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元忠带回皇太极致辽东总监太监高起潜的信,信中说:“仍言讲款(议和),若不许,夏秋必有举动。”杨嗣昌接到方一藻报告后,向皇帝对以和议消祸作了说明:必须以和议换回边境三年平静,方可集中力量一举平定内乱。明思宗对此没明确表态,廷臣又群起而攻之,此次和议终于不了了之。皇太极既然有言在先,“若不许,夏秋必有举动”,果然到了九月间,满洲兵从长城墙子岭、青山口南下。不久,京师戒严,明思宗下令征调洪承畴、孙传庭入卫,使中原“安内”战场的兵力陷于空虚状态。
明思宗在攘外与安内的两难选择中摇摆不定,犹豫不决,崇祯九年(1636年)把卢象升从中原五省总理调任宣大总督已属失策,时隔两年之后又把威震陕豫的陕西三边总督洪承畴、陕西巡抚孙传庭调往北方边防线,使杨嗣昌精心策划的对付李自成、张献忠的“十面张网”战略功亏一篑。铸成大错的关键就在于对“安内”形势判断失误,把李自成息马商雒、张献忠伪降谷城,看作内乱已经平定。明思宗因京师戒严而征调洪承畴、孙传庭入 卫,待清兵出塞后,仍不把两人及所率精兵遣返原地,也反映了这种情绪。乘中原空虚之机,李自成由商雒挺进河南,张献忠谷城起兵转战湖广、四川,明朝从此在“安内”方面丧失了主动权。当明思宗意识到局势的严重性,于崇祯十二年(1639年)八月下令杨嗣昌代替总督熊文灿,前往湖广督师时,形势已难以逆转。洪承畴驻扎在山海关一线,孙传庭则因政见分歧而下狱,杨嗣昌孤掌难鸣,终于落得个心力交瘁,病死军中的下场。明思宗除了叹息“督师(杨嗣昌)功虽不成,志亦堪闵”之外,束手无策。
在攘外方面,蓟辽总督洪承畴奉旨率十三万精兵,于崇祯十二年五月出山海关,解锦州之围。洪承畴本拟打一场持久战,无奈兵部企求速战速决,终于导致全线崩溃。内阁辅臣谢升与其他阁僚商量后,决定“款建虏(指清朝)以剿寇”。崇祯十五年(1742年)正月初一,元旦朝贺完毕,兵部尚书陈新甲向皇帝提出了“款建虏”的建议,明思宗对山海关外松山、锦州两城的困境一筹莫展,便答道:“可款则款,不妨便宜行事。”与清朝重开和谈之事就这样定了下来。陈新甲得到皇帝的旨意,立即派马绍愉以兵部郎中二品官衔的身份前往宁远与清方接洽,这是明、清两方历次和谈中最具正式规格的一次。
明思宗原本考虑到中原“寇势正张”,意欲“以金币姑缓北兵,专力平寇”,为了缓和廷臣的反对,谈判是秘密进行的。不料事机泄漏,舆论哗然,内阁首辅周延儒又不肯挺身分担责任,明思宗不得已改变初衷,屈从舆论,把此次和谈的责任全部推到陈新甲身上,把他逮捕法办。平心而论,明思宗授权陈新甲秘密与清朝议和,在当时内外交困的形势下,不失为一时权宜之计,对内对外都是利大于弊的。经过此次波澜,明思宗再不敢与清朝和谈,同年十一月清兵又一次南下,明朝的困境较前更为严重。
崇祯十七年(1644年)初,李自成在西安称王,国号大顺,年号永昌,正式表明要取明朝而代之,兵分两路合击北京。在这种咄咄逼人的形势下,明思宗与大臣们不得不集中全力,筹划了出征、南迁、勤王的对策。
所谓出征,是由刚入阁不久的李建泰代帝出征山西。明思宗对他寄予厚望,因为他是山西人,为了保卫家乡定会殊死拼搏,何况此人又是巨富,军饷不必担心。不料他刚离开北京,就听说家乡(山西曲沃县)陷落,从此进退失措,徘徊于畿南观望,还没有望到三晋大地的影子,就当了农民军的俘虏(李建泰派中军郭中杰出城投降)。
所谓南迁,是把首都从北京迁往南京,以躲避农民军的锋芒,徐图恢复的应急方案。这一决策如果立即执行,那么对于明朝摆脱行将覆灭的命运或许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因为长江中游有左良玉,长江下游又有刘 泽清、刘良佐、黄得功、高杰等总兵的军队,南京比北京要安全得多。况且清朝在山海关外,李自成在陕西、山西,张献忠在四川。然而内阁、部院大臣中没有一个人有如此胆识支持南迁之议,终于议而不决,化作泡影。
所谓勤王,是把驻扎在山海关外宁远前线的吴三桂所部关宁劲旅调进关内“助剿”。崇祯十七年正月十九日明思宗首次向大臣提出这一意向,阁部大臣们深知此举意味着放弃宁远及山海关外大片国土,都虚与委蛇,推委不决。他们借口“一寸山河一寸金”,反对调吴三桂入关。二月初八日,太原陷落,京师为之震动。蓟辽总督王永吉与顺天巡抚杨鹗商议:“计莫若撤关外四城而守关,召吴帅三桂之兵亟入,以卫京师。”并联名上疏提出这一建议,阁臣陈演、魏藻德仍推委不决。如此这般议来议去,议而不决,贻误了时机。二月二十七日明思宗毅然决定下诏征天下兵马勤王——保卫北京,三月初四日下诏封辽东总兵吴三桂为平西伯,三月初六日下旨放弃宁远,调吴三桂、王永吉率兵人卫,为时已晚。三月上旬,吴三桂徙宁远五十万军民启程,日行数十里;十六日进入山海关,农民军已过昌平;等吴三桂二十日赶到丰润时,北京已于前一日陷落了。
明思宗走投无路,于十八日后半夜,即十九日凌晨,在司礼监太监王承恩陪同下,来到紫禁城北面的煤山(景山),在寿星亭附近一颗大树旁上吊自杀,以身殉节。据说他临死前在衣服上写下遗诏:“因失江山,无面目见祖宗于天上,不敢终于正寝。”
由此可见,明之亡实亡于内忧而非亡于外患。其中原因很多,最显而易见的直接原因便是在攘外与安内的两难选择中举棋不定,或者说对杨嗣昌提出的“必安内方可攘外”,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
康熙初年,张岱在《石匮书后集》中对明思宗给予相当富有感情色彩的评价:“古来亡国之君不一,有以酒亡者,以色亡者,以暴虐亡者,以奢侈亡者,以穷兵黩武亡者。嗟我先帝,焦心求治,旰食宵衣,恭食辛勤,万几无旷,即古之中兴令主,无以过之。乃竟以萑苻剧贼,遂致殒身。”他也指出了思宗的两大失误:过于吝啬和朝令夕改,“枉却此十七年之精励”。乾隆年间的历史学家全祖望写了一篇《庄烈帝论》,对他作了一个客观的评论:“庄烈(即明思宗)之明察济以忧勤,其不可以谓之亡国之君固也;而性愎而自用,怙前一往,则亦有不能辞亡国之咎者。”他认为庄烈之招祸,其中之一是拒绝与清朝议和。孟森《明清史讲义》说:“熹宗,亡国之君也,而不遽亡,祖泽犹未尽也”;“思宗而在万历以前,非亡国之君也,在天启之后,则必亡而已矣”。明思宗演出了一幕并非亡国之君的亡国悲剧。
十四、清——末代王朝的兴与衰
91.明清鼎革之际的政局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九日黎明,马匹喧嘶,人声鼎沸,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大队人马进入北京。中午时分,李自成头戴毡笠,身穿缥衣,乘乌驳马,在一百多骑兵簇拥下进入德胜门,太监王德化带领宫内残存人员三百人在德胜门欢迎。太监曹化淳引导李自成和他的随行人员牛金星、宋献策、宋企郊等,从西长安门进入大内,紫禁城已由大明易主为大顺。
李自成为了消灭明朝在北方的残余势力,派明降将唐通带了犒师银四万两及吴三桂之父吴襄手书,前往山海关招降吴三桂。这封招降家书其实是牛金星写了底稿让吴襄誊清的,通篇说理多于抒情:“……事机已去,天命难回,吾君已逝,尔父须臾。呜呼!识时务者亦可心知变计矣。”据说当吴三桂准备统兵入关接受李自成招降时,获悉其爱妾陈圆圆已被农民军首领所霸占而怒不可遏,拔剑掷案,大怒道:“逆贼如此无礼,我吴三桂堂堂丈夫,岂肯降此狗子,受万世唾骂,忠孝不能两全!”于是从沙河驿纵兵大掠而东,顿兵山海城。这就是“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由来。
细细揣摩,其中不乏文人墨客的渲染与夸张成分。吴三桂的“冲冠一怒”并不仅仅为了一个红粉知己,更着眼于为君父报仇这种伦理纲常。这种根深蒂固的忠孝观念在他给父亲的复信中流露得淋漓尽致:“父既不能为忠臣,儿亦安能为孝子乎?儿与父诀,请自今日。父不早图,贼虽置父鼎俎之旁以诱三桂,不顾也。”吴三桂随即一举全歼李自成派往山海关的唐通八千兵马,及其后援白广恩,这一战表明了他“移檄讨贼”的开始。他发布了一篇洋洋千言的“讨贼”檄文,亮出的头衔是已故明思宗册封的“钦差镇守辽东等处地方团练总兵官平西伯”,向远近宣布他此举是为了“兴兵剿贼,克服神京,奠安宗社”,明白无误地扛起“请观今日之域中,仍是朱家之天下”的复辟旗帜。毫无疑问,吴三桂是以先帝钦差官员的身份号召明朝遗民起来复仇,为复辟明朝而战斗,这种政治态度绝非“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儿女情长可以涵盖的。
吴三桂深知,虽有关宁劲旅在手,但要与李自成的几十万大军对抗仍感力量不足,于是,决定向清朝方面“泣血求助”。他写信给清朝摄政王多尔衮表明了此意,早先投降清朝的舅舅祖大寿、顶头上司洪承畴又为之从中斡旋,终于一拍即合。农民军方面传闻吴三桂不受招抚并发布声讨檄文后,顿时彷徨失措。密切关注关内动态的清朝迅速作出了反应。四月四日,大学士范文程向摄政的睿亲王多尔衮提议,发大军进关。四月八日,小皇帝清世祖福临作出决定,命多尔衮统领大军出动,特地声明:“此行特扫除乱逆,期于灭贼。”吴三桂的抉择,正好与此完全契合。四月十五日吴三桂派副将杨坤、游击郭云龙从山海关北上递送“泣血求助”的书信,声称“乱臣贼子亦非北朝所宜容也”。这是多尔衮求之不得的,立即于次日作出答复,赞扬吴三桂“思报主恩,与流贼不共戴天,诚忠臣义士也”,以明白无误的语言劝他归降,并于二十一日率清军抵达山海关外欢喜岭。吴三桂披头散发、身穿孝服前往清营会晤多尔衮,痛哭哀恳,多尔衮答应发兵十万相助。
李自成见招降吴三桂不成,于四月七日下令部将刘宗敏、李过率军出征,但刘、李耽乐已久,殊无斗志。四月九日,李自成决定亲自东征。四月十三日李自成与刘宗敏、李过率步骑兵五万,从北京出发,随行的有明朝太子及二王(均为明思宗之子)。四月二十一日李自成的军队抵达山海关,吴三桂军佯装失利,作为诱惑之计。次日,以英王阿济格骑兵二万为左翼,豫王多铎二万骑兵为右翼的清军,向农民军发动突然袭击,农民军全线崩溃。李自成兵败后退至永平,吴三桂派人议和,提出以交出太子作为停战交件。李自成迫于无奈,派山海关防御使把太子送到吴三桂军营。吴三桂得到太子,整军向北京逼来,一路上以明朝名义发布文告:“义兵不日入城,凡我臣民为先帝服丧,整备迎候东宫(太子)”;“降贼诸臣,许其反正,立功自赎”。京城内的官僚士绅们互相传播吴三桂将入京为先帝发丧的消息,加紧赶制素帻,张贴标语,扬言“即日拥戴新主,恢复前朝”。
李自成退回北京后,处死吴襄及其家属三十多人,并于四月二十九日在武英殿称帝,次日便开始撤离北京。然而当吴三桂准备进城时,多尔衮却命令他绕过北京城,向西追击李自成,不许他护送太子入京。因为多尔衮利用吴三桂的目的是乘机入关进京,由清朝取而代之,而不是恢复明朝。北京城中的官僚士绅们还蒙在鼓里,满怀希望地准备迎接“报君父之仇”的吴三桂,他们正在那里“延颈望太子至”呢!五月三日,人群熙熙攘攘,传呼着“幸太子至”的喊声。忽然有人望见远处的尘埃,于是乎大家一起俯伏在地。殊不知,进入北京的并非太子,而是身穿异样服装的清朝摄政王多尔衮及满洲铁骑。多尔衮一行乘銮舆,由骑兵护卫着,进入朝阳门,直奔紫禁城。紫禁城又由大顺易主为大清。
五月五日,多尔衮向明朝官民发布了一个政策声明:“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军民者非一人之军民,有德者主之。我今居此,为尔(明)朝雪君父之仇,破釜沉舟,一贼不灭誓不返辙。”为了笼络人心,他还发布告示,要臣民为思宗挂孝哭灵三日,并且为思宗在帝王庙设灵堂,拟议改葬事宜。
现在再回过头来审视思宗之死在江南所激起的回响。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南京仍保留了一个形式上的中央政府班子,北京陷落后,南京的动向是关系到明朝国祚能否延续的大问题,因而成为遗民们目光关注的焦点。
南京方面的反应是缓慢而迟钝的,原因之一是,南北遥距千里,原先的情报传递系统在战争动乱中已运转不灵,北京事变的消息沿着运河交通线采用最原始的方式向南梯次传递,颇费时日。据日本学者岸本美绪的研究,由于北京陷落,“邸报”(当时的官方新闻纸)的发行中断,关于北京事变的消息首次到达江南的过程,最详细最重要的情报源首推从北京南下避难者的报道;另一传播媒体是军方直接派人探报的“塘报”。
从现有的文献记载来看,北京事变的消息传到南北两京之间的军事重镇淮安,大约是在三月二十九日,到了四月九日,这种疑信参半的消息得到了证实,那是京营将校抵达淮安,向巡抚路振飞报告北京陷落及“大行之丧”的消息。北京事变的消息传到南京,大约是在四月十二日至十四日间。但南京的衮衮诸公们还以为是捕风捉影,没有采取什么动作,直到四月二十五日,“北报确信”,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才约各大臣出议善后事宜,二十七日,南京文武诸臣才告迎于奉先殿,议立新君。
新君人选有潞王朱常涝、福王朱由崧,前者相比较而言贤能而有人望,后者在皇室世系的亲疏关系上占优势。史可法倾向于潞王,凤阳总督马士英则非福王不立,高杰、刘泽清等统兵将领向路振飞征求意见,路振飞明确表示“议贤则乱,议亲则一”,支持马士英拥立福王。
五月十五日,福王在南京即皇帝位,以明年为弘光元年,成了南明的第一任统治者。福王对拥戴他的马士英表示嘉奖,任用他掌兵部,入阁执政。马士英大权独揽,飞扬跋扈,把史可法排挤出南京,史可法只得上疏自请督师江上。五月十八日,史可法辞朝赴扬州,立即以督师大学士身份发布檄文,一方面追怀先帝,另一方面谴责李自成,表明他与马士英辈虽有矛盾,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见解一致的。
马士英在五月底建议福王发出诏书,嘉奖吴三桂“借夷破贼”的功劳,封他为蓟国公,并发出犒赏银米。七月间,马士英与福王更加深信“借夷破贼”之可取,决定派左懋第为正使,陈洪范、马绍愉为副使,打着“经理河北,联络关东军务”的幌子,北上与清朝议和。为了配合议和,刘泽清、陈洪范、马绍愉分别写信给吴三桂,希望他能从中斡旋,透露了南明小朝廷与吴三桂持有完全相同的立场,因此希望吴三桂“劻勷两国而灭闯(指闯王李自成)”,还提出南明愿与清朝“订盟和好互市”,“两家一家,同心杀灭逆贼,共享太平”。这毕竟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清朝方面根本不想与南明合作,多尔衮在给史可法的信中明确表示:“国家之抚定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要南明“削号称藩”。史可法在回信中为南明辩护一番后,对清朝表示感谢:“殿下入都,为我先皇帝后发丧成礼,扫清宫阙,抚戢群黎”,“此等举动振古烁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进而请求:“乞伏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贼之头,以泄敷天之忿。”
南明使节在北京的谈判是徒劳的。十月十三日,清朝礼部官员接见了左懋第一行,三位使节声明来意:“我朝新天子向贵国借兵破贼,复为先帝发丧成服,今我等赍御赐银币前来致谢。”第二天谈判时,清朝代表指责南明为何“突立皇帝”,并表示没有任何讨论余地,将发兵南下。南明的求和活动终于宣告破产。史可法获悉后,上疏福王,要南明小朝廷团结一致,一面“御贼”,一面“御清”,事实证明这是一种幻想。直到清军渡过黄河大举南下时,南明小朝廷还在忙于你争我夺,江北四镇形同水火,划分势力范围,左良玉突然宣布以“清君侧”为理由,发兵沿江东下。马士英大惊,下令征调各路兵马出动堵截。不久,左良玉暴死于九江,其子左梦庚带了散乱兵马扑向南京,此时清军已占泗州,渡过淮河,史可法不得已退保扬州,不断上章告急,要抽调对付左梦庚的军队去保卫扬州。马士英抱定宗旨:“北兵至,犹可议款,若左兵得志……我君臣独死耳”,“宁死北,毋死左”,按兵不动。清军长驱南下,进抵淮安时,如入无人之境。
五月八日清军渡江,九日攻陷镇江,十日夜福王逃出南京前往太平投奔黄得功,次日马士英、阮大铖逃跑,南京城中一片混乱。五月十五日,豫王多铎进入南京,南明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蔡奕、礼部尚书钱谦益率官僚投降。刘良佐被俘后,为将功赎罪,赶到黄得功军营索取福王朱由崧,黄得功自刎,朱由崧“乘小轿,衣蓝袍,首披包头,油扇障面”,到南京请降,南明弘光政权寿终正寝。
六月,清军占领杭州,潞王朱常涝与巡抚张秉贞投降。闰六月,黄道周、郑芝龙等在福建奉唐王朱聿键为监国,不久称帝。鲁王朱以海也在绍兴监国。十月,桂王之子朱由榔在广东肇庆受两广总督丁魁楚、广西巡抚瞿式耜迎立,称监国,随即称帝,改明年为永历元年。唐王、鲁王都是短命政权,只有桂王政权支撑的时间稍长一点。它们的存在显示了明朝皇室世系的延续,成为人们抗清斗争的精神支柱,而真正的抗清力量却是接受南明招抚的农民军余部,以及东南沿海的郑氏集团。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吴三桂率兵追入缅甸,俘获桂王,南明灭亡后,以农民军为主体的抗清斗争还在继续,这就是李来亨、郝摇旗率领的夔东十三家,一直坚持到康熙三年(1664年)。东南沿海的郑成功在士大夫张煌言等策动下,顺治十六年从海路溯长江,直逼南京,由于孤军深入而失败,张煌言被俘遇害。两年后,郑成功率部转移至台湾,与清朝继续对抗。
清朝军队入关、进京,打出“与流寇争天下”,为明朝“雪君父之仇”的旗号,没有遇到什么阻力就顺利地实现了改朝换代。清初沿袭明代制度,翻译《洪武宝训》,由清世祖写序后颁行天下,自认为继承明朝统治,与天下共遵明之祖训,是历史上改朝换代所罕见。然而它毕竟是满族建立的政权,势必要引起汉族的反感,这种矛盾在江南反映得尤为明显。清军席卷江南,遭到具有民族气节的一些志士仁人的反抗,吴易、吴兆奎起兵于吴江,陆世钥起兵于苏州,侯峒曾、黄淳耀起兵于嘉定,沈犹龙起兵于松江,王永祚起兵于昆山,卢象观起兵于宜兴,严栻起兵于常熟,钱栴(zhān)、钱稴(bǐng)起兵于嘉善,虽然人少力弱,持续时间很短,政治影响却不小。还有一些激进分子,从事密谋策划,图谋复辟明朝,顺治四年(1647年)他们策划了吴胜兆反正事件,清政府极为震惊,乘机把一些坚决持不合作态度的著名人士如陈子龙、夏完淳一网打尽。但是江南士绅中的不合作倾向依然存在,不仅顾炎武为代表的一派采取不合作态度,就连钱谦益、吴伟业代表的一派,虽然降清,但不愿做官,后来被迫出来做官,也郁郁不得志,牢骚满腹。而江南的豪绅在明朝就凭借特权隐匿土地、逃避赋税,在明清鼎革之际,又大买田宅,承袭前代特权,规避赋役,与清朝政府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
清世祖像
清朝政府必须在江南采取大动作,给予制裁、打击,“奏销案”便是一个突破口,实际是上述诸矛盾的总爆发。
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世祖在给户部的谕旨中,对江南豪绅隐瞒、拖欠钱粮极为不满,明确宣布:“文武乡绅、进士、举人、贡监、生员及衙役,有拖欠钱粮者,各按分数多寡,分别治罪。”于是从顺治十七年开始,派出官吏专门督理拖欠钱粮,对州县官钱粮奏销情况进行严格追查。次年,在苏、松、常、镇四府及江宁府溧阳一县,查出豪绅拖欠钱粮者13500多人,衙役拖欠钱粮者240人,革去功名或官职,还要“枷责”,一时间“鞭扑纷纷,衣冠扫地”,进而要“追比”——追交拖欠的钱粮,迫使他们抛售田产。四府一县受黜革降调处分的乡绅有2171名,生员有11346名,共计13517名,以至于江南“庠序一空”,保持举贡、生员头衔的人寥若晨星。这些人还要提解至京,从重治罪,“一时人皆胆落”。显然,政府此举的目的不仅是“追比”,而是迫使江南豪绅、士子就范。
与“奏销案”相伴随的是乡试舞弊案件,即所谓“科场案”。科场舞弊本来是科举考试中司空见惯的现象,清初统治者大兴问罪之师,醉翁之意不在酒,意在与“奏销案”相配合,打击江南文人。这次揭发了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等地科场舞弊,其中顺天、江南最严重,涉及很多江南文人。杜登春《社事始末》回忆此事说:“江浙文人涉丁酉(顺治十四年)一案不下百辈,社局于此索然,几几乎熄矣。一年之间,为槛车谋行李,为复壁谋衣食者无虚日。”顺天乡试的考官李振邺等,中式举人田耜等被杀;南闱正副主考、十六房分考官都被杀,家产抄没入官,处分比北闱重。尔后又在北京复试,考场有士兵站岗警卫,士子胆战心惊不能完卷,革去北闱举人八名,南闱举人吴兆骞等八人打四十板,家产充公,父母妻子兄弟一并流放宁古塔。可见科场案对于江南豪绅中的书香门第在政治上是一次沉重打击,阻断了他们进入官场的途径。
顺治十八年(1661年)苏州吴县发生的“哭庙案”也是如此。吴县新任知县任维初为了征收欠税制定了苛刻的措施,引起文人学士不满,二月初五日他们聚集在孔庙悼念不久前去世的清世祖,借机发泄积愤,其时江苏巡抚与许多达官贵人都在场,闹得好不尴尬。结果带头的文人学士中十一名领袖人物被监禁,其中有著名的文学评论家金人瑞(圣叹)。五月初在南京初审,八月七日行刑,财产充公,家属发配满洲。才华横溢的金圣叹成了这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奏销案”起先只限于无锡、嘉定两县,“哭庙案”发生后,当局决定扩大到四府一县,许多头面人物如吴伟业、徐乾学、徐元文、叶方蔼等几乎全被罗织在内。
随着形势的变化,矛盾渐趋缓和。康熙三年(1664年)正式下令豁免顺治元年至十五年的拖欠钱粮,使奏销问题无形之中淡化,以后又多次减免江南钱粮。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清圣祖南巡至苏州,户部尚书徐元文讲到江南欠税,清圣祖完全采取宽容态度。政治上的笼络显得更为明显,昆山徐家一门三及第,为江南士子津津乐道。徐乾学是康熙九年的探花,官至刑部尚书;徐元文是顺治十六年的状元,康熙九年充经筵讲官(皇帝的教师),官至户部尚书;徐秉义是康熙十二年的探花。这成为清初科举盛事,王士禛《池北偶谈》称:“同胞三及第,前明三百年所未有也。”除了徐氏三杰之外,受到清廷重视的江南士子还有叶方蔼、张廷书等人,康熙十七年的博学鸿词与十八年的修明史,都是他们促成的。顾炎武的学生潘耒、晚明四公子之一陈定生之子陈维崧以及尤侗、朱彝尊等通过博学鸿词科而进入官场;黄宗羲之子黄百家、学生万斯同等进入明史馆,奉命修史。这些措施,明显地改善了清廷与江南文人学士的关系。
92.康熙之治
清圣祖康熙皇帝是清朝最堪赞誉的贤明君主,武功与文治都无与伦比。平定三藩之乱(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的叛乱);遏制沙皇俄国的扩张,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划定中俄东段边界;平定割据台湾的郑氏集团,使台湾回归祖国;率领军队征讨厄鲁特蒙古的准噶尔部,击败它的首领噶尔丹。康熙皇帝武功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几件大事,彪炳于史册而毫无愧色。
更值得关注的是他的文治,令人刮目相看。在他的倡导下,编成了收字四万九千多的《康熙字典》,一百八十卷的《大清会典》,一百零六卷(拾遗一百零六卷)的《佩文韵府》,九百卷的《全唐诗》等鸿篇巨制,并且企划了一万卷的《古今图书集成》。他还豁达大度地派遣耶稣会士到全国各地测量,制作了中国第一部实测地图《皇舆全览图》。
清圣祖像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深受康熙皇帝的器重,在他第五次南巡时,交待曹寅编辑、出版《全唐诗》的任务,这是他十分看重的大型文化工程项目,力图在显赫的武功之外,凸显自己的文治。曹寅正好是一个恰当的人选,他既是满洲亲信,又是一个在汉人文学圈内崭露头角的诗人,而且他先后担任的江宁织造和两淮巡盐御史,都是肥缺,有足够的财力资助这一文化工程。曹寅团结了一大批江南文人,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完成了收罗二千二百多诗人、四万八千九百多诗作、篇幅达九百卷的《全唐诗》,为康熙的文治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文治的另一方面是对宋学的提倡。
清朝文化中最鼎盛的部分,首先是以经学为中心的学术。这一时期经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超过了两汉以来的经学,经学研究扩展到一般学者中,使之成为一门学问,具有学术性,是两汉经学所无法比拟的。以程朱理学为主的宋学成为主流,是一大特点,这与康熙皇帝的提倡有很大的关系。
《康熙字典》书影
在康熙以前,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宋学,学者们一边讲学一边钻研宋学,继承儒家正统学脉,阅读经典原著,进行踏实的研究。到了康熙时代,学者们停止了浮而不实的讲学(讲会)活动,专心对儒学原典进行深度探究。孟森《明清史讲义》中说,“圣祖尊宋学”,“欲集宋学之大成”,是切中肯綮的。江南名士徐乾学收集宋朝经学家著作,编成《通志堂经解》,就是集宋学之大成的尝试。李光地、熊赐履都是以宋学名臣而得到康熙皇帝的宠信。他们著书立说,以尊程朱、崇正学、辨道统为己任。因为这个背景,康熙一朝,宋学名臣辈出,诸如陆陇其、汤斌、张伯行、于成龙、陈鹏年、赵申乔等人,不仅对于宋学的发扬光大有所贡献,而且自身的道德、操守也成为一时的楷模。
在清朝诸帝中,康熙最值得表彰的是他以一种海纳百川的胸怀、充满自信的心态,接纳耶稣会士以及他们所带来的西学。内藤湖南在《清朝史通论》中说:“康熙帝是个对西洋学术非常感兴趣的人,又有统一各民族的雄心,因此,绝对不是只尊重中国学术的人,在尊重中国学术的同时,对西洋的学术也很尊重,大量地使用西洋人。”事实确实如此。
耶稣会士南怀仁受到康熙皇帝的重用,是由于他在南怀仁身上看到了西洋人比中国人具有更精密的、实用的知识,因此要他制造新的天文观测仪器;并且规定,以后的天文历法工作,一定要由西洋人主要负责。在南怀仁的影响下,中国学者梅文鼎写了《历算全书》,成为中国人研究西洋数学的奠基之作。康熙本人在这方面不仅大力提倡,而且身体力行。在新旧历法的争论中,他为了判明其中的是非,破天荒地努力学习西洋数学。在第一历史档案馆还保存了当年康熙的“算草”——演算数学的草稿纸,以及他使用过的三角尺、圆规、计算器。一个皇帝竟然如此认真学习西方的科学,是前所未有的,以后也不曾再有,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会对于康熙任用传教士绘制中国地图,感到意外了。以前的中国地图缺乏地理学、测量学的支撑,传教士用西洋的做法,测量土地的经纬度,确定城市的方位,用实地勘测的方法绘制的《皇舆全览图》,至今仍保存在第一历史档案馆。
中国和俄国的尼布楚条约谈判,康熙皇帝任命内大臣索额图为首席代表,同时委任传教士徐日升、张诚作为参谋官随同前往。他们两人的回忆录,记载了这一段历史,成为早期中俄关系史的珍贵文献。
康熙皇帝还大力支持西医的传入中国。传教士白晋、张诚向他讲解西洋科学知识,由于他的患病而中止,却为白晋、张诚提供了向他讲解西洋医学知识的机会。康熙病愈后,仔细阅读他们编译的西医讲义,非常赞赏。他希望传教士推荐西洋医生前来中国。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他在给大学士明珠等人的谕旨中说,鉴于南怀仁年事已高,听说澳门有同南怀仁一样熟悉历法的人才,希望你们会同礼部,请南怀仁推荐,同时推荐精通医术的人才。
南怀仁神甫察觉到这是一个传教事业的契机。在利玛窦以后,耶稣会士能够得到朝廷重用,主要得益于他们在天文历法方面的专长,参与历法的修订工作。清朝初年,汤若望神甫、南怀仁神甫接连担任主管天文历法的钦天监负责人。但是由于西洋天文学和中国天文学在理念方面的差距,使南怀仁感到,继续向中国输入西洋的天文历算,可能会影响传教事业。康熙皇帝对西洋医学的兴趣,使他预感到,派遣传教士医生可能是有助于传教事业的最佳选择。双方的共同愿望,促成了西学东渐的中心,由天文历算转向了医学。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西医进入中国的高潮。
根据康熙皇帝的要求,精通医术的传教士陆续来到北京,进入宫廷。其中有颇受康熙器重的外科医生兼药剂师——法国耶稣会士樊继训(Pierre Frapperie),康熙皇帝御医、外科医生——意大利耶稣会士何多敏(Giandomenico Paramino),宫廷药剂师——葡萄牙耶稣会士魏哥儿(Miguel Vieira),在京行医三十二年的外科医生——意大利修士罗怀中(Giovanni Giuseppe da Costa)等人。他们在中国的行医活动,为西洋医学在中国的传播打开了局面。康熙皇帝的大力提倡,功不可没。
在这种情况下,西方传教士的传教活动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到了康熙后期,由于所谓“礼仪之争”,显示了中西文化之间的隔阂,使得传教士的活动受到了障碍。康熙皇帝派遣耶稣会士白晋作为他的特使,随同罗马教皇特使铎罗(Maillard de Tournon)回到欧洲,解决礼仪纠纷,但是没有成功。铎罗代表教皇宣布在教会中禁止中国的礼仪,使得双方矛盾激化。清朝方面则采取了比较灵活务实的对策。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的一道皇帝谕旨宣布,西洋人必须领取内务府颁发的“印票”(执照)后,才可以在中国传教,没有领取“印票”的传教士必须离开中国,但是具有西洋技艺的传教士不在驱逐之列。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皇帝在接见福建的传教士时,再次重申传教士中的“会技艺人”不在驱逐之列。他还授意罗马教皇派来的神甫,写信给教皇:西洋人受大皇帝之恩深重,无以图报,今特求教皇选拔具有天文、律吕、算法、画工、内科、外科等学问的传教士,来中国效力。康熙皇帝在“礼仪之争”日趋尖锐化的情况下,依然表现出一个大国君主的宽容风度,没有盲目排外,为当时的中西文化交流留下了精彩的一页。
康熙时代,西方传教士受到了礼遇,得以深入宫廷,深入上层政坛。不仅如此,在皇帝多次南巡中,沿途都把会见天主教传教士作为重要内容。传教士普遍满意于皇帝对他们的关注,皇帝给传教士留下了令人喜爱的形象。耶稣会士白晋两次受到接见,并且陪伴南巡,使他以后有机会向皇帝介绍欧洲的科学和医学,对皇帝有了深切的了解。后来白晋写了康熙皇帝的传记,在西方引起巨大反响。传教士们把中国的真实情况介绍给欧洲,使欧洲人对中国有了前所未有的认识。在欧洲人心目中,中国是一个当时世界上最辽阔、最富饶,管理最完善,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欧洲的启蒙思想家,包括莱布尼茨(1645—1716年)、伏尔泰(1694—1778年)、魁奈(1694—1774年),都受到了影响。给他们影响最深的是,清朝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择最有教养的人为官,使中国因此而避免了欧洲世袭贵族政治的弊端。他们认为,中国更接近欧洲从未实现的柏拉图理想——由哲学家皇帝统治的国家。西方古典经济学奠基人亚当 · 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中,根据这些记载,对18世纪的中国作了这样的评论:中国极其辽阔的国土,数量庞大的居民,气候的多样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同省份产品的多样性,还有大部分省份之间利用水上运输的方便交通,使得那个如此辽阔的国家,单靠自己的国内市场,就足以吸纳极大量的商品,并容许甚为重要的劳动进一步细分工。中国的国内市场在规模上大概比欧洲所有各国加在一起的市场小不了多少。
康熙皇帝在位的六十一年,奠定了清朝的盛世,无怪乎有的历史学家把他与俄国的彼得大帝相比拟。
93.雍正:“为治之道在于务实”
康熙后期,诸皇子夺嫡争储,闹得不可开交,各树朋党,形同仇敌。太子胤礽废而又立,立而又废,就是这种纷争无法调和的结果。清圣祖晚年崇尚政宽事省、无为而治,其实这位一代名君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到康熙晚年,各皇子的朋党逐渐分化改组,形成若干小集团,其中皇八子胤禩(sì)最强,皇九子胤禟(táng)、皇十子胤(é)、皇十四子胤禵(tí)为其党羽;当胤禩为圣祖所嫌弃,继嗣无望时,此派领袖转为胤禵。皇四子胤禛,自成一派,皇十三子胤祥为其党羽。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圣祖在离宫畅春园病逝,遗命由皇四子胤禛继位,这就是清世宗(雍正帝)。即位之初,宫廷内外就传言世宗继序不正,乃矫诏篡立。所谓矫诏篡立,据说圣祖原拟“传位十四子”(胤褪),被世宗改为“传位于四子”(胤禛)。孟森、王钟翰、陈捷先、金承艺、杨启樵等历史学家都对此作过考证辨析,冯尔《雍正传》认为,胤禛“盗名改诏篡位说实于理不通”,传位胤禵的“材料并不可信,很难成立”,他倾向于圣祖在弥留之际决定传位给胤禛(即清世宗),并从斋所召其至畅春园继位是完全可能的。
其实,所谓篡立之说是诸皇子夺嫡争储斗争的产物,其源盖出于胤禩、胤禟。由于储位虚悬,诸皇子角逐加剧,即使世宗名正言顺即位,出乎政敌胤禩之流的意料,中伤是可以预见的。退一步论,在皇子们争夺皇位的斗争中,皇四子捷足先登,是否算作篡立,也是一个问题,现代历史学家似乎不必过分纠缠于此。
清世宗像
清世宗胤禛在位执政仅十三年(1723—1735年),与其父清圣祖玄烨在位六十一年、其子清高宗弘历在位六十年相比,为时短暂,但其治绩颇值得注意。他严禁朋党,整顿吏治,重视用人,强调务实,在雍正一朝多所建树,在不少方面实为乃父所不及。
他一即位就宣布严禁朋党,把打击朋党作为他施政纲领中的首要任务,他说:“朋党最为恶习,明季各立门户,互相陷害,此风至今未息……此朋党之习,尔诸大臣有则痛改前非,无则永以为戒。”他打击对皇权威胁最大的胤禩、胤禟、胤禵,并穷治其党羽,即使被人加以苛刻严厉之名,也在所不顾。独揽陕甘川三省军政大权的年羹尧,身任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理藩院尚书的隆科多,倚仗拥立世宗的特殊地位,旁若无人,公然结党营私,也相继遭到严惩。同时,把田文镜、鄂尔泰等封疆大吏树为楷模,以澄清吏治。对历年的钱粮亏空和积欠这个老大难问题,大刀阔斧严追不休,查出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至雍正四年(1726年)积欠税收一千多万两(银),限时追缴。由于理财有方,雍正时期进入了清朝最富庶的阶段,国库存银达六千万两之多,为乾隆初年国库存银六七千万两至八千万两的盛况奠定了基础。
清世宗崇尚务实,以“为治之道在于务实,不尚虚名”相标榜,除了上述实政之外,摊丁入地、开豁贱籍、改土归流最为引人注目。
(一)摊丁入地
清初赋役制度基本上根据晚明的一条鞭法,征收地银、丁银两项,丁银的科派是不分等则一律按人丁摊派,弊端不少,所以顺治以来许多地方广泛采用“以田载丁”、“丁从地起”的方法。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使丁银总数固定化,为摊丁入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康熙五十五年广东率先摊丁入地,把全省丁银按各州县田亩分摊,每地银一两,均摊丁银一钱六厘四毫(0.1064两)。对全国范围摊丁入地影响最大的不是广东,而是直隶。雍正元年(1723年)直隶巡抚李维钧提出摊丁入地具体方案:直隶地银二百零三万余两,丁银四十二万余两,统为核算,把丁银均摊于地银之内,每地银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七厘。直隶的先例二开,嗣后各省陆续开展了摊丁入地的进程,从雍正二年至七年,各省大体完成,山西、台湾、贵州迟至乾隆年间才开始实行摊丁入地。摊丁入地又叫作地丁合一或地丁并征,是一条鞭法的进一步发展。其总方针是一致的,但具体做法因地而异,较普遍的做法是把丁银平均摊入地银中征收,另一些地方把丁银按田地面积平均摊派,有的按全省通融均摊,有的按各州县分别均摊。由于田地多者分摊到的丁银也多,负担丁银者必有田地,无地少地农民不摊或少摊丁银,而且又在法律上宣布取消官僚豪绅优免特权,使赋役负担一元化、合理化,它显示了从一条鞭法开始的人丁负担向土地转移的发展趋势的终结。
(二)开豁贱籍
雍正五年(1727年)清世宗在给内阁的谕旨中说:“朕以移风易俗为心,凡习俗相沿,不能振拔者,咸与以自新之路,如山西之乐户,浙江之惰民,皆除其贱籍,使为良民,所以厉廉耻而广风化也。近闻江南徽州府则有伴当,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细民,几与乐户、惰民相同……若果有之,应予开豁为良,俾得奋兴向上,免至污贱终身,累及后裔。”
这里所谓贱民原是特种人身隶属关系的产物,他们不完全具有人身自由,听凭主人支配,在法律地位上低于良人一等。世仆、伴当是一种奴仆化佃农,即所谓佃仆。徽州府、宁国府的伴当、世仆是很典型的佃仆,与其主人有明显的主仆名分。他们或由于租种主人田地,或由于借住主人房屋,或由于葬主人的坟山,或由于入赘于主人家中,或由于负债典押于主人,而成为伴当、世仆。他们不仅要为主人佃种田地,交纳地租,还得终身服役,世代相承。一些庄仆文书表明,他们要为主人看守坟墓、照管山场,在主人家冠婚丧祭及科举赴考时,要听唤应役。显然,他们在法律上属于贱民之列。
乐户、惰民是与世仆、伴当属于同一类型又有差异的贱民。
乐户又称乐籍,据俞正燮《癸巳类稿》考证,乐户古已有之,入乐籍即为倡优,其子孙世袭为业。清初所谓乐户,是指山西、陕西等地编入乐籍的贱民,从事歌舞吹打等业,“绅衿、地棍呼召,即来侑酒”。他们不得穿与良人一样的服装或持有与其身份不相称的用品。
惰民,又称堕民,列入贱籍。明清之际的惰民,是指绍兴府属各县分散居住的一种贱民,数以万计,其职业卑微,男的充当婚丧礼仪中的帮手、牙侩,女的充当发结、喜婆、送娘子等,禁止读书、缠足,不许与良人通婚,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清世宗的谕旨宣布把上述这些贱民开豁为良,即除去贱籍成为良人,在法律上承认他们与良人具有同等地位。雍正年间先后开豁为良的贱民,还有苏州府常熟、昭文两县的丐户,浙江钱塘江上的九姓渔户,广东的蛋户。
贱民开豁为良后,在法律上具有良人的地位,但在实际生活中他们的身份、地位仍受到原先贱民户籍的影响,捐纳、应试为官必须以三代清白为条件。可见人身隶属关系的消除,不是一二道法令可立时奏效的。但无论如何,雍正年间的开豁为良作为一个开端,其积极作用是不可抹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