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条传了N手之后到达他手里,所有传条的人都在笑,只有方中宇看完后,给我一个吐血状,倒在桌子上。
“从来没人说我不帅,你是第一个。”放学以后,我们在车站再次碰面。
我笑了笑:“慢慢习惯就好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不过在我和他同桌以后,我被他狠狠教育了一顿,原来他小学和中学都和我一个学校,他认识我,而我,从没注意到他。“只能说明,我太有名气了。”我对他说。他再次做吐血状,这是他的招牌动作。
后来,打听了以前的同学,才发现,方中宇在小学和中学的时候,要比我出名的多。我不认识他也是当然的,我从来上学上课,放学去体校游泳,没参加过什么课外活动小组,没参加过年级的集体活动。
“你太伤心我了。”方中宇再次提醒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们一起参加过学校的地理竞赛选拔小组。”
参加地理竞赛选拔小组的事我记得,可我想不起来当时都有谁参加。当时一个班是两个人参加,九个班,十八个人,就后选三个人参与市里的小学地理知识竞赛。我们班的另一个男生在第一轮就淘汰出局,所以以后的课程都是我一个人在听,为了这个竞赛,我放弃了校区的摄影小组。在那里我只记得一个人,高翔,那个人最后当了我初中的第一任同桌,和我一起坐了一年半。
“我真想不起来了。”我实话实说,“你是不是第一轮就被刷掉了?”
方中宇再次吐血,“最后定三个比赛的,还有一个后补的都是谁?”这种提示够了吧,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这种信息。
“我,”数着手指头,“高翔”这个我记得清,“一个九班的,还有一个是七班的。”我只能记得这么多了。因为后来种种原因,比赛没比成,我们就都各回原位。不记得他也不稀奇,因为在上初中时,高翔也没记住我的名字,只知道曾在一起上过课。
方中宇有杀了我而后快的冲动,咬着牙接着问:“你对九班的那个人还有什么印象?”
“想不起来了,好象脸挺大的吧。”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是不是这样啊?”他拿下眼镜,把脸伸到我面前。“你就只记得高翔。”
如果有地缝,我真想钻进去,这下丢人丢大发了。后来我又知道,初中的时候,我们两个班就在对门,他们班的前门,对着我们班的后门,我就坐在后门边上,却想不起来看见过他。我倒是记得我一小学的哥们在对面班。
“你认识杨旭吗?”我硬着头皮问他。
“看来你还有点印象”,他嘿嘿一笑,“杨旭是我同桌,你平时到我们班找他,坐的都是我的位置。”
我想我当时肯定已经满头黑线了。后来混得熟了,才知道他家离我家不远,走路十分钟就可以到。有了这个发现,不管上学,放学都一块走,混了两年,成了朋友。
他现在就读复旦,修他的硕士研究生学业。
“还行,我还以为你早把我忘了呢?”听到他的声音,就知道他是谁了。能从我爸妈手里要到我的新手机号的,没有几个人了。
“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啊。忘记你的后果太可怕了。”整整被教育了两年,有空就拿出来给大家说说,好象是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似的。弄得整个班里没人不知道的。
有朋自远方来
和方中宇约在南京路见面。根本不用刻意去找,他一米八四的个头加上他的一身打扮就够显眼的了,一个大男人,特别爱穿白色的衣服,在我身边可不多见。
“听说你被甩了。”方中宇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的人。
要不是多年交情,我想要不甩他一耳光都难。“自从你换了眼镜以后,变得会说话了。”
“哈哈哈哈!”他笑得一点气质都没有。他就是这样一个人。高中的时候,一幅黑宽边眼镜,要多土有多土,可人家就好这口。高三那年不知道起什么邪性,有天打电话,让我去家附近的小学打篮球,当他从楼上下来,一身清清爽爽的白色篮球服,一个金丝边眼镜,差点让我认不出来。
后来才知道,这身行头是专为泡MM而购置的。他一定是不甘心中午的时候,有那么多闪光灯从楼上楼下猛拍,照的都是足球场地吧。
“行啊,你小子,都混到复旦了。”对我们来说,那所学校根本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混得一般,混得一般。”他的笑容和他的口气明显成反比,他向来运气很好,高考随随便便考个师大,考研又是一次考个复旦。不过还好,他没多问我和林枫为什么分手的事情,让我很感谢他。要是问起来,我还真不知道应当怎么说,对我来说,这件事情是非常非常丢人的。在我的新环境中,不想任何一个人知道。
我们就算接上头了,分手的时候,方中宇约我有空去他们学校玩一玩。把他的死党们介绍我认识。我也希望能在上海见到以前的朋友,这样感觉不会孤独。
“对了,”临走的时候方中宇忽然想起来一件事:“高翔也在上海。”
……
自从我开始相信命运后,好象一切都变得顺利,我从后勤调到事业部,还从事我的老本行,管理公司的贸易系统中资源的调配。这个工作很清闲,但是准确度却要求非常的高,对数据的计算要求必须是相应的精细,不能有断货和调不到货的情况发生。路晓也一同调了上来,我们现在在三十楼,她成了事业部的文员,工作性质和下面大同小异。不过吃点亏,要专门照顾这些事业部的大爷,冲茶,倒咖啡的事情都归她管,加班的时候还得负责给这些人打饭,送到嘴巴下面。
“这哪里是文员,分明就是保姆。”路晓在没人的时候,会和我抱怨几句。不过看她还是很开心,因为和张志伟相处在同一个办公室,有机会增进办公室恋情的发生。
还有一个好消息让我很振奋,苏眉已经签了上海的一家网站,做编辑,下星期就可以过来。我一下子感觉很幸福,果真有上天吗?让我不用在上海是一个人孤单,把我的几个朋友一个一个送到我身边来。
“帮我租房子”。苏眉和我脾气有一点相象,就是喜欢有自己的空间。两个好朋友在一起,也要保持一定距离,否则一定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闹。
她的公司在人民广场,住在我这边,坐公车四站或五站路,于是我打算一个星期后让她变成我的邻居,正好房东在三楼还有一个单居室没有租出去。
在苏眉到上海的前一天,我已经把房间收拾完毕,东西备齐,只等它的新主人到来了。
苏眉是坐火车过来的。从沈阳到上海,三十个小时,当我看到她的时候,满脸的疲惫。“姐姐。”苏眉张开了她的怀抱,这是我们标准的打招呼方式。“我想死你了。”
“我也想死你了。姐姐。”我跟她抱一抱,“好了,不要再恶心别人了。”
“哈哈哈哈。”我们一起大笑起来,引来许人行人侧目。
“欢迎来到上海。准网络编辑同志。”
苏眉
“我爱死你了。姐姐。”当苏眉看到我为她布置的房间里,不由得在我脸上亲了一口。
我使劲地擦了擦脸,推开她,“打住,打住。我还没打算改变我的性取向。”
我刚说完,就被苏眉从后面踢了一脚,踢在屁股上。“怎么说话呢?我也没想变,就算是想变,也要那些男人死光了再说。”
您一定会说,这个人是我在上面写的淑女吗?还真是她,如假包换。淑女并不时二十四小时值班,偶尔也得换换班是不是?您再向下看,保证你会认为她是绝对的淑女了。
晚上,我请了方中宇一起过来聚聚,顺便介绍个美女给他,方中宇说那他不能单独来,一会儿非带个猛男不可。我和苏眉相视而笑,这下有的玩了。
苏眉和方中宇是头一次见面,以前还真没提过他。不过我刻意不告诉,而是那时候赵枫占据了我整个心灵,别人都得让位了。和苏眉说得最多的也是赵枫,别人,可能都忘记了。
方中宇带了一个同学过来,叫朴永明,一听就是朝鲜族的,长春人,算是半个老乡。外滩那片东北餐馆特少,我们又都不喜欢吃上海菜,就在人民广场附近找了一家重庆火锅店,钻了进去。
夏天吃火锅在我们家乡可是一大特色,但在上海可不尽然。人很少,冷气倒是开得挺足。上海的消费和我们那没法比,通常四个人吃火锅,连吃带喝有个一百块就足够了。在上海,东西是不贵,可是盘子特精致,一盘牛肉八块钱,看上去也就有三四两肉,不比我们那里,十二块钱,一斤装的大盘子。
“该吃吃,别为了省钱啊。这顿我请。”看他们下手点菜都十分小心,我忍不住开口。起码在这里,现在就我一个人上班,而且我挣的钱,在这里吃顿火锅还是很宽余的。
“怎么能让你请呢?”方中宇向来是那种特男人的人,对他来说,让女生请客太丢人。
朴永明笑着说:“我来请吧。”后来知道,他爸在长春倒汽车的,特有钱,我们这点小钱在他眼里根本不算什么。
“算了,你们还上学。以后工作了,有你们请的,还怕我们不吃穷你啊。”苏眉也帮我腔。在我们看来,吃饭付钱是对我们女人的一种肯定。女人就应该自立,自主,自强。
这顿饭吃下来,感觉还不错,全是东北人,可以无所故忌。吃完了,方中宇自已点上根烟,朴永明是不吸烟的,又象征性的递了递我和苏眉。苏眉冲他笑笑,“我抽自己的。”一句话,又让我看到方中宇久违的吐血状姿势。
苏眉从包里摸出一包女士ESSE,分我一支,女人吸烟本不足为奇,但也可以让男人弄得措手不及。
最后,方中宇终于看出来,我根本不会吸烟,只是摆个姿势罢了,烟不会吸到肺里,只是过一下口。他们管这个叫“耍烟”。
“浪费,不会抽就别装样子。”方中宇对我嘲笑道。我们很没形象的笑了起来,引来了服务员的侧目。
“走吧。泡吧去。”朴永明建议,在吃饭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把朴永明三个字省略,用我们自定义的名字命名:小朴。
就在出门的时候,遇到了一对男女迎面进来,走在前面的方中宇很大声的叫道:“高翔?!”
看来这个世界还真小。
记忆之恋
上面介绍过了,高翔是我初中时的同桌,也算是铁哥们儿,我一直以为自已不会违反人生的信条:不跟好朋友喜欢同一个男人;不跟哥们儿发生爱情;不介入别人的感情。可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了高翔。
我本是一介凡夫俗子,所有人会犯的错误我也会犯,我只是不知道应该如何觉悟。高翔感受得到我们俩之情的友谊起了变化,可谁也没说破,我们俩也许是属于同类型的人,所以都选择了逃避,而且不再联系。没想到今天在这里碰到,实属我意料之外。
和高翔在一起的,是他的女朋友,小我们两岁,典型的南方女孩,听说和他在一个公司上班。我们站立着说了会儿话,互相介绍了一下,互留了电话,然后分手。我们都没说什么,就象是普通朋友见面,打个招呼,然后离去。
和我们平时的风格还真是很不相符。
心情忽然沉闷下来。去了“1931`S PUB”,喝红酒。我少了言语,头脑里一直在回想当时的情形。
升入高中后,便和高翔不在同一所高中,偶尔在放学时公车上会碰到,他比我早上站下车。交谈不多,最多的还是写信,在信中,我们可以什么都谈,谈生活,谈学习,也谈成长中的烦恼。这样一直坚持到大学,他考到南方一所著名大学学设计,我留在东北的一所大学,离家近,因为我恋家。
他只能一年回家两次,寒假一次、暑假一次。我们也只能在这两个季节见面。在上大二的那年冬天,寒假很短,他回来以后我们一直也没机会见面。总算约上一次,便和我大学同学的聚会碰到一天。
“跟我一起去吧,我们同学都很好相处的。”站在雪地里,我和他商量,此时我已经晚了我的同学聚会。
“不太好吧!”他个性内向,不太喜欢和不熟的人接触。“我和他们又不熟。”
“去吧。”我拉着他的胳膊,求他。我不想错过和他难得的见面,也不想错过和同学的聚会。两者同样难舍,何不合二为一。
在我的苦苦纠缠下,他终于同意和我一同前往。聚会的地点在苏眉家,我的迟到本以惹得大家猜测,见我带着高翔一起出现,更让大家跌破眼镜。一则我从未公开过我和林枫的恋情,大家一直以为我仍然小姑独处;二则是苏眉和宝宝(大学时的好友之一)知道并见过林枫;和这次换了一个人,她们比大家的惊诧程度早出许多。好在大家都不好意思问,大概心中早已测定他是我的男友,便对他热情招待,一天过得也很快乐。
晚上散得很晚,宝宝没人送,不顺路的居多,喝多的也不少。我和高翔同路,也不差绕这一个小远儿,便自告奋勇当宝宝的护花使者。送完了宝宝,我们俩个站在路边商量应该如何回家。
“打车吧!”刚下完雪,天气很冷。他从南方回来,只穿着一件薄大衣。
“还早,走走吧。”他这一句,便改变了整个夜晚,如果我们俩个打车回家,便不会有以后的许多故事。直到现在我们可能还是那种可以聊天,海侃的朋友,但那晚,一切都变经了。
我们俩就这样,一前、一后;一左、一右,有一搭没一搭的边聊边走,直到一大块隐藏在雪下面的冰让我结结实实摔了一跤。高翔大笑起来,笑得很夸张,冬天的北方,摔一跤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好在是晚上,没人看到,就算是看到了,引人发笑,也没有象他笑成那样的。
“还笑,”我恼道,看我笑话如真这么好吗?“拉我起来。”
高翔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替我拍身上的雪。
“走吧!”再次上路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的手还拉在一起,没有分开。在这里说点自己的小秘密吧,这种情形在我梦里出现过,还不止一次,我们认识了那么多年,真的是单纯的连一次手都没拉过,碰都没碰过。说实话,不敢。高翔在我心里跟偶像一样,是得供着的,又象是易碎品,只可远观。
当时,我在想,是不是我拉着他的手不松开。这让我心里很矛盾,生怕被他看不起,虽然他当做没事一样,没有说话,也没挣脱。
我低着头,我的脸一定很红,我不敢看他。不过在下面,轻轻打开我的手,但我的手仍在他的手里,被他紧紧握着。
高翔的手不同于林枫,没有粗糙的感觉,手指纤细,修长,和他牵手的那种微妙的感觉,直到今天我仍不能清晰的写在纸上。没有电流通过般的触动;没有血液上涌,心跳加速,仿佛这在我们之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只有温暖,从他的手指传到我的手指,再从我的手指,传入他的手指。
我猜想不到他的心情,他的心海太深,我看不透。也许我们俩个在那时都很矛盾,可是谁也不说,也没放开手,就这样,在一月的东北的冬天的夜晚,走了两个小时,绕着小学,走了一圈一圈又一圈。
我和高翔的浪漫夜晚只此一次,被我埋在心头许多年,不敢拿出来与别人共享。怕别人笑我,只是牵手,就能让我如此不能忘怀。
忽然发现,原来自己也很感性。
往事不再提
1931`S PUB的音乐还在耳边,手里捧着的红酒还不曾下咽。只是其他的三个人都在看着我,看我神游太虚。
“小夏,你没事吧。”苏眉摸了摸我的头,“不烧啊?”
在他们面前我失态了,我坠入回忆之中而不自知。好在他们都是朋友,不会计较这些。晚上回到家,苏眉过来与我同住,久未见面,女人之间会有许多知心话要说。
“你刚才在想谁?林枫还是高翔?”苏眉太了解我了,什么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我打开窗帘,让外面的路灯的灯光泄了进来。“没什么,只是想起了好多的过往。”我们挤在一张床上,今夜注定要无眠。
“林枫出事了,你知道了吧?”苏眉用试探的语气和我说。
我麻木,我摇头。
“被人打伤了,住院了。”苏眉接着说下去,“前几天看见于强和小慧,听他们说的。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可能是你刚走那几天发生的吧,不太清楚。”
我临走的时候告诉于强,除非林枫死了,其他的事情一概不要和我说。看来,他还没死。我苦笑,泪,不挣气地流了下来。
“干嘛为他哭?”苏眉递过来纸巾,让我擦眼泪。不用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现在的我,只希望林枫可以重新开始他自己的生活。我相信他本质上不是个坏人,只是穷怕了。没有钱,等于没有了一切。毕业后本来可以分配的工作一直没有信,等到别人都安排完了才知道,想进到一个镇政府当一个小小的公务员,需要五万块。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何况是五万。在很多人眼中,五万块也许只是个小数字,可在我们之间,却是遥不可及的。林枫家在农村,送他上学已属不易,每年靠土地吃饭的一家人,收入不过几千块。我一直以为我说服了他,让他可以向我一样,可以靠打工来实现自己的价值,不用铁饭碗就可以来解决温饱。
钱,够用就好。这是我的观点。我不需要大富在贵,也不想因他身负一官半职而感到骄傲,我只想和他过平平淡淡的生活,爱我,才是我所期盼的。可是我错了。除了铁饭碗,别的碗他根本拿不动,就算是拿上了,心里依然在想着那个铁饭碗,因为如果有了钱,那个位置就是属于他的,时间只是早晚的问题。
钱是个好东西,能让人过上幸福生活,能满足人的一切欲望,它可以呼风唤雨,可以翻天覆地。谁说感情无价?只是未达到你所想的底限罢了。老女人用钱换取了肉欲,林枫为钱出卖了我们七年的感情。
如果用五万块来计算,我们七年当中,每天的感情不过十九块五,在上海的来福士,不够吃一客快餐。反过来算,我们存五万元,在两个人都有工作而且收入稳定,物价不上扬的话,除去生活费用,日常花销,每月存五百元,要存八年零四个月,这期间还不能有孩子,这个预算还不在内。八年到了,青春也过去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输给了钱。
我对林枫的恨已经在减少,我恨他是因为他毁了我对他的爱情。可现在,我可怜他,也是为了爱情。我想只当我把爱施舍给了一个情感穷困的人,对于和他的这段感情,我问心无愧,权当是上辈子欠下他的情债,让我这一世来还。
自欺欺人也是治疗伤痛的好办法。起码会让你感觉到好过一点。
爱情是个怪东西
又是周末,路晓到我这里来混。来我这里的好处是省钱,以前的周末她都会逛街,可是逛街就要花钱,一个月下来,几千元的工资被用光光,成了名负其实的“月光一族”。
苏眉被人表白了,对方是小朴。
我们三个女人围在一起喝茶,吃零食。茶是前几天去豫园时买的,云南普尔中的女儿环,买的时候只感觉这个名字不错,合我心意,没想到味道比名字还好,而且还有清脂作用,不用担心零食吃多了发胖。
“行了,别吃了,快帮我想想办法。”苏眉抢下我手里的零食。
“小朴人不是挺好的嘛!你就从了算了。”我不和她抢,改拿别的吃。
苏眉白了我一眼,“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品味,那种公子哥儿不适合我。路晓,你也帮着想办法啊。”她们俩个还挺自来熟。
“我?”路晓停了下嘴,“没办法,我都是被人拒绝那类的。”
“那他们都怎么拒绝你的啊?说几句我借用一下。”苏眉跑到路晓旁边坐下,看来她是真的有点急了。
我把她拉开,“苏眉,没这么问人的啊!哪有拿别人痛苦说事的。”
“那还是你说,这事你常干,肯定词儿多。”苏眉一句话,让路晓一口茶全喷了出来,好在我练过,躲开了。可却让苏眉笑翻了,她一定又想起那件事了。
“路晓,我告诉你啊。”苏眉一边笑一边说:“小夏,让水给喷怕了。” 只要一想起这个,苏眉每次都会笑得不亦乐乎。
那年大一,我生日,正好赶上下第一场雪。林枫来给我过生日,同行的还有我当时补习的一个学生,大刚——石雪的梦中情人,后来叫上苏眉,我们四个人找一个清吧打扑克,升级。我和苏眉都才学会,不太会玩,苏眉主打,一高兴就把一张主给扣了,让大刚一把抢走。这时苏眉才发现,一激动,一口茶水,全喷到了坐她对面的我的脸上。这个都快成经典笑话了。
终于等她们俩笑完了,轮到我说话:“苏眉,其实拒绝他特简单。”
“怎么样?”苏眉特兴奋,凑上来问。
“小朴什么民族?”
“鲜族啊!”
“鲜族什么特点?”
“大裤档、冷面、咸菜、狗肉……”苏眉数着手指头说。“啊!我知道了。”
我和苏眉算是很有默契的朋友,有时候有的话可以不说,只屑一个眼神,就可以了解对方想说的话。我想苏眉已经能想到我的主意了。
“你们俩个打什么哑迷啊?我不懂。”路晓不知道我们俩个在说什么,看看我,又看看苏眉。
苏眉为她解释到:“鲜族的狗肉很有名吧!”
路晓点头。
“那什么民族不喜欢狗肉呢?”苏眉一步一步引导她。
“不知道。”路晓摇头。“有这样的民族吗?”
苏眉捂住额头,转身对我说:“姐姐,我不行了。”
我已经倒在沙发上了。“她很象是宝宝呢!”还是我来说吧:“我们所在的城市有许多满族自治区,而满族是反对是吃狗肉的。因为当年狗救过满族的先祖努尔哈赤,所以努尔哈赤下令,满族的族民不许吃狗肉。”
“那和苏眉拒绝他有什么关系?”路晓还是有点不懂。
“民族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也是看不见的矛盾。”我说。
“就象回民不吃猪肉,汉回也很少通婚一样。”苏眉接道。
这下路晓终于明白了。“你是满族人?”
“当一会儿总行吧。”苏眉小声说道,“又不犯法。”
路晓乐呵呵地看着我们俩个人,“有件事,你们要帮我。”
“帮你追张志伟吧!”我和苏眉一同说。
“你们俩个人好有默契啊!”路晓嘴张的大大的。
“朋友嘛!”我们异口同声。
阴谋与爱情
张志伟现在正和办公室里一个上海的王MM拍拖。
听说上海MM特会玩儿,当然上海玩的地方也多:很多个乐园、剧院、公园、绿地、影院、购物中心、休闲街、标志性建筑、Pub……,太多了。MM们的兴趣也特别广泛,希望了解和享受这一切。倘是你作了她的男友,哈哈,有得好受了。
“今朝一道去陆嘎仔(陆家嘴是也)好勿啊?”还没到下班点,王MM便晃过来,伏在张志伟的桌子上。
“今天可能要加班,改天好吗?”张志伟的工作还没做完。
“嗯~~~~(~表示音调的不定变换,请注意体会)”王MM拉着他的手晃来晃去。
“去伐去伐,侬假使勿去我就……”。
至于这……的内容嘛,充分发挥你的想象力吧,你能想出来的招儿,上海MM绝对比你先行一步,总之一个目的:粘上你,一起去。你的艰巨任务就是:买单。
“你学着点吧!”我推了推旁边的路晓。
路晓摇摇头,“学不来,打死我也学不上来这么嗲!”
“我教你!”我向她挤了挤眼睛。
办公室是传播消息的最好场所。办公室里文员都是上海MM,她们放眼世界,是事都会扯来说说。比如哪个歌星第几盒专辑的第几首歌是什么,那个明星最近和谁拍托。
“假期有空,我们一起陕西玩吧?”我故意提高了声音,“我特想去那边旅游,总是没时间。”
当然,那个王MM也听到了,她转过身,问我们:“陕西是哪里啊?在哪里啊?”
“小夏说的是西安。”路晓和我一唱一合。
“哦,我晓得了,西安格那个陕西是勿啊?就是西安的省会对勿啊?”
吐血吧您,我怎么想起了方中宇。
“要不我们坐船去东方明珠吧!”路晓假装没听见。“好向往呢。”
她睁大眼睛说:“到东方明珠还要坐船啊!不是就乐乐外滩吗?”
——我倒!不光我倒,张志伟已经在那里吐血了。
制敌第一招:以彼之短,扬已之长。(大家千万别学,这是小说,不是写实。我也未没有针对上海MM的意思。)
在公司,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条件,就是每周一次的大扫除,全体员工都要参加。
这位王MM身型是豆芽型的,属娇弱类,端盆水从卫生间在办公区,一共同停下来喘了三次,“切力死我了(累死了)。我在家从小到大连衣服都没洗过,倒要在这里做劳工。”
反观路晓,一七三的个头,跳上跳下都很灵活,还能有说有笑。只要把这个让张志伟看到,记住就好了,以后就可以有个比较。
就王MM这身体,你娶了她之后,还能指望她收拾屋子做家务否?
打扫卫生是手在干活,嘴也不能闲着,得聊点什么吧!聊什么呢?房子吧!男的女的都感兴趣。听说现在上海人最大的消费项目就是房子。以前在马路上碰到,先问:“工资涨了吗?”现在,大街上见面,先问:“买房了吗?” 买房子已经成为上海人的生活必备,比电脑普及率要高。
“上海的房价真的是很贵噢!”不能每次都找路晓说话,太明显了。这次找个男的,最好是上海的男人。可巧身边就有一个,刚失恋的上海男人,我先当不知道。
“可不是。跟抢钱一样。”他为了结婚,刚买了房子。
“是啊!现在卖房那里有付现的,都要贷款,每个月工资的一半还要还贷了。”果然引起别人的兴趣。
“我有一个朋友说:贷款卖了房子,就等于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话题一打开,响应的人还不少。
“贷款买房子?太恐怖了。我们要是买房,就不要贷款噢!”王MM拉住张志伟,嗲道。
张志伟头上已经冒汗了,他一月不过五千多块,贷款买房已经够吃力了,不贷,抢银行吧。
再加把劲,我感觉目标近了。
“你们打算在哪儿买房?”办公室里好事的人多的是,一个上海MM问道。
王MM甜甜地说:“要买房当然买虹桥了,徐家汇也蛮好,上只角嘛。不然难道买大杨浦?”
我们办公室里有一个“房精”,就是办公室主任,现正蜗居在大杨浦。他已经半天欲言又止了,听到王MM的这番话,马上便不高兴了,发表了以下长篇大论(以下部分属摘抄,特此注明)
“我的许多朋友迁居虹桥一带,说那里是上只角富人区。那里物业费上千元,在下只角可以按揭买房子。那里家家有车,你独自骑自行车要寻个理由,否则邻居以为侬是送快递的。面孔粗相点,当心保安向侬敬礼查身份证。到大门口,门警一扬手,拦下排队的出租车为侬开门,门警不是撬边,而是服务。你不能不坐,这是体面,于是付起步费,到抬腿即到的程家桥调57路,这叫摆渡费,有点“十三点”寻开心。(“十三点”,沪语:神经开小差不正常。)
我呢依住在大杨浦,说得豪迈些:叫置业;说得酸腐些:叫陋室。物业费0.48元,一样的标准:“门卫穿制服,臂章大盖帽,立正又敬礼,稍息带微笑。”早上后门大饼四角一只,油豆腐细粉汤二元一碗,一干一湿,畚箕扫帚,一搭一档。奢侈点,汤包,一口一泡汁,皮薄如纸,好一盏灯影水晶包。点心是扬州人独擅天下的天赋,馋痨胚与苏北人比邻而居是一种福气,是一种生物链,如鱼食虾米,虾米食虫。这些在富人区是有碍风度、礼貌、视角效果、食品卫生,于是绝迹。附近也有室内游泳池,六元一场;室内羽毛球场,十元一场,这些是虹桥费用的零头,这就是上只角的代价,之间的差价就是泡沫。
我的杨浦不动产,实际上也是新的市中心。与浦东陆家嘴金融中心、南京东路购物中心、人民广场政治中心、外滩观景长堤是扇形五公里等距离,拍马即到。马路均是罗马大道,条条属于大肠、直肠,不是鸡肚鸭肚。坐公共汽车半小时内搞定,一张晚报正好翻完。出租车不过十五元。倘若住在虹桥,到外滩属于“鬼子进城喽”,属于“红军不怕远征难”,属于“浏阳河弯过了九道弯”,属于“永远到底有多远”的千古迷惑。开车坐车最好备一套长篇小说,夸张点后车箱放一套《诸子百家》、《四库全书》消闲消气消火。尤其还要忍受早晚一路堵,此时此刻,默诵一句名人名言“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一万年”就是大气磅礴。
我呢,属于“少也贱”,从小住在下只角,没有上只角的优越,所以很平淡地看待上海东西方,自有一套“定理”:“做生意要在富人区,吃住还是平民区”,价廉物美。跟富人相处,当然信息多,等于多了些MBA的活教材,但交朋友有些累,你总不能永远吃嗟来之食,回请又不能在永和豆浆店,休闲洗澡不能在混堂里,出必车舆,食必海鲜,游必出洋,奢华得有些不真实。我个人以为是吃鸦片。为了维持这笔开销,你必须牺牲休闲与爱好,与赚足这笔钱,这是交际的成本,可惜太高。”
我们都听得一愣一愣的,平时不爱说话的主任,一开口便扬扬洒洒,涛涛不绝。
“偶像。”我是佩服他了。
“老大,你能不能再说一次,我好记下来。”好几个人围在主任旁边。
“看来,你们很闲啊!”汤姆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即然这样,你们把办公区的所有会议室也打扫一下吧。”
扔完炸弹,他下楼去了。
“不是吧?”每个人都变成苦瓜脸,除了我和路晓。
第二招:打破美丽童话,让他面对现实。
阴谋与爱情续
这一天过后,张志伟和王MM成功分手,原因我们也不知道。不过我还真有点感觉对不起他们,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栋婚。我对我拆的“十座庙”里神佛只能说对不起。一个星期后,王MM身边就出现一个外籍男友,黑皮肤的。
“那还要不要继续啊?”我这里都快成路晓的信息中心了。
“当然了。不然就白费力气了。”苏眉在电脑上工作,她刚进入自己网编的角色,忙得要命。
路晓一脸为难:“可是我不会做饭啊?”
“让她教你。”我和苏眉一起指向对方。
我们的第三招就是: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这招虽然老套,却百试百灵。
于是,对路晓“恶补”了一个星期之后。
“张志伟,能求你点事吗?”还得要我出马。
“小夏,别客气,说吧。”他正闲着无聊。
“我想改造一下露台,你也知道,我是女人,有的东西搬不动。”这个借口一点都不好,可是临时我也想不出来更好的。
“没问题。这些活本来就该是男人做的。”没想到这个人还挺讲究,不枉废我们对他这么动脑子。
“那先谢谢你了。周末我给你电话。”
一切都搞定。
为了路晓,我布置了露台,安了张桌子,装了个凉棚,可以在上面喝茶,看风景。原本只在上面晒衣服的。
张志伟在露台上忙碌的时候,苏眉在厨房看着路晓做饭。因为时间紧,我和苏眉只教了路晓几道最简单的家常菜和汤。只不过是东北风味的,就这个我们熟。
“油开了,先把火关小点。”“菜呢?该下锅了。” “少放点盐。”“汤还要再煮一会儿。”苏眉压低了嗓子说,比她自己做还紧张。路晓更是手忙脚乱,我突然开始担心我的厨房,我没上保险,不知道房东太太上了没?
总算菜都上桌了,我也松了口气。总算我们一个星期的功劳没有白费,色、香、味还都齐全,接下来,就不知道张志伟的评判了。
“今天我们做路晓大厨。”我还得介绍一下,“路晓,把你的菜介绍一下啊。”
路晓脸红红的,不知道是厨房火烤的,还是面对张志伟时不好意思。她今天可以说是被我们精心打扮出来了,别看只是家居服装,也花费了我们不少心思。既不能显得太土,还得感觉干净,简朴,最好还得稍稍有点性感,又不能显得不正派。
我面试的时候都没这么因为找衣服而苦恼过。最后我们决定,上身一件宽大的T恤,我献出了我的LEE,因为它有一个宽大的领口,可以在某些时候可以香肩微露,就算露不出来,也可以露出一根细细的肩带,这种感觉才会更诱惑吧?下身一件牛仔短裤,不能太短,但一定要紧,颜色一定要鲜艳,却不能花梢,天蓝色最好。因为路晓的皮肤不白,是健康的蜜饯颜色。但她的腿却很长。
我们的装扮没白费,成功的伏获了张志伟的眼光。
苏眉给了我一个眼光,然后打断了他们俩个的眼光交流,“路晓,菜凉了。”
果然,两个人都回过神来,“我不太会做饭,做得不好,请大家多多见谅。”路晓总算说出了话。
“不会啊,很好吃。真的很好吃。”
看来张志伟真的很久没吃过家常菜,一顿饭下来,桌上的菜都光光的只剩下盘子,我有点伤心,以往这种情形只有我做饭的时候才会发生。我感觉自己被抢了风头。不过看在我自己主动做媒的情况下,就不和他们计较了。
这顿饭后的第三天,路晓开始和张志伟约会。我便把从前的内疚心情一下子打散了,和苏眉一起坐在家里的露台上,享受我们的成就感。
还是朋友
自从苏眉回绝了小朴的爱情,让小朴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以至于我都不再敢找方中宇聚会,也不敢赴他的约出来。生怕看见小朴不知道说什么好,弄得回绝小朴的人象是我自己一样。
周末,公司里同事一起去泡吧,我现在已经和他们混得很熟,融入他们其实并不难,我也不想在上海的日子过得孤单。虽然有人曾说过:在热闹的人群中,会感觉到更孤单;但人们还是喜欢在热闹的人群中享受这分孤单。
他们选了一家PUB,一个很有欧洲风格的酒吧,听说老板是外国人,是汤姆的朋友,这里的服务员都会说几句英语,还有一个特点,这里的服务员都是男的,一个女的都没有。
我们一群人喝扎啤,男女适宜。来这儿的人外国人居多,不过高大的外国男人身边,不乏有娇小水灵的亚洲女孩,来这里的人很少说汉语,英语居多。在上海,外国人中新加坡人,马来西亚人,日本人,韩国人,都占很高的比率,如果她们不自我介绍,很难看出是哪国人。
还有一伙人,大概也是同一个公司的,突然来了兴致,到我们这里来叫板,斗酒。这在酒吧里常有,不过我从来没遇到过。
规则很简单,单挑,由大家抽签产生,一边儿出一个人,先倒下的人就算输。输的一方请客付酒钱。
同事给我讲玩法,我很有兴趣,当酒杯摆在桌上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么玩是会玩死人了。一字排开,有二十多个酒杯,里面装着不同的酒,都是调制出来的。鸡尾酒看起来很淡,味道也不浓,但是却是很容易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