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教会内部的成长(33-25)
教会在对付诺斯底派及孟他努派异端时,另一项新发展是在组织方面——教会产生了主教形态的管理。由于异端领袖也宣称他们有圣经根据,因此,教会必须确立自己的权威,以解释圣经的意思;权威的执行乃是透过治理教会者,就是「主教」(bishops)。教会从那时起,一直到宗教改革期间止,都是采用主教制。甚至今日仍有一些教会维持这种形态,例如罗马天主教、希腊正教、圣公会与循道会。
教会最初的组织非常简单,只有长老与执事两种职份(「长老」一词源于希腊文Presbyter)。
初期教会所有长老原本地位同等,然而渐渐地,每个教会都需要其中一位长老负起带领之责,他成了长老团的主席,带领崇拜并讲道。长老的另一名称是监督(希腊文为episcopos),「主教」(bishop)之词便由此而来。等到某一长老逐渐成为长老团的领导者,主教的头衔就加给他,于是其它长老的地位渐渐低于这位监督(或主教,),他也在无形中独揽了教会大权。希腊文称独裁为“Monarch",因此在教会中独揽大权的主教便称为「专制主教」(Monarchicalbishop)。
起初教会是设立在城里,城外仍为异教徒聚居之地,当基督教由城内往城郊传播时,城外的信徒就到城里聚会。城市和四周的郊区合称为教区(diocese),于是城里教会的主教变成了整个教区的主教,而造成所谓的区主教(diocesanbishop)。
因为希腊文是当时的世界语言,因此所有教会的职称如执事、长老、主教、专制主教、区主教等均源自希腊文(diconos,presbyter,episcopal,monarchicalbishop,diocesanbishop)。
我们无法得知到底教会何时开始有主教,因为主教制的产生是逐渐的,而且各城市有主教制的时间也不一致,有些教会比罗马教会先有专制主教。约于公元110年,安提阿教会(即差派保罗和巴拿巴出去宣道的教会)已经有主教,名叫依格那丢,而士每拿也有坡旅甲为主教,他们二位都直接被使徒带领过,属使徒后时期的教父。罗马的第一位主教似乎是安尼克托(Anicetus),他自公元154到165年任罗马主教。到第二世纪中期,可以说所有教会都有了专制主教。
主教被认为是使徒的继承人,这种观念给予他们无比的权威。伊格那丢强调主教是教会合一伟大的维系者,也是对付异端的伟大辩护者。他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说:「你们都要跟随主教,如同基督跟随天父。行事不可不经主教认可。」
有相当长的时间,各城教会间彼此没有联络。公元200年后,由于对付诺斯底派及孟他努派异端,各教会才渐渐结合,形成一个整体;所有教会都采用同一的信经、同样的新约正典以及主教型态的教会管理;各异端则在教会以外成立他们自己的小教会,而大教会从此被称为大公教会或天主教会(CatholicChurch)意即普世教会(UniversalChurch),以后我们将看到罗马天主教会的发展。
当时最会表达教会观念的人是居普良,他约在公元200年生于北非的迦太基,终其一生都住在那里,是一位富有且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也是有名的修辞学教授。公元246年他成为基督徒,两年后成为主教,公元258年被斩首殉道。在他的书上,他说:「只有一位神,一位基督,一个教会及一个座位(「座位」是指「权柄中心」而言)。」他又说:「凡不在基督教会里面的都不是基督徒;凡不以教会为母的都不能以神为父;教会以外没有救恩;教会是主教所组成的,主教在教会里,教会在主教里,凡不与主教同在的都不在教会里。」
教会在逼迫中,人数反倒增加,扩展到全罗马帝国,甚至将福音传给蛮族;在逼迫中,教会也发展了组织,制订了教义,准备跨入另一个新世纪。
二千年教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