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会除了少数几间,都是移民教会。基督徒改革宗教会也不例外,它是欧洲移民中在北美大陆所设立的最后几个宗派之一。
教义上,这个宗派属于改革宗,也就是加尔文派。采用的信条与荷兰改革宗教会一样,即比利时信条、海得堡信仰问答和多特法规。教会行政制度是长老制,他们把教会组成许多监督会,与长老部联系;在每一个监督会中的各教会,派牧师及一位长老参加监督聚会;这种聚会一年举办二至三次。每一个监督会的牧师与长老代表,则参加一年一度的年会。基督徒改革宗教会和其它改革宗教会一样,要求传道人接受高深的教育。
近年来教会显着的增长,是由于内部的强大,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移民潮从荷兰涌入之故。公元1943年,他们有三百零六间教会、十二万六千信徒,公元1981年则有六百二十六间教会、二十一万三千九百九十五位信徒。
多年来,宗派领袖们与荷兰的神学发展保持密切接触,该伯尔(Kuyper),贝文克(Bavinck),和其它神学家的著作,引起了对加尔文派及改革宗神学的热爱。
另外一些因素也使这个宗派保持正统信仰:要求牧师在主日证道中,每两次要有一次根据海得堡信仰问答证道,信徒家庭每年有牧师和长老探访,并强调教会中青年人的慕道班课程。基督徒学校得到支持,社会中各年龄阶段都有查经班,当其它宗派越趋松弛之时,他们的信徒仍实行严格惩戒,甚至将没有活出基督徒生活见证的人革除教籍。
二千年教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