有关系。国家不能管灵魂,这就导致出古典的自由主义,人有信仰自由、有思想和表达自由,有出版自由。刚才说自由主义者和清教徒有一个相同点,他们都反对“国家与永恒有关系”,都反对地上的千年王国和地上的历史目的论。但新教改革中也有一种激进的再洗礼派,盼望地上的千禧年王国,后来引发德国宗教战争,要争取地上的“太平天国”。马丁•路德严厉谴责这些再洗礼派的信徒们,但以后的卡尔•马克思却对他们推崇备至。因为千禧年对共产主义的地上乌托邦有着直接影响,这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主义的一种遗留。直到基督复活升天之前,他门徒中还有人持这种弥赛亚主义的情结,问他说,“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此时吗”。他们没看到天国已经在基督里降临,教会时代就是千禧年时代,无论洪水泛滥,还是物欲横流,基督都在和圣徒们一道作王。就像20世纪伟大的基督徒作家和思想家C•S•路易斯,他在二战时写的《纳尼亚传奇》,外面的纳粹已经攻占了半个地球。但路易斯告诉我们,在那个属灵的国度里面,爱和公义已经获胜。从此历史的目的,就是千年如一日,直到将这种获胜完全展现出来。另一位基督徒作家托尔金的《魔戒》也是这个主题。托尔金这部巨著从二战一直写到冷战。从纳粹的猖獗一直写到共产主义的猖獗。你可能说,这只是一种值得尊敬的理想主义,或者是一种伟大的精神激励。但对一个基督徒来说,这就是事实。
犹太人马克思的思想,本质上是一种无神论版本的弥赛亚主义。所以前面说,共产主义是对清教徒世界观的全面模仿。但清教徒和二千年的基督教正统信仰,及奥古斯丁、路德和加尔文等人,都反对末世论上对千禧年的错误解经。但某种激进的千禧年立场,在二十世纪后半期共产主义退潮之后,又重新在教会中产生了巨大影响。
自由主义对千年王国的反对,是站在一个碎片式的世界观里的反对。他为什么认为国家与永恒无关呢,因为在他看根本就没有永恒,历史也根本没有目的。而基督徒之所以反对,是因为他知道有永恒,他也知道历史在永恒当中有目的。这就像一个做妻子的,指着一个男人说那不是我的丈夫,那是因为她自己有丈夫。而一个未婚女子说,那个男人不会是我的丈夫,那就说不定呢。就算你现在赌咒发誓,你也不敢说他一定不会是你的丈夫。有很多冤家到了后来,不都成了亲家吗?所以从逻辑上说,如果你不知道真理、你不相信真理,那么任何一种对真理的宣称,对你来说都可能是真的。你怎么敢肯定它是假的呢?除非你知道什么是真理。否则你的世界永远有一个空位,给各种专制主义和政治上的偶像崇拜留下了余地。因为不相信的人,时刻都准备着相信,时刻准备着修正自己的观点。所以自由主义的意思就是信仰上的未婚状态,自由主义的全部含义就是反对强奸,但它本身是一种未婚状态。你永远都在经受试探,全世界都在对你抛媚眼,令人迷恋于无穷的可能性。就像一个唐璜迷恋于动情和定情之间,结果终其一生,都不知道什么是美好的婚姻。
只有当你在信仰中委身于真理,你才知道除他以外都是偶像。就像只有当你在婚姻中委身于一个女人,你才能肯定除她之外,全世界的女人都不是你的妻子。
清教徒在他的世界图景中,把政治国家摆在边缘地位,国家与永恒无关的意思,就是承认宇宙中存在着两个国度,有一个灵魂的国度,永恒的国度,是高于一切政治国度之上的。这就是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描述的那个基本的宇宙图景。罗马是一个地上的千年王国,从来没有一个帝国像它那样,雄霸在人类历史上800年之久。美国到现在也不过两百年多一点。但罗马却在一瞬间就被闪电一样的野蛮民族吞没了。说罗马被攻占之后的整个欧洲,都处在一种世界末日的幻灭和荒凉当中,也不会显得夸张。奥古斯丁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写下他的《上帝之城》,他凭借圣经中对属世和属灵的不同国度,基督和亚当的不同国度的启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描绘出一个整全的宇宙世界的图景。但奥古斯丁还是多少受到希腊二元论哲学的影响,所以在他的图景中,特别凸现了上帝之城与世界之城的对立,这也和罗马灭亡的末日气氛有关。但另一方面这两个国度同时也是重合的,上帝通过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十字架上的救赎,使永恒进入这个世界,人类历史和世俗国家的历史的确不等于永恒,但却被包含在永恒当中。换句话说,通过耶稣基督,永恒已经向着世界敞开。如果缺了这一层,这个宇宙图景仍然不够整全。这是奥古斯丁的一个缺陷。他的永恒观又被抽得太空,太希腊化,太形而上学。这个缺陷在后来的罗马天主教那里,变得越来越僵硬。在奥古斯丁那里,是希腊化的世界观被基督教化;但在13世纪的阿奎那之后,就反过来,是基督教的世界观被逐步希腊化,也就是被异教化。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到了新教改革之后,在加尔文那里,圣经中的那个整全的世界观得到了恢复,并在奥古斯丁的基础上得到更完整的修补。这种整全的世界观,从接受加尔文主义神学的清教徒传统,到20世纪的一些福音派基督徒那里,得到最清晰的表述和捍卫。因为他们在奥古斯丁的两个国度的对峙之上,加上了对上帝绝对主权的信靠。就像诗篇中说的,“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于耶和华”。这是指上帝的主权涵盖一切空间。“洪水泛滥时,耶和华坐着为王”,这是指上帝的主权涵盖一切处境。就算罗马被毁灭,就算纳粹占领了半个地球,就算共产党的幽灵满世界乱跑,上帝的指头依然托起这个世界。上帝所应许的依然不会落空。这就是清教徒和福音派基督徒的信仰。基督徒不仅仅是相信有一个上帝而已。他们还相信这一位上帝对人类历史有一个永恒的旨意。换句话说,基督徒相信上帝在永恒中决定了历史的目的,也决定了人与万物的开端和结局,并有能力“使万事相互效力”,让他自己的旨意在世界历史和每个人的生命中落实。换句话说,在基督徒的世界观里面,天上地下没有任何一件事是偶然的。因为偶然的意思,就是落在上帝的旨意之外。一条鱼可能从你的手中滑落,万事万物却不可能从上帝的手中滑落。
这被称为上帝的护理。近代科学和人文思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对上帝护理的一种世俗化的解释。如牛顿发现地心引力,看起来对托起这个世界的力量有了一种“科学”的解答,其实他证明的是一件更为根本的事,那就是原来真的有一种力量在托起这个世界,原来在一切的背后真的都有秩序。如果你对这一点很麻木,你的惊讶就全部放在“科学”解释本身上去了。但你也知道,科学只是规律和秩序的解释者,而不是它们的创造者。亚当•斯密发现的市场规律也一样,在规律的背后,他解释说有“一只看不见的手”,使得每个人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合在一起导向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我们对这个说法都很熟悉。如果我问,你相信市场那一只“看不见的手”吗?我想自由主义者几乎都会回答,我相信。但我问你相信上帝的存在吗,至少你们可能就会回答NO了。可那只手到底是谁的手啊,难道是亚当•斯密的手吗。
上帝托起这个世界,是为了他的永恒的计划。首先是神的创造,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人,是要将他的形象,也就是神的爱和公义,以及他的圣洁、荣耀和智慧,赐给人。然后神容许了人的堕落。然后颁布律法使人知罪。这很有意思,为什么上帝要容许人的堕落,以及颁布律法。你说亚当夏娃为什么吃那个果子,不是神故意下套吗,你知道亚当一定会忍不住的。那为什么要有行为之约呢,因为上帝如果不颁下约法,人就死不认帐。如果没有律法,人就没有罪,没有法就无所谓犯法。但为什么上帝要立法呢,上帝立法跟我们立法不一样。上帝立法不是让人去遵守的,因为神知道人一定守不住,那个标准太高了。他立法的目的是叫你认帐,叫你知罪,叫你承认自己做不到。如果亚当没有那个吃果子的禁令,上帝对他说,亚当,你将来一定会背叛我。亚当一定不服气,一定赌咒发誓说我绝对不会。你想你会承认吗? 我想我是不会的。因为我也做过律师,律师的意思,就是哪怕你铁证如山,我也死不认帐,对不对?你看亚当犯罪之后,他对上帝提出了两个抗辩理由,第一他说,是那个女人叫我吃的。第二他说,那个女人是你给我的。你看,亚当不但是人类的祖先,还是在座各位的同行,亚当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辩护律师啊。我常常觉得学法律的,最容易接受基督教信仰。因为律师有罪啊,我们做律师的不承认自己是罪人,天下哪里还有罪人呢,天下就只剩下检察官和法官才是罪人了。所以就算你是人权律师,也千万不要在道德上把自己看得太高,一看得高就入魔了。
然后上帝立法的目的,也不是为着惩罚,而是为了救赎。上帝在基督里为那些承认自己守不住律法的人受苦。因为罪一定要付出代价,才有公义。十字架的道路,就是以耶稣基督为无辜的羔羊,去替世人赎罪。基督被称为上帝的独生子,他是神,却“道成肉身”,成为和我们一样的人。他出生的目的就是去死。这就是替罪羊的意思。在我们的法律里,“替罪羊”一定意味着冤案,而在上帝的计划里,“替罪羊”的意思就是福音,就是爱。《约翰福音》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上帝的计划,结果是要利用一桩冤案去拯救罪人,他自己就是冤大头。
接下来的历史,就是救恩的落实。人若相信十字架上的救赎,耶稣基督就甘心作你的冤大头。人凭着信心就重生,就活在属灵的国度里,天国就在人心当中开始扩展。上帝的国度就在大地上与地上的国度重合,救赎的历史就在世界的历史当中展开。直到末日,进入这个世界的尽头。上帝也要在末日审判一切死不认帐的人,这对我们学法律的来说又是一种鼓舞,上帝也是我们的同行,上帝才是真正的法学家,真正的立法者,真正的宇宙中的最高大法官。圣经《以赛亚书》中说的一句话,“耶和华是给我们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审判者,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你看地上是三权分立的,但宇宙是三权合一的。因为第一,如果有真理,真理不能自相矛盾。所以上帝一定是至高全能的,是独一的上帝,是三权合一的。第二,虽然有真理,但没有一个单独的人或机构可以在地上代表真理,所以地上必须分权。因为“全能”是神的属性,体育比赛有“十项全能”,那不是真正的全能。全权主义的政治就是冒充神。你不承认三权分立,就是把国家当偶像,就是国家崇拜。《圣经》中极其严厉地咒诅这种行为。
那什么是世界的尽头呢,世界的尽头原来就是一场终审判决。但审判不是为了审判,审判是为了救赎,惩戒不是为了惩戒,惩戒是为了赏赐。这是上帝的宇宙性的审判,与一切人间审判最大的不同。上帝的律法与恩典有关。我们的律法呢,我们长期以来,把法律理解为一种冷冰冰的的东西,把法律理解为恩典和慈爱的反义词,把审判理解为赦免的反义词。如果你来了解上帝的审判在基督徒世界观中的意义,你会重新思考到底什么是法律。
这个图景当然是一个神本主义的图景,有神论的图景。因为上帝的实在性,因为上帝大而可畏的主权。所以在这个图景中灵魂和身体都是真实的,人的概念在上帝面前是完整的,物理世界与逻辑世界也是一致的,永恒和时间也是有关系的。在这样一个世界观中,政治国家最多就是个弼马瘟,没有太高的位置。国家是什么意思呢,借用庄子的比喻,国家就是两条鱼上了岸,然后“相濡以沫”。庄子说,不如相忘于江湖,于是道家到最后就舍弃了政治学。而政治学是什么呢,政治学就是“相濡以沫”这四个字。但是历史和人的生命,在基督徒的这个世界观里,你会看见又有远远超过“相濡以沫”以上的意义。
对基督徒来说,这一世界观的存在,才是国家权力为什么必须被约束的前提。而不仅是一种技术主义的宪政观,因为权力要腐败,所以要限制。宪政主义不是单单认为政府必须被约束,换言之宪政主义不等于民主主义。那些齐心合力修筑巴别塔的民众,难道就不需要被约束吗。基督徒看宪政的实质,乃是人的意志和人的理性,必须在一个政治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当中被约束。在一个整全的世界场景中去看宪政,宪政的意思就是人类的政治和强权,包括立法者,包括政治学意义上的“人民”,都必须被那个普遍的、超验的价值所约束。所以基督徒认为,人民不是主权者,政府也不是主权者,世上的政权都是残缺的,宪政就是一种残缺的主权政治。台湾学者张颢以前提出一个概念,叫“幽黯意识”。他的幽黯意识和基督教的原罪有关,这一意识倾向于认为人性是恶的。人性深处的幽黯,不可能通过政治去化解,更不可能在政治中行出完美的公义,哪怕是民主政治。所以政治就必须以承认人心深处的幽黯为前提。所以政治就一定是残缺的。然后你想,一个不可能行出完美公义的国家,它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一个完美的主权呢?因为人间的正义是残缺的,人间的主权也必须是残缺的。
所以人也不能把他的生命理想寄托在任何一种政治或国家哲学之上,哪怕是自由主义的或宪政主义的政治哲学。否则如《圣经》上说,一定“有墨黑的幽暗为他们永远存留”。基督徒认为唯有上帝和他所启示的道,才是个人、家庭、社会、国家以及宇宙的真正的主权者。
如果引入基督徒的末世观,基督徒把基督诞生、在十字架上受死、复活以后,直到基督再来,施行审判,终结地上的历史之前,都称为“末世”。在基督徒眼里,这个被罪所诅咒的大地上是永远不可能有盛世的。其实这也是自由主义的看法,自由主义认为世上只有“最不坏的制度”,没有最好的制度。但自由主义者往往把那个“最不坏的制度”又看得太沾沾自喜了。圣经《申命记》中说,“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一句话,就把各种制度决定论、制度进步论和制度崇拜的幻影击碎了。你可以改革制度,比如我们承认宪政民主是地球上最不坏的制度。但任何制度下都一定有罪恶,一定有不公义。所以这节经文的下半句是,“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在任何制度下,爱和宽恕都比制度本身更重要。共产党说现在是盛世,但是对不起,GDP再高也不是盛世。这样你就看到两种世界观的对立了,就是一个灵魂的国度,一个上帝之城,和地上之城的对立。如果共产党人的世界观是一个拒绝灵魂的世界观,是一种人定胜天的终末论。那么基督徒非要说这是“末世”的话,你就等于在统治的合法性上给了无神论政府一个耳光。所以在官方的“三自爱国教会”中,你几乎听不到牧师们宣讲末世论。因为让隔壁的宗教局听见就太刺耳了。
基督徒认为国家之上有普遍的价值,这些普遍的价值形成自然法,自然法来自上帝的启示,就是上帝刻在人心中的律法。从古典的自然法学家到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们,他们把上帝的位格淡化了,然后认为这些价值叫做“天赋人权”,叫做“不言而喻”的。到今天又有一些更经验主义的政治哲学,他们继续把这个非位格的“天”也去掉了。但最终,他是一定要承认有普遍价值,而且这个价值高于国家,先于国家。高于国家的意思就是说,人类历史一定有高于国家的意义。如果连这个都不承认,那就没有法律,也没有宪政了。法律就变成“统治阶级的意志”了。那不叫法律,那只是强盗逻辑。换句话说,法律的意思,就是不承认国家的强盗逻辑。
这就是政治学上称为统治合法性的问题。如果你到梁山去,李逵跳出来拿一把刀,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然后说,我是梁山地方税务局的局长。那么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到底把刀架在你脖子上问你要钱的那种权力,跟国家税收的那种权力,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呢。李逵要钱,和宋徽宗收税,这个合法性的背景和差异到底是如何建立和被区别的呢。也就是说,在你所理解的那个世界里,你一定要在“成王败寇”之上,划出一个清晰的界限。这就是一个法律人最基本的信仰。当老子在一边冷言冷语的说,“窃钩者死,窃国者诸侯”。你可以有底气说,我所相信的是值得我相信的,我能分清楚什么是合法的国家权力,什么是犯罪。我能肯定我服务的对象是法律,而不是强盗。如果你有这个信念,你可以把你的职业放在一个整全的世界图景当中,去获得一种正当性。那么律师对你就是一份神圣的职业,而且和你的生命血肉相连。如果你没有办法把你的职业放回一个完整的价值世界当中去认识,那么对不起,律师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耻的一种职业。你也不可以说,我做一个案子就像人家做一根板凳。你心里很清楚,做案子和做板凳是不一样的,就像李逵和宋徽宗那么不一样。
在清教徒的世界观里面,是非常看重政治的。基督教甚至比一切的宗教都更看重政治,他的政治哲学是一切宗教里面最发达、最成熟的。为什么呢,因为基督教不是一种“私有化”的信仰,也不是一种精神家园式的信仰。基督教是一种完整的世界观,上帝是宇宙的主权者,是万物的立法者和大法官。它要处理那个“相濡以沫”的问题,处理永恒国度与地上国度的关系问题。但是基督徒的看重政治,却是把政治在整个宇宙世界的图景当中,摆在非常低的位置。在这样一个图景中去看限制政府权力,限权首先不是一个技术问题,是一个世界观问题。如果以基督徒在他的世界图景中给政治的这个位置为坐标,比这个位置更高的,就是专制。比这个更低的,就相忘于江湖了。可是你忘得了江湖,江湖不会忘记你啊。我就想起台湾的漫画家蔡志忠先生,曾经到成都见到老诗人流沙河先生。他们都写过庄子。蔡志忠就问,为什么大陆知识分子都这么爱谈论政治呢,台湾的知识分子就没这么爱谈政治。沙河先生就讲了一个庄子的故事,叫适足忘履。如果你穿的鞋子很合脚,很舒服,你一天在外根本就想不起来自己穿了鞋子。如果你的鞋子里有一粒沙子,那就每时每刻你都知道自己脚上有一双鞋子,鞋子里有一粒沙子。
这是第二点。第三点,回到刚才谈到的“国度”概念,清教徒的世界观是一个国度化的世界观,所谓国度,就是用一个属灵的眼界去看万事万物,然后看到了真正的主权所及。眼睛看得见的叫国家,眼睛看不见的叫国度。宇宙万物,都在两个国度里面,一个是亚当的国度,一个是基督的国度。有一位神学家说得好,在上帝眼里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亚当,一个是基督。全人类都悬挂在他们的腰间。有人以为基督信仰是一种个人主义精神,这是被世俗化的学术所误导的看法。基督教的人观,第一是整全的人观,就是身体灵魂同在一元的位格中。第二是群体的人观,地球上只有一个人类,而不是有60亿种人类。没有任何宗教像基督教这样,能够赋予人类一个完整的共同感。不错,在上帝眼里,每一个单独的人都是那么的独特。但在上帝眼里,所有人又都是同一个人。所以在圣经中,上帝称呼雅各为以色列,也称呼以色列民族为雅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