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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秋风宝剑孤臣泪.11

作者:苑书义 当前章节:15415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54

阔、利润优厚的部门,如纺织、航运等,许多私人资本渴望投资但因阻于专 利而不可得。拿航运业来说,由于轮船招商局有“五十年内只许华商附股”

的规定,1882 年上海商人叶澄忠禀请制造轮船设立航运局,李鸿章就以“不 准另树一帜”①为由加以扼杀。正因为这样,在洋务运动期间,中国竟没有一

家华商轮船公司出现。纺织业也有类似情况,由于李鸿章为上海机器织布局 请得 10 年专利,所以从 1882 年到 1891 年 10

年间浚有出现一家私人资本的 棉纺织厂。李鸿章声称给予官督商办企业专利权是为了防止“外人争利”。

但是,事实证明,这种垄断特权是“损华益洋”的。时人在评论上海机器织 布局 10 年专利时说:这种规定“是何异临大敌而反自缚其众将土之手足,仅

以一身当关拒守,不以傎乎?”②

① 《交通史航政篇》,第 1 册,第 221 页。

② 陈忠倚辑,《皇朝经世文三编》,卷 61,第 6 页。

李鸿章明确表示,兴办民用企业,是企图“稍分洋商之利”。在半殖民 地的中国,“求富”便不能不和外国侵略者“争利”。当时中国沿海的航运

几乎全被外轮霸占,以纱、布为大宗的洋货正以日益增长的势头涌入内地, 外国资本家还贪婪地觊觎着在中国开采煤铁矿产、经营铁路电报、兴办纺织

等工业的利权。国权不保,利源外泄,是中国日益穷蹙的根本原因。李鸿章 有鉴于此,虽然深感忧虑,但却不敢铲除外国在华的经济侵略势力,而仅仅

希望通过兴办民用企业从洋商手中分得一些利权。他对同治帝说:中国“既 不能禁洋货之不来,又不能禁华民之不用”,英国每年运至中国的呢布售银

3 千余万,铜、铁、铝、锡售银数百万,严重地侵害了“中国女红匠作之利”。 中国何不效法英国,“亦设机器自为制造,轮船铁路自为转运”,“为内地

开拓生计”呢?只要能“使货物精美与彼相埒,彼物来自重洋,势不能与内 地自产者比较,我利日兴,则彼利自薄,不独有益厘饷也。”①李鸿章创办轮

船招商局,原期“使我内江外海之利不致为洋人占尽”②;开采漠河金矿,目 的在于“外以折强邻窥伺之渐,内以立百年富庶之基,其有益于国计民生,

殊非浅鲜。”③他对纺织等轻工业也很重视,明确指出自从中外通商以来,进 口洋货日增,出口土货年减一年,贸易逆差越来越大,推原其故,由于外国

制造均用机器,比中国用手工劳动生产的土货物美价廉,中国只有引进外国 机器,“逐渐设法仿造”,才能“分其利权”。“盖土货多销一分,即洋货

少销一分,庶漏危可期渐塞。”为此,他既派人购器设局,自行制造,以敌 洋产;又主张“必须华商资本方准领照购机,择地开办”,“如果洋商贩运

轧花、纺纱、织布及棉子榨油机器进口自行制造”,必须“查明禁止”,“自 保利权,断不容外人稍生觊觎”④。事实上,李鸿章为“求富”而“争利”、

“保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国经济侵略势力的扩张。1878 年奕等在 评论轮船招商局的作用时说:“从前洋商专擅之利权,中国商人得以分取而

尚未能收回也。”⑤轮船招商局的这种结果,对李鸿章创办的民用企业来说, 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因为不摆脱外国资本主义的殖民统治,争得政治经济

的独立自主,民用企业纵然有清政府做后盾,也无法“收回”而只能“分取” 被“洋商专擅之利权”。

李鸿章兴办民用企业,既企图“稍分洋商之利”,又坚持“但用洋器洋 法而不准洋人代办”,不准洋商入股,这表现了他对外国侵

略势力的抗争性。不过,李鸿章对外国侵略势力,不仅有抗争性, 而且 还有妥协性。他所控制的一些民用企业,或是与外国侵略势力“息争均利”,

或是靠举借外债度日,就是这种软骨症的重要反映。

轮船招商局开张后,立即遭到外国侵略势力的疾视和倾轧。美国旗昌、 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在运费上削价相争,妄图一举挤垮中国第一家航运

公司,继续垄断中国的航运业。轮船招商局奋起应战,跌价抗衡,于 1877 年归并旗昌轮船公司,获得了第一个回合的胜利,使之大致超过了英国太古、

恰和两轮船公司所有船只及吨位的总数。“尽管同太古、怡和经营的轮船航

① 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24,第 20 页。

② 李鸿章:《试办招商轮船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20,第 33 页。

③ 李鸿章:《漠河金矿请奖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75,第 20 页。

④ 李鸿章:《推广织布局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78,第 11、12 页。

⑤ 《光绪四年六月初三日总理衙门奕等奏折》,《洋务运动》(一),第 169 页。

线的竞争升级,招商局由于增加了船只和码头设备以及由于清朝官方的支 持,能够获得沿海贸易的较大的份额”①。在这种有利的情况下,李鸿章竟然

指使轮船招商局逐步走上了与洋轮勾结的“息争均利”的道路,于 1878、

1883、1893 年三次同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签定了统一运价、联合垄断的

“齐价合同”。这个“齐价合同”是以“专为抵制洋轮”而自诩的轮船招商 局与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暂时妥协的产物,虽然对于轮船招商局增加水

脚收入和企业资本积累不无裨益,但却促进了英国太古、怡和轮船公司在华 侵略势力的扩张,箝制了我国民族资本航运业的发展。时人评论说:这个“三

家合同,但能压抑华商,不能遏制外人,西人决无此措施, 自锄同类,背道 而驰。”②

轮船招商局不仅与洋轮签订“齐价合同”,而且在乞求外债上也抢先走 在最前列。李鸿章兴办民用企业,在 70 年代完全依靠垫借官款和招商集股, 及至 80

年代便把借用外债问题提上了议程。1880 年末,淮系将领刘铭传提 出暂借洋债修筑铁路的建议,李鸿章立即上疏表示支持,说造路所需经费“自

必不貲。现值帑项支绌之时,此宗巨费,欲筹之官则挪凑无从,欲筹之商则 散涣难集,刘铭传所拟暂借洋债,亦系不得已之办法。”他认为“借债以兴

大利,与借债以济军饷不同。盖铁路既开,则本息有所取偿,而国家所获之 利又在久远也。”李鸿章既主张“借洋债以兴大利”,企图借助外国贷款兴

办民用企业,以便谋取“久远”之利;又担心外国势力凭借贷款侵害中国的 财政和民用企业的主权,因而提出了三项防范性的规定:为防止洋人把持铁

路,“一切招工、购料和经理铁路事宜,由我自主,借债人不得过问”;为 防止洋人诡谋占据铁路,“不准洋人附股”,“不得将铁路抵交洋人”:为

防止外国势力借铁路债款侵害中国财政,要事先议明借款“由国家指定日后 所收铁路之利陆续分还。”他明确表示,“界线既明,弊端自绝,不如是则

勿借也。”①李鸿章对举借外债的态度,不能说是错误的,问题在于他在借款 的实践中往往屈服于洋人的压力而被迫改变初衷。1883 年上海金融市场由于

外国金融势力的干扰,酿成了一场严重的货币危机。是时轮船招商局运营资 本周转失灵,加之“商股难招”,李鸿章便批准该局从英国资本抬和、天祥 两洋行借贷

747 千余两,以码头、仓库作为抵押。这次抵押借款为洋务派民 用企业举借外债度日开了一个先例。1884 年轮船招商局为躲避中法战争的破

坏,将全部财产以 525 万两代价售与旗昌洋行,约定在战争状态结束后照原 价赎回。到了 1885 年,轮船招商局既要偿还怡和、天祥两洋行欠款,又须赎

回抵押旗昌的财产,但因“无款可筹”,便又以全局轮船、码头作为抵押品, 向汇丰银行告贷 30 万镑(合银 1217140 两),年息 7

厘,以金镑计算,由于 银价猛跌,汇率剧变,使以白银折算金镑还债的轮船招商局遭到了数十万两

的损失。这次贷款不仅是外国资本的高利盘剥,而且是外国资本蓄意侵蚀企 业主权的行动。因为汇丰贷款的主要条件是:“合同订立乏后,汇丰派一监

理之洋人。该洋人可以随时查看局中帐簿,并验看各船产业。其人薪水由招 商局给发”,“每年有妥当者二人,估局中各产物轮船(产业价值),俟三

十万镑金并利还清为止,此二人由汇丰派往,其薪费等项均由招商局付出”;

① 费维恺:《中国的早期工业化》,第 128 页。

② 经元善:《居易初集》,卷 2,第 42 页。

① 《光绪六年十二月初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六),第 145—146 页。

“招商局和汇丰往来银款”,“均由汇丰经手”;“如招商局不能照上列各 款依时办理,汇丰可以有权全行收取,或摘取局中船只各物业,可出卖、可

出赁、可出典,听凭汇丰主意。”①30 万镑借款,原定分 10 年还清,但直到

1895 年议定续借 20 万镑贷款时,尚未付清,致使轮船招商局产权长期旁落, 汇丰驻局代表马士直接操纵局务。马士多次与轮船招商局帮办沈能虎发生争

执,并于 1887 年擅自任命壁德生为“保大”号船主,以致造成“保大”号失 事的重大事故。马士一面被迫向李鸿章作辞职的表示,一面向汇丰银行经理

卡默伦求援,企图赖着不走。卡默伦指使该行天津分行的莱斯就近向李鸿章 施加压力,声称如果李鸿章批准马士离局,汇丰就坚持要履行借款合同的有

关条款,特别是委派一个监督,代表银行驻局。

李鸿章控制的民用企业,还有电报局同丹麦大北公司、英国大东公司签 订过“齐价合同”。铁路公司、开平矿务局向怡和洋行、华泰银行、德华银

行、汇丰银行举借过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 1894 年为止,洋务派举借的外 债计有 13 笔,其中李鸿章控制的民用企业举借的就多达 8 笔。

官督商办企业虽然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但却不是早 期民族资本发展的前史和必经之路。

李鸿章创设的官督商办企业,没有从官僚资本转化为民族资本的。它的 发展趋势大致育四种类型:被外国资本吞噬的,如开平矿务局于 1900 年被英

法比财团“东方辛迪加”攫为己有;改归官办的,如电报局于 1902 年“但改 官办,而不还商本”,1908 年由邮传部将电报局商股“备价赎收”:遵循官

督商办成例的,如轮船招商局,直到 1909 年改归邮传部时,仍“诸承旧贯, 毫无变更”;招商顶替的,如华盛纺织总厂,盛宣怀以“连年亏折”为名, 于

1901 年全盘售与集成公司,改名集成纱厂,其实这种所谓“招商顶替”, 完全是盛宣怀“把官厂变为私厂的一套诡计,股票始终还是握在盛家手里”,

因而这个纱厂并没有变成民族资本企业。

李鸿章创设的官督商办企业内部官权侵害商利,压抑了民族资本的生 机。掌握用人、理财和业务经营大权的“官”,通过贪污盗窃、挪用资金联

锁投资、廉价收购股票等各种方式侵吞私人资本,聚集官僚资本。盛宣怀就 是这类“官”的典型。他由一个“空心大老”而攀附权贵,在李鸿章提携下,

历任署理天津海关道、登莱青道兼烟台海关监督、天津海关道等要职,充当 李鸿章的洋务总管,“挟官以凌商,挟商以蒙官”,不择手段地聚敛财富,

“尽取天下之利权而归一己”,成为“财势两足,心敏手辣”的早期官僚资 本家。他这个“官”愈富,“而商人愈困矣”。官督商办企业由于“经理归

官”,入股商人所能遇到的不是“利之无几”的局面,就是“股本耗折”的 悲剧,致使“人皆怨悔,深以为惩”。正因为“官”愈富、商人“愈困”和

“怨悔”,所以在官督商办企业内部就出现了新的动向:有些亦官亦商的人 物,开始向民族资本家转化,发展私人企业,但他们发展私人企业的资金往

往不是来自官督商办企业的积累;而原先某些附股官督商办企业的民族资本 家,虽然有意挣脱官督商办羁绊,发展私人企业,但因“股本亏尽”而力不

从心。这种趋势并非是民族资本必须经过官督商办的标志,而是官智商办破 产的必然结果。

① 《招商局向汇丰银行借款合同》(1885 年 7 月 28 日),盛宣怀档案。

筹建北洋海军

海防问题是近代中国面对资本主义列强的挑战而提出的重要课题。鸦片 战争改变了历代备边多在西北的状况,东南海疆成为国防第一线,原来“华

洋隔绝之天下”,一变而为“中外联属之天下”,从而赋予海防问题以近代 的意义和全新的内容:防御对象不再是阴代那种散股的倭寇和海盗,而是日

益向外招展殖民市场、力图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的资本主义列强,其经 济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远远超过古老的封建主义中国;海防问题不再是只涉

及东南沿海安全的局部性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独立地位和民族发展前 途的全局性问题:海防建设不再是增加旧式“风篷”和“孤矢”,而是中国

向西方学习、取其长技、实现近代化努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70 年代以后,由于国内农民起义的逐渐平息和外国资本主义的加紧侵 略,内部矛盾趋于缓和,外部矛盾日益激化,边疆危机纷至沓来。是时日本

“逼于东南”,俄国“环于西北”,“外警之迭起环生者,几于无岁无之”①, 时势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把视线转向对外关系,筹办海防,建立新式海军。1874

年日本出兵侵略台湾,使清朝有识之士觉察到日本对中国构成了严重威胁。 奕说:“日本兵扰台湾,正恃铁甲船为自雄之具。彼时各疆臣因防务未集,

骤难用兵,均以彼有此船,中国无此船为可虑之尤。自台事就绪,而揣度日 本情势未能一日忘我,不能不豫为之备,于是有海防之议①。

是年 11 月 5 日,总理衙门递呈《海防亟宜切筹武备必求实际疏》,强调 筹办海防的必要性和紧追性,并提出“练兵”、“简器”、“造船”、“筹

饷”、“用人”、“持久”等项办法,请交滨江沿海各省督抚、将军讨论。

19 日正在广东揭阳家居的丁日昌通过广东巡抚张兆栋将其前在江苏巡抚任 内、“参以西人筑台练兵之法”而拟定的《海洋水师章程》6 条递呈,“以

备圣慈采择”。他提出海军统一指挥与分区设防的主张,建议根据中国沿海 海域的自然条件与国防需要,创立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海军,各设提督一

人,北洋提督驻天津,负责直鲁两省沿海防务;东洋提督驻吴淞,负责江浙 两省沿海防务;南洋提督驻南澳,负责闽粤两省沿海防务。三支海军各备大 兵船 6

艘,炮船 10 艘,每半年会操一次,以期“三洋联为一气”。清廷将总 理衙门和丁日昌的条陈交沿江沿海各省督抚详细筹议,限一月内复奏。当时

左宗棠在陕甘总督任上,辖境并非沿海沿江地方,但总理衙门认为他“留心 洋务”,所以也咨请他参加讨论。

有关各省督抚在复奏中,虽然原则上都承认“海防一事,为今日切不可 缓之计”,总理衙门“原奏六条”,“亟应筹办”,但由于思想认识水平不

同和各自处境的差异,所以在具体主张上还存在着很大分歧,而分歧的焦点 则在于战略防御重点应该放在什么地方的问题上。

奉命简阅长江水师的彭玉麟、两广总督英翰等认为,与其加强海防,莫 如整饬长江防务,可为“东南久远之计”。湖南巡抚王文韶、山东巡抚丁宝

桢把俄国看作最大威胁,一个主张注重西北塞防,神速进军收复新疆,一个 主张注重东北塞防,保卫清朝“根本重地”。湖广总督李瀚章、福建巡抚王

凯泰、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沈葆桢、两江总督李宗羲等 则强调海防为当前第一要务,主张优先筹办。

① 醉福成:《强邻坏伺谨陈愚计疏》,《庸盒海外文编》,卷 32,第 6 页。

① 《光绪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奕等奏折》,《洋务运动》(二),第 337 页。

李鸿章是最大的海防论者。他遵旨上了由幕僚薛福成代笔的《筹议海防 折》,系统地阐述了自己对海防问题的看法。他认为“总理衙门陈请六条,

目前当务之急和日后久远之图,业经综括无遗,洵为救时要策”。明确表示

“居今日而欲整顿海防,舍变法与用人别无下手之方。”这里的所谓“变法”, 主要是指改革军事制度,建立近代海陆军;所谓“用人”,主要是指改革科

举制度,培养新式人才。他根据中外军备状况和中国地理环境,主张中国应

“以陆军为立国根基”、“就现有陆军认真选汰,一律改为洋枪炮队”;同 时“亟练水师”,加强海防,而“其防之之法,大要分为两端”,即“守定

不动之法”和“挪移泛应之法”,因此“外海水师铁甲船与守口大炮铁船皆 断不可少之物”。他同意设立北、东、南三洋海军,但认为各洋海军均须拥

有大铁甲船二艘,“一处有事,六船联络,专为洋面游击之师,而以余船附 丽之,声势较壮。”他鉴于筹办海防需款甚巨与清政府“财用极继”的矛盾

现实,断言“欲图振作,必统天下全局,通盘合筹,而后定计。”他称赞曾 国藩“暂弃关外专清关内之议”为“老成谋国之见”,认为“新疆不复,于

肢体之元气无伤,海疆不防,则腹心之大患愈棘。”他建议停止进兵新疆, 改用招抚办法,准阿古柏等或如云、贵、粤属的苗瑶土司。自为部落,或如

越南、朝鲜的略奉正朔。“其停撤之饷,即匀作海防之饷,否则只此财力, 既备东南万里之海疆,又备西北万里之饷运,有不困穷颠蹶者哉?”他还力

主“开源节流”,“仿行西法”发展民用企业,设厂制造耕织机器,开采煤 铁各矿,兴办轮船铁路,榷其余利,养船练兵①。

李鸿章不仅上疏陈词,而且授意丁日昌围绕总理衙门原奏 6 条“筹议切 实办法”。丁日昌遵嘱写成《海防条议》,请李鸿章代为上呈。《海防条议》

实际上已经超出总理衙门所提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条的 范围,而是从更广泛的背景上探讨加强海防的途径,涉及经济领域的改革和

近代化问题。李鸿章“披读再四”,发现丁日昌同自己意见一致,并且讲了 自己想到而未敢说出的话,因而非常高兴,特地致函丁日昌说:《海防条议》

“逐条皆有切实办法,大意似与拙作一鼻孔出气,而筹饷条内推及陆路电报、 公司银行、新疆铁路,用人条内推及农商受害、须停止实职捐输,此皆鸿章

意中所欲言而未敢尽情吐露者,今得淋漓大笔发挥尽致,其比喻处、痛快处, 绝似坡公来书所谓现出全体怪象;虽令俗士咋舌,稍知洋务者能毋击节叹赏 耶!”②

左宗棠的看法有所不同。他称颂总理衙门筹办海防 6 条“闳远精密,无 少罅隙”,而反对丁日昌、李鸿章、王文韶的某些条陈。他批评丁日昌设立

北东南三洋海军的建议,认为“洋防一水可通,有轮船则闻警可赴。北东南 三洋只须各驻轮船,常川会哨,自有常山率然之势。若划为三洋,各专责成,

则畛域攸分,翻恐因此贻误,分设专阃三提督共办一事,彼此势均力敌,意 见难以相同。七省督抚不能置海防于不问,又不能强三提督以同心,则督抚

亦成虚设,议论纷然,难以实效。”③他既反对李鸿章暂缓西征,节饷以备海 防的意见,又不赞成王文韶全力注重西征的建议,主张“东则海防,西则塞

防,二者并重。”

①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24,第 19—21 页。

② 李鸿章:《复了雨生中丞》,《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 15,第 6 页。

③ 《洋务运动》(一),第 114 页。

在上述诸多议论中,李鸿章和左宗棠二人的主张具有代表性,他们虽然 都表示支持总理衙门筹办海防六条,但在海军要不要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

如何处理海防与塞防的关系问题上却存在着原则分歧。李鸿章淮系集团的主 要地盘在北洋,所以李鸿章极力强调海防的重要,而视西北塞防为可有可无,

甚至不惜以“渐弃新疆”为代价,来加强海防建设;同时竭力支持丁日昌建 立三洋海军的主张,以便直接控制北洋海军。当然,就中国防御列强侵略的

战略需要来说,李鸿章强调海防、建立海军的意向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 不应忽视西北塞防、鼓吹“渐弃新疆”。左宗棠湘系集团的势力先在东南而

后移至西北,他既看到日本侵略台湾并窥伺朝鲜、英法两国企图分别由缅甸 和越南侵入我国西南诸省的事实,深感沿海防务亟待加强;又目睹阿古柏匪

帮盘踞新疆、沙俄强占伊犁的罪行,深感收复新疆乃当务之急。因此,他主 张水陆兼顾,一面收重新疆,一面加强海防。他对建立海军一向持积极态度,

有人说他奏准设立福州船政局,“是为中国海军萌芽之始”。他认为海军应 该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防止被人“挟以自重”,互分畛域,以便在抵御外

国侵略的斗争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874 年底正当各省督抚复议基本汇齐之际,同治帝病死,光绪帝继立, 慈禧再度垂帘听政,因而拖至 1875 年 3 月清廷才下令“亲郡王会同大学士、

六部、九卿悉心妥议,限一月内复奏。”这样,“海防议”便进入了廷议阶 段。醇亲王奕支持筹办海防,并认为筹款一事,以“李鸿章之请暂罢西征

为最上之策”,而“开矿挖煤”只应“试办于一省一地,可则行,不可则止”

①。礼亲王世铎指出:“筹办海防一事,实为今日不可再缓之举”,但不可通 过“增盐厘、借洋债、开矿等”途径筹款,因为这样作,“深恐流弊易滋,

诸多窒碍”。通政使于凌辰、大理寺少卿王家壁公然反对发展近代民用企业 和建设近代海防,诬蔑丁日昌为“丁鬼奴”,攻击李鸿章、丁日昌“直欲不

用夷变夏不止”。

以奕为首的总理衙门的结论,既驳斥了于凌辰、王家璧等反对筹办近 代海防的谬论,又否定了李鸿章暂缓西征、节饷以备海防的主张,坚持了海

防、塞防并重的方针,因而得到慈禧的批准,于是光绪发布上谕,任命李鸿 章、沈葆桢二人分别督办北洋、南洋海防事宜,“所有分洋、分任练军、设

局及招致海岛华人诸议,统归该大臣等择要筹议。其如何巡历各海口,随宜 布置,及提拨饷需,整顿诸税之处,均著悉心经理”,并说“此次议奏,有

关西北及防范俄人事务,业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抄寄左宗棠阅看,即著该大 臣通盘筹划,以固塞防厉①。

由于清廷任命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并决定“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 军,俟力渐充,就一划三”,所以李鸿章及其北洋海军在清朝的海防、海军

建设中一开始就处于举足轻重和优先发展的地位。沈葆桢起初曾自动提出“外 海水师宜先尽北洋创办”,4 百万两海防专款先“统解北洋兑收应用”,但 过了 3

年,他又以“南洋税课日绌”为借口,请求将海防专款仍按原来决定 分解南北洋使用。1879 年冬,沈葆桢去世,从此“海军之规划,遂专属于李

鸿章,乃设水师营务处于天津,办理海军事务,以道员马建忠董之。”②1881

① 《光绪元年二月二十六日醇亲王奕奏折》,《洋务运动》(一),第 116 页。

① 《光绪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军机大臣密寄》,《洋务运动》(一),第 154 页。

② 池仲祜:《海军大事记》,《洋务运动》(八),第 484 页。

年李鸿章奏请以提督丁汝昌统领北洋海军,奏改三角形国旗为长方形,以纵

3 尺横 4 尺为定制,质地章色如故。1885 年由于中法战争失败的教训,清廷 下谕宣称:“当此事定之时,惩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师为主。”李鸿章立即

表示拥护,说“伏读谕旨,谆谆以大治水师为主,洵为救时急务。”他鉴于 海防、海军建设缺乏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所造成的种种弊端,建议效法西方,

添设海军部或海防衙门。他说:

西国设立水师,无不统以海部,即日本亦另设海军卿以总理之,今虽分 南北两洋,而各省另有疆臣,迁调不常,意见或异,自开办水师以来,迄无

一定准则,任各省历任疆吏意为变易,操法号令参差不齐,南北洋大臣亦无 统辖画一之权,遂至师船徒供转运之差,管驾渐染逢迎之习,耗费不貲,终

无实效,中外议者多以为訾。或谓宜添设海部,或谓宜设海防衙门,有专办 此事之人,有行久之章程,有一定之调度, 而散处之势可归联络。若专设有

衙门,筹议有成规,应手有用款,则开办后诸事可渐就绪。至办之愈久愈有 裨益,一切详细纲目,须参考西国海部成例变通酌定,南北一律永远遵循,

斯根柢固而事权一,然后水师可治,是在宸衷独断,破除常格,慎简深明防 务之大臣,会筹妥办,自可行之以渐, 持之以久。若以素不讲求者滥竽其间,

各省意见不一,购造船械不一,未必不虚耗帑金,而水师仍有名无实,恐永 无振兴之日矣。①

李鸿章以克服分散主义、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为由,建议添设海军部或海 防衙门,无疑对于海军建设是有益的。这个建议,迎合了清廷收回海军大权 的愿望。是年 10

月清政府决定设立海军衙门,任命醇亲王奕劻总理海军事 务,庆郡王奕和李鸿章为会办。海军衙门虽然名义上以奕为首,但实权

却操在李鸿章手中。李鸿章利用海军衙门,以整顿海防为名,加速北洋海军 建设。1888 年夏,乘直隶按察使周馥入京陛见之机,李鸿章便让周馥留在海

军衙门商定水师章程。9 月海军衙门正式奏定《北洋海军章程》,“内多酌 用英国法,仍以宪庙军规为依归。”《北洋海军章程》规定,设海军提督一

员,统领全军,提督衙门设在威海刘公岛上,总兵两员,分左右两翼,各统 带铁甲舰,为领队翼长,副将以下各官员,根据他们所带舰艇的大小,职务

的轻重,按品级分别安排。

总兵以下的官员,都住在舰上,不另设衙门。12 月清廷明令以丁汝昌为 北洋海军提督,林泰曾为左翼总兵,刘步蟾为右翼总兵。至此,北洋舰队正 式成军。

李鸿章说:筹办海防,是“欲与洋人争衡”①,创建海军,是为了抵御从 海道内犯的外国侵略势力,特别是近在咫尺的日本侵略者。“日本国小民贫,

虚骄喜事。长崎距中国口岸不过三四日程,揆诸远交近攻之义,日本狡焉恩 逞,更甚于西洋诸国。今之所以谋创水师不遗余力者,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

②但这种抵御外侮,又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是以承认外国侵略者在中 国的存在和特权为前提的。李鸿章认为“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居

今日而曰攘夷,曰驱逐出境”,纯属“虚妄之论”。第二,它的真实含义, 是“目前固须力保和局,即将来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开衅。彼挨或以万分

① 《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宜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二),第 570—571 页。

① 李鸿章:《湘淮各军少裁长夫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61,第 8 页。

② 《光绪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二),第 49 页。

无礼相加,不得已而一应之耳。”③这就是说,对待外国侵略,一要“力保和 局”;二要遵守“国际公法”,不准“自我开衅”;三要忍辱追让,只有当

“彼族或以万分无礼相加”时,才能被迫“一应之”,而“一应之”的目的, 依然在于“善全和局”,并非想要驱逐或消灭外国在华的侵略势力。第三,

它采取战略防御方针,把北洋海军建成防御型的而不是进攻型的海上力量。 李鸿章说:“中国即不为穷兵海外之计,但期战守可恃,藩篱可固,亦必有

铁甲船数只游奕大洋;始足以遮护南北各口,而建威销萌,为国家立不拔之 基。”①

李鸿章筹办海防,创建北洋海军,还有两种打算。 第一,“靖内奸”。李鸿章在《筹议海防折》中曾说:“陆军与水师用

法各殊”,“水师犹可上岸击贼,陆军未便强令操舟”。海军既可“上岸击 贼”,又能为镇压人民起义而载运军火援兵。

第二,“挟以自重”。李鸿章说:“兵乃立国之要端,欲舍此别图其大 者、远者,亦断不得一行其志”②。他懂得军队的重要性和有军则有权的道理,

企图通过筹办海防,创建北洋海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权势。他规定 的北洋海军领导体制是,名为“统帅”的海军提督“无权,而受制于北洋大

臣,“动辙(辄)必禀命而行”③。1886 年兵部左侍郎黄体芳就指出李鸿章

“拥兵自卫”,北洋水师有变成“李鸿章之水师”的危险性,说“再阅数年,

[李鸿章]兵权益盛,恐用以御敌则不足,挟以自重则有余”④。 要建立近代海军,就必须解决船舰问题。李鸿章起初主张自造船舰,1874

年转而采取买船为主、造船为辅的方针。他在《筹议海防折》中说:“现计 闽厂造成轮船十五号,内有二号已在台湾遭风损坏。沪厂造成轮船六号,内

有二号马力五百匹,配炮二十六尊,与外国大兵船相等。其余各船,皆仅与 外国小兵船根拨相等,然已费银数百万有奇,物料匠工多自外洋购致,是以

中国造船之银,倍于外洋购船之价。今急欲成军,须在外国定造为省便,  而中国船厂仍量加开拓,以备修船地步。”①由此可见,李鸿章所以主张向外

国买船,一是“中国造船之银,倍于外洋购船之价”;二是“急欲成军,须 在外国定造为省便”。1880 年内阁学士梅启照奏请饬令闽沪二厂仿造铁甲

船,李鸿章复奏说:“中国制造之法宜渐扩充,果使所造,行驶之速、锋棱 之利不逊于洋厂,虽需费稍多亦可免洋人之居奇,开华匠之风气。拟请饬下

船政大臣详查该厂仿照铁甲,究须添备机器若干, 约需造价若干,详细 酌估具复。如能合算,即以应购铁甲之费附入该厂,勉期造办。”②这表明李

鸿章在买船和造船问题上,主要是从船只性能、造船费用方面考虑的。

李鸿章向外国买船,是先从依靠洋人购买炮船入手,尔后发展为自主的 购买新式铁甲船的。

他向外国购买的第一批炮船,是通过赫德在英国定造的蚊子船,又称蚊

③ 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24,第 1 页。

① 《光绪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宜隶总督李鸿章奏折》,《洋务运动》(二),第 421 页。

② 李鸿章:《复郭筠仙星使》,《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 17,第 12 页。

③ 《张哲溁呈文》,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三《甲午中日战争》(下),第 397 页。

④ 《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兵部左侍郎黄体芳奏》,《洋务运动》(三),第 17、18 页。

①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24.第 17 页。

② 《光绪六年十二月十一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二),第 496 页。

船。1875 年李鸿章与赫德议定向英国阿摩土庄订购 4 艘蚊船。这 4 艘蚊船于

1876 年间先后驶到中国,被李鸿章分别命名为“龙骧”、“虎威”、“飞霆”、

“策电”。李鸿章由于缺乏近代船舰知识,被赫德的花言巧语所迷惑,盲目 吹嘘蚊船“精致灵捷”,“堪为海口战守利器”。1878 年李鸿章通过赫德代

南洋订购蚊船 4 艘,沈葆桢为其拟名为“镇东”、“镇西”、“镇南”、“镇 北”。翌年,这 4 艘蚊船驶抵天津,李鸿章将其留驻北洋,而于 1880

年将原 购之“龙骧”等 4 艘蚊船调拨给南洋。不久,他又为山东代购 2 艘蚊船,分 别命名为“镇中”、“镇边”,在北洋“合队操练”。实践很快就证明,赫

德经手购买的 8 艘蚊船,根本不是什么“战守利器”。1879 年李鸿章开始认 识到蚊船炮重船小,行驶迟缓,只能在海口及沿岸浅水处驰逐,若持为洋面

制敌之具,未必确有把握。翌年,李鸿章在与路过天津的刘坤一论及蚊船时,

“闭目摇头,似有悔意”。及至 1886 年初,李鸿章不得不公开承认,这些蚊 船“均系钢片镶做”,“岁需两修”,几乎成为废品。

关于购铁甲船的问题,虽然李鸿章早在 1874 年就已提出,但是由于“经 费太继”、“议论不齐”、“将才太少”而迟迟未能购成。1879 年日本武力

吞并琉球,清朝上下大受冲击,购置铁甲船之议又起。李鸿章说:“今欲整 备海防,力图自强,非有铁甲船数只,认真操练,不足以控制重洋”,“为

北洋捍门户,为京师固根本”。1880 年李鸿章遵照清廷意旨,函令驻德公使 李凤苞会同科学家徐建寅等考察欧洲各国军事装备,根据中国国情择优选

购,最后决定向德国伏尔铿厂订造两艘铁甲船,并派出洋学习海军学生驻厂 监造,以便保证质量。1885 年这两艘铁甲船驶抵中国,由李鸿享分别命名为

“定远”和“镇远”。这两艘铁甲船系妹妹舰,每艘吨位(7 千余吨)、马 力(6 千匹)、航速(14.5 节)《装备(大小炮 20 余门,鱼雷发射管 3

具、 舰载鱼雷艇两艘)完全相同,唯一的差别是“定远”水线下全系钢面铁甲,

“镇远”水线下则参用铁甲,“因当时外洋钢价陡涨,故为此变通之计。” 这两艘铁甲船是北洋海军中吨位最大、火力最强的舰只。当然,就马力、航

速来说,这两艘铁甲船在同时代军舰中还不能算作是最先进的。李鸿章曾亲 自大沽“登舟复勘”,乘坐“定远”“并督同‘镇远’、‘济远’各船,展

轮出洋,试验速率。是日北风甚劲,海涛汹涌,船行平稳如常,略无颠簸。” 往返大沽、旅顺一次,核计水程,“与原订合同里数不甚差谬。而三船经过

印度洋面,风浪险恶,轮轴屡经挫损,尚就照常迅驶,则其机器之精坚可知。” 因而他得意地声称:“中国自创办师船以来,实惟此为攻坚御敌之利器。?① 在 80

年代,李鸿章除了购买铁甲船外,还分别从英德购进巡洋舰“济 远”、“经远”、“来远”、“靖远”、“超勇”、“扬威”和鱼雷艇“福

龙”、“左一”、“左二”、“左三”、“右一”、“右二”、“右三”等。

李鸿章在向英德买船的同时,将闽沪两厂制造的一些轮船调至北洋,编 入北洋海军,计有巡洋舰“平远”、“广甲”,鱼雷巡洋舰“广乙”、“广

丙”,练船“康济”、“威远”、“海镜”,以及通报、运输船各两只。当 福州船政局制造的“平远”号巡洋舰驶抵大沽后, 李鸿章亲自前往查验,称

赞该船不但“钢甲、锅炉等项均系新式, 洵属精坚合用”,而且“制价实较 节省”。当然,他并未忽视该船的缺点,指出该船“吃水过深,行驶稍缓”,

需要改进。他援引丁日昌的话说:“初次试造铁甲兵舰有此规模,已属难得,

① 《光绪十一年十月十八日直隶总督李鸿章奏》,《洋务运动》(三),第 7、8 页。

若遽绳以万全无弊,是阻其要好之心,人才何由奋兴,制造何由精进?”② 这表明李鸿章并没有排斥中国自造轮船之意。他承认当时中国的造船技术落

后于西方国家,鼓励福州船政局迎头赶上。

要创建近代化海军,除了船舰之外,还必须有基地,即屯泊船舰的港口、 检修船舰的船坞,以及相应的炮台。李鸿章指出:

“西国无不于海外另立口岸为水师根本,有炮台、陆军依护,其船坞、 学堂、煤粮、军械均于是屯储焉。”③港口是海军进退战守的依托,船坞是检 修船舰之所。从

1880 年起,李鸿章先在大沽建造船坞,继而把精力集中到旅 顺口和威海卫海军基地的建设上。当时西方国家选择海军基地的条件是:水

深不冻,往来无间;山列屏幛,以避飓风;路连腹地,便运糗粮;土无厚淤, 可濬 澳;口接大洋,以勤操作;地出海中,控制要害。李鸿章认为“北洋

海滨欲觅如此地势,甚不易得。胶州澳形势甚阔,但僻在山东之南,嫌其太 远。大连湾口门过宽,难于布置。惟威海卫、旅顺口两处较宜,与以上六层

相合”,进可以战,退可以守,“而为保守畿疆计,尤宜先从旅顺下手。” 因而,李鸿章决定在旅顺口“浚澳筑坞”。1890 年旅顺船坞峻工,“其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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