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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秋风宝剑孤臣泪.22

作者:苑书义 当前章节:10475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4:54

题持有异议:严惩”祸首”,清廷和荣禄主张从轻,李鸿章、奕劻坚持从严: 削平大沽炮台,荣禄希望撤去炮位、兵丁,而仍留空炮台。李鸿章、奕劻赞

成平毁,认为“门户之防,本不可靠, 似仍以自强为善为要”;“遵奉 内廷谕旨”一语,清廷和张之洞力主删去,李鸿章、奕劻认为“各使围困日

久,但藉此空文洩愤,当面并未挑过,我若于字句间求之,未免自生枝节。”

清廷在批准《议和大纲》之后,要求列强早日撤军,而列强则扬言“惩 祸,赔偿两事不妥,必不撤兵。”因而“惩祸”和“赔偿”就成为中外各方

争论的焦点。同炮制《议和大纲》一样,关于“惩祸”和“赔偿”问题,列

③ 《奕劻札》,《荣禄存札》,第 7 页。

① 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 30.第 24—25 页。

① 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 30,第 23 页。

强也是先由自己商定,然后再通过奕劻,李鸿章胁迫清廷照办。 英国公使萨道义供认,列强所以坚持严惩“祸首”,“字部分是报复性

的,部分是作为今后的一种保证,因为它警告其他的人避免类似的过错。”② 所谓“警告其他的人”,首先是警告慈禧一伙,使其震慑于列强的淫威之下,

甘心充当驯服工具。2 月 3 日,奕劻、李鸿章与各国公使在英国公使馆举行 会谈,讨论惩办“祸首”问题。李鸿章、奕劻要求坚持“分别重轻,尽法严

惩”和“懿亲不加重刑”的两项原则,遭到各国公使的拒绝。2 月 8 日,各 国公使两次照会奕劻、李鸿章,一面要求严惩“祸首”:载勋赐令自尽,载

漪、载澜应定斩监候,董福祥先夺军权、日后严惩,其余列名诸人一概斩决: 一面要求为”惨罹大辟”的徐用仪、许景澄、袁昶、联元、立山等 5 人“开

复原宫,以示昭雪抵偿之意”。在列强的要挟下,清廷于 2 月 13、14 日连发 上谕,宣布加重惩办“祸首”,照奕劻、李鸿章所请,载勋赐自尽,载漪、

载澜新疆监禁,毓贤正法,董福祥革职缓办,惟英年、赵舒翘加恩定斩监候, 启秀、徐承煜先革职查明实据再予重惩,并开复徐用仪等 5 人原宫;强调“固

邦交。保疆土”,厚颜无耻地表示将“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充 当帝国主义的奴才。但是,各国公使对于惩办“祸首”的“上谕”仍甚不满,

瓦德西扬言将调兵出京攻击。这使李鸿章“陷于十分惊恐之状”。2 月 17 日 李鸿章、奕劻危词电奏,声称“姑息数人,坐令宗社危亡,殊为不值。”第

二夭,清廷鉴于列强“要挟甚追”,不得不曲徇所请,电谕奕劻、李鸿章, 表示“现存诸人,即照前次(各国)照会办理,实因宗社民生为重,当可止

兵,不至再生枝节。”并定于 21 日降旨,24 日惩办。惟要求将启秀、徐承 煜“索回自行正法”。“已死诸人不再追咎”。清廷此举,使各国公使“完

全满意”。瓦德西供认:扬言调兵出京攻击的目的在于“压迫威吓”清廷, 并为这次军事讹诈的成功而颇感欣慰。

惩办“祸首”问题基本确定以后,赔款便成了中心议题。列强都想乘机 榨取中国人民的脂膏,大发横财,其中以在华商业利益较少的俄、德、法为

尤甚,而在华拥有较多经济利益的英、美、日则一面进行勒索,一面又主张 将赔款保持在一定限度之内,以免过分削弱中国市场的购买力,损害自身在

华的贸易和经济利益。

它们基于各自利害的考虑,围绕赔款总额、赔偿办法、提高关税税率等 问题,进行了勾心斗角的争斗。在此同时,清朝统治层中也发生了激烈争吵。

4 月 19 日法、德、英、日公使在德国使馆约见清方襄办和议的徐寿朋、那桐、 周馥,讨论赔偿抵款,提出赔款总数为 4 亿 5 千万两,加利摊还,约岁偿

3 千万,30 年还清,并询问盐课、常岁、漕折、土药和开办印花税、房捐等事。

5 月 7 日各国公使会议决定照会清政府,提出截至 7 月 1 日的赔款为 4 亿 5 千万两;如 7 月 1

日以后继续占领北京,必须另加军事费用。随后各国公使 又相继议定:赔款以 39 年为期,年息 4 厘,以关税、盐厘、常关收入作抵。

清朝统治层是在经过激烈争吵之后,被迫而逐步的接受这个方案的。清廷、 奕劻和李鸿章、刘坤一和张之洞,无不主张“减少银数,宽展年限”,所不

同的是,奕劻、李鸿章在与各国公使“竭力商改,均不肯允”的情况下,首 先屈服。关、于“减息”之事,张之洞首倡“分年免利”,李鸿章认为这是 迂腐之见。5

月 28 日清廷妥协,电谕奕劻、李鸿章:“各国偿款四百五十兆,

②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 425 页。

四厘息,应准照办。”①赔款抵押问题,清廷主张将各海关半税一项作抵,不 要牵涉钱潜、盐课、常税、厘金,“致侵我自有权利。”张之洞支持清廷意

见,断言“若遽允以盐课盐厘漕折常税作抵”,势必造成“财用枯竭,兵譁 盗起,中国将自乱矣”②。奕劻、李鸿章认为海关洋税早已历经借抵各项外债

无余,如果盐潜常税“一概不准牵涉,此外更无款可筹”。刘坤一赞成以海 关药厘、漕折、漕项、常税作抵,但认为“盐课厘则断不可抵”。当时清朝

统治层还提出了另筹新款的种种设想,清廷主张按时值核实镑价抽税,如此 洋税收入当可加倍。奕劻、李鸿章要求“将洋商货税酌加三分之一”。·张

之洞始则主张将关税、厘金、盐课三项,无论洋货土货,一律加倍征收;继 而支持袁世凯提出的加抽人丁税的办法。清廷赞成加抽人丁税,电令奕励、

李鸿章商办。奕励,李鸿章电复军机处,反对加抽人丁税,认为“如果举行, 必致海内骚然,民不聊生,必召变乱”,希望军机诸公“万勿惑于浮言,巨

款未集,转生巨患也。”其他另筹新款办法,也因遭到内外反对而化成泡影。 李鸿章在与列强议和的同时,还与俄国就东北问题进行了单独会谈。

俄军侵占东北后,俄国本想一举兼并而使之变为“黄俄罗斯”。但是, 由于受到东北人民的坚决抵抗和害怕引起英、日等国的强烈反对,迫使俄国

决定在形式上暂时保留清朝地方政权,实际上则由俄国实行军事占领,作为 公开兼并的第一步。1900 年 11 月 8 日旅大地区俄国军事长官阿历克谢耶夫

胁迫盛京将军增祺的代表、已革道员周冕草签《奉天交地暂且章程》九条, 其主要内容是:俄兵驻扎盛京及其他各地:华兵“一律撤散,收缴军械”,

俄国派员驻盛京,预闻要公;中国驻扎巡捕马、步各队,人数多寡另行酌定。 这个章程“明显破坏了中华帝国的‘独立’和中国中央政府的主权”①。11 月 30

日阿历克谢耶夫以此系“暂且章程”,以后尚可“再行商议酌定”为由, 诱骗增祺签字。《奉天交地暂且章程》签订后,俄国外交、财政、陆军三大

臣炮制了《俄国政府监理满洲之原则》,它除了包括《暂且章程》的主要内 容外,还规定东三省铁路的经营和铁路设置的护路队,由财政大臣监督统辖

等等。这个“监理原则”经沙皇尼古拉二世批准后,俄国政府就积极诱骗清 政府进行所谓撤军交地谈判,企图弄到一张正式文据,以便使其非法侵占东

北的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俄国政府担心在北京会商难以保密,极易受到其 他列强的干预,因而要求清政府任命驻俄公使杨儒为全权大臣, 在彼得堡举

行谈判。俄国驻华公使格尔思唆使李鸿章上书,劝诱清廷就范。1901 年 1 月

2 日清廷在不知道《奉天交地暂且章程》的情况下,接受俄国的要求,任命 杨儒为全权代表,并令杨儒在谈判中随时同奕劻、李鸿章商议。

2 月 16 日俄国正式提出书面约稿 12 条,这个约稿不仅要攫取中国东北 的“兵权、利权、派官之权”,而且阴谋将蒙古、新疆以及整个中国北方划

为其势力范围。俄国把胁迫清廷迅速订约的希望寄托在李鸿章身上,一面通 过驻华公使格尔思恐吓李鸿章,声称“中国如听各国谗言,不愿立约,则东

三省必永为俄育”:一面由华俄道胜银行经理璞科第向李鸿章行贿,声称如 果李鸿章促成签:约,事后“给他或他受命的某人 50 万卢布,以示感激”。

李鸿章倾向妥协,建议清廷“熟筹利害,相机因应”。清廷一面哀求俄国减

① 《军机处致全权大臣奕劻李鸿章电信》,《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 1159 页。

② 《湖广总督张之洞电报》,《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第 1095 页。

① 罗曼诺夫:《俄国在满洲》,第 233 页。

轻条件,一面请各国出面向俄国求情。俄国为了诱使清廷就范,改换手法, 将原来的约稿作了一些删削,于 3 月 13 日作为最后约稿抛出,勒限杨儒在

14 天内签字。俄国一面胁追杨儒签字,一面恫吓李鸿章,格尔思声称“外部 训条逾期不画押,东省永远不还,以后遇事俄亦不能助华。”李鸿章认为“刺

目处均删除,照允无患”。他企图藉助俄国,抵制其他列强,因而主张曲询 其请,签字汀约。他的这种态度,甚至受到另一位全权大臣奕劻的非议。奕 劻致函荣禄说:

惟东三省事关系中外大局,前经两次详细缄达,计邀青览。合肥极盼东 约早成,以为他事可以迎刃而解。殊不知各国环伺,已有责言,若竟草草画

押,必致纷纷效尤。合肥更事之久,谋国之忠,弟夙所钦佩,独中俄定约一 事,不免过有成见。即以近日电奏而论,大都于会衔发电后抄稿送来,弟亦

无从置词,其前后电陈不无矛盾,谅在朝廷洞鉴。 惟此事画押与否,关 系中国安危,亦何敢随声附和,徇一国而触各国之怒。①

3 月 20 日清廷一面乞求英国联络美、德、日等国出面干预:一面恳请俄 国展限改约。但是,清廷的努力毫无成果,俄国断然拒绝展限改约。而英、

美、德、日等国既力劝清廷拒画俄约,又没有效法三国干涉还辽之意。清廷 无计可施,便于 3 月 23 日电令奕劻、李鸿章“全权定计,朝廷实不能遥断”,

奕劻、李鸿章据此电告杨儒:“内意已松”,“即酌量画押,勿误。”杨儒 则坚持“未奉画押之旨,不敢擅专”,拒绝签字。3 月 26 日清廷鉴于国内的

强烈反对和列强的压力,认识到“不这画押,仅只激怒于俄,画则群起效尤 分据,其祸尤速”,因而指示杨儒转告俄国,“非展限改妥,无碍公约,不

敢遽行画押”;饬令奕劻、李鸿章通知北京各国公使,“中国不敢遽允俄约 画押,请先议公约”。俄国逼勒清政府订约的阴谋失败后,维特致电李鸿章,

声称“从此应绝交,任俄所为”,并令格尔思“以后再议公约,只可凶刚, 勿谓作梗”。面对清廷拒签俄约和俄国威胁恫吓,李鸿章“竟至举止改常”,

既不满清廷的决策。又担心俄国报复,因而特于 3 月 31 日致电吴赫托姆斯基 乞求鉴谅:“各国多方恐吓,中外大臣多信其言,我虽屡奏催,孤掌难鸣,

望密劝大皇帝宽宏大度,仍守不占中国土地原议,俟公约定后,再行画押。”

①4 月 6 日俄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交收东三省的谈判暂停,等清政府稳定后 再继续举行。由于拒签俄约并没有引起大祸,致使“举止改常”的李鸿章“心

始释然”。

中俄关于交收东三省的谈判停顿三个多月,7 月初清廷接受刘坤一的建 议,饬令奕励、李鸿章照会北京领袖公使,以公议迫使俄国撤军。李鸿章在

给清廷的复电中,乘机发拽对刘坤一、张之洞以前阻签俄约的不满情绪。刘 坤一、张之洞十分恼火,联衔会奏申辩,指责李鸿章“偏执已见”,“全权

大臣为俄人所愚”,坚请以公议促俄撤军。清廷认为李鸿章与刘、张之间“彼 此积疑,负气争论”,有害“国事”,因而降谕调停:“平心而论,李鸿章

身处其难,原多委曲,然时有不受商量之失;刘坤一、张之洞虑事固深。而 发言太易,亦未免责人无已。”希望他们”捐除意见”,和衷共济。请廷虽

然力图调和李与刘、张的意气之争,但在政见上却支持刘,张的主张,指示 李鸿章与俄使商定前约,并请各国公议,允许各国在东三省通商,企图藉各

① 《奕劻札》,《荣禄存札》,第 12 页。

① 李鸿章,《复彼得堡吴克托》,《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 34·第 29 页。

国通商互相箝制莫敢先发的均势来维持清朝在东三省的统治。李鸿章坚持己 见,赞成与俄国重开谈判,但却拒绝各国公议之说。当时,正值英、日筹议

建立反俄同盟,日本国内反俄情绪日益高涨,日本陆军积极备战。俄国由于 尚未作好反日作战准备,倾向对日妥协,从东北部分撤军。8 月 11 日格尔思

派员会见李鸿章,提出商订交还东三省的三项先决条件,即俄国有议论东三 省之权,画押之先不使他国预知,不听他国指使。俄国的目的在于阻止英、

日等国的干预,迫使清廷接受原约。李鸿章表示“此须请旨遵行”,并要求

“酌量删改”原约。清廷认为俄国的三项先决条件,“实有难行”,指示李 鸿章“与俄使婉切商办”改约。李鸿章不以为然,复奏声称“倘照来谕婉切

商办,恐至百年亦不能妥定约章,东省将永远不还矣。”“事体关系重大”,

“实无法与商”①。

就在中俄谈判陷于停顿之际,公约谈判已近尾声。8 月 23 日奕劻、李鸿 章奏请“立准画押,以保大局。否则恐别生枝节,一国悔议,各国效尤,后

患何堪设想。”8 月 27 日清廷电谕奕劻、李鸿章:“公约业已定议”,即行

“画押”。9 月 7 日奕劻、李鸿章代表清政府正式签订《最后议定书》,即

《辛丑条约》。这个条约除正约外还有 19 个附件,主要内容为,中国赔款银

4 亿 5 千万两,分 39 年还清,年息 4 厘,本息折合共达 9 亿 8 千多万两,以

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抵押:将东交民巷划为使馆区,界内由各国驻兵管 理,禁止中国人居住:拆毁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外国军

队驻扎北京和从北京至山海关沿线的 12 处要地:惩办祸首诸臣;永远禁止中 国人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视”的各种组织;违旨处死,各省官员对辖境内

发生的“伤害诸国人民”的事件,必须立刻镇压,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外国人“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科考 5 年;按照外国的意愿修改通商行

船条约: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列强套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一副极为沉重的枷 锁,也是清政府给自己立下的一纸卖身契。它既在实际上加强了帝国主义对

中国的统治,又在形式上保持了清政府的权位。从而标志着中国最终确立了 半殖民地统治秩序。李鸿章作为清政府议和全权大臣,是签订这一丧权辱国

条约的决策者之一和主要执行人,对于中国的沉沦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并 因此而博得列强和清廷的青睐,9 月 22 日李鸿章上《和议会同画押折》,总

结议和订约,其中有一段画龙点睛的话:

臣等伏查近数十年内,每有一次构衅,必多一次吃亏。 上年事变之来尤为仓猝,创深痛钜,薄海惊心,今议和己成。

大局少定,仍望朝廷坚持定见,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或可渐有转机,

譬诸多病之人,善自医调,犹恐或伤元气,若再好勇斗狠,必有性命之忧矣。

李鸿章以衰年而膺艰巨,忧郁积劳,时病时愈,几以为常。9 月 5 日又 伤风感冒,“鼻塞声重,精神困倦。”9 月 7 日不遵医嘱,力疾前往西班牙

公使馆,在《辛丑条约》上签字,返回寓所后,“寒热间作,痰咳不支,饮 食不进,益觉委顿难堪。”清廷闻讯,赞许李鸿章“力疾从公”、“忠爱性

成”,“著赏假二十日,安心调理,期早就痊”。李鸿章经过两旬静养,“诸

① 李鸿章:《寄西安行在军机处》,《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 40,第 5 页。

① 《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80,第 69 页。

病痊愈”,虽然身体软弱,“尚可力疾从公”,因而于 10 月 3 日奏报销假。 李鸿章病情一经好转,就立即与俄国恢复谈判。俄国为了避免列强干涉,玩

弄花招,要求在中俄两国政府间订立撤军条款,在中国政府与华俄道胜银行 间订立“私方”协定,将东三省略矿及其他利益全部让归华俄道胜银行。10 月 10

日华俄道胜银行驻北京代表波兹德涅耶、夫向李鸿章提出银行协定草 案,坚持先订银行协定,然后再订撤:军条约。李鸿章看了这个银行协定草

案后,“大发雷霆”,宣称:“协定把满洲全境交给银行支配”,这“无疑 会引起别国人的抗议”,“他从来不敢对这种协定承担责任”,“他只能就

矿产资源的租让权进行谈判”①。10 月 14 日维特因不满李鸿章的所谓“口是 心非的行动方式”,特地电告波兹德涅耶夫:如果李鸿章不老老实实地“在

最近数日”签订协定,就“分文不给他”。10 月 30 日李鸿章到俄国使馆议 事,俄使对之竭尽恫吓胁迫之能事,归后“呕血碗许”,从此病情恶化,经

西医诊断,系“胃家小血营挣破”,即胃出血。11 月 6 日清廷发布谕旨,说 李鸿章“为国宣劳,忧勤致疾,著赏假十日,安心调理,以期早日就痊,俟

大局全定,荣膺懋赏,有厚望焉。”不料李鸿章一病不起,未及“荣膺懋赏”, 就于 11 月 7 日离开了人世。遗折有云:

伏念臣受知最早,荣恩最深,每念时局艰危,不敢自称衰痛;惟冀稍延 余息,重睹中兴,赍志以终,殁身难瞑。现值京师初复,銮辂未归。和议新

成,东事尚棘,根本至计, 处处可虞。窃念多难兴邦,殷优启圣。伏读迭次 谕旨,举行新政,力图自强。庆亲王等皆臣久经共事之人,此次复同更患难,

定能一心勰力,翼赞讦谟,臣在九泉,庶无遗憾。②

据李鸿章弥留之际在场的周馥忆述:“公临终时,两目炯炯不瞑。余抚 之日:‘未了事,我辈可了,请公放心去。’目乃瞑,犹流涕,口动欲语,

公伤也!”③故周氏在感怀李鸿章诗中有“临终犹忆泪珠悬”句。据说,李鸿 章死前倦念危局,还老泪纵横地吟成一

诗:“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 吊民残。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海外尘氛犹未息,请君莫作等

闲看。”①忧思惶恐,悲凉凄怆,令人感叹!

李鸿章病危和逝世之时,慈禧正在回銮道经河南的途中。据随驾的吴永 记述,慈禧在得到李鸿章病危的奏报后,“甚为厪念”,“为之流涕”,说

什么“大局未定,倘有不测,这如此重荷,更有何人分担。”次日,传来李 鸿章逝世的消息,慈禧“震悼失次”。随扈人员,“无不拥顾错愕,如梁倾

栋折,骤失倚恃者。”吴永感慨系之,评论说:“至此等关键,乃始知大臣 元老为国家安危之分量。”②李鸿章之死,在当时朝野引起强烈震动是可想而

知的。无论如何,他是一个与晚清王朝的脉搏和命运息息相关了几十年的风 云人物,又刚刚完成了一项被统治者视为“玄黄再造之功”的特殊使命,而

宣明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清廷,方驾起“新政”的马车, 仍然需要李鸿章这位诸于“外须和戎,内须变法”之道的洋务大师执鞭作驭。

① 罗曼诺夫:《俄国在满洲》,第 277—279 页。

② 五彦威辑,王亮编:《西巡大事记》,卷 11,第 12 页。

③ 《周慤慎公自订年谱》,卷下,第 3 页。

① 高拜石:《南湖录忆》,第 332 页。

② 吴永:《庚子西狩丛谈》,卷 4,第 105—106 页。

但就在这个时候,李鸿章无可挽回地死去了,在苟延残喘的清王朝的祭坛上, 留下了莫大的遗憾和优渥的褒扬。清廷特旨予谥文忠,追赠太傅,晋封一等 侯爵,

入祀贤良祠,原籍及“立功”省建立专祠,并将生平战功政绩,宣付 国史馆立传,伊子李经述承袭一等侯爵。随后又批准在京师建立专祠,列入

祀典,由地方官春秋致祭。这是有清一代汉族官僚向所未有的恩典殊荣,李 鸿章却因在庚子议和中竭力维护慈禧地位而在身后获得之。1903 年李鸿章被

安葬于合肥东乡大兴集夏小影。这位在风云变幻的政治舞台上活跃了长达半 个世纪之久的所谓“中兴元老”,就这样永远地离开了人间,消逝在历史的

长河中。梁启超在获悉李鸿章死讯后,怀着敬其才、惜其识、悲其遇的复杂 心情,撰成一挽联云:

太息斯人去,萧条徐泗空,莽莽长淮,起陆龙蛇安在也? 回首山河非,只有夕阳好,哀哀浩劫,归辽神鹤竟何之。①李鸿章当政期

间,曾经通过各种途径聚集了一笔可观的财富。梁启超说:“世人竞传李鸿 章富甲天下,此其事殆不足信,大约数百万金之产业,意中事也。”②其实,

这也是揣测之辞,并无可靠证据。1904 年 4 月李鸿章直系子孙在分家时,曾 订有一份遗产分配“合同”。美国学者福尔索姆在李经迈的儿子李国超处见

到过这份“合同”,并征得主人的同意,将其收入自己的专著中。现从英文 迻译如下:

合同

(一)庄田 12 块、坟田 1 块、堰堤 1 道,安徽桐城县城内产业 4 处,另 加省城安庆房地产 14

处,均留作李鸿章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由经方经 管。

(二)合肥县撮城庄田 1 处留作祭祀葬于该处之李鸿章两妾及经方发妻 开销之用,由经方经管。

(三)合肥县庄田两处为经述之祭田(他葬在其中 1 处),由经述之子 国杰经营。

(四)合肥县田产两处,庄田 3 处,墓地 1 处,留与经迈为其殁后之祭 田及墓地,由经迈本人经管。

(五)李鸿章在合肥县、巢县、六安州、霍山县之其余田产及其在庐州 府、巢县、柘皂村、六安州及霍山县之房产,均为李鸿章祭田及恒产。上述

田产房产永不分割、抵押或出售,其岁人用于祭祀和维修庐州府城祠堂之外, 所余部分用于扩置房地产。由国杰经管。

(六)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年后,若李鸿章祭田及恒产岁人逾 2 万担,除 上述开销外,所有盈余部分由三位继承人平分,本规定永不变更。

(七)合肥县东乡李文安之墓地及祭田继续保留,不得分割、抵押或出 售。

(八)上海一价值 4 万 5 千两白银之中西合壁式房产出售,其中 2 万两 用于上海李氏祠堂之开销,其余 2 万 5 千两用于在上海外国租界买地建屋,

该幢房屋为三位继承人之公有居处,归三人共同拥有、共同管理。

(九)江苏扬州府一当铺之收入用于省城江宁李鸿章祠堂之开销。

(十)分别位于江宁(南京)、扬州之两处房产出售,卖房所得用于扩 建上海之公有居处。

① ②《饮冰室文集》,卷 40,第 62.66 页。

(十一)根据李鸿章生前指示,江宁学馆分与国杰作宅邸,扬州一处房 产分与经迈作宅邸。①

这份分家“合同”,不包括金银财宝等动产,只涉及到分布在安徽和江 苏两省的土地、房屋和 1 处当铺等不动产,加之没有注朋这些不动产的规模、

价值,因而无法估计李鸿章遗产的总值。不过,从这份“合同”也可以看出, 李鸿章虽然称不上“富甲天下”。但无疑是一位“相当富有的人”。

① 福尔索姆:《朋友、客人和同僚——晚清幕府制度》,第 103—104 页(据刘岳斌、张震久译文)。

后记

韶光易逝,思之惊然。这部传记是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写成的,历经八 载,风风雨雨,甘苦备尝。当然,个人能力有限,集体智慧无穷。在写作过

程中,既汲取了国内外研究的最新成果,又得到了国内外许多师友的热情帮 助。董丛林同志起草了“督师剿捻”和“在中法和战的漩涡中”两节。刘岳

斌代译了部分英文史料,他们还会同鲍日新同志担负起誊清的重任。徐永志 同志协助查找了一些资料。传主四弟后裔李永力同志提供了珍贵的传主照片

和李氏家世简表。合肥市政协周海平同志提供了近年发现的《合肥李氏宗 谱》。凡此种种,才使这部书稿免于夭折而得以问世。师友们的深情厚谊,

令人感奋不已。但限于个人水平,缺点或错误在所难免,恳切期望继续得到 批评指教。

苑书义

1990 年 5 月于 石门明月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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