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删照片的过程中,我的另一个心得,是应当克制“分享”的欲望。分享,现在是流行词,互联网的精义所在。最近,我访问了几个“分享照片”的网站,是很有名的网站,拥挤着无数漂亮照片,多数来自手机。恕我直言,看起来千篇一律。千篇一律的原因,表面上,是这些照片都经过同样软件的修饰。有一个软件,据说提供上万种修饰组合,然而便是一亿种花样,也无补于趋同的倾向,至多让这倾向不那么刺激人而已。表面之下的事实是,拍照成为共同行为,拟想中的观看者越多,拍照的个人意味越稀薄。
我删掉的照片,一大部分之所以索然无味,最捣乱的便是想给别人看的动机。我们不是孤独动物,当然要分享,可是这愿望如果不加以合理地抑制,有可能把我们带到本来不想去的地方。分享是好的行为,但假象也寄身当中,某种虚假的社会感因能缓解焦虑,使我们迷醉,便把真正的问题隐藏起来了。去年这个时候,在青海东部游玩时,我通过手机向朋友发布过几十张照片,都是我认为漂亮的、值得炫耀的,现在看来,这些照片几乎毫无记录性,浮浅之极。
为什么将镜头对准一件东西?如果这样的决定是一种共同行为,后果是多方面的。只从拍照本身来说,若干年后,如果我忘掉了当时是怎么想的,我会迷惑,当初为什么要拍下这张照片,如果记得,则会羞愧。我记得某天,在班玛和达日县之间,在雪天穿过巴颜喀拉山脉的一片山地,我一边艰难地控制汽车,一边还不时举起相机,隔着脏污的前窗,拍下可怖的前路,只为以后向朋友炫耀。这是双重的愚蠢,致自己于两种危险之中,其中较小的危险,是滑下山谷,较大的危险,是滑入虚幻。
旅行十事
前几天我在互联网上见到一个扫描来的书页,出处是1932年的一本旅行指南之类的小册子。页上的文本,标题为“我们为什么旅行”,列举了旅行的十种好处:1.健康;2.教育;3.躲开某些事情;4.发现自己见识的孤陋;5.改善生活;6.欣赏美丽多样的世界;7.了解自己在世间的位置;8.增加谈资;9.将来有可回忆;10.爱家。
先从审美谈起。
我家的猫,时常坐在窗台上,长时间眺望窗外,那专注的程度,可以比得上梭罗那样的哲学家,面对造化而沉思。而我家窗外,虽谈不上有什么景色,但在我看来,楼房和天际交汇处复杂的形状,树木在阴影里蛰伏的姿态,都有可观之处,尤其是天气适当的时候,雾霾带来可爱的乳色,天人合一,茫茫幢幢,偶有一缕光线射入,斑驳缤纷,印象派的画作,其美不过如此。
然而我坚信,猫并没有在看风景,它是在觊觎楼角或树顶的鸟儿。证据之一,是每当我听见近处的鸟鸣,抬头看时,猫正在激动地身体前倾,颈毛竖起,喉咙里咕噜作响。
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证据,而动物有美感吗,这是个巨大的问题。笛卡尔也罢,拉封丹也罢,达尔文之前的人士的各种意见,现在看来,并不怎么值得重视;而达尔文,就不一样了,他有能力使这问题不可忽视。
达尔文认为,至少有一些动物,如孔雀,不但有审美能力,而且这一能力是我们可以观察到,且是可以解释的。他也知道,在根据不足时提出这一观点,势必惹来汹涌的反对,但他相信他的体系足够坚固,禁得住常识及人类之骄傲的挑战,特别是,既然人类的一切能力都是进化而来,审美能力为什么应该享有特殊地位呢?
这是个令人痛恨的想法。多数人如我,一边相信进化论,一边相信,在人类与其他动物之间,存有壁垒,在进化论的解释范围之外。我“知道”猫有感情活动,但我暂时没办法相信猫有概念。
在人类眼中,雄孔雀的尾羽十分美丽,即使雌孔雀喜欢挑选(在我们人类看来)更美丽的雄孔雀,而我们怎么才能知道,在它的性选择过程中,美感在起作用呢?“子非鱼”这一认识论障碍,横在面前,与我们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看到了什么不同,我“知道”你,你“知道”我的念头,是推论而来的。我们彼此同类,有着相同的能力,才能从对方的行为和处境中推论其内心活动,如若不能,我们还可以听到、看到他的表述。
比如我与一个朋友同临某种美丽的景色,我转过身,看到他的表情,身体的姿态,便知他与我一样,心中洋溢喜悦。如果这还不够,他还会说:“天哪,真是好看。”或者举起相机,或在其后,给别人寄明信片,在日记或文章里描述感受等。但假如王阳明格竹子时,脚边伏着一条狗,忍饥挨饿的,和他一样安谧,我们何从知道狗也在酝酿哲思,而不是想着“如果我现在咬死他,是不是有违做狗之道”?我们坚信,哲学家的狗也不会发生哲思,因为没有任何迹象可以推论如此。
旅行意味着看到世界的更多部分,只有能不断地回味人类在世界中的独特位置,这一过程才有意义。我们的确不能绝对地说,动物一定没有美感的萌芽,我们还应该感激达尔文使这一问题变得可以讨论,但至少现在,在已有的全部知识范围里,我们可以放心地高踞其他种类之上,我们仍然是独特的。
有人在美感尚未完全发育的孩童中实验,给他们看一组风景照片,发现他们的选择,最集中的倾向是稀树草原,而在成人看来,这不但也是美丽的,还恰恰是最适合早期人类生存的环境。这类实验,是否暗示人类的美感拥有功利性的起源,从而可以在进化论中得到解释?很多人(包括我)认为,在拥有多种解释而且有各种因素使我们相信尚未接近完美的解释时,选择惊人的那一种解释总是过于匆遽的。现在,还是相信美感是不可分析的吧。
不过,计算机又来挑战这一信念了。可恶的美国人,建立了一种图像数据库,叫国际情绪图片系统,供以研究图片激发的情绪和认知反应。十年来,世界各地的科学家不断研究算法,使用这个或其他的数据库,通过计算机来分析人类反应与图像各种形式因素的关系。
比如,在奥地利的詹纳·马卡伊迪克女士的研究中,图片的“特性”,可以分为色彩、质地、构图、内容四类,其中,色彩因素如色彩种类、饱和度、明度、色调、色环等,质地如表面的粗细、对比度、方向性等,构图如景深、动感等,内容限于当时的识别技术,只有脸和皮肤两种因素。这些因素是不同的研究者提出的,詹纳则通过实验分析了哪些因素及哪个数据库是最宜于“分析”的。
我读到的另一项研究,是在美国宾州的大学里进行的,其第一署名人叫鲁新(音),我想应是中国人或华裔吧。这一实验,专注于图片的形状,如线的长度、曲度、连续性、粗细浓淡等,分析这些因素对情绪反应的影响。我就不介绍这些实验的结果了,部分原因是有些东西我看不懂,另一部分原因,是我对这类实验有可能达到的结论有点抵触。
我不知道这些研究者是否喜欢维特根斯坦对审美的看法,但我还记得,当年,维氏的理论曾多么让我不高兴。时到今日,我仍顽固地认为或希望,美感,在纷繁的形式背后,有某种本质的东西(当然绝不是柏拉图说的那种东西)。我们现在不但不理解,甚至还不能说接近了理解。
如果美感是完全可以分析的,那就意味着,一台计算机,未来的计算机,尽管仍然没有精神活动,没有美感,却同时拥有完整的审美判断力,甚至可以成为美育教师,代替画评家来指导我们,帮助我们发育自己的判断力。这是可能的吗?
这还意味着,在未来,审美可以从旅行的旨趣中取消了。计算机可以将它认为(在这一推论中,它有比我们更好的判断力)美丽的事物呈现在我们眼前,通过虚拟技术或别的什么技术。
我们不但能在家中看到瀑布,还能感受到那里空气的味道、风与水的声音、飞沫与昆虫、光线的变化,还能有虚拟的朋友,以及其他游人,给我们提供可参照的反应,还可以置入一定的随机性。总之,还有比家里的安乐椅更好的观览世界的所在吗?
这在技术上是相当可能的,不过我相信,未来的人,仍会喜欢旅行,因为旅行与人类的某种不可分析、不可替代的本性相连。这一点将来再谈。
再说说其他九种。
健康。这一条大概可以从旅行的好处名单里划掉了。现代的旅行,有多少利于健康的内容,就至少有多少不利于健康的因素。这几年,华北地区的人会使劲将头颈伸到远方,为的只是喘口气,但北京不还是游人如织?有多少步行的人,就有多少,或更多搭乘机车的人;我见过步履如飞的行者,也见过满脸倦色的返乡人。关键在于,我没看到统计资料,说明爱旅行的人比常坐家中的人更健康。
教育,即增长知识。安如磐石地坐在家里逛网,也能长见识,且效率更高、花钱更少。我赞同仍将长见识保留为旅行的好处,就像甘冒违法及伤身的风险,买一副弓,每天坐到山头上,等着射下过路的天鹅,仍是一种获取蛋白质的方法。肯定不是最便捷的方法,但谁能说不是一种方法呢?
躲开某些事情。不用说,在旅行的“副动机”里,这一条最有现代意味。通常,人们并不明确地知道想要躲开什么,然而朝九晚五的城市生活,便是没有哲学家来宣布,我们也知道,其中有些难忍的东西在日积月累。现在的休假制度,实在是不能少,这一点据说有的官员都知道了,可见其显而易见。
对我自己来说,“离开”是美妙的感觉。我在旅行中,像李逵着了戴宗的套儿一样,脚不点地。出行前想去的地方,一旦接近,就另作盘算,如果离路稍远一点,就不去了,或者不好意思不看一眼,也是匆匆忙忙,我来了,我看见了,我走了。而在路上,不论是在火车上还是方向盘后面,移动不居,是最让我舒服的事情。
发现自己见识的孤陋。与“教育”不同,这一条另有些意味。被感受包围的知识,是最可贵的一批知识。我们见过情绪是如何影响人,使人背叛已有的知识,对明显的事物视而不见,偏要推出可疑的见解,以符合自己的情绪;但在好的一方面,人的感受使知识活生生起来,使我们时刻知道,我们惯常使用的一批概念,真的实有所指,我们的思维,虽然抽象地进行,却没有一刻超越过现象世界。
几乎所有的人,情急的时候,都咒骂过别人“该杀”,一旦对方站在面前,一万个人里,也不见得有一个人有能力做出可怕的事;但坐在桌前写文书的人,一百个里,倒不见得有一两个时刻提醒自己,笔下的数字实际是别人的生活。实际的事物是观念的解毒剂,我在家里看新闻,有时很生气,出去转一转,原先的气就小了。当然,还会新生些别的气。
改善生活。在旧日,为生计而旅行的人很多,现在少了吧?现在旅行是件挺昂贵的事,至少在我国,路费那么贵,油价那么贵,门票和食物,无所不贵,这情况下,旅行真是败家的事。当然,为了掩盖一下惭愧,多数旅者,总要买些各地的物事,带回家中,一来表示身在江湖心在厨房的诚意,二来收买家人,预防不满。其实现在商业如此发达,有什么值得买的东西,是家里买不到的呢?出门的人带回来的礼物,我们都喜欢,这并不是经济上的考虑,与改善生活自然也无丁点关系。若论经济,至少我在外面买的东西,无一不是昂贵、粗劣、易于损坏,或在我买到手之前就已经损坏了。
了解自己在世界的位置。我喜欢这一条,尽管不无怀疑。在好几千年里,中国人一直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地理上,政治上,精神上。实际上,世界中许多地方的人,都这么想,越小的部落,越是如此。现在他们不那么想了,我们还这么想,甚至,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有的国家,比中国小许多,暗中还有这幻想。这一观念是中国文化的基石之一,一两次旅行,几小时电视节目,远不足以改变。因为对一个人来说,越是没有事实基础的念头,越不是逻辑推导产物的观点,越难改变,没有什么可以说服他。今年夏天,在太行山里一个叫陀梁的破山顶上,遇见一位上海来的导游。这位导游虽然年轻,可真跑过许多地方,从罗马到美洲,从埃及到陀梁。在聊天中他感慨,走遍世界,还是中国的风光最好。例子?比如这里。当然,这是价值判断,没人能说他不对。
增加谈资。这是旅行的一大好处。如果有人以为它是浮浅的,不妨想想人类对外界知识的传播过程。互联网时代不同于山海经时代,胡扯得太多要露馅的,我倒喜欢听人夸饰地讲途中的故事,这种夸饰益多害少,能增加人们对外部世界的向往,而这种向往,是古往今来的君主及任何一种独霸一方的权力,一直压制的。
将来有可回忆。大概只有上点岁数的人,才渐渐懂得这一条的重要吧。日常生活,如无特殊事情,每天与每天都差不多吧,而一次短暂的出行,也有机会在未来的记忆里活跃起来,这一点无须多说。
爱家。幽默的一条,有可爱的自嘲意味。就我而言,每一次出行,心情最不平静的,永远是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特别是最后一天,归家的急切,超乎自己的预料,也不符合对自己的判断。回到家中,往熟悉的地方一坐,几乎不想起来,懒汉的本质,再也掩饰不住,那感觉真是舒服。离家,回家,往复振荡,用句古人的大话,叫作“道在其中矣”。
补说旅行十事
上篇《旅行十事》说得简略,这次择二三事再啰嗦几句。
旅行十种好处之八曰谈资。想起我的一位老父执,姓张,他是文人的脾气,武人的命,喜欢看书,却从了军,因此谁都看不大起。他最爱高谈阔论,讲到有些人躲着他走,就连我父亲,有时也要微笑着打断他,要说听得专心,只有藏在一边的我了。他没听众时,便向我说几句,算是有教无类吧。
我记得有一回,他历数平生到过的好去处,各种景致人物,奇风异俗,以及好吃好喝的东西,听得我眼睛既直且亮。他说的那些地方,如今都忘记了,除了一处——井冈山。那可是个好地方,他说,一直钻到天里去,从上往下看,要是晴天,南京北京,都看得见,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一年四季地开……
杜鹃花我们那里也有,俗名“药死羊”,只在春天才开几日。至于那么高的山,就没见过了。我那时八九岁,已知井冈山的赫赫大名,但模模糊糊的印象,只是山上有很多旗帜,还有很多强人。
他说,对,那里最出好汉。我没走几步,树窠子跳出个人,我就跟他对暗号,说对了就请上山,白吃白住,吃羊肉,喝蛇汤。
山里全是蛇,得抹了药才能走。
我搬弄从书上看来的知识,插嘴说,有五步蛇吗?他说有啊,几步的都有。这有点吓人,不过我还是很向往,向往了很多年。几年前过境江西,便把井冈山作为第一目的地。结果,我在井冈山没有停留,几乎是一驶而过,又壮着胆子想,张伯伯也许并没真的来过这里。
且莫误会,不要以为我在非议这位长辈,相反,我认为,旅行归来的人,讲述路上的见闻,便该如此。古今中外的游记,我见过的有几百种了,最喜欢的,便是大张其词、有的没的一块说的那一些。我们需要切实的知识,我们同样需要想象及刺激想象的内容。马可·波罗的游记,有一大半是将耳食之言捏合而成,不如此,怎么能勾引人东行呢?《大唐西域记》倒可信,不研究历史的读者,则不容易发生兴趣。在这一行里,谈天衍,雕龙奭,好过荀孟的老老实实。
人类旅行,目前的极致,是宇航员所达到的。但他们似乎都没有写过正经的“游记”,在别的场合谈及太空生活,一点儿也不吹牛,这大概因为他们都是受过科学训练的人,且在众多科学家的眼皮底下行动,实不便胡说八道。逼得我辈只好去向电影里寻满足,如去年的《星际穿越》,看后双重的失望,第一是里边的人际故事陈腐之极,第二是力求符合物理学与数学(其实也还有些讲不通之处),却忘了旅行(包括逃生)另有一种哲学本质,存于使命之外。《星际穿越》将难得的远行拍成肥皂剧与纪录片的合成,虽然花哨,总如锦衣夜行。
所以我想致语所有讲述旅行的人,放心地吹牛吧,我们爱听。九曰回味。每个人都有想出门而不得的时候,每个人都会变老。如果他碰巧是喜欢转悠的人,那么,先前的记忆,就格外宝贵了。
我见过老年人,拄杖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躺在床上,一言不发;面面相觑,一言不发。这种情景,曾令我惶恐。他们在想什么呢,不敢多猜,只觉得这是挺悲惨的事。现在我不总这么想了。每棵树都有叶子落光的时候,但只要还作为一棵树而存在,它的维管里,树的定义仍在流淌。对生命来说,记忆是如此之本质,甚至可以说,自我与绵延是同义词。拥有丰富回忆的老人,我这么猜想,从来不会寂寞,世界不在他面前时,他也用不着在世界的面前,我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因为他不在乎我们了。
当然,用不着变得很老,就能享受回忆的妙味。旅行在记忆里留下许多东西,有些痕迹深些,有些印象浅些。人容易记得什么,容易忘却什么,因人而异,因时因地而异,有些事情霸占着记忆,连我们自己都觉得奇怪,不明白为什么还记得这些无关紧要的细节,还有些事,我们或者强迫自己记住,或者相信自己能够记住,却溜之大吉了。写日记是好习惯,可惜我没有;也曾记过一点,过几年再看,颇感惊异:真有过这事,真的去过那里,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这些本来忘记,又被记录打捞出来的事,除非不断温习,总还是会忘掉的,若不甘心,只说明我们对自身理解的不足。记忆,如心理学家所言,是变形的,经常为喜好过滤而不真实,然而这恰恰又是它的真实所在,它可以不符合别人眼中的实际,却因而更符合我们自己。一次旅行,你记得什么,都是理所当然,忘了什么,也是理所当然。
旅行,不管好坏,惊心动魄或无聊之极,比较而言,总比居家的日常生活多些痕迹。五年前的六月份,你做什么来着?如果没有可观的事变,谁也说不上来,而如果那年恰巧去过某个海滩,就很有机会想起点什么来,比如被水母刺到了。
对我来说,最容易忘掉的是地名,还有人名,各种实际事物的细节、出现的顺序、彼此的关联等等。到最后,日期混乱,张冠李戴,什么都模糊一片了,幸存的只有情绪。一次旅行,总体的情绪是不容易忘记的。你可以忘了二十年前在山西去过哪些地方,见过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总会记得,那是次挺愉快的旅行,或者相反。更不用说,旅行中偶尔的惊心动魄,一定强度的感动或喜悦,初次袭来再也挥之不去的某种情感,印记比什么都深,你可以忘记与之联属的事物,而很难抹掉情绪本身。
举其小者为例,我走过的高峻的山路,都一直记得。恐高症真是人之至宝,用不着什么成本,就能让人激动不已。我能想起来我的恐高症如何从无到有、从轻到重的完整过程,能想起来山间的渡槽、上下不得的石壁等等可恶布置,清楚记得坐在友人的车里,在横断山区,拼命扭住车门把手,好像那能管点什么用似的,而每天早起上路前,心情无比沉重,傍晚下车,又是多么感激上苍。我才忘不掉大雾中的一段路,正在扬扬得意,忽然阳光泄出,吓得我立刻逆行了,因为看到了路外的悬崖。在家里,经过闲散、无可措意的一天,晚上我有时给自己找点乐子,回忆经过的可怕道路,总能把自己吓得四肢蜷曲,其程度不怎么亚于实际的情形。这些回忆无疑将随我终生,保证我将来不管老到什么程度,肾上腺总是年轻的。
十曰爱家。对旅行,最喜欢的是什么时刻?这类问题,不会有一致的答案,因为每次旅行都多少有点儿特别之处,在此为此的,在彼则为彼。
我曾经以为,对长途旅行来说,出发的时刻,是我最喜欢的。不论是一时兴发,还是筹划经月,该上路了,总有新鲜之感。如果是开车出行,我习惯一大早就动身,在大家还没来得及把道路和好心情堵死时,摸黑溜将出来,这时的心情,又是高兴,又是忐忑。旅行本身让人兴奋,而离开熟悉的事物,家庭和城市,虽只是一时,也会让人心虚,尽管事先有点方案,然不过是自欺所用,我没有一次按着计划干过点什么。尽管去的地方,与自己熟悉的城市,无论人或事,实无大的差别,也不指望遇到什么新奇之物,但半真半假的,久违的陌生感还是勃勃可喜。这种复杂的心情会持续到天大亮,路上的汽车多起来,然后一切如恒,什么额外的感觉也没有了。但前面的一两个小时,还是美妙的,能够留下记忆的。
但慢慢地我开始怀疑,也许我更喜欢返家的那一天。有一次,我转得真是日暮途穷了,心情一点点向恶劣的方向发展,兴趣磨得精光,最后走到神农架,连山也不想上,躺在旅馆里看地图,假装做继续前行的计划,手指却不由自主地向北指。那是次很失败的旅行,路上见到的一切,都早早褪去伪装,现出日常生活里天天见到的本来面目,连美丽景色以及虚假的戏剧性都不能挽救,于是沮丧与不甘自认失败的心情搏斗,结果我又转回陕西,挣扎了一个星期,终于决定回家,那最后一天,心里真是轻松,车开得真快呀。
回到家里,自然又要嗒然若失。于是又出行,又急匆匆回家,周而复始。而这也是旅行的妙味所在,哪里还有比水月镜花,那些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视之则在、持之则失的事物,更吸引人呢?如果旅行的目的是可以完全实现的,总有最后的旅行,使人再也不想出门了。幸运的是,人之本性中有些奇妙的东西,无论是我们的无限的愚蠢,还是有限的智慧,都不能遮蔽。
这几年的奉旨长假,高速公路免费,都有大批的人出行。可以在想象中蹲在路口,想象自己能看到第一天及最后一天人们的心理,看到自我的振荡,在内心与外界的两极之间,扩张与收缩,收缩与扩张。如果我能在更多的人那里看到这些,就会不那么惭愧了。
有一次,我回家之疾,像逃命一样,很有点厚颜无耻。早上起来时,还在四川的松藩县,像正常人一样吃了早饭,去内城转了一圈,然后上路。不到中午时路过九寨沟,斜眼看了一下,没有停车。进了陇南地区,吃午饭时定了定神,心想还是向武都方向,如若没什么新鲜,还可以去我熟悉而且喜欢的略阳盘桓几天。想得挺好,汽车却执拗地带我向南,向文县而去。一下午心里天人交战,一会儿觉得这么往家跑,像个小丑,一会儿觉得勉强撑着,才像个小丑。两个小丑厮打到广元,已是傍晚,这时我心里已经向自己认输了。赶到佛坪已经是第二天早上,过佛坪而不停留,我还是第一次,穿过秦岭,立刻上高速公路,一口气跑回家。
到家已是第三天凌晨,受到家人和猫的欢迎。还是家里舒服啊,我想,我真是个恋家的人,只有在家里,才能够从从容容地,躺在床上,构思下次的旅行。
坐而论道
爱默生有著名的嘲讽旅行的一大段话:“正是由于缺乏自我修养,所以人们便疯狂地迷信旅游,把意大利、英国、埃及奉若神明。直到现在为止,所有受过教育的美国人仍然对旅游趋之若鹜……灵魂决不是一个东游西荡的旅游爱好者。智者总是足不出户,如果有必要、有义务,叫他在什么场合离开他的住所,或者到外国去,他也毫无怨言,但他好像仍然待在自己的家里,而且还用他的面部表情使人们意识到,他是在传播智慧和美德,像一位君王一样访问一个个城市和人物,而不是像一个得过且过的商贩或仆从。
“请注意,我并没有武断地反对为了艺术、为了研究和慈善目的的环球旅行,只要人首先喜欢家居,并不指望通过旅游获得比他已掌握的知识更高超的知识而出国,那请他随便好了。可是,如果谁为了取乐,为了获得他手里没有的东西而旅游,那么,谁就在做脱离自身的旅行,而使自己混迹于老古董之中,即便是青春年少的好韶光,也很快就会腐朽老去。在底比斯,在帕尔米拉,他的意志和心灵,已经变得像那些城市一样,古老而坍塌。他把废墟带进了废墟。
“对于傻瓜而言,旅游是最快乐的天堂。我们最初的旅程使我们发现:对我们来说,地方无关紧要。在家里,我梦想着:在那不勒斯,在罗马,我可以陶醉在美的海洋中,丢掉我的忧伤。我打点好衣箱,拥抱过朋友,登船航海,最后在那不勒斯醒来,旁边还是那严峻的事实,那个我原来逃避的、毫不退让的、同一个忧伤的自我。我寻找梵蒂冈和那些宫殿。我假装沉醉在景色和联想中,可是实际上,我从来就没有沉醉过。无论走到哪儿,我的巨人都陪伴着我。”(屠隆译文)
爱默生的哲学并没有一个完整体系,一个想法袭入心头,他的习惯是任其驰骋,不用体系来约束它。很多时候,他说话颇为随意,不过,看起来他对旅行的批评是认真的,因为同样的见解,发表在不只一个地方,比如他又曾说,美国文化终将吸引只是因为钱没地方花而外出旅行的人,让他们老老实实待在家中,因为事实早已证明,他们离家乡越远,离诚实也越远。
综其观点,第一,智者总是足不出户,除非是为了传播(而不是学习);第二,引文最后一句,MygiantgoeswithmewhereverIgo,“我的巨人”当指“同一个忧伤的自我”,亦即人生本质方面的重大问题,而那是无法靠出门旅行来逃避、来寻求解答的。
是吗?
首先,爱默生的挖苦,时能让我们共鸣。我们自己,或多或少,都是这样的旅行者——不,旅游者。只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能力在日常生活里制造趣味,便把指望寄托于异国他乡,好像那里的人,那里的生活,与我们有什么重大不同似的。我们都有这样的时候,也许您没有,反正我有。忽然心生厌倦,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好像刚刚发现似的,自言自语道:“原来是这样无趣的一个人。”或者,若对自己不那么严厉的话,便说:“无趣的生活,把一个本来有趣的人也弄得无趣起来。”于是我们把雨衣、牙膏什么的塞进包裹,上路了,满心相信换到另一种意味丰富的场景,自己也有趣起来。我们想象异地的闻所未闻之物,旅途中的奇遇,各种有意思的人,妙味横行的交谈,这些都是文学书里永远发生的,如果实际上并非如此,我们就夸大遇见的每一件小事,使之符合想象。
于是,熙熙攘攘的,我们四处游逛。在每一个略有可观之处,更不要说那些“胜地”,挤满了我们这些无聊的人。今年夏天,因为修路,我从炉霍折而向南,走上了新都桥到成都这段著名的公路。“天呢,瞧这些人。”在我对面,由东向西,旅游者的汽车首尾相连,烟尘腾空,喇叭声震天动地。几个小时里我看到成千上万的人,焦急而亢奋,服饰鲜明,车身上涂画着地图和豪迈言语。我大声嘲笑他们,而一时没有觉察我是在五十步笑百步。在他们眼里,我恰恰也是同样。我想,让爱默生瞧不入眼的,就是我们这样的人吧。
然而我相信,世上的好事情,并不总是,其实大多数不是,生发于单纯的高尚动机。从古到今,络绎于道的人,揣着五花八门的心思,一大半是实际的,一小半是花哨的,还有的去抢劫,去杀人放火。但假如人类不是这么地不安分,假如大家都固守家园,哪里来的文明呢?唐人说得好,“无有游观广览之知,顾有至愚极陋之累”。看一眼人类的观念史,再看一眼电视新闻,那里边有今人对同类的种种狭隘看法,以及伴随之的可怕作为,我们或会一边承认,万年文明之后,我们仍然是相当鄙陋的种群,一边承认,如果没有日益广泛的人际、群际交流,我们会比现在鄙陋一万倍。
圣奥古斯丁说,世界是一本书,如果杜门不出,则只读了其中的一页。回想20世纪70年代,闭目塞听的国人如我者,有多少荒唐的见解,只读了一页书,还是被篡改的,便以为世界不过如此;而在“改革开放”后,有了交流,各种弊见,便如积雪被太阳照了,渐渐消融。不管心灵多么受到禁锢,不管成见多深,人有一种能力,使自己所见现象越是纷繁混乱,越有机会接近事物的正解。所以不奇怪的是,我国古代的治民者,发自本能地总想禁止士民佚游,他们这企图,甚至有高尚的动机,但世界上的许多坏事,都有着高尚的动机。
孔子自己周游列国,提倡“友多闻”,同时又说,“乐佚游,损矣。”与爱默生一样,他在这个问题的态度上是复杂的。真该有人问他老人家一句,如果大家不四处“窜访”,“多闻”从何而来?历史上不知有多少次,人们自己画地为牢,成百上千年间沉于心智的黑暗之中,干出许多可怕的事情,然而最后总能挣脱出来,并非是由于理性的引导,因为在那种时候,理性蒙尘,正信心十足,一股劲儿地将大家往深沟里带呢。是生活中各种不规则的事物,新奇陌生的现象,一两个疯狂的念头,几船外邦的货物,居心叵测的流言蜚语,以及最重要的,人类不知:餍足的好奇心,这些事情勾结起来,一点一点地拱,直到那用权力和陋见搭建的庞然大物,砰然瓦解。
爱默生的意见,中国人听着应该是耳熟的。印度和中国的哲学,对爱默生有些影响,但因为没有具体的证据,我们不知道在这方面是否有什么渊源。中国的孟子讲“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如何如何,朱熹解释说,“万物”不是万物之迹,而是万物之理,那又何曾“皆备于我”来着?朱子的学生,理学家陈淳,有两句诗:
“良心放则死,胡为乐佚游。”按他的说法,咱们这些东游西逛的人,良心大大地坏了。
然而,朱子一派,还算是通人情,讲点实际的。陈淳曾批评陆九渊之学:“象山之学,不读书不穷理,专做打坐功夫。”你我之辈,不管在天堂还是地狱遇见宣称“宇宙即我心,我心即宇宙”的陆象山,远远避之为妙,免得被他骂个狗血喷头,你想想,连朱子一派,在他眼里也不过是支离事业呢。陆象山有名言道:“道外无事,事外无道,舍此而别有商量,别有趋向,别有行迹,别有行业,别有事功,则与道不相干,即是事端,即是利欲,为之陷溺,为之臼窠,说即是邪说,见即是邪见。”也就是说,世界的至理,一切的真谛,人类的远大前程,原来就藏在自个儿的心里,要求真知,只需用慕道的X光自我照射,这叫道不外索;我们出门旅行,多读书,传闲话,上互联网浏览,且还访问境外网站,这叫“道在迩而求诸远”,结果便是利欲熏心,异端邪说,活该去监狱里反省。
约翰逊博士朴实地说,旅行可以“校正”想象力,与其终日而思事情是怎样的,不如拔起脚,去看看事情到底是怎样的。约翰逊以常识名世,果非虚誉。人坐在家里胡思乱想,才容易陷溺,才容易入窠臼而不自知。如果整天与概念为伍,便有危险,忘记了实际的现象,失掉对人事的同情,那才容易产生邪见邪说呢。当然,乐颠颠地冥想,有一个好处,是越想越觉得自己不得了,借用陆九渊的诗句,“举头天外望,无我这般人”,世界第一,战无不胜,石头打飞机,放之四海而皆准等等。
爱默生虽然说话随便,一生未曾陷溺于太过分的念头。他读了许多书,结识许多有见地的朋友,他喜欢同人交谈,而且不管喜欢不喜欢,他经常旅行。从年轻时在康涅狄克河谷步行,到成名后的四处演讲,他走遍了美国。批评“把意大利、英国、埃及奉若神明”的爱默生,这三个国家他都去过,有的还不止一次。
第二次去英国,爱默生写了一大本游记。在第一章,他自宽自解地说,自己并不乐意去英国,也不太善于旅行,在长途旅行中就从来没舒服过,不过,既然接到邀请,自己恰有闲暇,且看书看累了,正需要点儿变化和刺激,那就去吧。
是的,那就去吧。旅行不需要巨大或高贵的动机,不需要完善的规划,尤不需要睿智的预见。为了卖东西,为了买东西,为了探亲,为了相亲,为了有以夸示,为了堵住别人夸示的嘴,为了到达,为了离开,为了解惑,为了解闷,哪怕只是为了节日公路免费,不上路心里难过。只要您上了路,就加入了一种造福人类的光荣事业,何况,虽然不常发生,确有机会有利可图呢。
至于爱默生念念在兹的人生本质问题,如果在外面寻不到解答,在家里成就的机会更少。而且,那既是个人的问题,也更是人类的问题,如果真有解答的话,也一定是远在人类现有知识的边疆之外,只有不断地推进边疆,才有接近的希望。旅者自己虽无所得,对后代却有好处。
前几天摇滚歌手大卫·鲍伊病逝。他最有名的歌叫《太空疯子》,是嘲笑太空计划的。歌曲发表的五天后,“阿波罗11号”登月。我们需要大卫·鲍伊,也需要“阿波罗11号”,若为未来计,似更需要“阿波罗11号”。
失言与失语
某回在福建,我把一位老先生捎到几公里外的镇子。到了不通其方言的地方,我比平时还沉默一些,这是吃了教训的。以前我常向本地人打听道路,结果总不如意,对方越想说清楚,我越糊涂,对方越是热情,我越是急于离开,因为我仅有的一点判断力,正在这种复杂的交谈中丝丝消逝。我说了谢谢,佯装了笑容,离开时比起初更加迷路,先前只是拿不准,此时可是完全找不着北了。
不过这位老先生是能说一些官话的,所以我们一路上聊天,倒也不是各说各话。老人家告诉我,他到镇上是打……“打什么?”我忘了教训,不幸地问。
需要插一句的是,方言中的名物,是最不容易听明白的。我曾经向人打听果树的种类,说了半晌,也不知道对方说的是荔枝、李子、栗子或梨子。所以,老人的回答,在我听来是这样的,也就不奇怪了:
“打坏人。”
我沉默了。临危不惧、义不容辞都是我推崇的品质,不过,我瞥了一眼身边这位,他看着比我还老,怎么也有七十岁了,有一条腿是跛的(不然他也许不会搭我的车)。既是坏人,打一打似乎无妨,但难道乡村空巢至此,这些以筋骨为能的事,必须老人出面吗?我气愤了一会儿,字斟句酌地说:“您指挥着就行,自己就别动手吧,万一打不过呢?”
“没关系的。”老人说,“打着玩,赢了开心,输了也开心。”我有点感动了。我虽不清楚这一带的风俗,却知道在我们那边,坏人都不是随便打着玩的。我把这样一种意见谨慎发表出来,老人笑了:“不是打坏人,是打外甥。”
原来是听错了,我释然了一些。打外甥的风险要小,不过我又觉得自己给卷入到某种事端里边,你想啊,运送人去镇上打外甥,不管缘由如何,总有点让人不安。还没等我想好怎么说,镇子到了。老人下车,一拐一拐走向街边一伙人,他们大抵与他同龄,围坐着一张小桌子,见他走过来,都打招呼,然后他就坐下了。
敢情是打扑克。
交谈之难,像这种由语言不通而来的障碍,只是其最小者,最无关紧要的一种。比之更难于克服的,还有预设缺少或错误而带来的意外。交谈使人熟悉,熟悉使人知道彼此之间谈论什么、如何谈论。即使是陌生人相对,我们凭着经验,依赖对场景及对方身份的判断,会把我们的话题限制在合理范围之内,此之谓不失言。在路上,谈话的对方总是陌生人,经得多了,便不那么冒失。然而判断总有出错的时候,于是始于胶漆之心,终于胡越之形,比一开始更陌生了。
很多年前,我曾受朋友之托,看望他的一位旧相识。这位朋友是爽快的人,不知怎么,我便以为他的旧相识,想必性情差不多。初见面时一切都好,他在县城里有很不错的住所,有软椅子让我坐。为了打开话题,我观赏他高高供起的一尊神像,发表了些冒失的评论,等注意到他的脸色不太对劲儿,赶紧道歉,说以为他既然是某某的朋友,对这些事该不怎么在意的。他说,某某从来不对他的信仰“说三道四”。后面这个词刺激了我,我便说,信仰,这玩意儿和信仰有什么关系。于是我们热烈讨论起来,等到各自把肚子里恶言语的藏货用光,不欢而散。我给朋友打电话,揭发那人是心胸狭窄的糊涂虫。朋友说,他刚打来电话,说你是个混蛋。
在一系列不和中,这件事算是轻松、容易说出来的,更多的,是细碎的乖迕,使旅程更加颠簸。有时我想,与陌生人在一起,多一句不如少一句,但又想到这是一种自相矛盾。人出去旅行,本意之一,便是去看陌生的世界,人或事;而一旦原来的经验不适用,又要抱怨。两种念头,都是人之常情,可见常情云者,有时使我们自由,有时相反。常情人所不能免,差别或只在有没有自省的愿望。
其实便是友朋同道,一起出去玩,偶尔也有风险。路上的挫折,会把本来就有的分歧放大,情绪酝酿,起因倒在于求同。这中间的关键是,平时便是好朋友,也可以各持己见,各行其是,而在路上,同车的人,总不能随便分道扬镳,不好你在这家吃饭,我在那家住店。必须一致,每人的脾气便被压制一些,如果顺利,一切都好,分手时笑容满面,相约下一回。一旦遇到点麻烦,或中间有人性子不太随和的,固然总能弭除争议,却难免各有肚肠,分手时满脸假笑,连称开心,心里想的倒是,天哪,可算结束了。
也有愉快的记忆。某年在江西,转得十分无聊,忽到泰和县,想起这里是理学家罗钦顺的老家,就去寻访。至村几无所见,只有一个旧祠堂,看不出什么子午卯酉,村北稻田里一件神道碑,字迹磨蚀得不可辨。正要走时,遇见一位老先生,几句话说得投机,他便邀我去家中一饭。这位老先生做了四十年的民办教师,一介寒士,屋里农具多于家具,看到这光景,我很是不安。片刻端上饭来,有两碗鱼,一碗炒扁豆,一碗我叫不出名字的青菜。老先生寻出半瓶酒,坚持要我喝,而他是不沾烟酒的。我们慢慢地聊家常,也说些时事、风物变迁之类,不知不觉就到夜里了,我才想起告辞。
我喝过几口酒,不愿驾驶,出村不远就在路边停下,躺在车里寻思刚才的事,竟有几分悲哀。所谓契合,很少不混杂彼此的降心相从。我因为不安,言语间便多投其所好,他招待远客,自然也将日常生活中本来值得谈论的情节隐去,拣喜欢的事情来说。比这些还要命的,是所谓身份、角色,无往不在其中,往往是,高兴过后,想到自己扮演的角色,足令人沮丧。不过我转念一想,对这些念头,也不可过于执着,不然不成道学家,便成“稀泥客”。如罗钦顺诸人,“君子义之与比,不茍比乎人”“逢迎有道应忘势”之类的教训,我一向是不喜欢的,怎么可以迈向那种思路?对待人情,不比对待物理,苛察细故,便是强不知以为知,大概可能差不多,也就可以了。转念之后,重新高兴起来,就睡着了。
然而角色一事,并不因此而能视而不见。我自己是瞻前顾后的,就特别羡慕某种雄健的性格。曾陪这样的豪士朋友闯入乡民家里,真是惊心动魄。我的朋友大声称赞院子里的鸡,以为人家听了恭维,当感动得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而对方措手不及,只好礼貌地陪笑。鸡很胖啊,房子整齐啊,日子真好啊,比城里舒服啊等等,滔滔不绝,他这么一路说下去,直到主人允许他揣走几穗晾干的漂亮玉米,方才离去。出了院子,他评论说,乡下真好,真想到这样的地方来生活。这是顶无耻的谎言,他才不想呢。
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比如我安坐家中,来了这样的豪客,东瞧西看,掀锅揭被的,不管他是什么人,我一定赶他出去。
同样,对向陌生人攀谈,我早先曾兴趣浓厚,现在则很不相信这样的谈话,即使运行良好,能有什么意义。有时对方显露出谈话的兴趣,我也不太肯定,总觉得勉强,不如三言两语,草草收场。您想啊,换您在自己的家乡,对面踅来个不怎么讨喜的家伙,假笑之后,有的没的,说些着三不着两的话,您愿意搭理他吗?然而我确实碰到不少人,乐意跟我说点什么,这时我就忘恩负义地想,怪人全让我碰上了。还有的时候,在外面,竟有人主动找我搭腔,他说着说着我就走了神儿。对方停下话头,有点不安,说:“我看您脸色不太对,是不是我说远了?”“没事,您接着说,我是想到别处了。”其实我想的是,原来我过去就是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