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情场:一百个女人的情感历练》作者:格格/曾铮【完结】 > 情场:一百个女人的情感历练.txt

第 3 页

作者:格格/曾铮 当前章节:4461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3:05

我又开始了无聊而不安的等待。一天晚上8点多钟,南风兴奋地告诉我,刘放答应跟他签约了,他要为我写两首适合我的演唱风格的歌曲。南风拉起我的手说:“你知道吗?我捧了那么多歌星也没有像捧你这样用心,你要怎么谢我呢?”我在南风花言巧语的哄劝下,最终醉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早晨,我醒来了,我被剥去了所有的衣服,南风就睡在我的床上……

刘放的词曲写成了,但南风并没有立刻为我录音,所不同的是自那一夜之后,他在我面前已经变得无所顾忌地放荡。我要是拒绝他,他就说:“我马上要为你录音了……”

我在屈辱中等待着。

有一天,司机周浩来我房间找南风,我忍不住把他唤住,问他:“你知不知道南风啥时候为我出专辑呀?”周浩想了想说:“除非你一次性把资金投足,否则你就这样没完没了地耗着吧。”

周浩走后,我反复咀嚼着他的话。对南风的许诺,我突然领悟到这是一根绳套。我必须向他摊牌。

晚上,南风又来了,我用坚定的口气对他说:“你要真为我出专辑,我们就签约,我该出多少费用我给你。否则,我就另找制作人。”听了我这番话,南风突然大笑起来:“好啊,你走好了,你交出3万元钱,我立马放你走。”

第二天,我给母亲打了个电话,说我急需5万元钱,父母绝不会想到,他们的血汗会被女儿用来洗刷幼稚和耻辱了。

我给了南风4万元,我之所以要多给他,是还清他其它的费用,我不想欠他什么。

我又回到了五棵松。为了生计,我开始到歌厅去唱歌。我知道京城的音乐大腕很多,我希望有一天被他们赏识,和我正经签约,为我出一张不含任何屈辱和眼泪的专辑。

有一天晚上,我在一家档次很高的歌厅演出,意外地遇到了周浩。原来周浩和南风因为合作不愉快,也和他分手了。周浩劝我不要太着急,做一段时间的流浪歌手也不是坏事。

周浩成了我的好朋友,每次演出结束,他都要乘地铁把我送回五棵松,周浩是河北保定人,闯京城已经5年了,30岁了还没有结婚。

1998年6月19日,我终于又走进了录音棚。这次录音周浩帮了很大的忙,主打歌曲《含泪的玫瑰》是他找的词曲作家专门为我写的。他说这首歌很适合我的嗓音和我的情感经历。而我最感激周浩的是,音乐制作人和我签约时让我先付6万元定金,我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周浩毫不犹豫地拿出他3万元积蓄,又在朋友们那里为我凑了一万多元。我说:“等专辑出来后,赚了钱我加倍还你。”他憨厚地一笑:“只要你走红后别忘了我这个流浪乐手就行了。”

1998年11月20日,我的第一张专辑《含泪的玫瑰》终于出炉了。

向隅而泣,女副主编的情爱

 我是在上高一的那年喜欢上文学的。我既想考大学,又不愿放下手中的笔。矛盾的结果是我以5分之差落榜。养母说:“你老大不小了,也趁早找个人家嫁掉算了。”

1985年6月12日,媒人把我领到邻村石广富家对我说:“广富今年刚26岁,在家做豆腐赚钱不少,人又老实本分,嫁给他你会享福的。”我冷眼看石广富,他高高的个头,浓眉大眼的,憨憨地朝我笑,一看就知道是个本分人。

我同意了。我说我是个农村女孩,可我偏偏喜欢读书写文章,你会介意吗?他说,读书写作我不知道有什么好处,可起码也没有害处吧。

1987年10月,我和广富结婚了。

广富挺会疼人的,婚后所有的家务事都不叫我做。我是个书迷,丈夫深知我心,每次我出门,他都会给我带着买书的钱。

我的努力没有白白付出,我的作品在报刊上发表得越来越多,1992年8月,我接到了市文联主席的一封信,她说我的创作基础很好,最好是到正规院校进修一下,回来后还可以安排到文联工作。

1992年9月10日,广富拿出他辛辛苦苦攒了几年的钱,把我送上了开往省城的火车。

入学半年以后的一天,我在图书馆看书,闭馆的时间到了,我一抬头整个图书馆里只剩我和另一个男同学。他叫柳军,是大连人。那一天,我们谈了很久,或者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知音”吧!

大学校园里谈恋爱是一种很普通的现象,何况我们是成人班。柳军显然很喜欢我,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彼此都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这是我和广富在一起所没有的。我很害怕这种感觉会蔓延下去,我告诉自己,我们都是有家有口的人,不能让这种情感伤害太多的人。

1995年7月,我们终于要毕业了。校园分手的那天,我不敢注视他的眼睛,转身的刹那我的心都碎了,为了我那即将结束的爱情。

我在家仅仅休息了6天,便去市文联报到。广富跟随我来到城里,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做豆腐,怕打扰我连灯也不开。

不久,我就要出集子了,但是出版费只能自己出。广富咬咬牙,到农村给我借了几万元。有时候想一想,我这样的追求究竟有什么意义?可我就是放不下。我出了名到处开笔会,而丈夫只有给我张罗钱守着家的份。

我能够引起市里领导的重视,是因为1996年8月我的一个中篇在北京得了个奖。不久,市报社按上级要求要设一名无党派女副总编,常委们讨论觉得我是最合适的人选。当我走马上任时,也只有31岁。渐渐地我开始鄙夷这个家,也很少去乡下看孩子。

1998年5月23日,我正在会议室里开例会,门卫打电话说门口有个人等我。当我走到大门口时,我几乎惊呆了:“柳军,你是怎么来这里的?”他用力抓住了我的手,不言语,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绿皮本递到我面前。那是一本离婚证书。我的心狂跳不已。

那个夜晚,我没有回家。

1999年初春,我有了一次去桂林开笔会的机会,我约请柳军与我同去,他愉快地接受了我的邀请。每次出门,丈夫都对我千叮万嘱的,而这一次,他却没有只言片语。我发现他的眼里闪着泪花,脸色也很难看。那一刻,我忽然感到他好可怜……

我万万没有想到,当我与柳军在桂林尽情徜徉于青山碧水间时,丈夫却一个人默默地住进了医院。当我们从桂林返回时,大夫问我:“你是病人的家属吗?怎么现在才来,他得的是白血病啊!”

我的脑袋“嗡”的一下仿佛胀大了几十倍,我用力摇着广富的手:“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广富虚弱地笑了笑说:“我知道,这种病是治不好的,即便治好了,也要很多钱,那会让你一辈子都生活在痛苦之中!”

我伏在他身上呜呜哭了起来。

三天后的夜晚,丈夫开始出现连续休克,醒来后,他从床底摸出一个木匣子,里面有一个存折,他递给我说:“秋丽,这是我几年来省吃俭用攒着给你出书的……!”我一下子哭得背过了气,生命中有美好的东西,失去时才知它的珍贵。

别了,我的“花衣笛手”

1996年10月底一个寒风呼啸的日子,我和丈夫骆云鹤离开中国来到了德国的基尔。骆云鹤是在我大学毕业那年,我妈妈替我物色的夫婿。我成了一个“陪读夫人”。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市政公共图书馆。这对我实在是个再好不过的去处。从此我成为那里的常客。

那是第二年春暖花开的一天,我在沐浴着阳光的那个老位置上无意间一抬头,正撞见对座一双柔和的陌生德国青年的眼神,他正好奇地注视着我这个“外国女人”。他就是恩斯特,慕尼黑大学毕业后,来基尔一家船舶公司当设计师,这几天是因工作需要在市政图书馆查找资料的。

一段日子之后,恩斯特完成资料查寻,不再去市政图书馆,但我们的交往却保持了下来。和德国很多城市一样,基尔也有反映自身历史风貌的博物馆和展览馆。恩斯特是位极称职的向导,他开了辆老爷车,带我逛遍了分布城市各处的大小展览馆,我对基尔的了解日益深入,与恩斯特的话题自然也多起来。恩斯特虽然是学工程设计的,但他知识广博,对生活充满自信和热情。

玫瑰花盛开的四月,我与骆云鹤的生活开始陷入困顿,因为他没能拿到更高的奖学金。当骆云鹤一筹莫展时,我却突发奇想地对他说:“没关系,你安心读书,我出去找工作,同时我们可以换租一套小些的住房。”骆云鹤吃惊地睁圆眼睛看着我,半晌才说:“你好像变了”。

恩斯特开着车东颠西跑地带着我四处找工作,最后找到了为一家加拿大公司驻当地办事处当英文秘书的美差。我不再是个单纯的陪读夫人,新的环境让我感到既新奇又担忧,总想与骆云鹤谈谈我的种种感受。但我像是在对牛弹琴,他对我的话总是爱听不听的,让我觉得家里空气流通不畅。

友善的恩斯特却当起了我的听众。他是个极好的听众,温和、耐心、坦诚,与他交流,我体味到平等和松弛的快慰。

寒冬的大雪又一次淹没了城市,骆云鹤与我却变得越来越如同生人。他每次回家也越来越晚,有时竟彻夜不归。我还想尽量维持我们的婚姻。然而,有一天我提前下班回家时,无意间看见他和一个金发女人从寓所出来,在女人上汽车之前,他们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拥抱在一起足有五分钟……

我们冷漠的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我从他的口中知道了原委:那个波恩女人是他的同学,他们情投意合已经半年多了,她常趁我工作之时来寓所与他幽会。我默默地忍着泪收拾我的行装。他苦苦地哀求我原谅他,我说:“你没有错,只是你不该瞒我这么久。”

那是个周末,我拎着行李箱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身上披了厚厚一层雪。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我站在路边一个电话亭边,没有给妈妈打电话,倒是打给了恩斯特。

他带我来到他的小公寓,让我坐在客厅中一张宽软的大沙发上,为我端来热腾腾的奶茶,始终不问一句话。我脱下浸湿的黑呢大衣,蜷坐在沙发里,现在落到这种无家可归的惨境,我无法不哭。恩斯特走进里屋,拿来一条毛毯从背后围在我身上,他的手臂轻轻搂住我,俯在我耳边柔声说:“哭吧,哭吧,明天的世界还不会毁灭。”

第二天恩斯特微笑着托着一盘茶点站在厅堂中央:“早上好,我说过今天这世界不会毁灭的。”他把茶点递给我,又拿出一把钥匙,“如果这些天你出门别忘了这个。”我没伸过手,说:“我想用不着,吃过早点我就出去找房子。”“噢,你可以住这儿,多久都行。”他有点不解。他又补充了一句:“你知道我爱你。”我的眼里突然含满了热泪,可我抑制住了想转身投在他怀里的冲动。我不想让骆云鹤以为我离开他之后,又像寄生植物一样依赖上了德国佬恩斯特。于是我毅然提起了我的行李,头也不回地走出他的寓所。

夏天,我收到了加拿大温哥华大学MBA的录取通知书。

送别的那天,恩斯特赠我一枚小小的铜制哈默林城徽,城徽上是一位微笑的花衣笛手像。他告诉了我有关的传说:在古代哈默林城有一次鼠疫泛滥,花衣笛手从天而降,用一支有神奇魔力的风笛驱走害鼠,从而拯救了全城。他说这城徽是个吉符,希望日后它能带给我好运。

(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