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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作者:蔷薇照雪 当前章节:6980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03:23

三年后,宋昱从T大毕业之后,进了T城的地方博物馆,成为一名讲解员。

和所有的城市图书馆和美术馆一样,这样的地方总是门可罗雀,但是进来的都是一些真正爱好古董和历史文化的人。

每当这些人出现的时候,宋昱就像找到知音一样,耐心而细致地讲解起每一件文物背后所承载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每日朝九晚五的工作,谈不上多精彩,但是很清闲,也算是真正的学以致用了。更关键的一点,总算解放了他身上那部分有关话唠的属性了。

宋昱本来以为迷藏乐队会签一个不错的经纪公司,比如苏可所在的经纪公司华颖开出的条件十分优越,但是孙远均最终还是拒绝了。

宋昱猜测到可能孙远均是想和李思一起弄地下乐团之类的,毕竟真签了个经纪公司,做音乐就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了。

直到现在,宋昱也不知道孙远均是怎么说服已经好多年不唱歌的李思,人到中年又陪他一起发疯的。

等孙远均给迷藏乐队写了差不多七首曲子的时候,迷藏乐队开始出现在某个小型的音乐节上,后来就经常去附近的高校去给年轻的大学生表演,最受欢迎的曲子就是他写给宋昱的那首名曲《等》。

每当这首歌的前奏响起,全场的大学生都可以合唱。一首歌,能承载起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自然传唱度极高了。

直到有一天,在孙远均表演完之后,提着吉他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瘦瘦的长得十分帅气的高个子男孩突然拦住了他。

大男孩儿激动地抓住了他的手,不让他走。孙远均一向对于粉丝是保持距离敬而远之的,但是这一次却因为男孩清澈而明亮的眼神,而犹豫了。

男孩的眼神闪闪发光,他单刀直入地问道:“我能加入你的乐队吗?”

孙远均犹豫了片刻,问道:“你学什么的?”

男孩回答道:“大提琴。”

“你要是弹钢琴我还可以考虑下,但是——”孙远均做了一个十分无奈的拒绝表情。

男孩似乎鼓起勇气说道:“我的大提琴已经过了十级,我也想像你们一样展示自己的才华,可是我没有这个机会。”

孙远均沉默了。

关于“机会”这个话题,孙远均和李思曾经私下讨论过不止一次。

这个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很多,努力的人也很多,可是不是每个人的运气都那么好,所以越是金字塔顶端的人,就反而越是信命,因为也许就差那么一点点运气,这辈子就泯然于众人了。

可是不知为什么,回去之后好几天,孙远均一直忘不了那个大男孩明亮的眼眸。

各大高校的艺术院系,还有全国那么多的音乐学院,藏龙卧虎有多少人才。然而现实是很多电影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一毕业就失业,毕业几年没拍过一次戏的大有人在。

那些从小到大拉小提琴大提琴的,即便是读了研究生又能怎么样呢,又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李云迪和郎朗那样的音乐家,所以最后只能认命回家当个音乐老师,一辈子也就只能在怀才不遇的抑郁里看着别人的成功望洋兴叹了。

后来孙远均回家和宋昱说了这事。宋昱说主要是我们国家现在没有这种弄古典音乐的经纪公司,流行音乐的歌手都捧不过来呢,谁会花钱去捧这种学院派的呢。

可谓一语惊醒梦中人,孙远均忽然萌生了一个自己要开经纪公司的念头。宋昱觉得他自从公开了自己的性取向之后,真是在疯魔的大路上大踏步前进。

他挖来了苏可做他的公司总裁,不过他们签下的第一个乐队可不是来自学院派的高才生,而竟然是声名赫赫的“苏林”组合——也就是苏灏和林默然的组合。

原来苏林乐队所在的公司在今年硬生生的要给他们加入第三个人,这个第三个人是公司大股东的小儿子,五音不全艺术天分极低,却一门心思想要出道混娱乐圈,所以爱子心切的老爸也不管他是否适合唱歌,就硬是要塞进这个当红组合里。

有资源的金主发了话,谁也不敢违背。苏灏和林默然被气得没了办法,最后的结果赔付了大量的违约金,然后签了孙远均这个什么资源都没有的新公司。

虽说这个新公司什么资源都没有,但是年轻人有的是想法和梦想。第一年当然是赔的,好在孙远均有李思,他口才向来很好,拉来了一笔不小的赞助。

当然还有一部分很大的原因是赞助的老板还是孙远均的粉丝,苏可后来也帮着招兵买马,签了一批很有才华,但是苦于没有机会施展抱负的年轻人。

当第二年公司稍有起色的时候,李思有一天苦着个脸来到孙远均家,看到宋昱不由分说就抱头痛哭。一问才知道原来今天杜梅和他摊牌了,他离婚了,还没读幼儿园的双胞胎女儿自然判给杜梅。

离婚的原因,宋昱用脚趾头想也是知道啊,年纪一大把整天不着家啊,好好的工作不做,不务正业啊。

看着从小陪自己奋斗的好兄弟,竟然混成这么落魄的模样,孙远均发自内心地觉得对不起他。他也终于开始质疑了,自己当初的决定是不是错的,是不是过于任性了。

那一天,他默默的把公司近乎一半的资产转让给了李思。

结果就在第二年,公司签下的一个组合开始大火,迅速走红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当年的“苏林”组合。

当人们都开始认为孙远均走了狗屎运的时候,他又开始招募一些资质不错的小孩子,以少年宫的形式进行培训,学习起日本的杰尼斯事务所,弄养成系偶像的概念了。

苏可一直都知道他是那种很有想法的人,但是没有想到他这么的有想法。

当他们的公司开始有年轻艺人崭露头角时,有狗仔队扒出这家公司是孙远均和李思合开的之后,杜梅有通过一些朋友向李思表达过想要复合的意思,但是李思只是颇为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虽然公司活了过来,在苏可的管理下井井有条,欣欣向荣起来。但是迷藏乐队,还是依然那么不温不火的,真的有点像那种地下乐队,有一直不算多的粉丝小众地喜欢着。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们也会翻唱一些欧美的英文歌,也会翻唱一些中国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写的歌。

乐队有的时候是三个人,有的时候是两个人,十分的随性。

最近这段时间,宋昱十分喜欢逃跑计划的那首《夜空中最亮的星》,每次唱到“我祈祷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这句时,都有一种要流泪的冲动。

没有演出的日子里,一群人堆在一起唱歌,写歌,会为了某个理念的不同吵得不可开交,肚子饿的时候孙远均有时还会下厨煮点东西给大家吃。

宋昱最近还迷上了排话剧,大家会把好多民国时期的经典剧目,拿出来排演。当然是没钱可拿的,可是每个人都热心的不得了,包括那两个又重新复学的苏灏和林默然,星期六星期天都常过来帮忙打酱油。

宋昱拿自己的前车之鉴好好教育两个小朋友。这样的年纪不读书光跑通告怎么行?没有对文化的深刻感悟,何来审美,怎么去解读歌曲,怎么去解读剧本?再说了,学校生活是有多宝贵啊,是人一辈子永远回不去永远在怀念的年少时光。

这些东西,是未来的日子赚多少钱都弥补不了的。钱是什么?永远都挣不完。

话剧排好之后,宋昱会去附近高校的BBS上发一些演出的通告,刚开始的时候,是这样的,有明星的时候,看的人多,没明星的话,人就少。但是后来,人气渐渐旺起来了,租来的小剧场经常人满为患的,位子开始渐渐不够用了。

于是开始有大学生好心建议宋昱不如卖票吧。宋昱首先觉得自己没有经济头脑,也不想把一种休闲爱好变成一种求生的本领。

毕竟现在这样子排演,对于没有出道的艺人来说是一个锻炼的好机会。未来成名后,他的粉丝也会从过去视频里寻找他是怎么一步步成长的,算是一种关于人设的素材积累。

那时粉丝就会想,原来在我还没有喜欢他的日子里,他就是这样不为人知的一点点成熟,一点点羽翼丰满起来的啊。

公司渐渐步入正轨之后,员工就会发现他们的老板经常会消失一阵子。

后来的宋昱在孙远均的陪伴下,去过许许多多的地方。

他们冬天的时候,去中国的最北边漠河看美得不像样的雾凇,夏天的时候去新疆看大片的薰衣草花田,金秋时节去看了有十种颜色的九寨沟,他们也去过许多浪漫的欧洲小镇,但是骨子里恋旧的他们始终还是觉得中国的T城最好。

宋昱在三十岁那年的时候领养了一个叫巫伦的小男孩。

这个小男孩是他在某年夏天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去云南支教时认识的。小男孩的父亲是个缉毒刑警,英勇牺牲了,而母亲也很快就抛弃了他改嫁到远方。

宋昱在第一次见他时,看见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孩,但是这个小男孩儿眼睛亮亮的,还特别的爱笑。当得到别人给他的两只棒棒糖时,他还微笑着地递了其中的一只给宋昱。

那一刻,宋昱的整颗心都颤动了,他压根就没有想到一个笑得那么灿烂的孩子竟然会有那么坎坷的经历。

那年的寒假,宋昱和孙远均带着这个小男孩回了深圳。

孙远均的父母早就默认了他们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孙远均的妈妈在见识到宋昱的温柔乖巧之后,简直一口一个昱昱,从此不管任何时候给他们东西都是一模一样的两份。

宋昱正好比巫伦大两轮,属相都一样,两个人性格合得不得了。相比于这个慈眉善目的爸爸,他更怕另外一个看起来酷酷的爸爸。

孙远均经常从外面忙完回来,看见两父子不知在说什么悄悄话,见到他之后就戛然而止。而迎接他的竟然只有小猫咪耶鲁。

孙远均抱起猫撸了两把,觉得简直不能忍了,如今家里的地位排名,明显是第一孩子,第二宋昱,第三猫咪,他排最末。

宋昱和孙远均从未在孩子面前隐藏过两人亲密的关系。

而从小看他们偶像剧一般甜蜜日常长大的巫伦,也从没有觉得有任何的不对劲,他就是这么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别人的家长是爸爸妈妈,而他的家长是两个爸爸这样一个事实。

只是在巫伦十六岁的时候,他在自己的卧室是听到了大爸爸和小爸爸一些依稀听起来像争吵的声音。

宋昱:“今天巫伦和我说他喜欢上班上的一个女生了。”

孙远均:“很好啊,代表他长大了。而且——”

而且后面的内容,彼此心照不宣,他没有因为生长在这样的家庭而喜欢男生不是吗?证明我们把他照料得很好,他的身心都很健康。

宋昱是很高兴,但是他像所有的其他家长一样,在第一次面对孩子出现青春期萌动的状况时,展现出过度的担心和忧虑。

宋昱一脸忧愁地说道:“他才十六岁,他不能早恋!”

孙远均反问道:“为什么不能早恋?”

宋昱一本正经道:“会影响学习的,再说万一他把女孩的肚子搞大了怎么办啊?”

孙远均:“……”他干脆把看起来有点儿歇斯底里的宋昱圈在怀里抱住。

孙远均语重心长地劝道:“记住,他是我们的儿子啊,他很优秀,他很健康,青春期萌动是很正常的。”

宋昱:“我知道,可是我——”

孙远均提醒道:“你想想,我们不是也是在很年轻时就恋爱了吗?”

宋昱:“……”这句话算是彻底堵住了宋昱的嘴,他实在是找不出什么理由反对了。

第二天,巫伦起床之后,发现他的书包里多了一包安全套,当他看见这个东西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且精彩。

他才刚刚确认对班上的一个女孩子有好感而已,到底是他的哪个爸爸这么心急啊?

巫伦所读的中学就是他们曾经读过的一中,星期六开家长会的时候,孙远均和宋昱都来了,但是最终为了不引起围观,宋昱还是让孙远均独自一个人去了,然后他就和巫伦一起坐在那家叫“心苑”的面馆里,等他开完家长会。

时间已经过去的太久太久,“心苑”的老板已经换了人,女老板的宝贝女儿二十初头,完全继承了母亲的善良和甜美,人也十分的机灵,煮的面和妈妈一样的好吃。

但是每当宋昱或孙远均来了,女儿总要给母亲打电话,十分钟后她就会出现在店里,来给他们做那和几十年前一模一样的记忆中的那碗面。

然后老板又总会和他们寒暄一番。感慨一下时间为什么过得这么快。

这一年,宋昱三十九岁,孙远均四十岁。这一年是他们相识的二十六年。他们相互陪伴的日子也差不多快要二十年了。

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人的容颜和气质在不断的改变,但是朝夕相处的人却看不出这些改变。但是只要看着孩子那小笋一样不断蹿高的个子,就会明白自己怎么可能不老呢。

十一月份的T城已近深冬,外面又下着淅沥沥的小雨,更加让人感觉到寒冷。宋昱看着窗外的雨,望着外面的街道和行人发呆,忽然一个撑着伞的挺拔身影一不小心闯入了他的视野。

这几年孙远均表演越来越少,写歌和幕后的工作越来越多,整个人越来越散发出一种成熟稳重的气质来。

宋昱很清楚地记得年少时的孙远均眼睛是狭长的略带桃花的单眼皮,显得整个人又酷又凌厉,年纪大了之后,竟然会变成双眼皮,整个人的气质也越来越和善儒雅起来。

当然了,小的时候的孙远均,是百里挑一的美貌少年,年纪大了,依然是魅力不减的身材保持良好的帅大叔。

眼见那帅大叔,离自己越来越近。宋昱恍惚之中又看到了那些在这里度过的年少时光。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天第一次见到那个白衬衣的少年在台上讲话意气风发的样子。

他永远会记得他们那个有点不打不相识的偶遇,他们就在眼前这张桌子上做了好多好多貌似永远也做不完的作业,他们在那个废弃的车库练习了很多很多首的歌……

如今他们所有的梦想,都在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年轻人身上得以延续。

巫伦也会继承他们人生中或好或坏的一切,也许是青出于蓝,也许是重蹈覆辙,但那又怎么样的呢?

记忆中的你,曾经是少年。

记忆中的你,永远是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  又完结一篇了呢,感谢大家共同陪我经历这一段奇妙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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