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在一些贵族和诸侯护卫下,从镐京(今陕西西安)东迁到洛邑(今河南洛阳)。周初建立东都(即所谓成周),原是为了控御东方,周朝的真正基地仍在镐京(即所谓宗周)。西周末年宗周旧地天灾人祸不断,人心惶惶,而以洛邑为中心的东土有发展余地。东迁之初,宗周故地并未完全丧失,到后来周室衰微,号令不行,周王成了徒有其名的共主——其实力已不足以维持封建制度中的天下共主的地位。历史学家把这一年之后的周朝叫作东周,以区别于此前的西周。从此周朝失去了控制四方诸侯的力量,进入了一个动乱时期,即春秋(公元前770—前476年)。春秋时代共有一百四十多国,其中大的也有十几国。
春秋时代的列国,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而是西周国家瓦解后的残余。因此,春秋列国在国家功能与结构方面,反而不如西周国家。西周时国家主权属于王室(周天子),列国都没有完整的主权。于是,从春秋到战国的发展过程中,列国必须逐步肯定自己的主权,到各自称王称霸时,各国才能完全不承认周王室的宗主权。
平王东迁之后,原有王权失去了约束力,于是各国受当地文化及利益的驱使,纷纷产生离心倾向。同时列国内部要充实国家的要素,必须在主权方面多所更张,加强了各国的离心力。这两股力量交互作用,是春秋时代形成列国体系的主要原因。
春秋时代的列国争霸,从本质上讲,是诸侯争当周王的代替者,争当中心或中央。在这一过渡时期,霸主制度为中国维持了相当程度的秩序,避免了无中心(中央)后的大混乱。所谓“春秋无义战”的观点是片面的,因为它没有摆脱周天子正统的立场。争霸的结果,一方面国家形态由西周瓦解后出现的不完整功能、结构,转变为完整的主权国家;另一方面国家形态摆脱了血缘组织的残余,转变为领土国家。这是了解列国争霸的关键或一种思路。
争霸的形式大抵是“挟天子以令诸侯”——打着周天子的旗号,积极发展自己的势力。其实周天子的天下共主地位早已名存实亡,先前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一变而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周天子不过是争霸的一个幌子而已。
首先建立霸业的是齐桓公。他任用管仲,改革内政,国力日趋强盛,吞并了一些小国。又以“尊王攘夷”相号召,打击夷狄。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今河南兰考),参加盟会的有鲁、宋、郑、卫等国的代表,周天子也派官员赴会。这次盟会规定,凡同盟诸国,互不侵伐,必须共同对付外敌。齐桓公由此成为中原霸主。
正当齐国争霸中原时,晋国勃兴。公元前636年,流亡在外十九年的晋公子重耳回国继位,是为晋文公。他整顿内政,发展经济,增强军备,争取霸业。这时周王室发生了王子带之乱,周襄王流亡外地。晋文公认为这是“取威定霸”的好机会,便联合其他诸侯,出兵击败王子带,护送襄王回国,于是晋国抓到了“襄王”这张王牌。公元前632年,晋与楚在城濮(今山东鄄城临濮集)发生大战,这就是春秋时期最大的一次战争。《左传》中关于城濮之战有十分生动的描述:晋军看到楚军来势凶猛,故意退避三舍(九十里)。楚军中许多人看到晋军撤退,也停止前进。楚将子玉刚愎自用,盲目冒进,士气大为低落。晋军抓住楚方将骄兵疲的弱点,首先集中兵力歼其右翼,然后吃掉其左翼,取得大胜。战后,晋文公在践土(今河南原阳西南)会盟诸侯,参加会盟的有齐、鲁、宋、卫等七国,周天子也被召来参加,并册命晋文公为“侯伯”。晋国因而成为中原霸主。
在晋国称霸中原时,楚国向东扩展,灭了一些小国,转向北方,争霸中原,控制黄河流域一些小国。楚庄王是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改革内政,国力大振。公元前606年,楚庄王征伐陆浑之戎,观兵于周郊,并派人向周王问九鼎之轻重,意欲吞并周室。此后几年中,楚庄王先后发兵击败陈国、郑国、宋国,晋国因派兵救郑时遭到惨败,当宋国求救时,畏缩不敢出兵。楚庄王因而成为中原霸主。
秦国在灭掉一些西方小国后发展起来,到秦穆公时向东争取霸业,遭到晋国的遏制,转而向西发展,成为西方一霸。
于是形成了这样的格局:西面是秦,东面是齐,长期争霸中原的主要是晋、楚。双方势均力敌,终于出现了结束大国争霸的“弭兵”局面。所谓“弭兵”,就是双方妥协并划分势力范围,平分霸权。
在“弭兵”之后,争霸已近尾声,长江下游崛起了对立的两国——吴、越。吴王夫差击败越王勾践,然而越王勾践在卑身事吴时,下定决心东山再起,“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一举击败吴国,一时号称霸主,不过已是强弩之末了。
争霸的结果,种种政治力量分化改组,最后只剩下了燕、赵、韩、魏、齐、楚、秦七个大国和十几个小国,历史进入了战国时代。
从主流上看,这是一个进步过程。一方面新旧势力斗争中,旧势力不断削弱,新势力不断壮大;另一方面各族人民互相融合,蛮夷戎狄与华夏的界限逐渐消失。
由于各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各诸侯国经济文化先进而自称华夏,他们把落后的小国或部族称为戎、狄、蛮、夷。戎、狄主要分布在黄河流域以北和西北地区,夷分布在今山东、安徽、江苏北部一带,群蛮和百濮分布于楚国南面。
春秋中期,随着中原各国的强大与争霸,戎狄蛮夷先后被征服、吞并,如西戎为秦所驱,赤狄、白狄为晋所灭,莱夷为齐所灭,濮夷为楚、鲁所灭,蛮为楚所灭。到春秋末年,戎狄蛮夷逐步被华夏所同化,华夷差别慢慢地消失了。
还有一点颇值得注意。东周的550年间,战争性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春秋时代军队规模小,战斗每每一天就结束。交战双方都很注意礼仪(军礼为五礼之一),战争成了艺术化的操练,显示出强烈的骑士风度。这样的美风,战国时代消失得无影无踪。战争变成了现代人理解的那样残忍,几十万大军对峙,野战的包围攻击持续几个月。一部分进入总动员体制,凡十五岁以上的男子都被征发到前线。阵亡与俘虏数量之多前所未见,活埋战俘常达几万、十几万,实在令人战栗。由此反衬出,春秋时代的列国争霸主要是政治较量。
16.步入铁器时代
人类由青铜时代进入铁器时代是一大飞跃。中国在西周、春秋之际步入铁器时代。
可以肯定,商、周时代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的高水平发展,为此后冶铁技术的发明,提供了基本的技术与工艺基础。
商朝青铜器冶铸工艺已达到相当高度,出现了特别巨大而精细的青铜器物,从繁缛华丽的纹饰可以看出其技术与工艺水平之高超。西周青铜冶铸工场分布的广度超过了商朝,周王和各诸侯乃至一般贵族都有数量不等的大小铜器工场,因而青铜器的产量远远超过了商朝。西周青铜器上的铭文字数很多,宣王时的毛公鼎铭文长达497字,这需要极其精细的工艺水平为保障。春秋时代青铜器的纹饰雕镂趋向工整细致,一些美丽的新纹饰取代了呆板的旧纹饰,造型也日趋清新,青铜兵器更加轻便灵巧。
成熟的青铜文明呼唤新的铁器文明问世。
根据《左传》的记载,公元前513年,晋国的赵鞅、荀寅带了军队在汝水旁筑城,借此机会向国中征收军赋——“一鼓铁”,用来铸造刑鼎,著录范宣子所撰写的《刑书》。从这一史实可以推知两点:其一,要铸造如此庞大的铁鼎,一定要有较大的冶铁炉,并使用鼓风设备不断地把空气压送到冶铁炉里,才能使铁熔化成铁水,用来铸造铁器;其二,从这时把铁作为军赋征收的事实看来,铁在晋国已是普遍存在之物,当时已把铁看得同青铜一样,当作铸鼎的原料。要使冶铁技术达到这种水平,冶铁业一定有一段历史了,从而可以推测,中国冶铁技术的发明应该远在这时以前。
传说中春秋末年吴国的“干将”、“莫邪”宝剑,是用“铁精”作原料,以“金英”作渗碳剂,并且用含有磷质的头发和爪作催化剂而炼成的,可以肯定是钢剑。从已发现的考古资料来看,当时南方吴、越、楚等国的冶炼技术,是可能炼制钢剑的。1964年江苏六合县程桥镇1号东周墓出土了一个铁丸。1972年程桥镇2号东周墓又出土一条两端已残损的弯曲铁条。经过检测,铁条是用“块炼法”炼出的熟铁块锻制的,铁丸是用生铁铸造的。1975年湖南长沙杨家山65号墓出土一把钢剑,属于春秋晚期,含碳0.5%,在剑身断面上用放大镜可以看出反复锻打的层次。这时楚国既然已经能利用熟铁块渗碳制钢,反复锻打,制造钢剑,那么,与楚国相邻的吴国,在能够冶炼熟铁块、用生铁铸造器物的同时,能够炼制“干将”、“莫邪”之类的钢剑,就不足为奇了。由此可见,春秋末年吴、楚等国的冶铁技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有理由推论,中国冶铁技术的发展必然在这以前。
从商代中期和西周初期铜兵器用陨铁锻造刃部看来,当时还没有发明人工炼铁技术。目前考古发掘出土的铁器,最早的是春秋末期和战国早期的。尽管目前发现的春秋、战国之际的铁器不多,尽管这时铁工具还和青铜工具甚至木、石工具同时应用,但铁器制作已达到较高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商、周时代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的进步,大大提前了冶铸生铁技术的发明。杨宽《中国古代冶铁技术发展史》认为,从西周初期还使用陨铁制作铜兵器刃部来看,那时还没有发明块炼法。因此块炼法的发明,当在西周中期以后、春秋中期以前。很可能,西周、东周之交是“块炼法”的发明期而不是发展期。从春秋末年已有较高的冶铸生铁技术水平,以及春秋、战国之际已发明生铁柔化处理技术来看,冶铸生铁技术的发明至少在春秋中期。这一发明比欧洲提早了1900多年。
铁器逐步推广到各个生产领域,特别是农业生产领域大量铁制农具的使用,引来了农业生产技术的一场革命。《管子》说:“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铫、一镰、一、一椎、一铚,然后成为农。”可见当时一户农民必备这几种铁制农具。考古发现表明,当时铁制农具如铲、锛、锸、镢已很普遍。铁制农具使用后,可以深耕,为牛耕的推广创造了条件。孔子的学生冉伯牛名耕、司马耕字子牛,晋国有力士名牛子耕。牛与耕相连,用作人名,可见当时用牛耕田早已司空见惯。铁制农具和牛耕标志农业生产技术的飞跃,使农业生产由集体共同经营发展为个别零细经营,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逐步形成,这是中国农业史上划时代的大变革。它的直接后果是土地的私有化,以及井田制的瓦解。
工商业也发生了变化。先前“工商食官”的格局被冲破,在官手工业之外,出现了私手工业。宋国的个体手工业者,有固定的住址、常来的主顾,操着世代相袭的职业。春秋战国之际的个体手工业者公输般(鲁班),以精湛的技艺闻名遐迩,被奉为木匠的祖师。
伴随手工业的私有化,商业也开始私有化,官商已不能垄断贸易,私商出现了。郑国的商人和政府约定:商人不背叛公家,公家不得干涉商人营业。郑商的足迹遍于黄河、长江。这种私商似乎颇有社会地位,孔子的学生子贡,周游列国做生意,并参与各国政治活动,能和诸侯们“分庭抗礼”。孔子能顺利地周游列国,子贡的经济资助起了很大作用。越国的大夫范蠡,弃官从商,周游于江湖之间,后定居于陶,成为“三致千金”的富商,号称“陶朱公”,被后世商人引为楷模,“陶朱公”因而成为富商大贾的代名词。
战国铁双镰范
上述一系列变革表明,步入铁器时代之后,一个新的文明已经在华夏大地上放射出灿烂的异彩了。
17.老子与孔子
美国学者伯恩斯(Edward McNall Burns)和拉尔夫(Philip Lee Ralph)合编的《世界文明史》指出:“由于一些无法解释的原因——或许仅仅由于巧合——在古代世界的三个相隔很远的地区,在大约同一时候都开展着高度的哲学活动。当希腊人正在探讨物质世界的性质、印度思想家正在思考灵魂和神的关系时,中国的圣人正试图去发现人类社会和贤明政治的根本原则。”他们还指出:“中国的思想家对自然科学和玄学都没有多少兴趣,他们提供讨论的哲学是社会的、政治的和伦理的。从规劝和改良的语气来看,这种哲学无疑反映了一个屡起冲突、政治混乱的时期……哲学家们在晚周时期大动乱的形势下,力图提出稳定社会和安抚人心的原则。”这种极富哲学思辨的评述,对于理解老子与道家、孔子与儒家是有启迪意义的。
春秋时代社会剧烈变动,各派政治力量大分化大改组,社会中不尽如人意的弊端暴露无遗,思想家们力图提出稳定社会和安抚人心的原则,出于对现实的不满,他们不是向前看而是向后看,复古与怀旧成为一股思潮。老子和孔子便是这种思潮的代表。
老子即老聃,生卒年不可考,大约比孔子早几十年。他做过周的史官,见闻广博,熟悉种种典章制度;由于对世事感到厌倦,便西行出关去西部山中寻求清静。他应关令尹之请,写成《道德经》(即《老子》)。这是文字简略、字义晦涩、似是而非的著作,颂扬“道”而贬低“人”,充满了浪漫的、神秘的、反理智的精神。他不但把“道”说得尽善尽美,而且把远古先民的原始生活理想化,认为没有文明,用结绳记事而不是用文字,极乐无知的生活远比现在美好。他鼓吹“无为”,是针对当时社会变革中的“有为”而发的。他认为任何进步都会招致祸乱,生产发展会增长人们的贪欲,而贪欲是争斗的根源;文化提高会增长人们的智慧,而智慧是争斗的工具。因此他主张取消一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回到浑浑噩噩的“小国寡民”世界,“老死不相往来”的“无为”状态,即无是非无知识的人类童年时代。这显然是一种对现实绝望的复古主义。
老子像
然而老子在阐述其“无为”思想时,闪现出前所未见的哲学思辨火花。他指出世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对立统一的,如正与奇、福与祸、刚与柔、强与弱、多与少、上与下、先与后、实与虚、荣与辱、智与拙、巧与愚。对立的双方不仅矛盾,而且可以互相转化,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又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他以这种方式阐述的“道”,给中国传统文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后人把他创立的学派称为道家。西方哲学的热门话题:“世界从何而来?”在《老子》中概括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老子看来,“无”比“有”更具备根本的意义,“无”是天下万物的根源,也就是他反复论述的“道”。
1993年,湖北荆门市四方乡郭店村一号战国楚墓出土了800多枚竹简,堪称近年考古的一大奇观。写在800多枚竹简上的1万多字的各种文献,其中属于道家的著作两种:《老子》(甲、乙、丙三组)和一篇佚著《太一生水》。学者们的兴趣集中在简本《老子》与今本《老子》的关系,以及简本、今本异文的历史文化内涵,及其在“老学史”上的意义。
和老子主张“无为”截然相反,孔子主张“有为”。孔子名丘,字仲尼,约公元前551年至公元前479年时人。他祖上原是宋国贵族,因内讧逃到鲁国。到孔丘时,家境破落,所以他自称“吾少也贱”。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孔子的父亲叔梁纥六十四岁时与颜家少女“野合而生孔子”,孔子是个私生子。以往学者本着为尊者讳的陈见,否认这点,其实是大可不必的。孔丘二十岁时当上了鲁国贵族季氏的家臣,担任管理仓库(委吏)、管理牛羊(乘田)的小差使。他受到良好的传统武士教育,熟悉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因此从小喜欢祭祀礼仪,长大善于射箭驾车,勇武有力。由于他通晓礼仪,三十岁时开始招收学生讲学。五十岁以后出任过鲁国的官职:工业部长(司空)、司法部长(司寇),总共不过三年左右,以后一直从事教育。
孔子像
孔子虽然从政时间不长,但一直热衷于政治,总想当官,只是不合时宜,未能如愿以偿。因此他把郁积于心中的政见在讲学时抒发出来,不断评论时事,独抒己见。从他身上折射出中国历史上知识分子的普遍心态。
孔子虽然对“大同”之世推崇备至,对“小康”之世有所微词,但在“小康”的夏商周三代中,对周公及西周情有独钟。孔子生活的鲁国,保存了西周的典章制度。周公的长子伯禽分封于当时的奄国,建都于奄(今山东曲阜),国号鲁。因此,周公制订的礼乐在鲁国有着深厚的土壤。孔子苦心钻研,沉醉于西周的礼乐文明之中,非常崇拜“制礼作乐”的周公,自命为当代周公。他十分不满于当时的“礼崩乐坏”,对违反周礼的行为以及改革旧制度的举措,多持反对态度,明确提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齐景公向他问政,他回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以贵贱尊卑之礼抨击夺取政权的田氏。晋国铸刑鼎,他反对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这个“度”,就是周礼的贵贱有序,晋国铸刑鼎,以法治国,就是“贵贱无序”。鲁国贵族季氏用了周天子的乐舞,他认为是“僭越”;季氏推行“田赋”(征收土地税),他认为这违反了“周公之典”(井田制“藉而不税”)。他一再表示:“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这种捍卫礼乐文明的向后看的政治观点和思想方法,渗透了怀旧的保守主义倾向,给后世儒家以深远影响。与此相联系,孔子是畏天命的,他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基于这种观念,他对社会变革的态度必然是守旧的。在他看来,天命是不可违抗的,这就是他为什么要说“五十而知天命”的原因。因此他主张:“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
孔子是儒家的创始者,但儒或儒者早在孔子之前就已存在。根据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儒的本义是柔,是“术士之称”。墨子说,儒者特重礼仪、声乐,特别是丧礼,他们有一套繁杂的仪节与学问,又自视甚高,不从流俗。孔子在回答鲁哀公的咨询时,一口气列举了十六种“儒行”,如“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夙夜强学以待问,怀忠信以待举,力行以待取……”最后总结说:“儒者有不陨获于贫贱,不充诎于富贵,不惑君王,不累长上,不闵有司,故曰儒。”由此可见,儒与儒家不是一个概念。冯友兰《原儒墨》说:“儒家与儒两名,并不是同一的意义。儒指以教书相礼等为职业之一种人,儒家指先秦诸子中的一学派。儒为儒家所自出,儒家之人或亦仍操儒之职业,但两者并不是一回事”;“孔子不是儒之创始者,但乃是儒家的创始者”。
孔子为儒家构建了一个体大思精的政治伦理思想体系,具有普遍的永恒的价值,影响之深远,是中国任何一个思想家或学派所无法比拟的。
孔子主张“仁”,“仁者爱人”,是他的思想核心。“克己复礼为仁”,是政治理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是对执政者的要求。在孔子看来,“仁”和“礼”是相辅相成的,“仁”是“礼”的基础,只有把“仁”注入“礼”,“礼”才能永葆活力。
他长期从事教育,弟子三千,精通六艺者七十二人。他的教育思想已越出教育的范畴,而成为一种道德规范。如“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有教无类”等等。春秋晚期出现了私学,与官学并行不悖,为统治者培养政治家和战略家。孔子办学,为那些出身寒微、才干杰出的年轻人开辟了一条从政的途径。
他主张学生要学社会、学历史,所以他说自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近则夏商周三代,远至大同之世,无所不学。他整理的源自周朝巫史所掌的典册——《诗》、《书》、《礼》、《乐》、《易》、《春秋》,既是他学习历史的凭借,也是孔门讲学的教材,成为后世的儒家经典(即所谓“六经”),功不可没。
《诗》即《诗经》,包括风、雅、颂三部分。就其制作之初而言,与宗庙祭祀的乐舞有密切关系。今《诗》三百篇中,以《周颂》为最早,它原为宗庙祭祀时所唱乐歌,可能出自巫史之笔。而《玄鸟》、《长发》、《生民》、《公刘》等篇,作为商周史诗,则可能出于史官之手。据说原有三千多篇,孔子作了删削。
《书》即《尚书》或《书经》,是古代历史文献汇编。就其内容而言,是史官所记录保存的政府档案,孔子搜集了这些讲演、诏命、誓词等文献,经过整理编纂,改造成突出儒家民本主义精神的经典。
《礼》包括《周礼》、《仪礼》、《礼记》。《周礼》由孔门学者编纂而成,《礼记》(包括《大戴礼记》)是孔门后学讨论礼制的论文集。孔子处在“礼崩乐坏”时代,对礼加以改造,使礼、仪由外在的规范转为人心内在的要求,把强制性规定提升为自觉的理念,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融为一体。
《乐》即《乐经》,已失传。
《易》即《周易》或《易经》,是一部巫史的占卜用书,借以预卜吉凶休咎。此书是周朝史官为断筮卦之凶吉逐渐集结而成的,也可以说是巫史们在占卜时所留下的记录。孔子对于《易》的贡献在于,把巫术占卜之书变为一部道德、政治、哲学之书,赋予了思辨色彩。
《春秋》是鲁国的编年史书,孔子作了删削修改。孔子在作《春秋》时,搜集了周朝与春秋列国的史书,编年纪事,迥然不同于以前的《春秋》,其目的不是交通人神,而是突出政治,正如他自己所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后来解释《春秋》的有《左传》、《公羊传》、《穀梁传》。
孔子死后葬在曲阜城北泗水旁,弟子们为他守孝服丧之后,散游各地,出于对他的道德学问的钦仰,以各种方式把它发扬光大。曾子、子思、孟子在他们的著作《大学》、《中庸》、《孟子》中,分别发挥了修齐治平之道。
孔子与儒家是一个老话题,也是一个新话题,恐怕值得永远探讨下去。
四、从战国到秦——大一统中华帝国的建立
18.各国的变法
“高岸为谷,深谷为陵”——《诗经 · 十月》中的这句话,早就被人引用来形容春秋时代社会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春秋末期“君子”陵夷,政权易手,先前的封建秩序早已荡然无存。《左传》昭公三十二年(公元前510年),史墨对赵简子说:“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主所知也。”杜预注:“三后,虞、夏、商。”事实上,“三姓之后”应从更广泛的含义上去理解,春秋以来的贵族而今沦为庶民,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社会结构的变化不能不引起政治制度、经济体制、观念形态等方面的相应变化。继春秋之后,中国历史进入了战国时代(公元前476—前221年)。这是一个社会大变动时期。春秋时代的世家大族几乎都已烟消云散,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而消失了,新的阶层取而代之。战国时代各国新兴的统治者,无不关注如何维护自己的威权。这一时代,纵横捭阖,波诡云谲,兼并战争不断,各国都必须集中一切力量为生存而奋斗。于是各诸侯国为了适应社会的大变动,纷纷进行变法。
魏国
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即位,任用李悝为相国,主持变法。李悝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主张以法治国。他收集各国现行法律,编成《法经》。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典,共分六编: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盗法针对侵犯私有财产,贼法针对侵犯人身(包括杀伤),囚法用于断狱,捕法用于捕亡,杂法用于惩罚轻狡、越城、博戏(赌博)、借假(欺诈)、不廉、淫侈、逾制等七种违法行为,具法是根据具体情况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法经》的本意是以法治来保障社会变革的有序进行,然而它的影响超越了魏国。商鞅从魏入秦,帮助秦孝公实行变法,便是依据这部《法经》行事的;以后的《秦律》、《汉律》都是在《法经》的基础上逐步扩充而成的。
李悝一方面是法家,另一方面又是农家,他在变法时很注意开垦荒地、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为此必须铲除旧的领主土地关系。孟子说“善战者服上刑”,“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是针对李悝的。李悝主张“尽地力之教”——派官员督责农民加紧生产,增产者赏,减产者罚。为此必须杂种五谷——稷(小米)、黍(黍子)、麦、菽(大豆)、麻,充分利用空闲土地,多种蔬菜瓜果,栽树种桑,扩大副业生产。李悝还实行“平籴法”,目的在于防止粮价太贵太贱,因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他主张采用“取有余以补不足”的手段,“使民适足,价平而止”。
人们从李悝所说的五口之家治百亩之田承担什一税这点,已明晰可见这种农民不再是领主土地上的农奴了;从“籴贱伤农”这点,约略可见小农经济已初步形成了。
赵国
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竹简表明,早在春秋末年赵国就把百步为亩改为二百四十步为亩,这种新亩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小农经济的形成。
公元前403年,赵烈侯用公仲连为相国,进行改革,在“选练举贤,任官使能”、“节财俭用,察度功德”的同时,“以仁义,约以王道”。也就是说,按照法家的理论选拔人才、处理财政、考核臣下,按照儒家的理论教化民众。
此后,赵武灵王为了加强军力,改革军制——“胡服骑射”,建立骑兵。他学习胡人的骑射与服式,并驳斥反对派说:“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法度制令各顺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这种因时制宜的改革,使赵国由此而日趋强盛。
楚国
公元前402年,楚悼王即位后,启用法家吴起,实行变法。吴起变法的指导思想是“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即剥夺旧贵族的权力和财产,扶植新兴势力。凡封君子孙已传三代以上的,收回爵禄;裁汰无能无用之官,节约开支,供养“选练之士”;把旧贵族迁移到荒凉地区,充实与开发那些地区。
吴起针对楚国官场的歪风邪气,大力整顿,明确规定:“使私不害公,谗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顾毁誉”;“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破横散从(纵),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目的在于提倡公而忘私,禁止私门请托,不准纵横家进行游说,扰乱视听。
吴起变法使楚国迅速强盛,成效卓著。由于损害了以旧贵族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遭到了猛烈的反对,攻击吴起是“祸人”,楚悼王“逆天道”。一时间反对变法的舆论甚嚣尘上。楚悼王一死,守旧派发动叛乱,吴起被肢解而死。
吴起的死,显示了涉及社会制度各个方面的改革,阻力之大是难以想象的,改革家往往遭到不公平待遇,甚至没有好下场。守旧派的反扑,使变法的成就逐渐化为乌有。韩非说:“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强。”殊不知,商鞅为此也付出生命的代价。
秦国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发布求贤诏令,征求“能出奇计”使秦强盛的贤才。商鞅就在此时从魏国前往秦国。
商鞅,本名公孙鞅,也称卫鞅,因在秦国变法有功,被封于商(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号为商君,故后人称为商鞅。
商鞅带了李悝《法经》,在秦国进行了两次变法,使秦国一跃而为强国。
他首先反驳了守旧派“法古”、“循礼”的主张,提倡“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经过三年准备,于公元前356年进行第一次变法。(一)商鞅把李悝《法经》在秦国公布、实施,增加了连坐法——相互告发与同罪连坐。他还主张对轻罪用重刑,称为“以刑去刑”,目的在于张扬法律的威慑力。(二)商鞅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度,实行依军功授田宅的新法,把军功分为二十等,论功行赏,授官赐田宅。(三)商鞅鉴于秦国地广人稀,实行奖励垦荒、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的政策。凡从事耕织成效显著的人,可以免徭役;凡是从事商业、手工业不力而破产的人,连同其妻子儿女一同罚作奴隶。(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私门请托、游说求官。
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第二次变法,涉及面更深更广。(一)废除秦国境内的井田制,把原来“百步为亩”的阡陌和百亩为顷的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封疆,并且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的合法性。(二)把秦国的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作为地方一级行政机构。(三)为争取中原,向东发展,而把都城从雍迁到咸阳。(四)统一度量衡,颁布度量衡标准器。(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要加倍征赋,刺激一夫一妇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
商鞅变法是各国变法中最全面、最彻底、最有成效的,秦国从此富强,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国的基础。正如汉朝人王充在《论衡》中所说:“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
商鞅变法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损害了他们的利益,遭到嫉恨,一场殊死的较量势不可免。因为太子犯法,商鞅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予以严惩,以示法不阿贵的严肃性,使矛盾更趋激化。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太子即位为秦惠王。公子虔等人见时机成熟,诬告商鞅谋反,迫使他回到封地商邑,举兵抵抗。商鞅被秦兵杀死后,又处以车裂的极刑。商鞅的悲剧性结局,与秦国因商鞅变法而振兴,形成强烈的反差,令人深思。
与商鞅变法差不多同一时候,韩国任用申不害,齐国任用邹忌,先后变法,都取得了成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齐国邹忌变法中,稷下学宫起到了决策咨询、舆论先行的作用。齐威王还任用军事家孙膑,讲求练兵,重振武备,收到明显的效果,齐和秦曾一度互相称帝(东帝、西帝),成为东西两强。
19.百家争鸣:群星灿烂的时代
伴随着政治、经济方面激烈而深刻的变革,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各种思潮、学派的交锋与激荡,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群星灿烂的时代。正如吕思勉所说:“先秦时代的学术,是注重于矫正社会的病态的,所谓‘拨乱世,反之正’,实不仅儒家,而为各家通有的思想。”诸子百家都致力于矫正社会的病态,但所持论点各异,于是便有了争鸣与交锋,从中闪现出思想火花的无穷魅力。
所谓百家争鸣,指的是两种社会现象:一种是各个学派独立地阐述自己的学说思想,学派之间相互问难,进行辩论;另一种是游说诸侯。战国的诸子百家主张学以致用,为了救世,必须以其所学去游说诸侯,推出自己的政策主张、治国方略,不可避免与诸侯及其官员发生争鸣。因而各学派的巨子几乎都是伶牙俐齿、口若悬河的雄辩家,像韩非那样口吃,只是个别特例。孟子到处游说,能言善辩,一个叫公都子的人问他:别人都说您喜欢辩论,请问为什么?孟子答:我是不得不辩论啊!世道衰微,荒谬的学说、残暴的行为都出来了,臣杀君,子杀父,我要端正人心,消灭邪说,不得已而辩论的。
当时文人学士游说之风很盛,一个很平凡的士,通过游说,一经国君赏识,便可提拔为执政大臣。例如商鞅本是魏相国公叔痤的家臣,入秦游说秦孝公,做到了秦国最高官职大良造;张仪本是魏人,入秦游说,做到了秦惠王的相。商鞅入秦后与甘龙、杜挚关于“法古”与“反古”的辩论,便是一种“争鸣”。商鞅针对甘龙、杜挚“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的主张,驳斥道:“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提出自己的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这显然是用既反对复古又反对安于现状的法家思想,批判儒、道两家的“法古”、“循礼”观点。孟子曾游说于齐、魏、滕、薛、宋、邹、梁等国,慷慨陈词,阐述儒家的理论和政见。他到魏国,惠王对他优礼有加,并向他请教治国之道。当魏惠王问他“何以利我国”时,孟子答:“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实际上是在用儒家的义利观批判法家的义利观。孟子在齐国,宣王任他为上卿,据说,他有车数十乘,随从数百人。这都是游说的结果,使当政者能采用其学说与主张,故能显赫一时。
稷下学宫图
百家争鸣的形成,与各国宽容的学术政策有很大关系,这在齐国的稷下学宫表现得最为突出。
齐国都城临淄是春秋战国时代首屈一指的大城市,城周五十里,有十三座城门。据《史记 · 苏秦列传》说,临淄有居民七万户,“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从齐威王的父亲田桓公开始,齐国在国都临淄西边稷门外的稷下,设立学宫,招徕各派学者前来著书立说,议论政治,称为“稷下先生”,也称为博士。到齐威王、齐宣王时代,稷下学宫出现了盛极一时的景况,聚集了一大批学者,有事迹可考者如淳于髡、慎到、邹衍、宋钘、尹文、接子、田骈、环渊、荀卿等。齐国虽崇尚黄老之学,但不主于一家,对各家各派兼容并蓄,采取“不治而议论”的方针,使稷下学宫成为诸子百家争鸣和交流思想的中心。孟子与齐威王、宣王政见不同,还是受到礼遇,齐宣王曾多次向他问政,甚至像齐伐燕这样重大的决策,也征求孟子意见。后来孟子离开时,宣王还想挽留他,打算给他豪华的住宅和优厚的俸禄。邹衍本是齐国人,因不满于齐王,到了燕国,齐襄王当政时,他又回到稷下学宫。正是这种宽容的政策,使百家争鸣蔚为大观。
如果要深入追究的话,百家争鸣之风与士的演变有很大的关系。
士原是贵族的最低阶层,有一定数量的“食田”,受过“六艺”教育,能文能武,战时可充当下级军官,平时可作卿大夫的家臣。春秋、战国之际,士发生了分化,既无田可食,又失去原来的职守,成为传授知识的教师,或主持仪式的赞礼人,于是士就成为知识分子的通称。当时的大气候和小气候都为学派的蓬勃发展和互相竞争提供了良好条件。官学垄断的局面被打破,私学兴起,聚徒讲学成为一时风尚,著名学者无不聚徒讲学,知识分子也把从师作为进入仕途的门径。另一方面,各国有权势的大臣都私家养士,培植学派。齐的孟尝君田文、赵的平原君赵胜、魏的信陵君魏无忌、楚的春申君黄歇、秦的文信侯吕不韦,门下食客动辄几千人。这些食客中,有各学派的士,为主人出谋划策,奔走游说,著书立说。于是,各学派之间互相诘难辩论,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西汉初的司马谈把诸子百家概括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六家,西汉末的刘歆又概括为儒、墨、道、名、法、阴阳、农、纵横、杂、小说等十家。这十家中,除了记录街谈巷语的小说家、讲合纵连横的纵横家、讲君民并耕和农业技术的农家以及综合各家学说的杂家,主要的是儒、墨、道、法、名、阴阳六家,而尤以儒、墨、道、法对后世影响最大。
儒家
孔子死后,儒家的继承人孟子最为引人注目。然而,孔子与孟子之间170年,由于资料缺乏,一直模糊不清。1998年,湖北荆门郭店战国墓葬的竹简被整理出版,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参照物。专家们认为,这批竹简文书属于思孟学派的著作,是早期儒家心性学说的重要文献。它的出土,弥补了孔孟之间思想传承的缺失一环。
孟子,名轲,邹人,生于公元前390年,卒于公元前305年。他是孔子的孙子子思的再传弟子,故他这一派又称思孟学派。他生活在中国历史上最不安定的时代,有鉴于此,他的政治伦理学——治国方略极具雄辩力、说服力、影响力,为孔子所不及。由于当时各国都在谋求富国强兵之道,关注相互间攻伐的胜负,孟子仍一味大谈夏商周三代的德政,不合时宜而郁郁不得志。孟子的游说几乎得不到任何人响应,梁惠王听不进他的话,“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嫌他太迂腐;他对齐宣王大谈“仁术”与“恒产”之类统一天下的“王道”,齐宣王笑而不言,甚至勃然变色,顾左右而言他。他所见到的梁惠王、齐宣王都是当时颇有权势的王者,如果肯稍稍迁就,那么立刻便可成为卿相。一个布衣学者发表一番意见,可以影响一国之命运,使后世知识分子可望而不可及。无怪乎战国一代最为后世文人学士所羡慕而津津乐道。明白了这一点,便可了解中国知识分子何以始终不走西方那种自然科学道路,何以总看不起天文历算医药音乐这一类知识,以为是雕虫小技,不肯潜心研究,因为他们有更大的追求——治国平天下。
儒家非常重视人类生活的群体性,并以伦理关系解释人类群体生活的特征,强调人与人应该互敬互爱,和谐共处。孟子主张效法先王,实行王道——仁政。他说,只有仁者才是人,仁是人的本性,人的本性就是亲亲。他的仁政是以夏商周三代为楷模的,在游说滕文公时,他指出:“夫仁政必自经界始”——仁政应该从恢复西周的井田制着手,因为井田制下人人都有一块份地,贫富分化不甚显著,这是仁政的基础。他认为能推行德治、仁政者就可以称王于天下,他对各国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变法持强烈反对的态度,说他们是“暴君污吏”,高唱“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
孟子这种仁政学说虽然迂阔、保守,却显露出可贵的尊重人权的倾向。他所渴望的是:农民每家都有百亩之田、五亩之宅,可以“衣帛”,可以“食肉”,可以“无饥”。这种维持温饱的生存权,是最初步的人权。孟子在宣扬仁政时特别强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说:“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民贵君轻,社会一切不仁不义不正,根源在于君主,这种带有民主色彩的见解是相当高明的,为后世儒家所不及。
从北宋开始,《孟子》一书升格为“经”,取得儒家经典的地位,南宋朱熹把《孟子》和《论语》、《大学》、《中庸》合称四书。
墨家
墨家和儒家当时都号称显学,儒、墨显学之争是百家争鸣的发端。
墨子名翟,宋国人,长期居住于鲁国,生卒年约为公元前467年至公元前376年。他出身贫贱,生活俭朴,所谓“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和孔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态度截然不同。鲁国是儒家的基地,墨翟最初从孔门弟子学习儒家之业,后来批判儒家,另创墨家。他一生中除了著书立说、教授门徒,也曾游说诸侯,一度成为宋国的大夫,还到过卫、齐、楚、越等国。
墨子提出了十大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尊天、事鬼、非乐、非命、节用、节葬。用兼相爱反对儒家的爱有差等,用交相利反对儒家的罕言利,用非命论反对儒家的天命论,用事神鬼反对儒家的不事神鬼,用节葬反对儒家的厚葬,用非乐反对儒家的礼乐。墨子的非命、非乐旨在强调人力的作用,在动乱的社会中,“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强必饱不强必饥”。他不同意儒家的亲亲主张,提倡尚贤,即选拔贤人来治国,主张“不别贫富、贵贱、远迩、亲疏”,“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做到“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他认为社会动乱的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爱互利,因此提倡“兼相爱,交相利”,以缓和冲突。由“兼爱”发展到“非攻”,认为攻人之国最为不义。在这点上墨家与儒家是有共同语言的。蒙文通《论墨学源流与儒墨汇合》指出,儒墨同为鲁人之学,诵《诗》、《书》,道仁义,则“六经”固儒墨之所共也。他还说:墨家以极端平等之思想,摧破周秦之贵族政治,“墨家之要义,一变而为儒家之大经;自取墨以为儒,而儒之宏卓为不可及也;非入汉而墨翟之学失其传,殆墨学之精入于儒,而儒遂独尊于百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