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场:一百个女人的情感历练》
作者:格格/曾铮
内容简介:
长箫之恋
是谁打动你的心,让你伤痛到如今
谁娶我做永世新娘
初恋,飞雪满天
我的心该怎样抵达爱的胸口
曾经痴情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模范丈夫从家庭叛逃
一位电台女主持的畸形婚恋
固守神圣爱情纯净的天空
亿万富姐不是为了重婚
双胞胎姐妹情感大撞击
挂名丈夫,我爱你多么艰难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我赢了那一场谎言中的爱情
拜拜,我那亦爱亦恨的“黑道爱情”
含泪的玫瑰
向隅而泣,女副主编的情爱
别了,我的“花衣笛手”
长箫之恋
我的长箫之恋开始于我刚进入18岁的那年夏天。由于高考落榜,我不愿再在滇西北高原上那座我出生长大的热闹的永胜小镇上频繁露面。
那天中午,突然,空气中传来了一种明快的乐声。我屏住呼吸欠起身子,是长箫的声音!
我循着声音而去,浮现在我眼前的首先是一管闪着清幽光芒的长箫,接着是一个穿着一件白色T恤衫、身材颀长的少年。
他吹的曲子在风中戛然而止,出于一种莫名的害羞和畏惧,我悄悄逃走了,因为我在小镇上和学校中从未见过他。
那时,已有一个喜欢我的男孩,他叫陈开东,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他已考上了南方一所艺术学院。就在我看见那位吹箫的少年后不久,陈开东披着长发带着画夹来找我了。我问陈开东知不知道那个吹箫的男孩子是谁,他不假思索地答道:“我是我们中学刚调来的校长的儿子,他叫吴林,今年高考时他恰好生病。他准备像你一样明年再参加高考,他要考音乐学院……”
一个星期后,陈开东离开小镇上大学,送走他,我心酸酸地想哭时,竟与吴林在一条僻静的小巷相遇了。他欣喜地叫出了我的名字,并说那天他回家后翻阅了我写在校刊上的诗。
我跟随着吴林来到了他家,他带我到他母亲的书房。天哪!四面墙壁上到处都是书籍。这也许是我那时见到的最多的私人藏书。
陈开东在寒假期间真的回来看我了。在他回来的第二天,吴林就病倒了。
寒假过完后,陈开东就要走了,我和他又去看了一次躺在病房中的吴林。我们离开病房时,我突然感到吴林的眼光灼着我的背部。我回过头去,他的视线与我的视线重叠在一起。他的眼神第一次给我一种震动,他仿佛试图将我拉回去,从陈开东身边拉回到他身边去。
一路上,我总是想着那双想留住我的忧郁的眼睛。
从那以后我就经常去医院看他。而他最盼望的一件事就是尽快地离开医院,但他的病还没有诊断出来。
从那以后,我们经常逃离医院带上长箫和书本到那片丘陵草地上去。
有一天午后,当吴林吹完箫后突然下起了一阵暴雨。我们手拉手跑进了一片果园之中,并发现了一座可以用来避雨的木房子。我们彼此看着对方的眼睛。吴林捉住我的双手问:“你是不是以后要嫁给陈开东?”我摇摇头说:“我不知道。”
雨停了,天边出现了一道我所见过的最美的彩虹。我们从泥泞的路上回到了医院。就在那天晚上吴林的病加重了。而我并不知情,那天下午把他送回医院以后我就回家了。
在一个暴雨倾盆的下午,吴林的母亲突然来到了我家,她神态慌乱地说:“吴林不见了!”我大吃一惊,蓦然,我想起了那片果林的那座小木屋。我跑进木屋时,吴林正举着一把刀,那把刀上沾满了鲜血。我看见了他的手腕,原来他在割静脉……
原来吴林患了白血病。医生和家人为了让他活下去,一直对他隐瞒着病情。但就在今天下午,他从一个护士嘴里知道了自己的病情。
从那以后,每天傍晚我都要上医院看望吴林,周末时是下午到医院去。眼看离高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吴林仍让我替他报了名,他报的第一志愿是中央音乐学院。
有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吴林看起来气色很好,他说他很想到那片草地上吹吹箫,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替他跟值班医生请了假,然后我们便直奔丘陵。
他用生命吹出的长箫之声苍凉而遥远,好像带着我们飘向了白云和蓝天深处……
就在回医院的路上,吴林突然握着我的手说:“如果我能活下去的话,我一定会有一天向你求婚!”这是吴林第一次向我清楚地表达他的感情,实际上从他的箫声里,他已经一次次地用音乐表达过他对我的眷恋。
就在那天晚上,已经是10点钟了,我刚复习完一些课程,吴林的母亲来了,她让我尽快到医院去,吴林不行了!我面色苍白地飞跑着到了医院。
至夜半时,吴林闭上了双眼,以后就一直没再睁开过。虽然我一直抱着长箫坐在他身边,欲哭无泪……
我18岁那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那管长箫伴随我不停地迁移,无论我去何处,我都要带上那管箫。
美丽的海南,我的爱情退潮了
在刚入大学生物系时,我就认识了石涛,他是我的同班同学。在新生作自我介绍时,他用广东味很浓的普通话说他是从海南三亚来的,当时引起了家在陕西黄土高坡的我的瞬间的惊奇,我特意多看了他一眼。
在大二时,我在功课上稍松了一口气。生性不甘寂寞的我又竞选进入学生会当了文艺部长。这时,我才又注意到石涛,这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因为玩得一手好篮球而被选为体育部长。同为系学生会的“内阁成员”,一周的例会是免不了要在一起商讨系内外的热点问题的。一来二往,我就对这个一与女孩子说话就脸红、在球场上却叱咤风云的男孩子发生了兴趣。
我开始向他暗送秋波,主动要求和他一起做小白鼠的实验,在小白鼠不听话时故意发出女孩娇嗔的尖叫,以唤起他英雄怜护美人的意识。我做起了他的铁杆球迷,凡有他参加的赛事都风雨无阻地为他加油助威。可是我失望地发现,连局外的同学都发现我对石涛“有意思”了,可局内人却对我无动于衷。我对他有点气恼了:石涛呵石涛,你莫不真是铁石心肠?
圣诞节的前一天,全班十几个同学晚上在学校的小餐馆里“嘬”了一顿,我们兴致不减,又去参加在校俱乐部里举行的学生舞会。我们第一次挨得那样近,几乎都可以感觉到对方激动的心跳了。一曲跳罢,我几乎是贴着他耳边说:“这里太热了,我们出去走走吧。”
我们沿着一条石子路,朝树深人静的山坡上走去。我的心像一只小鹿在跳,这算是我与石涛的第一次约会吗?石涛抱着手臂低头沉思着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其实我早就明白了你的心情,可是,我不能。在家里我有个妹妹,她在等我回去。”“你要娶你妹妹?”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是我的亲妹妹,”石涛在我的一再请求下,讲述了他的故事———
“我的父母都是渔民,以打鱼为生。在我五岁时,父母一起驾船出海,遇到了飓风,船毁人亡了。我父母生前与邻居的黄叔是好朋友。我成了孤儿后黄叔收养了我。从此,我就和他的独生女儿阿莲同吃同住,还一起上学,从小学到初中都坐一条板凳。升高中时,阿莲的成绩本来比我还好,可是黄妈那时刚好得了一场大病,为治病花了不少钱,黄叔没有钱供应我们两个上学,阿莲就不声不响地辍了学,让我继续读书……”
我握着石涛的手,顿觉阵阵绝望袭来,然而我固执的心中却有一种强烈的偏见:石涛和阿莲没有共同语言,他们在一起不会幸福的。我还有机会赢得他的爱,我要努力抓住我的幸福。
我竟产生了要见一见阿莲的念头,看看这个没有多少文化的渔家女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好不容易盼来了暑假。在出发前的一星期,石涛给阿莲写了一封信,说了回家的日期,并说要带一个同班的女同学来看海。尽管石涛说阿莲性情温和,善解人意,我还是做好了与阿莲发生冲突的最坏打算。
中巴到了三亚汽车站。在出站口,我们见到了阿莲。她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渔村女孩的样子,相反她看起来很靓丽,出乎意料之外,她首先热情地向我伸出了手,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向我问好。阿莲骑上一辆摩托车带着我们,向她在崖城的家里飞驰而去。
我进了阿莲的小屋,吃了一惊:她有一个很大的书架,排满了各样书籍,最多的竟是生物方面的书!“你看,都是阿涛帮我买的,说以后我们办一个海洋生物养殖场。他就是喜欢做梦。”阿莲有点娇羞地说。
有一天,我们三人驾着黄叔的机动小渔船出海去兜风。出海时天空晴朗无云,突然在正午时,海上起了大风浪,一个巨浪打来,船的一侧骤然倾斜,我立足未稳,尖叫了一声,失手向船一侧的海水中滑去。“小心!”阿莲大叫一声,抓着一根绳子猛扑过来,用一只手抓住了我死死攀住船舷的手,把我拉了上来。
晚上躺在床上时,我怎么也睡不着。想着白天可怕的经历,再看看已酣然入梦、睡相恬静的阿莲,我内心里波涛汹涌。阿莲是清楚知道我对石涛的那份情感的。可她对我却没有半点敌意和怠慢。我思来想去,决定退出这场错误的爱情角逐……
是谁打动你的心,让你伤痛到如今
那是1996年的一个晚上,正在读大一的我,为了给弟弟找一份工作,带着守寡多年的母亲和弟弟的全部希望,去找一个同学的父亲帮忙,结果没能如愿,我神志恍惚地低头走着,忽然感到眼前一黑,一辆大汽车向我劈面扑来,我尖叫了一声,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是在一辆车里,而我竟依靠在一个男人的怀中,我在座位上半站起来,发现我并没有受伤,他有些不解,我也很惊讶,我没受伤为什么会昏迷过去?他安慰我说一定是惊吓的,并问我家在哪里,要把我送回去。
我家在郊区,为了有话可说,我讲了母亲一人带着我们两个孩子生活的艰难,讲了弟弟为了供我念书,在找工作过程中受到的种种委屈……他见我哭了,就挺长时间不再出声,当车停在我家破旧的房屋前时,他下车给我开了车门,我见他高高大大风度翩翩的样子,不觉心里一动,并莫名其妙地涌起一股依恋。
一个月后的一个周末,我正在跟弟弟商量打工的事,一辆吉普车停在我家门前,我一眼认出就是那天晚上的那辆车,兴奋地跑出去,车上只有一个司机,我有些失望,但很快就激动不已,那个司机告诉我,我的弟弟可以收拾一下东西,跟他去上班了。
1997年国庆前夕,在新华书店里,我看见了他———那个高高大大风度翩翩的男人,我毫不犹豫地冲过去,一把抓住他的胳膊,他开始显然没认出我,明白过来以后,我注意到他的脸竟也红了一下。
这晚,我们喝了很多酒。我是那么开心,开始他还正襟危坐,后来也随便了许多,我向他讲了那天晚上以后对他的依恋,开始他默不作声,后来他给我讲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事情,那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男人世界。
他是用吉普车把我送回学校的,在下车前,他吻了我。告诉我国庆放假时,送我回家。我再次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轻轻地拍了下我的脸说,保密!
度日如年的两天过去后,当我坐进车里,两人相对一望后,我们同时垂下了眼睛,我们都清楚彼此已经坠入情感的误区,却又都身不由己。
我们默默地坐在车里,就像我们初遇的那天晚上一样……当车就要开出城去,驶向我家时,他刹住车,向我投了一个询问的眼神,我不知道我给了他一个什么样的启示,他猛地把车头掉过来,驶回城里。这个晚上,我把我的爱情连同我自己,一起献给了他。
我的生活中因为有了他,而充满了阳光。每到周末,他就把我接到宾馆,我们会在那里度过十分快乐的两天,虽然这两天他总是因为接到电话而不时地离开,但我一个人倚在床头一边看书一边等他回来的感觉仍然让我幸福无边。
第二年寒假,他没让我回家,而是把我请到他家,让我帮着他的女儿复习功课。我是第一次到他家,他的家里非常豪华,让我不敢迈步,他的妻子气质高贵,谈吐严谨,让人望而生畏,而他的女儿非常漂亮,虽然才十六岁,但比我还高,一看就是生活优裕的女孩子。
我在他们家辅导的那段日子,他的妻子对我特别有好感,晚上让我住在那里。后来他的妻子因为出差而离开家里半个月,这段时间,我每天辅导他的女儿到半夜,他一直在另一个房间里等我到半夜,当他的女儿睡着后,我才敢长长地出一口气,跑到他那里……
他的女儿本来在班里学习是倒数几名的学生,可一个寒假下来,她有了非常大的起色,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第二年开学后,她还经常到我宿舍找我给她补课,最后考上了大学。
三年很快就过去了,这期间我家的旧房子也被他翻新了,我的弟弟被保送去了一所学校,他还给我的家里置了好几件电器,我的母亲后来曾怀疑他对我别有用心,让我把东西退回去,可我知道我爱他有多深。在我们的关系中,我一直占着主动地位,他所做的一切,用他自己的话是,无论怎样,都回报不了他所感受到的炽热的爱情。
正当我沉浸在漫无边际的幸福中时,他的妻子知道了这件事,并向我说出了他的职业,通牒我,如果不离开他,就等于毁了他。我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我只好在大哭一场后,决定放弃他已为我找好的工作,离开这座让我伤痛的城市。
谁娶我做永世新娘
我从小就是一个命运多舛、性格孤僻的女孩。在我五岁那年,父亲患肝癌去世了。过了两年,母亲就拖着我嫁给了本县城一个比她大十多岁的鳏夫。
在念大二时,一天我意外地收到一封情书,这是一个叫郭旭的中文系男生写来的。
我感觉到内心里并不是很喜欢他。也许,我潜意识里所寻找的“王子”,不是像他这样文弱的白面书生,而是能弥补我所缺失的父爱的成熟男性。我开始有意回避与他见面。
一个下午,电闪雷鸣,下着倾盆大雨。郭旭又来敲我的门,我正躺在床上看书,就叫女友对他说我去上课了。等到快吃晚饭时,我从楼上下来,竟看见郭旭还在宿舍楼旁的梧桐树下打着黑伞傻傻地等着我,衣裳都被大雨淋湿透了。我的心里顿时有一种温柔的感动。我在那一刻找到了爱的感觉。
进入大四时,我和郭旭相约同考中文系的研究生。在那一段时间里,我们一起上自习,复习功课,他帮了我很多。在成绩公布时,我们都过了分数线。就在我以为我俩可以比翼双飞时,郭旭却匆匆与长沙的一家报社签订了工作协议,他无奈地向我一再作着多余的解释:他的家里很穷,他是家里的长子,还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弟妹。
我就这样失去了郭旭。我把时间都投入到了研究生的学习之中,但是,生活像是一场难以捉摸的游戏,在那个圣诞节,我被同室女友硬拖着去了人头攒动的校内舞厅。比我高一年级的法语系硕士生孙野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跳了几圈之后,他开始对我甜言蜜语。也许是受法兰西文化的熏染,他热情的身体离我越来越近,我甚至闻到了他嘴里的薄荷口香糖味。孙野突然抱住了我的身体,说了一句我爱你,就大胆地吻了我的嘴唇。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像当初郭旭吻我时那样惊慌,居然很平静地接受了他的放肆。也许那时我内心本来就渴望一个男人的温存。
孙野的父亲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因此孙野可以随意抛掷钱财,为我买首饰和时装,请我去泡咖啡屋、听音乐会、看足球赛……在情人节时,他竟一次为我买了999朵玫瑰花。内心深处我知道我的爱情开始变味,染上了铜臭,可是我已陷在盲目的虚荣心中不能自拔。
孙野快毕业了,他已决定去法国镀金,并许诺说,等我毕业后将我接到法国去伴读。他要我和他去领结婚证。理智告诉我,孙野不是能跟我相伴到老的男人,可是似是而非的爱情还是在欺骗我,让我相信他的海誓山盟。我做了一个月不伦不类的新娘后,孙野也办好了去法国留学的手续。
果然,不到半年,孙野就提出要和我协议离婚,说他不打算回国了,还说两地分居也是很不人道的。他还给我寄来了他和一个金发女孩穿着游泳衣在沙滩上的亲密合影。
与孙野离婚之后,我心力交瘁,好像一下子就由青春年少变得人老珠黄了。尽管感情受到过那样的挫折,我做女学者的梦依然未变,在1995年又考上了本校的现当代文学博士研究生。
我的导师罗教授五十多岁,已出版了近十本专著,再加上他高大魁梧,为人又热情幽默,所以一开始听他给我们几个研究生上课,我就有些魂不守舍。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弗洛伊德说的一种恋父补偿情结在作怪。我喜欢他那浑厚的嗓音,他也欣赏我的勤奋好学,还让我参加了他的一项重要的学术课题研究。
罗教授的妻子已去世多年,他一人带大了两个儿女,现在独居在学校的教授楼里。
有一些话,我觉得非说不可了。这一次,我希望能把握住一份成熟的情感,不同于以往的懵懂幼稚。我终于大胆地说,罗老师,像您这么好的人,应该有个爱您的人陪着您。以前我在感情上不太顺利,读博士以来,您一直很照顾我,关心我,除了感激,我还有很多话想对您说,我希望您不仅仅是我的老师,能让我照顾您今后的生活吗?
一向不善言辞地我一口气说完这番话,便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等待着罗教授的回答。电话那端的沉默使我心神不宁。
罗教授的声音很冷静。他说,谈论感情的时候,你得综合考虑许多因素,否则它就是幼稚的。我已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和你父亲的年龄差不多,你是个好女孩,我相信你会找到真正适合你爱的人。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学生。我不想超越现在的关系,我们就像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
我无语。是我的第三次感情又错位了吗?
初恋,飞雪满天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文学,崇拜作家,我进入北京大学学中文之后,除了阅读永远看不完的中外文学名著之外,我对文坛上窜红的作家也特别关注,才32岁的青年作家叶云卿就是其中之一。从他一本小说集所附的作者简介中我约略知道,他本是河南郑州的一个普通工人,后刻苦写作,小有名气后就辞掉了工作,只身来京城闯荡,做了一名自由撰稿人。
1997年9月5日,我在那一天逛书市时第一次见到了叶云卿,当时他正和一群作家在忙着签名售书。他长得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英俊,且颇有儒雅气质。
我买了他刚出版的一本小说后挤进了人群,他突然抬头看了我一眼,我的心不禁怦怦直跳。他在边签名时边随意地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我说出了我的学校和姓名,然后还激动地加了一句:“我很喜欢读你的爱情小说。”他抬起头,显然对我有了兴趣,说:“你是学中文的,欢迎你以后多提宝贵意见。”说完,他礼貌地递给了我一张名片。
之后,我一连两个晚上老想着他而失眠,我鼓起勇气给他打了几次电话,每次都一拿起话筒就心跳加速,他的语气总是很温和动听。我还熬了两个通宵,给他的小说在报纸上写了一篇献媚似的书评,他看了之后还特意打电话说我写得很有灵气。
然而,在1998年3月15日,一件偶然的事情使我对他的爱恋柳暗花明。那天,我突然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叶云卿写的一篇散文《伤逝爱妻》。我这才知道他已有了妻室,可是他的爱妻却永远离他而去了!
我看着,仿佛看见了叶云卿悲痛欲绝的神情,我不禁为他的不幸热泪涔涔。
回到宿舍后的那一晚,我又失眠了,我不知道该不该打电话安慰他几句。我站在公用电话亭里将磁卡插进去拨通他的手机的一瞬间,我还在犹豫。他连问了两声我是谁,我才开口说:“我是艾月,我看了你那篇《伤逝爱妻》,我很感动,我想……”他竟说:“我一直想你,现在我更想见你。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我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想都没想就说了一句:“好!”他跟我约定在学校附近的麦当劳餐厅见面。
当他西装革履地微笑着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想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我们吃着食物,喝着咖啡,我小心翼翼地不去触及他的伤心处,他却谈笑风生地与我聊天,好像并没有受过丧妻的打击一样。
我开始和叶云卿来往密切起来。他正在写一部据说是献给他妻子的长篇小说。那一段时间他足不出户,我每次傍晚去看他,他几乎都在伏案写作。他有一部电脑,可他不习惯在电脑上写作,所以,我就帮他把他的手稿打在电脑上。我还偶尔帮他做饭、洗衣服。很快放暑假了,我没有回山西老家,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叶云卿的公寓里。在8月初一个闷热的中午,叶云卿终于写完了小说的初稿,请我出去在一家小餐馆里吃饭。他喝了大半瓶红星二锅头,我扶他回了他的寓所。在我把他安顿在床上,正准备离开时,他突然紧紧地抱住了我,把我压倒在床上,满嘴酒气地乱吻我,然后强行撕开了我的白裙子。
之后,我仍然帮叶云卿打字,他在打印稿上修改,我渐渐对我们开始的肉体关系习以为常了。在8月底,他二十多万字的小说终于完工了。
在1998年11月中旬的一天早晨,我刚起床就吐得一塌糊涂,去医院一检查,结果我却是怀孕了。我吓慌了,我想先与叶云卿商量一下。我甚至打算,如果他想要这个孩子的话,我宁愿为他放弃即将完成的学业。我冒着刺骨的寒风急匆匆地赶到了他的寓所。我敲门,没有反应。我想今天是周末,他不可能出门呀,我试着用他给我的钥匙开门,却发现门反锁着。我有些奇怪,开始使劲地敲门。叶云卿在里面不耐烦地问是谁,我没有吱声。过了一会儿,他穿着睡衣打开了门,见是我,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我想进去,他却堵在门口神色慌张地问:“你怎么来了?”我正想说我怀孕了,从卧室里却传来一个女人娇滴滴的声音:“云卿,是谁呀?”当时我的头就一炸,我忍着汹涌而出的泪水转身就朝楼下跑去。
第二天,我去了附近的一家私人诊所。我感到撕心裂肝的痛楚,不仅是为自己的身体,更为我在他身上可笑的梦想。
我的心该怎样抵达爱的胸口
我从小就是一个性格忧郁、爱幻想的女孩。18岁的我在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念书以后,便将自己关进了内心的象牙塔之中。
当同寝室的女生都开始骄傲地拥有护花使者时,在她们眼里,我却像个修女。其实,我心中早已暗恋上了同班的男生韩枫。
上大三时,有一天,我去看中文系和历史系举行的一场足球对抗赛,韩枫在中场断球了!一个后卫从侧面狠狠地铲了韩枫一脚,韩枫像一棵锯倒的大树一样重重地仆倒……我惊叫了一声,在众目睽睽之下急跑了过去,不争气的眼泪也涌出来了。
韩枫的膝关节受了伤,住进了校医院。既然我对他的爱已经“出丑”了,索性,我就公开地去看护他。
当韩枫出院时,我们俨然是一对恋人了。我们都是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所不同的是,韩枫是跟着父亲,而我是跟着母亲。我们无意间好像在对方身上尽量寻找各自缺乏的爱。
幸福的日子像流水一样过得很快,转眼快到毕业了。韩枫立志从政,他费尽了心机,才在京城的一个政府部门找到了一份工作。我本来想在上海找工作,以就近照顾多病的母亲。可是为了爱情,我还是与韩枫一起去了北京,放弃了专业进了一家电脑贸易公司当了总经理的秘书。
刚去北京,我们租住在一间闷热潮湿的地下室里。心高气傲的韩枫在那个论资排辈的政府部门里不受重视,他总是一副怀才不遇的样子,有时还借酒疯无缘无故地把气撒在我的头上。
我在电脑公司里工作很努力,得到了王总经理的赏识。不到半年时间,我的薪水加了一倍,并优先分到了一室一厅的住房。
有一次,我很晚才回家。王总的车送我到楼下,正好让韩枫从窗户里看见了喝得有点醉了的王总握着我的手不放。韩枫冲下楼来,使劲地掴了我一记耳光,怒气冲冲地说:“要么你辞掉工作,要么我们马上分手,你看着办吧。”
第二天我没有去上班,我躺在床上不吃也不喝,然而,从早到晚,韩枫没有来敲门。我对他已死了心,我也想通了,既然他不爱我,为什么我还留恋他,乞求他的爱呢?
王总在知道了我与韩枫断绝关系后,开始对我大加关照。每天他都为我捎来一束红玫瑰花,还要用车送我回家。我在理智上并不愿意接受这个几乎可以做我父亲的男人的爱情,何况他已经有了妻子和女儿。可是在情感上我却不由自主地开始依恋起他来,他是一个成功的有魅力的男士,能给予我所缺失的父爱和情爱。
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最后公司里只剩我们两个人。王总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站在了我的身边,用他坚实的手臂轻轻地环围着我,我突然觉得我再也支撑不住自己的心怀了。他用手绢细细地拭净了我的泪水,然后他开始吻我,一个成熟男人老练的吻,它让我干枯的心仿佛重新涌满了爱的甘泉。
他变得像一个青春少年一样,每天与我换着地点约会,看电影,听音乐会,泡酒吧……我成功地对他守住了最后一道防线,我说:“如果你真爱我,你就娶我!”他就真的开始与同床共寝二十余载的妻子闹离婚大战了。
有一天,他的妻子瞒着他来找我,带着他们十岁左右的女儿。她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我与她相比,优势只在于我的青春红颜。她放下她的体面,用几乎哀求的口气对我说:“你只要劝他不要与我离婚,你随便与他什么关系,我都不会干涉!”我不为所动。
没想到,在一旁眼巴巴地望着我的她的女儿突然抓着我的手,哭着说:“姐姐,求求你了,把我的爸爸还给我吧!”一刹那间,我怔住了,多年以前,我也是这样求过一个女人要她离开我的爸爸,但那个女人发出的只是冷笑。我永远忘不了那令我小小的心充满绝望的一幕!在这一瞬间,我改变了心意,我用手绢擦掉了小女孩的泪水,柔声地说:“放心,姐姐会让你的爸爸回到你的身边的!”我送走了她们母女俩,坐在黄昏的天光中给王总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我也会像你的妻子一样变老的,我也不能对不起你的女儿,让我幼年的伤痛再刻在她无辜的心上……”
我收拾了简单的行李,赶当天晚上一趟去广州的火车,在浓浓的夜色中悄然离开了令我无限伤感的北京城。
曾经痴情
他出事那年才25岁,在我的热恋订婚暂别后的第三个月。只因为一首诗,他被批判被隔离,一种自我约束于集体宿舍可以按规定时间回家看父母的假释式的隔离。我得知消息的当日,奔丧般地跳上火车赶回北京。于是他把看父母的时间给了我,甚至深夜偷跑出来通宵陪伴着我。我无话安慰他,只会喃喃地重复不论劳改还是下狱我都等你。他不作答,紧锁浓眉不停地吸烟,沉重地叹息,送我回广州时,我们在月台互相凝视良久,开车铃响起时,他握紧我冰冷的双手说,但愿明年一切都好起来,到时我去接你回京,我们结婚。
万万没有想到那一别竟是我们爱情的诀别。分手自然是他提出来的,非常坚决。爱与不爱都没得商量。我太了解他,他能在送别后的几天写这样的不道理由的信,能理解的是他的处境。
当我重又孑然一身的时候,我因公差回到北京,办事最多的地点竟然就在他工作的大楼里面。
分别十四年了,他是什么样子呢?他生活得好吗?
然而命运是无法约束我们的相遇的。下班高峰过去后我走出办公室,空荡荡的甬道尽头伫立着我熟悉的身影。顿时,呼吸乱了,脚步乱了,心也乱了。我用我储备了十四年怨愤的力量镇定着自己款款向他走去。
他面无表情,似乎也是用储备了十四年的力量应付这一刻的到来。走到他面前,一个短暂的对视,发现对方虽未见老,但已满面沧桑。那充满青春活力神采飞扬的一对恋人似乎早已消亡。他说,我一直在老同学中打听你的情况。我说我离婚了。他戛然驻足,惊怔地问我为什么。我止步望着天空说,为我心中曾拥有的爱和恨。他低下头,随后便是随我沉默地向大街走去。他说我一直希望有机会向你说明我没有欺骗过你,却又不敢打扰你。他说明天行吗,我在阜城门外车站等你,先一起吃饭然后再谈。
在阜城门外车站下了车,看看表,我迟到半小时。他在身后叫我,叫的是我的小名,我的心怦然一震。他说他提前半小时在附近的饭店订了座位再来等我,等不到便以为我记错了站,前寻后找地骑着自行车来回转了三次。
我没有一句话,默默地跟他走进饭店。
菜上来了。红烧茄子、宫爆鸡丁、炒肝尖、酸辣汤。天,为什么又是这几道。过去约会总是这些我们共同爱吃的。我们不是来重温鸳梦的。我哽咽着强咽了几口,他又给我夹菜,我把饭推开说我实在吃不下,他端起我的碗抓起筷子就往嘴里扒。顷刻之间,似乎时光急剧倒流,过去,他也是把我吃剩的饭接过去吃,不是缺乏,不是节省,而是习惯,是一种最亲昵最无间的表示。
啊,还是那个他。我的泪流得更汹涌了。
从饭店出来,我们走进附近的街心公园。我们坐在长椅的各一头。点燃一支烟后,他开始了他的解释而不是辩白———
那年受审送你上车时说的那番话决不是欺骗。我以为批判完了给我处分吓唬住我不再写就能完事,谁知你走后的当晚就因我撒谎称病出来看你送你成为我抗拒批判的新罪行。况且像我这样的所谓反动诗人是被剥夺了爱的权力的。于是批判升级,自我禁闭改为派员日夜看守,并当即决定把我放到东北最寒冷的农村进行劳动改造。我有什么理由让你在我没有一丝光明的路上等待,又有什么资格让我心爱的人为我毁灭幸福的前途。
末班车到来的时候,我脱下风衣递给他,他又要给我穿上,我说它不能给我御寒,何况穿走还需送还给你,而我们是不必再见面的。他无言,只是忧伤地望着我。
我诅咒无情的政治,诅咒命运的捉弄———既然安排我们相爱就不要让我们分离,既然分离又何必再相见。
一周后,在我完成出差任务离京的那天上午,我接到一位陌生女人的电话,声细细地说,他那晚和你见面回去就一直高烧不退,他记得你这两天就回去,恐怕不能送你,如果你抽得出哪怕半小时的时间来看看他我将非常感谢,因为他在梦呓中呼唤你的声音太悲切了。
我的心脏突然破胸而跳,打电话的女人没有自我介绍,勿需询问便知是他的妻,一位多么罕见的女性。
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我和他是同级不同班的初中同学,三年里我对他根本就没有什么印象,他却一直在默默注意我,每年都寄给我一张精美的不署名的贺年卡,毕业后他给我写了第一封信,倾诉了他对我的感情,我觉得十分可笑和荒唐。后来我上了市一中,他依然每年寄贺卡给我。那时他已经不上学了,不知整天忙些什么。这三年间我只见过他一次。我的不屑一顾给他带来了很大伤害,那年冬天他参军走了。过了些日子,又来信说:难道我们做普通朋友也不可以吗?我知道这其实是男孩子“曲线救国”的常用策略,可想到自己的态度未免有些残酷,凡事不可以做得太绝,便答应了他的请求。
三年后,他回来了,当他风尘仆仆地出现在我面前时,看着他那黝黑的脸和明朗的笑容,我忽然觉得他是个男人了。
那一阵子,他还没联系好工作,正闲着没事,我呢,也快从教育学院毕业了,正在离家很远的小学校里实习,他就每天在校门口和家门口等我,起初我非常厌烦,他却不恼不急,只是憨笑着跟在我身后悠悠地走,俨然自诩为“护花使者”。
可是,有一天当他破例没有来接我时,我突然掂出了这份看似不经意的感情在我心中的真正分量。我在阳台上望了又望,在楼道中走去走来,在楼梯里上上下下,六神无主,茫然若失。他怎么了?是有病了?还是在路上出了意外……我不愿再想下去,心头涌起一股悔意:我太怠慢他的感情和我的感觉了。
第二天,当他出现在我望穿秋水的视线里时,我哭了,使劲儿用拳头捶他的肩。他憨憨地笑着,张开双臂,又放下来,涨红着脸,流下热泪。
充满爱情的日子像蓝天一样纯净而美好。尽管他的工作没有着落,尽管我知道父母必定会给这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制造阻力,可当所有的阴云暂时还没有笼罩在心上时,我们自由自在地绽放着我们的幸福和欢乐。记得那时他还编了一首中英文结合的打油诗:人生本应Happy(快乐),为何总是Study(学习),将来娶个漂亮Lady(女士),再生个白胖胖Baby(宝贝)……我追着他打呀,闹呀,笑呀。然而有一天,他却怔怔地看着我说:小洁,将来要真是这样,该多好啊。
“会的。”我说。
“小洁,你真是清凌凌一盆水,如果我是坏人,你还会对我这么……”
“不会!”我开玩笑地打断了他的话。
“这就好。”他轻轻说。
你看我有多傻!竟没有从中听出些什么。
那次不吉利的谈话之后,他就突然失踪了,直到现在已半年多了,我也仅仅只见了他一面。那时他用尽了一切办法来躲避我,凡是我打的电话,他一律不接,我打BP机传呼,他一看见数码显示就离电话远远的……那天,我跑到离家很远的地方用别人的电话号码打了传呼,他才回了电话。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哭了,他很惊慌地问我在哪里,我反问他,他犹犹豫豫地说了一个很偏僻的地址。我说:“你的生日快到了,我用我第一个月的工资给你买了件毛衣,想让你试一试。”他沉默了好久,才淡淡地说:“那你晚上来吧。”
那天晚上刮着大风,我抱着毛衣,找到了那个地方,他架着腿坐在沙发上抽烟,面无表情。我还没有开口,他劈头就说:毛衣留给别人穿吧,我不要,有人给我打毛衣,我很快就要结婚了,你走吧。我呆呆地看着他,不知该怎么好,泪一行行地淌下来,他只是盯着天花板,没有表情。过了一会儿,他突然一拍桌子跳起来道:“你这个傻瓜笨蛋,还不快滚!我们完了。实话告诉你,现在我是黑道上的人,什么坏事都干,我的一个伙计已经被抓走了,公安局马上就要查到这儿来,算我对不起你,我求求你,你快走吧!”
我抱着毛衣,踉踉跄跄地出了门,他忽然喊住了我,脸上呈现出从未有过的郑重与庄严,低声说:“风太大,把毛衣穿上吧。我骗了你这么长时间,我真是坏人,不配你。今后我不会再见你了。不过,”他指指心口,“我心里有你的地方是干净的。”
我痛哭着跑了出去,从北环路一步步走回了家。他骑着自行车在很远的地方跟着。那一夜,我的眼泪都干了。
后来听说他逃跑了。他跑的时候什么都没带,只装着我给他写的那些信。
模范丈夫从家庭叛逃
我和丈夫何志宏于1992年结婚。我看中他,一是因为他身材高大魁梧,给人一种威武有力的感觉。我小巧玲珑,是那种需要得到保护的女人。尽管我是大学本科,他仅读了三年电大,但我不在乎这些,男人就要有男人味。
恋爱两个月后,我就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喂,你给我做丈夫吧!几乎没容得他反应过来,我便指挥他粉墙壁,买家具,购家电……
婚后的生活起初很幸福,但很快我就感到丈夫身上那些男人的特质在迅速退化。我的性格外向,办事大胆泼辣。在公司里我以处事果断、办事高效率而著名,婚后没多久我从一名办事员晋升为业务经理,负责化工材料计划,工作开始繁忙起来。他说:“就让你做个女强人,我甘愿让位!”
丈夫是一家运输公司的工会干部,整天与几位妇女干部一起干些婆婆妈妈的福利性事务,让人瞧不起。我便自作主张,调动所有关系,接近了他公司的老总,又送了几百元的大礼,老总才答应把他调到财务科当副科长。
第二天,他下班回来,却一脸沮丧。我大吃一惊,以为他到手的科长飞掉了。谁知他却厌烦地说:“以后,你能不能少插手我的事!你知道别人说什么,说我是吃老婆的奶水长大的。”我一听火了。
面对这样的丈夫,我精疲力竭,无可奈何。我总是寻衅似的与他吵架,挑剔他的毛病,而他却总是一言不发,照常睡觉,吃饭,甚至,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套竹针和毛线,一针针穿梭着,再不,就是把一双双皮鞋擦了又擦,擦得锃亮,一尘不染。
渐渐,何志宏也开始在大院里出了名,不过是以惧内著称。何志宏已成为无能窝囊的代名词。
1995年10月26日,我早早赶回家,用紫砂锅炖乌鸡。丈夫已经在床上躺了三天,滴水未进。前两天,我不以为然。但第三天,我有些急了。毕竟他是我的男人,窝囊一点,但并无大错,总比那些损家害妻的男人有安全感。
我把鸡汤端到他床前,当我正在考虑是否用勺子喂他的时候,他突然睁开眼,望着我一字一句地说:“筱玲,我想了三天三夜,咱俩离婚吧!”
我大笑:“你总算有了点幽默感,说了句男人话。好,喝汤吧!”一阵激动,我把勺子送到他唇边。
“我说了,咱俩离婚!”这次,他说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像要用这声音为自己壮胆。
万分愤怒与委屈的我,不知哪来的那么大劲,竟活生生地把1.78米高的他从床上拎起来,推搡着。
他告饶般地说:“我只想离开这个家。”声音带着几分哀怜。
1995年11月20日,一纸法院的起诉书传到我的手上。白纸黑字,何志宏向我提出了离婚诉讼。
我大怒:离就离!
这样,我们莫名其妙地离了婚,他那种男人的豪气突然窜上来:除了被子,所有的东西留给我和孩子。蒙受耻辱的我,对此有了一分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