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天空,维吉尔用过一个奇妙的词,说我们头顶上那广袤的事物是“世代承袭”的。的确,人类自诞生第一天起就为天空包裹,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因此发问,而都又立刻得到挺让人满意的答复。
诗人和哲学家建立了瞻望天空的规范,并且将诗意的凝视与普通人的抬眼看天区分开来,以至于王尔德会极有信心地宣称只有少数人才“眼望星空”;即使在望远镜发明之后四百年的今天,仍然有人——我怀疑这些人在四千年后也有,甚至会比正常人类存在得久远,抬抬眼就觉得灵魂清洁如蒙救赎,理由只是他们的胸中充盈着诗意或哲思,而此时宇航员早已在上面飞来飞去了。
迈克尔·科林斯是一位宇航员(“阿波罗11号”上唯一没有踏上月球表面的那位),他说过一句令我遗憾和惭愧的话:“假如将来某次航行的成员中包括一位诗人、一位神父、一位哲学家,我们也许能最清楚我们看到了什么。”
我对此深表怀疑。
暂垂下头,从堂皇的人类事物回到自己的区区琐事。我偶尔的、短暂的几次旅行,无非是在家里闲得难受,出门散散心而已,而每次的结果,都是兴尽而归,而不是尽兴而归。日常生活是可爱的,然而我想,对每个人来说,越是可爱的事物,越有机会展现可疑的一面。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找不到什么事物是不可解释的,每一样东西,包括最新鲜的,都携带着自身的说明书,如果说解释就是意义,那么,我们的日常生活就不是缺少意义,而是意义泛滥的。每天从睁开眼睛开始,面前的每一样,不管是桌面上的还是电视屏幕上,不管是实际还是数码的,每一样东西都不会以孤立的面貌出现,或者是已经拥有了地位,或者正有若干种理论竞争着要将其收纳其中。我们生活在人类最伟大的传统中,对已知世界拥有绝对的知识,我们以此为荣,但不知怎的,有时却因此烦恼。神秘主义者或拥有其他信仰的人,会生活得很好,但像我这样一点神秘情怀也没有的倒霉蛋儿,实无空地来安置疑虑。
于是出门。旅途中有陌生的事物,暂可冒充为新的事物或新的秩序,甚至新的无秩序,让人兴致勃勃。比如说,我遇见一个人,留着一副与当地风土格格不入的大胡子,尽管这当中没什么新鲜的元素,我仍然可以动员出新奇感来,从而产生兴趣。假如这个大胡子忽然说起奇怪的昏话,佐以环境的配合,我又会觉得有必要将他的话听完。最妙的是,假如他突然失心疯,从山崖跳将下来,摔得稀烂,我一定大声赞叹,惊为异人,其实我所见的不过是熟知之物,甚至连新奇的组合都谈不上,但对有所期待的旅者来说,一点点变化,就足以自欺了。这样的旅行本来足够美妙,可惜的是,总有一回,你又看见了自己的处境。那一天早晨,你离开已经盘桓了两天的村庄,行到山梁上,趁来得及,将热爱的眼光最后一次投向那些可爱的房屋,重温一遍温暖的记忆,回味你在那里收到的几个笑容。就在这时,如同一股冷风钻上脊背,你看到自己其实哪里也没有去。
我读过几种住过监的大人物的自述,讲到囚牢里的生活,鲜不提及他们如何焦躁地踱步。有一个人,具体是哪位我已经记不清了,讲他将囚室的地面步测了不知多少遍,从任何一个位置,可以闭着眼睛行进,停下,鼻尖恰好在离墙壁间不容发的距离,既不多也不少。我忘了是否同一个人,还讲到有一天在窗子的下缘处发现一条裂缝,明显是陈旧的,他以前却没看到,而那是难以想象的,因为小屋里的每个细节,包括天花板的每个污迹,墙壁上每根支离的草梗,以及水洇的每种形态,都被他考察得烂熟于胸。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他过得兴奋而充实,研究那裂缝的起源,沉思它是否有某种神迹,还是对应于自己思维的漏洞,抑或暗示着牢笼的弱点等等。
阅读有时真是有害的。不止一次,我在途中记忆起这些故事,那真是让人沮丧(我还没提他们是如何讲述到庭院里放风呢)。阅读当然是有益的,我们可以安坐家中,而让思维跟随法显与汪大渊,迪亚士和麦哲伦,维他斯·白令与罗尔德·阿蒙森,和他们一起惊呼赞叹。当然,这只是想象,他们冻伤时,我们的脚可一点儿也不疼。
想象确如诗人所说,是我们的翅膀。面对一座绵延千里的山脉,除了想象,还有别的什么办法来致敬我们的祖先?一座这样的山脉,只会有几条古老的通道,或是蜿蜒上行,或是循着深涧,奇迹般地钻将出来,古人是怎么发现它们的呢,对此我们通常说“难以想象”。其实我们可以想象,在成百上千年间,祖先不断地前行,钻入每条山谷,翻越每个山脊,白骨枕藉,才摸索出这些道路,打开山脉那边的世界。如果我们能够化千载为一瞬,在想象中下瞻前人的探索历程,那真像盲目的蠕动,为他们自己并不完全清楚的动机驱使着。
但是,想象本身并不能将我们带到更远的地方。很多人相信想象的能力和边界是无限的,比如艾米莉·狄金森就说,头脑比天空更加广阔。现代人很少这样认为了吧?现代人知道,眼睛和脚才是先锋,而想象不过是对经验的一种美妙的处理方式。洞穴里的鱼,怎么会有光线的想象呢?说到洞穴,西塞罗曾有美丽的比喻,假设某一种族一直生活在地表之下,有吃的有住的,还有艺术品,过得同我们一样好,甚至比我们还富足快乐。突然有一天,大地开裂,这些生物上升到我们的世界,于是见到了从来没有想象过的事物,地面、海洋、大朵的云与迅疾的风,太阳在制造昼夜,月亮有盈亏圆缺,还有天空,星辰沿着永恒的轨道运行其中……
想象不能让大地裂开。真正让大地裂开的,是一代代的探索者,无论是向世界的深处还是向远处,人类活动的边疆,同时也是想象和思维的边疆,正如人类的进步程度,谢天谢地,是由这个物种的先行者而不是后进者定义的。而在当代,说句得罪人的话,先行者是科学家,而不是别人了。
前几天听朋友聊及美国的衰落,我贡献了一点意见,说任何国家都会衰落,哪天美国的太空计划不为民众支持了,那它就是衰落了。我的意思无非是说太空探索在当今有超乎股票上涨及手机更新的意义。我忘了在哪里看到过一句话,说太空计划从人类的黎明时代就开始了,这真是精辟。不过说到这些,我非常不愿意使用“使命”“命运”“永恒冲动”之类的字眼,而这些字眼,在讨论人类的探索历程时,出现的频率很高。我觉得它们出身可疑,富于激励而指向不明,比如与孔子同时的阿那克萨哥拉说研究天体是人最大的目标,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前述西塞罗的寓言,忘了引用他的结论。他说,那自裂缝上升的物种,见到地辰上、天空中的壮丽事物,“他们肯定意识到,神祇是存在的”。
在西塞罗的时代,这么想也算理所当然。以当今的眼光看来,太空是最有希望使意义的链条既免循环,又不用诉求神秘来作为最后一环的方向,是人类可以寄希望于自身的地方,总之,还有比太空更令神祇无处容身的所在吗?加加林从太空回来说:“我瞧了又瞧,瞧了又瞧,没有看见上帝。”即使考虑进当时苏联的意识形态背景,他的话也是真实表达。如此说来,在迈克尔·科林斯建议的航天三人小组中,僧侣就不必去了,否则一旦还俗,岂不令地面上的同行失望?至于哲学家,哪一个太空旅者不是哲学家呢?如果他升空之前不是,回到地面上也已经是了。有位宇航员回忆说,他在太空中看到天体,知道它们不是浪漫或抽象之物,而是关乎自己生死、像家中事物一样实在的东西,是他生存的一部分。这是很好的哲学。
航天事业开始之前,有个人乘坐热气球升到三万米高空,事后形容说,那里的天空是“敌意的”。这是真实的感受,没有新威胁的世界就不算是新世界。而小说家、诗人纳博科夫,特意租了台电视机来观看阿波罗登月的节目,然后说,把脚踩在月球的土上,是人类探索史上最强烈的“浪漫的震颤”,触摸石块,涵咀恐惧与辉煌的感受,深深体验与大地的分离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浪漫感觉,“我的评论便是这些。至于实际的发现,我不感兴趣”。
我有点好奇,假若读到了纳博科夫的声明,迈克尔·科林斯还会推荐诗人上太空吗?
文学家也不都是一样的。曾有句老话,说眼睛可以看天,脚则一定要踩在地上,是劝人脚踏实地的意思吧。对此最好的反驳,来自小说家保罗·奥斯特。他说,除非你的手够到了天,你的脚并没有踏在地上。
这样的小说家,也许有资格升空一游?
往日崎岖
上次乘坐火车,是在不到两年之前。以往诣京师,都是开车。话说上次确有大事,不敢开车,就坐火车去了。进火车站要从铁栏杆中间鱼贯穿过,这种栏杆,古已有之,洋亦有之,赶牛用的,推而及人,自是匠心独运,从前人们(包括我)不会列队,加塞儿之外,还排不整齐,胖瘦无常,趋跄失度。现在好了,忽里忽外、打喷嚏尥蹶子的事都没有了,如此亦步亦趋进了站,过了安全检查,上了火车。
所谓大事,就是喝大酒。最后一顿喝到后半夜三点多钟,四点多进站,我要搭乘的那趟火车正在检票,我懒得排队,便在椅上小坐,再一抬头,已经是早上八点钟,心里庆幸,万一方才上了火车,醒来不是湖北,也是河南了。赶紧再买张票上火车。
不知是酒精的影响,还是因为疲累,或车程只有一个多小时,心情与往昔有异,总之,坐在椅子上,只觉得四周的一切奇怪地陌生。从前看过一部电影,讲的是一个人走在街上,熙熙攘攘,其实周围的人内部都已变了,是外星人还是虫子什么的,我不记得,反正此人颇为惊惶;还有一个小说,场景与此类似,只是变的是主人公自己,而他并不知道。而此时,人们踏踏实实坐在椅子上,有人望窗外,有人交谈,有人听音乐,看上去一点道理也没有;火车移动时窗外的景物后退,列车员检查车票,邻座的一个女人努力安抚孩子,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你能帮我把这个放上去吗”,从别处飘来食物的气味,这些都不太对头。
小时候不停搬家,坐过几次火车而一点印象也没留下,大概或是年岁太小或是一上车就睡觉。大约在十岁到十四岁时,家里的房子,离一条铁路很近,相距只有两三百步吧。铁轨是那时我见过的最亮的金属了,表面从不生锈,光滑耀眼,从远处爬过来,一直伸向地平线外,让人好奇那边是否有什么值得去的地方。铁路这面是草地,那边是农田,总之是玩乐场。孩子们对火车习以为常,如果是一列特别长的火车,也许数一数车厢的数目,而通常只是耐心地等它驶过,好像一群马奔过来,你总得给它们让路。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印象,第一就是火车的汽笛声。孩子们比试胆量,站在铁轨边,看着车头冲过来,那是挺惊心动魄的事。震动和气浪,司机越来越明显的憎恶眼神,车头驶近时的空间错觉,都想让人逃跑。尤其是汽笛声,司机用来吓唬孩子的工具,越来越尖利,一直钻到脑子里面,幸好转瞬之间,车头驶过,我们出一口气,知道自己安然无恙,这时连汽笛声也和缓下来。
插叙一个小故事。一百多年前,一位荷兰科学家也注意到这种现象,却产生了不同的想法。白贝罗家边新修了条铁路,他听到汽笛声的频率变化,心有所动。那会儿,多普勒效应刚刚提出,未得证明,白贝罗对多普勒的理论本来存疑,此时打算着手验证。
1845年6月3日和5日,注定是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两天里,白贝罗在马尔森火车站运行了两次试验,让锅炉工将火车加速到每小时七十公里,请一位专业的乐师,在车厢里用小号吹出一个长长的G音,另几位乐师分组相隔几百米,站在铁轨外聆听,然后描述他们听到的音值。回程时,则是地面上的乐师吹奏,火车上的人倾听。
如果没有新发明的蒸汽机车,多普勒效应的验证得推迟若干年,因为在那之前,陆地上运动最快的机械也不能带来如此显著的频移效果。如果一头豹子吼叫着扑过来,人大概也能听到它的声音在变得狞厉,不过这样的实验明显不如白贝罗的方案稳妥。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知识就是秩序,可惜不是全部的秩序。在所有的秩序里边,我最喜欢的就是科学描述的秩序了。人或觉得物理世界是冰冷的,我想这多半是由于我们不愿意认真对待自己的处境。我记得读过一本书,末尾处写道,存在本质上是悲剧,然而人们一直以喜剧甚至闹剧待之,而科学正在恢复其本有的悲剧色彩,这至少能让人类变得庄严一些——大意如此。内燃机车是了不起的发明,正如互联网是了不起的发明,在各种发明中间,它们同属于将人们联结起来的一批,既创造了一些美好的现实,又打破了一些美好的幻想。地平线外,互联网的远端,连对孩子也没什么特别的吸引力了吧?这个时代正如每个时代一样,幻想继续萌生,却不那么寄托在他人身上了,我想。
陌生感是多么可贵的东西,向往陌生事物是旅行的一大动机。即使对目的地及其附属事物,我们在出发前已有一定的知识和预见,途中的插曲和变故,也足令人想入非非。我们越是耗尽日常生活的可能性(这种消耗通常是通过自我束缚,比如支持束缚性的制度或文化来达到的),越是期盼别人成为自己的新的可能,而对方也在做如此想。没有比这种相互期盼更能毁灭陌生感的了,而我们见到明明陌生的事物,却没有陌生的感觉,这时,另一种陌生感,不是可喜的而是可畏的,或油然而生,那是对整个秩序体系的陌生感,就像看见一个熟人忽然露出种前所未见的奇怪表情,我们对世界秩序的信任,褪皮一样从心里的某个地方剥落下来。据我所知,人类在彼此之间制造出的寒意,要远超物理世界的冰凉所能致,而在这种时候,科学建立的秩序还是那么可靠,而且显得温暖了,所以那天我闭眼靠在座椅上,在心里回忆不久前读过的一部普及性的生物学读物,不一会儿,心里就舒服了。
前面说到,住在铁路边,第一深的印象是经常听到的汽笛声,第二深的印象,则是偶然所见的一幕。每天夜里,在一个固定的时刻,一列客车经过。那时,孩子或被赶到床上睡觉了,或尚在外面玩。我记得仰头观望那排黄色的车窗,温暖的光线把邻窗的人照得像电影里的角色。这是些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人,正去向另一个世界。有一次,清楚看见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右手半托着腮,脸贴在车窗玻璃上,若有所思地瞧着前方。那车窗在我的视野里经过,不会超过三秒钟,却是足够长的时间,使记忆中有一幅凝固的画面。若干年后,我坐在邻窗的位子上,在曾在夜间见到外面的人,却没有什么印象了。
乘坐火车旅行,如果说我对此事还有一点好印象的话,那就是夜间的感觉了。这需要许多前提,其一是拥有一个邻窗、面向车头的座位,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种好事的机会,我想想,大概是二十分之一吧。那时的列车之拥挤,说是移动的炼狱,并不算很夸张。我从朋友那里听来一个故事,我把它讲过许多遍,一有机会就再讲一回:八十年代末的一个春节前,他从广州回重庆,上了火车,刚将包裹放到行李架上,还没来得及和它说声再见,就被汹涌而至的人流裹挟起来,一连过了三四节车厢,脚才落地,展挣不得,至多探头探脑地呼吸一二。
如果运气十分好,到了夜间,通常是过了子时,车厢里终于安静了,如在卧铺车厢,灯光也早暗淡下来,这是睡眠的时刻,也是让人最不舍得睡觉的时候。车窗外漆黑一片,正好不打扰旅客的心绪。流动不居,让人既安宁又有点惊恐,这是正确的感觉。事物在可解与不可解之间,人在秩序与混沌之间,而秩序与混沌恰好各得其任,这不是可以随便遇到的美事。如开头说的在驶出北京的列车上,一切都严丝合缝,会让人觉得秩序是虚假、刻意的,那种情况下,人不知道他人以及自己是否只是角色。
乘坐火车时间最长的一次,用了六十个小时,在火车上过了三个夜晚。
第一夜,我的座位邻着通道,椅子上挤着四个人,座位底下还有两个小孩钻在里面睡觉。我不记得有没有成眠,反正次日天亮时,每个人都面无人色。长途旅行可以预期的疲劳,使人们彼此体谅而友好,如一个落难的人群。虽然如此,从第二天起,车厢里几乎总是安静的,因为大家累得已经没有聊天的力气,只有新上车的人,才喧哗几声,而我们摆出老资格的微笑,那种先掉到井里的人对后面掉进来的人的微笑。
第二夜,我幸运地换到一个邻窗的位子,那真是美好的一个晚上。那时的车窗还可以打开,我被吹得面颊麻木,也舍不得关窗,而且别的旅客也正需要新鲜的空气。列车在山区穿行,黢黑的山峦如一簇簇手掌,缓缓摇过,偶尔一点灯火闪耀,也不知光源是房舍还是行人。每过一两小时,列车会停靠一个小站,有时有人上下,有时没有,站台上的加水工慢吞吞地动作几下,然后“叮”地一声,列车又移动了。我曾在一个小站走到车外立了一会儿,不知身处何处,是难得的事。
至于第三夜,除了疲倦还是深入骨髓的疲倦,最后终于接近终点,每个人都复活了,像从壳里钻出来,甚至能够微笑了,阳光也凑趣地点亮了车厢。最后,我听到汽笛适时长鸣一声,如要呼出胸中的一口闷气,正所谓“路长人困蹇驴嘶”也。
网中行
十几年前,我第一次买了台笔记本电脑,每次出门都携带上那个黑黑的小东西。当时并没想到,旅行中的一些习惯,从此改变,且难有回头的机会。首先是住宿的选择,总是以有网络为优先,且不止此,我一个人出行,住旅馆时,自是优先挑选所谓的“大床房”,可以躺得很舒服。而且,按照在家里养成的好习惯,将烟灰碟放在枕头旁边,最是方便。
那时,无线网络很不普及,旅馆,至少是我住得起的那类旅馆的设施,通常是床对面一只长条桌子,上置一台电脑,电脑边的墙上,接出网线来,这网线是支援那台电脑的,所以也不会很长。我固然可以使用旅馆的电脑,或将我的笔记本电脑接向那条网线,但这样一来,便得坐在桌前上网了,那太像工作了。我正是不愿意工作,才四处乱跑,岂有奔波一天,晚上歇下来,还要正襟危坐的道理。我的习惯是盥洗之后,叹一口气,表示对自己辛苦的慰问,然后软若无骨地躺下来,把笔记本电脑架在膝上,进入网络,开始做在家中习以为常的无聊事情。
可是网线不够长。一两次,我试着掉转方向,将枕头摆在床尾,这样一来,或可接入网络了,但是很不舒服,且夜里枕头,还有烟灰碟什么的,落在地上,扰人清梦。何况有的房间中,即便在床尾,也够不到网线。于是,我改变方针,选住所谓“标准间”,即有两张单人床的那种房间。说到这里,我想每位读者都能明白我的用心:单人床便于拖动,而大床可真是拖不动啊。
那一两年里,每次入住之后,锁紧屋门,便着手拖床,将床头移至离网线很近的地方。这件事有时轻易便可完成,有时颇费工程,需要仔细测量、计算。有一次在数回失败后,发现竟需画张草图,那个方间的布局,逼仄而奇异,最后我只好将一张床竖起来,才腾出空间,将第二张床旋转移动。回乡后我向朋友抱怨此事,一位朋友盯了我一会儿,缓缓地说:“其实你可以买条长点儿的网线,随身带着。”
有的人就是这样,越是在帮助他人时,越是显得可恨。
我买了一条五米长的网线,这年秋天去四川时,便藏在包里。晚间投宿,我听到一句久违的话从自己嘴里跳出来:“要大床房。”到了房间,我取出网线盒,那是个挺精巧的玩意儿,有点像卷尺,网线盘绕着缩在里面,用时一拉,三米五米,短长随意。我得意洋洋地将网线拉出好几米,一端接入壁上的网口,然后穿过房间,在床头的木柱上绕了几圈,以略固定之,再接上笔记本电脑。那个店员,应我的要求来换毛巾,不知为什么,并未立刻离开,我猜想她是看着我的一番布置,大开眼界,给吸引住了。这个姑娘或者是迟迟不明白我在干什么,或者是天性可恶,总之到最后才小声说:“我们这里有无线网的。”世界变化快呀。
互联网,包括我们的大局域网,让人觉得既方便,又沮丧。所谓沮丧者,是在家中的旧习,在旅行中也难改。有句老话,曰宾至如归,好客者每谓来宾:“就像在家里一样啊。”如果同家里一样,我还不如不出门呢。而这不仅仅是耽于上网这种恶习本身,网络使旅行的某些性质发生了改变,或竟消失,而那些性质,恰属于旅行最诱人的一些方面。比如异乡感,自有网络,十去六七。或曰,异乡感是不好的,也许是吧,但如果不全是呢?
前些日子偶翻唐代的一本诗集,书是年轻时购入的,页上有些红笔的勾勾点点,想是当年喜欢某首某首,标以记之。这次看到便觉得奇怪,因为这些诗读来实无特别的感觉。因记起买这本诗集,乃是在一次旅行中,心情大概不怎么好,所以对那些抒发羁愁乡思的诗篇,每有共鸣。现在无不在网络之中,比邻天涯,想起哪位亲友,打个电话便是了,或连电话也懒得打,在社交软件中写上几句话就是了,或连字也懒得写,发送一张图片,或所谓“表情”者就是了,或连图符也懒得发送,想想随时可以联系,明天再说罢。
杜诗千首,很多人认为,最好的一篇是《登高》。我也这么觉得。“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这类句子,非古人写不出来。换到今日,什么叫悲秋呀,大家都认为秋天是最宜出游的季节。君未闻“十一小长假”乎,总工会一声令下,好几亿人都上了路,连我这样的闲汉,今年也同去同去,但见人人喜动颜色,何悲之有,除了嫌人太多,堵在半路不得动弹耳。秋天而能经常在外面作客,简直是可羡可妒之事,自当发表大量照片游记之类,昭告亲友,以炫耀之。至于独登台者,更是没有的事儿,就算的的确确是独自出行,不登台则罢,一登则身已处众人之中,盖可登之台,都早名传网络,游人如织了。只有百年多病,略可同情,不过使生杜甫于今,日啖抗生素数十颗,百病不生,五十五岁,岂敢言老,离退休还差得远呢。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也是我极喜欢的,尝云就凭这两句,也得去赣州一游。有一年真去了,在泰和县便遇见赣江,自此一路南行,直到近得赣州,看那江水也不怎么清,很多木头在沿江下放,别的有无不敢说,行人泪是一滴也没有的。再远眺赣州城,红尘万丈,光彩夺目,遂回心转意,掉头而东去了。
此间的差别,在于情绪。屈原茕茕南行,是以睹芳草而伤夭,感霜降而思戒;张衡孤行茕茕,这才侧身四望,打算回驾蓬庐。如我者一出门便欢天喜地,如逃如逸,所到之处无不人烟阜盛,连吃带住,虽云单身在外,实无影只之叹。若在许多年前,尚勉强挤出些感叹,自入网络以来,连感叹也不怎么有,偶尔觉得孤单,打开移动电话,社交软件里的消息,立刻扑面而来,再上上网站,天下之干卿底事的种种新闻,尽在掌中,果然是芥子纳须弥,一部小机器包打天下。这时再谈什么旅思,未免矫情吧。
有人会说,享受着互联网的好处,还要抱怨,是否也是矫情呢?也许。反正人和人不一样,有人领受好处之后,感恩戴德,终身无二,这样的重情重义,我可做不到。对我来说,只有有价值的,才值得抱怨,至于百无一是、恶贯满盈的东西,只有咬牙切齿,惟恨不能摧枯拉朽,才不稀得去抱怨呢。
当代通讯以及网络对旅行的影响,自有研究社会和人类行为的人去深思,以下仅再聊举数端耳。
有所谓邓巴数,谓一个人所能稳定交往的人,数目最多在一百五十左右。我电话中的联系人,曾有数百之多,所喜电话这东西,经常会损坏丢失,每丢一次,电话簿随之而去,而一年之内,一批去而复来,盖总有人会在一年之内同我联系,于是记下,或两年三年,待电话本的条目渐至两百,电话又会丢的。然而近年,我学会了通过网络保存电话簿,于是条目有增无减,令人心烦。有时在旅中打开电话簿,见亲友的名字,赫列其中,心里欢喜,虽然不必立刻联络,而知道要联络便是触手可及的事,是何等心安。或道经某地,立刻想起,此地有某某朋友或熟人,虽然并不会去打扰,心里总是舒服的。
这些是好处,而另一方面,又让人觉得拥挤。为免得罪多士,这一点不多说,且说如今有社交网络,广域网中有,局域网中更有,在这类微型的关系网络中,人的行为有时会很奇怪。比如所谓“分享”,本来是好事,而严重起来,见个猫儿狗儿,耳朵生得格外圆一些或扁一些,也要立刻拍摄下来,报告友人,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转移某种精神的苦难。后果就是,大家渐渐形成对世界的奇怪态度,以为世界不过是些碎片,而观看便是认知,由此人人见多识广,而真正的知识体系,也有日夜灌注而稀薄起来的危险。
所幸,我的朋友们都是知所节制的人,他们只是偶尔交流一些见闻,都是既有益人心又能增加真正的见识的。
还有一项,是意外之喜的损失。我没方向感又不大记路,以前出门,三步一询,五步一问,尤常走错路。自从用上GPS导航,错路越走越少,而意外之喜,也越离越远。很多人身有要务,自是需要路线精确,而我不同,闲人闲逛,为什么需要“最佳路线”?这一点虽自知而不能自拔,工具于人,每有这种效果。现在出门,总要带上地图册,以助选择道路,虽然也用导航,总要干预,试图让它实现我的意图,而导航仪这类软件,执拗远甚于我,每起争执,赢的总是它,我也只好秃子跟着月亮走。
过去人说,千条道路通罗马。在使用着导航软件的人们中间,去罗马的道路只有一条。网络的本领不只如此,它还能帮我们远远地预订旅馆,而一个城市,旅馆众多,为什么订此而不订彼?通常我们总是要参考别人的评价,而这些评价,我看得见,别人也看得见,于是人们的行为,日益彼此相似,或不自知,或如前所说,自知而不能自拔。在网络中,一个人不管使唤着什么功能,以多么特别的方式,可以放心的是,你不是孤独的,一定有成千上万的人与你相同,因为方式被限定为寥寥数种,所谓特别,亦无法逾越软件的设计。网络中的世界与实际世界的区别,或者说,网络给我们处理实际世界中的事务的影响,或在于此。我喜欢网络,我们都喜欢网络,而我确实也从没见过或听说过——至少在前人经验中没有得知比这更威胁自由意志的事物。网络令人自由,同时令人应用自由的途径变少,这真是奇怪的东西。
上个月,我下载了一个处理照片的软件。它的“滤镜”本领很大,平凡的照片,经它之手,立刻艺术起来,仿佛我们用手指点点触触之后,便有某种精神性的特质流注其中。我一边坚持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一边又惊叹它的效果。我之所以坚持艺术品不会如此产生,理由之一是它的每一种效果,都有无数人在应用,来到它的网站,立时可见千万张看起来很艺术同时又很相似的图片。只有这时,我的欣赏能力才略有苏醒,在此之前,单独看去,我差点真的以为我拍出的破照片,随便一处理就成艺术品了。
新的旅行
修昔底德对自己的史笔颇为自许,他说,我可不是随便听说一个故事就记诸笔墨,甚至就连自己所见也不敢据为断然,我所写的,或者是我亲身经历的,或者是别的亲历者讲述给我的,所有这些材料,我都仔细核查过,即使这样,达到真相有时还很不容易呢,我的史书里没有那些奇闻异事,因为我不想迎合众人一时的好奇,而是要传诸后世。
他的话不是凭空而发,针对的人之一,就是上一辈的撰史者希罗多德。修昔底德说,他的结论远比诗人与用散文写作的史家可靠,因为诗人夸饰,史家关心听众的兴趣高于关心事实真相。这些被批评的散文史家,毫无疑问,包括希罗多德在内。
好吧。看一看希罗多德的情况。首先,他是一个伟大的旅行者,有人推算,他的行踪,无论是在南北还是东西方向上,都超过了五千里。那可是在两千五百年前,不管海路还是陆路,其崎岖程度是今人难以想象的,何况即使是在同样的物理世界里,由于知识的丰寡不同,古人面对的未知性与现在不能同日而语。孔子比希罗多德早生只数十年,他老人家周游列国,前后十余年,南不及江,西未济河(那时黄河河道与今天不同),放在今天的地图里,只在山东、河南、安徽三省之内,而已是十分辛苦,偶尔还要挨饿呢。
希罗多德将自己的著作命名为“历史”,在他的语言中,这个词有探究真相的涵义。从他的风格来看,他果然给自己加载了解释事件的使命,但同时,也许是为了如修昔底德所说的愉悦听众,他确实是有闻必录,著作里花边的东西很多。为了稳妥,他每每说这件事我没见过,是埃及的祭司告诉我的,那个金像我也没见过,是听迦勒底人讲的。更多的时候,他连这个也省略了。如果同孔子相比,不语怪力乱神,希罗多德的风格与此相反。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希罗多德做到了一半。
希罗多德到过埃及,他写埃及的一卷,最为详实。比如他记录道:“当一个人再从埃烈旁提涅上行的时候,土地就升高了,因此人们就需要在河的这个部分,就像人拉着牛的样子,给船的每边系上一根绳子,这样溯河行进,如果绳子断了,船就给水流的力量带回到下游去。”他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拉纤的,所以写得新鲜有趣。但他的习惯,是连自己不相信的事,只要新奇,也要写下来,所以写到一些他没去过的地方,或只粗略地访问过的地区,耳食之言就很多了。
他去过多瑙河与顿河之间的斯基台地区,而行迹有限,那个地方足够广大,对小亚细亚人来说又足够陌生,这样一来,他的记述就难免光怪陆离了。这里不提斯基台人为了取马乳而把奴隶的眼睛刺瞎那一大段(完全是瞎扯而且不雅),只看他一本正经地记述一个人在某个山洞里发现一个上半身是蛇、下半身是女子的人,还有一个部落,所有的人,不分男女,一生下来就都是秃子。这与他描写埃及人捕鳄鱼的笔法是多么不同啊。
但是,修昔底德的历史我只粗读过一遍,希罗多德的历史我津津有味地读过两三遍。
我还大约记得年少时第一次阅读希罗多德的《历史》(王以铸译)。那时我对古希腊比现在还要无知,先前只看过一种神话集,还有一点荷马,所以对希波战争的来龙去脉满头雾水,吸引我的正是这些奇异的故事。对我来说,它是一种细致的《山海经》,我只恨希罗多德讲述阿玛宗时吝于笔墨,而不去计较这故事有没有可能是真实的。一个新奇的世界,很可能由传闻与想象构成,而与我们的实际历史在本性上是大有不同的,在某些时候,更有吸引力一些,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人类感受这种吸引的性情,或许并非只用轻浮、低级趣味便能够解释或压制的。人类实际生活的边疆,与想象的边疆,说到底是同一个边疆,想象虽不能提供真实的舆图,却像魔鬼一样,将我们带到本来不想去的地方。人类的每次探索总有个体的先行者,其背后却是代代交融的共同想象,对我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来说,身不能至,加入这种共同的幻想,也是不错的经历。
鲁迅记少年时喜欢绘图版的《山海经》,他最早得到的是个粗陋的版本,纸是黄的,绘图也劣,但他说,那是他最为心爱的宝书,因为里面有人面兽、一足牛,还有无头的刑天。这仅是孩子心性吗?
前几天翻一种讲世界史的大书,讲到塞琉古皇帝的一个使者,叫美加斯提尼。此人大约与孟子同时,曾游历印度,写了一本书,书已亡佚,有些引文留传下来。且从这本《新全球史》(魏凤莲等译)里抄一段:“他写道,有一种狐狸大小的蚂蚁能从地下挖金矿……有的人没有嘴巴,靠呼吸水果、花和根的香味活着,有的人脚跟是朝后长的,每只脚上有八只脚趾,还有的人长着狗头,靠犬吠进行交流。”
熟悉《山海经》的读者,对这些传说当不觉得陌生。印度是我向往的地方,在很多年里,外部文明对它的风俗和气候都很觉奇异,许多传说与那片土地有关。同一本《新全球史》里,还提到十世纪的伯祖格·伊本·沙里亚尔(BuzurgIbnShahriyar)写的《印度奇谭》。这本书留传下来了,理当有早已过了版权期的英译,但网上却找不到扫描本一读为快,只好继续原地抄书:“书中提到了巨大的、能抓住船锚将船在水里拖来拖去的龙虾,提到了美人鱼、海龙……提到了能吞噬牛群与大象的毒蛇,能冲动摧毁房屋的大鸟,会引诱水手的猴子,还有会说话的蜥蜴。”
我国的玄奘,记印度时,亦时有荒诞不经之语,甚至连西女国这样的传说也写在里面。写到这里,我真想去印度转转了。
我们为什么会被那些自己明知其为虚妄的记录吸引?要回答这个问题,我先得想想我们为什么认定某一事不可能发生,关于它的一切叙述都是虚妄的。知识的积累,照亮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黑暗的角度是越来越少了,一些在过去为新知的,在今天只是常识,在今天为新知的,将来又或是常识,这当然是值得庆祝的,然而就像每一件美好的事,人类总能找到不美好的方式去反应,我们收获知识的同时,又在损失意志。
如我自己的所谓旅行,早已失去了内涵,变成一种检阅——我当然不是指我在检阅我的领土,我是一纳米领土也没有的。我说的是,流荡于已知的领域中,往往只是自我印证,没有危险,也没有兴奋,不指望发现,也不指望遗忘。
现在最明智的旅行方式是,事先将目的地与路线考察清楚,一路上可能经过什么所在,哪里可以逗留,哪里适宜投宿,明天此时身在何境,下星期三晚餐在谁家,路边石牌谁人所立,山中檐角何时挑出。至于路上,GPS在手,车轮在下,又或浮舟,又或飞机,通关早有心得,入境无需问路。关键不在于一个人是不是喜欢这种旅行方式,是否采用这种方式,关键在于我们能够做到。
对科学家来说,我们的世界还是充满未知的,但对普通人来说,这个世界已经烂熟。那家著名的网络公司,早发布了一种卫星地图,供任何人取用,我可以看到自己的房屋,我也可以看到你的房屋。对旅行者而言,未知之境是不存在的,连所谓探险也只是乐中作苦,不见珠穆朗玛峰下排的长队吗?
旅行作为一种行为,变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曾几何时,旅行意味着前往未知世界,需要诀别,需要祖道,会引出家人的眼泪,邻居的嫉妒,牲口的愤恨,与自然界的响应。曾几何时,旅行,不论是出于军事还是商业的动机,不论是为了给自己和家人寻一树果实,还是给牛羊找个牧场,都要探向边疆之外,要翻过没有命名的山峰,要涉过不知深浅的水域;曾几何时,旅行者也是讲故事的人,而那些故事,一些来自他的经历,一些是听说的,一些是编造的。今天,我们也在讲故事,真实的故事,无聊的故事。是的,我连见到个三角形的水井,也要拍摄下来,恨不得述之于日记,播之于网络呢。
还会有新的旅行吗?我的意思是说,还会有古老的旅行方式吗?人类探索世界从未停止,事实上,今天的探索,无论是向物理还是精神世界中,比往日更深更广,也更主动或意志坚定。但旅行还是一种探索方式吗?若说不是,宇航员肯定不赞同,若说是,则与我们所观察到的实际情况不符。何况,即使是宇航员的飞行,与古人的航海也有不容忽视的区别,计划周密是其一,行必有返是其二。
我相信人类的那种本能,那种使我们尽管禁锢在当代有条不紊的日常生活中,也时时想做一点出格的事的本能,使我们虽知其无味而仍百折不挠地上路,进行仪式性的旅行。在这种意义上,某些当代旅行,在其最深处,为旅行者自己未必意识得到的,是延续传统,即使精神特征已经完全不同,这一仪式的留存,乃是意味深长的。
海盗弗朗西斯·德雷克的航海,在当时便为许多人叙述了(包括他自己)。我手边恰有一种船员普瑞提的叙写,他记录船队来到一陌生的小岛:“当地人相貌优雅,彬彬有礼,对我们相当热忱,并以礼物相待。男人除了腰和头部,都不穿衣物,女人则着下裳,手臂上套着多只镯子,大约有八只之多,有骨制、角制,也有黄铜制的。”
十分平常的记录,这类讲述,我们在古书里见过太多了。对我来说,唯一值得留意的是叙述的口吻,当来到已知与未知的边界地带时,我们都是这么说话的。当然,现在我们几乎不这么描写事物了。
将来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