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减灾忠告对中国城市综合减灾的忠告(2)
忠告4:依法确立国家的“防灾减灾日”已是当务之急
若对我国公共安全中的公众安全文化素质建构做一缺失分析,可发现人的生命价值未特别强化。公众不可缺少公共安全的危机意识,更要“伤后知痛”。现在很多事故灾害都能直接转化为公共安全问题,使公众常在与之无关的情况下受到伤害,不少情况下传统的安全理念已经无法得出答案。与许多国家不同,中国迄今没有全国的“灾害日”,是不是中国的灾害不严重,是不是我们没有最悲哀的日子,我认为绝不是。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确定的30种典型灾害,在中国都可找到,除地震频次多,中国事故灾害发生率远远高出邻国日本,仅20世纪中国的地震致灾死亡人数占到全球第一位。2004年7月28日为唐山大地震28周年纪念,在新唐山已全无了当年扑灭了人间烟火的大灾的痕迹,但我们不该忘记历史的“创痛”,为此建议应设立全国“防灾减灾日”。2003年“非典”的考验,进一步暴露出我们在应急管理各方面的缺失,其中除政府应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及安全法制建设外,持久性的公众安全文化教育势在必行。为此应有目的、有计划地在公众中开展安全文化教育,使突发事件的危机应对意识及能力成为国民之必需,要尽快地改变国民的形象危机。没有科技不足以强国,那么没有文化则足以亡种。相信,这不是危言耸听。因此,我们应反思,为什么事故屡屡发生,为什么我们不能记忆住过去。是害怕回忆,还是害怕“揭短”。鉴于对中国20世纪各类事故灾难的分析,鉴于对国民所能承受的灾难心理的期望,建议将每年的“7·28”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不仅可让国民认真而全面地回顾唐山大地震的惨剧,也较为系统地开展一次生动的公众安全文化教育,具体活动初拟为:
(1)这一天国家要举行专门的活动,总结一年来全国在防灾减灾上的成效、经验及教训;
(2)这一天国家及相关部委应举行专家研讨会,并向全国发布防灾减灾白皮书,告诫公众国家一年来在防灾减灾上的行动;(3)这一天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要使防灾减灾教育形成一个高潮,并通过有关社会团体使“灾害文学”、“灾难题材电视节目”等公益节目要有播出的黄金时档;
(4)这一天公共安全、校园安全,社区安全、家庭安全要形成宣传教育的规模并形成制度,使公众通过每年的“728”防灾减灾日都能在安全意识及能力建设上再得到一次深刻“洗礼”;
(5)可以相信,这种“国难日”的震撼力会给公民留下不灭的记忆,会给国家的防灾减灾事业创造无形的救助力量。
忠告5:城市综合减灾急需能力建设
经过2004年几次大雨洗礼后的尴尬,我们可以大胆地说,北京的街道,有时候是停车场,而有时候也成为游泳池!这是经过近似于残酷的洗礼后才得出的结论,因为再不大声疾呼不行了,2004年雅典已过,2008年北京奥运已向我们逼近。无论怎样讲,面对不大的大雨,我们的城市已遭受了致命的打击,要看到以“地上交通瘫痪、汽车损害激增、地下设施进水、财产受损”为特征的现代城市水灾已登陆中国大中城市。北京“7·10”的城市暴雨有多大?是不是大到该足以造成如此局面?回答是否定的!7月10日的暴雨是10多年来少有的高强度短时降水,可从100多年的北京日降水资料看,仍然属于一般性的大暴雨过程,其1小时内的降水强度仅40~50毫米,此种情况在历史上常有发生,与北京城区1小时降水1264毫米的极值(1959年7月31日,海淀五塔寺)相差甚远。由“7·10”事件令人想到北京又重演了一次2001年12月7日降雪灾害事件,那是让整个城市陷入史无前例的交通大瘫痪。事实上,近几年北京发生的突发事故、灾害不少,但往往是滞后了相当一段时间才有效应对的,这说明我们的整体应急体系是欠完备的。因为迄今,我们尚未成立全市综合减灾管理机构,面对“7·10”暴雨,积极应对的绝不能仅仅是水务局和市政管委,它们在这场事件中的作用来得太迟了,有效的对策必须是呼唤全市层面上的综合减灾应急机制建立。
危机往往亦是破题时,愿这次暴雨带来的交通大拥堵给交通部门再来一个警示,是不是每每面对“灾害”事件,都该超前行动呀!是不是应格外关注节假日及上下班高峰时发生在交通上的非直接交通事件呀!暴雨造成了部分城市断电是事实,但并非路灯系统也坏了,为什么在黑的视线仅50米左右的南城不及时启动路灯照明系统呢?路灯对暴雨、大雪、大雾、“天已很暗”的路况是多么大的安全需求呀!为什么在关键时刻总没能体现出预案的应急作用呢?
北京市各级领导近来十分关注城市综合减灾的安全建设,“十一五”计划战略研究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都将综合减灾纳入其中。本人作为这些项目的研究专家,深刻感到:为了让城市远离这些事件的阴影,让决策科学化落到实处,必须从“体制、机制、法制”三大支点上去关注北京城市综合减灾体系建设。在正视城市事故灾情现状的同时,探寻城市安全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事件扩大化的趋势。愿我们多一份更全面的“市情”认知,多在市民中普及一些安全自护文化知识,不仅为“安全奥运”,也为可持续发展的北京及中国城市带来更多的科学思考和责任心。必须承认目前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设计标准太低,如交通干线排涝能力只按“5年一遇”考虑,北京不少河道如通惠河、坝河等也只有25年一遇标准,这与国外大城市“百年一遇”或“三百年一遇”的标准相差太远。此外,由于城市化的加速,城区不透水地面与总面积的80%以上,地面径流系数大大提高,强降水,对城市交通威胁很大,城市自然会出现许多交通“栓塞”的节点。2004年北京市正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应彻底地予以考虑。
作为一种科学忠告是:采取合理的城市雨洪计算方法,提高城市排洪标准;在增加城市对雨洪的调蓄能力的同时,增加地面的渗透力;建立科学的城市雨洪预警预报系统,统一雨洪管理体制等。
忠告6:城市防灾的公共安全建设要抓住社区与校园的平台在发达国家城市的安全减灾建设中,社区和校园是两个重点。因为通过社区可最大限度地把安全进入家庭,而通过校园能最快捷有效地把安全技能变成文化与知识教授给孩子。以社区安全文化教育为例:
强调“安全减灾进社区”的核心思想是:科学、长效的事故灾害预防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所以建立依托社区的社会安全保障系统十分必要。世界上一些灾害社会学家发现,家庭、邻里、社区中经过长期建立的人际关系,在灾害到来时会发生诸多令人难以想像的作用,可大大减少幸存者心理创伤,对恢复家园有着巨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以社区安全减灾建设为例,应关注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体现在五大方面:
其一,要积极构建家庭防灾减灾支持系统的单元;
其二,要积极完善邻里救援的社区支持框架体系;
其三,完善并大力发展非政府的民间社会组织以支撑个体防灾系统;
其四,构建社区安全文化的宣教模式及演练计划,有系统地开展自护、互救的应急事件救援演习;
其五,考虑系统而合理的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的步骤及规划。具体讲北京宜从2004年起,到2008年奥运会召开之前,完成如下规范化措施:
(1) 2004年立项完成《北京市公民奥运安全文化建设纲要》中的“社区安全文化”建设计划编制;
(2) 2004年下半年选择中关村科技园区及西城区某社区开展以综合减灾为中心的忧患意识教育,除了观念外还重点演练防震、消防、防流行病、防恐怖事件等事项,摸索经验并加以归纳,从而制定安全社区评价标准;
(3) 2005~2006年为北京奥运安全文化宣传的高潮,要通过社区安全的推进,使市民树立必备的安全自护素质,树立应对危急事件反应的能力,从而在2008年之前,达到北京全民80%以上公众普遍接受一次安全文化教育的目的,使每个社区在安全硬件与安全软件方面达到安全减灾目标值的要求。
城市减灾忠告对中国城市综合减灾的忠告(3)
忠告7:城市综合减灾体制建设
所谓综合减灾体制建设的危机管理模式核心是全面整合的模式,其管理体系体现着一种危机管理的哲思与理念;体现着一种综合减灾的基本制度安排;体现出一种危机管理的水准及整合流程;体现出一种独到管理方法及指挥能力,这应是每一个负责任的城市管理者应特别关注的。
我们建议中国及中国各大中小城市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危机管理的组织体系和机构。无论是国务院层面的,还是各大中小城市及省级政府的,其机构的主要职能是:(1)制定该地区综合减灾管理战略、政策和规划;(2)进行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及组织对灾害的风险度评估;(3)在正常状态下,负责危机的预防、预警及社会安全文化教育;(4)在突发事件发生期,负责领导并协调总体防灾对策;(5)考虑到城市灾害的特殊性及多样性,要明确不同政府机构的特定职能及统一领导、分工协调的危机管理体制的整合。
特大城市应从以下方方面面完善应急管理体系:(1)需进一步使危机处理组织系统合理化,提高政府在危机中的快速反应能力;(2)需加强危机应急方面的综合立法;(3)城市规划需引入危机管理机制;(4)需升级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反应率;(5)需进一步以社区为单元完善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控的防灾减灾工作;(6)进一步规范危机信息披露机制,强化社会对政府的监督;(7)需建立城市间全方位的合作机制,提高国家总体安全体系下的城市间危机管理的协调度。
忠告8:城市综合减灾机制建设
城市作为一个复杂的大系统,在综合减灾管理机构建立后重在理顺机制。所谓综合减灾机制建设的核心是要优化综合减灾管理系统中的内在联系,并创造可协调的运作模式。如城市灾害管理如何与城市行政管理并存与融合?灾害管理与行政管理如何协作及制约?现实中,在城市危机处理上常出现的现实困惑是:如何用新理念去权衡灾害面前的救人与抢救财产的关系?如何落实应急预案的优先原则与坚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关系?如何防止灾害事故扩大化与避免波及周边区域的关系等。总之,期望的城市综合减灾机制强调应急的系统建设,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中国应“尽快建立一套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城市综合减灾机制建设看似一个应用性极强的实践问题,但若理不清头绪将无法化解城市各类风险,其要害是理论建树。
综合减灾机制建设的忠告:其一,预先防患、事中控制、事后改进的原则;其二,政府危机管理中有效沟通的机制原则,无论采用何种沟通方式一定要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及客观;其三,国家或城市应制定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常务机制原则;其四,建立城市高效灵活的社会管理机制的原则;其五,社会应急心理作用机制与反馈和解读机制原则;其六,综合减灾应急机制原则的核心是协调度及快速反应机制;其七,城市虽是人工社会及复杂的巨大系统,但对于事故灾害更要源于细节,因为安全文化教育始于细节,任何危险及灾祸都出自随意,忽视细节的城市管理往往是更大的潜在危机等。
忠告9:城市综合减灾法制建设
城市综合减灾管理的落实关键要做到:应是一种可持续性的管理,应是一种有信息系统支持的管理,应是一种体系危机预警的管理。而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危机的综合减灾立法的支撑。因为,只有依法行政,才能构建减灾法治的政府行政。
目前,我国防治灾害方面的法律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保险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汽车法》、《消防法》、《人民防空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是人大针对个案而制定的法律,虽然它在单方面减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治理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纵观每次灾害形成的时候,必有次生灾害发生,如地震可能引发火灾、水灾和瘟疫;火灾可能引发房屋倒塌、管道爆裂、交通堵塞等。针对这种情况,急需有一部综合减灾法来应对各类突发性灾害事件的发生。我国开展综合减灾立法研究并制定综合减灾法,在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的前提下,建立灾害救援体系,实施有效的综合减灾管理模式已十分必要。因为有了这部国家级的大法,每当次生灾害伴随着主灾害发生的时候,政府就可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发挥综合救灾的优势,在统一指挥下,打破条块分割,畅通信息渠道,整合资源利用,从而有效地组织群防群控和协调各部门的救灾工作,使城乡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北京是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频发的城市,“新奥运”的建设目标及跻身国际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都需要综合减灾立法的保障。事实上,2008年北京安全奥运推进无论是管理、规划设计、科学研究要有作为,法制必须先行。问题在于,北京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的安全已不是一个奥林匹克公园的概念,它不仅涉及北京全市,还涉及外省市的统一协调,所以北京安全奥运研究的落实必须有法制保证。关于立法规划有如下思考:(1) 国家尚未制定《灾害基本法》或《紧急状态法》、《城市防灾法》,所以在各个层面上尚有缺陷,但从奥运安全的整体性出发编制一个跨地域的《安全奥运条例》是必要的和可能的;(2) 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是北京,所以《安全奥运条例》本质上也相当于《北京城市防灾条例》;(3) 要从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出发,研究《北京城市防灾条例》国际化的内涵、思路、原则及需要。即在国家层面上形成目标一致、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效率优先、利益兼顾的体现安全保障思想的法制管理体系;(4) 建议从首都大安全出发构建并完善母法与子法相配套的立法体系。最现实地讲,这个体系就是《北京城市防灾减灾条例》。
开展城市综合减灾立法研究在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的前提下,建立灾害救援体系,实施有效的综合减灾管理模式已十分必要。因为有了这部综合性的“大法”,每当次生灾害伴随着主灾害发生的时候,政府就可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发挥综合救灾的优势,在统一指挥下,打破条块分割,畅通信息渠道,整合资源利用,从而有效地组织群防群控和协调各部门的救灾工作,将城市因灾害及危机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城市减灾忠告灾难是人类共同的不幸(1)
“和平而不太平”,有媒体这样评论目前的这个时代。不太平,除了局部的冲突之外还有没完没了的灾难。2003年年底,人们无法像往年那样,欣喜地翻过仅有的几页日历。12月23日,中国重庆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200人罹难。12月25日,一架由西非贝宁飞往黎巴嫩的波音727起飞后不久爆炸,111人遇难。12月26日,伊朗一个叫巴姆的小城发生里氏63级地震,造成25万人死亡。意识形态、战争冲突使人类产生了隔阂和仇恨,不期而遇的灾难却消解着这种隔阂和仇恨。中国人为同胞的不幸悲恸,也为远隔万里的伊朗人民祈祷。各大门户网站,在重庆井喷和伊朗地震的专题后面跟帖排起了长龙。
在紧急批示要认真处理重庆灾难善后的同时,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向遭遇更大不幸的伊朗人民发出诚挚慰问。同时一支由43人组成的中国国际救援队也赴伊参加救援。同样令人关注的还有,12月26日美国总统布什发表讲话,向伊朗地震受灾地区表示了慰问,并表示美国愿意向伊朗提供援助。对于布什这个讲话,一个必须交代的背景是,目前美国和伊朗尚未建立正式外交关系。
灾难是人类共同的不幸。它牵动人类共同的神经。一时间它打破了所有的隔阂。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灾难的历史,是一个人类同灾难抗争的历史。在灾难面前人类都是弱者。弱者需抛弃偏见,抛弃敌视,相濡以沫,互相抚慰,才能共同走过。
英国诗人约翰说:“没有人是座孤岛,独自一人。每个人都是一座大陆的一片,是大地的一部分。如果一小块泥土被海卷走,欧洲就是少了一点,如同一座海岬少一些一样;任何人死亡都是对我的缩小,因为我是处于人类之中。”嘲笑他人的灾难,并不能避免这个灾难落到自己的头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美国和伊朗这一对冤家,在灾难面前站在了一起。人们该为此而感动,而历史将记录这个细节。
摆正人在自然中的位置
经历了“非典”的惨痛洗礼,“善待动物、保护动物”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笔者认为,只有摆正人在大自然中的位置,才能真正做到“善待动物、保护动物”。自人学会直立行走、学会劳动和使用工具之后,人便从灵长类这类普通动物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突发的种群,开始在生物圈里逐渐占着主导地位,不断增长的人口数量和享受欲望使人类向陆、海、空的索取愈演愈烈……
智慧的古巴比伦王国的臣民,为了保持繁荣昌盛,获得更多的良田,毁灭了大片森林和草原,结果使千里沃野沙化、盐碱化,庞大的巴比伦王国最终化为乌有;美国西部许多地区曾经森林茂密、草原广布,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人为增加小麦产量,将大片森林、草原辟为耕地,结果开成了东西长2400公里、南北宽1400公里、高3400公里的黑色风暴带,造成了千万人的流离失所;在国际社会,霸权主义者为了抢占地盘、掠压资源,发动了一次又一次的战争,弥漫的战火使大片大片的森林消失,许多动植物因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遭到破坏而物种锐减;工业文明的迅猛发展,使空气质量严重下降,河水及饮用水污染加剧,许多动植物失去自下而上的家园,土壤污染随处可见,动物赖以生存的植物已无立足之地;宠物和笼养鸟的盲目流行,被一些人视为人类物质、精神生活水平提高的一种表征,殊不知滥养宠物污染的公众环境引发了狂犬病,1只笼养鸟的背后是19只同类的丧生;聪明的人们发现虫害和疫源时就使用大量杀虫剂、抗生素,尽管暂控制了虫害和疫情,但却意想不到地毒死了害虫也毒死了害虫的天敌……
科学家告诉我们,世界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各部分连接在一起一样。人们常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青泥”——这就是水中的食物链的一部分。那么,在森林生态系统中食物链又是如何呢?森林之中的虎、豹、狼以食用草食动物为主;而食肉鸟类如鹰、隼类则以中小型鸟类、兽类为食;草食动物如狍、羊、兔以百草及树叶为食;中小型鸟类如燕、雀、莺则以昆虫、嫩叶及草籽为食;昆虫以各种植物为食;各种动植物的死亡或遗粪滋养了百草、森林及菌类,菌类给植物提供营养或加速动植物死亡,用另一种方式维系着动植物生长。这就像自行车的链子,一环扣一环,断掉其中的一环,自行车就不能走了。世间生命之网并非人类编织,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
千百年来的历史表明:大自然不是我们随意盘剥的对象,不是我们取之不尽的财富源泉,而是与我们自下而上和发展息息相关的生命共同体。人类虽然是地球的宠儿,但地球上却不能只剩下人类自己。如果没了那数不胜数的“百花齐放”,我们将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现代人的行为将决定物种未来的消长存亡,污染和破坏地球及其生物环境,就是自毁家园。对自然,我们不能虚妄地去“征服”和“战胜”,更不能狂妄地去“消灭”和“铲除”,而要精心地加以保护。所以,人只是大自然中的一分子,人类属于大自然,而大自然不属于人类。人类必须摆正自己在大自然中的位置,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人与自然相伴的城市设计
在居住小区和城市环境里,当今的绿化建设,从图纸设计开始,就将“草地”列为绿地建设的主要内容。不论在“效果图”还是在“平面图”表现上,嫩绿和草绿总是必不可少的地面色彩陪衬。在建设竣工时,也总免不了立一些“爱护绿地,人人有责”的精神文明告示牌照。同时,它也告诉了你:除了区内的道路,免开你的足迹!这种草地式的绿化环境,遍布于当今的各种高低档住宅区里,遍布于当今的各种办公环境和写字楼周围,遍布于当今的城市广场、街头绿地、城市花园、城市绿带和环城绿带的地块里。就这样,一个个不可多得的绿色环境,使人们至多只能享受到局部的道路占地的“绿色感觉”。
更有甚者,在人类活动频繁的“买卖”、“饮食”、“加工”等环境的街道路旁,其绿化地块里种植着色彩艳丽和疏密有致的灌木林。这种环境既不能成为燕雀之巢,又不能让人迈入半步。在尚不文明地块,这种“灌木林”便成了“垃圾林”;在“文明发达”地块,这种“灌木林”则成为绿化工人的“就业碗饭”,捡废纸、除杂草、剪绿叶。巨资开辟的“绿地环境”,除了园林工人可以入境享受以外,广大的民众,为了坚守文明,就只能不越雷池半步。所以,绿色就只能“与人为敌”了。
上海的衡山路,一边有一个“徐家汇公园”,另一边有一个“衡山公园”,徐家汇公园约是衡山公园面积的8倍。但入园沐浴“绿色”的人次却是相反。因为衡山公园内的树阴下的每一块园地,都能接纳游人。而徐家汇公园的环境里,却只能是径上站人、凳椅坐人,它的占90%以上的绿地,却只能让人望“绿”兴叹。徐家汇公园,是2000年后上海市政府斥巨资建设的城市绿地。衡山公园是20世纪初(或许更早)的时候建立的环境绿地。徐家汇公园是新时期为民造福的“公园”,而衡山公园却像是上个世纪留下的一座“私园”。为什么衡山公园会比徐家汇公园更能“留人”,这并不仅仅因为是衡山公园内的年代性的树冠之大,更有其园内的任何一块泥土均可踩、可乘之缘故。因为这是一个“与人为友”的环境。
在当今中国,绿化建设究竟是“与人为敌”还是“与人为友”?这是绿化建设的设计理念问题。当今的绿化之音乐“哆来咪”的布设(草坪1;灌木2;塔松3),只能算作是一种绿化“布景”。它不仅在视觉上已完全失去了其审美情趣,而且在功能上也是一种“与人争地”和“与人为敌”的绿化环境,它是当今的非文明产物。在某新村小区,这个小区的居民“不文明”地辟开黄杨冬青的绿篱,进入被圈的草地,在几棵大树底下乘凉对弈。我觉得,这是真正的文明人的举措。我们的绿地环境,为什么不能朝这个方向去设计建设呢?人类渴求在树阴下弈棋,就像燕雀喜欢在灌木林中啄虫一样。这是因为这符合了动植物之间的体位活动的行为空间尺码的相互适应性。由于当今的绿地环境是缺而不是多,又因为我们当今的绿地建设的目的应该是留人而不是拒人。所以,我们应该在人类活动较为频繁的绿地环境里,要尽可能减少灌木和草地。因为人类的活动和梳理,在体位和尺码上,与灌木和草地并不相适应。而我们更不应该受所谓的“视觉需要”而去铺设这些草坪和灌木。这就是植物与动物之间的体位、尺码上的相容性。而当今的绿地环境建设,则应该更多地考虑人类的“体位和尺码”,并探讨出哪类体态的植物,与人类相伴是最互为适应的。
城市减灾忠告灾难是人类共同的不幸(2)
生命安全的新意识
重庆开县井喷事故,经中央派出的井喷调查组认真调查,被认定为特大责任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员还说,调查组将从这次惨痛的事故中汲取教训,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回想起来,单是2003年一年之内我们发生的那么多大小事故,又有几个不是“责任事故”呢?尤其是有些同类事故接连不断发生,说不是“责任事故”又如何能够说得通?至于公众“安全意识”虽然有待“提高”,但更应该提高安全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好像是管理者或公务员。我想问,如果是因为一些负有保护群众生命财产的责任人因安全意识不强所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呢?
每个人都应该有“安全意识”,这自不用说。作为一些百姓,虽然还没富裕起来,有的甚至还很穷,因此说他们不怕脏不怕累不怕吃苦不怕受罪,但有谁说他们不把自己的生命当生命,甚至非要说他们“不怕死”,我想这也不完全符合实际。这次井喷事故发生后,当离事故发生的中心稍远一些的穷苦百姓知道了是怎么回事又还没晕倒的情况下都争先恐后地往外逃命(传媒上有当地百姓往外逃命的图片),就是最好的证明。再说,在每年大大小小无数的事故中死去的一些百姓,也都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安全意识”所造成,或者说如果一些百姓因事故而死都仅仅是因为死者没有“安全意识”造成,我们也不会把那事故称为“责任事故”。对于一些百姓而言,他们的“生命安全”实在不是自己的“安全意识”能以控制得了的。有时候,这些人没有安全意识,是个死;有了安全意识也还是个死。比如这次开县井喷事故,就与百姓有没有那种“安全意识”不大沾边。可以说,当时有很多人都是在没有弄清怎么回事就“晕”过去的,直到死去。这与他们有没有“安全意识”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些百姓怎么也不会想到,是因为某些管理者的责任,让他们连须臾也离不开的空气居然也不能呼吸了,或说连呼吸的空气也成了这些百姓致命的杀手。尤其是当事故发生后,原本最敏感的当地媒体由于种种这“规定”那“纪律”,都没能及时报道。否则,至少不会像现在这么惨,死亡的人数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多。已经在媒体上看到有人做深度分析,很奇怪,这次对开县井喷事做的报道,重庆地方传媒总体上竟迟于中央传媒。如果说,传媒在这种危机事件面前,还犹豫再三,一定要等新华社定调发消息,那么,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传媒的社会警戒与动员的功能。因为我们毕竟没有更有效的渠道代替传媒发挥这种广而告之的功能。在这样的事件中,时间就是生命,延误每一分钟都可能丧失一个生命,或者致使一个生命的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对于传媒的介入,必须是争分夺秒!
谁为公共灾难埋单
2004年正式实施的《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明确指出:“因突发事件致病、致伤人员确实无力支付医疗机构救治费用而欠费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医疗机构予以适当补助。”公共灾难由个人埋单的规定,让我们感到很困惑:承担公共安全风险本是国家的职责,为何酿成的苦果却要个人承担?笔者认为,突发的公共灾难要求个人承担的损失,背离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其本质是要求个人对不是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使其肉体在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财产又一次受到重大的损失;是将本应由全社会共担的风险一味地加诸个人身上。如此而为,有欠公正。
突发事件的发生,并不是受害人的过错,却要其承担不测的后果,使得个人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无法对将来充满信心。我国银行有十万亿的存款,但是人们消费的热情却不高,就是因为人们对于将来不放心,而使得资金沉淀在银行成为存款,而无法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资本。当人们没有安全感时,谁还敢消费,市场又如何获得充足的资本来运转?
我们知道社会就是为了共抗灾难,弥补个人的不足,以集体的力量给个人以保护的,社会越发展这样的职能应该越完善:至今犹记,我国劳工在以色列被炸身亡,以色列承担的是国家责任,不仅给予了死亡补偿金,而且给予遗孀及子女补贴。如果同样的灾难发生在国内,也绝不该让他们自舔伤口。
如果将社会比喻成一个大船,我们每个人都是乘客,那么公共安全事件所引发的灾难就应该类似于海商法中的共同海损,大家风险共担。公共灾难所威胁的是我们每个人,而那些可怜的受害者不过是替我们受难罢了,我们纳税,我们服从政府,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当我们成了这样的不幸者时,能够得到社会的保护。让我们知道,我们不是独立的个人面对不测的世界;再大的灾难在团结着的人类面前,都不可能让人丧失生活的信心。总之,对于突发的事件,必须坚持一个原则:不能让受害人倒二次霉,在肉体受伤后财产上再遭受更大的损失,有关的费用应该由危险引发者承担,在危险引发者无法查明或者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应该由国家和社会承担,社会应尽快建立起这种机制。
城市减灾忠告新世纪国际减灾战略提出新主题
新世纪国际减灾战略——重视青少年防灾教育
2000年,联合国减灾特别工作组秘书处发布的国际减灾日主题是“防灾,青年与教育──特别关注森林火灾”。
“国际减灾战略”特别工作组强调如下要点即:(1)保护地球和环境,我们人类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我们的下一代即今天的孩子们在这方面要发挥特别作用,因为他们是明天社会的主宰,他们更需要安全的生活。(2)青少年的防灾教育是全球性的,可能会涉及各种威胁及风险,最重要的是要让他们了解到生活社区及家园隐藏着灾害威胁。(3)全球在新世纪的防灾管理上转变将是根本的,即要从灾害精神及文化上使青少年接受早期教育,重要的是必须从最初教育入手,作为基本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编入教育课程之中;同时应千方百计创造机会让青少年积极参与防灾减灾的自护行动之中。(4)联合国有关部门建议采取的主要减灾日活动为:为青少年制作一本反映灾害预防文化的手册;要求各国家及其社区完善并建立国家或地方优秀减灾教育计划。(5)“国际减灾战略”特别工作组要求各国应重新印制1995年出版的减轻儿童灾害的彩色纪念专刊《认识自然灾害——为您和您的朋友准备的游戏和辅导材料》,并在《国际减灾战略》网站上设立“儿童角”,以成功地进行防灾宣传,推进全球预防文化的深入发展。1999年7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世界减灾大会强调:要关注大城市及都市的防灾减灾,尤其要将社区视为减灾的基本单元,必须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建筑结构的标准与规范的研究,因为对减灾十分重要,提高结构安全标准是面临的重要挑战。国际减灾十年科技委员会报告强调:未来全球减灾关键是要提供一个观念,即如何通过现代科技知识,为使减轻灾害危险取得收益,并更好地深入到社会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去。我认为, 2000年联合国国际减灾战略所提出的新主题迄今对最大限度地启动青少年的责任感及全社会防灾减灾教育的自觉及规范性,为21世纪成为安全少灾的新世纪仍在发挥作用。
倡导构建全民大安全观
安全防灾文化是特殊的科普内容,是因为它所涉及的范围不是常规科学技术,它专门关注人们生存空间、生产与生活中的人为或自然的风险及危害。当代灾难来自于现代生活中机、电、化学、毒气等物品的危险,来自于风暴、水灾、地震、地陷、泥石流等自然巨灾。对此人类的基本法宝只有靠当代科学技术。安全防灾自护文化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教育人们多一份警觉,懂得一些安全自护平安的知识及规律,掌握必要的避难和应急的方法,从而获得在突发事件到来时临危应变,争取最大的生存机会,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可以看出,这是与常态教育不同的特殊内容。提高公民对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的关键是平时应有安全防灾意识与训练。为此,有理由说,倡导新世纪防灾减灾的大安全观有其客观背景及现实的迫切需求。不仅有公众安全观的变化,安全减灾科学技术的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深入人心等原因外,更有其减灾科技与管理发展的规律性。为此从培养中国青少年预防文化观,倡导国民安全文化自护素质教育方面讲,对构建全民大安全观提出如下五点思考:
其一,要树立大安全的综合灾情认识观。旨在以过去仅仅关注自然灾害,扩充到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生存安全的全领域,全面关注技术事故、人为灾害及环境公害,尤其关注校园安全健康。
其二,要倡导全民自护的教育观。利用一切宣传和教育手段影响公众和社会,树立跨世纪的大安全观,当务之急是培养和造就幼儿和中小学生,树立起科学的大安全观,使他们具有安全文化知识、职业伦理道德、安全行为规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逃生的技能。要用安全文化知识启迪人、教育人、造就人,形成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其三,要扶植媒体关注安全的自觉观。虽然,公众对于灾情的关注度,近年有较大上升,但与其他社会“热点”相比,公众对于防灾减灾自愿参与的热情并不高,很大程度取决于媒体的“上镜率”。不仅报刊安全减灾类栏目在减少,影视媒体也很少开辟公益性安全文化教育园地,此种状态再不改观,事故高峰还会上升。
其四,要坚持灾害评估的保险观。多少年来,保险运用其独特功能,为社会及个人分散风险,消减损失,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应看到,保险市场发展不甚理想的地方颇多,其主要是国内保险业尚未与防灾减灾密切相连,不少涉及重大项目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防灾对策及措施中竟无保险业的加盟,对此绝不是国内对保险重视不够,而是保险机制欠主动所致。
其五,要确立大安全的综合管理决策观。按联合国救灾署颁发的防灾指南的要求,应急预警指“如果在临灾或可能带来灾害性后果的事件之前及时给出计划,使一切准备就绪,那么就可能减轻这些后果的严重程度”。无论从宏观上,还是微观上都要对防灾减灾实施综合减灾管理。当前应实施大安全观管理的就是中国21世纪安全减灾战略规划,中国“十一五”发展计划等;从微观上讲,要尽快按《中国减灾规划》的精神落实城市防灾法规建设。除此之外,特别要请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教委切实将青少年安全防灾自护教育纳入教育计划中,为避免走过场,重要的是落实有水准的教材编制及其系统的不同年级的教学计划,从而根本地把握安全防灾教育的贯彻传播及落实。
城市减灾忠告呼吁加强大安康文化建设
面对灾难、生命、自然的种种较量,重塑市民的忧患意识,树立对生命负责的大安康观才是根本的建设。
市民为什么需要大安康观
人类安全观念的提出与发展是世界历史的进步。过去的安全观念,一般以抽象的国家安全为中心。现代的人类安全观念则要求打破这种仅仅以国家为中心的安全思维框架,通过“以人为本”地构建新安全观,促进和提高人文发展水平,保障公民社会。新的安全观认为,国家安全与人的安全不仅不是对立的,相反,却是高度互补的。没有人类安全,何来国家安全?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基本组成,而国家安全是包括人类安全在内的。国家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也即保护、促进人类安全,而不是让人类(个体与社会)单向地保障国家安全,本末不能倒置。今天,人类面对的一系列新型安全威胁,几乎都是人造的,也就是说,人类灾变的主要威胁来自人类自身。即使今天遇到的许多所谓“自然灾害”,其本质都是人祸,人祸猛于天灾。所以,实现人类安全也只能靠人类本身。首都市民的安全意识的树立应成为一种文化标志,这里倡导的大安康观基于如下新认知:
第一,现代社会的灾害源决定了只有大安康观才能应对。所谓大安康观就是同时关注“以人为本”的安全与健康问题,其核心内容是全方位关注城市系统可能诱发的所有灾害与危机。虽然建设部早在1997年《城市建筑技术政策纲要》的防灾篇中已定义“地震、火灾、风灾、洪水、地质破坏”为城市的五大类主要灾害,但2001年美国“9·11”事件及2003年春夏之际的SARS灾害、全国频发的洪灾、交通恶性事故等,再次警示人类,人类之所以要有超越健康观的大安康观,就在于致灾对象已在扩展,人类应对的危机越来越集中在脆弱的城市系统上,其酿灾类型为:自然巨灾、人为事故、恐怖袭击、瘟疫病灾及其尚未出现的新灾,人类对此必须有充分警觉,任何忽视及不全面都将酿成不应有的后果。北京城市灾害的典型排序是: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事件、气象灾害、环境公害、流行病、地震与地质灾害等。
第二,“小康安全”需要大安康观的导引。其含义在于小康社会的标准要更高更全面,缺少安全就缺少了小康的标志。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认为,“安全”需要是人的第二层次上的需求,从“以人为本”的视点出发小康安全即富裕起来后的社会公众的安全追求十分重要。所谓安全是对应于事故与灾祸而言的,安全防灾除了要防止各类产业事故外,更要避免日常生活的灾害即交通事故、城市火灾、化工厂泄漏、城市生命线系统崩溃、居家事故、恐怖事件等;此外还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巨灾及其环境公害的影响如地震与地质灾害、水灾(水多、水少、水脏、水资源分配平衡)等。正是从此种意义上讲,安全需要对于当今及未来中国应成为占据重要地位的科学与教育的建设思考。从联合国减灾委员会及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安全概念的确立应是广义的大安全即区域安全、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城市安全、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个人安全,说到底都要落实到小康社会的安全上。
第三,城市的有序度呼唤安全的承载容量。城市化进程,不论“造城”还是“改城”,都是既要求人口密集,又要求“城市安全”。这正如在高速公路上疾驰的车辆,就得随时倍加小心。现在为生态旅游已引入了承载容量及备用的概念,城市为什么不呢?在“城市安全”中,各类资源的“承载容量”尤须科学地面对。其中城市生命线系统的供电供水供气问题首当其冲。在我国,因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比例较低和资源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改革,目前有不少城市对地下水已是“过度采集”,以至于在许多“造城”地区,都出现了“一开发,就缺水”的严峻局面。2003年夏全国19个省市先后出现的限电、故障停电不仅进一步表现了城市的脆弱性,也拷问了城市生命线系统的安全保障度。它反过来警示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你的城市生命线系统在灾害到来时有保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