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距离名人如此之近,近得能清晰嗅到秋风游走过连恩颈项携取的暗香,不过,我依然没在他失去口罩与墨镜的遮掩,苍白得仿若透明的素颜,窥见一点粗糙的毛孔。
在我忘记伪饰的露骨注目里,他不以为意地用纤长手指撩开黑色长发,穿透琉璃窗的懒散阳光恰巧洒落至他的耳尖,笼罩着薄粉的肌肤莹莹闪烁起炫目的光斑。
许是茶杯热气的流窜,我的掌心溢出了一层汗液,仓皇的我下意识将手收得更紧,双唇轻轻嚅嗫,盘算着在法官到场前,能不能向连恩打听一下护肤的秘诀,或是要一份亲笔签名。
然后,法官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你把缺的材料收齐了吗?”
我身躯一震,迅速回神,对上法官询问的目光时,瞳孔不由自主地移开闪躲,顺势又转向了连恩,“那个……之前在电话里说的,你的结婚证带来了吗?”
连恩的起诉卷宗里没有他和金恺琛的结婚证,尽管他们的婚姻关系算得上人尽皆知,可法律程序上必须手续齐全。
“我还是没有找到结婚证。”没有了机械媒介传播的失真,空气中连恩的音色听上去更加柔和,像一片飘零的羽毛,轻盈又脆弱,“其实我和金恺琛登记后,我再也没见过结婚证,以前没有在意,现在想,应该是被他藏起来了。”语毕,连恩抬手缓缓揉了揉太阳穴,同时眼眸自然低垂,卷长的睫毛颤抖扑扇,有一圈阴影映在眼下,我端详半晌,发现睫影之中,藏着一片疲惫的青紫。
“我们去民政局开了结婚证明,可以证明连先生和金先生的婚姻关系。”明快的女声拽回了我游走的心神,说话人是连恩的律师,但这是一张生面孔,法官在看卷宗时,也表示从未见过该律师。她似乎明白这股陌生感,遂在末了自我介绍:“我一直在日本工作,这次回国是受连先生的聘请。”
律师看上去还很年轻,大概三十出头,连恩特意请她从日本过来辩护,应该是非常厉害的人物。这就令我更迷惑:金恺琛出动最强律师团的律师,还可解释为习惯、省事,连恩又是为了什么大费周章请这样一名律师呢?明明看上去不是一件复杂的案子——我只能归结为有钱人什么都要最好的癖好。
法官让我把证明收好,便问连恩:“你说金恺琛把结婚证藏了起来,你认为他的目的是什么,防止离婚吗?”
“我不知道他的目的,但他确实不愿意离婚,我私下和他沟通过几次,都被他转移了话题。”连恩习惯于面对媒体记者,所以他的回答滴水不漏又带有保留,比如不随意猜测金恺琛的目的,又比如到底何为“转移话题”。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换句话说,要是金恺琛不愿意离婚,法院很难支持你的诉求,除非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和他的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只是,你的诉状和证据材料,都无法证明这一点,而且,你是首次起诉,判定驳回是八九不离十。除非你有别的理由及事实证据。”法官草草地翻阅着卷宗,看似漫不经心,实则一针见血,“到了法院都不说实话,你怎么达到你的目的?”
“我和金恺琛本没有感情基础,结婚不过他图皮相、我图名利,他腻了烦了大不了当我是一个闲置在家的花瓶,离不离婚都不影响他在外花天酒地,我既然答应了结婚,这些我都心中有数。”连恩直言不讳地说明他结婚的原因,律师和助理都有些诧异,却也未加以制止,放任他继续道:“但我的孩子长大了,他能够意识到这样的家庭是不健康的,况且他跟我姓,金家从来当他是外人——我没有觊觎金家家产的意思,只是认为孩子不应该在这种处处排斥他的家庭环境中生长,离婚后我带他独自生活,尽管我需要外出工作,可他至少不用活得像现在一样压抑。”
“也就是说,你想要离婚,是考虑到金恺琛和他的原生家庭给小孩的成长带来了不利影响,但这些你都需要提供证据,像是你说金恺琛在外‘花天酒地’,你有他出轨的证据吗?八卦报道是不能算作证据的,就算拍到他和别的男人女人在外勾肩搭背,也无法定性为‘出轨’。”法官坦言。
之后,他们又聊了一些连恩与金恺琛的婚后相处状况,大致如同诉状上的描述,两人各自繁忙,鲜少相聚。
送走了连恩一行人,法官对我说道:“你再联系一下金恺琛,让他抽空过来一趟,我要问问他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