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世界航运业大萧条时,霍英东竟然逆流而上,注入巨资于濒临清盘的“香港船王”董浩云创建的“东方海外”。此举引致众多猜测,有人认为具有政治背景。
而霍英东后来也承认他只是代理人而已。
董氏航运王国濒临清盘
在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的最初几年,霍英东可以算是投资内地战意最勇的香港商人;至于在香港的生意,他基本上是只守不攻,业绩乏陈,与在内地的进取表现形成强烈对比。
客观而言,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中期,霍英东虽然在内地大举投资,且利润率很高,但实际上所赚到的钱极之有限;反观香港,这段期间地产和股市曾几度大起大落,不少人抓住机会,钱财一动,就赚得钵满盘满。
对于霍英东错失了多次香港地产和股市大升浪的机会,霍震霆曾为父亲辩护说:“做生意不要企望太多,可能好多人在升市时赚的多,一个波浪又没有了。这些年我们只守不攻,其中一个原因是我们不是上市公司,没有太大压力,另外我爸爸早年开始做生意,当时风潮上落好大,形成他做生意作风稳健,所以在多个风潮中都能保持下去。”
但是,素以作风稳健而著称于港澳工商界的霍英东,却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世界航运业走向萧条之时,竟然逆流而上,斥巨资注入一间濒临清盘的航运公司,其一反常规和出人意表的行为,一时间引起人们的种种猜疑。
这家濒临清盘的航运公司,就是“香港船王”董浩云创办的东方海外实业有限公司。
董浩云是浙江宁波人,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从事海运业。30年代中期,他力主创办中国航运信托公司,将当时全国各大小民营轮船公司合并,以期与外资航运公司和专营海运业的公营招商局抗衡。几经筹办,中国航运信托公司在1941年3月于香港注册成立。此后,该公司将全国各大大小小的民营航船统一调配,加强经营定期航线。而董浩云在中国民营航运业的领袖地位也由此确立。
1946年8月,董浩云又在中国内地成立中国航运公司,开始欧洲远洋货运业务。1947年8月,他又创办复兴航业公司。1949年底,董浩云把中国航运公司和复兴航业公司迁往台北。60年代,世界航运业出现空前繁荣,董浩云的船队迅速扩充,形成一个庞大的航业王国,而董浩云也因此名扬四海,被誉为“香港船王”,与他的浙江老乡包玉刚,同时称雄于世界海运业。1973年,董浩云创办的另一间公司东方海外实业有限公司趁势在香港挂牌上市。
但是,好景不长。1979年,董浩云退休,其子董建华出任“东方海外”主席;1981年,董浩云病逝,“东方海外”的营业溢利也大幅度下挫。此时正值世界航运业大衰退,除了包玉刚非常成功地“登陆”之外,世界绝大多数的航运公司都逃避不了世界航运业大衰退、大萧条的冲击。
“东方海外”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两项错误决策,也加速了它的困境来临。1980年4月,“东方海外”动用26亿港元,收购英国一家大型的轮船公司,以致日后形势转坏时,本身的负担和责任加重;1982年,“东方海外”增资,用以收购董氏私人机构的公司,并且发行大量累积优先股,该行动估计给“东方海外”带来约16亿港元以上的债项。
1985年9月2日,董氏家族向外界宣布“东方海外”负债15亿美元,且自动停止在交易所报价买卖,以谋求重整债务结构。
董氏家族陷入财政困境,把已经在香港“冬眠”20年的霍英东,再次推到香港经济的大风浪之中。
扮演“白武士”注入巨资
在宣布“东方海外”停牌之前,董氏家族已经采取多项措施,以求改进公司的债务,例如在1984年出售租约到期的油轮,减少自置船舶的数量,分散投资,但这些行动对公司财务状况无任何改善。而在停牌之后,董氏家族也多番与其债务银行商议,重整债务结构,以期渡过难关。汇丰银行作为“东方海外”的债权人,不希望“东方海外”因财政问题而无法偿还其它债项,以致其他债权人拒绝继续支持它而导致“东方海外”倒闭,于是同意给予“东方海外”一笔有抵押备用信贷,数额不少于38亿港元,其中先将12亿元存入“东方海外”户口,余款在“东方海外”需要时分两期提取。
虽然有汇丰银行的支持,但由于债务过大,东方海外重组债务结构仍然困难重重,难以有突破性的进展。
就在这个时候,霍英东和董氏家族进行了秘密的接触。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在1986年3月达成基本的投资协议。14日,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宣布霍英东将投资1.2亿美元(折合港币9.36亿元)于董氏集团所属的新造船公司及货柜业务的新公司。
联合声明称,董氏集团目前正在进行财务重整,重整计划将会向其债权人和股东提出,以求核准;霍英东注入的1.2亿美元,其中2000万美元投入一家新造船公司,另1亿美元投入一家新货柜运输公司。新造船公司和新货柜运输公司是指那些将会成立、并将成为重组后的董氏集团重要部分的公司,前者拥有正在建造但未付货的新船,后者则是新货柜运输集团的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