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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唐 当前章节:14968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3:05

我不幸被抽中。对方被抽中的是一个人高马大的外国男人,气势上就输了一半了。他们很高兴,叫我们不如直接认输算了。   

“我还从来没在喝酒上认过输呢!”我英语说得不好,便用中文叫板,这一下可好,引来了不少人观战。在东北,不会喝酒的人少,会喝酒的不喝烈酒的少。我不是酒鬼,却是酒友。   

我先喝了杯橙汁垫底。二十个杯子从大到小一字排开,颜色各种各样,倒是十分漂亮。我从大杯开始喝,他从小杯开始喝,一开始我的战术就被认为是不正确的。从大杯喝,一杯下去可能就倒下了,这样一来,就要算输了。   

可我不这么想,这和性格有关,小杯喝起来没劲,再说,小杯可以留到后来喝不动的时候喝;如果到时剩的是大杯,便连底气都没有了。   

喝到第十杯的时候,全体人都兴奋了,因为对方已经慢了下来,而我还是一口一杯,面带微笑。我的体质对酒精的反映要比常人慢很多,这可能就是能喝的原因。   

第十五杯的时候,对方已经要几口才能喝完一杯,而我,还在笑,这是心里战术吧,其实我也感觉到酒劲在体内慢慢发挥作用了。   

第十六杯,对方需要更久才能喝完一杯,而我,已经到小杯区了,一口下肚,已经感觉不到酒味了,那酒,是甜的。   

第十八杯,对方开始晃。我胜利在望,我不急于喝光杯里的酒,只是笑着看着他,所以的人都在为我加油:“小夏,小夏。”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为我叫好。   

第二十杯喝完的时候,对方已经在桌子下面了。我顿时成了同事的偶象。   

可在对方人群中又站出来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撂美金,“敢再和我喝一次吗?”   

“他说什么?”他说的不是英语,我听不懂。于是问旁边的同事。   

“他想和你再比一次。”德国的同事哈德给我充当翻译,“他说的是意大利语,”然后哈德又说了一句:“要不要我替你问候一下他的母亲?”   

哈德说的是中文,声音也不大,可是听到的人都在偷偷的笑,哈德在公司别的没学会,用中文骂人不再脏字的本事还是不错。   

“叫他把赌金番一倍,我就陪他玩。”我叫哈德帮我说给他听。不料那个人倒挺阔气,笑着从口袋里把钱包拿出来,里面厚厚的全是美金。   

“汤姆,他拿的不是假币吧?”我只认识人民币,美金的真伪我还真看不出来。   

汤姆要比哈德狠,把酒吧的收银叫来,按当日汇率换成了人民币,足有三万块。然后汤姆写了张个人支票放在桌上,“我赌小夏赢。”   

这下一来,我们成了群赌,大家纷纷下注,不过赌我的人很少,只有公司的同事,剩下的,都赌对方赢,因为我已经喝过一轮,再喝一轮,谁也没有把握。   

我在他们下注的时候,拉过一个调酒员,在他耳边说了句:“弟弟,给姐姐到厨房里拿瓶米醋,用啤酒杯装。”   

他笑着点点头,关键时候还得是中国人帮着中国人,谁也没想过我会用啤酒瓶喝醋吧。这个解酒的方法可是白试不爽,不信你可以试试,不过不灵可别找我啊。   

大家被我喝啤酒的举动也弄得愣了,不知道是不是我还没比就傻了,这时候还能私下喝啤酒?而且这么混着喝,不醉才怪呢。已经有人后悔把钱赌在我身上了,从他们眼神中就能看出来了。   

他学我的样子,从大杯开始喝。我笑了一下,点了根烟。我不着急,当他喝到第五杯的时候,我的烟也抽完了。   

因为虽然是大杯,却也不是满的,都是七分满,这是酒吧倒杯的基本规则。我把几个酒杯的酒倒在一起,一个满杯,然后一口喝掉,这样我只喝了六杯,桌上的酒便没有了。我们俩个还都站着,我在笑,他在发呆。   

“弟弟,倒酒啊,别愣着。”我拍了拍调酒员的肩。   

三个调酒员又重新把酒倒上,这次酒和上次的都不一样,有几杯全是纯酒。“北京二锅头,五十六度的?”我闻了一下,“你们这儿还有这个酒啊?”   

被我叫弟弟的调酒员笑了,“厉害。”他只说了两个字。   

“伏特加。”“八二年的法国甘红”“内蒙古烧刀子,六十五度,这种酒现在很难找了。告诉我哪儿有买的,我一定要买点回去。”   

全体人都傻了,看着我。   

对方这次学奸了,他看我把什么酒兑在一起,也跟着学。不过看得出来,他已经有点冒汗了。   

跟我学你就死定了。我心里这样想,脸上却还笑着。“拿个扎啤杯。”只要说话,早有人把东西放在我面前。我把所遥酒都倒进去,整整一大杯,然后捧着喝起来。   

对方当然也和我一样,把酒倒进大杯里。不过一杯下肚,只听“咚”的一声,地下已经倒着一个人了。`   

当然,那个人不是我。我蹲在地上,拍了拍对手的脸,“想和我斗酒,还早点呢。”   

“弟弟,再给姐姐从厨房拿瓶‘啤酒’来。”   

“小夏,你怎么练的这么大的酒量?”汤姆问我。   

“我爸是造酒的。”我告诉他答案,心想,要是老爸知道我这么喝酒,非把我抓回东北,雇人把我看起来不可。   

我没要那些钱,用那些钱买了单,   

出门等车的时候,对面的PUB里出来两个人,两个男人,手拉着手,我刚要发点感叹,突然发现,其中一个人,居然是方中宇。   

我是不是喝醉了?

小男人

从斗酒以后,我便不再去那个PUB。这一阵子事业部正是每年最忙碌的时候,我也跟着加班,调配,有时回到家已经夜里一两点,很累,但很充实。因为累,可以不去想别的事情,我已经很久不再去想林枫了。   

路晓和张志伟仍在交往,感情还算稳定。重色轻友是每个人的都有的毛病,路晓周末已经不再来我这里,只剩下我和苏眉。   

苏眉在网站得心应手,每天春风满面。周末不用加班,苏眉来我这里混。“姐姐,我们就这样混也太没意思了。”   

我没事情的时候,喜欢在家里看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以让我平静,也可以让我感受别人的情感故事。我书房的书架上,已经摆了好多书,都是来上海以后买的。   

“那怎么办?南京路,徐家汇,你还有什么地方感兴趣?”我问苏眉,我们都不是那种逛商店逛不烦的人。   

苏眉看来早有准备,拿出一张宣传单:“我们去健身,如何?”   

我当然没问题。   

在我们居住的小区旁边,有一个很大的健身中心,各种运动一应俱全,但是费用也是可观的。正赶上这家健身中心成立两周年,店庆打折,年卡通票只要二千八,在上海算是很便宜了。我和苏眉都热爱运动,保持身材是女人一生所不弃的追求,即能锻炼身体,又可以打发无聊时间。   

在健身中心里,有大把空闲时间的人比我们多得多。好在我们俩人是个伴,要不还真不敢进来。休息大厅里全是时髦的小姐、太太,象我们这样,穿着没有牌子运动服来的,几乎没有。   

我们看了一圈,选择了游泳馆。这个游泳馆可比以前我在体校的游泳馆强多了,和星级酒店有的一拼,50*25标准八泳道,可以举办任何的运动比赛,没有跳水高台,在中间有两个观望台,两个救护员坐在上面。   

我们去的时候,人很少,这个时候大多数人还在睡梦里。好久没游泳了,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几圈下来,便已经有点疲惫了。   

“上去休息一会儿吧。”苏眉也游不动了,“我不行了。”   

泳池旁边有许多提供休息的沙发,我们刚坐下喝了口水,便在我们面前出现一个男孩,从穿着来看,是救护员。   

“你好。”他的笑容很阳光。   

我和苏眉互相看了一下,我们从未遇到拾灿的时候。   

“不认识我了?”他仿佛看出来我的迷茫:“还要不要我去厨房拿点醋来?”   

我想起来,他是PUB里的调酒师。   

“对不起啊!你没穿衣服,我还真没认出来。”我解释道。   

苏眉早在旁边没气质的大笑,“姐姐,脱了衣服就不认识了?”她在我旁边咬耳朵。   

说实话,当时我跟没注意到他的长相,我当时喝得那么高,怎么记得住。再说,我也没有爱好去记忆每一个在我面前出现的人。   

“我叫萧刚。”他自我介绍到。   

“夏暮雨。”我也说出来我的名字,“苏眉,我朋友。”   

就这样,算是正式的认识了。萧刚只有十九岁,来自山东青岛,晚上在PUB里调酒,早上三点钟下班后,到健身中心睡三个小时,早上六点到九点在游泳馆做救生员,然后再睡觉,晚上八点到PUB上班,周而复始。   

在我眼里,他还只是个孩子,只有职高毕业,却为生活所迫,打两份工,一天只能睡五六个小时。我在想,我在十九岁的时候,刚刚上大学,所用的钱都是从家里拿的,而且还理直气壮,但有许多孩子在这个年龄,已经支持起一个家的重担了。   

“我也不累。在PUB,可以吃两顿饭,调酒是我喜欢的,也不算是累,在游泳馆的三个小时,也没有什么人,基本出不了什么问题,还可以让我有地方睡觉,感觉挺好的。”这是他自己说的,可在我们看来,却已经是不容易了。   

这让我们对他都心生好感。以后再碰面的时候也会打个招呼或是聊几句,感觉上,他成为了我们的小兄弟。

又是小男人

苏眉遇到了一个大麻烦。   

苏眉公司里有个网管,上海男孩,二十一,自从认识了苏眉以后,对她展开了狂轰乱炸般的追求。   

“你是不知道啊。”苏眉回来以后,直接冲到我的屋里,“我真要受不了了。”   

“他又怎么的你了?”我在家里加班,公司的网络最近太忙,速度有所下降。   

“你先放下来。”苏眉强迫我停下手中的工作。   

“不行,我得先做完这一单,不然就调不到了。”我赶快敲下回车键,然后转过头,“美女,说话。”   

“今天,他居然在我的电脑上把桌面设成他的照片。”苏眉倒在沙发上。“快要崩溃了。”   

“不会吧。”我把她拉起来,“他怎么有你的开机密码。”   

“痴了吧你。”苏眉的脸苦苦的,“他是网管,这点小技术还难不道他。”   

哈哈哈哈。我感觉苏眉这次真的遇到了麻烦。苏眉身边总是有形形色色的追求者,但象小网管这样的人,并不多见。他为了追苏眉,光费了不少心思。送花,中午买盒饭,下雨送雨伞,苏眉喜欢什么他送什么,喜欢吃什么他买什么。就算苏眉对他发脾气,他也是笑嘻嘻的不予理会。   

“姐姐,帮我想个办法。”苏眉的样子都要哭了,“我可不想一边受着虐待,一边被人说成老牛吃嫩草。”   

“方中宇怎么样?”我一时间只能想起他。   

“不明白。”我和苏眉之间的默契在这一刻不灵光了。   

“假装你男朋友,够帅,够有品味,让小网管知难而退。”   

方中宇不答应,“我才不做这种事情呢,被扁怎么办?”   

“你还怕打架啊?”我推了他一下,“什么哥们啊?帮个忙要你命啊?”   

“帮个忙。”苏眉故做可怜状“求求你。”   

第二天,方中宇如约去苏眉的公司接她下班。方中宇穿上他的招牌服装,一身白,金丝边眼镜,看上去就清爽,也显得成熟。   

“亲爱的,等急了吧。”苏眉今天也光鲜出场,她的肉麻还不是一般的呢。   

“亲爱的,我快恶心死了。”方中宇在苏眉耳边说,但在别人眼里,他是她脸旁边轻轻亲吻。   

“讨厌。”苏眉打在他身上。但这些在别人眼中,却又成了打情骂俏。   

小网管在苏眉身后,看得两人亲热,竟然放声大哭。   

大厅里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看着他们,结果是苏眉拉着方中宇落荒而逃。   

一场闹剧就此收场.   

邻家男人

昨天和苏眉、方中宇在萧刚所在的PUB狂欢,两点半才回家。可就一大早,就被汽车和工人的吵杂声吵醒。   

“救命啊!”我看了一下手机,还不到六点半。谁这么大早扰人清梦,不人道。我把枕头压在头上,想再睡一会儿,今天是星期六,我想睡觉。   

“姐姐,帮我下去杀了他们好不好?”苏眉打电话过来,也显得睡眼蒙胧。   

“要不我们一起去?”我建议。   

最后的决定是我们一起去游泳。   

我的楼下在搬家,我和苏眉在楼下看了一会儿,只有工人来来回回的,这家伙的东西还真多,最夸张的是还有一架古董级的钢琴。   

“天啊!以后没有好觉可以睡了。”苏眉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萧刚对于我们的早炼惊讶不已。   

“姐姐们,受什么刺激了?”他倒是很精神。   

“你怎么知道啊?”苏眉游了两圈就游不动了。   

萧刚笑了,“小夏在水里整游了一个钟头才上来,很少见她这个样子。”   

我在水里停了下来,“苏眉,下来接着游。”   

苏眉摆了摆手,“今天一大早,楼下搬家。把我们都吵起来了,没地方去,就来游泳。”她现在需要的不是运动,是睡眠。   

我们八点半回来的,实在游不动了,肚子饿的要命。二楼已经搬完了,门开着,看不到人。

“我请你去喝粥吧。饿死我了。”苏眉开门的时候说。   

“不行。我走不动了,我有面包,要不要先吃一口。”我已经消耗了所有的体力,不想再等了。   

苏眉切面包的时候,我煎了两个鸡蛋,两片火腿,咖啡是速融的,麦斯威尔,我只喝这一种。   

十分钟以后,我们坐在桌子上吃早饭。而楼下,不合时宜的响起钻头打眼的声音。“救命啊!”我们俩个一起喊到。   

那天我们都没在家待着,我和苏眉各去各的公司,直到黄昏才回家。我回来的时候,才发现昨天的垃圾还没倒掉。我可不想留着垃圾再过一夜,于是放下包,下楼倒垃圾。   

走到一楼的时候,下面迎面过来一个人,裸着上身,穿着一条牛仔裤。因为一楼出口外的楼梯很窄,我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他侧了侧身,给我让路。不过不幸的是我穿的拖鞋很不和我合作,拌住了我,就在我要摔倒的一瞬间,一只手搂住了我的腰,让我免于和地面的亲密接触。   

我砰然心动。   

男人不需要有一张好看的脸,却需要有一付宽阔的胸膛和有力的臂膀,这两样,面前的男人全部都有,而且是显而易见。   

“小心。”他的声音也很好听,低沉、厚重。   

“谢谢。”我被弄得慌乱,只这样开口说话。   

他笑了,露出很白的牙齿,“谢谢我占你便宜么?!”   

男人的嘴不要太恶毒,只一句话,我对他的好感全部消失了。   

“无耻、下流,变态,白痴。”我在心里把他骂了N遍。

夜行动物

不知不觉,已经是冬天了。   

上海的冬天和北方不一样,没有暖气取暖,如果不开空调,房间里总是湿湿冷冷的。外面的空气也不是北方的干冷,而是让人倍感寒意的湿冷,让我不得不穿上在北方初冬时分的呢子大衣。   

我的新邻居叫陆世凡,是一家室内设计公司的设计师。他为人到没有什么不好,不过他扰民,正确的说是扰我。   

陆世凡住我楼下,偏偏他是夜行动物,每天我早上上班走的时候,正是他睡觉的时候,而我下班回来,他正好睡醒起床,这倒没什么不方便,可半夜时分我正准备睡觉的时候,他却在工作。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工作的时候听音乐,声音倒是不大,也没别人投诉,可是我的房间和他的房间的各种管线是通的,那个声音不大不小正好打扰到我。我睡眠一向很轻,有些声响一定会醒,而且醒后便不再容易入睡。   

在忍了一个星期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送了他一份礼物,一付无线视听的耳机,之后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最近我的工作量又在增加,使我近一段时间回家的时间迟后了不少。公司不远,我喜欢步行回家,可以当作散步。   

门口,陆世凡坐在楼梯上,堵住了道路。   

本来想溪落他几句:“好狗不挡道”之类的话,可转一想,犯不到和他这样的人一般见识,只说了一句:“借过。”   

他根本没有起来或者是让路的意思,只是笑着看着我,“什么时候还?”   

我站了下来,看着他:“你下一句是不是要说:‘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个倒是不错,可以留做下一次用。”他这次没和我还嘴:“能借你阳台一用否?”   

“你再玩什么花样?”我可不喜欢让陌生男人前往我的房间,而且还是他这个危险的男人。   

他笑了,从楼梯上站了起来,“我没带钥匙,房东夫妇没在家,我想从你阳台上翻下去。”   

“不怕摔死你。”我小声说,但仍让他进入我的房间。   

陆世凡对我的房间挺有兴趣,观赏一番后评价道:“你的眼光还算不错,可以让我高看你一眼。”   

“不劳费心。”我把他推到阳台上,“快点跳。”   

陆世凡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一句:“唐岗和衡路不是你推下去的吧!”   

我笑了,可这不代表我可以接受他的笑话。陆世凡从我的阳台翻出去,甩入他的阳台上,然后露出头来向我挥了一下手,代表他已经安全降落。他能自由翻下,就不难翻上来。看着他的动作熟练程度,我发现以后睡觉之前一定要检查通向阳台的门是否锁定。   

事实证明,他翻上倒是不太可能,不过从我的阳台翻下去的时候却不乏缺少。他很粗心,常常忘记带钥匙。

十菌鲜煲汤

周六,是我们睡长觉的时候,现在天亮的已经晚了,我们贪恋被窝里的温暖,特别是在清晨不开空调的时候。   

“夏丫。”睡梦中的我仿佛听到有人在叫。   

“夏丫,夏丫。”……   

我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这么叫我的人只有两个,而且遇到这样叫我的人,通常他们身上都带着好料。   

我打开窗子,看到楼下站着一个人,而苏眉的窗子也打开了,“十菌鲜煲汤。”我和苏眉一起喊到。   

楼下这个人叫夏暮春,从他的名字可以看出我们俩的关系,他是我堂弟,据说,他爷爷的爷爷和我爷爷的爷爷是堂兄弟。够远的吧,那是血统,我们俩家还是走得很近的,他外公是满族人,祖上曾做过宫庭的膳官,现在在沈阳开了家很有名的满膳楼,最有名的菜式便是这“十菌鲜煲汤。”   

把暮春接到我的房间,他把包放下来,苏眉便打开审视,“不用看了,我把料带来了。”暮春安了一下苏眉的心,“夏丫生日,我特意飞过来给他煲汤的。”   

感动吧!这就是我弟弟,谁叫我们俩感情好。若不是他外公的手艺不传外人,我一早就入苞厨这一行了。   

我自己早忘了自己今天生日,一来是因为忙,再者,很怕想起,因为当初和林枫订婚期,便是生日的第二天,若没出那件事,我现在应该正准备做新娘了。   

觉是不用睡了,因为“十菌鲜煲汤”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暮春很夸张,把沙锅也带来了,因为外边的锅做不出鲜汤的味道,工具都是从满膳楼带出来的,包括调料,包了一大包,因为这道汤要煲七个小时,现在就要准备了。   

好东西要大家分享,我开始打电话,方中宇自是不能少,萧刚也让他过来,还有高翔,路晓也是要请的,当然也少不得张志伟。房东夫妇也请来,楼下的懒虫是夜行动物,等晚上下班他自然会睡醒,到时候再喊他。   

等大家差不多到齐的时候,我的小屋里已经是满是香气,整座楼都被包在香气里面,这种香气有个名字,叫艾香。这还是我和暮春发明的。原来的十菌鲜煲汤本来没有这种香气,是我和暮春无意中把采集的一种艾草一起加进去,才有的这种香气,也算是对传统的一种改良。   

“夏丫,我外公给你带的酒。”暮雨从来不管我叫姐,我大他二十天,对此他很反感,在他看来,大的应该是他,我是受照顾的,理应是妹妹。   

外公带的酒是自家造的,是要和汤一起喝的,不过听说这种酒加这种汤是对男性的某些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对女性好象就没有什么作用了。   

大家都对夏丫这个称呼感兴趣,却让我十分难受,除了暮雨,这样叫我的就是他外公了。外公对女孩子一向以“丫”代称,苏眉也曾被叫做“苏丫”,所以在外公在的时候,苏眉坚决不去满膳楼,因为被这样称呼太难受了。   

高翔是一个人来的,女朋友去外地出差,要下周才能回来。以至于让我怀疑,如果他女朋友在,他是不是就不会再来了。现在,所有的人在阳台打扑克,苏眉和方中宇在教大家玩我们家乡的一种玩法,我在厨房帮助暮春的忙,房东夫妇在客厅看电视。   

“什么味道这么香啊?”路过我门口的邻居都这样问,自然,那个夜行动物陆世凡和睡不着了,被香味叫醒,出现在我的门口。   

才十二点刚过,平时这个时候,这家伙一定在做第十七个春秋大梦呢。   

“早啊!虫子。”我是这样叫他的。因为他是懒虫。   

“早啊,小鸟。”他从来不在口头上吃亏。因为他的解释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如果他不在口头上占我的便宜,是会一整天都吃下香睡不着的。他上瘾。   

“如果你在半小时内可以洗漱完毕,换件干净的衣服,我就邀请你来参加我的生日聚会。”我的话刚说完,他便没了身影。   

2点整,汤煲好了。   

在这个期间,暮春做了我的私家厨师,做了一整桌的菜,我这个弟弟没别的本事,就是烧得一手好菜,如果那个女人嫁了他,便是得了天大的福气。跑题了,我不是为我弟弟征婚来着。   

当汤祸打开的时候,所有人都专注的注视着。十菌鲜煲汤,故名思意,有十种蘑菇为主料,这十种蘑菇,都来自长白山脉,现在不同以前,这些都是在外公的菜园中养植的,但味道丝毫未改,还比以前更有精进。因为人家的专利,我不便在这儿写这汤的配方,只大概写一下里面所包括的东西:红枣,一定是产自山东的大叶红;枸杞,一定是来自青海高原地带的;人参,长白山三十年以上老山参,这个一锅只用一小半;乌鸡汤,一个月的小乌鸡,草食喂养;蛇汤,与乌鸡汤合称为龙凤汤;甘桔,入味之用,里面还有一种肉,这让大家猜了许久。   

“是红肉,一定不是鸡肉了。”张志伟猜测。   

“也不是猪肉。”这个是肯定的,味道就不对。   

“也不是牛肉。”高翔猜道。   

“狗肉?”萧刚猜道。   

“笨。”苏眉敲了一下他的头,“暮春的外公是纯满族人,不可以吃狗肉的。”   

“是驴肉吧!”路晓猜的。   

“马肉?”方中宇猜的。   

房东先生半天没有言语,“是熊肉。”   

连暮春都张大了嘴,这房东先生不是一般人,说的一点错都没有。就连我,也是曾外公告知才知道的。   

房东先生看我们都在看他,竟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家父以前是东北张作霖手下的将军,我小的时候曾经吃过一次,那滋味,我现在还记得。”   

遇到内行了。   

十菌鲜煲汤,让大家都顾不上说话了,一锅汤,很快就被瓜分掉了,每个人都还意由未尽。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喝一次这种汤。”房东先生从来没吃过这么多东西,对他的胃也是一种考验。   

方中宇最夸张,把蘑菇都吃光了。   

别看只是一锅汤,在满膳楼,十菌鲜煲汤的售价是九千八一锅,而且一天只出一锅,要想吃,你得排队,据说现在预约要提前三个月,要不,多少钱你都吃不上。   

这种特例只出现过几次,有一次是省内招待外国的投资团,外公为了地方经济,破例做了一次,再一次,便是我在沈阳上学的那年,为我的几个好朋友做过一次。这次,怕是要算是第三次了吧。   

“外公本来想你结婚的时候做的。可是你婚结不成了,外公还是让我来做,为了你能面对生活。”暮春这样说道。   

没想过这是最后一次吃暮春的外公的亲手选料汤,在这之后的七个月,暮春的外公病逝于北京,时年七十九岁。

友情与爱情

我从不吝啬和朋友一起去分享美好的东西。一锅汤,让许多人走到一起。下午,房东夫妇回去休息,路晓和苏眉在厨房收拾餐具。我煮了红茶,希望有人和我共享。   

方中宇在我房中醉眠,萧刚晚上有班,先走了,张志伟自是陪在路晓身边,暮春也倒在书房的沙发上休息,陆世凡继续回去做他的第十八个春秋大梦。所以,只剩下我和高翔,在露台的小桌旁边,品茶。   

我们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仿佛有些东西一开口,便不再是以往的味道。只是一杯一杯的喝着茶,看着下面江面上来往的船只。   

在我拿茶壶续茶的时候,无意中碰到同时拿茶壶的他的手,那一晚的记忆如潮水般扑来,让我无法逃避。   

两只手只碰了一下,便很快分开,谁也不再去拿茶壶,只是低头望着自己的茶杯,他现已经有女朋友了,这点很重要。我了解高翔,他是很有责任感的男人,如果他决定了某件事,便很难改变。   

我们的位置只有咫尺之遥,却让我碰触不到。说实话,我现在很想牵他的手,感受他手心传递过来的热量,可是我不敢。“执子之手,与子协老”,这是诗经中的故事,上一次牵手,高翔单身,我身边有林枫;这一次我的身心自由,他却另有牵畔。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们都改变不了。   

“小夏,”苏眉收拾完东西过来,却看我们相怯,她有心帮助我一下,于是说“路晓他们有事先走,我要回屋补眠,晚上再一起聚吧。”说完,便离开了。   

等我们反映过来,若大的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俩个清醒的人,和两个“沉睡中的宝贝。”   

续上茶,回到露台,高翔站在阳台边上,靠在那里看江上千帆如云烟过眼。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我突然有一种冲动,轻轻走到他的后面,从背后抱住了他,把头靠在他的背上;他的背僵硬了一下,但终是没有动,没有推开我,也没有回头。   

请让我把理智先放到一边,让我的情感稍稍满足一下,让命运告诉我,这男人的背,能给我带来什么?   

良久,高翔终于有所反映,他转过身,拥我入怀,让我埋头在他的胸膛,他身上有股淡淡的力士香皂的味道,很好闻。这一刻,请不要说我是对还是错,我只想放任的情感,在步入二十四岁的那一瞬,找到一丝安宁,不管这个胸膛是不是属于我,或是曾经属于谁。   

我也很难分清,对高翔的感情,到底是友情,还是爱情。方中宇也曾这样拥抱过我,可是从并感觉到心动,他的拥抱,是那种很哥们似的,分辩不出对待男人与女人的分别。林枫也曾这样拥抱过我,在他怀中,仿佛随时会被他揉碎,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高翔的拥抱,是淡淡的,没有力量,没有欲望,仿佛我们这样拥抱过几百次,和牵手一样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我不敢问高翔是否爱我,或者是否曾经爱过我,我怕一张口,这一切便如同十二点后的灰姑娘,一切不复存在,可能还要悲惨,便是再也不能这样和高翔在一起,哪怕是再看他一眼。   

我宁愿相信,他的拥抱只是对我的一种同情,抚慰一下我受过伤的脆弱的心灵。   

高翔,在我心中永远会有一方净土,是为你而留。   

又见林枫

十二月二十二日,我没有伤悲。因为没时间。一大早,同事便打来电话,加班。因为马上就要到年底,西方是以公元记年,外籍的同事从二十三号起就要回国,休圣诞节假和新年假。结果有一单业务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没有及时到位,事业部所有的员工都要在星期天加班,补回这一损失。   

布告版上的告示还是那么显眼,两周之前,公司便下了通知,所有国内的员工不能和外籍员工一样放假,但在平安夜的晚上,会举办一个舞会,请一些客户和关系单位一起联欢。这个是必须要参加的,每个人都可以协伴前来,但不可以缺席。   

我现在还没想好,这个伴,是和苏眉一起,还是请位男士来参加?   

如果是虚荣心,我会找个男人,因为在学校的时候,我从来未带过同一个男孩参加过两次以上集体活动。不是我花心,是我喜欢把欢乐带给每一个认识我的朋友,男性朋友。   

苏眉不能随我同行,因为她有安排,她的故事,我们后面再说。我正在愁苦的时候,高翔给我打来电话:“平安夜要不要一起过?”   

我微微一笑,平安夜,是他的生日,我们曾经一起为他过过一次生日。那还是在沈阳,我偷偷买了蛋糕,送到他的公司,可是碰巧他不在,本来想放下就走的,可是他的同事把我让进办公室等他,我说,我是他的姐姐。   

那一次,很微妙。说不出来的感觉,只有回想起来的甜蜜,淡淡地藏在心里,永远会留在我的记忆中。   

我们约定,先一起出席公司的舞会,然后一起为他过生日。   

出席正式的场合,一定要有正式的服装,可是我没有,我没有穿那种衣服的场合,也没有机会。于是我找出了一件一字领的白色薄毛衣,一条黑色鱼尾裙,看上去满正式的。   

有人说过,性感,不是露,而是若隐若现,平凡的女人也总有美丽的时候。   

当我们出场的时候,舞会已经开始了。尽管是内部聚会,还是请了客户和有关带的企业领导,外籍的员工大部分都回国了,不过还是有人留了下来,过中国式的平安夜。   

哈德就是留宇人员之一,也是全场的中心,他是主持人。我们在这儿不提他耍宝的事情了。我和高翔在角落里坐着,等着一会儿有机会溜走。   

“头一次看你这么安静。”高翔拿了杯酒,对我说。   

我笑着摇头,我安静吗?只是在自己心怡之人的面前吧!我看着高翔,我能得到这个男人吗?这个男人会属于我吗?   

我在桌子下面拉住他的手,我开始喜欢上这种牵手的感觉,高翔的反映是这么平实,没有一丝的激动,却叫我脸上范起红晕来。   

一个人走到我面前,“能请你跳只舞吗?”   

我写不出来当时的惊讶,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子居然是林枫,一身剪裁合体的西装,金丝边眼镜,仿佛又回到学校时,言语斯文,风流不羁的他。我站了起来,不由自主的,让他牵着我的手,来到舞池。   

“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林枫的怀抱让我感到陌生。   

我点头,“是没想过。”   

“看来你另结新欢的速度也不是很慢?”林枫低下头,在我耳边轻声说,舞池里人很多,声音大点,旁边的人就会听见。   

我摇头,“你在吃醋么?好象现在,你已经没有这个权力了吧!”这是我的真心话,我不再盼望林枫会回到我身边。   

林枫咬了咬下唇,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是我对不起你,所以你怎么样对待我,都是我活该。”他说完这句话,舞曲也停了。   

“我不需要你的歉意,只希望你能远离我的生活!”我回到座位,高翔在等我。我把头埋在他的怀里,不是为让林枫看到,而是我止不住的我泪花。   

“我们走吧。”高翔拥着我。   

离开的时候,我看到林枫回到一个样子仿佛是老总的人的身边,身旁并没有女伴,看来他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不管他选择了怎么的路,我都希望他一路走好。   

“心情不好?”来到外滩,我和高翔吹海风。   

我转过头“有些,不过更多的感叹!让你见笑了,头一次看到我这么没用吧,还是在旧情人面前。”   

“走吧,我们过生日去。”高翔拉起我,向家的方向走去。他没有再提林枫的事,让我对他很感激,因为此时,我真的无法说出自己心里的感受,爱一个很难,忘记一个曾经是自己最爱的人,又何尝容易。   

我买了生日蛋糕,在我的露台上,只有我们两个,所有的人都过自己的平安夜了,外面灯火通明,我们是不需要开灯的。   

我点上了二十四根蜡烛,“许个愿吧。”老套的词吧,可是却年年都要用。   

他闭上眼,许下心愿,然后吹灭了蜡烛。   

“生日快乐。”我在他脸上轻轻一吻,这是个生日KISS。   

“谢谢。”高翔回答的也很平淡,“小夏,谢谢你。”   

我已经听到了他语言后面的东西。我证实了自己的预想,他不属于我,从来就没属于过我。高翔是个和很传统的男人,他要为自己和他的女友负责任,这点虽然我并不赞同,可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想法,高翔也不例外。我不要去强求一个不属于我的男人,再也不会了。   

那天晚上,高翔和我坐了一夜,静静地、不带有一丝的感情色彩。也许和他过这个生日,是我们最后的交集,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只会越走越远。他来,只不过是想给我一个交待,一个没有永远的交待,让我知道,也让我放弃。   

我渡过一个最平静的平安夜,也是最痛苦的一个平安夜。

新年的钟声

我想我不会再恋爱了。   

圣诞节之后就是新年,高翔已经回他应该回归的地方。大家新年建议聚在一起,地点自然还是我的地盘。   

三十一号晚上,大家如约而来,方中宇带来了他的女朋友,我先前在PUB那晚看到的,长得着实很男性化,象个阳光大男孩儿.却是如假包换的女人.

“真是有点可惜,要是两个男人都这么帅,这么有男人味的话,会感觉很可惜”。苏眉在厨房帮我忙,今天我下厨。   

我抬头看了她一眼,“苏眉,你的那个他怎么没带来?”苏眉在恋爱,我感觉得到。她只有在恋爱的时候,才会如此喜欢谈论男人。   

“不是时候。”苏眉的回答够简单的了。   

高翔和他的小女友也来了,看到她的第一感觉很奇怪,不只我,大家都感觉到了,最后还是方中宇偷偷说了一句:“你们俩个有点象。”   

“是吗?没看出来。”我只能这样说,其他的还能说什么。   

酒足饭饱之后,苏眉建议去K歌,我们找了一家不错的KTV,这个时候位置很难定到,好命的我们正赶上有人预付却没来,有了一个中型包房。   

“点歌,点歌”。有人早已兴奋起来了。   

苏眉为我点了一首许茹芸的《 我依然爱你》,没人比苏眉更懂我。   

“我紧依偎你的身子紧握你的手,雨淋湿你的头发淋湿你衣袖,伞握在手,象不曾拥有,临别时刻你冷的颤抖,如果你那时说爱我,我不让你走。   

我以为我已忘了曾经爱过你,直到我一看见你泪涌出眼底,假装沙粒惹我去哭泣,听你细说和他的婚期,走出了机场的大门,又是一场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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