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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永田圭介 当前章节:1549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0:08

十九人全部被关进山阴县监狱,监狱的遗址现在绍兴市越城区府直街35号绍兴纤维工厂内。收监点名时,秋瑾只回答“姓秋”,拒绝自报名字。即使置身于囹圄之中,秋瑾仍然大义凛然,不失革命者气节。

当天晚上,在绍兴府衙的审讯室,绍兴知府贵福、山阴知县李宗岳、会稽知县李端年、浙江新军大队长徐方昭等人开始审讯秋瑾等人,监狱设有三个审讯室,和秋瑾在一起的有程毅、蒋继云、徐颂扬、钱应仁、吕植松、王植槐、陈树南等8人,他们被铁镣拴在一起,审讯一开始,秋瑾就质问贵福:“以什么罪名抓我?”

这时,秋瑾还不知道自己已被胡道南等人告发。

“你私自持枪,还有枪的用途可疑。”

贵福猜测秋瑾尚不知道告密的事情,所以,非常自信地开始审问。

“知道徐锡麟事件吧?”

“只知道报纸上登的‘皖案’,其他事不知道。我主张的革命是男女平等,不是排斥满人。”

秋瑾前句话还算妥当,后一半则不然。因为,清军没收的稿件和其他物证已经明确表明秋瑾具有反满思想。贵福以为秋瑾反满行为证据确凿,所以,直接追问最重要的组织情况。

“说出你同党的姓名!”

面对咄咄逼人的贵福,秋瑾突然面带微笑,故意显示出一副很亲切的样子对贵福说:“贵福,学校开学时,我把你请来作为贵宾出席开学典礼,你当场给我写了一副漂亮的对联‘竞争天演雄冠地球’,对联的上联和下联的第一个字用的都是我的号‘竞雄’,这副对联你可写得非常出色呵。得到对联后,我把它挂在学校的墙上,这件事大家都知道。还有,你和学校的教职员工、学生一起合影留念,这些都是最好的证据,证明你是我的朋友和同志,学校开学以来,很多计划都是和你商量的,这些还用说吗?怎么样?贵福同志!”

糟糕!贵福大惊失色,恐惧万分,脸色苍白。

贵福惊慌失措,审讯无法继续进行,只好命令士兵给秋瑾戴上脚镣,单独关进山阴县女牢中的重刑犯囚室。

§“先把秋瑾处死”

秋瑾被关进牢房后,贵福和幕僚在另一个房间商量对策。我在前面提到过幕僚,幕僚就是地方官私自雇用的秘书或辅助自己工作的管家。巡抚和知府等地方官员有权决定地方的司法和行政事务,但不可能亲自参与所有的决策,特别是在司法和社会治安方面,往往派辅助自己工作的幕僚参加。负责司法和社会治安的幕僚叫作刑名师爷。全国都知道绍兴出身的师爷能言善辩,非常能干,因此,这些人又被称为绍兴师爷。福贵是绍兴知府,他的幕僚当然是绍兴人了。

在贵福看来,审讯秋瑾是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每当他想起审讯秋瑾时,当着知县和浙江军大队长的面,秋瑾巧妙的辩护和那么煞有介事地亲口说,曾和“贵福同志”密谈的情景,贵福就从心里感到恐惧。但是,作为地方最高长官,必须要拿到秋瑾的供词才可定罪。这里,我们从他和浙江巡抚之间频繁往来的电报中,可以想象出他和幕僚谈话的内容。

“我想不管怎样,要‘先斩后奏’,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赶快先将秋瑾正法,不然执行死刑。在审讯时秋瑾胡言乱语,为了免被怀疑,一定要尽早结束审讯。

在审讯时,虽然使用了各种手段,她都不招供,但没收的物证已经能够证明秋瑾犯有反政府罪,特别是要趁逆匪还没有采取行动企图劫回秋瑾时,请知府尽快给巡抚打报告申请判处秋瑾死刑,待巡抚同意正法的命令一到,立即执行。”

贵福一边点头表示同意幕友的建议,一边又流露出了自己的几点疑虑。

“虽然必须要拿到秋瑾的供词,但究竟是否有必要让知县们一遍又一遍地审讯呢?”

“监狱在山阴县,让李宗岳知县先进行审问,等审讯结果出来后,我再决定怎样处置。”

当天晚上,贵福等人绞尽脑汁地开始起草给巡抚张曾敭的电文。下面就是7月13日(实际是14日晨),绍兴知府给浙江巡抚的电报。

前据坤等面称:大通体育会女教员革命党秋瑾及吕凤樵、竺绍康等谋于六月初十边起事。竺号酌仙,本嵊县平阳党首领,党羽万余人,近已往嵊纠约来郡,请预防等语。卑府星夜请兵,蒙派队来郡。今日申刻往大通及嵊县公局起军火,该匪等开枪拒捕。兵队还击,毙两匪。

地方政府官僚虽然惧怕革命党大规模起义,但是,只有总督或巡抚一级的高级官员才有权力动用军队,因此,贵福向上司请求派军队支援。这封电报是在14日晨,由绍兴府通信部极其秘密地经绍兴大陆电报局发给浙江巡院的。13日起草的电报写的是“今日、申时”,转天发出时未加修改,由此可见贵福等已陷入极其慌乱的境地。再者,如果说大通学堂的学生都是经过训练的,那么,官兵进攻学堂时一定会有死伤,而电文中根本没有提到官兵的伤亡情况,可以断定官府既未发现是未及逃跑的学生开的枪,也没有找到使用过的枪。所谓“开枪抵抗”,实际就是官兵开的枪,《大通学堂罪状》明显就是知府及其幕僚故意栽赃、捏造出来的。

“兵队还击,毙两匪”,事后查明实际是数人受伤,一名教师死亡(军乐教师唐东生)。

接着,贵福连续给浙江巡抚发了三封电报,内容是嫌疑人的供认情况和尚未逮捕的其他嫌疑人的踪迹等,除此之外,重点报告自己(贵福)如何亲自指挥搜查学堂,如何从厕所搜出十六杆九响长枪、如何发现五杆旧式枪,一杆十三响连发枪等等。接到电报后,浙江巡抚张曾敭于农历六月五日(7月14日)回电,指示说:

府越,秋瑾集行正法,速严讯程毅等各头目姓名踪迹,速严拿徐匪家属,一并掩捕。入杭学生,如有匪首在外,究出姓名速电复。嵊匪最多,应严饬秦令及提标兵赶紧搜捕。闻竺匪已于日前由嵊纠三十人到绍,应购线密拿。并会商徐管带酌留数排驻城,余仍令捕贼为主,并嘱时刻警备,毋为所乘。获匪均何姓名?起获后膛枪是何种?匪枪究有若干?复院謌。

贵福当天下午接到了这份电令,其内容正是贵福所期待的。于是,贵福傍晚就命令幕僚立即给山阴县知县李宗岳发电命令:

查女匪秋瑾前于讯供后,饬发该县收禁,一面电禀请示在案。兹奉前因,除程毅等各头目姓名及嵊匪各节,由府分别讯明禀复饬办外,合亟订封密饬札到该县立即遵照,查明例不停刑日期,会同城守营,多派兵役,监提该女犯秋瑾到案,当堂验明正身,绑赴市曹,监视处斩。仍将决过日期及监刑文武衔名,具文通报,毋稍违延,干咎,切速火速,特札。

§秋风?秋雨?

14日晨,山阴县知县李宗岳将秋瑾带到监狱附近的县衙,在衙内客房以礼相待,像招待客人一样开始审讯。当然,除掉了秋瑾的镣铐和捆绑的绳索。在科举时代,乡试以上合格的人才被任命为知县,李应当属于知识分子阶层,秋瑾曾经请他和贵福等人共同出席了3月23日举行的大通师范学堂开学典礼,并请他在典礼上致词,或许李有感于秋瑾作为一名女性敢于单身赴日本留学,并投身于深受压迫的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和青少年的教育事业,再有李似乎读过秋瑾发表在《中国女报》等刊物上的诗及评论文章,因而很敬佩秋瑾学识渊博。李宗岳此时是52岁,在当时已步入老年时代,可以想象出,作为地方高级官僚,他痛感时代的剧变和仕途中隐藏的种种危机。因此,本应维护清朝体制的李宗岳,却在很多地方同情革命党,他接触的直接对象就是秋瑾,从他对待秋瑾的态度上可以看出他是身不由己才审问秋瑾的。

李宗岳将事先准备好的笔墨和纸放在桌上,请秋瑾坐下后,命令秋瑾写供词。秋瑾虽被清政府视为逆匪,但李宗岳身为知县,出于对著名的女诗人的尊敬,主动把笔墨递给秋瑾。秋瑾默默地接过笔 ,略微思考后,写下“秋”字后,手握钢笔陷入沉思。李宗岳焦虑起来,催促道:“快写。”秋瑾仿佛听到李的催促声,接着写道“秋雨秋风愁煞人”。通常的写法应该是“风雨”,但秋瑾写的却是“秋雨秋风”,这给人一种异样的感觉。

仅凭一行诗不能说明审讯的结果。李知县再次将笔和墨递给秋瑾,命令她在供词专用笺上写出自己的履历和信仰,《六月六日与李宗岳》一文曾说秋瑾写了三千字,但在《秋瑾年表(细编)》注释部分,则有“半天不可能写三千字,一千字左右或许有可能”的注释。这里重要的不是字数的多少,而是秋瑾到底写了还是没写供词。就连陶成章在《浙案纪略》中也说“秋雨秋风愁煞人”是别人的作品,供词也是贵福的幕僚伪造的。从当时的情况看可以肯定是秋瑾写的诗,但从现存的供词本身看,极有可能是伪造的。

如果能够找到原稿,问题即可迎刃而解,但据说李宗岳被罢官离开绍兴时,悄悄地将原稿藏起来,之后又秘密带回李家藏匿。在《秋瑾年表(细编)》中有这样的记载:辛亥革命后,李宗岳的儿子李江秋任山东省《民国日报》社社长,为举办秋瑾纪念活动曾经去杭州寻找秋瑾的亲笔诗稿,但无果而返。

纵观李宗岳的言行,使人感到秋瑾虽然强烈反抗蒙族知府贵福,但对于同是汉族,又是知识分子的李宗岳则态度则似乎要缓和得多。虽然没有找到当时的文字记录,但二人确实交谈了许久,通过交谈,李越发敬畏这位女革命家,而且,不顾被清政府怀疑的危险,向贵福提出申诉表示反对处决秋瑾。审讯没有取得任何成果,李陪同秋瑾一起返回监狱,命令女看守不得虐待这名犯人。按当时监狱的风气,如果不贿赂看守,新来的犯人往往会遭到看守和老犯人的各种虐待。秋瑾被单独关进专门关押死刑犯和重刑犯的单人监牢,在行刑前的短暂时间里,是否能免遭虐待就要看女看守的态度了。由于知县亲自下令不许虐待秋瑾,不仅使她免遭女看守的欺侮,就连女看守本人也开始敬重秋瑾了。

李从监狱回到绍兴府,向知府贵福报告审讯的情况。结果贵福斥责他没有获得任何口供。然而没有结果也必须向浙江巡抚报告审讯情况,并且贵福非常害怕秋瑾公开称自己为“同志”,正在左右为难时,那位幕僚不愧是绍兴师爷,看到这个情景,立即凑到跟前低声耳语道:

“知府,包在我身上,保证让那个女匪按照我们的需要招供。”

“务请确认已下令要李知县执行的事,一定要在明天早晨执行死刑,千万不能出差错。”

贵福死盯死咬住立即处死秋瑾的命令。刑场设在轩亭口的路上,凌晨四时斩首,从监狱到刑场约有一公里的路程,犯人要戴着脚镣走到刑场,这些都必须事先安排好,还要把所有行刑的安排报告给巡抚。李宗岳已经回到山阴县衙门,他刚才的态度让贵福感到不安,觉得必须监视他的行动……

 §革命之事免开尊口

得到贵福的命令后,幕僚立即前往山阴县监狱,让狱卒把秋瑾带到审讯室,审讯室的地上放着一只四脚炉,在炽热的火焰中烧烤着砖瓦和铁锁链,清朝拷问犯人的刑法以残忍著称,而“跪火砖”、“跪火链”等是酷刑中的酷刑。施刑时,让犯人跪在烧红的砖或铁链上,幕僚准备对秋瑾使用这种酷刑。这些酷刑令坚决不肯坦白的嫌疑人毛骨悚然。当时报纸报道“本社杭州特电:从昨日开始,绍兴府对大通师范学堂的六名学生和程毅的审讯愈加残酷,程毅因遭受跪火链和跪火砖的酷刑,血肉糜烂……”,因此,如同新闻所说,“跪火砖”、“跪火链”是官府逼迫犯人招供的最后手段。到了这个时候,几乎所有的犯人都会丧命,程毅就是其中的一个。陶成章在《浙案纪略 ?中卷?列传三?秋瑾(程毅)》中写道:“清吏刑讯,备极惨酷……卒於狱,尸出,鳞伤遍体,见者酸鼻,多有泪下至不能含云”、“受严刑之讯,体无完肤。”

官府已经决定第二天拂晓时处死秋瑾,只是尚未对秋瑾本人宣布,已经没有时间等待秋瑾招出组织情况。因此,幕僚决定审讯一开始就使用最残酷的刑法,一定让秋瑾招供。官府不能让死刑犯带着秘密死掉,在他们临行前也要依靠酷刑逼出口供。

冯自由在《革命逸史(六)》中写道,“程毅供出秋瑾是浙江革命党之首领。”因此,官府已经意识到被神秘面纱掩盖的光复军的重要领导就是秋瑾,换言之,除了秋瑾之外,没有人能够供出光复军的整体情况,因此,无论如何也要让秋瑾供出真实情况。

根据徐双韵的《记秋瑾》一文,秋瑾面对敌人用火砖和火铁链逼迫自己招供时,大义凛然地说:“革命党人不怕死,欲杀便杀!”说完,“咬牙闭目,忍受酷刑”。面对酷刑,毫不屈服,幕僚感到束手无策。明天天亮之前,必须让秋瑾从监狱走到刑场,当众斩首。贵福已经书面命令李宗岳按照规定执行。眼下如果让秋瑾死在酷刑之下,自己恐怕要被追究妨碍执行知府命令的责任,幕僚预感到秋瑾宁死也不会招供,于是停止施刑。但一想没有口供无法向贵福交代时,故决定还是要给秋瑾用刑。

在幕僚看来,炽热的火砖和火铁链就像是张牙舞爪的舞台装置,别说是普通女人,就连男人看到这些残酷的刑具都会吓得神经异常,开口招供。想到此,幕僚决定让秋瑾尝尝酷刑的滋味。为了不让秋瑾死在酷刑下,狡猾的幕僚没有像对待程毅那样用火砖把秋瑾胫部皮肉烧焦,他要让秋瑾活着走向刑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斩首。就这样,虽然身受酷刑,翌日拂晓,秋瑾还是坚强的从监狱走到了约一公里外的刑场。没有得到秋瑾的供词,幕僚只得根据收集到的有关秋瑾的资料捏造出秋瑾的口供,向上司交差。这份伪造的口供就是《浙江办理秋瑾革命全案》中的“秋瑾口供”。

即据秋瑾即王秋氏供称,系山阴县人,年29,父母已亡,伊夫王廷钧。伊於光绪二十九年与丈夫离别,出洋往日本国游历,与徐锡麟、赵洪富会遇熟识。后伊回华在上海开设女报馆。上年12月间始回绍兴,由蔡姓邀伊入大通学堂,充当附设体育会教员,与竺绍康、王金发均属要好,时常到堂。程毅到堂已有月余,也系熟识。初四日闻有营兵前来拿捕,当即携取手枪皮包,就想逃走,不料堂内开枪,兵勇等亦开枪,并将伊连枪拿获。又论说稿数纸,日记手摺一个,此稿是伊所做,手摺亦是伊物,伊已认了稿底,革命党的事不必多问了,至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等现逃何处,不知道。

不知什么原因错把秋瑾的年龄写成了29岁。武田泰淳也慨叹地说“这里令人费解的是‘年29岁’这几个字”。他用揶揄的口吻得出结论:“有个叫秋瑾的女人,反正是要死了 ,我把她写得年轻点吧,又不像现在的女演员非要掩饰自己的年龄。”当时有关当事人年龄的记录相当混乱,不仅仅是秋瑾,程毅也是这样,案卷记录的是19岁(实足年龄是不满18岁),实际上,他是大通学堂的干部,至少是25岁左右。抑或是程毅有意隐瞒年龄,书记官不加思考地记录了下来。总之,清朝官吏工作一向不负责任,把秋瑾的年龄写错也就毫不奇怪了。供词中涉及的人都已调查完毕,没有特别的地方,所谓一手拿着外国制的皮包,一手开枪射击则完全是抄录蒋继云的口供。秋瑾是在督办室被逮捕的,或许她已经作好被捕的准备,端坐在书桌前等候敌人的到来。实际上,秋瑾若想逃跑,应当有很多机会,她都放弃了。这份供词的焦点是“革命党的事就不必多问了”,正是这句话使后人评价秋瑾是“革命家秋瑾”,也是时至今日她受到尊敬的最重要的原因。幕僚写完供词后,抓住秋瑾的拇指沾上红印泥,用力在供词上按下手印。

至此,绍兴府的审讯程序全部完成,只等执行死刑命令了。

§我自己走!

当天夜晚,李宗岳接到处死秋瑾的命令后异常烦恼。大通学堂和徐锡麟案件牵涉在一起,一些人不得不背上莫须有的罪名,但李宗岳始终难以抑制自己希望帮助秋瑾的心情。在《秋瑾年表(细编)》中的秋宗章《六月六日与李钟岳》一文中写到,据说“子夜,绍兴知府贵福召山阴县令李宗岳入府署,‘面嘱照行’。”文章中写的是李钟岳,《浙案纪略》中变成李宗岳,我认为还是“宗岳”这个名字比较合适。所谓“面嘱照行”意味着直到现在,李知县对行刑命令还没有任何反应。二人之间发生争论,首先,贵福责问李宗岳:“李知县,今天傍晚我让你执行命令,你好像没采取什么措施,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宗岳争辩说:“供证两无,安能杀人?”

贵福脸色聚变,厉声说道:“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杀,在君;宥,亦在君,请好自为之!”

说完,贵福用猜疑的目光看着李宗岳,嘲讽似的低声说:“或许你有什么不想杀秋瑾的理由吧?”

听了这话,愕然吃惊的李宗岳猛然醒悟到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再争执下去只会招来贵福对自己的猜疑。他没有试图掩盖自己不满的表情,转身离开绍兴府衙门。回到县衙,李宗岳立即叫来浙江新军大队长徐方诏和监狱刑吏传达知府的命令,令他们从监狱到轩亭口刑场沿途布置警戒,同时,让刽子手和验尸官凌晨四时前到刑场等待,自己和护送犯人的士兵凌晨三点一起去山阴县女子监狱。行刑时间和日期都变了。夜已深,到凌晨三点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李宗岳彻夜未眠,紧紧攥着命令书在房中来回踱步。他为秋瑾惋惜,也因贵福对自己产生怀疑感到恐惧。

7月15日凌晨三点,在山阴县监狱的单人牢房中,秋瑾昏沉沉忍受着烙伤的剧痛。天色微明,监狱大门处传来嘈杂的喊声“秋瑾、秋瑾!”秋瑾知道自己最后的时刻就要到了,于是起身开始整理凌乱的头发。这时,监狱的女看守打开牢门给秋瑾拿来被捕时穿的衣服和靴子,打开戴在秋瑾脚髁上的镣铐,让她换上自己的衣服和鞋。囚犯穿的衣服叫“号衣”,衣服上缝着犯人的号码。关于秋瑾就义时穿的衣服,有两种说法,一种说穿的是号衣,一种说穿的是自己的衣服,秋宗章在《大通学堂党案》,以及陈去病等人在《鉴湖女侠秋瑾传》等书里记录的都是秋瑾穿着自己的衣服,《秋瑾年表(细编)》也采用的是穿着自己的衣服就义这种说法。从当时的情况看,剥下死刑犯穿的衣服变卖是刽子手的额外收入,因此,秋瑾穿着自己的衣服被斩首一说应当是正确的。李宗岳知县亲自带兵把秋瑾从监狱带到县衙的第二会议室,声音颤抖地宣布:王秋瑾,你和徐锡麟串通谋反,判处死刑,即刻在轩亭口斩首。

秋宗章在《六月六日与李钟岳》、徐珂在《清稗类钞》等文章中都写到,宣布死刑后,李宗岳接着说:“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亮之也。”

仿佛是在地狱中,暗夜中时间一分一秒地在流逝,李宗岳再次充当了给已经憔悴不堪的秋瑾最后打击的角色,李当时“泪随声堕”,身边侍立的衙役们看到这个情景也都“相顾恻然”。

秋瑾镇静地听着宣判,表示感谢知县的好意和迄今为止给予自己的帮助。接着说临刑前有三个请求:“一、准写家书诀别;二、勿袒衣;三、勿枭首示众。”

第一个要求是为家属,特别是两个孩子和革命党同仁写遗书。第二是因为按当时的习俗,刽子手在行刑前要剥下犯人的衣服,让犯人赤裸上身,事后将衣物变卖银两归己所有。通常判处女犯人最重的刑法是绞刑,不是斩首,秋瑾希望能够保持尊严,不要和男犯人一样赤裸着上身被斩首。第三是正值盛夏,想到头颅被悬挂在城墙(旗杆)上示众,腐烂变形,让人无法忍受。李表示第二和第三个要求可以答应。

第一个要求因时间限制不能答应,秋瑾表示理解。接着请求说:

余被拘后,余室内有洋三百元,角子一千元,均被兵差搜去,请务必追出,代余助入平粜局,以惠平黎。

秋瑾死后,绍兴的居民纷纷传诵着秋瑾临终前作的这个交代,不禁都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李知县答应了秋瑾的要求。

宣判并验明正身后,负责护送秋瑾的士兵拿来了白汗衫和黑色棉哔叽长裤,还有皮靴,在秋瑾衣服的前胸和后背分别缝上表示死刑犯的白布大圆点,为了证明自己是负责护送犯人的,刑架兵在绛红色镶边军服的前后也缝上同样的白点,这样如果途中遭到抢劫犯人的暴徒袭击,可以避免自相残杀。刑架兵给秋瑾带上粗重的铁镣,把她的双手反绑在背后。一行人走向刑场。秋瑾带伤的脚髁拖拽着沉重的铁镣,铁镣尖锐的棱角刺进脚踝的肉里,秋瑾不禁发出痛苦的呻吟。面对蹒跚前行的秋瑾,周围的士兵试图架起秋瑾。

秋瑾向成群的士兵厉声喝道:

吾固能行,何掖为!

黑暗的道路被松明火把照得雪亮,秋瑾拖拽着铁镣发出当啷当啷的响声,铁镣声声,每走一步,都疼痛难忍,秋瑾咬紧牙关,坚定地一步步向前走去。

搭建在道路两旁的房屋,房顶的盖瓦似乎就要崩滑下来,斑驳的墙壁破烂不堪,这些清代的陋屋中有一部分至今还存在。

1907年7月15日凌晨,大批举着火把的士兵簇拥着一名女犯人,死刑犯双手被反绑在背后,脚上拖着沉重的铁镣,从陋屋前走过。这些陋屋作为历史的证人,望着逐渐远去的背影会发出怎样的慨叹呢。

山阴县监狱和县衙门坐落在府山,从府山到轩亭口的府山路即现在的府山横街有一公里多长,为了防止革命军劫走犯人,浙江新军第一连队的士兵沿途严密戒备。沿府山路一直向东走,有一条南北走向的路,现在叫“解放北路”,和府山路形成丁字路口,这个地方就是轩亭口,清政府把这里当作刑场。为了监斩,绍兴知府贵福、会稽县知县李端年等早已带兵在此等候,无数的火把把阴森的刑场照得通明。李宗岳为了指挥押送犯人,走在队伍的最后面。

鲁迅曾经在短篇小说《药》里这样描述轩亭口,“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古□亭口’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鲁迅文集》(筑摩书房出版)第一卷(第405页)中,关于这缺的□字,(编者)有如下这样的说明:

如将缺的□字补上,那就是“古轩亭口”四字。在绍兴府的市中心、官厅街的附近有一条叫作轩亭口的大道,那条大道的街口有一座牌楼(就像是日本的鸟居似的涂满红色的门楼),牌楼上面悬挂着一块匾额,“古轩亭口”就是写在那匾额上的四个字。在这旁边有一处刑场(以前处刑都在热闹的地方、在众人围观之下进行。这可以参照《阿Q正传》),秋瑾(清朝末年的女革命家,参见《朝花夕拾》中的《范爱农》)也是在那个地方被杀害的。暗示了这部小说的背景就是在绍兴。

逐渐走近刑场,秋瑾凝视着火把,坦然镇静,没有丝毫恐惧。铁镣咬噬着她的皮肉,双脚鲜血粼粼,这种痛苦也将随着秋瑾生命的终结而结束,不知从什么地方听到的消息,尽管是凌晨四点,但刑场周围早已聚集了大批群众,他们吵嚷一片,嘈杂地要看“革命党女首领被杀头”,现场人声鼎沸。

行刑队的队长大声报告说犯人已带到,并把秋瑾移交给监斩士兵,士兵确认后向知府和知县报告。即使到了现在,贵福仍然害怕秋瑾再次当众称他为“同志”,因此就像自己要被斩首似的浑身颤抖。陶成章在《浙案纪略·绍兴之难》中写道:“(秋瑾)遂于翌晨四时就义于轩亭口下。盖贵福畏之甚,不敢稍留片时也。”

终于,秋瑾被按倒在刑具旁,刽子手抓住秋瑾的肩膀让她跪在指定的地方。可以想象此刻伤痛一定瞬间痛彻全身。但秋瑾咬紧牙关忍受着最后的痛苦,命令已举起屠刀的刽子手说:“稍等,我要和熟人告别。”

说完,在黎明前的黑暗中,秋瑾凝视着拥挤嘈杂的人群,他们在翘首等待着行刑的瞬间。

芸芸众生,孰不爱生?……

片刻,秋瑾露出满足的表情,静静地闭上双眼,垂下头用低沉的声音叫道:“可以。”

刽子手立即挥起屠刀,秋瑾的头颅滚落在地面,身体向前扑地倒下,从脖颈处潮水般喷出的鲜血顿时将地面染成一片红色。

§血馒头

“‘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鲁迅《药》)

秋瑾被杀后,没有资料显示刽子手用容器或布收集秋瑾的鲜血做成“血馒头”叫卖,但鲁迅小说《药》用死刑犯夏瑜暗示了秋瑾死后的遭遇。在以权谋私的社会,刽子手可以公然变卖秋瑾的衣物,将非法所得装入自己的口袋。但是,李宗岳知县已明令禁止剥掉秋瑾的衣服,使他们失去了赚钱的机会,原本他们都觉得秋瑾穿的汗衫、长裤和皮靴都是值钱的外国货,一定可以卖个好价钱。既然卖衣服不成,自己当然可以变卖从尸体里流淌出来的鲜血。清代,人们迷信说死刑犯的血液可以避邪或治疗疑难病症,就连北京都有人把死者的鲜血盛在容器里做成“血豆腐”食用。老百姓相信吃人血馒头可以治病。仁井田陛的著作《中国的传统和革命之二》(东洋文库出版)中就有专门研究这个习俗的论文。

同样是人血馒头价格也不一样,像秋瑾这样名人的血馒头价格似乎比一般的高许多。

“(浑身黑色的人)……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

在黑暗的旧社会,为了唤起民众的觉醒秋瑾惨遭杀害,而换来的却是愚昧的民众买卖她的鲜血,当作药来食用。在小说《药》中,鲁迅面对清末暗无天日的社会里“无知蒙昧”的民众发出了绝望和愤怒的呐喊。

贵福在确认秋瑾已经死亡,再也不能开口说话后,终于放心地和随员一起回宿舍休息。李宗岳和贵福一起验尸后怀着沉重的心情,在天色微明中返回衙门。

在监斩士兵看来,犯人的遗体可以成为重要的商品,他们不会放弃任何赚钱的机会。当时,死者亲属前来认尸时,要贿赂监斩士兵才能领回尸体。死者若是反政府人士,亲属大多怕受到牵连,往往由远亲代领后埋葬,无人认领的尸体就要被扔进万人坑。大通学堂的一名教师叫许啸天,清军认为他是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在搜捕时没有逮捕他。他亲眼目睹了秋瑾从山阴县衙门走到刑场,最后英勇就义的全部过程,写下了题为《秋瑾女侠遗容及就义图附志》的文章,为后人留下重要的纪录。秋瑾死后,许啸天用钱买通监斩士兵,领回了秋瑾的遗体。

许啸天说的“……(农历)六月初五日早三时就义于绍兴城内之轩亭口大街”,日期和时间都有误。正确的应是农历初六晨四时。但其他记录都没有错,如秋瑾穿的衣服和皮鞋,还有脚戴铁镣,双手被反绑在背后的情况等,还极详细地记录了秋瑾从山阴县衙出发,经越王台,沿府山横街向东,到轩亭口走了大约635米,当时秋瑾拖着铁镣走在前面,三、四名刑架兵持枪跟在背后,行进道路上布满了山阴、会稽两县的巡警,以及从绍兴府和杭州派来的浙江新军,他们严密戒备,把刑场附近街道围得水泄不通。再就是描写秋瑾临终时的情景,“女士临刑时,举目四瞩”。从文章中可以看出,为了处死一位女性,清朝政府布置了多么严密的警戒,如临大敌。

“她的党羽不知多少,闻说已纠合五六千人……”

无法想像出蒋继云的“供词”让贵福等清朝官吏怎样胆战心惊。在戒备森严中,无所畏惧的女性和惶恐不堪的男人们构成了的游行队列,最终在平安无事中结束了“仪式”。人群散尽,女英雄的头颅和胴体被草席包裹着运到停泊在运河边石阶下的乌篷船上,小船在清晨透明的薄雾中,慢慢地驶向坐落在卧龙山西北麓(现在的府山西路)的墓地。

§坟墓九迁

有一种说法,就是徐自华听到秋瑾死讯后急忙从杭州赶到绍兴,和许啸天约定在卧龙山“张神殿”背后僻静的地方见面。但在许的文章中没有提及这件事,或许是害怕文章万一被清朝官吏没收会连累自己,故意省略了其中的人名吧。

当时,大概只有徐自华能够从秋瑾遗体上脱下染血的衣衫,揩干净身上的血迹,再换上干净的衣服。实际有人将秋瑾临刑时穿的“血衣”拍照保存了下来。从时间上看,可以推断出在听到浙江新军向绍兴出发时,徐自华已在赶往绍兴的途中。

许啸天和徐自华把秋瑾的头颅和胴体连接在一起,用布裹起,恢复成秋瑾生前的模样,暂时将遗体埋葬在预先准备的地方。

“西关外靠着城根的地面,本是一块官地。中间歪歪斜斜一条细路,是贪走便道的人,用鞋底造成的,但却成了自然的界限。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在鲁迅小说《药》的结尾处,描写了夏瑜被斩首后埋葬地点的荒凉景象。他的墓只是用土堆的一个小小的坟头,没有关系的人根本不知道里面埋的是什么人,慢慢的那些坟都变成了无人祭祀的荒坟。

7月15日上午刚过9点,在秋瑾的坟前,竖起了一块木牌,徐自华痛哭着和许啸天一起祭奠秋瑾的亡灵。在《秋瑾年表(细编)》中写道:“秋瑾遗体灵柩历经九迁,”这是第一次埋葬。地点是绍兴府城卧龙山西北麓“张神殿”的背后(秋宗章《六六私乘》、《秋仲英学兄面述》),现在的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西路10号市外事办公室所在地,“风雨亭”所在的府山公园西侧。

仓促埋葬了秋瑾。正如鲁迅所说的,这一带是布满土坟的“不净之地”,所以,三个月后的10月份,徐自华等又将秋瑾遗骨从绍兴迁到西南方向的常禧门外严家潭,现在的绍兴市鉴湖区亭山乡暂时安葬。但是,绍兴府不允许为逆匪修建坟墓,于是毁坏了墓标,只好在转年(1908年)2月,徐自华和吴芝瑛第三次将坟迁到杭州西湖西泠桥西,现在的杭州市西湖风雨亭北侧,这里是秋瑾生前希望的长眠之地。但是,清朝政府仍然盯住秋瑾不放,埋葬地点被浙江巡抚院御史常徽等人告发,1908年12月,吴芝瑛等又悄悄将坟迁回绍兴常禧门外严家潭,这是第四次迁坟。吴芝瑛在几次迁坟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因此,被清朝政府逮捕,在上海监狱被关押了一年多。

吴芝瑛和徐自华崇拜秋瑾,在秋瑾遇难后,她们变成了像信奉神一样地信奉秋瑾的信徒。

不久,严家潭的墓地又被清政府发现,只好第五次迁坟。徐自华等趁子芳30岁时病故的机会,将秋瑾墓远迁到湖南湘潭昭山附近王家墓地和子芳合葬。当然,这肯定不是秋瑾所希望的。1912年夏,第六次迁坟,这次将坟迁到长沙岳麓山。此时,辛亥革命已于1911年10月取得成功,清朝政府已经不能再阻挠秋瑾的安葬。1913年秋,革命政府再次将“秋瑾烈士”墓迁到西湖西泠桥西,现在的杭州饭店南侧,这是第七次迁坟。所谓“烈士”是指为了理想而牺牲的人,一般是指被杀害的革命者。徐锡麟和秋瑾就是其中的代表人物,还有死在狱中的邹容和程毅等,以及革命刚刚成功就被暗杀了的陶成章等都被追认为烈士。

1965年,发动文化大革命前夕,在开展“四清运动”(清查政治、思想、组织、经济)中,秋瑾坟墓又被迁到了杭州鸡笼山麓,这是第八次迁坟。第九次迁坟是在1981年9月,迁到了现在的地址,即杭州西湖孤山西南麓西泠桥东。在徐自华和吴芝瑛等人奋不顾身的努力下,历经74年的岁月,经过九次颠沛流离,终于实现了她们和秋瑾的“埋骨西泠之约”。

§复仇

我们把时间再倒退到1907年7月。15日上午,山阴县知县李宗岳书面报告绍兴府知府贵福“府越,秋瑾即行正法”。当然,贵福当时就在现场,李宗岳的报告只不过是个形式。翌日,贵福给浙江巡抚张曾敭发明码电报:“接到指示,惶悚感激,15日晨,已将秋瑾正法。”

贵福希望立即处死秋瑾,消除对自己的威胁。接到死刑命令后,他督促李宗岳审讯秋瑾,指使幕友捏造秋瑾供词,紧接着在军队的严密警戒下杀死了秋瑾。贵福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是,绍兴的百姓纷纷谴责政府对女性施行斩首刑。清代的绍兴有两处刑场,一处是轩亭口,在众人围观之下,将犯人斩首。一处是水澄巷,在刑房中将犯人绞死。当时,除了极残酷的凌迟处死之外,斩首是最重的刑罚。斩首刑又被称为分斩刑或杀头刑,人们觉得头颅和胴体一旦被分开,就绝没有复生的可能,而被绞死的人,死后身体形态没有发生变化,让人感觉同样是死刑,绞刑比斩首要轻得多,因此,官府对女性最严厉的刑罚就是绞刑。正因如此,当听说绍兴府就像处死杀人犯或强盗那样在轩亭口将秋瑾杀头的消息后,许多百姓都留下了眼泪。据说,行刑的当天,沿街的店铺都没有开门营业。

不过,按照秋瑾的性格,她大概不会选择在寂寞中被吊死在绞刑架上,而会选择在众人围观的广场上,被她喜爱的刀剑杀死这种壮烈的死亡方式吧。

“酷吏!”

民众谴责贵福的声音日益高涨。光复军起义虽然失败了,却使清朝政府的组织系统产生裂痕。在徐锡麟起义的安庆,死亡的主要有安徽巡抚恩铭,知县补顾松,巡捕陆永颐,还有其他数名人员死伤。在绍兴,官方虽没出现人员伤亡,但官府内部迅速崩溃。秋瑾牺牲后不久,李宗岳被解除山阴县知县职务,他出身于山东安丘,罢官后决定返回故乡。从他对待秋瑾的态度中可以看出李宗岳是个好官,和当地百姓关系融洽,在他离开绍兴时,数千民众为他送行,甚至有人倚靠在车辕上哭泣。他抵达杭州时,被巡抚衙门派来的人拦住,告诉他留在杭州等候调查。随后李宗岳被软禁在临时租住的房子里。

据说,李宗岳对外发出闭门谢客的帖子后,把自己关在家中,终日凝视着从秋瑾案卷中私下带出来的“秋雨秋风愁煞人”的绝命词,数日后,竟上吊自杀了。

浙江百姓非常怜惜他,把他的牌位供奉在秋祠里。

杀死秋瑾的主要元凶贵福,他的上司浙江巡抚张曾敭、下级缙云知县钱宝镕、永康知县赵某(姓名不祥)、乐清知县何志循等被罢官,还有许多官员害怕遭到革命党的报复主动辞职。另外,清军在浙江各地遭受武装起义伤亡的还有:金华镇台的记名提督(将军级军事长官)肃某(姓名不祥)和龙华会起义部队作战失败后用军刀自杀 ;副总兵(副将级)刘庆林在台州被起义部队逮捕后杀死在白竹村。

其他,还有数百名镇台守备兵被起义军消灭,《浙案纪略》说还有三千多名官兵成了起义军的俘虏。

向告密者复仇的行动也开始了。秋瑾牺牲后,大通师范学堂被关闭,光复会的首脑纷纷转入地下开展活动。在绍兴告密的士绅中,带头的是绍兴府学务官胡道南。在东京的时候,他被秋瑾骂作“死人!”因而怀恨在心。陶成章特别把他作为报仇的目标,命令秋瑾的密友王金发执行暗杀任务。

但事件刚刚发生时官府戒备森严,一时无法行动。三年后终于有机会下手了。当时,胡道南从绍兴府学堂、劝学所调到清查公款公产事务所担任董事,办公地点是现在的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路。

1910年9月18日清晨,胡偶然睡在事务所,一个男人慌慌张张地跑来,在窗外大声喊道:“胡先生,不好了,你家里来了强盗,家里人都出去了,管理人托我来报信,请先生赶紧回家。”

睡眼惺忪的胡道南赶紧起床披上短上衣前去开门,刚开开门向外走的时候,早已潜伏在门口的另一名男子用手枪从背后向他连发四枪,但是,由于紧张过度,没有打中。胡道南大吃一惊,转身想逃回事务所。这时,在窗外喊话的男子从背后连发数枪,这名男子就是王金发。王金发是一名暗杀高手,子弹击中胡道南。

“告诉你!我要为秋女士报仇!”

王金发一边开枪,一边喊,胡道南胯骨中一发,尾骶骨中两发,惨叫着滚翻在地。两名暗杀者从万安桥(现在的绍兴市北海小学附近)逃往城外,旁边事务所的职工闻讯赶来救护,但胡道南伤重已经无法说话。

胡道南没有当场死亡,却已受重伤,于当天下午一时死亡。山阴县署的报告说事务所内到处都是弹痕。事件发生后,政府各机构之间电报漫天飞舞,同时还公布了胡道南的简历。胡道南出身于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一个书香门第,生于同治元年三月六日(1862年4月4日),光绪十五年八月(1889年),在杭州参加科考中举人。兄长以谦也是举人。1905年,作为官费留学生到日本早稻田大学师范科学习,被暗杀时48岁。官府紧急悬赏一千大洋缉捕犯人。胡道南交际广泛,和光复会会长蔡元培关系密切,蔡曾撰文《胡道南传》来悼念他。他似乎在绍兴教育界担任领导,绍兴《白话报》1910年9月18日号第5页刊登了悼念文章:“胡君平生待人和善,学识丰富,遭遇惨祸,友人痛惜。”

两江总督端方、浙江巡抚张曾敭、绍兴知府贵福等主要地方官吏被撤换,从此销声匿迹。但还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罪魁却安然无事。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一天,一辆人力车一路响着铃从绍兴市内鲍家桥经过鹅行桥(现在的绍兴市解放南路)来到布业会馆前停下,一个年过六旬,鼻梁上架着龟壳框眼镜,穿着竖条文长衫,手握拐杖的老人走下车。从外表上看,这是一位和善的老人。没有任何人能够想到他就是亲手杀害竞雄鉴湖女侠秋瑾的刽子手杨阿嘉。杨阿嘉人称“杨班长”,是清末山阴县衙门里杀人最麻利的刽子手,他家世代都操此业。辛亥革命后,他失去了县衙的差事,变得自暴自弃,靠敲诈、拦路抢劫和赌博维持生活。

一次,他和当地士绅发生纠纷被关进监狱,将要被判死刑时,他的母亲似乎和士绅沾亲,在母亲苦苦哀求下,终于使杨阿嘉保住了性命。出狱后的杨阿嘉像是完全换了一个人,他依靠陶泰生布店陶仲安在布业会馆内开设了一间叫做“适庵”的茶室,让自己的儿子经营。这间茶室极为典雅安静,颇受大家的欢迎,顾客来来往往,许多上流社会的人士也经常光顾。秋瑾被害后,就是刽子手杨阿嘉叫卖沾着秋瑾鲜血的“血馒头”。但他没有像胡道南那样遭到革命党的报复,还彻底摆脱了阴森恐怖的前半生安度晚年。尽管是他亲手杀害了秋瑾,但他不过是按照上司命令行事,为他人服务的无名小卒。

§风狂雨暴吹野露

这个时期,服部繁子和在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担任校长的丈夫宇之吉一起居住在北京,通过新闻报道,知道了绍兴事件和秋瑾的死讯。在北京第一次见到秋瑾时给繁子留下强烈印象,在东京和秋瑾的分别竟成永别的感慨,这一切促使繁子在辛亥革命后执笔写出《回忆妇女革命家王秋瑾女士》一书。拙书在第二章第十节里曾经提到过这本书,我把中文版《回忆妇女革命家王秋瑾女士》的最后一节《风狂雨暴吹野露》附录如下,书中涉及的时间等有不准确的地方,但我认为,这本书还是非常好地概括了当时的情况。

翌年明治三十八年(1905)之初,秋瑾从上海来了信,告诉我她离东京到上海之事,并说到如果有机会也可能再去日本。后来我听说她在这年夏天又去东京,在那里逗留了两三个月。我不清楚她为什么又一次去东京。不久,我从一些人来信中得知:秋瑾批评了日本的女子教育,特别是对下田先生进行了人身攻击,严厉责备了实践女校的教师们。她曾经站在水道桥的路边,恶语批评日本对留学生的教育措施(按:即指的1905年11月2日日本文部省颁布了《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从而引起过一场骚动,以至警察出来干涉。这件小题大做的事不知是否属实。我感到非常痛心。听说那事发生不久,秋瑾就回上海去了,我稍稍安心了些。可是次年年初(应为1907年7月,非‘年初’——作者注),秋瑾已作为革命派的急先锋为筹划某一事件的败露,被捕处死。我得知此事后不觉泪垂如珠,往事一一涌上了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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