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经过1967年的地产低潮之后,当时在香港,霍英东仍然可以说得上是手头资金最为充裕、实力最为雄厚的地产商之一。也就是说,他从那时起,逐渐淡出地产市场,“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相反,当霍英东逐渐淡出香港地产界之时,香港一些华资地产商却乘势而起。“六七”后,一些英资财团对香港前途缺乏信心,没有作长远发展的打算,因而未能充分利用其拥有的庞大土地和雄厚财力自行发展,而是倾向于将土地出售。一些华资商人,如郭得胜、李兆基、李嘉诚、胡应湘、郑裕彤等,乘机大战地产市场,并大有斩获,业绩斐然,财富剧增,成为香港地产行业的中流砥柱;连同原有的华资集团,到了70年代初期,华资地产商已强大到足以与英资分庭抗礼。而霍英东,却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郭得胜、李嘉诚、李兆基等人,兴建一个又一个屋村,大发其地产财。
不少人因此感叹说:“若不是港英政府与美国政府联手施‘政治迫害’,则当今香港十大地产商之首,极有可能是早在五六十年代就执地产业牛耳的霍英东!”
港府不让霍英东发展货柜码头
除了在地产业等限制霍英东不断坐大之外,港府似乎还想在其它有发展前景、经济效益很好的行业上,限制霍英东的发展。
据霍英东自己所述,他曾经是香港最早介入货柜码头经营的人士之一。
“那大概是1968、1969年,那时,世界货柜运输业刚刚兴起,香港也顺应这个潮流,要在葵涌发展货柜码头,于是划出葵涌的几幅海边地皮来发展。我和董浩云那时对此都有兴趣,但顾虑也是有的。我担心把码头搞起来后,没有船来停泊,而他却担心搞货柜船之后没有码头停泊,所以最初他不想把自己的货船改为货柜船。”有一次,在对我谈起与董浩云的关系时,霍英东主动提起这段并不太为人所知的往事。
“那时,港府推出葵涌一、二、三、四号四个货柜码头项目,最大的那个码头,也就是现在的一号码头,最早是由我一个人独力投得的。我虽然没有货柜船队,但我当时计划以私人公司形式经营公众码头,我没有船,但可以让所有的货船来停泊,就像机场公司一样,自己没有飞机,航空交通就交由航空公司,我只提供码头场地……”
“那后来为什么又不做了?”我问。
“不是自己不想做,困难虽然有,但自己当然有信心,比如我和政府签合同供应全港的海沙,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没有沙的情况。港府当时节外生枝,要我担保,每年至少要有20万个货柜箱在码头停泊,才能让我做。其实,当时,整个香港也没有20万个货柜箱。”
“港府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要求限制你?”
“我当时对港府说,就当我是向政府买幅地盖房,盖了房之后,有无人住是我的事。又如我盖写字楼,你无理由要求我要保证有多少人来租用才给我发展。我是一个投资者,我投资建起了码头,有无货柜箱,是我自己的事,蚀本也是我自己蚀,不关政府的事。”
“说到底,政府是不想给你发展?”
“这是没理由的,港府是出一些难题,不让我做。所以,我干脆放弃了,后来港府转给了几个做货柜船的公司经营……”
而霍英东得而复失的葵涌第一号货柜码头,后于1972年5月建成启用。
货柜运输业发展迅速,并很快就成了世界运输业的主流;香港也正是凭着拥有吨位大、服务一流的货柜码头等优势,在20世纪70年代一跃成为世界海运中心之一。
货柜运输业自兴起之后,在短短20多年间,虽然几经沧桑,其间又曾受到海运业出现大萧条的世界性危机的严重冲击,但货柜码头经营至今仍然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霍英东因港府的歧视,失去了发展货柜码头的机会,也可以说是失去了一盘可能让他财源广进的大生意。
如果不是因为港府的歧视,说不准,霍英东在继五六十年代成为香港“地产大王”之后,又有可能再成为货柜码头行业的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