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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比尔·克林顿 当前章节:15346 字 更新时间:2026-6-28 09:26



《我的生活:克林顿回忆录》

作者:比尔·克林顿

内容简介:

在新书里,大众最关心克林顿对他的震惊全球的性绯闻事件如何看待。1998年8月当克林顿向妻子坦白与莱温斯基关系真相的那一晚,希拉里勃然大怒,罚他到沙发上去睡了两个月。那天晚上希拉里的反应是“犹如腹部被人猛地打了一拳”。克林顿在书中写道:“与此同时,我睡到卧室旁边一个小起居室里的沙发上,我在这个老沙发上睡了有两个月或者更久。我在沙发上阅读、思考和工作。沙发很舒服,但是我可不希望我一辈子睡在这里……”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分析,美国上层有一半的人士拜倒在克林顿的魅力之下,敬佩他的待人处世能力;克林顿的两个对立面:一是头脑灵活、明智、与时俱进;另一是私生活有失检点。而又据美国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克林顿在美国的政绩仅次于林肯和肯尼迪位居第三!

在《我的生活》中,克林顿以儿子、兄弟、教师、父亲、丈夫和公众人物的多重身份坦率地回顾了自己以前的生活。本书围绕克林顿作为总统的政治生涯,从他以民主党候选人身份入主白宫为原点,将他的生活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集中讲述1992年他成为总统之前的生活,另一部分讲述他在职8年中所发生的事情,包括科索沃战争、中东和谈、本・拉登基地组织、朝鲜问题以及中美关系。不仅亲自讲述曾经历过的成功和失败,还将详尽透露当年震惊全球的性丑闻以及遭遇弹劾案的全过程,并详细披露了他卸任后的生活。

序言

法学院刚毕业那会儿,我还是个小伙子,十分期待着马上开始自己的生活。这时,我突发奇想,把本来想要看的小说和历史书暂时束之高阁,出去买了本“如何做”一类的书:舶口何掌控自己的时间和生活》,作者是阿兰·拉金。该书的主要观点是,我们必须开列出自己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生活目标,按其重要程度进行分类,例如A组最为重要,B组次之,C组第三等等。然后,在每一个目标下列出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行动。这本简装书我依然保留着,距今已近30个年头。我敢肯定,这个单子准还埋藏在某个故纸堆中,尽管一时无从查找。然而,那个A组的单子我还真没忘记。我要当个好人,娶个好老婆,养几个好孩子,交几个好朋友,做个成功的政治家,写一本了不起的书;当然,我是不是个好人,得由上帝来判断。我知道,自己并没有像我那些铁杆支持者们想像的,或是如我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好,但也没有像我最严厉的批评者们所说的那样坏。我的家庭生活因为有了希拉里与切尔西而增添光彩。和所有的家庭一样,我们的生活也并非事事如意,但依然温馨美好。其中的瑕疵,正如世人所知,多数因我而起。她们的爱始终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希望。就我所知,没人比我拥有更多、更好的朋友。的确,我完全有理由认为,正是在这些密友的大力扶持下,我才得以入主白宫,现在他们已成为传奇般的“比尔之友”。

我的政治生活充满了欢乐。我喜欢竞选,我喜欢主政。我总是努力让事情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给更多人梦想成真的机会,让人们振奋精神,携手共进。我就是这样给自己打分的。

至于那本了不起的书,谁知道呢?但准是个好故事。

1

1946年8月19日清晨,一场猛烈的夏季暴雨过后,天空一片蔚蓝,我的寡母在霍普镇上的朱莉亚·切斯特医院生下了我。霍普镇位于阿肯色州西南部,从得州边界上的特克萨卡纳市往东33英里,约有6000居民。母亲按父亲的名字小威廉·杰弗逊·布莱斯给我取名为威廉·杰弗逊·布莱斯三世。父亲有兄弟姐妹九个,祖父是得州舍尔曼地方一个贫穷农夫,在父亲17岁时便已过世。用我几个姑姑的话说,父亲总是想方设法照顾她们。后来父亲长成了一个英俊、勤劳、爱说爱笑的人。1943年,父亲在路易斯安那州施里夫波特的三州医院遇见了我母亲。那时她正在医院参加培训,准备当护士。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曾多次缠着母亲讲述他们如何相遇,如何恋爱,又如何结婚的故事。当时父亲带着约会对象来母亲工作的病房看急诊,医生处理那位女病人时,父亲和母亲就聊上了,还互相调情。离开病房的路上,父亲摸了摸母亲戴着男朋友戒指的手指问她是否已经嫁人。母亲结结巴巴地说了声“没”——意思是她还是单身。第二天,父亲给那女人送了花,母亲心里一沉。后来父亲约母亲出来约会,解释说每当结束一段恋情时,自己总会送对方一束花。

两个月后,他们喜结良缘,随后父亲便奔赴战场。在进攻意大利的战斗中,父亲在一家军车检修厂服役,修理吉普车和坦克。战后,父亲回到霍普镇母亲身边,不久移居芝加哥。在那里,父亲重操旧业,为曼比设备公司当推销员。他们在森林公园市郊外买了一所小房子,但几个月不能人住。当时母亲已怀上了我,因此父亲决定让母亲先回霍普镇,等新房子能住时再把母亲接回来。1946年5月17日,父亲把家具搬进他们的新家后便从芝加哥开车前往霍普镇去接他的妻子。那天深夜,在密苏里州萨克斯顿外的60号公路上,父亲的车,一辆1942年的别克,在潮湿的路面上右前轮突然爆胎,失去了控制。父亲被抛出窗外,落在或者是爬进了一个用来改造沼泽地的下水道甲。沟内水深三英尺。经过两小时的搜寻,父亲被找到了。他的手紧紧地抓住水面上的一根树枝。他努力想爬出水面,但没有成功。父亲淹死了,年仅28岁,结婚两年零八个月,和母亲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七个月。

上面寥寥几笔便是我迄今为止对父亲的全部了解。一生中我都在渴望填补空白,贪婪地抓住每一张照片、每一个故事,或是每一张纸,希望从那里发现更多关于这位给予我生命的男人的故事。

12岁那年,我坐在霍普镇巴迪叔叔家的门廊下,这时一个人走上台阶,看了看我说:“你是比尔·布莱斯的儿子吧。跟他长得一个样儿。”为此,我乐了好几天。1974年,我开始竞选国会议员。那是我第一次参加竞选。当地的报纸对我母亲进行了专访。那天清早,她在常去的那家小吃店和一位律师朋友谈论那篇文章,这时,一位她并不太熟的早餐常客走过来说:“我就在场。那天夜里我是第一个到达车祸现场的。”接着便告诉母亲他当时的亲眼所见,包括父亲临死前如何意识尚存,凭着生存本能抓住他,想要爬出水沟。母亲向他道了谢,离开小吃店,回到车上哭了起来。然后她擦干眼泪,开车上班。1993年父亲节那天,那是我当上总统后的第一个父亲节,《华盛顿邮报》刊载了一篇关于我父亲的长篇调查,此后两个月里又有美联社和许多小报刊载了类似的调查报告。这些报道证实了我和母亲已经了解的事,但也挖掘出许多我们尚不了解的事,包括父亲在遇到母亲前可能已结过三次婚,而且显然还有至少两个孩子。

父亲的另一个儿子已经找到,他叫里昂·里岑塞勒,已退休,此前曾是加州北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板。他在文章中说,1992年大选时曾给我写过信,但没有得到回音。我不记得听说过有他的来信。考虑到当时我们正躲闪来自各方的“子弹”,因此有可能我的工作人员把这封信藏了起来。也有可能这封信被误置于我们收到的堆得像小山般的信件中。但不管怎么说,在读到有关里昂的报道后,我立即和他取得了联系,后来我在加州北部短暂逗留时还见到了他和他的妻子朱迪。那次探访我们都很开心。从此以后,我们一到过节便互致问候。里昂和我长得很像。他的出生证表明他的父亲就是我的父亲。要是很久以前就认识了里昂,那该多好。

就在这前后,我还得到消息证实了有关我父亲一个女儿的新闻报道。她叫莎朗·佩蒂约翰,1941年出生于堪萨斯城,当时名叫莎朗·李·布莱斯。我父亲后来和她母亲离了婚。她给贝琪·赖特,我先前的州长办公室主任,寄来了几份自己的出生证副本,她父母的结婚证书,一张她父亲的照片,以及一封我父亲给她母亲的信,信中问候了“我们的宝贝”。由于种种原因,我始终未能见到她,对此很是遗憾。

1993年爆出的这条新闻令母亲十分震惊。当时她正与癌症做斗争,但她冷静地承受了一切。她说,大萧条和战争年代的年轻人干出的许多事,放在另一个时代也许会受到指责。重要的是我父亲是她生命中的挚爱,母亲从没怀疑过他对自己的爱。无论事实如何,在走向生命尽头的时刻,只有这,才是她想要知道的。至于我,当时并不很清楚应如何面对这一切。的确,父亲的形象比我近半个世纪的理想化想像来得复杂,但随着自己生活阅历的增加,我再不会对此感到吃惊。

1994年,我们前去庆祝诺曼底登陆50周年,几家报纸刊登了我父亲的战争记录,上面还有一张他穿军装的照片。不久,我便收到新泽西州奈特康市的翁贝托·拜伦写来的信,讲述了他自己在战争中和战后的经历。他说,美国人开进意大利时,他还是个小孩子。他很喜欢去美国人的军营玩。有一个美国大兵对他尤其好,不仅给他糖吃,还让他看,引擎如何运转,如何修理。他只知道他叫比尔。战后,拜伦来到了美国,凭借从那位称他为“小大兵乔”的士兵那里学到的本事,他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铺,并建立起家庭。他告诉我说,他现在生意兴旺,有三个孩子,已经实现了美国梦。他说,他生活得如此成功要归功于那位年轻的美国大兵,但那时没有机会向他道别,他一直在想,他后来过得怎样。接着,他说,在今年的阵亡将士纪念日那天,他正在翻阅纽约《每日新闻》,一边喝着早晨的咖啡,突然感觉自己像被电击了一样。报纸的左下角刊登了一张比尔的照片。这位比尔不是别人,正是美国总统的父亲,得知这一点让他感到无比激动。

1996年,我父亲一个姐姐的孩子第一次来到白宫,参加我们一年一度的家庭圣诞晚宴。他们给我带来丁一份礼物:这是国会议员,德高望重的山姆.·雷本在我父亲去世后写给我姑姑的慰问信。这只是一封短的通函,看上去是用那时的自来水笔签的名,但我兴奋地把信抱在胸前,就像一个六岁小孩刚从圣诞老人那里得到了一套火车玩具模型。我把信悬挂在白宫二楼的私人办公室里,每天夜里都要看上一眼。

在我离开白宫后不久,有一次乘美国航空公司班机从华盛顿飞往纽约,一位航空公司雇员在登机时截住我说,他继父刚刚告诉他,说他曾和我父亲一同打过仗,很喜欢我父亲。我向他要这位老兵的电话号码和地址,那人说没带,但会发给我。现在我仍在等待,希望再多一个和我父亲有关联的人。在即将结束总统生涯之时,我选择了几个特别的地方去向美国人民话别,向美国人民表示感谢。其中一个地方是芝加哥,那里是希拉里出生的地方;在那里,1992年圣帕特里克节那天我差不多赢得了民主党提名;那里是许多坚定支持我的人生活的地方;那里是我在打击犯罪、提高福利、推行教育等许多最重要的国内计划上取得成效的地方;当然,那里也是我父母战后移居的地方。我常和希拉里开玩笑,如果我父亲不曾在密苏里那条雨中的公路上丧生的话,我很可能就生长在离她家几英里外的地方,我们也许永远也不会相遇。我最后一个造访的地方是帕尔默豪斯旅馆,我仅有的一张父母合·影就是在那里拍的,时间是1946年,就在母亲回到霍普镇之前。演讲和道别过后,我来到一个小房间,见到了一位叫做玛丽·埃塔·里斯的妇女,还有她的两个女儿。她告诉我,她曾和我母亲一起长大,一起上学,然后北上,来到印第安纳州,在一家兵TV找了份工作,以后她结了婚,待了下来,抚养孩子。这时,她又给丁我一份珍贵礼物:我母亲23岁生日那天写给她朋友的信。当时距我父亲去世才三周,现在则已有54年之久。这是一个最优秀的母亲。她用优美的笔迹写下了自己的悲伤,表达了自己要挺住的决心:“当时几乎令人无法置信,但你看,我已怀孕六个月,一想到我们的宝贝,就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决心,就让我拥有了整个世界。”

母亲把送给父亲的结婚戒指传给了我。她留给我的还有一些感人的故事和一个信念:她也在替父亲爱我。

父亲给我留下了一种感觉,那就是我必须为两个人活着,如果我干得出色,那就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他本来该有的生活。年轻的时候,对父亲的回忆总是给我一种生命苦短的感觉。一想到自己也可能英年早逝,就会驱使我努力把生活的每一个时刻都过得尽可能充实,同时做好准备,迎接下一个大挑战。即使不知路在何方,我也总是脚步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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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的生日和外祖父的是同一天。我早产了两个星期,出生时体重可观,达到6磅8盎司,身长21英寸。母亲带我回到了霍普镇赫维街上她父母的家中。在这里,我将度过未来的四年。那时,在我眼里这幢老宅看上去又大又神秘,至今它还深深印在我脑海中。霍普镇的百姓募捐恢复了房子的原貌,并在里面挂上了老照片,摆放了各种纪念品以及当时的家具。他们称此为“克林顿诞生地”。毫无疑问,我睁开眼睛、拥有生命的第一天就和这个地方结下了不解之缘。在这里,我第一次闻到了乡村食物的香味,第一次看到了乳酪搅拌机、冰淇淋机、洗衣板、晾衣绳;在这里,我第一次看到了《迪克和简》读物,拥有了我的第一批玩具,其中包括一根普普通通的链条,这是我当时最喜欢的东西;在这里,我第一次通过我们的“共用线”电话听到了陌生人的声音;在这里,我结交了最早的朋友,看到了外祖父母干的活儿。过了一年左右,母亲决定回新奥尔良的慈善医院。她曾在那里接受过部分的护士培训,学做一名麻醉护士。过去,麻醉工作由医生自己完成,因此对这种相对较新的工作有了需求。这份工作会给母亲带来更多的威望,给我们带来更多的钱。然而,要离我而去,母亲心里准不好受。但从另一方面看,战后的新奥尔良是一个令人吃惊的地方,到处是年轻人,到处是迪克西兰爵士乐,到处是“至爱吾爱”夜总会那种人们频繁光顾的地方。在那里,男人们穿上女人的服饰,像迷人的女土们那样唱歌、跳舞。我觉得,对于一位漂亮的小寡妇来说,要忘却丧偶的悲痛,那儿还真是个不错的地方。

我去新奥尔良看望过母亲两次,每次都是外祖母领我坐火车前往。那时我只有三岁,不过有两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第一件事是我们住的地方,荣格旅馆的楼上。旅馆就在法国移民区的运河街对面。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城市,第一次住在超过两层楼高的房子里。夜幕降临后,从旅馆可以俯瞰城市的万家灯火,当时那种震撼的感觉至今令我难以忘怀。我和母亲在新奥尔良做了些什么已经不记得了,但有一次我登上火车要离开时的情景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当火车缓缓离开车站时,母亲跪在轨道旁,一边挥手道别,一边放声痛哭。她当时跪在那里哭泣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就好像是昨天的事。

50多年来,从第一次到新奥尔良起,那个城市就总对我有一股特殊的吸引力。我喜欢那里的音乐,喜欢那里的食物,喜欢那里的人,喜欢那里的精神。15岁那年,我们全家前往新奥尔良和海湾沿岸度假,在阿尔·赫特,那个了不起的小号手的俱乐部里第一次听到他演奏。起先他们不让我进去,因为我年龄不够。就在我和母亲准备离去时,门房告诉我们,赫特就坐在街角处自己的车内看书,只有他才能让我进去。我在他那辆宾利车里找到了他,敲了敲窗子,跟他说明了情况。他走下车,领着我和母亲进入俱乐部,在靠近舞台的地方给我们找了个座位。他和他的乐队演奏了一组极为好听的曲目——这是我第一次现场听到爵士乐。我当上总统时,阿尔·赫特已经过世。我给他妻子写了封信,讲了上面这段故事,为一位大人物多年前对一个小孩子的好意表示感谢。

上中学时,我曾用次中音萨克斯独奏过一首关于新奥尔良的曲子,叫做《新月城市组曲》。我一直认为,我这次的演奏比哪一次都好,因为演奏时,我脑子里一直浮现着我第一次见到这个城市时的景象。21岁那年,我在新奥尔良荣获了罗兹奖学金。我觉得面试时自己表现出色,部分是因为我有一种回家的感觉。在成为一名年轻的法学教授后,我和希拉里曾几度来到新奥尔良参加会议,住在法国区一家叫做“玉米秆”的很特别的小旅馆内。当上阿肯色州州长后,我们曾在那里参加“糖杯”橄榄球赛,输给了亚拉巴马大学队,那也是传奇人物贝尔·布莱思特获得的最后几次伟大胜利之一。但至少他也是阿肯色州人,并在那里长大!竞选总统时,新奥尔良人民两次让我赢得了压倒多数的选票,保证了路易斯安那州的选举人票投向我们一方。

至今,我已到过世界上大多数大城市,但新奥尔良总是与众不同——那里有密西西比河上“叫早”餐厅的咖啡和煎馅饼;那里有保存厅的老伙计,阿隆和沙蒙·尼维尔的音乐,还有对阿尔·赫特的追忆;在那里,我们清晨步行穿过法国区;在那里,我们和约翰·布鲁、谢里夫·哈里·李以及其他一些伙伴遍尝了众多一流餐馆里令人垂涎欲滴的饭菜;最重要的是,那里有对我母亲最初的回忆。所有这些好比是块磁铁,始终吸引着我沿密西西比顺流而下,来到新奥尔良。

母亲在新奥尔良期间,由我负责照料外祖父母。他们一天到晚都在想着我,爱着我。不幸的是,他们爱我远胜过爱他们彼此,就我外祖母来说,爱我还胜过爱我母亲。当然,幸运的是,对于这些,我当时是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们都爱我。后来,我开始对在艰苦环境下长大的儿童产生了兴趣,并从希拉里在耶鲁儿童研究中心所做的工作中了解到儿童发展方面的一些情况,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是多么幸运。无论他们有多么糟,外祖父母和母亲总是让我感觉到,在这个世界上我对他们有多么重要。多数儿童只要有一个人给他们这种感觉就足以让他们健康成长,而我则拥有三个。

我外祖母伊迪丝·格里森姆·卡西迪,身高仅5英尺多一点,体重却有约180磅。老外婆脑袋很灵,待人热情,说起话来有点儿冲,显然也曾经漂亮过。她笑起来爽朗大方,生起气来则怒发冲冠。她也有心灰意懒、痴迷不懂的时候,并且还浑然不觉。在我出生前后,她都曾对我外公和母亲暴跳如雷:没完没了,当然都在背着我的时候。她喜欢学习,抱负远大,高中毕业后即开始函授学习芝加哥护理学校的护理课程。我开始蹒跚学步时,她正为赫维街离我家不远的一个人做私人护士。我还记得,每当她下班回家时,我邵曾在人行道上跑过去迎接她。

老外婆的主要任务是让我多吃多学,整齐干净。我们吃饭时总坐在厨房窗户旁的餐桌前。我的高椅子面对着窗子,老外婆则在吃饭时把扑克牌一张张地钉在木头窗框上,好让我学习数数。每次吃饭,她总要让我吃撑了肚子,因为当时世俗的观念认为,只要天天洗澡,胖娃娃就是壮娃娃。每天她至少要给我念一次《迪克和简》里的故事,直到我自己能看懂为止。她还给我一卷卷地念《世界图书百科全书》。那时,这类书是推销员挨家挨户地上门销售的。在劳动阶层家庭,除了《圣经》外,这往往是惟一的书。这些早期教育也许说明了为什么我现在喜欢读书,喜欢打牌,执意减肥,从不忘记洗手刷牙。

我崇敬我的外祖父。他是对我生活产生影响的第一个男人。我为自己和他同一天生日而感到自豪。詹姆斯·埃尔德里奇·卡西迪身体纤瘦,身高5英尺8英寸,但在那些年里仍然强壮英俊。·我总觉得他长得像演员伦道夫·司各特。

当外祖父母搬离只有百来人的博德科,来到大城市霍普镇时,老外公在一家制冰厂找了份活儿,赶马车送冰。那时的冰箱真的就是冰盒子,得靠一块块的冰来制冷,冰块的大小根据容器的大小而各不相同。尽管外公只有150磅重,却得扛一百多磅的冰块。他首先在背上垫一块大皮垫,然后用一副钩子把冰块拖到背上。

外祖父心地善良,慷慨大方。大萧条时期,人人都没钱,他总是主动让小孩子们跟他一起送冰,只是为了不让他们无所事事。他们一天只挣25美分。1976年我在霍普镇竞选阿肯色州检察长时和那些小孩子中的一位——约翰·威尔逊法官拉了拉家常。他后来成了一名非常出色而成功的律师,但对那些日子却始终记忆犹新。他告诉我说,一天干完活儿后,外公给了他一个25美分的硬币,他问是否可以给他换成两个10美分的和一个5美分的,好让他感觉挣了不止25美分。如愿以偿后,他开始往家走,一边在口袋里晃荡那几个硬币。但他晃得太厉害了,一个10美分的硬币晃了出来。结果他花了好几个小时寻找那个硬币,却一无所获。他说,即使40年过去了,可每当走到那一段人行道时,他总免不了要瞅一瞅地上有没有硬币。

大萧条对我父母和外祖父母那代人的生活影响巨大,对此,现在的年轻人是无法理解的,我在成长过程中却感受颇深。孩提时代一个最难以忘怀的故事是我母亲告诉我的。那是大萧条时期的一个受难节,外公干完一天活儿回家后突然放声大哭,说自己连给她买件复活节新衣的一美元都拿不出来。这件事母亲总记在心上,因此小时候无论我要不要,她每年都会给我买一套复活节新衣。我记得20世纪50年代的一个复活节,那时自己很胖,老觉得不好意思,去教堂那天又穿了件浅色短袖衫和白色亚麻裤,足蹬一双粉色和黑色的暇步士鞋,腰里扎了条相配的粉红色仿麂皮腰带。这套装束弄得我很难堪,但母亲却忠实地完成了她父亲的复活节仪式。

和外祖父生活的日子里,他有两件工作让我十分喜欢:他白天开一家小杂货店,夜晚则替一家锯木厂看门,补贴家用。我很喜欢晚上和老外公一起待在锯木厂里。我们总是带上一纸袋的三明治当晚饭,夜里我就睡在车后座上。在星光灿烂的夜晚,我会爬上锯木堆,享受着新锯开的木头散发出来的具有魔力般的气味。外祖父也很喜欢那里的工作,因为这份工作让他得以走出家门,让他想起年轻时在磨坊干活儿的情景。那时我母亲才刚出生。我那些夜晚的经历都相当完美奇特。只是有一次,老外公在黑暗中关车门时夹住了我的手指。

杂货店则是另一种奇特经历。首先是柜台上那个巨大的罐子,里面装满了杰克逊点心店做的甜饼干,让我大饱了口福。其次是那些来店里买东西的,我不认识的大人,他们是我最早见到的不是亲戚的大人。第三是外公的许多顾客都是黑人。尽管那时南方实行着严格的种族隔离,但在小城镇中,不同肤色人的交往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免不了的。然而,要从未受教育的南方人中找出一个骨子里没有种族偏见的人来是相当不容易的。而我外祖父正是这么一个人。我看得出来,黑人看上去是不一样,但外祖父对待他们就像对待其他人一样,问候他们子女如何,询问他们工作如何,所以我觉得他们和我没什么不一样。偶尔,黑人孩子也会到店里来,和我一起玩。我过了许多年才·了解什么是种族隔离、什么是偏见、什么是贫穷,我花丁好多年才明白白人多数都和我外祖父母不一样。外祖母和外祖父很少谈得到一起,但在种族问题上却态度相同。事实上,母亲告诉我,她挨打挨得最重的一次是在她三四岁的时候,原因是她叫了一位黑人妇女“黑鬼”。温和点说,对于20世纪20年代一个南方穷苦白人妇女来说,老外婆揍我母亲是一种非同寻常的反应。母亲告诉我,老外公去世后,她从杂货店找到几本他的旧账本,上面记着许多顾客没有支付的欠账,其中多数是黑人。她记得外祖父曾跟她说,有多大力出多大力的好人应该让他们能养家糊口,因此无论自己多么窘迫,也从没拒绝过他们赊账。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总喜欢食品券的原因。

当上总统后,我又知到了关于外祖父杂货店的另一个第一手故事。1997年,一位非裔美国妇女,欧内斯坦·坎贝尔,接受她家乡俄亥俄州托莱多市报纸的采访,谈到她爷爷曾从我老外公那里“赊账”买东西,而且还带她去过老外公的店。她说她记得和我一起玩过,还说我是“街坊邻居中和黑人孩子玩的惟一白人男孩”。感谢外祖父,我并不知道我是和黑人孩子玩的惟一白人男孩。

除了外祖父的杂货店,我和自己家以外的人打交道的另一个仅有的机会是通过街坊邻居。在当时那个狭小范围内,我经历了很多事情。我目睹了街对面一幢房子被烧为灰烬,并由此得知,坏事情并不单单发生在我身上。我和一个男孩交上了朋友。他收集了各种奇怪的小生物。一次,他邀请我去他家看他的蛇。他告诉我说,蛇就在壁橱里。他打开壁橱门,猛地把我推进黑暗之中,然后把门关上,说里面有蛇。所幸的是里面并没有蛇,但我也真是被吓得半死。从此,我知道,对强者是好玩的事儿,对弱者则可能是残酷与羞辱。

我家离铁路地下通道仅一个街区。那时的地下通道是用涂了柏油的原木建起来的。我喜欢爬到原木上,听着头顶火车轰隆轰隆地驶过,一边想火车是在驶向何方,我是否有一天也会去那里。

——那时我常常和隔壁的男孩在后院一起玩。和我家相比,他家的房子又大又漂亮,他还有两个漂亮的姐妹。我们常常在草地上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一边向地上扔他的小刀,练习让刀子插进地里。男孩名叫文斯·福斯特。他对我很好,从不像许多其他大男孩那样总对比他们小的孩子指手画脚。后来他长成了一个个子高高、相貌堂堂、聪明机智的好人,成了一名了不起的律师,在我出道伊始,便成为我的坚定支持者。他还是希拉里在罗斯律师事务所的挚友。我们两家常在小石城举行社交活动,多数在他家里。他妻子莉莎还在家里教切尔西游泳。他和我们一起来到白宫。在最初那疯狂的几个月里,总能听到他沉着理性的声音。

除了我家人之外,还有一个人对我的儿童时代产生过影响。奥德莎是一位黑人妇女,常来我家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外祖父母外出干活儿时还负责照看我。她长着一副大牙,在我看来,她笑起来就更加光彩照人。离开霍普镇后好几年我都和她保持着联系。1996年,我和一个朋友在为父亲和外祖父扫墓后专程前去看望奥德莎。霍普镇的多数黑人都住在外祖父杂货店马路对面的墓地周围。我记得我们在她家门廊下待了好久好久。离别的时间到了,我们坐上车,沿着土路开车离去。在霍普镇,或后来我搬去住的温泉城,只有黑人居住区的马路是没有铺柏油的。黑人区人口稠密,大家工作都很辛苦。许多人都和我一样要抚养孩子,也要纳税。奥德莎理应过得好些。我孩提时代记得的另一群人是我的亲戚们:我的曾外祖父母,我的姨婆奥蒂和姨公卡尔·拉塞尔。尤其要提的是奥伦舅公,他是我生活中的一道光明,人们管他叫“巴迪”,还有他的妻子,奥莉舅婆。

我的曾外祖父母格里森姆夫妇住在乡下一所吊脚小木屋里。阿肯色州的龙卷风比美国其他任何地方都多,因此多数居住在他们那种几乎全用板条建起的房子里的人,都会在地下挖一个防风地窖。曾外祖父他们的地窖挖在前院,里面摆着一张床和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着盏煤油灯。我还记得曾窥视过那个小小的空间,听到曾外祖父说:“没错儿,有时候蛇也会爬进去,不过只要点上油灯,蛇就不会咬你了。”这种说法是真是假,我从没证实过。我对曾外祖父仅有的另一个记忆是我五岁摔断腿时他来医院看我的情景。他拉起我的手,我们一起拍了张照片。他穿了件普通夹克,白衬衣一直扣到脖看上去十分苍老,像是直接从《美国奇谭》中走出来的人。

我外祖母的妹妹,奥帕尔——我们都叫她奥蒂——长得很好看,笑起来具有典型的格里森姆大家族特征。她丈夫,卡尔,性情安静,是我认识的第一个种西瓜的人。霍普镇周围被河水滋润着的沙土地最适合种西瓜。20世纪50年代初,霍普镇的西瓜成为了当地的商标。当地居民还把一只最大的、近200磅重的西瓜赠送给了当时的杜鲁门总统。然而真正味道好的西瓜是在60磅以下。我看到卡尔姨公种的正是这一品种的西瓜。他用洗衣盆把水浇到沙地上西瓜周围,一边看着瓜秧把水吸进去,就像台吸尘器。我当上总统后,卡尔姨公的表弟卡特·拉塞尔在霍普镇还种着一块西瓜地,那里可以品尝到又红又甜的西瓜,不过黄瓤的更甜。

希拉里说她第一次看到我时,我正在耶鲁大学法学院大厅里向我将信将疑的同学大谈霍普镇的西瓜如何大。我当上总统后,霍普镇来的老朋友在白宫南草坪上专门举办了一个西瓜大餐。我则趁机向新一代年轻人讲述我的西瓜故事。对这个话题,他们装出一副感兴趣的样子。而很久以前,我就已经开始向奥蒂姨婆和卡尔姨公学习了。

我外祖母的弟弟巴迪和他的妻子奥莉是我们这个大家庭的主要成员。巴迪和奥莉生有四个孩子。我来到霍普镇时,其中三个已外出谋生。德韦恩是新罕布什尔州一家制鞋厂的经理。康拉德和法尔巴住在达拉斯,但经常回霍普镇来,现在则彻底搬了回来。迈拉是老小,骑术女王。她骑起马来很专业,后来跟一个牛仔跑了,生了两个孩子,离了婚,最后又搬了回来,负责当地的房管部门工作。迈拉和法尔巴都是了不起的女人,从来都是笑对人生,从来也不会丢下家人和朋友不顾。我很高兴他们现在依旧是我生活的一部分。在巴迪和奥莉家,我待过很长一段时间,不仅仅是我在霍普镇的六年里,在后来的40多年里也待过,直到奥莉过世,巴迪卖掉了房子,搬过去和法尔巴同住为止。

我们这个大家庭的社交生活就像大多数农村长大的普通收入人群一样,主要内容不外乎吃吃饭,聊聊天,讲讲故事。他们没有钱外出度假,看电影也是极少极少,20世纪50年代的中后期也还没有电视。一年中,他们电出几次门,去的地方不外乎县城里的集市、西瓜节,偶尔也跳跳方形舞,唱唱福音诗。男人们则打打猎,钓钓鱼,进城打工后仍在农村留一小块地,种种蔬菜和西瓜。

尽管他们并没有富余的钱,他们也从没觉得贫穷。只要有一所像样的房子住,有干净的衣服穿,有足够的东西请任何来访的客人吃上一顿,就别无他求。他们干活儿是为了活着,而不是相反。

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是巴迪和奥莉家的饭菜,吃饭时大家围坐在厨房的一张大桌子旁。周末典型的午饭我们称之为正餐(晚上那顿则叫做晚饭),包括火腿或一块烤肉、玉米饼、菠菜或芥蓝、土豆泥、红薯、豌豆、扁豆或利马豆、水果派,还有怎么也喝不完的冰茶。喝茶时,我们用的是高脚杯那样的杯子。用那样的大杯子喝茶,我感觉自己长大了许多。遇到特别的日子,我们就吃馅饼,吃自己做的冰淇淋。要是到巴迪家早一些的话,我也一块儿帮忙做饭,不是剥豆子,就是摇冰淇淋机的把儿。饭前、饭中、饭后,大家在一起聊个没完:小镇传闻,家庭琐事,还有各种故事,讲都讲不完。我的亲戚个个都能讲故事。普通人的简单事件、萍水相逢、小小不幸,都能被他们讲得活龙活现,笑声不断。

巴迪的故事讲得最好。和他两个姐妹一样,巴迪也机敏过人。我常常想,如果他们出生在我或我女儿这个年代,将会在自己的一生中做出怎样一番事业。但那时有好多人都像他们那样。给你加汽油的那位伙计的智商也许和给你摘除扁桃体的那位一样高。现在美国也还有许多人像格里森姆夫妇一样,其中许多人是新移民。这也是为什么作为总统,我要尽量向所有外来者打开高校的大门。

巴迪受教育不多,却很有思想,在人性方面堪称博士,这是因为他一生都仔细观察,不断与自己内心的和家庭的妖魔打交道。结婚初期,他染上了酗酒的恶习。一天回家后,他对妻子说,自己明白因为酗酒而伤害了她和全家,从此往后,他绝不再沾一滴酒。他说到做到,50年来真的没再喝酒。

到了80多岁,巴迪一讲起五六十年前他养的狗和它们各自的特点,还是那么绘声绘色,引人人胜。他还能记起这些狗的名字、长相、特性,以及自己是如何弄到它们的,它们又是怎样将打落的鸟儿衔回来的等等。很多人都愿意到他家的门廊下坐上那么一会儿,看望看望他。他们走了后,他开始讲这些人以及他们的孩子的故事。这些故事时而好笑,时而伤悲,常常表达出同情,但总是善解人意。

从叔伯姑姨、外公外婆那里听来的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事情,比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多数还是善良的;比如判断一个人不能选择他表现最差或最弱的时候;比如对人过于严厉会让我们自己成为伪君子;比如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只是露露面和等待而已;比如笑常常是面对痛苦最好的有时也是惟一的方式。也许更为重要的是,我认识到,人人都有一个故事——一个美梦与噩梦的故事,一个希望与伤心的故事,一个爱上与失去的故事,一个勇气与恐惧的故事,一个奉献与自私的故事。这一辈子我一直都对别人的故事感兴趣。我想要认识他们,了解他们,感受他们。长大从政后,我始终觉得自己工作的主要意义在于给大家一个机会,让他们拥有更美妙的故事。

巴迪舅公的故事到最终都很精彩。1974年,他得了肺癌,做了肺切除,但即使这样也活到了91岁高龄。在我的政治生涯中,他为我出谋划策。要是我听了他的话,废除不得人心的增加汽车牌照费,那我就可能不会输掉1980年的第一次州长连任竞选。巴迪活着看到我当选为美国总统,着实为我兴奋了一把。奥莉去世后,他活力不减,来到女儿法尔巴的甜面圈店,请了一大帮新一代孩子到店里给他们讲故事,给他们讲自己对人类状况的洞察。他总是那么幽默诙谐。他87岁还在开车。他每周一次分别带两位女性朋友开车兜风。她们一位9l岁,一位阳岁。他告诉我他这两位“约会女友”时,我问他:“怎么你现在喜欢老妇女了?”他傻笑着说:“对,是这样。她们看上去好像更踏实一些。”

在我们相处的那些年里,我只看见舅公哭过一次。奥莉舅婆患上了早老性痴呆症,不得不住进一家私人养老院。几周后,她每天只有几分钟的时间能说出自己是谁。在那些清醒的间隙,她就会打电话给巴迪,说:“奥伦,我们结婚56年了,你怎么能把我丢在这里?快来接我出去吧。”巴迪就会忠实地驾车前往,但每当他开车到达时,奥莉就又陷入疾病的迷雾之中,认不出他来。

就在那段时间的一个傍晚,我开车路过,再次去看望了他,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探访那座老房子。我想让他高兴起来,相反,是他用一些粗俗的笑话和对时局的滑稽评论让我开怀大笑。夜幕降临后,我对他说,我得回小石城的家去了。他送我到门口,正当我要离去时,他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我转过身来,只见他眼里闪着泪花。经过了近50年的爱和友谊,我这是第一次看到他掉眼泪。我说:“真不容易,对吧?”他的回答让我永生难忘。他笑了笑,说:“对,是不容易。不过我接下了这副担子,多数时候过得还挺棒。”巴迪舅公让我明白,人人都有一个故事。他用这句话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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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新奥尔良过了一年后,母亲回到了霍普镇,渴望着把自己学到的麻醉技术用到实际中去,同时也为重新见到我并恢复了自己爱说爱笑的本性而快乐无比。在新奥尔良,她曾和几个男人约会过,据她自己在《用心生活》中回忆,那段时光她过得很快乐。我敢肯定,要是她还活着,为那本书做点宣传,它准会是本畅销书。

不过无论是在去新奥尔良之前,还是之中或之后,有一个男人母亲约会得最多。他是当地一位别克车经销商,名叫罗杰·克林顿。母亲是一个漂亮快乐的寡妇,他长得也很帅气,但却酗酒滋事,离过两次婚。他来自温泉城,那是阿肯色州有名的“罪孽之城”,好多年来都是美国最大的非法赌博活动大本营。罗杰的哥哥雷蒙德在温泉城开了一家别克车行,罗杰——五兄弟中的老小和“坏小子”——则来到霍普镇,想在西南试验场一带的武器实验中找点儿事做,同时也好走出他哥哥的影子。

罗杰喜欢喝酒,喜欢和同来的两位温泉城哥们儿聚乐。范·汉普顿·莱尔在克林顿别克车行对面开了家可口可乐罐装厂,加伯·克劳福德在温泉城拥有几家杂货店,在霍普镇又开了一家,后来还建起了温泉城第一家购物中心。他的妻子是罗杰的侄女,名叫弗吉尼亚,长得美丽动人,是温泉城第一位“温泉小姐”,我一直都很喜欢她。他们心目中的快乐就是赌博、酗酒,或是开着汽车、飞机、摩托去做些疯狂荒唐的事情。他们没有早早过世,可真是个奇迹。

母亲喜欢罗杰,因为他很有趣,、很关心我,也很慷慨大方。母亲在新奥尔良时,他曾数次出钱,让母亲回来看我,而且很可能我和老外婆去看望母亲的火车票都是他给买的。

老外公喜欢罗杰,因为他对他和我都很好。有一段时间,老外公因为严重的支气管炎辞掉了冰厂的活儿,开了家杂货店。战争快结束时,亨普斯特德县——霍普是县治——投票决定禁酒。正是在这时,外公开起了杂货店。后来我得知,私底下,老外公还在卖酒给医生、律师以及其他一些体面人物,因为他们不想开上33英里的车,到最近一家位于特克萨卡纳市的合法烟酒店去买酒。于是,罗杰就成为外公的供应商。

老外婆则很不喜欢罗杰,她认为,女儿和外孙不应和他这样的人拴在一起。她有阴暗面,这是她丈夫和女儿所没有的;然而正是这阴暗面使她能够发现他人心底里的黑暗,这也是她丈夫和女儿所发现不了的。在她看来,罗杰·克林顿什么都不行,只能给人带来麻烦。对于麻烦这一点,外婆看得没错儿,但对于“什么都不行”则不那么正确。他身上还有别的东西,这使他的故事听起来更为伤感。

就我而言,我只知道他对我好,他还养了一条硕大的棕黑色德国牧羊犬苏希。他每次都带着苏希来和我玩。苏希在我孩提时代占据着一个重要位置,从此往后,我就喜欢上了狗,和它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1950年6月,母亲和罗杰在温泉城举办了婚礼,这时母亲刚过27岁生日。参加婚礼的只有加伯和弗吉尼亚·克劳福德。这以后,母亲就离开了外公外婆家,和我的继父一同搬进了城南端13街321号,也就是沃克街拐角处的一幢白色小木屋。不久我就开始称继父为“老爸”。又过了不久,我开始称自己为比尔·克林顿。

我的新世界很令人兴奋。隔壁住的是奈德和爱丽丝·威廉姆斯。奈德先生是一位退休铁路工人,他在房子后面建造了一个工作间,里面满当当地塞着一个又大又复杂的电动火车模型。那个年代,每个小孩都希望得到一个莱昂内尔模型铁路。老爸为我买了一个,我们常在一起玩,然而什么也无法和奈德先生家那大型复杂的铁路和漂亮快速的火车相比。我在那里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就好像在自己家隔壁开了个迪斯尼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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