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想,何苦来呢。我们当然喜欢、珍视熟悉的人事,何苦与自己的这一天性搏斗。如果有朋友让我推荐出游的去处,我当然要推荐自己去过的,“某某吧,那儿有条什么什么路,漂亮极了”,“某县有某物,值得一看”。诸如此类。这是负责任的,而且我喜欢自己这饱经世故、见多识广的口气。我绝不会沉吟一会儿说:“去某地看看吧。”看什么?“不知道。”那儿有什么?“不清楚。”怎么去?“你别问了,对那儿除了地名,我压根就什么也不知道。”我不会这么说的。
我自己也喜欢重访以前的场所。上次在陕西,我拐了一个大弯,找到几年前做过客的一户人家。世界变化快呀,连门前的树似乎都换了品种。假如不是那条白狗,我一定以为找错了。开门的是主妇,我已记不清她原来的模样,只觉得她似乎衰老了许多。生活艰辛呀,我想。我说了来意,她有些迷惑,还是让我进了门。因为口音问题,我们交流有点困难,她便自顾自地从一只大笸箩里挑枣子,我自顾自地抽烟,等她丈夫回家。半小时后,我问:“老顾什么时候回来?”“什么老顾?”她说。“你家男人啊。”她脸色一变。在逃走前我听明白,她丈夫早死了,也不姓顾。离开这个小山村时,我清楚地看出,我以前压根儿没来过这地方,它的每一处,明显极了,对我来说都是陌生的,我不明白先前怎么会以为这是我要找的地方。
也有找对了的时候,结果却往往尴尬,因为当时双方都是兴会所致,一时宾主两得,时过境迁,就难说了。一次,朋友在电话里知道我在某县,便说,你一定得去某村看一下某某,他是世上最热情最有趣的人,他家的腌鱼是全宇宙最好吃的。我便去了,见到了全人类——包括死人——中最沉闷可怕的家伙。不过我是一小时后才明白过来的,在前一小时,一直没有放弃希望,想从他那里听到什么有趣的话。这位老单身汉和我面对面坐着,把脸探过来,用一成不变的语调,讲他的寿材多么多么精致,几十年来如何一点点打磨上漆,每到讲不下去时,就重复问:“喝水不?”他屋子里恶臭弥漫,显然与传说中的腌鱼有关。我朋友出色的幽默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对于旅途中偶然认识的人,千万不要重去探访,即使他会做最美味的鱼。
时间就是时间
上星期在某县城住了两天,没口子赞赏这里人民的安详自在。通常,我们对其他事物的赞赏,很少不隐藏着自夸,比如我说“这儿的人有种从容不迫的劲儿,我喜欢”,这即使不是在暗示我自己也拥有某些从容不迫的气质,至少也在表示我有能力欣赏这气质。
实际上大未必然。我一坐在方向盘后面,完全不同的气质就显露出来了。从容的人,驾驶自然也从容。在我去过的几乎所有县城,人们开车都是慢条斯理的。“开呀!往前开呀!”我不停地嘟囔。在我看来,前面的每一辆车,都是由罪犯驾驶的,他们的罪行就是离前面障碍物的距离超过了比如说五米,这是不可饶恕的。我东奔西突,千钧一发地躲过抱着婴儿的母亲和百岁老人,叹口气:“这才是开车。”车上两个朋友中的一位从容地说:“咱们不是闲逛吗,你着什么急呀?”是啊,我着什么急啊,我也不知道。看来,尽管我一再宣称喜欢安静的生活,自己则实在不是个安静的人。
有一种冒失是我不想犯的。从古到今,各种身份的人,特别是被喧嚣、被权力围裹的人,感慨万千地向往宁静,歌颂田园。
从王公大臣到商贾学子,常从书本上抬起头来,手离刀剑,从高楼远眺,悲叹道:我真是困在红尘中的囚犯啊,本来我是要过接近本体的生活的。这种情绪的现代表现之一,就是我们这些城里人,一到假期就拜访“野外”、乡间。是的,我们旅行或旅游,像洗过澡般焕然一新地回来,给朋友看我们拍下的照片,念咒般地说:“如果不是惦记着股票,真想在那里多住些日子。”这时,我们确实觉得自己比普通的高级生物还要高级一些。
中国的偏僻乡间,基本生活方式中的某些因素,与汉唐时代并无不同。这提醒我们注意,人类在文明尺度上的进步,在给定的时间范围里,并不是必然发生的。如果不是某些机缘,我们完全可能停顿下来,正如许多人群证明过的那样。那么,当我们赞美静谧从容时,似乎该明白这种生活的代价;同样,我们表达对喧嚣的反感时,似也应清楚,那是进步的代价。
我们非得进步吗?我认为是的。那是我们对自己的义务。不过,我又不同意,是一种现代错觉,好像我们就是人类的最后一代或倒数第几十代了。而如我朋友所说,我们不用那么着急吧。对新鲜或貌似新鲜事物的渴求,正妨碍我们对生活的体验,对新闻、新话题、新工业产品或学术理论的依赖,成了一种疾病,而我就是病人之一。记得若干年前,刚用上计算机时,我陷入软件的更新狂热——迫不及待地从1.134版更新到1.139版(鬼知道这些数字是什么意思),然后呼出一口气,舒服下来。如果没有及时更新,就惴惴不安,好像错过什么好东西,生活在危险之中了。有一种说法叫追随时代,这是哄骗人的。并不存在什么超出我们自己的抽象的“时代”,一个人就是再懒惰、守旧,也无不在时代当中,因为他无法不用自己的个性参与铸造时代的面貌。所谓追随时代,不过是追随利益而已,自己的或别人的。
我的朋友中有两个阔人。一个喜欢买汽车,另一个喜欢买古董。喜欢买汽车的这位,每到手一辆新车,就快活好些日子;新车不停产出,他便成为永远不需要担心没有可追求事物的幸福人。喜欢古董的这位,同样,永远不需要担心。他们的口味不同,气质却极相似,看来,身不由己乃是幸福的大门。我对此有时面诮,有时腹诽,同时又承认,对实际事物的追求是人类进步的强大动力。那么,平衡在哪里呢?没人知道。有时我想,世界上的人,如果都不工作,或每周只工作十小时,会是很糟糕的;但如果都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也将是很糟糕的。因为当今世界上并没那么多工作可做,如果我们不把互相找麻烦也称为工作的话。
一次去四川,走到一个叫竹峪的镇子加油。镇口的加油站正在修加油机,据说还要半小时。这时是下午两点二十分。
竹峪是个大镇,热闹。我等了一会儿,心里烦躁,便沿街而下,找到一个象棋摊。下棋是能让我安静下来的不多的几件事之一。回到加油站,已是四点,还没修好,几个人正在用工具平整加油机的基座。他们工作从容不迫的气度令我又羡慕又气愤。比如说,某人举着一个铁家伙,比划着要砸向一块水泥,又放下来,与旁边的人交谈几句,再次举起工具。他犹豫了一下,把榔头扔到地上。
我看出他是不想动手了,赶紧走开,因为觉得自己快发疯了。
这时,一个男子同我攀谈。他说:“你是河北来的?”我说是。他满意地说:“我刚才超过你的车。”他把一辆白色的车指给我看,我认出来,路上遇到过这辆车。他又问我来意,我说我是来玩的,他点头道:“来看大山。”我们聊了一会儿,他说,四川最好玩的地方是甘孜。我说,你去过么。没去过,他说。我说,那你一定是想去了。他的回答我没听清。四川话虽属北方方言,我只能听明白一半。
不知为什么,同他聊过一会儿天,奇迹一般,我不再烦躁了。在我们聊天时,加油机的基座似乎整理完毕,几个人把机器立起来,下面垫上砖块。我本想说这样似乎不稳当,又立刻想到,此时发表任何反对意见,都是再蠢不过的事,因为快五点了。我去附近转悠了一会儿,回来时,一个人正用黑胶布把四根黄线缠在一起,他穿着石油公司的黄色制服,有红色的衣领和袖口。旁边聚集了几个看客,多是想给摩托车加油的本地人。这位工人把工作做得有条不紊,不等他缠完,就走掉了两人。据我的经验,如果等得足够长,总会等到些什么。果然,大约五点半时,他缠好了电线,拉到另一端,向一个铁壳子样的东西比了一下,又走回来,拿起一只扳手。
我有点闷闷不乐,却不再烦躁,甚至在内心深处,我相信,有点希望他们把这工作干到很久之后。这种奇怪的心情变化,难于解释。我到远处去吸烟,回来时,只剩下了一个看客,不一会儿他也走掉了。那位憨厚的工人,正努力地把四根挺粗的电线塞入铁壳子上的一个很细的孔。我看了一会儿,就帮他的忙,用了不到一刻钟,总算把第四根电线“连哄带吓”地赶进了针眼,然后,他发现少套了一只垫套,把电线又抽出来了。这时我有点绝望了,又到远处去吸烟。十多分钟后我回来,径直走向窗前。那几个人给我腾出一张椅子,先前同我攀谈的人给我一支烟,牌子是“天子”。“三十块钱一包。”他说。
到了六点半,我终于听到了响亮的一句:“把电开起。”电“开起”了,加油机并不工作,几个人围上来摆弄,然后又是“把电开起”,数次之后,我就是再愚蠢,也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在这里加到油了。如前所说,只要等得足够久,总会等到些什么,可惜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而且这个小镇到处都在盖房子,我不想在这大的工地上停宿。我礼貌地同他们告别,带着复杂的心情和空空的油箱驶下街去。
那天晚上睡觉前,我品味这段经历,心里想,天呐,如果我在这里停得足够长,我会变得同他们一样。我注意到,前来加油的当地人,看到加油站的可悲处境,没有一个人抗议或催促。也许他们认为,今天加不上油,那就明天,或下个星期,或下一年。这与我的习惯不一样。此刻,我另有一种理解,开始觉得“变得同他们一样”并不全然是不可接受的。
我研究过自己的急躁性格,却不得要领。也许我把时间当成一种容器,而没有屡空晏如的气度。我发现,四周安静,特别是人烟稀少时,我才有机会静下心来。在公路上驾驶,车越多我开得越快,而如果前面视野里空无一人,我反倒缓下来,也跟慢条斯理、从容不迫这些字眼沾上边了。为什么如此,则不好说。
Dejavu这个词始终没有恰当的译法,“似曾相识”并不准确。它说是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年轻时,时常发生的一种心理错觉,以为此刻的场景在先前曾经历过。近年来我只有过一次,是在祁连山南麓的河道里。我学着别人的样儿拣漂亮的石头,累了便歇一会儿,忽尔悚然而惊,因为dejavu。
若干天后,从几年前的日记里找到一段拣石头的记录:“看见一块好看的石头,有螺旋形的花纹,便拣起来捧在手中。我有一个熟人,喜欢积攒石头,我记不起是哪一位了,不过我相信一回到家中,便可想起来。几分钟后,我发现一块更好看且更大的,就把前面那块扔掉了。然后我用大石块换了两块小石头……最后我回到车里,拿的是一块黑白斑点的石头,不大也不小。数公里后,我在孙六村旁边再次到河滩上玩,发现这种石头遍地都是,自然气沮,不过我在这里又拣到个红褐色的石块,把它请去当我的“乘客”了。
不,似曾相识的不是这个。我想了会儿,哑然失笑,如果能想起来,便不叫“似曾相识”了。这种现象的本质为何,柏格森这样的哲学家会有很玄的解释,而我只是把它归到“反正也弄不懂”一类当中。不过,它确实是很奇妙的感受,使我们乐于相信,我们即使作为个体,也不只是瞬间的,更是历史的。阅读历史和想象未来也有类似的功效,过去的事看多了,便觉得自己真的对古旧的时代有了感知,而那时间本来是对于自己根本不存在的。想象未来也是如此。莎士比亚说:“如果你能看见时间的种子,哪些能发芽结果,哪些不能,请告诉我吧。”我喜欢看科幻电影,尽管并不相信他们真看到了时间的种子的长势,可这些想象甚至比历史还给人以作为人类一员的身份感。
副作用就是,你越是努力使自己绵延,你对人类整体的状况越是拥有知识(我们现在随便看几眼电视,就知道非洲在发生什么了),你对自我之外的世界、对其他人的内心了解越多,你越有可能急躁,难于平静。这甚至不是个选择问题,因为你想到选择时,一定是已经晚了。
避辩士之舌端
以前挖苦过吾国人民探索世界,是以嗅闻为先导,齿舌为前驱,这是过头的话。且实际上,世界上一切地方的先民,觅食求生,无不是最强烈的动机,而除非为经验所阻止,不管看见什么,无论是坚硬的石块还是灿烂的菌盖,先放在嘴里尝一尝,日遇七十毒而不悔,乃是造福后人的义举。我们算算《说文》中鱼部有多少字,看看《诗经》《礼记》里记录了多少果木,或在更早的苏美尔人那里,数数市场上的五十种鱼、一百种汤、三百种面包,便知前人的功绩,实堪感谢。至于在前人为勇烈的事,到了后代,若风气依然,又该如何形容,那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还有一句挖苦话,不说出来,憋得难过:在一些人那里,或在某种风气中,视哲学如饮馔,却以一种哲学的态度看待饮食。听某些人赞颂某样吃食,其神态之虔敬如祭,口吻之热烈如享,令我辈俗人,难免肚子里嘟囔一句道:“不就是吃的嘛。”然而所谓“吃的”,据说不仅能供养精神之所寄,且使精神本身升华,竟超越餐厅到厕所的轮回,挟书屋而迈丹房,最后到了我等无福知道的什么地方。
对食物的热情,我以为,是在食物匮乏的漫长历史中成长起来的。不幸的是,在当今世界上许多地区,食物匮乏仍然存在。好在现在的中国,除了零星的例子,或精或粗,人们总是吃得饱。然而不需精细观察,便能发现,对食物的热情,在近二三十年里,不但无消减之势,反而日益浓烈,当然大家的兴趣所钟,不再是果腹,而是所谓“美食”了。这中间的种种气质和倾向,是如何发生与混合,敬请社会学家去分析。本篇仍以旅行为主题,只谈路上的吃食。
中国的旅游地、风景区,大致有三样内容:第一是自然之物,比如两山之间居然有一条涧,大家便都来看,如果涧中有水,看的人更多。第二是前人所建之物,或仿前人所建的东西,比如一个七十年前的房屋,居然还在,我们只好啧啧称奇。第三便是食物了,我还没听说一个地方,没有名目风骚、昂贵,在别处吃不到的美食的。自称特产的大吃小吃,使我们的旅行圆满,因为胃是比大脑还大的脑,它不高兴,咱们就没办法高兴。
在内蒙古与黑龙江相接的一个地方,我被朋友带去吃狗肉。猫肉我是绝不吃的,而狗肉,曾为希波克拉底推荐过的食物,我虽谈不上喜欢,倒也不在禁食名单之列。不过那天印象最深的,不是食物本身,而是食客的神情。深切的向往与衷心的满足,先后洋溢在每人的脸上。人类是狗的朋友,斯言当矣。中间我去洗手,踩到一个陌生人的鞋上,他制止我的道歉,赠我以会心的微笑,仿佛我们同属于某个神秘的教团,拥有兄弟的情谊。有人会以为这热情与酒精有关,但我怀疑实为狗肉之效——那一个隐蔽、昂贵的饭店,是地方上杰出人士的出没地,狗肉这油汪汪的纽带,使每个人心有所属。
旅行中,如此荣观盛宴的机会没有几次,通常只是在路边随便吃口东西。诸般饮食中,我很不喜欢面条,但在西部,面条是避不开的。陕西有种梆梆面。梆者,在当地方言中,中间的介音留存,读如biang,便有人发明了怪字,以配那无上美味。第一次吃它,耳边听着如山的赞颂,嘴里实难下咽。朋友发现后说,你不喜吃面条,是因为没吃过真正好吃的面条。
他带我来到一家面店,吃另一种面条。用餐前,先观看厨师的制作。厨师确实有巫师的技艺,仅脉脉含情地看了面团一眼,那面团就融化了,变形了,他的手便与面团共舞。而厨师东张西望,不怎么看手里的面团,仿佛在说,让面条的生命,自然而然地诞生吧。果然,像柏拉图预言过的那样,面条挣脱了粗陋形状,让自己的本质呈现出来,瀑布般流溅。看的人欢呼起来,厨师喃喃自语,似乎先前误用了魔力,此时正想办法将释放出的精灵收归匣中,他一遍遍收拢面条,面条又一次次自由飞扬,欢呼声越发响亮,人们看得手舞足蹈,我如果是诗人,肯定当场就得写点什么。在仪式的最后,厨师承认了面条的自由,面条也心满意足地完成了自我实现,进到锅里去了。一切都十分美妙,不过那碗面真是难吃啊。
旅中,我最喜欢的一餐是早餐。我通常上路很早,可以目睹炊烟如何渐渐出现。清晨的空气刺激胃口,而人们的劳作在八点钟前总比之后显得更轻松一些。同样的工作,在白天无非劬瘁的,在早晨却像是娱乐;同样的声音,在白天如呻吟的,在早晨可能如歌唱,当然这是对旁观者而言。无论如何,清晨是耐心用餐的好时光,随意选一处村镇墟集,找到路边的食摊,绕过安卧的黄狗,迎着本地人和善的目光坐下,其内容则因地制宜。南方的包子,北方的油条,络绎入肚后,暖意萌发,昨天丢失的一些信心也回来了。
晚餐则另有风味。路上的一天中,有很大的机会见到、遇到沮丧的事,加上疲劳,到了傍晚,指望的便是干净的床单和可口的饭菜。然而床单是敝旧的,地板不干不净,房间里灯光暗淡,因为六只灯里有四只是损坏的。这时下得楼来,在一众幌子中彷徨,而最后的选择似乎永远不对头。饱受所谓招牌菜的打击后,我通常只点最简单的搭配,米饭和炒菜。铁锅炒菜,可以说是我国菜式的核心了,尽管几乎总是过度地烹制和调味,用来下饭倒也够了。吃饱后,情绪也在好转,在街上买几个水果带回房里,便觉得这一天虽有波折,开端和结尾总是好的。
和同胞一样,现在的问题不是吃不饱,而是吃得太饱。带着一个沉甸甸的胃,在路上颠簸,不会舒服。不过作为匮乏时代的风气遗存,现在的菜总是量太大。在綦江区的桥河镇,我点了份豇豆蹄花。待见到这份菜,我赶紧把店主叫来,对她说:“你该提醒我呀!这哪是一个人吃的,这得三四个人,还得都饿得狠了,才吃得完。”店主只是咯咯地笑,旁桌的年轻人,也吱吱地笑,好像这是有趣的事。我吃了又吃,还是剩下一半,心里却没什么不高兴。饮食对人情绪的影响,只小半在食物的质量上,大半在其余,环境的舒适与否,周围人的个性是可喜还是可恶等。多年前,朋友讲过一个故事。他在南京吃晚饭,在路上便被一位乞丐看中。乞丐尾随他到饭店,安静地坐在他侧面,嘴里啧啧有声。朋友不安地说:“要不咱们分一下?”乞丐坚拒道“不不,我不急,您先请。”这样的雅丐,带给餐桌的是趣味,可惜我没运气碰到。但我遇到过很多雅客,安静是他们的共同特点。我国的餐厅,太嘈杂了。不过我得说,多数时候,就餐的气氛是良好的,真正的不愉快,几乎总是来自店主的逻辑:“我们这里就是这样做的。”
这简直是无法辩驳的。旅行者的梦想之一,是吃到自己家乡或大城市没有的所谓独特风味。经过多年的磨炼,我可以放心地说,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在当今世界上,一种食物,如果有什么原因使它偏于一隅,成为“特别”,只有一个原因,便是它不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有时只是无趣,有时则相当糟糕。所谓“地方小吃”,一样样吃过去,除去早已传播开来的几种,新奇感消退后,留在嘴里的,只余不快的回味。还有,同样一种菜,在不同的地方,起上不同的花哨名字,就变成特产了,这样的当,很少有人没有上过。
如果还有比面条更不讨我喜欢的主食,就是将稻米磨成粉而制成的,不管是叫米粉、米线,或别的什么。我不是批评它本身,我相信对亿万人来说,这种米制品是可口、美味,能引发一连串愉快想法的,它只是不合我的口味而已。在我看来,它是面条这个魔鬼更狡诈的一种化身。倘若这化身只有一种形态,总是躲得过的,但与笨拙的面条不同,在可爱的南方,米粉的制品隐藏在每个街角。在云南,走进小食店,看到米线之外还有饵块可吃,松了口气,然而几分钟后发现,所谓饵块,不过是短而厚的米线;陕南的面皮非常有名,在白勉峡镇,我初次享受,大惊失色道:“这根本不是面呀。”在福建,我看到个诱人的名称,炒白粿,立刻把它想象为一种清新、甜蜜的吃食,待摆到眼前,才发现又是那种令人信仰动摇的东西。
我有些夸张了,其实,食物只要无毒,能够果腹,又能给人什么真正的不快吗?不会的;各种小小的挫折,反能添些趣味。如果我们因为饮食,真正心生恚恨,我相信,那也只是因为人。只有人,才能令人愤怒;也只有人,才能令人倾心。北方人,不知是想假装强悍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喜欢批评江南的食俗。而我发现,江南人对食物的尊重,在可爱与可敬之间。我在苏州见过那里的人吃螃蟹,动作曼妙如舞;我见过镇江人对待汤包的风度,颇可引申以为天下训。其实便是在北方,在北京或天津我所熟悉的城市,也能见到,通常是上了年纪的人,以极复杂的眼神注视极简单的食物,他们的热烈态度,我辈便心向往之,也不能至了。
最后说说我钟爱的食物。一天近午,在浙江的江口镇,一丝若有若无的气味,像来自身后的睇视,使我停下脚步。一家半露天的食店,有一口又深又宽的锅,透过热腾腾的水汽,我看见肥大的猪肉块,上下翻腾,锅灶笼在一团金红色的光芒中,周围的事物无不失色,一颗正在诞生的恒星,也不会比它更有光彩。
我要了一碗米饭,和一大块足够肥的肉。这块肉的顶部有红玛瑙一样的肌理,下面丰腴的部分,又如炉火映照下的玉石,礼貌地静卧盘中,仁爱地护庇着底部一小缕瘦肉。我将筷子压下去,它砉然分开,无畏无闷,亦无隐无营。如果人能有它一半的胸襟就好了,我感叹着,满怀敬意地取下一部分,放到舌齿之间,油水便如暖烟般漫开来,令天神下顾的香气,几乎使我窒息。被牙齿轻轻切开时,这美妙的猪肉几乎要立刻渗入身体,成为我自己的一部分。我怀着感恩之心把它咽下去,食道中传来一声知命的轻叹,那是它回归造化前的绝响。
为什么没去黄山
我没去过黄山。某晚聚饮,有个朋友刚刚游黄山回来,力赞之。
“你竟然没去过?一定得去。”他说。我问他,黄山哪里好。朋友说,太美了。我憋住笑容,问道:“有什么好看?”朋友顿时神游万里,以至于连伸向桌上最后一块扣肉的筷子也停在半空中,语无伦次地说:“松树……石头……”于是扣肉被我吃掉了。
我没去过黄山,暂时也没去的打算,仅此而已。倒不是视黄山如仇,或立了志向,一定不去,以此高自标举。那一带经过几次,只是它对我一直没什么吸引力,当然,如果方便,看看无妨,可是去黄山好像也不怎么方便,所以至今未去看。
是这样吗?为什么没去黄山?这是个颇不易说清的事。不止黄山,中国的名山,除了峨眉山、五台山,我都没去过;上峨眉山是陪别人去看马猴,去五台山是开会,这两个地方,去了也如马二先生游西湖,不得要领。能想起来的,最值得去的是泰山,当年舜帝爷访过的地方,想必有些古怪。但一想如今上泰山的许多麻烦,罢了。
我去过一些不那么有名,但也称得上名胜的山,最大的感受,却是一种疑问:“现在我在干什么?”所有被他人夸耀过的风景,无一不平庸之极,他人心中曾发生过的,如果有所谓的精神享受,我是一点没感觉到,惟有额头汗水,鞋底尘泥,倒还通古合今。如若是做知识性的追求,这里有座大庙,那里有棵老树之类,尽可以从书本子、画片上完成。如若是追求精神性的启发,在我看来,所谓名山大川,较之无名旷野,远更不利。
我们的意志自由,受限于天赋和经验,这是没办法的事,但我想一个有点反省精神的人,虽在本质上无能为力,也不得不有所挣扎,时常检视自己的心情,庶几不令其死气沉沉。拿道路作个比方,所谓道路云者,自己的只有一条,如同历史或个人记忆,只在身后,前面是不会有的;我们所看到的其他道路,都是他人的。我出游习惯的方式是开车,自然是要行在道路上的。比如前面有三条道路,不管怎么选,也在窠臼之中,这没什么,要点在于此时避免自满,以为自己任意所之,另外,如有机会,少走一些热闹之处,我们能做的,也只是如此,心存此念而已。
我上峨眉山,是很多年前的事,现在回忆起来,活像个机器人。早晨便开始爬,直到傍晚,中间无数的石阶,只数得昏头涨脑;每行一会,便见到什么“景致”,详情早已失忆,但总有牌子或题刻之类的,提醒人们驻足吧,于是大家便驻足。比如被告知这株树像张三,我们看了,也便觉得它像张三,其实张三什么样,鬼才知道;那个亭子名唤“观海”,大家便撑开眼睛看,其实什么也看不到,但无不以为自己看到了,回去还要向别人吹嘘。
有一个亭子,号称“听涛”(我说的这些例子多半不是峨眉山上的,记忆早模糊了,就当我乱编的吧),我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儿,确乎听到点什么,我想是自己的血流声,因为一捂上耳朵,声音反而增大。正想离开,来了一个人,问我:“好听嘛?”我说:“好听。”他听了会儿,说:“一开始真没听见什么,多听会儿就有了。”我便怀疑自己了,凝神听了一下,果然觉得有什么动静,便说:“真的,越听越响。”我们互相加强,像两个骗子加傻瓜,一边上别人的当,一边骗自己。
这是种很普遍的精神状态,我们如此喜欢接受他人施加给我们的限制,特别是这些限制使我们安心,使我们相信自己是和别人一样好的人。在峨眉山上,连猴子都是布景;我们的每一步,都是规定的,如第二天早上,日出是必须看的。为什么必须?不为什么,来峨眉山就得看,不看犯法。我的同伴感冒了,也早早爬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悬崖边,按说这也是挺危险的。那里已经有很多人,不知是寒冷还是光线所致,个个脸色青灰,从外表看,我们这伙人,不像是要讴颂日出,倒像是一群迎接魔王的小鬼。
那天,太阳肯定是出来了,无关我们看与不看。传说中的瑰丽景象没有出现,因为天阴。此次峨眉之行,唯一愉快的事是晚上在山顶用收音机听中国足球的比赛。中国队输了。
实可痛心的,是在美感方面,我们被领入一条狭径,有点像“遵旨审美”。美感,如同我们其他的天赋能力一样,因着不同的培育,或只如微光,或灿烂,或竟邪辟(如果有谁觉得邪辟是过分的形容,不妨去看看里芬斯塔尔的《意志的胜利》)。我要是个喜欢说狠话的人,就会说,这几代人对自然物的审美趣味,被中学课本中这个山记那个水赋之类的文章败坏了。当然我不会那么说的。
我们来到一个公认为美的地方,只有很少的机会,我们才不觉得那里美。一部分的原因,是人类的审美经验,拥有共同的基础;一部分原因,是在形成审美传统的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一些前人,绝大多数确实是优异之士,拥有很好的判断力;然而还有一部分原因,审美是混合的行动,我们在各种影响之下,有时失去了独立判断。多数情况下是,我们也觉得这里“不错”,而实无特别的感觉。这时我们愿意相信自己吗?或许我们想求助于自己的“内心”,便会发现,早已不存在什么清澈、可以依赖的内心。
读点历史上的东西,有一个好处,是发现某些自己以为天赋于我的东西,其实是他人的布置。我有时还惊喜地发现,自己正在接受的影响,甚至是来自某些庸人,和自己一样的傻瓜。有人说,少读点旧货,做个新人吧。非也,就是文盲,也无所不在历史或传统的背景之中行动,区别只在于自己知晓与否。
有一种趣味乃至风气,大约是在两晋前后铸成的。且抄半首谢灵运的《从斤竹涧越岭溪行》:
逶迤傍隈隩,迢递陟陉岘。
过涧既厉急,登栈亦陵缅。
川渚屡径复,乘流玩回转。
苹萍泛沉深,菰蒲冒清浅。
企石挹飞泉,攀林摘叶卷。
再抄几句慧远《庐山记》:
“风云之所摅,江湖之所带,高崖反宇,峭壁万寻,幽岫穷岩,人兽两绝。天将雨则有白气先抟,而璎珞于岭下,及至触石吐云,则倏忽而集。或大风振崖,逸响动谷,群籁竞奏,奇声骇人,此其变化不可测者矣。”
我们觉得面熟吗?不是我们读过这些文章,是我们接受了它们所代表的审美趣味的影响。这些文字我们或不面熟,里面的态度、对事物的观察方式、自我欣赏的途径,怎么可能不面熟呢?
我自然不是反对这样一种审美传统,只是想提醒自己,时过境迁之后,原来的喻体,有可能因为后人的懒惰,僭居本位。我们不能体会当时人的苦恼与向往,我们的哲学观与他们甚少相同,所谓深山之中,蒿庐之下,在人生与想象中的位置,此时与彼时,完全两样,那么,我们接受的是什么呢?一部《世说新语》,此刻我们不是当好玩的故事看吗?有个烂熟的比喻,叫带着锁链的舞蹈,我们继承的是锁链,还是舞蹈呢?
我念中学的时候,课本里有不少状写自然物的“散文”,有古代作家的,也有现代的。有的时候,我真希望没看过那些文章,或迟些再读。这些教材,以及前后接触的许多文字,让我没办法相信自己。有一回在南方,来到高处,那边儿的山与北方不同,有些溜直溜直的,高处有云雾,低处有农人。“跟画儿似的。”我赞叹道。像什么画呢?说不清,也许像马远的《踏歌图》。那画上有赵扩皇帝录写的王安石的诗,后两句是:“丰年人乐业,陇上踏歌行。”真乃恶趣也。这么一想,就垂头丧气了。
面对自然界,晋人有他们的位置和姿态,我们的位置和姿态是什么?《芥子园画谱》,真正的艺术家,大艺术家,自然是瞧不起的。这是本老实书,无甚高明,但它表达的气质,能逃得过的人可不多。咱们多少都看过山水画,里边白水长林之畔,每有点景人物,神仙一般,我们看了,羡慕道:“愿为画中人矣。”《芥子园画谱》教你成为画中人的姿态,有缓步式、负手式、抚松式、倚杖式、卧读式、临流式、对酌式、携童式、垂钓式、归渔式、濯足式、寂坐式、烹茶式、抱琴式、骑驴式、担书式、三人对坐式、三人对立式……太多了,你想不带芥子园气,竟须努力才行。
不知先贤看到芥子园,或我们,有何感想。但在我的印象中,古典文学中游记一派,唐宋以下,沾沾自喜,义无反顾。北方之强如柳宗元,尚不免俗,我辈天资未见其高也,地势未见其利也,正该警惕。
所谓“游山玩水”,认真想来,是恶劣的程式。其在近年的大流行,如我记得不错,是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负笈京师时,去过城外的什么峪。山涧里有水,是最平常的事,当奇观来看,那在我是第一次。后来又去过什么峪,还有什么峡、什么谷……就在上个月,我还去了附近的某山。说是山,实是沿着个山沟子往上走,到了顶上,没什么可看的,又从沟里下来——什么毛病啊!我们不宜自居高明,以为见过更壮丽的事物,看这些山沟子不起,然后在这种自满中让自己蒙混过去。我相信,支配我们的审美态度的,有同样一种东西,在别的地方给掩盖上,在庸常甚至让人生厌的“景区”倒有机会暴露出来。
任何地方,本身是无辜的,我不喜欢的是在某些地方,自己的姿态、心情等,而这些东西又实难挣脱。像一个囚犯,自以为越狱多年,忽然看到眼前无非铁栏,低头一看,身上的衣服还是条纹的呢,才知道世上最难逃出的牢笼,是画地为牢。
至于黄山,我相信它是漂亮的。我不怕我不喜欢它,我倒怕我喜欢它。或说,如此与自己抬杠,难道不有违天性?我想,此处谈论的不是天性,而是相反的东西。我费了这么多年的劲,以为自己能做到不喜欢黄山了,万一爬将上去,见到石涛之八胜、梅清之十九景,心生欢喜,又是多么沮丧!
删照片
八十年前,本雅明说,未来世界的文盲,不再是不谙文字的人,而是不会照相的人。假如他活到现在,读到自己当年的意见,会不会苦笑?会不会重写那本《摄影小史》,或将另一部作品的标题改为《数码时代的艺术品》?那在当年是需要特别的敏锐才能预言的,在今天已经是铺天盖地的实际。他曾吃力而生涩地分析的一些因素,如此也未能因一再呈现而变得清晰,彼此的关系仍是谜团。
八十年前,照相机还是稀罕东西。现在,数码相机每年卖出几千万台,除此之外,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手机都有两个镜头。没办法统计每一年里,全世界人按下快门的次数,但我想,说不定有一天,它要超过打字的次数。我喜欢读别人写的游记,然而至少好几年里,不曾读到真正的游记了。一个人花了一个月完成了令我羡慕的旅行,他发表的是一百张照片和一百字;另一个人花了一年环球旅行,然后发表了一千张照片和一百字。
记录和分享。即使是最认真的写日记者,如无特别的原因,大概也不会浓墨重彩地写下“晚上吃了炒土豆丝”,然后把这条日记念给朋友听。然而在饭桌上,不乏热心的人,用镜头记录下炒土豆丝的形色,再通过网络,让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他的这一经历。图像和语文是如此的不同,在图像中,我们规避了可能的表达错误,那错误可能来自修辞,来自不当的口吻、意图,不当的时机,不当的对象,而一幅图片,有着无辜的外表,它的主观性隐蔽又随意。如果你觉得受冒犯了,主人大可以说,那不是我的意思,如果你碰巧喜欢这张照片,不用说,那正是主人要达到的效果。
至于“艺术性”,谢天谢地,我终于能够做到,或几乎做到,不再假装有什么艺术追求了。这是最近才有的觉悟。这并不容易,因为我受过几年文学训练,而这批人,没有几个不认为自己是审美方面的行家。用了很多年我才明白,文字与艺术根本是不怎么搭界的,然而又用了些年,才将“摄影”这个词归给别人,自己只是照相。这是有点遗憾的,因为我接触照相很早,小不点的时候,父亲就允许我钻进他的暗房,做他的重要助手,就是在红光下盯着正在显影的底片,大声报告“出来了”。多年后,我成了那一种人,装腔作势地端着相机,东瞄西瞄,好像在寻找什么真家伙,对别人的随手一拍,打心眼里瞧不大起,然而自己又从来没拍出过一张“想拍”的东西,而又迟迟不承认,其实自己并不知道“想拍”什么。
这种可笑的自负,造成了损失。我的旧照片,因为自己看不上眼,随手掷弃,存下来的就没有几张。比起父亲来,真是惭愧,他的子女,每人都有厚厚的相册,自出生之日,至成年前。现在翻看,感慨良多。而我从青年到中年的一长段时间里,向来不保存可资记忆的物事,对于别人的良好习惯,反而或腹诽为蝜蝂,或竟面刺其要入但丁的第四层地狱。结果就是,现在老友相聚时,别人谈及许多旧事,细节鳞然,我只有张口结舌,因为我记性很差,又无提醒之物。偶有朋友示以当年的合影,看着真是亲切,我是一张也拿不出。
现在我终于明白,或几乎明白,对我们普通人来说(这里的“普通人”指的是非艺术家),照相的首要功能是记事,而不是审美活动。比如我路过某寺,匆忙中只拍了两张照片,一张是毫无机心的全景,一张是檐角和旗竿的局部,在当时,我一定觉得后一张“有点意思”,因为那几何形状可能是好看的。数年之后,假如我不得不从两张照片里删除其一,我一定会删除后一张,因为第一张至少帮我想起些事情,“哦,原来我曾经过扬贡寺”。甚至,如果时间相隔不算久远,能连带回想起当天的风尘,台阶上休息的一家人,那位躬身的老年妇女,在我经过她身边时犀利的一瞥。至于后一张,它什么也不是,至多是某种幻想人格的绝望努力。
是的,删照片。自从用上数码相机,我也存下一批照片了。笔记本电脑里,有大约一万张照片,在硬盘上占了很大的一块。上个月,闲来无事,我终于攒足精神,把这些照片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边看边删,最后剩下四千多张。
我一点也不后悔做这件事所耗的时间。首先,这是一个回忆的过程,很多事,如无照片的提醒,我会全然忘记的。一些人的面孔,本来也记不起的,在照片上见到一个笑容,当时相处的细节便如潮水而来了。有一张照片上,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背对着一面石墙,扬手提足,舞之蹈之。我愣了一下,便记起那是在调兵山市的一个热闹地方,人们都被几个拉胡琴唱戏的老者吸引了,我偶尔注意到这个不甘寂寞的人,他在那里打一种拳(不是跳舞),已经有些时间了。
其次,我删除的照片,有一批是重复的,同样的场景,拍了好几张,而更多的是所谓的景致。回想当时,为了拍这批照片,费了最多的心思,忽而三角架,忽而快门线,或钻到草丛里,或爬到石块上。然而这次,我把它们删除了十之七八(也许有一天我更加觉悟,把它们全部删掉)。
有一天我夜宿的地方下临一个美丽的河谷。半夜无故醒来,看到月色皎然,以为机会到了,竖起相机,用各种曝光拍了十多张照片。那是个特别冷的晚上,我像鬼影一样在河边折腾,冻得半死不活。这次,我把照片全删了,只留下了一张,以纪念那天半夜里的瞎忙活。
秦岭,我经过少说也得有七八次,每次都会拍些照片,加在一起大概有一两百张。这次幸免的,有二三十张吧。我喜欢秦岭,不知为什么,每次道经这里,总有莫名的感触,而我的照片,对这些感触,几乎一无表达。在我的照片里,秦岭,不论是房屋还是草木,不论是冬夏春秋,永远死板,永远单调,我真恨这些照片啊。
我去过一些草原,不同的草原。草原是单调的,然而单调中自有深意,等待我们领会。有时我领会到一点,有时没有,此时会拍些照片,彼时也会拍一些。这次重看这些照片,只有单调,没有深意,令人沮丧。于是我想,我从一开始就错了。照片只是记录下我们眼睛看到的事物的一部分,而我们的眼睛,又不仅仅只是视觉器官而已。一张照片,是一个碎片,将我们观看世界的行为,从连续的活动中分离出个个瞬间,而谎称重新拼凑这些瞬间,便可复原起初的精神活动,如同电影将画面放映得足够快,看起来便是无缝的。一次精神活动,如果是可以重温的,那也只是由于这一活动从未实际上终止,至于照片,虽然有提醒记忆之功,指望它能摄入更多的东西,如同指望当我们对着一个山丘想入非非时,自己的思想能够投射在山丘之上并改变其外表,这是不实际的。确实有些照片,特别是出自专家之手的照片,能够传递情绪等精神性的东西,我想,那只是因为经验的模式所致。
删完之后,我重看了一遍剩下的照片,这一回,看到真相了。留下的照片,大多竟是记人记事之作,比如进入小镇时,隔着车窗拍下的第一张照片,面前是外表普通的墟镇,汽车和拖拉机行驶在街道上,随机的行人,没什么特点的房屋,近处一个女人的背影,她看起来就像我一样漫无目的。这样一些暗淡、散乱的照片,我却舍不得删除,因为它比起那些外表漂亮的照片,更有记录之效。我还留下了所有地名牌、所有房舍内部的照片,和几乎所有人像,这是我先前无论如何想不到的。
威廉·詹姆斯曾写道,四个人到欧洲旅行,一个人记得的是鲜亮的东西,漂亮衣服,公园、风景和建筑物,第二个人注意的是排水设施,门窗插销等值得考察的事物,第三个人谈论的是餐馆和跳舞会,而第四个人可能沉浸在自己的冥想中,至于所见所闻,只能记起几个地名。
我是哪一种呢?每种都是,又从没专心地做好任何一种。我屡次嘲笑过“旅游式”的拍照者,他们将镜头对准解说牌、大树、对联和丑陋的大门,在刻着“天涯海角”或“在水一方”的石头前面合影,像是要拍一本说明书,现在,我倒希望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我希望下一次能够专心致志地游览,抛开我那些一知半解的哲学和美学,如果我不知道拍些什么,就看看别人在拍什么吧,毕竟,这是一个精神即物质、物质即精神的时代,我们无往而不在潮流之中,能抓住什么就抓牢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