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宋一代,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学术繁荣时期。学术繁荣的标志,是学派林立,人才辈出,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宋代的这种百家争鸣局面,为此前的汉、唐所不能比拟,嗣后的明代也不能望其项背,只有先秦才可与其相比。王梓材、冯云濠在《校刊宋元学案条例》中说:宋、元儒异于明儒。明儒诸家,派别尚少,宋、元儒则自安定(按指胡瑗)、泰山(按指孙复)诸先生,以及濂、洛、关、闽,相继而起者,子目不知凡几。故明儒学案可以无表,宋元学案不可无表,以揭其流派。
(《宋元学案》卷首)制表虽是一个技术问题,但制表的必要性,反映了有宋一代学派关系的纷繁复杂。在北宋,除了上文所列的濂(周敦颐)、洛(程颢、程颐)、关(张载)诸学外,还有新学(王安石)、蜀学(苏轼、苏辙)等学派。到南宋,濂、洛、关学发展为闽学(朱熹)、湖湘学(张栻),通称为道学,又出现了心学(陆九渊)、婺学(吕祖谦)、永嘉学派(薛季宣、陈傅良、叶适)、永康学派(陈亮)等新学派,不同学派之间的论争更为可观,学术繁荣的程度超过了北宋。
南宋仅保有半壁河山,屈居于东南一隅,国力贫弱,时刻面临危亡之险,为什么在学术思想上反而繁荣呢?为什么其学术繁荣程度超过了汉、唐盛世呢?这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的。这是由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极为尖锐,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织在一起,并且不断激化,而民族矛盾处于主要矛盾,这样一些错综复杂的状况所决定的。一般说来,在我国封建社会,每当一个王朝出现,都有一个社会矛盾相对缓和,经济发展,社会和政治相对稳定的时期,历史上称为"治世"或"盛世",在这种情况下,在思想学术领域往往难以出现新的思想和新的学派。而在社会矛盾激比,各种问题充分暴露出来以后,一些善于深思的思想家才去探索问题、揭露矛盾,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出现新思想,甚至出现新学派。与以往朝代不同的是,南宋从一开始就是处于动乱之中,面临危亡之势,社会矛盾激烈尖锐,问题充分暴露,使得思想家们不得不去深入思考,思想学术繁荣就由此而生。
一、在屈辱"和议"下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
叶适生活在南宋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其政治和学术活动主要在孝宗到宁宗三朝。这段时间在政治上的特点是在屈辱"和议"下的相对稳定。由于南宋军民的抗金斗争,靖康之变到绍兴初年的那种战乱局面已成过去,南北对峙的局面已形成;但由于南宋统治者奉行对金的妥协投降政策,这种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始终笼罩在屈辱"和议"的阴影之下,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结合在一起,使南宋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苦难极为深重。在南宋,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对金的和、战、守问题是政治生活的主要问题。以和战而论,在叶适出生前有"绍兴和议",在叶适出生后,有孝宗北伐和"隆兴和议"以及宁宗朝的开禧北伐和"嘉定和议"。
"绍兴和议"是在抗金战争节节胜利的情况下进行的。有两次,一次成于绍兴八年(公元1138 年),一次成于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 年),都有宋对金纳贡称臣的内容,条件非常苛刻,而以第二次和议维持的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绍兴十一年和议,是在金完颜宗粥(兀术)南侵,宋军反击,取得了顺昌之捷(刘锜)和尚源之捷(吴璘等)、郾城之捷(岳飞)之后,宗弼通过其派往南宋的内奸秦桧实现的。高宗、秦桧为了求和,放弃了宋军经过艰苦战斗已收复的淮河以北的土地。宋帝向金称臣,每年向金纳绢25 万匹、银25 万两。绍兴十一年是南宋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年。这年不但接受了屈辱的"和议",为了保障"和议"的实行,高宗、秦桧还收了前线各大将的兵权,杀害了民族英雄岳飞,罢黜了抗金名将韩世忠,一大批反对屈辱"和议"的官员被罢职流放。如陈亮所抨击的,这是"忍耻事仇,饰太平于一隅以为欺"(《上孝宗皇帝第一书》,《陈亮集》第6 页)。
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 年),高宗赵构实行"内禅",传位于太子赵昚(宋太祖赵匡胤的七世孙),是为孝宗。孝宗初即位,即起用主战派大臣张浚,主持北伐。宋兵由两淮北上,由于前线将领不和,造成符离兵溃,金兵乘机渡淮南下。南宋在秦桧余党汤思退主持下,与金议和。隆兴二年(公元1164 年)冬,和议成,宋帝不再称臣,金、宋二帝以叔侄相称;改"岁贡"为"岁币",银、绢各减5 万,分别为20 万两、匹;宋割四郡地,两国地界恢复绍兴和议原状。叶适回顾这次历史事件说:往者隆兴之初,聚重兵于淮水之上,使辅臣督之。方其未战也,天下交口而议其后;及其一战而不胜也,大兵溃散,飞檄告警,督师罢黜,而复与虏和矣。(《廷对》,《水心别集》卷九)
在当时,士大夫中主和者为多数,反对和议的是少数。但这个主和的多数并不能代表南宋军民的多数,如朱熹所说:"且若必以人之众寡为胜负,则夫所谓士大夫是和之多者,又孰若六军、万姓之为多耶?"(《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三)宋孝宗原是"锐意恢复"的君主,但在为数众多的主和派的包围下,进取之志逐渐减弱,终于不能有所作为。
在屈辱和议下,南宋人民受着宋金统治者的双重压迫和剥削。仅岁贡(隆兴后改岁币)一项,南宋每年派官吏军兵押送过境,途中费用自备,不堪其苦。入金后,不断地受金官吏刁难和勒索。"初交绢十退其九,以金人秤尺无法,又胥吏需索作难之故。数月后所需如欲,方始通融,然亦十退四、五。"实际负担远远超过"和议"规定之数。此外,每年宋金要互派正旦使、生辰使,宋使入金要纳大量财物,金使南来大肆勒索。如"正旦生朝遣使,每次礼物金器一千两、银器一万两、彩缎一千匹。又有脑子、香茶等物,及私觐香茶、药物、果子、币帛、杂物,莫不与焉。若外遣泛使,则其礼物等又皆倍之。又有起发副使土物之费。又有朝辞回程宜赐等费。若盱眙等军,在路四处应办南北贺正旦生辰,常使往回程八次,赐御筵每处钱一万八千五百余贯,而沿途应办复不预。若北使之来,赐予尤不赀焉。"连完颜宗弼(兀术)
也不得不承认:"江南累岁供需岁币,竭其财赋,安得不重敛于民。非理扰乱,人心离怨,叛亡必矣。"宋末周密认为:"开边之用固无穷,而和戎之费亦不易。"(《齐东野语》卷十二《淳绍岁币》)南宋统治者就是这样以大量的民脂民膏去讨好自己的仇敌,以求得在东南的苟安。
南宋的官僚、大地主在残酷刻剥人民的基础上,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而置复仇雪耻和中原人民的苦难于不顾。定都临安(杭州)后,以高宗为首的统治集团就大兴土木,营造宫殿,作长期偏安的打算。由中原南逃的贵族大家、官僚富户聚集临安,他们"酣歌深宫,啸傲湖山,玩岁日,缓急倒施"(《宋史·汪立信传》)。诗人林升在《题临安邸》诗中,揭露了他们苟且偷安的情景: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杭州当汴州。
南宋晚期文人罗大经也有类似的讽刺诗:杀胡快剑是清讴,牛渚依然一片秋;却恨荷花留玉辇,竟忘烟柳汴宫愁。
(《十里荷花》,《鹤林玉露》丙编卷一)陈亮对南宋统治者这种"忍耻事仇,饰太平于一隅以为欺","乐其生于干戈之际,上下宴安"(《上孝宗皇帝第一书》,《陈亮集》卷一)的行径深恶痛绝。而叶适正是生于绍兴和议之后,亲眼看到隆兴北伐的失败和隆兴和议的实现。他的政治活动和学术研究,就是面对着这个现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到了晚年,叶适又亲历了开禧北伐和嘉定和议。
宁宗(赵扩)嘉泰三年(公元1204 年)十二月,邓友龙使金,有人夜半求见,"且言金为蒙古所困,饥馑连年,民不聊生。王师若来,势如拉朽。
邓友龙归告韩侂胄,且上倡兵之书,北伐之议遂起。"次年正月,"有劝韩侂胄立盖世功名以自固者,侂胄然之,遂定议伐金";又有浙东安抚使辛弃疾人见,"言金必乱必亡,愿属元老大臣备兵为仓卒应变之计",侂胄大喜。
郑挺、邓友龙等又"附和其说,侂胄用兵之意益锐"。(以上均见《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六)应该说,金外有蒙古之患,内有饥荒,说"必乱必亡",并非虚言,建议"以元老大臣备兵"以为"应变之计"也是必要的。问题在于当时南宋在屈辱的"和议"下苟安数十年,国力贫弱,内政腐败,人民困苦,兵情将怯;北伐恢复失地虽符合人民的愿望,但在并无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出兵,却是轻举妄动。当时主持北伐的韩侂胄是一个外戚、权臣,在政治军事上并无杰出才能,实不堪此重任。他不听有识之士的劝告,一意孤行,兴兵北伐。由于此举发生在开禧年间,史称"开禧北伐"。开禧元年(公元1205 年),韩侂胄加封平章军国事,下令各军密作准备。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宋军分四路出击。淮东一路,因有大将毕再遇比较能战,于四月取得了攻占泗州和附近四县的小胜。韩侂胄得到消息后,就请宁宗下诏伐金。诏书于五月下达,淮东一路郭倬所率五万之众在宿州城下溃败;其后其他各路皆败。十月,金兵分九路南下,深入两淮,江南震动。金主扬言:"径度长江,亦其时矣。淮南既为我有,临江为界,理所其然。"(《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六)与此同时,韩侂胃派往四川的吴曦叛宋降金被封蜀王。年底,两淮金兵被击退。开禧三年初,金主帅仆散揆病死军中,四川宋军杀吴曦平叛,战事渐趋平稳。但宋廷急于求和,史弥远(礼部侍郎)发动政变,袭杀韩侂胄,双方罢兵议和。嘉定元年(公元1208 年)和议成,宋帝与金帝改称侄伯;宋增岁币绢、银各三十万匹、两;犒军钱三百万贯;函韩侂胄首至金;双方疆界如旧。可见,嘉定和议的条件更为苛刻。南宋后期文人罗大经曾评论说:开禧之举,韩侂胄无谋浪战,固可罪矣。然乃至函首以乞和,何也?当时太学诸生之诗日:"晁错既诛终叛汉,于期已入竟亡燕。"此但以利害言耳,盖未尝以名义言也。譬如人家子孙,其祖父为人所杀,其田宅为人所吞,有一狂仆佐之复仇,谋疏计浅,迄不能遂,乃归罪此仆,送之仇人,使之甘心焉,可乎哉?
(《函首诗》),《鹤林玉露》乙编卷二)罗大经是个道学家,他认为复仇本身是合于"义理"的,韩侂胄之罪在于"谋疏计浅",杀韩并函首送金以乞和,是不合"义理"的。这是对嘉定主持和议的投降派的有力斥责,也与元代修《宋史》把韩侂胄列入《奸臣传》,与蔡京、秦桧为伍的不公正做法根本不同。
开禧北伐的失败和嘉定和议的屈辱,再次暴露了南宋朝廷的腐败。
南宋人民不仅受金兵南侵的残害和屈辱和议的刻剥,也受南宋地主官僚统治集团的压榨。宋南迁后,皇室、贵族、官僚、地主、商人掀起了兼并土地的狂潮,南方的地主也和官府通同作弊,乘战乱中土地簿籍丧失之机,抢占农民土地。秦桧在溧水县永丰圩(今属江苏高淳县)一地就占田10 万亩,此外在金陵也"田业甚富",有永宁庄、荆山庄等。张俊占田接州连县,年收租米60 万斛。杨存中仅楚州(今江苏淮安)宝应县占田就有4 万亩。绍兴府鉴湖地区农民开辟湖田2300 多顷,都被豪族强占。淮南驻军开垦荒地,被将领占作私人庄田。韩侂胄被杀后,朝廷没收韩侂胄、陈自强、苏师旦等的田产归官,每年收租米70 多万斛。南宋土地兼并的激烈程度,大大超过了北宋。
南宋的赋税剥削也十分苛重。正税(夏秋二税)以外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层出不穷。从北宋未年开始到南宋,每次兴兵,就加税,军事罢后,加税不减,这样越积越多。"正税之外,科条繁重。""税米一斛,有输及五、六斛;税钱一千,有输及七、八千者。如所谓和籴米,与所输正税等,而未尝支钱。它皆类此。"(《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二)和籴原是政府用低价向农民证购粮食,但后来变成无偿交纳。此外杂税还有经总制钱(多种杂税总合向地方摊派)、月桩钱、折帛钱、和买、预借、科配等名目。到孝宗时,杂税己达正税的九倍。南宋建国之初,朝廷收入不满1000 万贯,到高宗绍兴二十七年(公元1157 年)猛增到6000 万贯,到孝宗淳熙十四年(公元1187 年)又增到8000 万贯。南宋统治区不到北宋的三分之二,朝廷的剥削收入,却已超过北宋(北宋初1600 余万贯,神宗时最高达6000 万贯)。
如朱熹所说:"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朱子语类》卷一百一十)
由于土地兼并使大量农民破产,官户、寺院、农村上户有免税的特权和逃税之法,沉重的赋税负担就完全落到下户自耕农和佃客身上,加速了他们的贫困比。加上沉重的地租和高利贷剥削,使得南宋社会阶级矛盾日益激比,社会危机十分严重。
南宋人民在宋金统治者的双重压迫剥削下无法生活,不断举行起义以反抗南宋统治者的黑暗统治。建炎四年(公元1130 年)荆湖南路洞庭湖地区农民在钟相、杨太领寻下的起义是规模最大的一次。钟相向农民宣传:"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以此作为起义的纲领。
这次起义历时六年,到绍兴五年(公元1135 年)被张浚、岳飞以精锐军队镇压下去。从公元1130-1140 年,在江西、湖南、福建等地还有王宗石、彭友、陈颙、王仓、邓宁等领导的农民起义,都被南宋朝廷派兵镇压。绍兴和议后,又爆发了"管天下"、"满山红"、俞一、杜八子、何白旗等领导的农民起义。在孝宗统治时期,又有李金、赖文政等领导的农民起义,以及陈峒领导的湖南少数民族起义。从南宋一建立,农民起义就接连不断,地域广泛。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起义有的是反抗官府、豪绅的迫害和压榨,有的是反对南宋统治者的投降政策。如钟相的儿子钟昂原来曾率部赶到南京(今河南商丘)
勤王,准备抗金。只因高宗君臣妥协投降,决计南逃,遣散各地勤王军,钟相才举旗起义。后来伪齐派人联络杨太"联合灭宋",杨太断然拒绝,撕毁伪齐官诰,并杀了伪齐说客三十五人,表现了坚定的民族气节。南宋政权采取"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调集抗金主力军镇压农民起义。对外求和和对内镇压都表现了南宋政权的反动和腐败,而农民起义是南宋政权黑暗统治和转嫁金统治者民族压迫的结果。
在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错,社会危机严重的情况下,人民苦难深重,封建统治受到威胁,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在知识分子中普遍存在着忧患意识;以屈辱的和议为代价而换来的社会的相对安定,使知识分子也存在着强烈的受压抑感。这种忧患意识和受压抑感,是激发当时知识分子深入思考社会问题和人生问题的直接动力。社会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通过它们而折射到各种思想家的思想上,因为各自的社会地位、阶层、社会经历、所受的教育、所承接的传统等的不同,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思想体系,分成了各种不同的学派,提出了各种解决社会危机的方案。各种不同的观点之间发生了接触、撞击、论争、吸收、融合等,使得南宋的思想学术界空前活跃起来,出现了学术繁荣的时期,而在孝宗乾道、淳熙年间,形成了高峰期。
二 南宋初期思想学术状况
南宋的学术是逐渐繁荣起来的。在南宋初,还是处于战争时期,政治不稳定,经济遭破坏,人民颠沛流离,知识分子同样缺乏安定的治学环境,学术发展的条件不充分。当时虽有程颐的弟子尹焞、杨时等在传播程氏道学,杨时教授于东南,影响尤大,但基本上是承前启后,还谈不上发展。胡安国之子胡宏首开湖湘学派,亦传程氏之学,胡安国的《春秋传》为理学之下刊经典。张九成以禅理阐述理学思想,朱震传象数之学,撰《汉上易传》为象数学名著。但总的来说,此时还是一个学术相对沉寂的时期。此时的学术上的斗争,与政治和朝廷人事关系交织在一起,单线进行:围绕着推崇与禁止程氏学的问题,有两次崇程氏学和两次禁程氏学,前者在赵鼎任宰相时,后者在赵鼎罢相之后。
南宋初崇程氏学,是北宋"元祐党禁"后的一种反弹。徽宗崇宁二年(公元1102 年)在奸相蔡京的主持下,立"元祐党籍",士人九十八人列入党籍,受到罢斥,并刻石立碑,示不复用,史称"元祐党禁"。道学家程颐也被列入党籍,其学术被斥为"邪说",遭到禁止。靖康之变后,随着蔡京父子的败亡,元祐党禁渐弛。南宋高宗绍兴元年(公元1131 年)下诏褒赠程颐为直龙图阁,为其恢复名誉。但在这个褒赠程颐的制词中,对当时"窃其名以自售"的"浮伪之徒"有所斥责,以示区别。在此之后,赵鼎两次出任宰相,都尊崇程颐之学。"鼎素重伊川程颐之学,元祐党籍子孙,多所擢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十六)"赵忠简为相,尹和靖(焞)以布衣入讲,士大夫多称托伊川门人进用。 时号'伊川三魂':鼎为'尊魂',(王)
居正为'强魂',杨时为'还魂',言时死而道犹行也。"(《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八)这当中也有真假混杂的现象。"赵鼎素尊程颐之学,一时学者,皆聚于朝。然鼎不及见颐,故有伪称伊川门人以求进者,亦蒙擢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八十八)这种现象,自然为主张禁止程颐之学者提供了口实。所以,在赵鼎两次罢相之后,出现了两次禁程颐之学的事件,一次是在张浚独任宰相时,一次是在秦桧独任宰相时。这两次禁程颐之学又有所不同,前者禁得并不彻底,而且也允许不同意见进行辩论;后一次才是彻底的禁。
绍兴六年(公元1136 年)十二月,赵鼎第一次罢相.其后就发生了关于程颐之学的争论。其中有三种意见,以陈公辅、胡安国、吕祉三人为代表。
左司谏陈公辅上疏,指责"在朝廷之臣"(实指赵鼎),"辄以私意取程颐之说,谓之伊川学,相率从之。是以趋时竞进、饰作沽名之徒,翕然胥效,倡为大言,谓:'尧、舜、文、武之道,传之仲尼,仲尼传之孟轲,孟轲传之程颐,颐死无传焉。'狂言怪语,淫说鄙喻,曰:'此伊川之文。'幅巾大袖,高视阔步,曰:'此伊川之行也。''能师伊川之文,行伊川之行,则为贤士大夫,舍此皆非也。'"在这里陈公辅不但批评了程颐之徒,而且批评了程颐之学本身,特别是道学家们的"道统"论。陈公辅还进一步指出:"臣谓使颐尚在,能了国家事乎?取颐之学,令学者师焉,非独营私植党,复有党同之弊,如蔡京之绍述。且将见浅俗僻陋之习,终至惑天下后世矣。"因此,他要求将"群臣中有为此学"者,"皆屏绝之"。对这个奏疏,宰相张浚代批旨说:"士大夫之学,宜以孔、孟为师,庶几言行相称,可济时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七;又见《道命录》卷三)这就是说,有孔、孟之学就行了,不必讲什么程氏之学。这个以高宗的名义发布的旨意,是支持陈公辅奏疏的。
陈公辅这个奏疏公布之后,提举万寿观兼侍读胡安国立即上疏反驳。他说:"孔、孟之道久矣,自程颐始发明之,而后其道可学。而至今使学者师孔、盂,而禁不得从颐之学,是入室不由户也。"胡安国这里首先辩护的,正是"道统"论;这里不但批驳了陈公辅,而且驳了圣旨。他还称颂了程氏兄弟及邵雍、张载,"皆以道德名世,公卿大夫所钦慕而师尊之",要求"下礼官讨论故事,加此四人封爵,载在祀典",并且"裒其遗书,以羽翼六经,使邪说不得作,而道术定矣。"(同上书,卷一百八;又见《道命录》卷三)
都督府(时张浚开都督府于建康)参议军事吕祉的意见,与陈公辅、胡安国各有不同。他上疏认为,六经加上《中庸》七篇,"自汉室至本朝,上所教,下所学,鸿儒硕学,端亮闳伟之士,接武于时,何尝不由此道?岂特程颐而后传也。"可见他是不同意"道统"说的。但是,他对程颐还是有所肯定的,"臣窃详程颐之学,大抵宗子思《中庸》篇,以为入德之要。《中庸》曰:'君子之中庸时中。'程颐之所以得也。"吕祉着重指责的是那些"近世小人",他们看到程颐之学稍传,其徒杨时"名动一时",于是就"变巾易服,更相汲引,以列于朝。则曰:"此伊川之学也。'其恶直丑正,欲挤排之,则又为之说曰:'此王氏之学,非吾徒也。'号为伊川之学者,类非有守之士,考其素行,盍小人之所不为。"例如,瑞安(今浙江省瑞安县)
知县李处廉,"专事货赂,交结权贵,取程颐文并杂说,刊板作帙,遍遗朝士。朋比交口称誉,谓处廉学伊川。"这个李处廉已犯贪污罪入狱。这都是所谓"小人之中庸而无忌惮者也。"(同上)
这次争论发生在张浚当宰相的时候,张浚虽然支持陈公辅的意见,但他还是允许不同意见发表。而且他对程颐的门人也不是采取一概排斥的态度,对待尹焞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原来在赵鼎未罢相之前,曾由范冲推荐,召尹焞到临安来做经筵讲官。尹焞行到九江,得知陈公辅请禁程颐之学,就停止不前,上书辞命,说:"学程氏学者,焞也。"于是,张浚就向高宗继续推荐尹焞。说他在任川陕宣抚处置大使时,得知尹焞拒不接受刘豫父子伪命,长途跋涉,逃到四川。他曾接见过尹焞观其所学所养,诚有大过人者。"建议高宗降旨让尹焞迅速就道,来临安任职。(同上)
与此相比,秦桧的做法就大不一样了。他是把程氏之学作为一种罪名,用来排除异己,打击原来赵鼎所信用的人物的。这种打击是从高闶开始的。
高闶原是赵鼎一派人物。赵鼎因"和议"问题与高宗、秦桧不合而被罢相(第二次罢相)后,高闶也被斥闲住。在屈辱的绍兴"和议"实现以后,高宗、秦桧为了粉饰升平,决定恢复太学(大学的地址正在岳飞的故宅),并起用高闶做国子司业。高闶卖力地做了此事之后,在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 年)二月上表,请高宗视察太学。他的这个举动,受到了抗战派胡寅(胡安国之养子)义正词严的斥责。胡寅在给高闶的信中说:"及见请视太学之表,寅心惕然,不意阁下有所请而有斯言也。 今关河重地,悉为敌国,园陵暴露,不得瞻守,族宗拘隔,不得相见,土地分裂,人民困苦,不得鸠集,冤恨之气,外薄四海,不得伸雪。而柄臣(指秦桧)者,方且施施然厚诬天下,自为有大功乎? 今阁下目睹忘仇逆理,北面事敌,以苟宴安之事,犹偃然为天下师儒之首,既不能建大伦,明天人之理,以正君心,乃阿谀柄臣,希合风旨,求举太平文具之典,又为之词云云,欺天罔人孰甚焉,是党其恶也。人皆谓阁下平生志业扫地矣!数十年之积,而一朝毁之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五十一)胡寅和高闶都是杨时门人,程颐的再传弟子,学术渊源相同,而政治态度却迥然相别,一高一下,一正一邪,不可同日而语。
高闶谀事高宗、秦桧如此,仍不为其所容。在高闶被他们利用之后,就被一脚踢开。在"程氏之学"的罪名之下,秦桧党人对高闶的攻击纷纷而来。
先有御史中丞李文会弹劾高闶"录程颐之学,徇赵鼎以邀名",即罢高闶出知筠州,接着又有右正言何若上书:"自赵鼎倡为伊川之学,高闶之徒从而和之,乃有横渠(即张载)《正蒙》书圣传十论,大率务为好奇立异·而流入于乖僻之域,顷缘闶为国子司业,学者争投所好,于是曲学逐行",他要求高宗"申戒内外师儒之官,有为乖僻之论者,悉显黜之",高宗认为"若所论甚当",并指斥程颐"不识大体";其后,又有御史中丞杨愿大放厥词:"数十年来,士风浇浮·议论蜂起,多饰虚名,不恤国计。沮讲和之议者,意在避出疆之行;腾用兵之说者,止欲收流俗之誉;甚者私伊川元祐之说,以为就利避害之计,慢公死党,实繁有徒。 愿下臣章,揭示庙堂,俾中外洗心自新,以复祖宗之盛。"这是把伊川学说看成是"和议"的障碍。对这一派投降的胡言,高宗欣然"从之"。(同上书,卷一百五十二)可见,秦桧一党对高闶的攻击,同胡寅时高闶的斥责,是根本不同的。胡寅是斥责高闶为投降派效劳而不合程学之"义理";而秦桧党人则以程学的罪名来排斥异己,为其投降活动服务。
直到秦桧死后,才有人指出"向者朝论专尚程颐之学,有立说稍异者,皆不在选;前日大臣(抬秦桧)则阴佑王安石,而取其说稍涉程学者,一切摈弃"为偏颇,而主张"精择而博取,不拘一家之说,使学者无偏曲之弊,则学术正而人才出矣"。这个建议得到高宗的赞同,他说:"赵鼎主程颐.秦桧尚安石,诚为偏也。卿所言极当。"(同上书,卷一百七十)至此,程学之禁才稍弛一些。但说秦桧崇尚王安石,纯属无稽之谈。高宗曾同秦桧一唱一和地说:"言者多功朕变法。朕思祖宗之法已善,岂宜轻改?"秦桧说:"遵先王之法而或过者,未之有也。"高宗说:"然!"(同上书,卷一百五十二)一味屈膝投降,苟且偷安于东南一隅的高宗和秦桧,岂可与不安于积弱积贫而力求变法图强的王安石同日而语?但是,如果反过来说高宗、秦桧是"尊程反王"(《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二章 第六节),也是不符合实际的。这种说法,是按照"唯心--保守--投降"的公式推导出来的。程颐学说是唯心主义,但把它同南宋的投降派等同起来,则是没有根据的。作为民族败类的秦桧,并无一定的学术思想信仰,很难把他归到哪一个学派。他反程学是出于政治目的,是为了排斥赵鼎一派人物和实现"和议"。而上文提到的程学的传人,如尹焞,胡安国、胡寅父子,都是具有民族气节的知识分子,而尊崇程学的赵鼎,则是抗战派的政治代表之一。在此以后,道学家中主张抗战者也不乏其人。
三 南宋中期的学术繁荣
南宋从孝宗乾道、淳熙年间,到宁宗庆元之前,为学术繁荣时期。当时,人才辈出,学派林立,学术论争频繁,书院盛行。叶适回顾当时人才之盛说:每念绍兴末,淳熙终,若汪圣锡、芮国瑞、王龟龄、张钦夫、朱元晦、郑景望、薛士隆、吕伯恭及刘宾之、复之兄弟十余公,位虽屈,其道伸矣;身虽没,其言立矣。好恶同,出处偕,进退用舍,必能一其志者也。表直木于四达之逵,后生之所望而从者也。(《著作正字二刘公墓志铭》,《水心文集》卷十六)
这个名单当然不全。应该补上的,至少应有陆九渊、陈傅良、陈亮和叶适本人。不过这几位年龄稍小,学术活动时间稍后,可算在"后生"之列。
叶适这里只指出了他们的共同点,其实他们在学术思想上各自相异,分成各种学派。当时的学术繁荣,可以由此说起。
(一)学术繁荣的标志
1.学派林立.
南宋最大的学派是道学。道学是从北宋继承下来而又有所发展。道学在南宋又分为以张栻为代表的湖湘学派和以朱熹为代表的闽学派。与道学相对立的,有以陆九渊为代表的心学学派。道学和心学后人通称为理学。与道学和心学对立的,有薛季宣、陈傅良、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和以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以吕祖谦为代表的婺(金华)学派,兼取各家之长。与永嘉、永康观点相近的有金华唐仲友的学派。
湖湘学派。主要代表张栻(公元1133-1180 年)字敬夫(又字钦夫),号南轩,汉州绵竹(今四川广汉县)人,为南宋主战名臣张浚长子。一生力主抗金,反对和议。曾从胡宏问学于衡山。胡宏传其父安国之学,安国学宗二程。胡"开湖湘学统"(《宋元学案》卷四十二《五峰学案》),上接二程。
张材之学,以理为宇宙本体,事物之主宰。认为"有是理则有是事,有是物"(《孟子说》卷四),"事事物物皆有所以然,其所以然者,天理也"(同上,卷六)。又认为"太极动而二气形,二气形而万物化生,人与物俱本乎此者也"(《存斋记》,《南轩全集》卷十一),与朱熹"太极即理"观点一致。又以天理人欲释义利,由此引申出"存天理,去人欲"的道德论,朱熹称赞为"扩前圣之所未发"(《张公神道碑》,《朱文公文集》卷八十九)。张栻又有"心也者,贯万事统万理而为万物之主宰者"(《存斋记》,《南轩全集》卷十二)之论,与程朱道学相离异,而表现出通向"心学"之倾向。但主导思想仍为道学。
闽学派。主要代表朱熹(公元1130-1200 年)字元晦,号晦翁,徽州婺源(婺源今属江西)人,生于建州尤溪(今福建省尤溪县)。其父朱松绍兴年间与同列上书反对和议而忤秦桧,被御史所劾。朱熹曾受学于延平李侗。
李侗为罗从彦门人,罗从彦师杨时,故朱熹为程颐之四传弟子。
朱熹继承和发展二程学说,建立了完整的道学思想体系。他认为,理是宇宙的本体。断言"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朱子语类》卷一),明确提出"理在先、气在后","有是理便有是气,但理是本"(同上)。
持"理一分殊"说,认为"万物之中又各具一理",但"总只是一个理"(同上,卷九十四);有辩证思想,指出"凡事无不相反以相成",认为事物"只是一分为二,节节如此,以至于无穷,皆是一生两尔。"(同上,卷六十七)
在知行关系上,认为"论先后,知为先";而"论轻重,行为重"(同上,卷九),注意行的重要性,但颠倒二者的先后次序。提出天命之性("道心")
和气质之性("人心")之分别,认为人禀气而生,所禀之气有清浊,故有圣贤、愚不肖之分。强调天理与人欲对立,主张"存天理、去人欲"。朱嘉还是一个大教育家,无论居官还是退居武夷,皆聚徒讲学,从学者甚众,门人遍布闽浙赣湘各地,形成规模宏大的学派。
心学学派。主要代表陆九渊(公元1139-1193 年)字子静,自号存斋,抚州金溪(今属江西)人,中年后讲学于贵溪象山精舍,学者称象山先生。
与兄九韶(子美)、九龄(子寿)并称"三陆子之学"。其学以"心"为宇宙万物之本原,有"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杂说》,《象山全集》卷二十二)之论。提出"心即理"命题,认为"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与李宰》之二,同上,卷十一)在心物关系上,认为"万物森然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语录》,同上,卷三十四)万物都包容在我心中。认为人的认识,就是"发明本心","古人教人,不过存心、养心、求放心。此心之良。人所固有,人惟不知保养而反戕贼放失之耳。"(《与舒西美》,同上,卷五)他以"发明本心"的方法为"易简工夫",认为要保存人心之"固有良知",须"存心去欲"。
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宇宙观和内省修养的认识论,被陆九渊的大弟子杨简发展到极端,成了唯我论。
吕氏婺学派。主要代表吕祖谦(公元1137-1181 年)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学者称东莱先生。与朱熹、张栻齐名,时称"东南三贤"。
吕祖谦有深厚的家学渊源,有中原文献之传,不名一师,不私一说,受二程影响较深。淳熙二年(公元1175 年)初夏,吕祖谦访朱熹于建阳寒泉精舍,共读周张二程之书,共编为《近思录》一书,为该书作跋。此书为道学之入门书,首卷言"道体"并为全书核心,是朱吕的共同主张。故明代杨维桢说吕氏"以性命绍道统"。
吕祖谦以"理"为最高范畴和宇宙万物的总原则,认为"理之在天下,犹元气之在万物也。 名虽千万而未尝不一也。"(《东莱左氏博议》卷一)但是,他还认为"心外有道非心也,道外有心非道也"(同上,卷二)
的"心即道"的观点,又与陆氏心学相接近。全祖望认为:"宋乾、淳以后,学派分而为三:朱学也,吕学也,陆学也。三家同时,皆下甚合。朱学以格物致知,陆学以明心,吕学则兼取其长,而复以中原文献润色之。"(《宋元学案》卷五十一《东莱学案》)不仅如此,吕祖谦还提倡治经史以致用,反对空谈道德性命,主张"学者须当为有用之学"(《左氏传说》卷五),又有包容事功之学的特点。朱熹说"伯恭则兼君举、同甫之所长"(同上),并批评他"博杂极害事"(《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二)。
永康学派。主要代表陈亮(公元1143-1194 年)字同甫,婺州永康人,学者称龙川先生。陈亮于乾道五年、淳熙五年、十五年三次上书孝宗皇帝论"恢复","修皇帝王霸之学",注重功利,提倡务实。认为"禹无功,何以成六府?乾无利,何以具四德?"(《宋元学案》卷五十六《龙川学案》)
主张农商并重,指出"商籍农而立,农赖商而行,求以相补,而非求以相病"(《四弊》,《陈亮集》卷十二)。要求变法革新,对"南渡以来,大抵遵祖宗之旧"(《上孝宗皇帝第一书》,同上,卷一)深为不满。哲学上认为"夫盈宇宙者无非物,日用之间无非事"(《六经发题·书经》,同上,卷十);认为道离不开具体事物,"夫道出于形气之表,而常行干事物之间者也"(《勉强行道大有功》,同上,卷九);道是具体事物的法则,"千涂万辙,因事作则"(《与应仲实》,同上,卷二十七)。持自然物欲论,认为声、色、臭、味、安佚"出于性,则人之所同欲也;委于命,则必有制之者而不可违也。富贵尊荣,则耳目口鼻之与四肢皆得其欲,危亡困辱则反是"(《问答下》,同上,卷四);认为人离不开物质生活条件,衣食室庐门户皆非外物,"有一不具,则人道为有缺,是举吾身而弃之也。"(同上)以此而反对道学家"存天理、去人欲"的禁欲主义。但陈亮仍认为"高卑大小,则各有分也"(同上).人欲应受封建伦理纲常的节制。因此,陈亮认为"天理人欲可以并行"(《与朱元晦书》,同上,卷二十八);主张"王霸并用,义利双行"(同上)。但又用自然观上的"气"解释社会历史的盛衰,陷入神秘的"运数"论。
永嘉学派(见下章)。
唐氏婺学。主要代表唐仲友(公元1135-1187 年),字与正,号说斋,金华人。其学"不主一说,不苟一人,隐之于心,稽之于圣经,合者取之,疑者阙之。"(《宋元学案》卷六十《说斋学案》)广泛涉猎天文、地理、刑政、军事、财赋、经史、传记等。"痛辟佛老,斥当时之言心学者"(同上)。为"经制之学",与"永嘉诸先生"之学"最为同调"(同上)。自淳熙九年被朱熹劾后,隐居乡里,著书讲学,与当时学者来往甚少。东阳吴文炳办安田书院,聘唐仲友主教事,唐携生员百余人应聘,远近惊愕。可见其学影响颇大。全祖望认为:"说斋既被放,杜门著书以老,则其人非求富贵者,不可以一偏遂废之, 说斋之被纠,所当存而不论,而其言有可采者,即令朱子复起,或亦以予言为然",说斋之学,可"备南宋一家之言"(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