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家里增添了新生婴儿让人激动外,新电视也让大家兴奋不已。电视上有好多供小孩子看的节目和演出:有卡通片,如《袋鼠上尉》和(好迪都迪),里面的人物布法罗·鲍勃·史密斯是我特别喜欢的。此外还有棒球赛:米基·曼托尔和扬基队,斯坦·缪西尔和红雀队,还有我永远喜欢的威利·梅斯和纽约巨人队。
但说起来奇怪,那年夏天我这个年仅十岁的孩子真正注意看的电视节目却是共和党和民主党的代表大会。我坐在电视正前方的地板上,观看两个大会,完全被吸引住了。这听起来像是瞎扯,可在政治和政治家的世界里,我的确有一种找到家的感觉。我喜欢艾森豪威尔总统,很愿意看到他重新获得提名,但我们属于民主党,所以我真正被他们的大会吸引了。田纳西的弗兰克·克莱蒙特州长做了一个激动人心的主旨发言。年轻的参议员约翰·肯尼迪和最终的胜出者埃斯蒂斯·基福弗参议员为争夺副总统提名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后者曾代表田纳西州和艾尔·戈尔的父亲在参议院一起工作过。1952年曾获提名的阿德莱·史蒂文森接受了党的呼吁,再次参加竞选。他说他曾祈祷“这只奖杯会由我传下去”。我佩服史蒂文森的机智和雄辩,但即使在那时我也不能理解为什么竟然会有人不想拥有当总统的机会。现在我认为,他不想要的是另一次竹篮打水。这我的确能理解。我自己也曾在选举中输过几回,尽管每次战斗前我都要先让自己树立起必胜的信心。
我并没有把所有时间都花在看电视上。我还是尽可能地去看电影。温泉城有两家老式电影院,一家是派拉蒙影院,一家是马尔科影院,里面有很大的舞台,到了周末,巡回演出的西部明星们就会在这里亮相。我看见过着一身黑色牛仔服的拉希·拉鲁表演甩牛鞭的绝活儿,也看见过曾在电视中扮演安尼·奥克利的盖尔·戴维斯进行射击表演。
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在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拍电影。我热爱埃尔维斯。他所有的歌我都会唱,包括“约旦人”乐队为他伴奏的背景音乐。我崇拜他当过兵,并为他娶了年轻美丽的妻子普丽西拉而神魂颠倒。许多做父母的都认为埃尔维斯摇屁股的动作下流,母亲则不然,她也很喜欢埃尔维斯,可能还超过了我。我们一起看了他在“埃德·萨利文秀”中的表演,当表现他下身动作的镜头被切换以避免我们看到不雅的场面时,我们都笑了起来。除了音乐外,他南方小镇的渊源也把我和他联系到了一起。此外我还认为他有一副古道热肠。史蒂夫·克拉克是我的朋友,我当州长时,他当检察长。一次他带上自己身患癌症、不久于人世的小妹妹去孟菲斯看埃尔维斯的表演。当埃尔维斯听说了这位小姑娘后便吩咐让她和她哥哥坐在最前排,演出结束后还请她上台,和她聊了好一会儿。这让我终生难忘。
埃尔维斯的第一部电影《铁血柔情》是我最喜欢看的,现在也如此,尽管我也喜欢看(情歌心声》、{浪子泪》、《春光普照》和《蓝色夏威夷》等影片。这以后,他的电影变得越来越甜腻,越来越一般。《铁血柔情》是一部写内战后西部的影片,有意思的是,已经是全国性的象征的埃尔维斯得到了那个女孩,黛布拉·佩吉特,但仅仅是因为她以为他的哥哥——也是她深爱的对象——死在了战场上。在电影结尾,埃尔维斯饮弹身亡,将妻子托付给了哥哥。
我和埃尔维斯结下了不解之缘。1992年竞选时,我竞选班子里某些人戏称我为埃尔维斯。几年后,我任命洛杉矶的金,沃德劳担任联邦法官。难为她想得周到,竟让人给我送来一条埃尔维斯用过,并在20世纪70年代初一次演唱会上签名送给她的围巾,当时她19岁。至今这条围巾还存放在我的音乐间里。我承认,我至今都喜欢埃尔维斯。
这一时期我最喜欢的电影是圣经史诗片,比如《圣袍千秋》、《血洒竞技场》、《参孙和大利拉》、《宾虚》,尤其是《十诫》。这是我记忆中第一场花了超过一毛钱看的电影。我是在母亲和老爸去拉斯韦加斯做短暂旅行期间看的《十诫》。我用纸袋包上午饭,然后花了一张票的钱看了整整两遍。多年后,我欢迎查尔顿’海斯顿作为肯尼迪中心的获奖者来到白宫。这时他是全国来复枪协会会长,曾猛烈地抨击我让罪犯和儿童都得不到枪支的立法努力。我向他和听众开玩笑说,我比较喜欢他演的摩西的角色,不太喜欢他目前的角色。值得肯定的是,他听了后表现得十分大度。
1957年,外祖父的肺彻底坏死。他在相对较新的沃希塔医院去世。这正是母亲工作的医院。去世时他年仅56岁。他的生活承受着太多的经济压力、健康问题和婚姻不幸。然而面对生活的艰辛,他总能找到让自己高兴的东西。他爱我和我母亲胜于一切。他的爱,以及他往往通过具体事例给予我的教导,包括要对日常生活的馈赠心存感激,要对他人的问题给予关注等等,使我有了进步,而没有他的教导这是不可能的。
1957年还是小石城中心中学的危机之年。9月,在小石城的黑人报纸(阿肯色州报》的编辑戴茜·贝茨的支持下,九名黑人孩子进入了小石城中心中学。福伯斯州长一心想要打破阿肯色州州长只有两个任期的传统,抛弃了他家庭的进步传统(他父亲曾投票支持尤金·戴伯斯这位永远的社会党总统候选人),下令国民警卫队制止黑人与白人同校。接着,德怀特·艾森豪威尔下令调动联邦军队来保护学生。部队穿过呼喊着种族主义口号的愤怒人群开拼了学校。我朋友分成两派,要么反对种族融合,要么对此漠不关心。对这件事情,我并没有发表太多意见,也许是因为我家人并不十分关心政治,但我对福伯斯的做法十分气愤。然而尽管福伯斯对阿肯色州的形象造成了持久的损害,他不仅干了第三届为期两年的州长,还干了另外三届。后来他还企图报复戴尔·邦珀斯、戴维·普赖尔和我,但那时,阿肯色州已经走出了对此事的关注。
一小石城九英雄成为追求平等斗争中勇气的象征。1987年,在该事件发生30周年之际,我作为州长把他们九人请了回来。我在州长官邸为他们举行了一个欢迎仪式,并带他们看了当年福伯斯州长在里面精心策划要把他们赶出学校的那个房间。1997年,我们又在中心中学的草坪上举行了一次隆重的40周年纪念仪式。仪式完后,我和迈克·哈克比州长拉开中心中学的大门,让九位英雄通过。伊丽莎白·埃克福德15岁那年独自步行穿过那群愤怒的暴徒时曾受到恶毒的骚扰,给她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此时也和40年前奚落过她的女孩黑兹尔·马塞里握手言和。2000年,在白宫南草坪举行的庆典仪式上,我向小石城九英雄颁发了国会金质奖章,这是戴尔·邦珀斯议员首先提议的。1957年夏末,九位英雄帮助我们所有人,无论白人还是黑人,挣脱了种族隔离与种族歧视的黑暗枷锁。在这场斗争中,他们为我所做的贡献是我永远也报答不了的。但我希望,后来我为他们、为民权所做的努力没有辱没50多年前我在外祖父杂货店里学到的一切。
1957年夏天以及那年圣诞节后,我去新奥尔良看望母亲,第一次踏上了走出阿肯色州的旅途。两次我都搭乘前往达拉斯的旅途公司大巴去探望奥蒂姨婆。那时这算得上是豪华大巴,车上的侍应生还给大家发小块三明治。我可没少吃。
达拉斯是我到过的第三个真正的城市。五年级期间,我参加赴州府的校外考察旅行时探访过小石城。当时最有意思的是参观州长的办公室,并且趁州长不在时在他的办公椅上坐了一会儿。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也常常让孩子们坐在我的州长办公室或白宫椭圆形办公室的椅子上照相。
赴达拉斯的旅行令人难忘,除了能吃上鲜美的墨西哥饭菜、参观动物园和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微型高尔夫球场,还有三个原因。其一是我见到了父亲的几个亲戚。他弟弟格伦·布莱斯是达拉斯郊区欧文镇的治安官。他身材高大,相貌堂堂,和他在一起让我感觉是和父亲在一起。不幸的是,他也英年早逝,48岁时死于中风。父亲的侄女叫安·格里格斯比。自从我母亲嫁给父亲后,她俩就一直是好朋友。在那些旅行中,她成了我永远的朋友。她给我讲了关于父亲的故事,以及母亲当新娘时的样子。安始终是我和布莱斯家族的最紧密的纽带。
其二是1958年的新年那天,我去观看了“棉花杯”橄榄球季后赛,这是我上大学后最早参加的橄榄球赛。莱斯队在四分卫金·希尔的带领下对抗海军队。两年后该队伟大的跑锋乔·贝利诺荣获了海斯曼杯。最后海军队以20比7获胜。我虽然坐在最后一排的观众席上,却感觉像是坐在国王的宝座上。
第三是圣诞节后的一个下午,我趁奥蒂姨婆上班期间独自去看了场电影。我想当时放映的是《桂河大桥》。电影我很喜欢,却不喜欢买成人票,因为当时我还不到12岁。我年龄虽小,个子却不小,所以售票员不相信我。这是我第一次碰到不相信我的人。尽管心里不好受,但领悟到了人情淡薄的大城市和小城镇的重大区别。从此我开始了为华盛顿的生活做准备,因为在那里无论你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
1958——1959学年,我开始上初中。学校就在沃希塔医院对面,与温泉城高中相邻。两个学校的建筑都是深红的砖房。高中的建筑有四层楼高,有一座非常好的老式礼堂,其古典的设计构思与其落成的1917年十分相符。初中的建筑小一些,风格也较平淡,但仍然代表着我生活中一个新的重要时期。然而发生在那年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却和中学无关。一所主日学校的老师提出带我们教堂的几个男孩去小石城的战争纪念体育馆——野猪队曾在那里打过比赛——听葛培理的布道会。1958年那个时候种族关系仍十分紧张。小石城的学校在其反对种族融合的最后抵抗中关门停课。学生被分散到附近城镇的学校。来自白人市民委员会和其他地方的种族隔离主义者建议,考虑到当时的紧张气氛,葛培理牧师最好做出限制,只有白人才能进入布道会。葛培理牧师答道,耶稣爱所有的罪人,人人都需要得到聆听圣言的机会,因此他宁愿取消布道会,也不愿为进行种族隔离的听众布道。那时,葛培理是南方浸礼会权威的生动体现,是南方,也许是全美最重要的宗教人物。在他宣布了自己的立场后,我就更渴望聆听他的布道。种族隔离主义者让了步,葛培理牧师在他里程碑式的20分钟内进行了一场威力无比的布道。当他邀请大家走下台阶,来到橄榄球场里成为一名基督徒,或是将自己的生命重新奉献给基督时,数百名黑人和白人并肩迈下体育场的过道,站在一起,共同祈祷。对于风行南方的种族主义政治来说,这是一场强有力的反击。我热爱葛培理的所作所为。那以后几个月里,我都要定期从自己很少的几个零花钱中拿出一部分,来支持他的牧师工作。
30年之后,葛培理又一次来到战争纪念体育馆举行布道会。作为州长,我有幸在一天夜晚和他同坐在主席台上。更有幸的是我还和他以及我的朋友迈克·库森一道前去看望我的本堂牧师,也是葛培理的老朋友,因患癌症而不久于人世的W.O.沃特。听着这两位神明之士谈论死亡,谈论他们的恐惧和信仰,真让人感叹良多。葛培理起身告辞时,抓住沃特博士的手说:“W.0,我俩都已来日无多。我很快就会见到你的,就在东门口。”那是通往圣城之门。
我当上总统后,葛培理和露丝来白宫官邸看望我和希拉里。葛培理和我一起在白宫做了祈祷,他还在我遭受磨难之时给我写来许多富有启发、教导谆谆和充满鼓励的信。在他和我所有的交往中,就像在1958年那次重要的布道会中那样,葛培理都践行了自己的信仰。
初中给我带来了全新的体验和挑战,因为我开始对自己的头脑、身体、精神和我周围的小世界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身的认识,多数让我感到满意,但也不是全部。某些进入我头脑和身体的东西还是吓得我一身冷汗,包括对老爸发怒,包括对女孩子最初的性萌动,以及对自己宗教信念的怀疑。我想,这种怀疑的产生是因为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我无法证明其存在的上帝竟会创造出一个发生了这么多坏事的世界。
我对音乐的兴趣与日俱增。现在我每天都去学校乐队练习,渴望参加橄,榄球中场休息和圣诞节游行时的列队演出,渴望参加音乐会,渴望参加地区与州的管乐节。在此类管乐节上,评委们会给各个乐队以及独奏和合奏打分。我在初中荣获过好几枚奖章。要是表现不佳,那总是因为吹奏的曲目太难。我至今还保留着几张评委们对我早期独奏的打分表,上面指出我低音区控制不好,切分不好,腮帮子太鼓等等。随着我年龄渐长,分数也跟着高起来,但我鼓腮帮子的毛病总也改不了。那时我最喜欢的独奏曲是《蓝色狂想曲》的改编曲。我喜欢演奏这支曲子,有一次还在老大华酒店为来宾们演奏。我十分紧张,于是决定穿上我那件白色的新上衣;打上彩格呢红领结,系上宽腰带,希望以此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初中管乐队的指挥们都鼓励我提高技艺,我也决心试一试。那时阿肯色.州的一些大学校园举办夏季管乐营。我决定参加阿肯色大学费耶特维尔主校区的管乐营,因为那里有许多优秀老师。我打算在那里待上几周。我猜想自己有一天可能要去那里上学。七年来,我每年夏天都要去那里,直到高中毕业后的那个夏天。事实证明,这个经历对我的成长十分重要。首先,通过一次次的演奏,我的技艺有了提高。有些日子,我会一连吹奏12个小时,直到嘴唇疼得动不了为止。我还听过一些年长优秀乐手的演奏,从他们那里学到了许多。
对我来说,管乐营还是培养我政治才能和领导才能的理想场所。在我整个成长过程中,只有在这里,当“铜管小子”而不是当橄榄球队员才不会影响政治发展。只有在这里,当铜管小子才不会在小伙子追漂亮姑娘时处于劣势。我们的日子棒极了,从起床去大学食堂吃早饭的那一刻到晚上回到寝室睡觉的时候,总感觉自己好了不起。
我也很喜欢那里的大学校园。这所大学是密西西比以西最早接受政府赠地的大学。高中一年级时,我曾就此写过一篇文章。当州长后,我又批准拨歌,整修老主楼。该楼建于1871年,是校园里最早的建筑,让人回想起内战。主楼有两座塔楼,北边的高于南边的。管乐队还让我结识了初中时期最要好的朋友乔·纽曼。他是名鼓手,敲得很棒。他母亲莱是我的中学老师。我感觉她和她丈夫达伯总是很欢迎我到她家做客。她家在沃希塔大街。这是一幢白色木结构的大房子,与罗伊伯伯和珍妮特伯母住的地方很近。乔机智灵活,怀疑‘切,喜怒无常,滑稽可爱,忠心耿耿。我喜欢和他一起打球,或者只是聊聊天,现在还是这样——多年来我们的关系都很密切。
初中时我学习上最感兴趣的是数学。我很幸运地成为城里第一批在八年级而不是九年级就开始学代数的学生。这意味着高中毕业时我就有机会学完几何、代数(2)、三角函数、微积分等课程。我喜欢数学,因为要解题,因此总是劲头十足。尽管上大学时我从没选修过数学,但我总认为自己数学不错,但在切尔西九年级时,有一次因帮不了她做家庭作业才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又一个幻觉破灭了。
玛丽·马塔萨琳教我代数和几何。她姐姐维娜·道基教历史,维娜的丈夫弗农,一位退休教练,则教我们八年级科学。这些课程我都很喜欢。尽管我科学课不算太好,但道基先生上的一堂课却让我记忆犹新。弗农·道基的妻子和小姨子都长得很漂亮,但客气点儿说,他倒并不怎么帅。他长得高大结实,腰部粗壮,戴副厚厚的眼镜,,用小雪茄烟嘴抽廉价雪茄,每抽一口,脸上都会有一种像被捏了一把的独特表情。他总是装出一副很粗鲁的样子,但笑起来却十分爽朗,也很有幽默感,对人性有着深刻的洞察。一天,他看了看我们说:“孩子们,很多年后,你们也许不会记得在现在的科学课上都学了些什么,所以我想教你们一些关于人性的东西,这是你们应该记住的。我每天早晨醒来后都会上卫生间,往脸上泼水,刮脸,擦净剃须膏,然后看着镜子说:‘弗农,你真漂亮。’你们记清楚了,孩子们。人人都想拥有漂亮的感觉。”40多年来,我真的没有忘记他说的话。要不是弗农·道基跟我说他漂亮,要不是我发现事实上他真的很漂亮,有些事我本来可能无法理解。
在理解初中那些人的过程中,我需要获得尽可能多的帮助。正是在那里,我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即我命中注定不会为所有的人喜欢,什么原因我一般都琢磨不透。一次,我步行去学校,还有一个街区的距离时,看到一个年龄大点的学生,也是个城里的“小混混”,站在两栋楼之间的空地抽烟。他把燃烧的香烟朝我弹来,击中了我的鼻梁,差点儿没烧着我的眼睛。我至今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说到底,我是一个管乐胖小子,没穿那种很酷的牛仔裤(李维斯牌,最好把后裤袋的线拆掉)。
那段时间,我因为什么事情和克利福顿·布赖恩发生了争执。布赖恩大我一两岁,个子却比我小。一天我和朋友决定步行回家,约有三英里路。克利福顿住在城里同一方向,也跟我们一起走。他边走边奚落我,还不停地敲打我的背部和肩膀。就这样,我们一直走到中央大道的喷泉,然后右拐上了帕克大街。足足走了一英里多的路,我一直都不理睬他,最后终于忍不住了。我转过身去,抡圆了胳膊打过去。这一拳可不轻,但没等拳头挨着他,他已经转身跑开了,因此只碰到了他的后背。我说过,我动作很慢。克利福顿逃回家时,我冲着他喊叫,要他回来,像个男子汉似的跟我干一仗。但他只管跑。回到家后,我已经冷静了下来,伙伴们的夸奖也已消了劲儿。我担心自己可能打伤了他,因此让母亲去他家看看他要不要紧。此后,我们之间再没闹过矛盾。我懂得了一点,即自己有能力保卫自己。但我不喜欢打伤他的感觉,并为自己的愤怒颇有点儿不安。往后的岁月证明,这种愤怒的潮流将变得更深、更强。现在我明白了,我那天的愤怒是对我所受欺负的一种正常的、健康的反应。由于老爸发怒和醉酒时的表现,我总是把愤怒与失控联系在一起,因此决心绝不能让自己失控。这么做能释放出更深沉和持久的愤怒。这种愤怒常常被埋藏起来,因为不知它来自何方。
即使在非常愤怒的情况下,我也会很清醒,不接受任何挑衅。那些年有两次,我选择了开溜,说得严重些的话,也可以叫装熊。一次我和克兰家的几个孩子到温泉城西边的凯多河游泳。当地一个农村孩子来到岸边上,骂了我几句。我便回敬了他几句。这时,他捡起一块石头朝我扔来。虽然他站的地方离我约有20码左右,却一下打中了我头部靠太阳穴的地方,血流了出来。我想爬上去跟他干一架,但我看得出,他长得比我大、比我壮,也比我厉害,于是我就游走了。鉴于以前遭遇公羊和塔维娅·佩里的肋气枪的经验,以及今后还会出现的类似错误,我想我这回的做法是明智的。我第二次开溜是在初中,我知道,这回我也没犯错误。每到周五晚上,当地的基督教青年会都会在健身房举行舞会。我喜欢摇滚乐和跳舞,因此从八九年级起就常去那里,不过我比较胖,不够酷,得不到女孩子的青睐。此外,我仍旧穿了条不人流的牛仔裤。
一天晚上在基督教青年会时,我溜达到健身房隔壁的台球房想买些喝的,那里有一架可乐售货机。几个高中的大男孩正在打台球,另几个则站在一旁观看。其中一个叫亨利·希尔。他家在城里开了家叫做“幸运球道”的旧保龄球馆。亨利开始奚落我的牛仔裤。那天这条裤子看上去显得尤其邋遇。这是条木匠牛仔裤,右腿外侧缝了个挂锤子的圈。即使亨利不在旁边挖苦个没完,我也已经很不舒服了。于是我就回敬了他几句难听话。他使出全身的劲儿,给我下巴重重来了一拳。当时,我显得比自己实际年龄大,约5英尺9,185磅。可亨利·希尔却有6英尺6,手伸出去能够好远。我不可能对他还手。此外,奇怪的是,我并没有受什么伤。于是我只是站在那里用眼瞪他。我想亨利一定很吃惊,我竟然没有被击倒,或是逃跑,因为他笑了,还拍了拍我肩膀,说我可以。此后,我们一直关系不错。我又学到了一点,那就是我能够承受打击,对抗挑衅的方法也不止一种。
1960年9月我开始上九年级,此时总统竞选已全面展开。我的年级组长和英语教师露丝,埃特金斯也来自霍昔镇。和我一样,她也是个铁杆民主党人。她布置我们看狄更斯的《远大前程》,却留出很多时间来辩论政治。那时温泉城的共和党人比阿肯色州多数地方的共和党人多,可他们从根子上说比现在这伙共和党人开明得多。一些老一点的家族从内战起就一直生活在这里,他们成为共和党人是因为反对脱离联邦,反对实行奴隶制。一些家庭的共和党根源来自泰迪·罗斯福的进步党主义。另一些人则支持艾森豪威尔温和的保守主义。
阿肯色州的民工党人成分则更为复杂。那些保持内战传统的人成为民主党人,因为他们的祖辈支持脱离联邦和奴隶制。更多的人在大萧条时期加入了民主党,因为当时许许多多的失业工人和贫苦农民把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当做了救星,后来又爱上了我们密苏里州的邻居,哈里·杜鲁门。一小部分民主党人是移民,多数来自欧洲。黑人则大多数是民主党人,因为罗斯福和杜鲁门都站在民权运动一边。他们还觉得在这一问题上,肯尼迪一定会比尼克松更加积极。一小部分白人也有同感。我就是其中之一。
在埃特金斯小姐班上,大多数孩子支持尼克松。我记得戴维·莱奥普洛斯为尼克松辩护的理由是他远比肯尼迪经验丰富,尤其是在外交事务方面,此外,他的民权记录也相当不错。这倒不假。在这一点上,我还真没什么可拿来反对尼克松的。当时我不知道,尼克松在加州竞选众议员和参议员时,曾给杰里·沃尔希斯和海伦·加黑根·道格拉斯分别扣上赤色分子的帽子。我喜欢他勇敢面对尼基塔·赫鲁晓夫的样子。1956年,我既崇拜艾森豪威尔,又崇拜史蒂文森,但到了1960年,我已成为一名党员。初选时我支持林登·贝恩斯·约翰逊,因为他在参议院领导有方,特别是1957年通过了一项民权法案。此外他在南方并没有很深的根基。我也喜欢休伯特·汉弗莱,因为他是最热情的民权倡导者。我也喜欢肯尼迪,因为他年轻有活力,致力于推动国家前进。在班上,我竭尽全力为提名肯尼迪进行辩护。
我太想让他获胜了,特别是在科雷塔·金的丈夫被捕入狱后,他专门去探望了她,表达了他对此事的关注。他还在休斯敦向南方浸礼会教友发表演说,为自己的信仰、为美国天主教徒竞选美国总统的权利进行辩护。我的同学和他们的家长多数都持反对意见。对此我也习以为常。几个月前,我在竞选学生会主席时败给了迈克·托马斯。他是个好伙计,四年后成为我阵亡在越南的四个同学之一。尼克松在我们县获胜,但肯尼迪在阿肯色州以50.2%的得票率侥幸过关,尽管新教基要主义者使出浑身解数让浸礼会民主党教友相信,肯尼迪将会听从教皇的旨意。
当然,肯尼迪是天主教徒的事实也是我希望他当上总统的一个理由。从我在圣约翰学校的经历,以及我与那些跟母亲一同在圣约瑟夫医院工作的修女们交往的经验来看,我喜欢并崇敬天主教徒,包括他们的价值观、他们的献身精神以及他们的社会意识。我还感到骄傲的是,有史以来第一位竞选国家公职的阿肯色人乔·T.罗宾森参议员,是1928年第一位天主教总统候选人,纽约州州长艾尔·史密斯的竞选伙伴。和肯尼迪一样,由于罗宾森的缘故,史密斯也在阿肯色州获胜。
考虑到我和天主教的渊源,说来好笑的是,除音乐外,从九年级起,我的课外兴趣主要是在德莫莱修道会,这是一个由共济会赞助的男孩子组织。我一直以为共济会和德莫莱修道会是反天主教的,尽管不明白为什么。毕竟,德莫莱是一名宗教改革之前的殉道者,作为信徒死在了西班牙宗教法庭手里。直到我为写作此书做研究时才了解到,天主教会曾于18世纪初谴责共济会是一个动摇权威的危险组织,而共济会并不禁止人们的任何信仰,事实上还接受过若干天主教徒。
德莫莱的目的是在会员中培养个人与公民美德,增进友谊。我很喜欢这,种亲密无间的友谊,我记得仪式的所有部分,记得自己如何步步高升,当到了本地修士会的主辅导员,还记得去参加州修道会大会,和德莫莱的女孩子组织“彩虹姑娘”一起兴奋地讨论政治、参加聚会。尽管我本人从没参加过此类竞选,但通过参加州德莫莱选举,我对政治有了更多的了解。在我支持的州主辅导员人选里,最聪明的是琼斯博罗的比尔·艾伯特。放在以前那个论资排辈的年代,艾伯特本可当一名了不起的市长或国会某委员会主席。他很好玩,很机灵,很厉害,而且和林登·约翰逊一样,也很会做交易。一次,他在阿肯色州公路上飙车,开到了每小时95英里,这时,一辆州警车拉响警报追来。艾伯特车上装有一个短波电台,他呼叫警察,向他报告说,后方三英里处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撞车事故。得到这一信息后,警车立即掉头,任由超速行驶的艾伯特回到家中。我在想,那个警察最后有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尽管我喜欢德莫莱,却并不认为修道会的秘密仪式在很大程度上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有意义。从德莫莱毕业后,我没有仿效乔治·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保罗·里维尔等杰出的美国人,像他们那样加入共济会。这也许是因为我20多岁时正处于一个“反加入”阶段,并且我也不喜欢共济会潜在的反天主教成分——这我弄错了——或是将黑人和白人分隔为不同支部的做法(尽管就我作为州长所接触的黑人普林斯大厦共济会大会的情况来看,其会员似乎比我所了解的共济会会员更喜欢自得其乐)。
此外,我也无需为了得到秘密而加入某个秘密的兄弟会。我有自己真正的秘密,根源便是老爸的酗酒和虐待。我14岁上九年级那年,老爸的这两个毛病变得愈加厉害,那时我弟弟才四岁。一天夜里,老爸关上卧室的门,冲着母亲大喊大叫,接下来就开始动手打她。小罗杰吓坏了,就像我在九年前那个枪击之夜那样。最后,我终于再也忍受不了母亲被打和罗杰被吓坏的事实,从包里抽出根高尔夫球棒,破门而人。母亲躺在地上,老爸则站在旁边打她。我叫他住手,说如果不住手,我就要用这根高尔夫球棒打得他满地找牙。老爸屈服了,坐在床旁边的椅子上,耷拉着脑袋。我感到恶心。母亲在书中写道,她叫来了警察,。带走了老爸,让他在牢里待了一宿。这我倒不记得了,不过我的确知道,那以后很长时间,我们都相安无事。我想,当时敢于为母亲挺身而出,’我一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但事后也为此感到难过。我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么个事实,那就是一个本质上好的人怎么会为了解除自己的痛苦而伤害他人。我真希望能找个人,向他倾诉这二切,但我却找不到,所以我还得靠自己去弄明白。
我开始把家庭的秘密当成自己生活中正常的一部分。这些事我和谁都没说过,哪怕是朋友、邻居、老师或本堂牧师。许多年后我开始竞选总统时,几位朋友告诉记者,他们从没听说过这些事。当然,就像所有的秘密一样,总是有一些人知道。老爸不可能除了我们以外对谁都循规蹈矩,尽管他努力这么做。然而无论还有谁知道——家庭成员、母亲的密友、几名警察——他们都没向我提起过。因此我还真以为自己有什么秘密,而且保守得还很好。我们家的政策是“不问,不说”。
我在小学和初中仅有的另一个秘密,是在葛培理的小石城布道会后,把自己的部分零花钱捐给了他。这件事我从没对父母或朋友讲过。一次,我正拿着捐给葛培理的钱往环路街靠近我家车道旁的信箱走去,突然看到老爸在后院干活。为了不被发现,我出了前门,朝帕克大街走去,然后右拐,折回来,穿过毗邻的佩里广场汽车旅馆的车道。然而老爸低头一看,还是看到了我和手里拿着的信封。我继续走到信箱前,把信塞进去,然后回家。他一定想知道我在干什么。但他没问,从来也没问。我想他可能自己也有很多秘密要保守。
秘密的问题是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人人都有秘密,而且我想我们也有权利拥有这些秘密。秘密使得我们的生活变得更有意思,一旦我们决定与谁分享,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更有意义。保守秘密的地方也可以成为我们躲避世界的港湾或避难所。在这里,我们的身份可以被塑造,并重新被确认;在这里,独处可以带来安全与宁静。尽管如此,秘密也可以成为难以承受的重负,特别是如果它们联系着某种羞耻感,尽管羞耻感源头并不是掌握秘密的人。抑或秘密的诱惑会太强,强得足以让我们感觉我们的生活不能没有秘密;一旦没有了秘密,我们甚至就不再成为我们自己。
当然,这一切在我开始学会保守秘密时我并不明白。我记忆力很好,小时候很多事情都记得住,但对于这一切我究竟知道什么,又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却信不过记忆。我只知道,在内心的丰富与深藏的恐惧和羞耻这两种秘密之间要取得正确的平衡,对我来说是件多么艰难的事。我只知道,我最不情愿做的事莫过于和人讨论自己的个人生活,包括我13岁那年经历的重大精神危机。当时面对自己目睹和遭受的一切,我的信仰跌人了低谷,很难再相信上帝如何如何。我现在明白,这种艰难至少部分是因为成长在一个酗酒的家庭,以及为了应对这种家庭而养成的心理机制。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把这想明白。更困难的是要学会什么样的秘密该保守,什么样的秘密该公开,什么样的秘密从一开始就要避免。对此,至今我仍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已彻底明白。这似乎是一个一辈子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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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母亲是如何力所能及地处理好这一切的。每天早晨,无论夜里发生了什么,她都会起床打扮蝴p张勇敢的脸。那是张多么了不起的脸。自从她从新奥尔良回家后,只要起得够早,我都喜欢坐在卫生间地板上望着母亲描画她那张漂亮的脸。
她得花上很长时间,部分是因为她没有眉毛。她常常开玩笑说,她要是有那种又长又粗、需要经常拔拔的眉毛该多好,就像艾金·塔米罗夫,当时一个著名的性格演员的眉毛那样。她的眉毛则要靠眉笔画出来。接下来,她就扑粉、涂口红,通常是鲜红的那种,和她的指甲油颜色一致。我十一二岁前,母亲总是留着长长的鬈发。头发很密、很美,我喜欢望着她梳头,直到梳得很妥帖。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有一天,她从美发店回家时头发剪短了,原先那头美丽的鬈发不见了。此前不久,我的第一条狗苏希在九岁时不得不让它“安乐死”,我这时的心情几乎和那时一样糟。母亲说,时下就兴短发,而且短发也更适合她这种三十五六岁的女人。我不爱听,我总是怀念她那一头秀发。但几个月后,当母亲不再染她20多岁起中间就开始花白的头发时,我感到很高兴。
化完妆后,母亲已经抽掉了一两枝烟,喝掉了两三杯咖啡。沃特斯夫人一进门,她就离家去上班。如果我们离家的时间差不多,她就会顺路把我带到学校。放学回家后,我就只顾着和朋友或罗杰玩。有一个小弟弟真好。我的朋友们个个都喜欢和他在一起,直到他长大,有了自己的朋友为止。母亲常常在下午四五点钟回家,除了赛马场开门的时候。她喜欢看赛马。尽管她下注极少超过两美元,却总是认认真真,研究赛马表和下注单,注意听自己必须知道的骑师、教练和马主的情况,并和赛马场的朋友讨论如何下注。在那里,她交了几个一生中最好的朋友:路易丝·克雷恩和她后来当了警长的丈夫乔。乔常常在老爸醉酒时开着警车带老爸兜风,直到他的愤怒消退。此外还有迪克西·塞巴和她的教练丈夫迈克,以及护土玛琪·米切尔。.米切尔在赛马场诊所工作,照料那些在赛马场上身体不适的人。和其他人相比,米切尔、迪克西·塞巴,后来还有加伯的第二个妻子南茜·克劳福德,她们几个也许是母亲真正的密友。玛琪和母亲还互称姐妹。
我从法学院回家不久就有了报答玛琪的机会,报答她为我和母亲所做的一切。在被当地社区精神健康中心辞退后,玛琪决定提起申诉,并要我代表她出席听证会。听证会上,即使我缺乏经验的质询都清楚地表明,除了玛琪与她上司的个人恩怨外,辞退她是毫无道理的。我把对玛琪的指控驳得体无完肤。胜诉后,我着实很兴奋。她应该赢回自己的工作。
在我把母亲卷入政治前,她的多数朋友都和她的工作有关,其中包括医生、护士、医院职员等等。母亲有很多朋友。她从不和生人交往,工作勤奋,手术前总能让病人轻松入睡,和同事们一起也真的很开心。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她。对于那些她认为想要对她指手画脚的人,或是想利用自己的职位处事不公的人,她就会变得很厉害。和我不一样的是,母亲实际上很喜欢故意气气那些人。我往往不知不觉就树了敌,仅仅是因为我这个人,或是我开始从政后得到的职位以及我努力想要带来的变化。母亲要是真不喜欢什么人,她就会想尽办法,弄得他们口吐白沫。在她后来的职业生涯中,她一连好多年都奋力抗争,拒绝为一位麻醉医生工作,在几个手术中也出了些问题。为此,她付出了代价。不过多数人还是喜欢母亲,她也喜欢他们,尊重他们,显然也热爱生活。
我从来也不清楚,母亲是如何保持自己的精力与精神的。她总是让每一天都充满工作、充满欢乐,总是悉心照料我和弟弟罗杰。学校有什么活动也总是一次不落。她总是抽出时间和我们的朋友相聚,而把烦恼全部留给自己。我很喜欢去医院看母亲,看那些护士和医生,看他们照顾病人。初中时,我还真看了场手术。不过我现在记得的只是好多切割和流血的场面,但我并不感到头晕。对于外科医生的工作我很着迷,心想也许有一天我也会从事这项工作。
母亲对她的病人十分关心,无论他们付不付得起钱。在实行保健医疗和医疗补助之前的那些日子里,有很多人付不起钱。我记得有一天,一位贫穷但很要面子的男人来我家结账。他的工作是摘水果,所以付给了母亲六蒲式耳的新鲜桃子。这些桃子我们吃了好长时间——和在麦片中,做在馅饼里,掺在自己做的冰淇淋里。要是再有几个穷病人付不起现钱该多好啊!我想,在工作、朋友还有赛马中,母亲的婚姻压力得到了巨大的缓解。一定有很多日子里,母亲内心在哭泣,也许甚至是因身体的疼痛。但多数人并没有察觉到。她树立的榜样在我当上总统后起到了很大作用。她几乎从没和我谈论过她的烦恼。我想她准是认为需要知道的我已经知道,剩下的我自己也能想明白,因为我并不傻。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应该尽可能拥有一个正常的童年。
我15岁那年,事情发生了变化,沉默战略不再奏效。老爸又开始喝酒,又开始暴虐。母亲只好带上我和罗杰离开。几年前我们已经离开过。那时我们搬进中央大道南端几乎靠近赛马场的克利夫兰庄园公寓楼住了几个星期。这次是在1跖2年4月,母亲到处找房子期间,我们在一家汽车旅馆住了大约三周。我们一连看了好几处房子,都比我们现在住的小得多,有些也超出了她能承受的价格范围。最后,她终于看中了斯卡利街上一幢三居室两卫的房子。斯卡利街只有一个街区那么长,在温泉城南边,在中央大道以西半英里。这是一幢新式全电气化的“金牌”住房,有中央供暖和空调——而我们在帕克大街上的房子只有窗式空调。我想这幢房子得花费三万美元。房子还有一个很棒的起居室和餐厅,餐厅就在进大门的左手。后面是一个很大的书房,同吃饭的地方和厨房相连。厨房外面是个洗衣间,就在车库后面。书房后面是一个很大的门廊,后来我们在这里装上玻璃,摆了张台球桌。门厅右边是两间卧室,左边则是个很大的卫生间,后面是一个带卫生间可以洗淋浴的卧室。母亲让我住带淋浴间的大卧室,我想这是因为她要一个大卫生间,可以让她有更多空间摆放她那些化妆品和镜子。母亲住在后面第二大的卧室里,罗杰住最小的那间。
尽管我喜欢我们在帕克大街上的房子,喜欢我费了很大劲儿整治好的院子,喜欢我的邻居、朋友和那些常去的熟悉地方,但也很高兴搬进了一个正常的家,拥有了一种安全感,这点也许对母亲和罗杰而不是对我更为重要。那时,尽管我对于儿童心理一窍不通,但已开始担心,老爸的酗酒和暴虐行为会吓坏罗杰,这比吓坏我更严重,因为罗杰生下来就生活在这个环境中,而且罗杰·克林顿是他的亲生父亲。我父亲则是另一个人,一个在我心目中坚强、值得信赖、靠得住的人。一想到这点我就有了更多情感上的安全感,拥有了比较超然甚至是带点儿同情地看待眼前所发生的事情的必要空间。我从没停止过对罗杰·克林顿的爱,我从没停止过给他打气,希望他改变;在他清醒与忙活的时候,我一直都感觉和他在一起很开心。我那时就担心,小罗杰将来准会仇恨他父亲。事实的确如此,这让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在讲述这些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情时,我明白,要落人莎士比亚的马克安东尼为裘力斯·恺撤所作的悼词中讲到的陷阱是多么容易:如果人们做了恶事,死后免不了遭人唾骂,可是他们所做的善事,往往随着他们的尸骨一齐人土。就像所有我知道的酒精和药物上瘾者一样,罗杰·克林顿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好人。他爱母亲,爱我,爱小罗杰。母亲在新奥尔良上学时,他曾帮助母亲回来看我。他对家人和朋友慷慨大方。他头脑灵活,幽默诙谐。但他身上也有一种由恐惧、缺乏安全感、心理脆弱等成分组成的易燃混合物。这种物质毁掉了多少瘾君子的生活希望。就我所知,他从没向那些知道如何给予帮助的人寻求帮助。
和一个嗜酒如命的人一起生活的真正困惑是,这种生活并不总那么坏。几个星期,有时甚至是几个月,我们都会在一起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沉浸在普通生活的平静欢乐中。我很庆幸自己没有忘却那些日子。即使忘了,我还有老爸寄给我的几张明信片和几封信,以及我寄给他的几封信,唤起我的这段回忆。
有些痛苦的时光往往也会被忘却。最近我重读了母亲离婚档案上的证词。我发现在证词中,我详细讲述了三年前发生的一件事。当时在老爸施暴后,我立即给母亲的律师打电话,让他叫警察来把老爸带走。我还说上次我阻止他殴打母亲时,他竟威胁说要打我。这句话很好笑,因为那时我已长得比他高大壮实,他就是很清醒、不那么醉的时候也不是我的对手。这两件事我不记得了,也许正如专家们所说的那样,家庭成员如果还要和家中的嗜酒继续生活下去,他们就会予以否认。无论什么原因,40年后,这些特别的忆仍然被深深埋藏。
1962年4月14日,在我们离开五天后,母亲提出离婚。阿肯色州的离婚办起来很快,而且母亲理由充分。但事情并没有结束。老爸一心想让母亲和我们回到他身边。他崩溃了,瘦了许多,在我家附近一停车就是好几个小时。有几次,他甚至睡到了房子前面门廊的水泥地上。一天,他叫我和他一起开车去兜风。我们开车来到环路街我们的老房子后面。他把车停在我们后车道的最里面。他非常憔悴,三四天没有刮脸,不过我认为,这段时间他没有喝酒。他对我说,没有我们他活不下去,而且也没有什么理由活下去。他哭了起来,哀求我跟母亲谈谈,请她同意让他回家。他说他一定会振作起来,决不再打她或冲她喊叫。说这话时,他真的相信了自己,但我并不相信。他从来也没有明白或承认过自己问题的根源。他从来也不承认只要一看到酒精他就会缴械投降,不承认靠自己他绝对戒不了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