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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苗妍/晏九/雁九 当前章节:15433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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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Harvard Crimson》在国内译法不一。Crimson意指绯红、绛红色。哈佛大学的校旗是一种少见的绛紫绯红色,亦称Crimson。参见赵一凡《美国文化批评集》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29页。

西奥多·罗斯福的成功,无形中促使富兰克林·罗斯福将注意力和精力较多地投向课外政治活动。一般而言,像他这个年龄的大学生的政治思想远未成型,他们大多处于那种不受驾驭,追求异端邪说,蔑视权威,视政治为游戏的过渡时期。但是,富兰克林·罗斯福相对地显得沉稳和正统一些。他一度参加了哈佛共和党人俱乐部,并似乎有意识地将大学里的政治活动视为一种向更广阔领域大展宏图的实习场所。

1902年上半年,他帮助建立了"支援布尔人①基金会",并以哈佛《红色校旗报》编辑的名义给南非开普敦市汇去336美元。从至今还保存着的罗斯福在哈佛期间的作业上看,当时罗斯福的社会政治观点基本上是一个杂糅着政治上的保守主义、经济上的正统观念和反对帝国主义的大杂烩。他赞同西奥多·罗斯福关于改革目标是为了医治国家最明显伤痛的观点,欣赏并支持他对抗大垄断公司时所表现的那种居高临下的、进攻性的战斗气概。新任总统以白宫主人们从来没有过的声调宣称,"政府现在就必须干预以保护劳工利益,使大公司屈从于社会福利,并惩治狡诈和欺骗行为,就像过去多少世纪以来政府惩治罪恶势力那样。……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人也在法律面前负有责任。"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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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住在南部非洲的荷兰人后裔。

②Richard  Hofstadter:《The         American  Political  Tradition    And  the  Men  Who  Made  It         NewYork》1948,P226-227

与其说是年轻的富兰克林深为新任总统那非凡的历史洞察力和政治胆略所折服,毋宁说是他两次从中感知到了当年的西奥多·罗斯福还在格罗顿演说时就表达了的令他激动不已的信念。西奥多深信行政部门应进行更广泛的领导。他认为"做国家需要所要求做的任何事情——除非这种行为被宪法所禁止,这不仅是总统权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总统的责任"。西奥多扩大了政府的调控权限,加强了政府对商务企业的监督,并致力于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他的这些举措及其风格不仅使他俨然成为一名从事进步主义事业的政治改革家和道德促进者,而且让人们联想到多年以前的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富兰克林的父亲是个传统的民主党人,但富兰克林在1904年首次有权投平时却选了共和党人。这除了家族亲情的认同意识在起作用之外,他还认为西奥多是一个比民主党候选人更好的民主主义者。

西奥多·罗斯福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富兰克林政治道路上的启蒙者。但是,正当这个主张“开口慈祥温柔,手中提根大棒,定能畅通无阻"的总统试图扩张海军势力并与西欧列强互争雄长时,哈佛大学校长查尔斯·W·艾略特站出来指责他不失为一个野心勃勃的沙文主义者。西奥多立即回击,称自己的老校长是"一个没有多大作为的故作多情者,只知道依赖国际仲裁",他培养的学生将是"软弱、怯懦的人,这些人将会侵蚀我们种族的优良战斗气质"。也许是受这场论战①的影响,富兰克林对西奥多总统的外交政策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理性态度,他对其极具侵略意味的"门罗主义的引伸原则"将信将疑,而对西奥多其他方面的外交活动深表赞赏。正是这位手舞"大棒"的西奥多·罗斯福,却让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得以审理其第一宗案件,提议退还中国的庚子赔款,调停1904年的日俄战争并促使日俄双方缔结《普茨茅斯条约》。他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对于这些,年轻的富兰克林简直是佩服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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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美)理查德·霍夫施塔特:《美国政治传统》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11页。

哈佛《红色校旗报》是一份有4个专栏、共8版的较正规的校报,它拥有自己的社址、印刷机和报童。其内容长篇枯躁乏味,新来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使它增色不少,可能因为罗斯福同哈佛橄榄球队长莱思洛普·布朗是关系密切的室友,也可能是罗斯福善于揣摸和迎合大多数学生的兴趣和口味,《红色校旗报》坚持偏重橄榄球消息的报道和体育评论。罗斯福撰写了大量言辞激烈的球评文章,反复强调"一支球队需要一种进取精神和坚定的决心"。后来,他听取了别人的意见,才将评论的调门放温和了一些。他还致力于促进哈佛校园的改革运动,在一组针对校方的社论文章中,他坚持校方应给哈佛大学陈旧的宿舍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主要是在他的努力和坚持下,校方终于接受了这个建议,他因此赢得了一些名声。罗斯福兢兢业业的敬业态度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为他的哈佛《红色校旗报》编辑生涯划上了完满的一笔。1903年夏,成绩出众的罗斯福在激烈的竞争中被选为该报主编。这一结果充分显示了他为争取更高的地位而苦斗不已的"强烈的劲头"。这时,他已经以三分的成绩从大学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为了保留住主编这一职位,他决定继续在哈佛呆上一年,他进了研究生院,但并未将精力放在学业上。他把《红色校旗报》管理得井井有条,几乎所有的社论都出自他这个主编之手。他耐心教导低年级的编辑同行,要严肃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处理同学校和周围同学的关系,并且要自爱,要向高处走,必须始终勤奋。前进的道路是宽广的"。一位编辑回忆说:“透过他的和蔼,可以感到一种没有摩擦的领导作风。"罗斯福后来写道,"哈佛《红色校旗报》的经历为我后来担任公职作了最有用的准备"。

查尔斯·W·艾略特是哈佛大学的第21届校长(1869—1909在职),也是该校几个世纪的发展史上最重要的三位校长之一。他思想深邃,锐意改革。他大力引进德式教育,改革传统课程设置,他主张教育的首要宗旨是使科技文化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其观点成为美国现代教育思想的重要来源。他在大学中首创了选修课制。当时的哈佛学界名流云集。罗斯福的老师中就有美国历史边疆学派的创始人弗雷德里克·J·特纳教授,英国文学专家乔治·杰特里基教授,心理学和实用主义哲学权威威廉·詹姆斯教授,大名鼎鼎的经济学家艾布拉姆·安德鲁教授,政治学界的重镇艾伯特·洛厄尔教授,还有对哈佛传统的实用主义哲学流派进行猛烈挑战的乔塞亚·罗伊斯教授,等等。罗斯福学的主修课有英法文学、拉丁文、地质学、古生物学、美术和演讲术。但他的兴趣主要集中在社会科学方面,他选修了十几门历史课和大量的政治学、经济学方面的课程。这些课程有:欧洲史、英国史、美国史、美国政治、立宪政治、美国立法倾向、国际法、国家法、货币法规以及有关金融、运输和企业方面的古典经济学课程。这些课程似乎非常适宜于培养一位未来的政治家,但是政治学方面的课程大多内容枯躁、教条,且与现实相去甚远。罗斯福曾抱怨国家法这门课程,说它只强调立宪程序和抽象的法律理论,而不重视政治现实,"好像一盏没有电线的灯泡"。他希望从政治学中学到关于"实行一种政治制度的具体计划——包括预选、政党预备会议、选举和立法的具体计划"。但当那位戴着近视眼镜、也许是哈佛大学有史以来讲课最枯躁无味的讲师走上讲台时,他只好和其他同学爬出后窗,顺着太平梯溜之大吉。同在格罗顿公学一样,他成绩平平,仅达到"体面的及格水平"。1945年4月28日,《哈佛毕业生通报》认为必须指出,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大学时代从不逃避困难,也从不选用运动员所用的那种轻松的名声不好的教学大纲。另外,罗斯福在哈佛期间学习经济学课程的情况,需强调一下。他在第1学期学习了穆勒的《经济学原理》,其中还辅以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哈德利当时的修正观点。第2学期学的是国际贸易与关税、银行、托拉斯、劳工与社会保险等4个方面的内容,教师A·P·安德鲁讲的是正统经济学,但器具改革思想。在哈佛的最后一年,他选修了4门经济学课程:运输经济学、公司经济学、银行与主要银行制度史、近代货币立法的经验与理论概述。讲授这些课的教师中不乏主张改革的人,他们反对自由放任主义,也不赞成政府干预过多,他们主张政府应该出面管理那些出现弊端的环节。可以认为,这些课程为罗斯福经济思想的初步形成打下了基础。

事实上,哈佛也不大可能真切而具体地传授给罗斯福一些作为未来政治家的治国韬略及其实用操作技巧,它只是以其整体氛围赋予罗斯福一种气质或禀性,一种对事物通体上的判断力和理解力。哈佛大学历史上共出了5位美国总统,亚当斯父子便是其中之二,他们的后裔、同是哈佛毕业生的亨利·亚当斯曾写道:哈佛是一所具有宽容精神和自由主义色彩的学府,它把青年们培养成高尚体面的公民,然后输送到社会上去。但是,它"从未企图培养出公众领袖。……它传授的知识有限,而且连这有限的知识也没有教好。但它却使学生们思想开阔,没有偏见,对事实不甚了了,但温良大度"。这段话贴切地说明了哈佛对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那种潜移默化而又全方位的影响。尽管罗斯福在哈佛没有充分显示出赫伯特·胡佛10年前在斯坦福大学所表现出的政治才干和领袖气质,但他确实从4年的经历中得益匪浅并受用终生。他取得的成就主要是在教室之外,并且作为一名公认的优等生顺利毕业。这些成就往往是在他经历了一系列类似的不被承认、排挤、冷嘲热讽等打击之后取得的。他没有陷入因受挫和自身缺陷所可能导致的无穷无尽的自卑情结中,而是将其"埋在心底"。对此,曾长期在罗斯福手下工作的雷克斯福德·G·特格韦尔①将之总结为性格的深沉。他在1957年出版的《民主主义者罗斯福》一书中分析道:“早在哈佛的时候就无法猜透富兰克林的心思,在他当总统后更是如此。他不让任何人识破他的内心活动。……在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父亲、家庭教师、皮博迪和朋友们对他的教育和影响使他养成了深沉的性格。情感不外露,因为它可能流露出内心的激动。他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承受病痛、困难和失败的折磨,自幼养成既不得意忘形也不悲观失望的性格。富兰克林想把自己天生的缺陷隐藏起来,把明显的弱点掩盖起来,把幻想中重大的但还模糊不清的想法埋在心底。他最明显的一个缺陷是他成长得晚。结果在他的性格中留下一些令人不解的东西,他了解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一些事情,但他不能准确说出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情。他尽了最大努力来掩盖这种迟疑心理。当他在哈佛毕业时,他的深沉性格实际上已发展到了顶点。”的确,坚韧不拔的隐忍和深沉的性格支撑其他的自信,即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价值和重要性抱有绝对的平静和自信,使他在日后面对来自未知领域的险恶挑战时,一次次藉此涉险过关,并显示出惊人的独创性和灵活性。当然,这种含而不露的深沉和灵活性很容易被人联想到一点如狐狸般的狡猾。1904年6月,罗斯福正式告别了哈佛大学。他的家世、教养、特殊身份以及教育程度使他产生了一种优越意识。他踌躇满志,意气风发,认为自己"应该在美国社会中成为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萨拉·罗斯福也承认,"他的父亲和我总是对富兰克林寄予极大的期望。……我们认为他应当能取得优胜,一旦他确实成功时,我们很高兴,但并不吃惊。总之,他有许多其他孩子所不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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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雷克斯福德·G·特格韦尔系罗斯福智囊团成员之一。曾任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教授,1933年成为罗斯福工作班子的成员,参与制定《农业调整法》,历任农业部副部长(1934—1937)、波多黎各总督(1941)、芝加哥大学学部委员。著述丰富。埃莉诺堂妹

罗斯福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不久,就宣布与安娜·埃莉诺·罗斯福订婚。

埃莉诺属于罗斯福家族的奥伊斯特湾支系,是西奥多·罗斯福的胞弟埃利奥特和安娜·R·霍尔的女儿。若严格地论辈份,富兰克林是她的远房堂叔。两人很早就相识,当年在海德公园的儿童室里,5岁的富兰克林背着两岁的埃莉诺兜圈子时就感到十分快活。同富兰克林相反,埃莉诺的童年充满了平视、孤苦和酸楚。

她的父亲埃利奥特是个英俊的运动员,同时又是个常常夜不归宿、在外纵酒无度的花花公子。他非常疼爱女儿,可是在女儿6岁时离家出走了。母亲是出名的美人,但身体柔弱、性格怪戾、为人刻薄。她固执地按照自己的意愿管教女儿,将幼小的埃莉诺提前送到冷清的修道院去上学。一有客人来访,小埃莉诺就咬着手指躲在暗处,总要等到母亲吆喝她的绰号后才敢出来。母亲指着女儿对客人解释:这孩子古怪滑稽,长得又丑又老,我们都叫她老奶奶。小埃莉诺的任何一点小小过失都会招致母亲过分的惩处。这些做法深深地伤害了埃莉诺幼小的心灵,她因此变得自卑、羞怯、敏感,并认定自己是个招人讨厌的丑姑娘。每当母亲苛刻地对待她时,父亲的形象就蓦然高大亲切起来。父亲偶尔回来探望一下小女儿,这时可怜的埃莉诺就显得无比的快乐和满足。母亲在她8岁时患白喉症去世。埃莉诺和弟弟霍尔·罗斯福就由外婆抚养。忧郁而容易伤感的埃莉诺整日陷入病态的幻觉中,有时一连几个小时枯坐在窗前,怔怔地望着门前那条灰白的马路,渴望父亲回到自己的身边。其实父亲已永远不能再回来了,他因酒精中毒病死在疗养院,也有人说是醉酒后骑马摔死的。对父亲的热烈向往成了她童年回忆中仅存的一丝亮点。在此之前,特德叔叔①曾为她的前途四处奔走,他要求法院承认埃莉诺的父亲已经失去自制力,以便把财产转在埃莉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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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特德(Ted)系西奥多(Theodore)的昵称。富兰克林与埃莉诺订婚后也称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为特德叔叔。

外婆V·G·霍尔的家在赫德逊河畔的第沃里,处于海德公园的上游。埃莉诺和弟弟在这幢阴森森的大宅院里处处受到霍尔家族陈规陋习的限制。她的一群姨妈却是风流漂亮,不受管教。其中一位断言埃莉诺将是个没有丝毫希望嫁出去的老姑娘。另一位常当着外甥女的面为自己接连不断的爱情挫折而歇斯底里。小舅舅瓦利嗜酒如命,整日里耍着酒疯。置身其中的埃莉诺感到头晕目眩,并对未来充满了恐惧。多年后她承认,这种环境"像炼钢那样锻炼了我"。

15岁时埃莉诺被送到伦敦近郊爱伦伍德镇的一所由法国人索维斯托小姐办的女子学校。热情开朗的女校长对羞怯自卑的埃莉诺谆谆诱导,耐心地启发她那被压抑着的潜在素质。3年后,这位美国姑娘出落得虽不算漂亮,却也端庄平静,俨然一名有教养的愉快的欧洲姑娘。1902年春,富兰克林在回家的火车上邂逅多年不见的埃莉诺。他发现初入社交界的埃莉诺长成了一个身材修长(近6英尺)的大姑娘,浓浓的秀发,一张透露出自信与沉着的脸庞,衣着时髦,健谈且见解不凡。富兰克林完全被她给迷住了。从此两人开始了来往。埃莉诺回国后即在纽约市东区平民区从事社会福利工作。

1903年秋,富兰克林向她求婚,她立即就满口答应了。

母亲萨拉以种种理由试图阻止和拖延这门婚事。一向温顺的儿子这次表现得比母亲还有主见。另外,埃莉诺哀婉的来信也多少打动了萨拉的心肠。1905年3月17日,这对新人特地趁特德叔叔来纽约度圣帕特里克①节之便举行了婚礼。由皮博迪博士主持的婚礼进行得体面而隆重。总统叔叔亲自将侄女交到新郎手中。总统的莅临引起了全国对婚礼的关注。新娘带来了10万美元的嫁妆。他们依照旧时的奢华传统去欧洲欢度蜜月,在那里他们分享着美国总统的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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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帕特里克(约390—460)是古代基督教爱尔兰都主教。纽约有很多爱尔兰移民后裔。

母亲萨拉为他们安排好了一切,她实际上主宰了这个家庭。入秋后他们回到纽约,先在母亲为他们租的一套房子里住了两年。随后,萨拉在第65街购置地产并建成了两套紧邻的住宅——中间有一条过道和一扇相连的门,富兰克林夫妇和母亲各住一套,藉此她紧紧地监管着这对年轻夫妇。1906年5月,女儿安娜出生。他们在以后的10年里又有了5个儿子(其中第2个在8个月时死于流感)。孩子出生后,专制的母亲更是插手一切,她总是绕过埃莉诺去负责孩子的教养。埃莉诺多次试图反抗但每次都劳而无功。一直到1921年罗斯福患了脊髓灰质炎,埃莉诺才成功地争脱束缚,并为丈夫创造了一种积极向上,令人振奋的环境。

平静的六年

在从哈佛毕业后的五年里,富兰克林·罗斯福一直游移不定。他于1604年秋进入哥伦比亚法学院。情景一如既往,他的学习成绩平均为3分,第一学年就有两门课——契约法和诉讼程序仅得2分,只得补考。繁琐精细的法律条文令他索然无味,比起此时与埃莉诺的热恋,法学概念抽象而枯躁。他沮丧地给老校长期博迪写信说,“我正在试图对这种工作有所了解"。他没有参加毕业考试,所以在1907年离校时没能拿到法学学士学位,他只是在此之前通过了纽约律师协会的考试。

罗斯福随即进入了座落在华尔街54号著名的卡特——莱迪亚德——米尔本法律事务所,在这里充当一名初级书记员。第一年见习期没有薪水,第二年开始拿微薄的工资。他只能整天泡在办公室里打杂,间或受理一些小官司。他缺乏经验,律师才能也不出众。有时他靠投机取巧,靠绕开实质内容而专攻诉讼形式,也居然打赢了一些小官司。通过一些不大的诉讼案件,尤其是通过在律师事务所里所接触的形形色色的人才,罗斯福比较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国家。他后来被调到该事务所的海事法律部,他才对工作有了些兴趣。此外,每个周六下午,事务所年轻同事们的自由聚会也让他感到些兴趣。同事们都视他为一个与自己没有利害冲突的乐天派。

这段时光平静而寻常。传记作家们一般称之为罗斯福的"静止阶段"、"社会心理发展的暂停期"或"韬光养晦的6年"。在海德公园,罗斯福承担了一些与其地位相称的具有献身社会意味的义务工作。他参加了志愿消防队,成了一名义务消防队员。他担任了赫德逊河水上游艇俱乐部副主席和圣詹姆斯主教派教会的教会委员。此外,他还是波基普西第一国民银行的董事。通过积极参加这些组织和协会的活动,罗斯福初步掌握了同各阶层人士打交道的技巧,并很快成为该社区中年轻活跃的栋梁。他乐观随和,同邻居搞得很熟,口碑很好。这样,罗斯福已不知不觉中按着前人惯用的方式,为日后自己在这个社区竞选某个职位打下了基础,这实际上等于在他实现自己远大目标的征途上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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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政海初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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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巴尼的从政训练

富兰克林·罗斯福成长于美国"进步运动"方兴未艾的世纪之交。当时,边疆业已消逝的美利坚共同体正在走向"超出凡人眼力所及范围之外的命定之乡"。伴随着工业化和物质文明方面史无前例的进展,进入帝国主义垄断时代的美国正如伍德罗·威尔逊所言,"恶已随善而俱来"。

这些"恶"的突出表现有:日益勃兴的各种托拉斯和垄断组织构成了全国工商贸易活动的心脏,其对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掠夺性滥用,已达到无以复加的疯狂程度;社会财富分配的极为不均引起社会差别、贫富等级的日益拉大;种族平视和种族隔离现象依然如故,毫无改善的迹象;无节制的城市化趋势不仅带来了迅速蔓延的与其民区相伴而生的肮脏、疾病、骚乱、犯罪、恶习等社会问题,也给市政当局提出了举办新型社会工程的严峻任务;处处受制于党魁的肮脏政治使恣肆猖獗的腐败堕落充斥于各级政府,致使全国市、县级和州级行政、立法机关成为无能者的天堂和特权阶层惬意的争逐场所,而过时、老化的行政管理体制仍被用于应付政府所遇到的种种新问题;工业化时代日趋紧密的社会相互依存性织就了一张硕大无朋而又疏而不漏的实业竞争体制网络,而这个经营体制网络并未发育出它自有的一套社会道德准则,相形之下,从前农业社会里的道德准则已显得单纯幼稚和苍白无力了。

当时著名的社会学家爱德华·A·罗斯认为,这些对社会犯下种种新罪行的人深陷在一种经营体制的网络里,他们大都是为人正派且高尚体面的绅士,并未意识到自己正在制造罪恶,这种情形加上司法机制的迟钝,导致一种实际责任无法确认和定位的"社会罪恶"。譬如制造和销售不洁的食品、有害的药物、染菌的牛奶和贻祸儿童的玩具,可能会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那些参与制造和销售过程的人——零售商、批发商、制造商、广告人、公司董事——却没有哪一位意识到自己是在谋财害命。又譬如对防火、安全规定不加遵守,工厂、铁路和矿井没有安全设施,对不适于运营的交通工具未能查处,都可能使许多人丧生,但那些当事者决不会认为自己命案累累。还有如对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监察不当,公司说明书弄虚作假,对股票、黄金或农产品进行投机,可能会给成千上万人带来贫困和苦难,但有关的人都不会承认自己犯了侵占财产罪。此外,收买选票,买通选举官员,贿赂议员,进行院外活动以求制定特别法案,或者公然违法行事或执法犯法,都有可能危及民主制度的根基,但有关人员几乎无人认识到,他们的行为等于是对代议制政府的损害和背叛。

面对积恶深重的社会罪恶,肇始于1890年前后,旨在改革现状的"进步运动"兴起了。随着"伟大的平民"威廉·J·布莱恩以其感人至深的"金十字架"演说崛起于美国政治舞台,这场运动迅速地在美国政治界、思想文化界和新闻界展开。

这场运动波及面广,内容庞杂,但其大致的共同点是显而易见的。它要求由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集中掌握权力,对工业、金融、货币、运输、农业、劳工,以及社会道德标准实行有效的调控和引导。它的精神还体现在对社会中下阶层、妇女儿童、印第安人、黑人,以及外来移民等有了新的关切。它呼吁在政治中和商业中树立各种新的顺应时代要求的准则,主张设计出足以保证民主制度实效而洁净地运行的新政治方法和行政机构。它为争取就托拉斯、劳工、工厂、洁净食品、住房等问题立法而进行了不懈的斗争。这场"进步运动"蕴育着一种新的社会、政治哲学,或者是一种笼统的进步思潮。这种哲学或思潮包含了对传统自由放任主义的扬弃,倾向于论证应由公众依据自由民主制原则——对社会和经济领域的各种体制结构加以调控。这一明显带有道德进化意味的思潮显示了其深深植根于美国经验的持久生命力——布莱恩、拉福莱特、西奥多·罗斯福、威尔逊等都是从不同侧面和不同程度服膺于它的社会试验家、政治改革家或斗士,而无论他们是民主党人或是共和党人。后来的学者们发现,即令从最间接最微弱的意义上看,也难以否认,"进步运动"为30年代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新政"提供或奠定了部分哲学基础和某些立法基础。

少年时代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曾多次聆听堂兄西奥多那富于激情的政治改革演说,那时他只能产生一种笼统的好感和肤浅的认同。后来这些改革的呼声透过大学的围墙隐约地传入富兰克林的耳鼓,他才逐渐真切而强烈地感受到了堂兄西奥多等人刻意营造的改革气氛。他从哈佛大学毕业时,正值"耙粪者"们淋漓尽致地揭露美国社会形形色色的"黑幕"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之日。这些新闻记者和作家们将他们的火力集中对准城市政治腐败、大公司与政客沆瀣一气等现象并猛烈打击。在林肯·斯蒂芬斯的经典性著作《城市的耻辱》中,就收录有题为《费城:贪污腐化的和心满意足的》、《匹兹堡:一座感到羞耻的城市》、《圣路易斯的无耻》等名片,而当时罗斯福置身其中的纽约更是等而下之。它成为一切罪恶的渊蔽:这座近400万人口的大都市,有1/3的人挤住在3万多处条件极其恶劣的经济公寓里,那里大多是"极不像样的老旧楼房、后院、黑暗潮湿的地下室、漏雨的阁楼、店铺披间以及拴牲口都几乎不适合、却改为住人的厩房"。这些平民窟成为疾病和罪恶的孽生地。欧·享利发表于1906年的小说集《四百万》逼真地反映了纽约市的贫富悬殊程度——400万人竟然与400人所拥有的财富相等。坦慕尼协会①及其头子墨菲几乎控制了这座城市的政治,损公肥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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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纽约市实力最为雄厚的民主党组织,坦慕尼厅是该协会的总部所在地。该组织崛起于内战后的"镀金时代",当时的"老板"是威廉·M·特威德。其标志是老虎。贪赃枉法的行为层出不穷。

但是,纽约市也是全国大多数"黑幕揭发"杂志的总部和酝酿进步改革运动的中心。富兰克林·罗斯福感受着这股改革平息,也无法逃避曾被特德叔叔称之为"公众心中的激动和愤怒的情绪"。他愈加觉得,特德叔叔有一种普通政治家身上少见的广博学识和道德修养,因为他一直在主张纯洁政治和社会改革。西奥多·罗斯福政治上的上升时期正值美国经济的繁荣阶段,他目睹了工业化时代社会各方面的关系的迅速发展和激化,其负面影响已使人民迷惑、愤怒、恐惧。作为政客的西奥多正是敏锐地抓住了这一民情,试图以振奋人心的改革行动来消除人民的上述情绪。他以主张增加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以号召政治要摆脱对特殊利益集团的关切、以权威的口吻谴责那些使美国人良心上的厌恶达到高潮的对象等等手法而一跃成为美国中产阶级甚至部分下层劳工理想的"精神治疗师"。一方面,特德叔叔的政绩和由此而来的声誉,感染、激励、启发了富兰克林;另一方面,平淡无奇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促使富兰克林久静思动。于是,他对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吐露了自己未来前程的规划:进入政界,先当州议员,然后当助理海军部长,再当纽约州州长,最后当美国总统。实际上在此之前,他已经沿着特德叔叔当年走过的路走了很长一段——西奥多·罗斯福18岁进哈佛读书,参加过支持海斯总统竞选的校园火炬游行,担任过"自然历史俱乐部"的图书馆馆长,竞选级长失败,22岁以优等生毕业;随即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途退学,没有取得法学学士学位。……两人唯一的区别似乎表现在党籍上,西奥多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共和党人,而富兰克林则要以一个民主党人的身份投入政界。其实,这种差异并不能表明两人的政治哲学和政治主张有多大的区别,也不能表明那时的富兰克林成为民主党人是出于何种崇高的理想动机,或者是对民主党抱有信心,而是某些机缘巧合使然。因为是民主党方面第一个向他招手并主动对他敞开了大门。

在赫德逊河谷居住的大多是富人及其随从者们,所以共和党历来在这里占居优势。自南北战争结束以来的几十年里,除了克利夫兰执政的少数年份外,林肯的这个老大党长期保持着全国政治无可争辩的统治地位。在那些日益工业化和都市化的州里,人们一般认为,民主党连接近多数的选票都无法赢得,它似乎总是无可避免地沦为城乡冲突的牺牲品。布莱恩几次功亏一篑的总统竞选更加深了人们的这一看法。到了本世纪的最初几年里,民主党已是负债累累,并且缺乏资助、权势和威信,党内是一片消沉和混乱。这种局面到了1910年终于有了转机:一方面,长期执政的共和党暮气已深,内部因思想分歧而出现了明显的派系分裂。海外归来的西奥多·罗斯福发现共和党守旧派正加紧侵蚀着自己任内留下的改革成果,并且认为自己选定的继任者塔夫脱沦沦为一个平庸懒散且缺乏主见的保守主义者。于是他很快成为共和党内进步一翼的领袖并另起炉灶。另一方面,地方性的和州的进步改革运动日益深入民心并最终发展到全国规模,人民对时局和现状的不满情绪在民主党的引导下,逐渐波及并牵涉到执政的共和党身上,而塔夫脱总统的某些重大举措强化了人民的不满情绪,譬如他没有支持吉福德·平肖保护自然资源的斗争以及他维护众议院议长乔·坎农个人仲裁的权力,都激化了农业区原本就有的对抗传统共和主义的敌对情绪。尤其是1909年的关税法提高了矿产品、皮革、牛奶的税率,更加激起了民主党、共和党进步派,以及广大农业区对塔夫脱政府的责难。黑幕揭发运动的推波助澜,使人民对国家现状的积怨达到了顶点。城市劳工阶层已经开始出现了接近民主党的倾向。布莱恩代表的进步派已控制了民主党,该党适时地用关税改革、控制托拉斯、直接选举等题目作为竞选中争论的焦点。所有的迹象都表明,1910年的选举将是民主党扭转颓势,甚至大打翻身仗的良好时机。

富兰克林·罗斯福正是在这种占居天时地利的形势下以一名民主党人的身份投入政界的。1910年春,纽约州达切斯县的地方检察官约翰·E·麦克和波基普西的一位重要民主党人来到罗斯福就职的律师事务所处理一件事务。他们在与罗斯福的闲谈中,建议年轻的律师最好去做一名竞选纽约州议员的候选人,罗斯福当即轻松地答应了。几天后,波基普西选区的民主党领导人通过了对罗斯福的审查,他们认为这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不仅拥有罗斯福这个姓氏的魅力,而且他还能够为本地区民主党组织捐助数量可观的活动基金。于是他被正式提名为州参议员候选人。

富兰克林·罗斯福在接受提名的演说中慷慨陈词,表示自己将要以完全独立的、不受任何特殊利益集团影响的姿态,献身于纯洁政治和为人民谋福利的事业中。他呼吁独立思考的选民们给他以帮助。他的竞争对手是竞选连任的共和党参议员约翰·F·施洛塞尔。

波基普西市由于有爱尔兰人和其他民主党人的势力,所以在这里总是民主党人获胜。但它下辖的达切斯县、哥伦比亚县、帕特南县却拥有面积达2.5万平方英里的乡村,属北部纽约州比较发达的农业区。那里的农场主以前一般总投共和党人的票,自南北战争以来,民主党人仅在那里获胜1次。但现在的情况开始不一样了。塔夫脱总统的保守政策在这几个发达的农业县普遍不得人心。罗斯福适时地决定把竞选的论题笼统地集中到保守派党魁的专断腐败上,他还希望自己以诚恳的态度去获得共和党进步派的支持。他租了当地农场唯一的一辆红色麦克斯韦尔大轿车,给这个没有顶盖和挡风玻璃的车装饰上彩旗和竞选图画。面对罗斯福摆出的大干一场的架势,他的对手不以为然,守旧派也认为这个年轻人不足为虑。他们甚至断言,选民中占多数的农场主一定会因为红色轿车吓惊了他们的马匹而在投平时报复爱出风头的罗斯福。

但罗斯福不为所动,带着随行人员驱车奔驰在辽阔的乡间田野。他对着散居各处而难以聚集的选民们作了无数次艰难而无法预知效果的演说。他这时的演说技巧还谈不上高明或老练,有时甚至语有梗阻,不够流畅。但他很快就学会了美国政治家们的那套经验和惯用手法:对人笑容可掬,热情握手;总是对所到之地讲上几句足以勾起当地居民自豪感和优越感的奉承话;以笼统的谴责来回避尖锐的分岐,想方设法地让自己的论点去迎合听众;对听众爱听并鼓掌欢迎的话一再重复,不失时机地插入一些通俗的幽默来调节气氛;主动提议彼此采用亲昵的称呼以造成选民心理上的亲近感——所有这些努力都在1910年11月初那个阴冷的雨天得到了回报。罗斯福以15708票对14568票战胜施洛塞尔,他在海德公园村的优势是406票对258票。

尽管有人将罗斯福获胜归咎于那天的天气过于恶劣,说许多本来要投共和党人选票的农场主因为下雨而懒得去选区投票,但罗斯福的胜利确实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民主党的影响在全国不断上升的趋势。1910年冬的选举证实了布莱恩关于民主党将要获胜的预言。国会众议院自1892年以来首次为民主党人所控制,比数为227席对162席,民主党和共和党进步派的联合阵线一旦需要就可以控制参议院。此外,有26名民主党人当选为州长,其中著名的有纽约州的约翰·A·迪克斯、新泽西州的伍德罗·威尔逊、马萨诸塞州的尤金·N·福斯,等等。尽管这些国会议员和州长大多是"新手",他们的进步主义改革纲领同布莱恩的思想也还有出入,但赶上好年头的民主党人似乎在一夜之间已经没有理由不对自己的前途踌躇满志了。

29岁,的"新手"富兰克林·罗斯福正是踌躇满志地来到了他的办公地——纽约州首府奥尔巴尼。他在州议会大厦附近以每月400美元租下了一幢三层的楼房,然后把埃莉诺和儿女们接来一起住。由于州议员的年薪只有1500美元,一般议员仅在开会期间来此租个便宜房间住,而把妻子和儿女留在家中,所以,罗斯福的家就成了民主党的进步派议员经常聚会的场所。

罗斯福作为州议会里最年轻的议员,一出场就表现为一个不甘平庸的进步派。尽管罗斯福初来乍到,一开始只能随着进步派议员们泛泛地重复那些诸如反对党魁专政、纯洁政府机构等改革主张。不久,他就找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出人头地的机会。当时的联邦参议员还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而是由州议会推选,而纽约州的民主党组织长期被纽约市最具实力的坦慕尼协会所控制。党魁查尔斯·F·墨菲已经决定推举威廉·F·希恩作为民主党的候选人。希恩是个有着极不光彩历史的政治气质低劣的雇佣政客,他许诺自己一旦跻身于参议院这个"百万富翁俱乐部"后就回头报答坦慕尼厅的栽培之恩。这项提名遭到来自纽约州北部独立的民主党议员们的反对。罗斯福审时度势,甘愿冒着违反核心小组的规定而成为反叛者的危险代价,毅然加入了反对者的行列,并很快成为起领袖,双方随即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激烈论战。虽然结局是令人沮丧的妥协,罗斯福却因此声名大噪,一跃成为带头反对坦慕尼厅的英雄,从而引起全国舆论的瞩目。他不仅没有像以前的其他反叛者那样为个人的自由思想而付出惨重的代价,反而早早地在诡谲的政治斗争中经受了一次生动而难得的锻炼。德特叔叔为此来信说:“我们大伙确实为你的表现感到骄傲,祝你走运!”

1911年秋,罗斯福去特伦顿拜访了新泽西州州长威尔逊。这位有着25年学术生涯的政治学博士、教授、大学校长在其第一个官职任内就赢得了全国最进步州长的声誉。他把新泽西州的改革搞得红红火火,其所实现的目标比他预期的还要多:(1)杰拉初选法。规定州内所有当选的官吏和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都要经过党内直接初选,并且改革投票程序。(2)反贪污受贿法。要求候选人将竞选运动的经费收支报表备案,限制竞选开销,禁止企业对政治竞选运动捐赠。(3)公用事业条例。设立州的公用事业委员会,授权该委员会规定公用事业价格。(4)工人赔偿法。这是全国各州的第一个此类法令。(5)学校改革法令。威尔逊上任伊始就发誓要在政治机构中像清除毒瘤一样清除党魁,以便"让政治控制的机构必须置于人民手中",因为威尔逊认为,"政府的职责就在于把为共同利益奋斗的人们组织起来反对追求特殊利益的人们"。1911年夏,威尔逊就开始了争取总统提名的竞选活动。当罗斯福被引进到威尔逊那安静、舒适、四壁书柜上摆满了精装书的书房时,他立即被威尔逊那冷峻的外表、博学善辩的才华和深邃明澈的理智所折服。罗斯福发现,州长的一些思想简直就是他自己的想法,现在经过州长智慧的提炼,这些想法立刻变得异常地清晰确切了。同许多最初对他还持有怀疑态度的青年进步派分子一样,罗斯福成了威尔逊"新自由"政纲的积极拥护者。他当时就许诺要尽一切力量支持威尔逊的竞选运动。

1912年6月下旬在巴尔的摩举行了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威尔逊在第46轮投平时以大大超过2/3的多数击败克拉克,当选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这意味着进步——改革派势力赢得了控制党组织的权力。

有一些传记作者过分渲染了富兰克林·罗斯福在这次混乱而斗争激烈的提名大会上的作用。其实,年仅30岁的罗斯福在民主党内资历尚浅,且因遭到坦慕尼协会的敌视和排挤,他连候补代表的资格都没捞到,他被墨菲轻易地排斥在纽约州90名正式代表的名册之外。空有满腔热血和报效威尔逊之情的罗斯福无处施展自己的能量,他只好在巴尔的摩代表大会会场之外进行战斗。他组织了一些外围的声援活动,在大会后期营造了一种多少有利于威尔逊的氛围,如设立威尔逊讨论会总部和威尔逊俱乐部、组织演说和示威游行、见缝插针地对会议代表施加影响、纠集手下人与克拉克的声援者斗殴、鼓动成千上万的家乡人以电报信件的醒目方式敦促其各自代表提名威尔逊……对于这些引人注目的努力,威尔逊自然是会感激的。

罗斯福回到奥尔巴尼后,立即面临着在他的选区赢得再度提名和再度当选州参议员的当务之急,不巧他此刻患了严重的伤寒并因此而卧床不起。这时,一个在此后20多年的岁月里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前程的人闯入了他的生活,这就是年届40岁的路易斯·豪。豪当时是《纽约先驱论坛报》驻奥尔巴尼的记者,他认定富兰克林·罗斯福必成大片,因此从一开始就要为罗斯福塑造一位未来总统的公共形象。他几乎包揽了罗斯福竞选活动的一切事务,把这次竞选搞得有声有色,井井有条,并屡屡以出岂不意的独特手法而取得满意的效果。1912年底,罗斯福在民主党兴起的浪峰中再度当选为纽约州参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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