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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樊树志 当前章节:15469 字 更新时间:2026-5-11 16:16

戴名世处斩后五十多年,清高宗又因“南山集案”大兴冤狱,杀了七十一岁的举人蔡显,受牵连的达二十四人。因为蔡显刻印了自己的著作《闲闲录》,被人揭发其中有“怨望讪谤”之词。所谓“怨望讪谤”之词,是指蔡显引古人《咏紫牡丹》诗句“夺朱非正色,异种尽称王”,原意是说红牡丹是上品,紫牡丹称上品是夺了牡丹的正色,是“异种称王”。当局竟望文生义,指责蔡显影射满人夺取朱明天下即“异种称王”。蔡显只得被迫自首,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明德上报皇帝,拟按大逆罪凌迟处死。清高宗看了奏折和《闲闲录》,下旨把蔡显“从宽改为斩决”,同时对高晋等大加申斥,因为他们没有发现《闲闲录》中有“戴名世以《南山集》弃市,钱名世以年(羹尧)案得罪”之类大逆不道的话,是“有心隐曜其词,甘与恶逆之人为伍”。

《大义觉迷录》书影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的“字贯案”更为离奇荒唐,也更加蛮不讲理。江西举人王锡侯编了一本字典,名曰《字贯》,删改了钦定的《康熙字典》,没有为清代皇帝名字避讳。结果不但王锡侯遭严惩,书版及书册均被销毁,而且牵连江西巡抚海成、两江总督高晋等官员,以“失察”治罪。此案的审问笔录十分滑稽,犹如一幕荒诞剧。官员问:“你身为举人,该知尊亲大义,乃于圣祖仁皇帝钦定《康熙字典》擅行辩驳,妄作《字贯》一书,甚至敢于凡例内将庙号御名排写。这是大逆不道的实迹,究竟你是何主意?据实供来!”王锡侯答:“我从前因《康熙字典》卷帙浩繁,约为《字贯》,原因便于后学。这书内将庙讳御名排写,也是要后学知道避讳,实是草野无知,后来我自知不是,就将书内应行避讳之处改换另刻了,现有书板可据,求查验……”

清高宗对文字挑剔之苛细令人防不胜防,也使那些谄媚奉承的大臣们因露骨的沽名钓誉而自讨没趣。大理寺卿尹嘉铨已经退休,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高宗巡幸五台山回京时路过保定,尹嘉铨派其子送上两本奏折,其一是皇帝曾有诗褒奖其父尹会一,请皇帝赐给谥号;其二是请求把本朝名臣范文程等与其父尹会一给予从祀孔庙的待遇。高宗大怒,下令革去尹嘉铨的顶戴、交刑部审讯,指定大学士英廉和直隶总督袁守侗负责对尹嘉铨抄家事宜,特别嘱咐要留心搜检“狂妄字迹、诗册及书信”。结果断章取义地查到其文章中有“为帝者师”字样,高宗咬文嚼字地批驳道:“尹嘉铨竟俨然以师傅自居,无论君臣大义不应如此妄语,即以学问而论,内外臣工各有公论,尹嘉铨能否为朕师傅否?”在严刑逼供之下,七十多岁的尹嘉铨叩头认罪:“只求皇上将我立置重典,以为天下后世之戒,这就是皇上的恩典。”高宗亲自作出裁决:处以绞刑,销毁其著述及有关书籍九十三种。鲁迅在《买小学大全记》中,谈到尹嘉铨之狱,议论风生:“乾隆时代的一定办法,是:凡以文字获罪者,一面拿办,一面就查抄,这并非着重他的家产,乃在查看藏书和另外的文字,如果别有‘狂吠’,便可以一并治罪。因为乾隆的意见,是以为既敢‘狂吠’,必不止于一两声,非彻底根治不可。”

据《清代文字狱档》所收录的文字狱档案,从乾隆六年(1741年)至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的四十多年中,就有文字狱五十三起,几乎遍及全国,造成一种以文招祸的恐怖气氛。清高宗由大兴文字狱进而发展到全面的禁书、焚书,开馆编纂《四库全书》的过程,就是一个禁书、焚书的过程。《四库全书》的编纂当然是一大盛举,分经史子集四大类收集三千四百五十七种、七万九千零七十卷,装订成三万六千多册,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其中有内府藏本、各地藏书家的进献本、《永乐大典》的辑本,弥足珍贵。但是,四库全书馆在编书的同时承担了一项重要使命:禁书与焚书。四库全书馆从各省采进本中查出禁书,送交军机处,再由翰林院仔细审查,把“悖谬”文字逐条写成黄签贴在书眉上,或把应毁原因写成摘要,由清高宗裁定后,一并送到武英殿前的字纸炉,付之一炬。

为了禁书,首先必须征书。清高宗通过其亲信搜集江南情报,对江浙著名藏书家了如指掌,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给两江总督高晋、江苏巡抚萨载、浙江巡抚三宝下旨,要他们对东南藏书最富之家,如昆山徐氏之传是楼、常熟钱氏之述古堂、嘉兴项氏之天籁阁、朱氏之曝书亭、杭州赵氏之小山堂、宁波范氏之天一阁征求书籍,并声明:“即使将来进到时,其中或有妄诞字句,不应留以贻惑后学者,亦不过将书毁弃,转谕其家不必收存,与藏书之人并无干涉。”等到征书已全面展开,禁毁书籍的本意已无须隐晦,清高宗在乾隆三十九年诏谕各地督抚,凡在征书中发现“字义触碍者,亦当分别查出奏明,或封固进呈,请旨销毁;或在外焚弃,将书名奏闻”,而重点是明季野史,钱谦益、吕留良、屈大均、金堡等人的著作,乃至民间流行戏曲剧本诸如昆腔、石牌腔、秦腔、弋阳腔、楚腔等,都要“不动声色”地查禁。

据海宁陈乃乾《禁书总录》统计,查禁焚毁书籍中,全毁2453种,抽毁402种,销毁书版50种,销毁石刻24种。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四库全书》是付出了如此沉重的代价才保留下来的。尤其可恶的是,四库全书馆的官员奉命无端删改文字,如今所见《四库全书》中的部分著作,已非本来面目,它的文献价值是大打折扣的。《四库全书》收录3457种,销毁2453种,占十分之四;而且收录的书中,也有十分之一的字句被删改。何况它的版本选择不精,又失于校勘,为学者所诟病。叶德辉《书林清话》说:“当时编检诸臣,急于成功,各韵散见之古书,既采之未尽,而其与见行刻本有异者,全不知取以校勘,甚有见行者非足本,大典中有足本,亦遂忽略检过,不得补其佚文,可知古今官修之书,潦草大都相类。”因此,曹聚仁慨乎言之:“‘潦草’二字,可作《四库全书》定评,用不着把这部书看得了不得的。”

98.乾 嘉 学 派

国学大师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对清朝的学术作过透辟的分析,并概括为一句话:“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而道咸以降之学新。”这种博大、精深、新颖的现象与特点,与各个时期的社会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明末清初的社会大变动,造就了一代伟人,呼唤出众多的抱负宏大、视野宽阔的思想家,这是一个辉煌灿烂的时代。

顾炎武力挽狂澜,反对空谈,倡导实学。他处在当时的社会剧变中,对地理沿革、文字音韵等各类有用的学问给予极大的关注,并把它运用到儒家经典的解释中。在治学方法上,他提倡实事求是,无征不信,成为后世朴学的始祖。但他比乾嘉学派高明,搞综合学问,以博大为特色,并不钻牛角尖;乾嘉学派不敢过问政治,他大胆地从现实政治出发研究学问,求学是为了经世致用。

黄宗羲投身政治洪流,抨击专制政治,倡导民主思想。其父遭阉党迫害死于狱中,在父亲影响下,研究学问的同时,关注时政,明末领衔签署《留都防乱公揭》。明亡后,撰写明史,总结历史经验。他的最大贡献是民主思想,在政治上,处理君臣关系与君民关系时,以天下为主,以人民为主;在学术上,提倡学术自由,“是非决于学校”,提倡百家争鸣,“殊途百虑”,反对依样画葫芦。他撰写《留书》、《明夷待访录》,是为了探讨当时社会的“治乱之故”,涉及传统的政治经济体制,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否定性倾向。

王夫之抗清失败后隐居著书,清算传统文化与思想,成为古代哲学的集大成者,从各种角度批判王守仁与朱熹,在理与气的关系上,强调气(器),“天下唯器”;在知与行的关系上,强调行,反对知行合一、以知代行的观点。

这就是王国维所说“国初之学大”,它与乾嘉学派的区别,一言以蔽之,一为经世之学,一为逃世之学,这种差别是时代、社会造成的。康、雍、乾时期的文化专制与文字狱,那些论时事、讲历史的人,一旦被认为有碍统治,不是杀,就是流放,其著述被视为悖逆之论,一律严禁、销毁。这使一般读书人、学者不敢议论时政,或故意远离现实,超脱于时政,埋头于故纸堆,沉潜于为学问而学问。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统治者大力提倡汉学,也是促使乾嘉学派形成的原因。清圣祖曾对讲官张玉书说:“终日讲理学,而所行之事全与其背谬,岂可谓之理学?若口虽不讲,而行事皆与道理吻合,此即真理学也。”又说:“凡所贵道学者,必在身体力行,见诸实事,非徒托之空言。”清高宗惩处尹嘉铨这个专门讲求义理性命的理学名臣时,善体上意的大学士三宝奉命审讯尹嘉铨,专门以其丑行揭露理学家的假面具(如逼良家女子为妾等)。此举显然是警告那些理学家不要沽名钓誉。理学家在康熙时似乎尚有点吃得开,到乾隆时只得偃旗息鼓了。代之而起的是汉学,即汉儒注经的章句之学,亦即朴学、考据学。在学术源流上,乾嘉学派得益于朴学的奠基者顾炎武,以及先驱者阎若璩、胡渭,有着历史的传承。

顾炎武像

乾嘉之学精,精就精在“沉潜诸经”这点上。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说乾嘉学派的研究范围,以“经学为中心,而衍及小学,音韵,史学,天算,水地,典章制度,金石,校勘,辑逸,等等;而引证取材,多极于两汉”,以“无征不信”为治学的根本准则,强调“通经有家法”,“墨守汉人家法,定从一师而不敢他徙”,甚至不敢以经驳经。

乾嘉学派分为吴派与皖派。

吴派的创始人惠栋(1705—1758年),苏州吴县人,字定宇,号松崖,人称小红豆先生。师承祖父惠周惕、父亲惠士奇之学,搜集汉儒经说、各家野史,加以编辑考订,以详博见称于世,是吴派经学奠基人。他与周围的学者研究经学从古文字入手,重视声韵训诂,即从识字审音而通训诂,再由训诂而求义理。他们的另一特点是唯汉是从,其出发点本是针对宋儒对经典的任意穿凿附会,矫枉过正,走向极端,成为“凡古必真,凡汉皆好”的盲目信奉者。惠栋的代表作《九经古义》、《古文尚书考》、《周易述》、《明堂大道录》等,陷于为考证而考证,为经学而经学的怪圈之中。然而却得到清高宗的青睐,大力提倡,要大臣保荐经术之士,刊印《十三经注疏》,汉学由此而声望大著。

吴派学者成就突出的还有沈彤、江声、王鸣盛、钱大昕等。沈彤(1688—1752年),苏州吴江人,通经学,尤精三礼,著有《周官禄田考》、《仪礼小疏》、《春秋左传小疏》等。江声(1721—1799年),苏州元和(今吴县)人,宗汉儒经说,精研古训及《说文解字》,著有《尚书集注音疏》、《六书浅说》等。王鸣盛(1722—1797年),苏州嘉定人,主张“训诂必以汉儒为宗”,“治经断不敢驳经”,“墨守汉人家法”,著有《尚书后案》、《十七史商榷》、《蛾术编》等。钱大昕(1728—1804年),苏州嘉定人,王鸣盛妹婿,精通训诂、词章、金石、天文、历算、历史,曾参与编写《续文献通考》、《续通志》等书,著有《廿二史考异》、《十驾斋养新录》等。

皖派的创始人戴震(1723—1777年),徽州休宁人,字东原,青年时求学于江永。乾隆二十年(1755年)到北京,结识名士纪昀、朱筠、王鸣盛、钱大昕等,入四库全书馆任纂修,校订《大戴礼记》、《水经注》。他强调义理之学,把训诂考证与义理结合起来,因此其考证、注释经典的广度与深度都超过了同时期的学者,汪中说:“戴氏出而集其成。”他对经学、训诂、音韵、天文、历算、地理都有精深研究,反对师法汉儒,主张学宗原经,著有《孟子字义疏证》、《毛郑诗考证》、《声韵考》、《方言疏证》等。他的《孟子字义疏证》反映出考证研究对义理思想的冲击,其理论冲击力表现在以《孟子》为批评武器,向当时的正统学说挑战:“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因为这种关系,美国学者艾尔曼(B.A. Elman)在《从理学到朴学》中把戴震的社会批判定位为“从考证回归义理”,而感叹于“戴震的社会批判学说的惊人影响为西方汉学界长期忽略”。

皖派学者成就最为突出的还有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等。段玉裁(1735—1815年),镇江金坛人,师事戴震,尤精小学、考据、经学、音韵,积数十年之精力,注释《说文解字》,王念孙在为《说文解字注》所写的序言中,称赞段注是“千七百年来无此作”。段玉裁另外还著有《诗经小学》、《古文尚书撰异》、《六书音韵表》等。王念孙(1744—1832年)扬州高邮人,师从戴震,擅长文字、音韵、考据,著有《广雅疏证》、《读书杂志》、《古韵谱》等。王引之(1766—1834年),扬州高邮人,继承其父念孙,研究音韵训诂学,世称高邮王氏父子之学,著有《经传释词》、《经义述闻》、《周秦古字解诂》、《字典考证》等。章太炎说:“高邮王氏,以其绝学,释姬汉古书,冰解壤分,无所凝滞,信哉千五百年未有其人也。”

戴震与《孟子字义疏证》

乾嘉时代知名学者多达六十余人,名家辈出,成绩卓著。除上述各项学术领域之外,校勘与辑佚古籍也引人注目,《盐铁论》、《白虎通义》、《华阳国志》、《水经注》的整理,从《永乐大典》、《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初学记》中辑出《世本》、《竹书纪年》、《八家后汉书》、《十家晋书》等,都是颇显功力之作。

乾嘉汉学兴盛,考据风行,不免繁琐细碎,舍本求末,但其“实事求是,无征不信”的学风是值得称道的,晚明以来治学空疏之风一扫而尽,把学者穿凿附会、主观臆断的浮夸学风转变为朴实严谨的学风是乾嘉派的最大贡献。

嘉庆以降统治者对思想的统制有所放松,于是后生新进顾忌稍减,赵翼《皇朝武功纪盛》、严如煜《三省边防备览》、《苗防备览》等都是涉及当代政治事务之作,学者们开始由为学问而学问转向经世致用。至道光朝,由盛转衰已十分明显,政治问题接踵而来,无法回避,尤其是盐、漕、河三事成为关注焦点。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仿《明经世文编》体例,表明学问力图向经世致用方向转变。外来扩张势力敲打中国的大门,知识分子急欲开眼看世界,了解外国,何秋涛撰《朔方备乘》,林则徐译各国图志,徐继畲译《瀛寰志略》,一改乾嘉学者的钻故纸堆风气。

究其原因,嘉道间社会危机加深,人们深深地感受到“日之将夕,悲风骤至”的衰世已经降临,一些敏感的知识分子首先冲破汉学脱离实际的樊篱及繁琐考证的枷锁,面向现实,力图挽狂澜于既倒。章学诚、龚自珍、魏源便成为其中的佼佼者。章学诚(1738—1801年),绍兴会稽人,曾为湖广总督毕沅幕僚,助纂《续资治通鉴》。一生从事学术研究,精心编纂多部地方志,他提倡“六经皆史”,孔子并非集大成者,在汉学盛行的时代,唱出了反潮流的声音,反对脱离现实、复古倒退。他认为学术应“持世而救偏”,反对汉学家“趋时而好名,徇末而不知本”的倾向,主张学问应“计其实用”。龚自珍(1792—1841年),杭州仁和人,曾从外祖父段玉裁学习古文字学,又从刘逢禄学《春秋公羊传》,是嘉道间今文经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主张通经致用,反对脱离实际的繁琐考证和空谈心性的宋明理学。他反对汉学倡导的脱离社会现实、埋头考据的学风,主张继承汉朝今文经学家“微言大义”、“讥切时政”的学风,提倡经世致用。他希望形成朝廷“更法”、“改图”,知识界“慷慨论天下事”的新风气。魏源(1794—1857年),湖南邵阳人,师从刘逢禄,是与龚自珍齐名的今文经学家,曾受聘于江苏布政使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并协助江苏巡抚陶澍从事漕运、水利方面的改革。他认为汉学只知训诂音韵,不知朝章国故为何物,不知漕、盐、河、兵得失何在,过于迂阔陈腐,以致“锢天下聪明智慧使尽出于无用之途”。他写《圣武记》,以盛世武功激励人心;他受林则徐嘱托编《海国图志》,向国人介绍世界,打开眼界。这就是王国维所说“道咸以降之学新”。

99.从海禁到闭关

清朝的对海外贸易的政策,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海禁时期(1644—1683年),第二阶段是多口通商时期(1684—1756年),第三阶段是广州贸易时期(1757—1842年)。

从顺治元年(1644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执行了比明朝更为严厉的海禁政策,这是从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出发而采取的非常措施。顺治十三年(1656年)、顺治十八年、康熙四年(1665年),清廷一再下令禁止中国商人进行海外贸易,其主要目的是企图封锁东南沿海岛屿的反清势力。康熙二十二年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三藩之乱平定,台湾郑氏集团投降,先前所面临的反清复明问题已烟消云散,于是清朝中央政府有必要重新检讨海禁政策。

当时围绕着是否继续实行海禁政策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辩论。主张开禁的官僚认为,开禁是大势所趋,于国于民都有利。福建巡抚吴兴祚说:“应与西洋、东洋、日本等国出洋贸易,以充军饷。”左都御史慕天颜说:“自一禁海之后,而此等银钱(指外贸收入)绝迹不见一文,即此而言,是塞财源之明验也。”当时福建、广东、浙江沿海各省地方官都从繁荣经济、有利民生着眼,主张开禁。与此对立的守旧派官僚,如明珠、李光地之流反对开禁,他们从政治着眼,为杜绝不安定因素,反对与外国进行贸易。清圣祖毕竟是一个雄才大略的君主,以远见卓识作出立即开放海禁的决定,他说:“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他以国计民生为念,毅然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宣布取消海禁,重开海外贸易。

康熙时期的开放范围是比较广的,正式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南京)设置海关,允许外国商船前来贸易,并且正式设立海关监督,规定粤海关由内务府派任,闽海关由福州将军兼任,浙海关及江海关均由两省巡抚兼任。在这些港口沿线及邻近地区也都允许进行对外贸易,例如广东的潮州、高州、雷州、廉州、琼州等四十三处,福建的厦门、汀州、台北等三十多处,以及浙江、江苏沿海多处港口都是开放的。这一开放不仅吸引了外商前来贸易,也刺激了中国商船载货到国外进行贸易,大体上江浙一带商船多来往于日本长崎和宁波、上海之间,闽粤一带商船多来往于南洋各地。当时有“商人往东洋者十之一,南洋者十之九”的说法,可见南洋贸易是当时的主流。闽粤沿海人民因远贩外洋而活跃了地区经济,也为政府增加了税收,据估计康熙时期海关税银每年至少在四五十万两上下。

然而这种开放毕竟是有限制的。事实上,从康熙二十三年到康熙五十五年,这三十二年中,与外国的海舶贸易曾在浙江的宁波(舟山)、福建的厦门、广东的广州、澳门进行;从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起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大部贸易在广州进行,厦门贸易只有两年,宁波贸易只有三年。究其原因是宁波、厦门贸易无章可循,官吏贪污成风,经商十分不便。另一方面,对出海船只的大小规格有严格规定,以防转资海盗或盗米出洋或偷卖船料。当沿海人民不顾清廷禁令,不断移民南洋,大批船只出售给外洋各国之类事件一再发生时,引起了清朝当局的忧虑。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清圣祖在与大学士、九卿等官僚谈及此事时明确表示:“海防乃今日之要务”,“朕南巡过苏州时,见船厂问及,咸云: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悉卖在海外赍银而归”。有鉴于此,他下令:“东洋可使贸易,若南洋,商船不可令往。”次年,清政府终于制订了禁止通南洋的政策,即所谓“东洋可去船,南洋不许去船,红毛(西洋各国)听其自来”。《康熙五十六年兵部禁止南洋原案》对此作了严格的限制。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雍正五年(1727年)。地方官鉴于禁航南洋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都希望开禁。闽浙总督高其倬向清世宗上疏,指出:为了广开谋生之路,对地方有益,只有开洋一途,请求弛南洋之禁。广东方面的地方官也提出一体开洋的请求。清世宗便在雍正五年下诏允准开放南洋贸易。

种种迹象表明,清朝的最高统治者包括清圣祖这样的明君,对于当时世界的大势,对于发展外贸与正在崛起的西方各国展开商业竞争,是缺乏足够认识的,传统的内陆文明与小农思想指导下的对外政策,进取不足而保守有余,处处以防范为主,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以天朝大国乃世界之中心自居,视外国为蛮夷,居高临下地加以提防。这种防夷政策几乎是面面俱到的,第一是严禁硝磺、火药、铁器外销,第二是夷商到岸必须起卸武器,第三是务使夷商不能明了中国真相,为此规定:不准夷商在广东“住冬”,不准夷商购买中国书籍,不准夷商学习中国语言文字。清高宗即位以后愈演愈烈,逐渐收缩通商口岸,从粤、闽、江、浙四省减少到广东一省,从大小百来个口岸减少到广州一口,是有其必然性的。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高宗下令关闭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指定外国商船只能在粤海关——广州一地通商,并对丝绸、茶叶等传统商品的出口量严加限制;对中国商船的出洋贸易,也规定了许多禁令。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闭关政策。乾隆二十四年发生了英商洪任辉(James Flint)要求自由通商的案件,引起清朝政府更加严厉的防范。即使在唯一开放的粤海关,还颁布了防范外国商人的条款:(一)洋船销货后,应饬依期回国,禁止住冬;(二)洋商船毋许汉奸私行交易;(三)内地行商毋许借洋商资本;(四)洋商毋许雇内地厮役;(五)洋船泊处,守备一员督同弁兵弹压、稽查。

外国商人必须住在广州城外特别居住区域内的商馆,并且必须通过称为广东十三行的公行进行交易。公行是洋行的共同组织,洋行和公行承销一切外国进口货物,并负责代办外商所需的中国出口货物,以及承保、缴纳进口税项。所谓十三行是一个俗称,实际并非十三家,他们是官方特许经营外贸的商人,他们的行会组织是公行。成立公行的目的在于共同承担官府差料、消除内部竞争、统一货价以及办理中外交涉事件。行商作为官府与外商的中介,负有照料和管束外商的责任。外商在黄埔上岸后,只能住在广州城外省河边的商馆,平时不得任意到商馆区以外走动,更不准入城。他们经商和生活所需的买办、通事、仆役,都必须由行商雇佣。外商有事要向官府递禀交涉,官府有事要通告外商,都经过行商转达。贸易季节一过,行商有责任催促外商离境,或返回澳门居住,不准在广州过冬。这种做法固然有利于对外商的控制,把对外交往控制在最低限度,但它显然与西方资本主义自由贸易制度格格不入。

广东十三行

直到乾隆晚期,中国还是一个出超的国家,大多数年份都有贸易顺差,许多外商都要以本国银洋来支付贸易差额。在来广州进行贸易的外商中,经过产业革命、经济蓬勃发展的英国占一半以上,他们也长期处在逆差之中。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至五十五年(1790年)的十年间,中国输往英国的商品,仅茶叶一项即达96267832银元;英国输往中国的商品(包括毛织品、棉布、棉纱、金属等)总共才16871592银元。据统计,18世纪整整百年中,英国因购买中国商品而输往中国的银元达2亿多。

英国政府为改变这种状况,消除限制,缔结基于近代条约的国际关系,特派以马嘎尔尼伯爵(George Lord Macartney)为正使、东印度公司大班斯当东为副使的使节团,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秋到达渤海湾的大沽海口。这次出使目的在于扩大通商与联络邦交,其一,英国想在中国沿海获得如澳门一样的地区;其二,如中国不愿租地,就加开通商口岸,减少广州通商的限制;其三,英国可以遵守中国的鸦片禁令;其四,英国派公使驻北京,并欢迎清公使驻伦敦。对于这个使节团,清廷颇为重视,派官员专程迎接,优礼款待,希望把此次“朝聘”搞成“外夷向化”的盛典。然而双方一接触,便发生了觐礼纠纷。马嘎尔尼尽管在进京途中对清方在他的船上挂上“英吉利国贡使”的旗帜佯装不知,但抵达热河离宫时,拒绝向清朝皇帝行跪拜礼,要求行英国的觐礼——一足跪地,一手轻握君主之手而亲吻。清朝官员经过一番权衡,只同意一半,即一足跪地,而不同意另一半,即亲吻皇帝之手。觐见完毕后,清高宗接过马嘎尔尼呈递的国书,随即赠给英王一柄“白如意”交给马嘎尔尼。马嘎尔尼随后提出如下要求:英国派员常驻北京照管商务,允许英商到宁波、舟山、天津等地贸易,在北京建商馆贮货发卖,中国在舟山附近割一小岛供英商居住、贮货,在广州附近拨一处地方供英商居住并允许其自由出入,减免英商在广州、澳门的内河运输税,允许英国人传教,免除英国人居住税并发给许可证等。清朝政府对马嘎尔尼一行给予热情的招待,却回避实质性的交涉。清高宗一方面明确表示“天朝尺土俱归版籍,疆址森然,即岛屿沙洲亦必划界分疆,各有所属”,英船不得驶至浙江、天津等地上岸交易,勿谓言之不预;另一方面,以上谕的形式告知英国:“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考虑到对方的困难,可以承认作为恩惠的朝贡贸易。马嘎尔尼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翌年三月从澳门踏上归途。

马嘎尔尼觐见清高宗图

乾隆皇帝致英王乔治三世的信,译成英文在报上刊布,便成了这个样子:“我已经注意到你谦恭有理的态度……我没有忘记你们岛国被茫茫大海与世隔离开来的孤独偏远之感……但我们天朝物产丰饶应有尽有,我们不需要野蛮人的产品。”在当时英国被视为荒谬可笑的消遣和娱乐。美国学者何伟亚(James L. Hevia)的《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尽量以一种超脱的客观眼光阐释这一历史事件。他认为,这是两个扩张性帝国之间政治的而非文化的遭遇,英国方面也承认马嘎尔尼的关注不止于磕头,他们派遣使团的目的,是意识形态和经济利益兼而有之的。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英国再次派出以阿美士德(William Pitt LordAmherst)为团长的使节团前来中国。上次马嘎尔尼出使在礼仪上占了便宜,加深了清朝对于英人“桀骜不驯”的印象,阿美士德出使时,清廷便不再通融了,使节团一到大沽,清朝官员就与他谈判礼仪问题,结果双方陷入僵局,使节团因此被堵在通州。最后清仁宗不耐烦了,下令召见英使,官员连夜用车把他送往北京,当英使抵达圆明园时,借口疲惫不堪要求改日觐见,不顾清方官员劝阻,拂袖而去。英使如此无礼,清仁宗大怒,下令驱逐英使,并且在给英国国王的敕谕里宣布:英国遣使前来中国,“礼义不能谙习,重劳唇舌,非所乐闻”,“嗣后无庸遣使远来,徒烦跋涉”。当然,阿美士德原先准备提出的要求,诸如开放宁波、天津、舟山让英商贸易,并在北京设立商馆,允许英商全年在广州城内自由贸易等,也因为双方礼仪争执不决,而根本无从谈起——谈判还未开始已告决裂。

此后清朝的闭关政策更加严厉,道光十一年(1831年)订了八条章程,把原来作为惯例的不准夷妇住馆、不准外商坐轿、不准外商私带枪炮进省等项严格地规定下来。以后又规定了防范贸易洋人的酌增章程八条,禁止外商雇佣中国员工,禁止外商进内河,外商与官府交涉须经行商(公行商人)转禀等。而英国方面为了扭转贸易逆差,进行极为卑鄙的鸦片走私贸易,据东印度公司报告,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向中国走私鸦片4570箱,道光十年(1830年)增加至19956箱,十五年(1835年)、十八年(1838年)又分别增加至30202箱、40200箱。中国与英国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非法的鸦片贸易成为矛盾的焦点。

西方已进入资本主义时代,急于打开中国的大门,这便与闭关政策发生尖锐的冲突,以何种方式打开中国大门,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卡尔 · 马克思当时在英国发表的时评中说,闭关自守的中国,就像一具木乃伊,一直密闭在棺材中,不与外界接触,一旦与新鲜空气接触,就立即腐烂。后来的事态发展,充分证实了这一论断。

100.人口压力与社会危机

中国历代政府都很注意控制人口,因为人口与赋税、徭役有直接关系,但往往关注人口中的某一部分,即所谓“丁”(成年劳动力),由于这种关系,历代人口统计一般都偏低于实际数字。自汉至明,官方统计的人口在6000万上下徘徊,一方面显示了农业社会人口增长缓慢,另一方面也显示统计中的误差。何炳棣的《1368—1953年中国人口研究》首次指出:北宋的总人口已有1亿,南宋和金的总人口为1.1亿。珀金斯(Dwight H. Perkins)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中指出:从东汉王朝到明朝的建立,只有很少几个世纪才有持续的人口增长,而这种难得出现的增长又被蒙古人入侵的暴力毁灭殆尽;与此相反,14世纪以后,人口以平均每年0.4%的速度缓慢增长。他在何炳棣的研究基础上,对明清两代的官方人口统计数字作了修正,提出如下数据:

1393年(洪武二十六年)65〜80(百万)

1600年(万历二十八年)120〜200(百万)

1650年(顺治七年)100〜150(百万)

1750年(乾隆十五年)200〜250(百万)

1850年(道光三十年)410(±25)(百万)

葛剑雄主编的《中国人口史》进一步指出: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全国总人口达0.727亿,明末全国总人口达1.525亿,清乾隆时全国总人口突破了3亿大关,1644—1851年两个多世纪中,中国人口的平均增长率为0.49%。

在传统农业时代,主要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增长是缓慢的,不可能每隔一个世纪就增长一倍,于是便形成了人口的相对过剩,即人口压力。

清朝前期两个世纪中人口迅猛增长的原因,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很难以生产力发展来解释,因为这两个世纪中生产力并无突飞猛进般的发展,不可能导致人口爆炸。它也很难以社会相对和平稳定来解释,因为中国历史上类似的相对和平稳定时期曾多次出现,何以没有出现人口爆炸?它又很难以疆域扩大来解释,因为清朝比明朝扩大的疆域都是人口稀少的边缘地区,在全国人口总数中只占微不足道的比例。显然,人口迅猛增长的原因应从其他方面去寻找。

首先,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与雍正元年(1723年)“摊丁入地”政策的相继颁布、执行,刺激了人口的增长。以前人丁的增加意味着赋税徭役的随之增加,具体而言,丁银的负担出于人头。因而隐瞒真实人口、年龄,便成为逃避负担的一种手段,人口的统计必然大大低于实际数字。五年一度的编审,不可能把实际增加的人丁全部登记入丁银征收册籍。宣布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摊丁入地以后,把人丁的负担(丁银)全部平均摊派到土地的负担(地银)上,人丁的负担以法律形式宣布取消,这一政策的社会影响是很大的。一方面,使长期隐匿的人口不再隐匿,政府的人口统计接近于实际状况;另一方面,人口增加不再带来人头税,刺激了人口的迅猛滋生。

其次,在农业生产技术近于停滞,土地关系又无多大变化的社会中,要提高土地的产量,主要的途径就是不断地增加投入单位面积土地的劳动,因而人口增长是劳动力增加、农业生产发展最便捷最重要的手段。珀金斯研究明清以来中国农业史的结论之一,就是人口增加是农业生产力提高的主要动力。他说,人类历史上农业从粗放走向集约化经营的过程,是一个因人口增加而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在农业经济中人是最主要的生产力。这一点对于理解人口迅猛增长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层面。

再次,由于人口增长主要在农村,所以这一时期农业的发展中有几个方面是值得注意的。其中,清朝政府奖励垦荒地政策的持续贯彻,取得明显的成效,促使耕地面积不断扩大。从顺治年间到雍正年间,人口增长与耕地增长大体是相近的:

(一)晋、冀、鲁、豫、陕、甘,人口增长59.44%,耕地增长64.24%;

(二)苏、皖、川、粤,人口增长30.30%,耕地增长22.49%;

(三)浙、赣、湘、鄂、闽,人口增长6.4%,耕地增长9.64%;

(四)奉、吉、新、桂、云、贵,人口增长3.77%,耕地增长3.63%。

这就为乾隆时期人口突破3亿大关提供了一个物质基础。

农业生产本身的发展弥补了耕地面积的不足,这主要是乾、嘉、道三朝水稻的双季种植化,以及高产作物番薯、玉米的推广(前面已有叙述,此处不再重复),为新增人口提供了新的粮食来源。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指出:山药、芋头、白薯、木薯、土豆、玉米等原产美洲的作物,在发现新大陆后才渡海进入中国,直到18世纪才真正得到推广,那时候由于人口的急剧增长,不得不在平原地区之外开垦荒山野岭,使南北部分的人口相对地重趋平衡。

但是人口的迅猛增长毕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特别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人口达到3.0148亿后,这种压力愈来愈明显了。乾隆五十八年清高宗就感到人口压力之沉重,他说:“承平日久,生齿日繁,盖藏自不能如前充裕……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朕甚忧之……然为之计及久远,非野无旷土,家有赢粮,未易享升平之福。”无独有偶,面对同样的社会问题,著名学者洪亮吉也在这一年提出了他的人口论,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一)耕地的增长不及人口增长的速度;(二)他主张以“天地调剂之法”与“君相调剂之法”来解决过剩人口,即水旱瘟疫等灾害的自然淘汰,政府人为调整与救济,如移民、开荒等;(三)他认为听任人口激增会引起社会动乱。

洪亮吉像

洪亮吉的人口论比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T. R. Malthus) 1798年发表《人口论》早了五年。马尔萨斯认为,人口增长快于生活资料的增长,如不遇到阻碍,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而生活资料即使在最有利的生产条件下,也只能按算术级数增长,所以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的速度,减少人口使之与生活资料相适应的决定性因素是贫困、饥馑、瘟疫、繁重劳动和战争,主张采取各种措施限制人口的繁殖。洪亮吉的人口论虽然不及马尔萨斯那么系统、严密,但已敏感到人口问题的严重性,无论如何是难能可贵的。

随着清朝的由盛转衰,经济衰退,政府的财政收入与储备都在减少,人口压力的消极作用就更加突出了。

其一,人均耕地面积日趋减少,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的200年中,人均耕地减少了一半:

洪亮吉说:“每人四亩即可得生计。”我们不妨把人均四亩视作“温饱常数”,低于此数,社会陷于动乱是不可避免的。

其二,由于人均耕地面积下降,每人所得粮食数量也日益减少,导致粮食价格上涨。如果以17世纪后半期粮价指数为100,那么其后的粮价指数:18世纪前半期为132.00;18世纪后半期为264.82;19世纪前半期为532.08;19世纪后半期为513.35。19世纪的粮价比17世纪上涨了5倍多,粮食匮乏与粮荒日趋严重,一遇自然灾害,就出现大规模饥荒与人口死亡,不可避免地引起各种抗粮、抗租暴动和抢米风潮。不断的灾荒、战乱,使咸丰以后到清末民初,人口不再继续增长,从咸丰初年的4亿多下降至同治初年的近3亿,再由光绪初年的3亿多回升到清末民初的4亿多。人口相对过剩已构成社会动乱的一个因素,而社会动乱又反过来制约人口漫无边际的增长,反映了社会危机的一个恶性循环。

乾隆末、嘉庆初川楚白莲教起义,可以看作人口压力与社会危机的一个标志。它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明中叶荆襄地区的流民问题。大量流民进入荆襄地区,使这一地区得到开发,农业人口的相对过剩在这里获得暂时的缓解。农业人口从已开发地区向未开发地区或开发中地区流动,是当时的一个普遍现象,荆襄地区流民问题作为一个典型来剖析是很有意义的。到清中叶,这一地区的人口也达到了它所能容纳的最大限度,乾隆末、嘉庆初的川楚白莲教起义爆发在这里不是偶然的。流民的生活是不稳定的,一旦遭到灾荒,或失去生活来源,就沦为流氓无产者,成为社会的破坏力量,这在荆襄山区尤为显著,官府对此感到十分头痛:“既聚之众,不能复散,纷纷多事,防范最难。”这种特殊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宗教、迷信、神秘主义的土壤,白莲教在流民中的传播是很自然的,他们自发地形成一种松散的互助组织,白莲教传入后,一拍即合,所谓“教匪之煽惑山民,称持咒念经可免劫余,立登仙佛,愚民无知,共相崇信,故入教者多”。白莲教在组织内部提倡并实行平均主义,他们“戒贪戒淫,可以成佛成仙,所取给米为数无多,而成教之人,又彼党伙,不携资粮,穿衣吃饭不分你我”。一遇灾荒,谋生无着,他们就倡导“吃大户”或聚众谋反。当地官吏说:“倘遇旱涝之时,粮价昂贵,则佣工无资,一二奸民倡之以‘吃大户’为名。而蚁附蜂起,无所畏惧。”

一旦“蚁附蜂起”后,局势很难控制,“虏胁日众,不整队,不迎战,不走平原,惟数百为群,忽分忽合,忽南忽北”。这种零星的武装斗争终于酿成了乾隆六十年(1795年)冬荆州、宜昌地区白莲教组织的大规模武装起义,他们以白布缠头,白旗为号,与襄阳、郧阳一带教徒相联络,分头举事。嘉庆元年(1796年)二月,起义军围房县,克保康、竹山。竹溪、郧县、郧西一带流民纷起响应,汇成一场声势浩大的群众性武装反抗运动。这场斗争的爆发,实际上已充分显示出相对过剩人口对社会的压力了。这场起义前后持续了九年零四个月,至嘉庆十年五月失败,参加人数达几十万,席卷了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肃五省。政府征调了十六个省的军队,消耗军费二亿两银子,才把它平定下去。这一事变使清朝由盛转衰的趋势愈益明朗化,从此盛世不再。

从嘉庆元年(1796年)到道光二十年(1840年)的四十四年中,《东华录》所记录的武装暴动、民众起义,达93次;从道光二十一年到二十九年的九年中,这类暴动、起义竟达110次之多,其后更加风起云涌。由于地方官无法收拾,只得隐匿不报,事实上太平天国起义前各地起事者大小约一百四五十股。19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太平天国运动虽然并不完全出于人口压力与粮食失调,但多少反映出人口压力下社会危机的一个侧面。这场持续十多年的全国性大动乱,以几千万人死亡而告终。人口压力以这种形式得以缓解,以及随之而来的所谓“同光中兴”,有如昙花一现,并不能改变年复一年的社会动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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