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教会被迫妥协(1073一1122)
为了使教会配成为神国度在地上的代理人,希尔得布兰认为教会与圣职人员均需按克吕尼的标准改革。为了铲除革新的障碍,教会必须脱离政府的控制,而且政府必须在教会的管理之下。因此,「授衣权」必须自皇帝手中转移到教皇手中。
只要属世权势有能力指派并授权给主教,这些被指派的主教必然替他们的领袖努力,而不为教会努力。
从皇帝的角度而言,他们不能放弃「授衣权」,因为这样会削弱他们势力。在当时,封建制度仍然继续;单单德国就分成好几部份,分别为公爵、侯爵及贵族们所辖管。他们之间经常冲突,但他们若联合起来,势力往往大于皇帝。而主教们及修道院院长也是封侯之一,藉着这批人的帮助,皇帝就有力量对付贵族的势力。如果皇帝失去「授衣权」,就失去对主教及修道院院长的控制权;如果得不到他们的帮助,他便很可能被贵族们夺去皇位。
如此,对教皇及皇帝而言,「授衣权」变成了「生死攸关」的事件。教皇若得不到这权柄,就不能改革教会;皇帝若没有这权柄,就有失去帝位的危险。这两方面的挣扎已经累积多年,为了争「授衣权」,教皇贵格利七世与德皇亨利四世终于爆发了火势凶猛的大摩擦。
二千年教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