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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现在开始回忆

作者:袁倩/晁夕 当前章节:11190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3:27

有一个声音总是在以催眠的语调重复:“沿着明天的方向走,最美的风景永远在前面。”  于是有人走进麦田,挤倒了稻草人,寻找最饱满的麦粒。“最大的麦粒永远在前面。”这是你的心里的声音。  如果你已走到了麦田的另一端,你会转身面对麦田坐下,迎着阳光比较手掌心的麦粒哪一个更大。每个人都需要答案。  你的手里是空的吗?你必须清理自己欠下的账单,你不得不满足自己的一个欲望:“在我穿过的裙子中,哪一件更漂亮。”  你会听到另一个诱惑的声音:“现在开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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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是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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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我亲爱的兄弟

陪我回头逛逛冬季魂牵梦绕的校园

给我讲讲那漂亮的女生,白发的先生,

趁现在没有人,也没有风

一把掉了漆的吉他,唱着忧伤怀恋的或痛快淋漓的歌,那时的我们有着无法比拟的热情,那是记忆中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每当想起他们,我都愧对自己平庸的现在。

这样吧,让我们唱唱,想想,回到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重温那些在我们心灵深处的歌,忍住你激动的灵魂,想想自己曾拥有的……

关于理想

什么是理想?

“江流千山东小舟从此终

听好风长吟望美人如梦

不看明月雄关不留飞燕玉环

相逢谈笑如狂别时沽酒在肩上”

什么是痛快?

“喝罢黄河之水天上来

酒醒杨柳残月且偷欢

唱罢笑傲江湖祭沧海

雁渡寒潭有几只回还”

那是一个怎样豪气的年代,是的,你可以不在乎,可以对你不屑的东西甩甩头,可以和哥们喝老酒到宿醉。

关于爱情

初恋?

“想想当初第一面不是很遥远

羞涩的你问着我两个人的缘

牵牵的你的小手亲亲红红的笑脸

你不知所措靠着我的肩说你会永远”

我是你的……?

“我是你闲坐窗前的那棵橡树

我是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

我是你春夜注视的那段蜡烛

我是你秋天穿上的楚楚衣服”

什么时候想我?

“说不出是太阳升起还是雨落下的时候

说不出是众人举杯还是一个人赶路的时候

说不出是忙着读书还是闲得唱歌的时候

说不出是什么样的开始结束在什么时候

想你 想你“

无悔?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在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像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仓惶的眼,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互相在街边,道再见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

你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生的誓言

你说亲爱的道声再见,转过年轻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

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

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身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亲爱的亲爱的亲爱永远,永远年轻的脸

永远永远也不变的眼“

爱极爱极了《青春无悔》,有一段时间几乎是没有一刻不在听的,哪怕是在上课,垂下的头发掩住了给我抚慰的耳机。后果是老师提问时的一问三不知。

记得在一个传说中的流星雨的夜晚,与同学跟着一些并不熟的男生去看星星,在一个废弃的飞机场里点燃火堆,讲着鬼故事,穷极无聊了唱歌,冷极无聊了就剥削男生们的衣服披上。于是和一个男生一起唱了这首歌,披了他的衣服,后来成了他的女朋友。

记得在大学毕业时同学们都去送一个男生,他坐在了四楼的窗口,弹唱了这首歌。女生们一片啜泣。他爱了整整四年的她一直没有接受他,她说:去喜欢别的女孩吧。他说:我只为你弹歌。然后,一把吉他从四楼殉情,地上躺着它的尸体。女孩收藏了其中的一块。现在摆在了我的案头。

常常想起他们,人爱着,或被爱,才能闪闪发光。

关于成长

再见?

“我们年少时不经心许下的愿

再提起时依然是多温暖

也曾约定彼此间常见面

相见时已多年”

成长的心情?

“这种心情是一扇门

不知什么时候锁起来

而你却远远走开

问你锁住了什么

哦?

锁住了什么

你说是你开始不曾写的诗”

觉得人生无常?

“当爱已成歌  唱歌的人已变成风景

美丽的往事飘零 在行人匆匆眼里

谁能把一支恋歌 唱得依然动听

偶然的天晴 偶然地谈起旧日电影

相爱的人在黄昏 像童话一样别离

别离在我们脸上写下人生无常“

在深夜,我听着几乎发霉的磁带中传出的过去的声音,我想哭。

成长是什么?是什么?

“成长是憧憬和怀念的天平,当它已倾斜得颓然倒下时,那些失去了目光的夜晚该用怎样的声音去抚慰。你们让我快乐,也让我难过,让我放歌,也让我沉默,别怪我。”

为了成长的代价——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磁带吱吱嘎嘎,它已经哭了。

关于遗忘

你会遗忘吗?

“岁月不留痕忘了相亲相爱的人

你我也会苍老连相片也看不清

只有你的小东西还藏在我的日记本里

红的象火一片枫叶上面刻着你和我的心“

为什么会遗忘?

“不知道是你太遥远还是我太思念

不知道是春太短暂还是落花太伤感

不知道是梦太美丽还是传说太简单

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可能让我站在你面前

说声 重头来“

谁都会遗忘的现在,谁还牢记过去?我只想念一首诗,祭一祭我的回忆。那是一首伤感的诗,这是一个会唱〈同桌的你〉的人的恋恋风尘。

“那天 黄昏 开始飘起了白雪

忧伤 开满山岗 等青春散场

午夜的电影 写满古老的恋情

在黑暗中 为年轻歌唱

走吧 女孩 去看红色的朝霞

带上 我的恋歌 你迎风吟唱

露水挂在发梢 结满透明的惆怅

是我一生最初的迷惘

当岁月和美丽已成风尘中的叹息

你感伤的眼里 有旧时泪滴

相信爱的年纪 没能唱给你的歌曲

让我一生中常常追忆“

——我可以背诵的一首诗。

有没有听到那个声音

就像是我忽远忽近

告诉你 它来自我的心

带来一支苍老的歌

对着你轻轻地说

我不在乎春夏秋冬花开花落

关于校园民谣

校园民谣是什么?——是风行。

风行是什么?

记得在秋露初沾的草地上,点上几支蜡烛,一群长发的男孩和女孩弹着吉他,唱着歌。他们问:“唱什么啊?”

我们就在下面起哄:“掐死你的温柔!”

他们笑,开始唱:“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唱到月上中天,唱到露水湿了衣服。

不知道是谁搬来了一箱啤酒,谁冷谁去喝一口。

风行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感受过,我感动过。

为唱着校园民谣的他们,为被他们唱的校园民谣。

关于回忆

白衣飘飘的年代

还是走吧甩一甩头,在这夜凉如水的路口

那唱歌的少年已不在风里面你

还在怀念

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回不去了,所以我有回忆。

回不去了,所以我想好好地为自己与大家拥有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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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吻自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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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时间过去了,风过去了,雾过去了,只有山还在那里。

无论什么时候开始回忆,都是趟过时间的河流,逆风而行,把云雾拨开,看山,看当年的自己。

读过的书和当时的感觉,就像山一样存在。

《窗外》和《沙漠沐浴记》

当年,我是一块白布。

无论是谁的手都可以在上面涂抹

她们是我的爱的教育。

我经历的是书籍贫乏的年代。

少年时,我想知道关于爱情的全部,我要的不是空泛的理论,而是活生生的教材,我正在发育。那时候,在校园的课堂上,有多少少男少女把《窗外》压在课本下,在老师的监控下偷偷阅读,把自己读成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其中就有我一个。岂止是我?60年代末出生的那一批哥哥姐姐同我没什么两样。

三毛女士的《沙漠沐浴记》偷走了我的心,一个勇敢的女孩五毛钱逛遍台北,后来在欧洲爱上一个大胡子西班牙佬——荷西,又去了撒哈拉沙漠,过起神仙一般浪迹天涯的日子。荷西死了,多少女孩子以为自己的梦中情人死了,她们哭泣,哭得比那只哭泣的骆驼还惨。

我刚刚学会爱,就忙不迭去做试验。我进入第一个年代就是集体早恋年代。当年我太勇敢了,以写情诗向女孩子发起进攻,一个功课不好似乎脑筋比较笨的女孩被我击中了,她是聪明的,在防止泄密方面可以说是个天才。

爱,需要行动。当年,老师、家长最怕我们行动,在他们眼里我们那一批都是不听话的孩子。当年,当年,学校与家庭防我如猛兽,防早恋如洪水。

当年我为什么会那样?我饥渴。

如今我还会那样吗?不会了,我的激情似乎枯竭了。我仍然会饥渴,但绝不是在爱情上,已经染了的布无法洗出原来的底色。

《射雕英雄传》

谁树立了一代人的英雄观?金庸老先生。

翁美玲、黄日华版《射雕英雄传》你看了几遍?

金庸的17部原著我看了几遍?

金庸版本的原著比电视更精彩,更迷人。

读《射雕英雄传》的时候,历史上的英雄,我只知道岳飞,那是听刘兰芳的评书联播《岳飞传》的结果。当代的我只知道黄继光、董存瑞,英雄在我的心目中只是一个光荣的概念,是神而不是人。

金庸的《射雕》把英雄这只大雕从天上射到地上。把我远在高空的梦,射回现实。以前我心目中的英雄没有爱情。郭靖是个英雄,郭靖的身边缀着一个精明古怪的黄蓉,黄蓉是东邪的女儿,那是怎样的一种生活,给了我年轻的心怎样的满足?

是男人,谁没有英雄梦?金庸的《射雕》是另外一个世界。有英雄,有美人,有邪,有正,有武功。郭靖不是个聪明的人(天生的),一个笨人只要下苦功也能成为大英雄。

我年轻,我的心被书中的英雄、爱情、历史彻底征服了。为什么当年我那么痴迷,因为我需要满足。

金版《射雕》,我依然在看,看一遍有一遍收获。因为那是一个男人为所有男人打造出来的光荣与梦想。

《绿化树》《高山下的花环》《人生》

我曾经有三张好看的纸,多年以后才知道,原来那是股票。

84、85、86三年,我为三本书疯狂。

张贤亮的《绿化树》,是伤痕文学,那些故事发生在我想了解的历史里,距我最近的历史。昨天发生了什么我并不知道,我只有靠一本小说去了解一个大概轮廓。《绿化树》,我无法完全读明白,里面有很多自然主义方面的描写,给我的阅读带来快感。

李存宝的《高山下的花环》,讲的是当代军人。军人用血与生命填补现实中的残缺,“小北京”可以不死,如果他用的不是70年代生产的炮弹,副连长因为爱发牢骚死了没有军功章,梁三喜只留下一张欠账单,军人自身留下的残缺却是触目惊心。那些人是活的,我感动。

路遥的《人生》高加林,一个高中生,演绎了一场当代“铡美案”。他不是陈世美简单非翻版。生活的铡刀给了他惩罚。多少人对巧珍报以同情就有多少人对高加林报以惋惜。与其说主人公像陈世美,不如说更像《红与黑》中的那个野心勃勃的于连。

把小说当现实,似乎笨到家了。

今天,女朋友认为我很有魅力,我应该感谢那三本书的栽培。深沉,清醒,有自己的想法,稳重,可靠,有安全感。她说:“你是我读不懂的男人,留下来慢慢读好了,反正有的是时间。”

男人必须具有可读性,否则,就是一本过气的地摊文学。

三本书,当年我为它们疯狂,只是因为喜欢,今天,我找到另外一个答案:

不经意之间,我有了三笔存款,我以为那是三张废纸,只是好看,多年以后它们变成了股票,不断增值。

《假如明天来临》

《假如明天来临》,属于永远的西德尼?谢尔顿。

当年我的课本上明明说着资产阶级作家,有历史的局限性。可是谢尔顿的小说偏偏给了我一个精美好看的西方。

生活在地球另一面的人要生存,要面包,要自由,要爱情。那里的正义并不总是取得胜利,一个弱者值得同情而不值得原谅,一个骗子可以取得最后的胜利。

西德尼?谢尔顿的书,据我所知,好些人把眼睛都读里蓝了。他的小说实在太精彩,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催眠,跟着主人公一起梦游。

西德尼?谢尔顿给了我一个世界,那里面没有说教,只有影响,最大的影响就是没有绝对,只有相对,一个人完全可以凭自己的感觉个人的判断处理生活。

我生活中的一个女孩迷谢尔顿迷的发疯,她私下里向我透露:真不知道他的书是怎么写出来的,如果你也能写出那样的书,我宁愿做你的秘密情人,真的,不骗你。

《情人》

在西方,当初也是禁书。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偷偷摸摸,我不好意思,我的脸上戴着变色镜。

孔夫子在几千年前就说过:“食色,性也。”如此率真的理论被宋儒阉杀,只剩下“灭人性,存天理”。

我一直生活在浩如烟海的禁忌中。

20岁的那一年,我走进一个女孩子的私人空间,当然,是趁她的父母不注意溜进去的,我发现了她的秘密。

她是一个爱干净的女孩,《情人》却很旧,看起来她读这本书已经有了历史。她极力掩饰,似乎看那种书的女孩就不是好女孩,似乎有点那个。后来,她的《情人》归我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总是与好色、淫荡、思春等并非美好的词汇联系在一起,可做而不可说。

杜拉斯来了,杜拉斯的《情人》来了,竟然成了性教育的启蒙读物。

我觉得自己很可怜,总是扮演蒙童的角色。

一本诗选,一个人及一本杂志

《朦胧诗选》曾经是一代写诗人的圣经。

到今天为止,我写的东西都一直被我家老爹骂作“狗气”不是,都是《朦胧诗选》惹的祸。我的文字就像多愁善感的女孩子的眼睛冬天了的眼镜,朦胧的一塌胡涂。

一个叫汪国真的人曾是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心目中最富人情味的诗人。

当年,诗坛上有四大青春偶像,白马王子,约等于香港的四大天王。小情调十小男人十小爱情=一个配方。女孩子们,吃了他们下的药,等于中了情人小箭,很快被麻翻在床。

遭遇四大白马王子,等于遇到四个爱情骗子。对于爱情,女孩子似乎永远也不会进化,她们的最大要求就是:再骗骗我,好吗?我明知那是假的。

一本中国的《读者文摘》最少让我这样一个人饱读十年,追忆十年。

《读者文摘》,单价1.5元一本的时候,也是学生最愿意掏腰包的时候,购买力龙精虎猛,生猛干脆。我的书柜里,至少有三年的存货。

如今,文摘没有了,只剩下《读者》,很精美,很有时代气息,可是,我的朋友宁可到我这里了借阅老版本,他说:“这叫重吻自己的眼睛。”

我曾经疯狂地痴迷,我是对书最残忍的人,大口大口地嚼,饥不择食,生吞活剥,胡天黑地。

我已经很少买书,我习惯了最现代的工具——电脑。我已经成了吃信息的人,还看书做什么?

我认识的时代太多:开放时代、改革时代、下岗时代、IT时代、后儿童时代……。将来有多少个时代等着我,我不知道,我学得很乖,学会了以一张成熟的面孔面向整个世界。

我的读书时代似乎很远很远很远。

如果我走入书店,能够让我动心的只是最实用的书籍,我可以没有阅读的激情,但必须阅读,因为我需要。想让我休闲,也许书店中的我总是把目光停留在一些曾经读过的书上,那些书很亲切,在青春时代就与我相识。

如果你买一套《金庸全集》,或杜拉斯的《情人》,那是请一个老朋友回家。与“朋友”对话,也是同自己的青春对话。

我是有记忆的,我的行为在对整个世界说:

“我是成年人,再没有什么可以唬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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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梁家辉相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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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在我的心目中,周润发像哥哥,周星驰像朋友,梁家辉是情人。

我喜欢独自坐在暗室里,欣赏我手头所有的老影片,仿佛时光在倒流,我又回到了与梁家辉邂逅的日子。

在我的心目中,周润发像哥哥,周星驰像朋友,梁家辉是情人。

周润发那黑色的风衣、嘴角的牙签,还有墨镜下淡淡的笑,那是无往不利、战无不胜的男人,是少女心中的英雄。如同我对哥哥的标准。

周星驰呢,能自创受欢迎的口头禅,眼眯眯,阴阴笑,笑弹如飞刀,例不虚发,朋友聚会怎么能少了这样一个开心的人呢?所以周星驰可以做最好的朋友。

梁家辉,唉,怎么说他呢?让人又爱又恨,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角色或喜、或悲、或厌恶、或幸福。真是难以割舍又不能拥有的情人。

第一次与他相遇,是他的第一部作品《火烧圆明园》。当时我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第一感觉是扮演咸丰皇帝男演员长得好英俊,很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此后在很长时间也没见到他的影片,以为梦中情人永远消失不再回来。后来才知道他的《垂帘听政》获第三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因为这个影帝称号他失业一年多。

梁家辉解释说:“那时台湾是大市场,而台湾跟内地的关系不那么好,我到内地拍戏,人家就把我当成内地人。我拍《垂帘听政》拿了影帝,太出名了,就成了目标。我的电影在台湾遭到禁演,我本人也不能在台湾拍戏。损失这么个大市场就没人再找我拍戏,我就失业了。”

虽然失业了,他还是挺乐观,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自己做生意,自己当老板”——在街头摆地摊做小贩,卖首饰、工艺品,兼给无证小贩望风。

以后频频看到他的作品的时候,是晁好味的大学期间,那时我最喜欢在周末裹着大衣看学院电影院里两块钱三部片子的录像。

然而真正让我把他列为情人之列的,是看了他的那部法国片《情人》之后。

在片中他饰演一个长于越南的华人富家子弟,颓废、懦弱,华衣美服包裹下是一个苍白的灵魂,一到和女主角的床上戏,他的生命调子便马上扭转过来。他俩在闹市暗室中做爱,如床上的月光,照亮了他暗淡的人生,也照亮了我的那根最敏感的爱的神经。这个他扮演的纨绔子弟似乎已经进入我的生命中。对于我来说,他就像一个情欲炸弹,爆发无穷的生命力。后来,他深爱的女主角与他无言分手,躯体与灵魂马上枯萎了。我也为之黯然销魂。

从此,电影院招贴上只要有梁家辉三个字,我必定准时到场出席那单相思约会。他不是特别英俊,但他的长相是典型的中国人像貌,越看越耐看。《天台的月光》中那个深情的警察;《东邪西毒》中放荡不羁的黄药师;《射雕英雄之东成西就》想成仙、满嘴外语的南帝,和那令人捧腹的“真心人”合唱“双飞燕”;《新龙门客栈》中风流倜傥的大侠;《英雄本色3》中那懦弱的书生;《水浒传之英雄本色》那忍辱负重的林冲;《春秋茶室》中跟在张艾嘉老板娘屁股后面,令人厌恶的小瘪三;《夺命佳人》那个谋害亲人的小人物,《至尊三十六计之偷天换日》中那个一出场就抠着鼻屎、摸着屁股的监狱长;

梁家辉的电影陪我走过中学、大学、工作,虽然有很多新星出现,我最难忘的却还是他。偶然和几个好友聊天,猛然发现喜欢他的人很多很多,都说他好英俊,是个典型的好男人,我问其中的一位看过他的《黑金》吗?她说还没有,我是你应该补上这一课再和我谈梁家辉。

第二天,她一见面就惊呼,天啊,我刚看完《黑金》,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真的是他吗?我说是啊,她说她还是喜欢他,虽然他的角色很坏,但坏得可爱,坏得让人刻骨铭心。特别是那场政坛黑道兄弟的龙虎会,一群杀气腾腾的男人,把半身浸在温泉中,密谋侵吞政权的大计。梁家辉想把论资排辈的劣势扭转过来。气氛如箭在弦,梁家辉忽从水中一跃而起,亮出一个龙虎风云的文身屁股,把政坛老大的气焰压了下去。电影至此,已攀上一个无言的高潮。

工作几年后,晁好味已不再是单纯的小女孩,但迷恋梁家辉的感觉丝毫没变,只是多了几分对梁家辉作为演员本身的清醒和了解,生活中的梁家辉是一个好男人,在銀幕上的梁家輝扮演過各種不同的角色。他最得意的,是自從在香港和舒淇拍了一支生啤酒廣告之後,又贏得了好爸爸的優良形象,就連小朋友都要看到他才肯吃飯,果真是魅力無邊!他讲过一个故事:有天他正在茶楼饮茶,有个男子走到他身旁,说要帮自己的小孩要个签名,梁家辉就笑他一把年纪了还不好意要签名,找个小孩子作借口,沒想到这个男子竟然马上带了个小孩子过来,很认真的对梁家辉说:“我的小孩真的好喜欢你哦!他以前不喜欢吃飯,吃顿饭起码要花一个多小时,自从看了你演的《紅玫瑰与黑玫瑰》之后,只要一听到那首“小寶寶,吃蛋糕……”的歌,他马上就愿意乖乖吃飯了!我也猛然想起片中的那一首动情的儿歌,梁家辉竟然把它唱得让人狂呕不止,此等本事,唯有梁家辉而已。

他的事业在别人看来已经到了顶峰,而在梁家辉自己眼里却不是这样,他只认为自己的演技已经成熟,有能力拍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外界称其“最具魅力的东方男人”这种称谓他如何看待,梁家辉十分机敏地回答:“可能不同的观众对我塑造的不同角色充满不同的幻想,也可能是影片《情人》在西方有些影响力吧!但我身边的朋友和家人都搞不懂为什么外人对我评价这么高,其实我就是个普通人。”

访中电影圈里影星的私人生活、感情问题一直是新闻界、影迷们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当红影星的绯闻,早以让人见怪不怪,因为没有一点“桃花运”似乎就不是圈中人了。“我想让人们知道结婚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我看到有些人除了工作以外就没事可做了,整天只会上舞厅、酒吧和唱卡拉OK。其实与其如此浪费时间与金钱,不如找个好人结婚,把精力放在妻儿身上,这样更有意思。”访中就这样梁家辉老是向别人灌输爱情婚姻观念,大讲家庭的温暖。汪嘉年就是听了这些话后才决定立即与梁家辉结婚的。

我是梁家辉的情人,梁家辉并不知道。也许这一生我都不会得到他,因为他是大众的情人,不能为任何人独自占有,我只要去占有他的影片,全部……。

我知道我的伤心是无法避免的,就只好用他的一首歌安慰自己。

诱惑我一辈子

似乎你已了解了一切 对于爱你我很难拒绝

将我锁进你的双眼 从此不再多担爱人的风险

有了你足够让我想入非非 给我自由只是浪费

戒了酒我也能陶醉 吻了你我才能够入睡

能不能诱惑我一辈子 别在爱情中只采取守式

一些些温柔一些些任性 让我尝尝酸甜苦辣爱的相思

能不能诱惑我一辈子 爱的我反反覆覆虚虚实实

你懂得骗我 你懂得疼我 但别在我虚弱的时候冷冷说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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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抱我吧,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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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回忆是衰老的前兆,靠回忆活着就证明你老了。”六七十岁的老公老婆才会坐在树荫下交换年轻的荒唐与幸福。我们还不到三十岁,回忆就已经把我捉住。“我老了吗?”我问过自己。

遇到几个朋友,有的重温《烟雨蒙蒙》,有的置所有新书而不顾,单单挑了一部《金庸全集》,有的用高保真的DVD放着梁家辉几年前的作品,有的干脆用MP3听着校园民谣,或跑去看罗大佑的演唱会。

他们,她们怎么啦?他们的梦丢了。

我的一个自己办网站的朋友说:“以前我为房子努力,房子有了,我又把目光瞄准私车,车也有了,我就想应该有一家自己的公司,因为我是一个男人。可是小时候我最大的梦想是周游世界,做一个纯粹的自由人。我总是出差,我去过好些地方,可是那并不是我的梦,我的梦一样也没有实现。我可以拥有好多东西,可是我发现自己似乎就是为了这些活着?房子、汽车、公司、存款,哪一样比我更重要?我喜欢听一些老一点儿的歌,好像在那一会儿回到了当初有梦想的年代。

喜欢看《烟雨蒙蒙》的女士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知名作家。她说:“我知道现在的作家都在写什么,因为我也是这样做,当你把爱好变成工作,就会觉得是日复一日地重复,单调枯燥。看现在的小说,你就会感到不同的人在套用同一个模式制造感觉上的混乱。真让人气闷,看《烟雨蒙蒙》就是推开窗户给自己透一透气。生活太复杂了,就躲进单纯一点的世界。当年看《烟雨蒙蒙》的时候,我正在开始自己的初恋,虽然以失败告终,可是当时我投入了所有的激情。”她突然笑了一下,“我一直在恋爱,我一直在发泄,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的激情很廉价。”她的笑里充满了自嘲的味道。

我的另一个朋友说得更痛快:“我对自己面对的现实很失望。现在拍出来的片子用四个字就可以概括‘惨不忍睹’。节奏一直停留在慢四,构思一直在拣老美用滥了的杂碎,就是这两年最喜欢看的《大话西游》,不也是95年前拍出来的吗?仍是新的。如果新出的东西都是粗制滥造的伪劣品,我干嘛要买账,老东西结实耐用。”

被回忆抱住的那一瞬间,我有了安全感,就像一个行走在旷野荒郊并迷路的人,我需要一点熟悉而亲切的东西。我在转过身抱住回忆的时候,回忆正在变小,变成有记忆的罗盘,告诉我过去曾经发生过什么,我是怎样一步步走到这里,告诉我丢了什么,还有什么是最真实的存在。

我的罗盘一直没有离开过,我的方向感回来了,我的恐惧正渐渐走开,哪怕这里是真的一片旷野荒郊,我也有勇气走,当然是去我最想去的地方。

被回忆抱住,只要一转身,就会看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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