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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大力 当前章节:15518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27

周道缺,诗人本之衽席,《关雎》作。仁义凌迟,《鹿鸣》刺焉。及至厉王以恶闻其过,公卿惧诛而祸作。厉王遂奔于彘。乱自京师始,而共和行政焉。是后或力政,彊乘弱,兴师不请天子,然挟王室之义以讨伐,为会盟主,政由五伯。诸侯恣行,淫侈不轨。贼臣篡子滋起矣。齐秦晋楚,其在成周微甚,封或百里、或五十里。晋阻三河,齐负东海,楚介江淮,秦因雍州之固。四国迭兴,更为伯主,文、武所褒大封,皆威而服焉。

《史记·六国年表》则这样追述七国僭礼用诈至于秦兼并天下的历史:

至犬戎败幽王,周东徙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作西畤,用事上帝,僭端见矣。……今秦杂戎翟之俗,先暴戾,后仁义,位在藩臣而胪于郊祀,君子惧焉。及文公逾陇,攘夷狄、尊陈宝,营岐雍之间。而穆公修政,东竟至河,则与齐桓、晋文中国侯伯侔矣。是后陪臣执政,大夫世禄,六卿擅晋权,征伐会盟,威重于诸侯。及田常杀简公而相齐国,诸侯晏然弗讨,海内争于战功矣。三国终之卒分晋,田和亦灭齐而有之。六国之盛自此始。务在强兵并敌,谋诈用而从衡短长之说起。矫称蜂出,誓盟不信。虽置质剖符,犹不能约束也。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强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

除了贾谊,在司马迁以前,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地讨论历史。这里有才具的问题,有大量地积累历史知识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只是到司马迁前后,人们才具备了通过历史书写的形式把过去作为一个不断变迁的动态的过程来理解和呈现的成熟意识。

二本纪和二表序言,为《史记》对秦统一前全部历史叙事构建了一个系统的解释框架。其中有许多典型事件,作为象征某种特定形势或特定时间段的背景标识,不断地被司马迁在不同场合反复提及。乍看起来,他在那些场合所交代的史实,与诸如齐桓始霸、鲁三桓强于公室、晋六卿始大或田常弑君等等事件并无直接联系。但一经这些标识的提示,原先看起来很可能是孤立的事情,就被放置到上述解释框架的整体系统中去了。

用简练的语言提示出长期历史演变中的若干关节点,从而显现该过程基本趋势的写作方法,当然也不只使用在前面提到的本纪和二表序里。《史记·赵世家》相继以“自叔带以下,赵宗益兴”,“晋由此大夫稍强”,“晋国之政将归六卿”(引叔向语),“晋宫室由此益弱”,“赵名晋卿,实守晋权”,“于是赵北有代,南并知氏,强于韩、魏”等语,标示出赵国从始建其氏于晋国直到成为三晋之强者的发展历程。有时候,《史记》还会以概括性的重叙,来强调某种长时期的脉络。《史记·吴世家》紧接着“梦寿立而吴始大,称王”之后补充说:“自太伯作吴,五世而武王克殷,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其一吴,在夷蛮。十二世而晋灭中国之虞;中国之虞灭二世,而夷蛮之吴兴。大凡自太伯至梦寿十九世。”这样的交代极便于把视历史为某种过程的意识传达给读者。

为了充分揭示往往呈齐头并进状态的若干条线索之间的共时性关联,《史记》设计了十表。其中一为世表,一为月表,其余都是年表。赵翼指出,年表的一个好处,是可以用来记载那些“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的人物,这是有道理的。但是诸如《十二诸侯年表》、《六国年表》、《秦楚之际月表》等却完全不是这种情况。兹举《六国年表》为例。自孔子“获麟止笔”到战国中叶为止史料记载的缺乏,早已由顾炎武在《日知录·周末风俗》中指明。诸子文献很少纪年,再加上秦始皇焚毁诸侯史记,导致《史记》的战国纪年几乎只能以“秦纪”作为依据。因此《史记》战国部分的写作,很可能是先根据相对丰富的秦代史料编成《秦本纪》,而后将《秦本纪》中关涉六国的信息分散到有关各国,制成《六国年表》。再据年表、各国君主谱系和战国故事写成韩、赵、魏、楚、燕、齐等世家的战国史部分。被《史记》战国史部分利用过的“秦纪”以外的诸侯纪年资料,可能只有敬侯元年(前386)以后的赵国编年史。司马迁以此写成《赵世家》,并用它来补充《六国年表》的相关记事。《史记》各篇中有关战国纪年的不一致,便可以部分地从这里得到解释[42]。

关于六国的史实,对司马迁来说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因此他苦心编制《六国年表》,显然不在用它来记载那些记之不胜记的事迹,恰恰是为了更有力地揭示,处于此刻或彼刻之同一时间平面上的诸多政治实体各自的演变状态及其如何相互关联,从而在多头并进的历史变动之中,把握某种相对统一的节律。他说《六国年表》所记,“凡二百七十年,著诸所闻兴坏之端”,其所指应当就是这个意思。

《史记》诸表及世家的部分对各诸侯国的不同排列次序,也很值得注意。除秦被列为本纪以外,可将《史记》“世家”部分对春秋、战国时期十九国的排列顺序划分为三组,即:

吴、齐、鲁、燕、管、蔡、曹、陈、杞;

魏、宋、晋、楚、越(?)、郑;

赵、魏、韩、田敬仲完。

其中从齐至杞九国,受封于周武王时期。吴的封授未确见于文献,但司马迁显然相信太伯、仲雍奔荆立国的传说,所以也把它列为最早的诸侯。成王时分封了魏、宋、晋、楚,加上宣王时分封的郑,凡五国;越国据《韩诗外传》,“亦为周室列封”,但始封的时间失载。赵、魏、韩分封于周威烈王时,加上安王时受封的田齐,东周所封共四国。是知世家对列国的排列顺序系依据其受封时代无疑[43]。

但在《史记》诸表中列国的排列顺序便与世家排列颇有不同:

三代世表 周、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燕

十二诸侯年表 周、鲁、齐、晋、秦、楚、宋、卫、陈、蔡、曹、郑、燕、吴

六国年表 周、秦、魏、韩、赵、楚、燕、齐

三代世表与十二诸侯年表的排列顺序基本相同。周以宗主列置首位;鲁以《春秋》史文之所从出而居次;齐、晋、秦、楚俱以先后称霸一时的强国而列于鲁后。剩下的诸国,则分别按公(宋)、侯(卫、陈、蔡)、伯(曹、郑、燕)的爵位高低列置;吴则以蛮夷而向化华夏,《春秋》以“吴子”称之,所以被排在最后[44]。但是《六国年表》的排列顺序就不一样了。除将名义上的共主(至少战国前期仍如此)周排在首位以外,后来统一天下的秦国的位序排到其他六国之前;而剩下的六国,基本上是按照与秦发生密集对抗或者被秦并灭的时间先后来列置的[45]。这完全是一个以秦为中心的序列。

所以,如果说《史记》在世家十九国的排列上展现了分封制逐渐扩张的过程,那么它在三表的列国位置中表达的,则是封建等级制度怎样被春秋时代的霸政所侵蚀,又怎样被以秦国为首的战国诸雄最终颠覆的历史动向。假如这种见解还不过于牵强,那么它正好可以说明司马迁对历史的过程性是多么在意。甚至在相当细节性的安排上,他都坚持要着意将它彰显出来。

《史记》还通过增减有关记事的方式来蓄意地突出历史变迁的过程性。试比较《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与《史记·楚世家》关于楚国的庄王、共王、康王、灵王与平王等连续五王在位期间的记事条目[46]:

庄王 共王 康王 灵王 平王 昭王

楚表 10 18 7 8 12 12

楚世家 12 1 1 13 15 15

上表很清楚地表明,楚世家关于共王、康王的记事被大幅度缩减。楚庄王被司马迁认为是在春秋时能够接续其殷周先祖重黎、吴回、粥子、熊绎、熊渠的贤主(《史记·太史公自序》)。从庄王到灵王是楚国在春秋时代的发展期;而灵王末至平王则成为楚转入衰退的时期。共王、康王期间诸多记事的省略,就将从庄王到平王时代的历史变迁连续性更清楚地突现出来了。

《史记》对口传故事的使用,也往往集中于能鲜明地体现历史变化关节的那些时期。楚世家对春秋时代楚国史的记述,即在庄王、灵王及平王时期插入了许多故事。而在战国时代,这一类故事除有一则出现在威王时代外,大都集中在怀王期。它们讲述怀王如何拒绝陈轸、屈原的谏言而轻信张仪,被秦扣留的过程。最后在顷襄王时又配有两则故事,交代了楚国试图复兴合纵的失败,从而显示岀楚国灭亡的结局。在《史记·秦本纪》的春秋史部分,这一类故事也集中地被安排在秦穆公时期,而司马迁恰恰把秦穆公看作与齐桓、晋文具有相同地位的霸者(《史记·六国年表序》),因而把他的时代视为秦国历史非常重要的发展时期[47]。

这里需要补充指出的是,先秦时代的文献往往以书面的和口传的两种形式流传。因此所谓“口传故事”,实际上主要并不指其口传形式而言。它的基本特征,是具有相对详贍具体的情节、场景乃至人物对话等等的描写,因而明显地不同于编年记事中那种简略的、往往是单句式的叙事。当然这种形式的叙事在口传过程中更容易发生变异,分化为许多种不同的版本。其中有些也会被编入相对固定的“文本”(如《左传》、《国语》),或者作为诸子学说中口头传承的组成部分,有些则变形为接近“寓言”或所谓小说家言的言说。藤田胜久力图用日语汉字“记事”、“故事”以及“说话”(即汉语的“故事”)来对它们进行区别。但这样做实际上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们在这里将与编年纪的简明叙事风格不同的情节描写全部笼统地称为口传故事。

司马迁大量引述口传故事,也给《史记》带来了某种难以否认的缺憾。顾颉刚很早就指出过,司马迁以“整齐”诸家之说为其编写方针,力求把各种来源的资料综合在同一个叙事系统里,结果给他的著作带来许多互相矛盾的记述[48]。前面已经提到,《史记》有关战国史的叙事,可能有将近一半来源于比今本《战国策》更早的一个“元国策”文本,它显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记载,因此有古人称司马迁“大胆莽撞”。关于这一点,杜兰特写道:“只有那些不顾一切地把司马迁当作一个全方位的历史学家来崇拜的人,才会为他辩护说,这位汉代历史学家曾经用心地考量过,在大部分出自那本‘元国策’的种种巧妙的阴谋故事里,究竟哪些才是经得起推敲、因而值得写进严肃的历史叙述里去的。”在杜兰特看来,司马迁既是严肃的历史学家,又是有点华而不实的轶闻编纂者。因此在《史记》里,历史学的标准经常被“故事本身的打动力”所取代,从而使司马迁失去对书写的控制[49]。

另一个显著例子是孔子的传记。司马迁在其中引用了《论语》的大约五分之一篇幅,涉及其全部篇目的六分之五。可以设想,仅仅为了把这么多孔子言论分别置入合适的上下文情景,司马迁就需要采纳多少有关孔子的故事在他的传纪中。杜兰特高度评价《史记·孔子世家》:“尽管有关孔子故事和传说的丰富积存远早于司马迁的时代业已存在,但从来没有人试图将它们组织到一部‘传记’中去。因此,《史记》卷四十七……是中国历史上尝试撰写这位大师一生行迹的最初努力。它不但在司马迁的著作中,同时也在中国文化史上拥有重要的地位。”但在另一方面,虽然不完全赞同崔述、沙畹乃至顾立雅对《史记·孔子世家》在资料处理方面的尖锐批评,他还是承认:“司马迁在保持孔子传记中各种事实的一致性方面,……不能说是完全成功的。在他之后的几个学者已经将留存下来的各种资料重加编排,形成了这样或那样更有说服力的解释框架。”[50]不过,在断言司马迁“违反”了对史料进行必要辨析的基本规范时,我们也许应当更加谨慎。毕竟在他的时代,被今天看作是历史研究最基本的这些规范本身,尚在形成的过程中。司马迁对此显然已经有了某些十分朴素的感觉,我们不可以在这方面对他怀有更高的期许。

以上讨论想来应当可以证明,司马迁是如何通过对历史资料的搜集、剪裁、编排和综合,来精心表达自己的过程论历史观的。他援引孔子的话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虽然极赞成孔子的这个主张,但他远远不能满足《春秋》式的历史记载在“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方面所达到的程度。所以他又借回应壶遂谓孔子“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的机会,在肯定《春秋》以“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为特征的同时,宣称自己的著作是“述故事,整齐其世传”,因而不应与《春秋》相提并论。司马迁所谓“述故事”,可以说有一点“让历史自己说话”的意思。但更准确地说,他其实是要让历史按他所理解的方式来自行说话。而支撑着其理解方式的最基本观念,应当就是他对历史过程论的自觉意识。这是司马迁能够超越他的前辈及其同时代人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不过司马迁并没有走得如人们也许会希望于他的那样远。《史记》的过程史观,是表达在它对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具像描写之中的。作者似乎无意从这个过程中去寻找某种单一的、简单化的、带有终极原因色彩的变化推动力。

一般地说,《史记》总是十分重视人的主观意志及行动的历史作用。所以书中不断强调“安危之机,岂不以谋哉”(《史记·孝景本纪》“太史公曰”),慨叹“夫计之生孰成败,于人也深也”(《史记·韩王信卢绾列传》“太史公曰”)。它这样批评项羽所谓“此天亡我,非战之罪也”的检讨:“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史记·项羽本纪》“太史公曰”)个人对历史的影响有时甚至被司马迁估计得超乎寻常地深远。在他看来,“燕北迫蛮貉,内措齐、晋,崎岖强国之间,最为弱小,几灭者数矣。然社稷血食者八九百岁,于姬姓独后亡,岂非召公之烈耶?”(《史记·燕世家》“太史公曰”)越王后人世代为侯,乃至项羽前期的成功,也被他认为与先祖(即禹和舜)的“遗烈”有关。

不过,《史记》同时也充分意识到,人的主观意志及行为必须被放置在它与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外部客观环境之间的张力中间加以评价和认识。它比较范雎、蔡泽在关东与秦的不同遭遇说,两人都在关东“白首无所遇”,而西入秦则“继踵取卿相”,此乃取决于其所游说之国的“强弱之势异也”。不但如此,个人才能与二者相当“而不得尽其意,岂可胜道哉”!由此可知士有遇与不遇的差别,其命运并不完全决定于他们的才具本身(《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太史公曰”)。司马迁写道,齐在春秋称霸,不仅因为有“太公之圣”、“桓公之盛”,而且也由于“其民阔达多匿知”的“天性”(《史记·齐世家》“太史公曰”)。相反的情形是,汉衡山王以谋逆而亡国,此“非独王过也,亦其俗薄,臣下渐靡使然也。夫荆楚僄勇轻悍,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太史公曰”)。

人们身临其间的总体社会环境,《史记》或以“形势”名之。这种“形势”有时候是无可抗拒的。如“厉、幽之后,王室缺,侯伯彊国兴焉,天子微,弗能正。非德不纯,形势弱也”(《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序》)。有时候人也可能驾驭形势,但必须有得当的策略。汉初诸侯强盛,晁错以“刻深”用术而“侵削诸侯,别疏人骨肉”,结果导致七国之乱;汉武帝用主父偃建言,行推恩法分析强藩,方才扭转局面,再造“强本干、弱枝叶之势”。形势的惯性是长期过程的产物,但它又处在不断的变化中。人的主观动机必须与“形势”相协调。《史记》以“与时变化”或“不知时变”论人成败,正是出于此种认识。它总结秦政之败说:“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史记·高祖本纪》“太史公曰”)

人可以通过许多方式来感知他所处的形势。其中之一是观星象、望云气。《史记·天官书》说:“礼、德、义、杀、刑尽失,而填星乃为之动摇”;“景星者,德星也,其状无常,出于有道之国”。从这些话看,天象似乎是对人间政局的反映。但在另外一些例子里,天人之间的对应关系孰因孰果就不容易辨别了。如“月行中道,安宁和平”;其若历太阴之道,则“大水,兵”;历阳星或太阳之道,则或“多暴狱”,或“大旱丧”也。其中似乎存在着某种来自天运的对于人间社会的支配力。在这一点上,司马迁和班固的见解似乎颇有差异。班固完全把天象看作对人事的反应和告诫。《汉书·天文志》写道:“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景之象形,响之应声。”是在地为形为声,天变为影为应也。但《史记》却反过来把天变理解为形,而人事是其应:“由是观之,未有不先形见而应随之者也。”它并没有明确“形”本身的根源又是什么。《汉书·天文志》对此语不予采纳,看来不是偶然的。

司马迁写道:“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为国者必贵三五,然后天人之际续备。”正因为人无法透彻地理解天意,所以他们往往无法对有些涉及重大历史关节的事件作出清楚的解释。司马迁论秦发迹的缘由说:“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强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所助焉!”(《史记·六国年表序》)在《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序》里,他先列举前代受命者都须积善累功长达数十年甚至十余世的事实,然后指出,秦楚“五年之间,号令三嬗”,“卒践帝祚,成于汉家”。在他看来,汉朝一统天下之易,同样只有用“岂非天哉”,用“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来解释。司马迁把人的理性所无法把握的现象归因于天,亦或归之于“命”。因此历史的过程实由来自天、人两方面的动力所演成。司马迁所谓“究天人之际”,大概就是要追究历史演变中天意与人事因素这两大范围之间的界限所在[51],从而得以“深观时变,察其精粗”。

所以,“究天人之际”,实际上就是承认并且要探察人类认知和理解历史变迁的最高边界,并且为超乎这一边界的历史现象保留观想的空间。司马迁生活在帝制儒家“天人合一”的神秘主义思潮迅速崛起的时代。“究天人之际”的主张出现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之下,使司马迁试图超越其主观认识的限制而尊重历史叙事客观性的努力显得格外可贵。

司马迁对历史的再现,并没有像《春秋》、《左传》或先秦的其他历史著述那样局限在政治史这一个层面上。W·J·皮特森认为,《史记》是一部类似于布克哈特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的文化》那样的“文化史”。他引用W·弗古孙的话说,这类文化史具有如下几项重要特征:一、叙述的而不是分析的;二、总体的但非系统的;三、按主题编排而不完全是编年的;四、尽管承认“政府”的重要性,但不只关注政治过程,相反却强调形形色色的个人及其道德自主;五、写作意图来自对当前文化状态的不满[52]。写作这样一部“文化史”,对作者的天赋、思想创造力和道德上的勇气都是一种严峻的挑战。

《史记》的“八书”,是在军事及政治事件的范围以外,对当日中国历史上各种重大集体经验的简明而系统的陈述。尽管这些知识在司马迁之前早已存在,但他们只是分别在职司相关事务的专业人群内世代传承;正如班固追述律历算术的由来时所说,“宣于天下,小学是则。职在太史,羲和掌之。”[53]也尽管其中某些知识早已被片断地记入过史册,如《春秋》中的“石陨于宋五”或“六鸟退飞”之类。甚至有少数已经具备专题的单篇历史著述的形式,如《尚书·禹贡》。但是只有在司马迁的手里,它们才作为系统考察的对象,第一次被比较全面地整合到一部综合的历史著作中去。

十分可惜的是,《史记》“八书”中,有三篇即《礼书》、《乐书》与《律书》,连同景帝、武帝的本纪等共十篇,在班固之前已经亡失。由于揭出此事的张晏只提到今本《史记》里的《武帝本纪》、《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和《傅靳列传》四篇为元、成之际的褚少孙所补撰,所以直到最近还有人主张,今本《礼书》、《乐书》乃至《律书》中的言兵部分,其实仍是“史公的原璧”。但这种看法是十分靠不住的。今见礼、乐两书的主体部分由抄录《荀子》、《礼记·乐记》等书拼凑而成,史实少而议论多,这不符合司马迁所心仪的“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的原则。因此崔述批评说,两书成篇抄录《荀子·礼论》、《礼记·乐记》,“皆与汉事不相及。岂不与‘封书’、‘平准’等书为自乱其例乎”[54]?成篇地抄录“与汉事不相及”的语句来敷衍成文的人,与其说是司马迁,还不如认为是某个既欲补书缺文,又苦于无事实可述的好事者。又,今本《乐书》记汉初礼乐之制曰:“高祖过沛,诗侯之章,令小儿歌之。高祖崩,令沛得以四时歌儛宗庙。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隶旧而已。”在这里,史文根本没有交待所“习”、所“隶”的“常”、“旧”究竟指何者而言。对照《汉书·礼乐志》,在此段文字之前,先已叙述叔孙通因秦宫乐人而制定宗庙乐,有《嘉至》、《礼至》、《登歌》、《休成》、《礼安》及楚声《房中祠乐》等乐曲;孝惠时改编《房中祠乐》为《安世乐》。是知班固所谓“文景之间,礼官肄习而已”,系指袭用上述乐曲而言。很明显,《乐书》的补撰者是暗用《汉书·礼乐志》之文,但抄得不完全,反而抄出了破绽。所以在讨论《史记》时,引用三书作为依据是很危险的做法。

《史记》的另外五书,分别记载了直到汉代前期为止华北社会在天文、历法、水利、经济生活和“用事于鬼神”等领域内的集体经验。

根据东汉张衡的说法,经当时人计点过的“微星之数”大约有一万一千五百二十颗之多;其中已能辩识的有两千五百颗,由航海者(大概主要是南部中国的人们)认定的诸星未计入在内。在为数两千五百的诸星中间,共有一百二十四个“常明”的星座,而已经命名的星座则共达三百二十个[55]。这些数字似乎都有些过大。因为据《晋书·天文志上》,晋武帝时命太史令陈卓统计星宿之数。他将战国时甘德、石申、巫咸三家的数据相加,所得“大凡两百八十三官(官即星座。按该数字或当作两百八十四),一千四百六十星”。但是这两个数字都包含了重复计算的成分。兹将三家数据分列如下[56]:

星座数 星数

甘德 118 511

石申 122 809

巫咸 44 144

小计 284 1464

三家当中,石申的两个数据最大。马续在《汉书·天文志》里说:“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是与石申的记录最为逼近。从司马迁《天官书》的原文,已无法统计当时已知诸星的数目总和。因为他没有对每一个星座都给出确凿的星体数字,诸如“轸为车,主风”,“奎曰封豕,为沟渎”,“娄为聚众”等等。但是从马续的《汉书·天文志》几乎全文袭用《史记》有关“经星常宿”的记载(少数地方也有一些改动),仍可以推知后者已基本上反映了汉代天文知识的整体面貌。甘德等人的星经佚失之后,《天官书》成为记录先秦至西汉天文学史最翔实珍贵的文献之一。

对于几乎完全是由农业经济来支撑的华北社会来说,历法和水利的重要性不言而可知。司马迁强调:“律历更相治,间不容翲忽”;“甚哉,水之为利害也”。他有“从负薪塞宣房”,即随从武帝亲历治河祭典的真切体验。所以他在历述导河塞决的工程史时能深得要领。《河渠书》用不到一千六百个字,叙述从“禹抑洪水”到汉武帝亲临河决、作“瓠子决兮将奈何”之歌的千余年治水史,居然能讲得有血有肉,丝毫不令读者有局促之感。这篇文字非常突出地表现出司马迁叙事从容的天才。

相比之下,《历书》就写得有一点不尽如人意了。《史记》写作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从长期行用四分历(即以365 1/4日为一回归年)而改用新术制历的重要阶段。武帝元封七年(前104),西汉政府下令行用邓平、落下闳及唐都等人所造新历。是年改元太初,新历也以太初命名。与四分历以29又499/940日为一朔望月不同,太初历“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57],即以29又43/81日为一月。太初历中经刘歆修正,前后连续使用一百八十多年。奇怪的是,尽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的最后部分里声称,关于治历之学,“五家之文怫异(按此当指黄帝、颛顼、夏、殷、周之历虽都是四分历,仍多互相悖异之处),维太初之元论”,但他在《历书》后半部分的《历术甲子篇》中处理每年冬至的天文资料时,其实并没有采取太初历的演算方法,而仍然以四分之法来推算大余、小余。因此,梁玉绳在《史记志疑》里推测说,《历术甲子篇》非《史记》所原有。他以为,“此乃当时历家之书,后人谬附增入太初等号、年数。其所说仍古四分之法,非邓平、落下闳更定之太初历也”[58]。阮元赞同的则是另一种看法。他引述元人朱礼论太初算术说:“司马迁与邓平同定其法,当时以为最密。而《史记》反去太初日分之术,而用古法九百四十分。据《汉书》太初术,建星进退于牵牛之度。知太初术疏而不密。故史迁有意不用其法。”[59]太初历的日分之术,确实不比古法更精确。试比较两者与今测朔望月所含日数的差距大小:

标准数值 29.530588

四分历日数 29.530851(=29又499/940)

太初历日数 29.530864(=29又43/81)

同样,太初历对一回归年所含日数的推算也不比四分历见优。这也许就是司马迁不愿采纳新法的原因。还有人怀疑新法“以律起历”,“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司马迁嫌恶这种用音乐原理附会历术之学的方法,因而虽在太史公的专业职位上受诏遵用八十一分律历,却在自己的私著中对之保持沉默。但是《太史公自序》对《历书》的赞语明言:“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更相治,间不容翲忽。”他似乎是承认律历之间具有某种内在相关性的。所以这个说法,颇难成立。

太初历的意义,无论如何是被司马迁低估了。“它的朔望月和回归年的数据虽说不比四分历精确,但[它]有以下显著进步:一、以正月为岁首,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使月份与季节配合得更合理;二、将行星的合会周期测得很准,如水星为115.87日,比今值115.88日只小0.01日;三、采用135个月的交食周期,一周期中太阳通过黄白交点231次,两年为一食年,即一食年=344.66日,比今测值346.62日大不到0.04日。”[60]或许正是因为司马迁与其同事在历术问题上的意见分歧,导致他最终没有参与太初历的制定,并且在《历书》里对它殊少反映。他把在自己的著作中保存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完整文字记载的历法”的机会,拱手让给了《汉书·律历志》的作者马续。是岂尺短寸长,千虑一失之谓欤!

天文知识在超越灾祥兆示的意义上进入历史思考的范围,对长过程历史观的成熟也有某种促进的作用。先秦时形成的一个最受人注目的时间段单元,是五百年。以五百年为一个周期的观念究竟是如何起源的,现在大概还不容易说清楚。但是至少到了战国中叶以后,随着观察“惑星”运行的占星术之发展,五百年的周期就应当被与木星、土星和火星在天穹相聚的周期即516.33年之数联系在一起了[61]。类似的时间段在司马迁的时代更形成为一个系列组合。如前文已引述过的,司马迁列举“天运”流变的时间段说,三十岁小变,百年中变,五百载大变,三大变一纪,三纪而大备。这里的三十之数,应来源于六十干支之半,五百为三星合聚的周期年数目。三大变为一纪,则与章、蔀、纪的纪年法有关。在东、西方历史上,十九回归年都是一个重要的时间单元,因为它可以使被它包含的全部太阴月都保持完整,即含有235个完整无缺的太阴月。也就是说,十九与每回归年所含日数之乘积,几乎正好可以被一个太阴月所含日数除尽。战国之初的人们已懂得以十九年置七闰月的历术,大约一百年之后,将置闰法与大小月配置一起解决的“连大法”(即“七十六年法”)也发明了。是汉人以十九年为一章,四章为一蔀,二十蔀即1520年为一纪,又称一遂或大终。这里的一纪之数又与三大变之积年略等。而三纪亦即4560年,是为大备[62]。天体经行,四时运转,人类社会变迁的律动,之所以能这样被综合地反映在司马迁的历史叙事之中,乃是因为历史在本体论意义上被看作是与天文学相互贯通的,二者共用种种阐释性假定和方法论言辞。狄考斯莫认为,将天文推算引入对历史现象的理性化叙述,体现了司马迁身为历史学家的一个“革命”方面[63]。

《史记》用两个篇章,即《平准书》和《货殖列传》,专门记载社会经济史。“平准”一名得自桑弘羊策动的武帝时代以国家垄断为主要动机的经济政策。该篇恰恰以“烹弘羊,天乃雨”的谶语作结句,很难说只是一种无意的巧合而已。书从汉初经济由凋敝走向繁荣写起,继而说到因繁富而生骄溢奢侈之心;因骄溢而广开边功;因兵革数动而府库虚竭;因国用不足,遂卖爵赎禁锢而使吏道渐杂、官职耗废,行盐铁专卖、算缗告缗而言利深刻之臣乃布列朝廷。这一系列政策的后果,是民愈贫而国愈富。“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县官(按指天子)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最后,作者借记述某年小旱求雨的情节,轻轻拈出上举六字点睛之语。每一个细心的读者,在这时都会怀着急切的心情,想知道司马迁在篇末的“太史公曰”中,将如何评价这一段当代经济史。但是与他的一贯做法不同,司马迁在这里,只是对唐虞殷周至秦代的经济政策作了一番简短的回顾。就像是增加在“汉兴,接秦之弊”的本篇起首语之前的一段序言。不过他还是在这段话的最后,借批评秦王朝经济政策的口气写道:“古者尝竭天下资财以奉其上,犹自以为不足也。无异故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对国家刻薄百姓的现象,本不必费心去追究什么特别的原因,只须一睹眼前的武帝政府如何在事势相激之下走到“令吏坐市列肆,贩物求利”的地步,便知这实在不足为奇!他就这样绕了一个弯子来指斥“今上”。

但是司马迁还不满足于这样说。所以他又在《货殖列传》的一开头,在揭明老子主张的“至治之极”早已过时,“必用此为务,挽近世,塗民耳目,则几无行矣”之后,更断然指出,对民间以工商邀利求富的积习,“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如果说《平准书》的结语其实只能算是它的篇首序言,那么它真正的结语,好像是被司马迁转移到了《货殖列传》的开篇之处。“最下者与之争”,难道不正是对“烹弘羊,天乃雨”最好的注脚吗?

《货殖列传》与《史记》最末的其他几篇列传一样,不能完全以人物合传视之。《龟策列传》的合传部分是已经遗失了。而其篇首以“太史公曰”开头的那一长段文字是否司马迁原作,亦颇不易判定。刘知幾所说“龟策所记,全为志体”,不知其所指是否也包括开头的这一段文字在内。但带“志体”(就《史记》而言,应改称“书体”)特征的列传,恐怕不止这一篇而已。此外,至少《儒林列传》和《货殖列传》也部分地带有“志体”的性格。后者文字中最足珍贵的部分,就是对当日中国各大区域的经济文化面貌的系统描述。它与先于它的《尚书·禹贡》及后于它的《汉书·地理志》的风俗部分一起,成为关于先秦与秦汉中国经济—文化地理最重要的历史文献。兹将《货殖列传》所划分的经济—文化区域列举如下:

1.关中 2.巴蜀 3.天水、陇西、北地、上郡 4.三河 5.种代 6.燕 7.上谷至辽东 11.齐鲁 12.梁宋13.西楚 14.东楚 15.越 16.南楚 17.九嶷、苍梧以南至儋耳

在以上诸区域中,天水、陇西、北地、上郡,种代,上谷至辽东三区处于华北旱作农业与其更北面的游牧、渔猎区的交界处。南部中国的“越楚”(包括越和三楚)属于稻作文化区,它与华北旱作农业区的交界在“楚夏之交”的“陈”地。司马迁写道,与华北核心地区地狭人众、经济文化与社会关系发达的情形颇多反差,“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九嶷、苍梧以南则属“扬越”地区,“与江南大同俗”。而闽中为于越之地。在不到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间,司马迁相当详细地介绍了华北各核心地区的自然环境、经济状况、谣俗土风、通商要道和名城大都,而后由北而南,述及三楚、诸越地区。就像是一幅用语言呈现的经济—文化史地图,《货殖列传》里的这一段落,可以说是全部《史记》中最经典的文字之一。

《货殖列传》对商人的描述,很有一些人不喜欢。他们认为这反映了司马迁艳贾崇利的庸俗取向。然而,要不是《货殖列传》留下的这几个有名有姓、有血有肉的商人形象,对于古典中国极其活跃的商贾群体,在我们的印象里,不是就要变成一群五官不全的“无脸鬼”了吗?

社会经济、特别是工商业的历史状况,既是《平准书》,又是《货殖列传》的主题;那么它们是如何被分割在这两个篇章里的呢?似乎前者着眼于国家政策与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后者则关注经济活动自身及其与“谣俗”之间的关系。如果说日后脱胎于八书的“志体”往往以政府的各种制度设施为记载对象,那么至少从现在可以见到的五书来看,《史记》并没有为正面地记载作为国家行为的各种“经制”设置专门的篇幅。此种判断也完全适用于五书中最使后人感兴趣的《封禅书》。

《封禅书》中所隐含的作者立场相当复杂。它以表面看来很中性平淡的语言,细数武帝如何在封禅事神的问题上一次又一次地受方士愚弄,“然羁縻不绝,冀遇其真”的经过。这些事实本身,或许就可以看作是对汉武帝佞神淫祠的揭露和批评,这当然是没有疑问的。但如果因此就把《封禅书》看成仅仅是一篇指斥迷信的檄文,则又未免把司马迁的态度过于简单化了。尽管因为近世“封禅用希,旷绝莫知其仪礼”,故而“群儒既已不能辨明封禅事”,但是司马迁与他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深信,这是一种来历久远的古制。“自古受命帝王,曷尝不封禅?”司马迁的父亲,由于身为太史而不得随行武帝“建汉家之封”,竟至“发愤且卒”。《史记·太史公自序》记司马谈临终,执迁手而泣曰:“……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命也夫!”司马迁这样郑重其事地记录父亲对不能参与武帝封禅的遗恨,实际上表明他并不因为封禅说中夹杂了太多的虚妄而将它本身也看作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把戏。正如他虽批评“星气之书,多杂禨祥,不经”,但他的《天官书》表明,对那些“验于轨度”的天象之形见应随,他其实是相信的。如果上面的分析尚能贴近实相,那么司马迁对武帝封禅的复杂态度,至少应由以下三层见解构成。

武帝封禅具有充分的历史正当性。从今存文献看,封禅之说最早见于托名管仲的《管子》书里,原应出自齐地的神仙方术学说,而被秦始皇采纳为国家典礼。但是汉人普遍相信它是一种古已有之的重大的祝祠之事。梁玉绳说:“太史谈且死,以不及封禅为恨;相如且死,遗封禅书以劝。当时不独世主有侈心,士大夫皆有以启之。”中井积德也写道:“虽迁亦未知封禅之为非也。是汉儒之通病矣。”[64]不过封禅又是不能轻易举行的。司马迁说,即使“受命而王,封禅之符罕用”。他列举行封禅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受天命而治;“万灵无不禋祀”;所治之地臻于泰山;治而有德;德洽而多历年所。《封禅书》历述汉初史事的部分,实际上在强烈地暗示,由汉举行封禅的历史时机,在武帝时已经完全成熟了:刘邦斩白蛇而神母泣,秦始皇见东南有天子气,这是汉当代秦的符征;高祖祷枌榆社、祠蚩尤,又以祠祝官及女巫广祀天地、五帝、杜主、堂下、九天、河、南山、秦中,并令郡国县立灵星祠祭后稷,是万灵皆得禋祀矣;历文景而至武帝,则济北王献泰山,常山王籍废,而五岳皆在天子之邦,是功至梁父矣;武帝之初,“汉兴已六十余岁矣,天下乂安,薦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是汉已德洽而时暇矣。接着又发生获一角白麟和神鼎复现于河东的瑞应。武帝这才振兵释旅,封泰山而禅肃然。这时离他初即帝位,已有三十年了。与秦始皇登泰山的情状完全不同,封禅之际,“泰山无风雨灾”;“其夜若有光,昼有白云起封中”,而江淮间则“一茅三春”。我们很难将上面引述的这些记载全看成是司马迁的暗讽之词。它们只能表明,在司马迁看来,武帝的封禅是很成功的。

然而汉武帝所冀望于封禅的,除增延汉祚之外还有他的私人动机,即以封禅求益寿不死,或与神通。所以他会感慨:“诚得如黄帝(按指化去不死),吾视去妻、子如脱屐耳。”他为“候祠神人,入海求蓬莱”,一再受骗而至死不悟。这一点也被司马迁一一如实地记入《封禅书》里。他或许对武帝的这种行为深不以为然。但从班固的《汉书·祭祀志》差不多全文抄录《封禅书》中的这些内容来看,汉人也许并不像现代人对此类记事的阅读反应那样,直接就会将它们理解为是在抨击“武帝所兴为者,皆堕诞罔中,不待一二论说也”[65]。司马迁生活在一个人可以因“腹诽”的罪名被处死甚至灭族的时代。在事关当代的问题上,他不大可能把这种危险的意识太明显地暴露在自己的著作中。

那么,司马迁对武帝封禅的肯定,是不是意味着他全面地赞同形成于战国、最早实现于秦、而在汉武帝手里最终确立的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体制呢?《史记》通过对春秋战国至于秦汉的政治变迁过程的系统历史叙事,表明由先王圣人“则天”而制定的分封体系及其政治、社会和文化秩序,已经随着变化的时势而无法挽回了。在这种情况下,统一的专制君主官僚制国家的出现成为历史自身的选择而绝难避免。他说:“秦取天下多暴。然世异变,成功大。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学者牵于所闻,见秦在帝位日浅,不察其终始,因举而笑之,不敢道。此与以耳食无异。悲夫!”(《史记·六国年表序》)但是另一方面,司马迁极敏锐地体察到,这一新的统治体制很容易导致,甚至它本身就天然地带有独裁或暴政的倾向。对新体制暴力性格的警觉、憎恶与切肤之痛,使他怀念甚至呼唤理想中先王时代的礼治、仁政和分封制下的和谐。他批评“秦绝先王之道,杀术士,燔诗书,弃礼义,尚诈力,任刑罚”,声言项羽的失败在于他改变了初起义时的分封政策而不肯事古;他宣称:“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他甚至用“变古乱常,不死则亡”来指责晁错的用法刻深,尤其是他的削藩主张。卜埃特概括司马迁历史观中对立的这两个侧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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