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经》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素问》,一部分是《灵枢》。其实,我们还可以把《内经》用另外的办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经验医学,一部分是哲学。
《内经》提到,古人身体好,活到一百岁,其实,上古之人的平均寿命,至多在三四十岁。有了外伤内患,一点办法也没有,晚至殷商,国王武丁得了眼病,无术可治,只好去占卜,普通人则只能忍受痛苦。在成千上万年里,人们一点点积累起些药物知识,是多么的不容易,因为每一种药物的发现,几乎都是在绝望的驱使下,如非走投无路,谁会去尝试那些味道可怕的矿物和草茎呢?
经历了千辛万苦,古代经验医学终于小有规模,刚摆脱了巫师,又吸引来了哲学家。哲学家注意到医学的成就,迫不及待地赋予它一种理论。《内经》在后代的价值,和在汉代是不一样的;在后代,人们更重视它的理论,至于里边那些经验医学的内容,具体的针法和方剂,倒鲜见沿袭。而在当时,一本医书的价值,还在于它提供了多少治病的手段。马王堆出土的《五十二病方》、《十一脉灸经》等,比《内经》是更典型的时代医书。
我读《内经》,读到经验医学的内容,虽然不大懂,却很佩服,因为那是在两千年前呀;读到哲学的部分,特别是《素问》中那些大段的哲学讲义,只好皱眉,因为在这里看到的,是哲学对医学的入侵,先验对实证的干扰,冥想对观察的蔑视。鲁迅批评中医不讲解剖,一针见血,两千年里,中医学有了丰富的药物知识,也发展了诊断术,但解剖学知识的积累,无法恭维,—《内经》医学离人的生理有多远,后世医学就有多远,而实际上,在有些方面,是更远了,比如汉代医生讲的经脉,虽然未必尽合,却意指一种实际的循环系统,后人讲的经脉,其生理意义就大大地淡薄了。
解剖学之所以重要,因为它标志着是否采取实证的方法,是否分析,是否验证,是否对事物的实际面貌有兴趣。古代医学,在全世界的各个地方,包括中国、欧洲、印度,本质上相差不大,在这里面,中医学还是最发达的。而现代医学,实际上并不是从古代医学内部发展出来的,尽管它在解决同样的问题。在古典哲学压迫下的古典医学,早已没有了依靠自身的力量发展为一种实证知识体系的可能。
古时候的读书人,往往也给人治病。叉手谈脏象,并不太难,再背几个方子,便亦儒亦医了,稍下功夫,便可为名医如傅山。但归根到底,一个人有了病,是愿意找柏拉图,还是愿意找希波克拉底呢?是愿意找希波克拉底,还是愿意找盖伦呢?这不是用嘴投票的事。
不读茶经
这里说的茶经,并不特指陆羽《茶经》。陆羽《茶经》是务实的文章,可以与《齐民要术》对读的。《茶经》之后的古代茶书,流传下来的,大约百种,虽然说得悬乎一些,多数篇幅不大,再扣去散佚,一个人把这批书全读一遍,也用不了几天。我是很鼓励这种读书事业的,几天时间,就能成某一领域的专家,怎么想也划算。
“阔人已骑文化去,此地空余文化城。”小时候上学念书,有冠冕堂皇的说法,叫“学文化”。那时认得字,就是有文化,乡下干部常说的“那个妇女没文化”,是在说她文盲,今天的门槛高了,干部再说这句话,不再是说她不识字,而是指她觉悟低,不理解乡镇发展观,连拆个房子也舍不得。现在大家都知道文化是好东西,你也要,我也要,与其打破头,不如学猪八戒,大家分了吧。中国人多,所以分得细,小区门口,有对夫妇,是卖臭豆腐干儿的,近日打出横幅,上书“复兴臭文化”,我想向他们说,恭喜,您也分到了。臭文化之外,还有酒文化,水文化,卧文化,跪文化,饮食文化,厕所文化,打灯谜文化,踢毽子文化,你能想到的,别人早已想到了。
别忘了香喷喷的茶文化。有一次被绑去品尝普洱,在座的都是茶文化大师,其中一位,能喝出茶树的海拔,另一位,分辨出茶工用洋胰子洗过手,发脾气说:“我一再告诉他们用皂角,用皂角。”轮到我时,只能支吾几声,不知所云。人家以为我深沉,连换三四样,最后急了,泡上压箱底的绝妙好茶,我只好如实赞美:“这个最烫。”我的舌苔厚,喝不出许多妙处,但我对喝茶,敬重有加,而且一向支持雕琢生活的细节,赞美精致的趣味。
南北朝划江各立的时候,南方士族发展了一种“精致文化”,北人嘴里骂岛夷,心里还是嫉妒的,特别是隋唐时天下太平,该享受生活了,以前的堕落分子,都请来当老师。陆羽《茶经》,未尝不是给北人写的教科书,北人一见心折,原来喝树叶子有这许多讲究,南蛮子硬是要得哩。
茶工虽巧,奈少文化何,等文人爱上茶事,茶文化才有文化。那有点儿像一种竞赛,你说妙味,我说无上妙味,你讲究火,我就来说水,汤分贼魔,水别灵异,山泉如何,古井如何,高峡是什么样,长滩是什么样,南零第一,还是庐山第一,东坡之雨果胜于陶谷之雪乎? “无水不可以论茶也”,所以懂行的人“子问水,不问茶”,一听说你用的是自来水,立刻笑倒在地。
又如煮茶的燃料,如今用电,是不得已。《茶经》是提倡用炭的,诗人摇头笑道,陆鸿渐毕竟出身不高,博则博矣,不如我辈知雅啊。一种讲究,是用竹子来烧火,还要用绿竹、枯竹,单听名字,烧的不是竹木,竟是诗意。更讲究的,用鸟窝,特别是鹊巢。“鹊巢结空林,雉雊响幽谷”,你去给摘下来,多不好意思,所以拣落下来的,所谓“烹茶拾堕巢”,落巢是少见的,但我估计,派孩子爬上树捅下,再拣起来,大概也算数。这也是没办法,《茶录》里说,煮茶不能用柴薪、烟煤、麸炭,还不能用恶木、弊器、木桶等,能点着的东西,可用的实在不多了。
荀子说:“其为人也多暇日者,其出入不远矣。”我是特别反对这话的。想当年如果不是人类有了农业,使有人可以闲下来,哪里会有文明呢?社会里必须有闲人,琢磨一点和生计无关的闲事,比如造航天飞机,也比如喝茶。中国古代文化最发达的地方,其一便是发展了许多种精致的生活趣味,茶事乃其大端,还有更细致的,如养蛐蛐用的小罐,有人就可以玩一辈子呢。古代文人不唯手闲,而且心闲,若说读书写诗吧,就那些书,就那些诗意,写着写着就没了。清代的贤人,比起两千年前主张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的圣人,其知识,多不到哪里去。这么多聪明人,剩余的精力和智力,无处扩张,便向细节发展,用在斗酒喝茶上,也算个出路,至少比整天琢磨教导别人的生活强,自娱自乐,也算不给人民添麻烦吧。
何况暧昧能挡住空洞。什么也不懂,又要像大彻大悟,最好的办法不落言荃,或者只云缠雾绕地说些“嗯嗯嗯”之类莫测其高深的话。我被问及茶事,总是嗯嗯嗯的,因为确实不懂。
不读马经
翻开《尔雅》,知古人是有恋物癖的。比如马,四蹄皆白的,四胫皆白的,前足白的,后足白的,前左足白的,前右足白的,后左足白的,后右足白的,尾巴根儿白的,尾巴尖儿白的,腿不白而身白的,身不白而脸白的……竟都有专门的名字,而这仅是种种分别中的一项。便是对据说更为可敬的天帝君亲师,也没见他们有如此耐心的描述。
著名的《齐民要术》,讲到相马,零乱然而有十分细致的地方,如旋毛在眼眶的不同位置,便意味着不同的寿命等等。中古讲马的书,颇见于著录,只是都失传了,所以《齐民要术》所载,足令我们叹为观止。直到马王堆帛书出土,里面有一篇《相马经》,我们才知道,战国秦汉间人,对马的观察,竟比后人还仔细。单是眼眶周围的四块肌肉,《相马经》都给起了专名,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认真的事吗?
古人说起马的事来,津津乐道。吉如飞黄,神如铜精,武堪食虎,智可识途,更有诗颂臧才,易说乾德,其命田子方叹之,其貌颜子渊望之,辩则公孙龙申之成说,谏则晏平仲藉以动上,屈产之乘假道,鸡斯之乘赎人,免人于难者,不可胜数,亦有妨主如的卢,危国如汗血者焉。故爱之者衣以文绣,舍以华屋,席以露床,啗以枣哺,葬以大夫之礼,不爱之者食之沉之。
这么了不起的马,在商周王室,各有专门的官吏侍候(若按《西游记》,天上还有弼马温呢)。大人物死了,用马陪葬,后来又用铜马、瓷马。古代雕塑的最高成就,不是塑人,而是塑马,您说古人有多么喜欢马?
这种对马的迷恋,若凭空推想其原因,并不为难;以其易知,乃知其必有不对劲儿的地方,且不值得特意表出。单说古人对马这庞大的动物,既有服驭的得意,又心存敬重,对它的观察,也较对别种低劣的畜生,细密好几倍。在阴山岩画中,一个常见的主题是人骑在马背上,十分简单,画了又画,大约是见这么大的家伙任由驱使,心里实在得意,而且以为是值得纪念的事。
想起来,人对马持的是双重态度—一方面,敬它重它,唱它画它,宠爱它打扮它;另一方面,骑它乘它,用鞭子抽它,拿脚踢它。不过这双重态度,正是文明的标志。对什么我们不是这样呢?顾恺之《洛神赋图》里的马,在鞍鞯下怡然自得,—辩者或说,谁见了神女,不愿意为牛马走呀?但恐怕画家不是这么想的;赞美野性,是后代人的精神奢侈品,最早有名有姓的画马大家,并不以为马的地位有什么疑问。在阎立本、张萱等画家笔下,马都是仪仗化的,侍卫气质的,汰尽了山野之性。
说到画马,同样在唐代,也有对马的个别观察,比如广为人知的韩幹的作品,还有五代胡瓖的《回猎图》,里面有一只马屁股,实在画得精细,让人见了无不想拍上一拍。宋代李公麟画的马,很是安详,有一种宋式的心安理得,又好像画家对马说,请你摆个姿势,那马便摆个姿势。李公麟自己花过很长时间看马,还临过韦偃的牧放图(唐代还有一幅无名氏的《百马图》,马的姿态更多),来学习前人对马的观察。这些画家的共同点是,先看马,后画马。李公麟是讲究立意的,但他毕竟不曾让肚皮里的观念压倒艺术家的天职。后来的文人画家中,会画马的比会骑马的还多,程式画法之外,真实的马什么样子,大概心里模糊得很,所以要写意,那和实际的马,自然是风马牛不相及了。
《相马经》揭开帷布的一个小角,使我们知道自己的祖先曾经那么认真地格物致知。翻翻各代的艺文志,便知记载实际知识的书,最容易亡佚,空言欺世的,倒世代流传。鲁迅曾气愤愤地说:“做《内经》的不知道究竟是谁。对于人的肌肉,他确是看过,但似乎单是剥了皮,略略一观,没有细考校,所以乱成一片,说是凡有肌肉都发源于手指和足趾。宋的《洗冤录》说人骨,竟至于谓男女骨数不同。”其实《内经》时代,人们还是求知的,懒惰的是后人,不肯将知识积累上去。如此说来,一篇《相马经》,还不如长埋地下,没的挖出来,让我们惭愧。
不读酒诫
我国风俗最奇怪处之一,是以酗酒为美德,温克为无趣。波德莱尔说的“长醉不醒是唯一出路”,本是惊世骇俗之言,放在咱们这儿,便成家常的意见。喝到烂醉如泥,不以为耻,反矜矜自喜,到处说上好几年,当作自己的英雄事;自己喝也罢了,还要劝别人喝,人家拒绝这无理且无礼的要求,他还不高兴。最讲不通的,是夸耀酒量,好像在昏迷之前喝下更多的酒,是造福人类的事。
凡是与常识有违,又蔚然成风的事,都得向上找源头。喝酒的这种作风,始作俑的是两晋的文人,唐代诗人把它发扬光大,使成社会的习俗。古代的文人,标榜自己喝酒,如同标榜自己有才情,要是一点也喝不了,别人就怀疑他是个无趣之人。写过《浊醪有妙理赋》的苏轼,生来不能喝酒,他觉得这是少了一样雅韵,便以勤补拙,天天把盏练习,比填词练字还要用功,果然天道酬勤,到了六十岁,他已能喝下五盏酒,当然,不是一顿,是在一天里累积。
也有反对喝酒的。从《尚书》中的《酒诰》开始,就有正人君子,看这些横七竖八的醉汉,心里难过,写下各种劝诫。但到后世,两边的力量,不成比例,主张节制的,都是些葛洪、庾阐这样的实木脑袋,讲些大道理(他们忘了,正是因为听大道理听烦了,人家才跑去喝酒),而在另一边,从庄子往下,从汉代的孔融到唐的王绩,从李杜到皮陆,都是有才情的人。一边是恃才任性,一边是崇学重道,一边是嵇康,一边是嵇绍,一边是李白,一边是韩愈,一边把道理想个周全,好不容易写出一篇《酒诫》,一边轻轻挥去,十来篇酒赋醉赋之类已一涌而出了。这架不用打,就知谁输谁赢。
王绩《醉乡记》,模仿陶渊明的《桃花源记》而写的,韩愈读后,感慨说这些醉汉,都是些不遇的人,心中有不平气,所以躲到醉乡。唐人对喝酒的理解,正反两面,大抵如此,一说到建安、竹林那些人喝酒的动机,不外是逃世网于糟丘,以求得全。如李白,是上引陶渊明为知己的,但浅如太白者,毕竟无法接近陶渊明的内心,写下和喝酒有关的诗不知有多少首,也注不动陶渊明的一首:
“不觉知有我,安知物为贵。悠悠迷所留,此中有真味。”
遗世忘忧之外,晋人喝酒,与唐人比,还有别的心事。王蕴说的“酒正使人人自远”,唐代的诗人就说不出,而王蕴还只是说在形而下。各代说喝酒如何如何好的,很少在说老实话,而在另一面,反对耽溺于酒的人,更反映时代的趋向。庾阐酒诫,讲的道理是“穷智害性,任欲丧真”,“形情绝于所托,万感无累于心”,就比较入当时那一批人的耳,若是像后世的道德家那样,举出健康、政治、道德之类的理由,徒令人生厌,酒是一点也劝不住的。
晋人的心事,未必都传了下去,晋人的作风,一样不少地被后人效仿。酒是一代代喝下去了,每代人有每个时代的理由,每个人都有不需要现实感的时候。“一杯颜色好,十杯胆气加”,酒能释恨佐欢,也能激发情性,让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可惜“醉中只恨欢娱少,无奈明朝酒醒何”,酒一醒,一切复原。在这一点上,今人要羡慕古人的,是古代酒薄,鲁酒千钟,赶不上一瓶二锅头,陶然一醉,要花很长时间,醒酒又要很长时间,这样一三五喝酒,二四六醒酒,或许真的可以流连醉乡,没身不返呢。
总之,崇尚喝醉,先是晋代特殊的风气,后是文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火满酒炉诗满口”,听起来就很雅,最后,在全社会普及开来,哪怕是僻远的乡下,男人喝酒,劳苦功高、大模大样地坐着,全家人在下面忙,显然是一致同意喝酒是严肃的事业,喝醉是事业的完成。我知道喝酒能令人喜欢自己,喝醉时喜欢自己,平时也喜欢自己的雅兴,但如果一无晋人的心事,二无诗要写,三则本来已经很喜欢自己,很喜欢自己的时代了,还要镇日无事,不读离骚痛饮酒,就看不出有什么好借口了。
不读酒经
我国对文明最大的贡献之一,是发明了用酒曲酿酒,使世界上四分之一的人口,能自己喝醉自己。《尚书》里说,“若作酒醴,尔惟曲蘖”,蘖且不论,制曲,实乃中国酒的特点,工艺也有风致,单说其中的踏曲,即用脚把曲料踩实,最合古意。北魏时的农书《齐民要术》说“令壮士熟踏之”,便是这个环节了。《齐民要术》中用手团制曲饼,都用小孩子,且“有污秽者不使”,何以用脚踏曲,却用壮士?想必是求坚实,儿童体重不足,只好有请壮汉了。但故老相传,近代制曲,却用胖小子来踩,也算一种改进吧。踏曲时边踩边唱歌,很是田园风光,竟成制曲的别名(如乾隆禁酒,诏曰严禁“肆行踩曲”),可惜现在难得见到了。
古代造酒,制曲的方法,是为关键,酒曲一投,酒的风味,奠定了大半,所以历代造曲的法子,轻易不外泄,至于文人所记,往往是大路货,除非是贾思勰(《齐民要术》的作者)这样的行家,才记下一些细节。曹操曾给皇帝进献“九酝酒法”,但如何制曲,语焉不详,并非他有意隐瞒,工匠之事,他也不很清楚。现今有人仅据曹操奏文里的几十个字,便要复原九酝酒,那是只好骗骗你我这样的人了。
各代谈酿酒的专书,出了不少,年代又早,记载又切实的,要属宋代朱翼中的《北山酒经》。如他述做酒饭的一个小环节:
“瓮底先掺曲末,更留四五两曲盖面,将麋逐段排垛,用手紧按瓮边四畔,拍令实,中心剜作坑子,入刷案上曲水三升或五升,已来微温,入在坑中,并泼在醅面上,以为信水。”
别的也都类此,非常详细。要复原古酒,他的记载,大是可资,但我估计没人做这样的傻事,不如取其中的名色,胡乱一做,便称宋代酒方,又省事又挣钱。
前面说的是不经蒸馏的曲酿酒,也就是现在称的“黄酒”。白酒呢?蒸馏酒技术引进于元时,成熟于明代(也不停有人出来证明蒸馏酒在中国古已有之。其实学界佞人,才是古已有之),我们现在所见讲到“白酒”的古书,多在明代中期之后,现存造白酒的遗址,最早也是那个时候。所以现在酒厂,以“老”相号召的,至多也老到明代。
现在如此,以后未必。考古界发现过上古的成酒遗物,周汉造酒的遗址,随着祖国深挖地广拆房,这类发现更必日益增多,再结合蒸馏酒古已有之学派的最新理论,估计不用多久,标牌上印着“公元元年”甚至“负一千几百年”的老酒,就要“苟日新,日日新”了。那时候大家举杯同庆,是不消说的。
其实,酒徒如我,根本不敢奢望喝到古法蒸酿的白酒,喝一顿酒,头有些疼,但没有疼得哭起来,嘴里有些怪味,但不是十分古怪,眼睛有些模糊,但没有瞎,心愿足矣。听说五十年代,初用麸曲,一些老顽固,摇了好几年的头,而如今,能喝到纯用麸曲的白酒,算你运气。七十年代,流行勾兑,又有人摇头,而如今,如只用酒头来兑,又是你的运气。政府批准的,可以兑在白酒里的香味剂,我没细数,大概有近千种吧,没批准的,不在其列。这些宝物,是做什么用的,想一想就上头。
所以酒经种种,还是不要看了吧。我曾收罗一些明清的酒书,或笔记里讲到造酒的,种种细目,种种滋味,没酒喝的时候,就看一看,连口水都是香的。最近我把这些书,都送给仇人了,—看了心里难过。如今喝酒,还管什么清蒸混蒸,七酝五甑,年份云云,只当胡说,最好连标签也不要看,因为上面说的,左右是撒谎。我辈喝酒之人,是有原罪的,偷偷喝一点,不要声张,再纠缠什么美恶精粗,就过分了。
好酒是有的,但自己买不起,只好等石油界的人请客,但等了几年,就像马三立先生说的,“车也没来”。其实你我这样的人,如果有什么期盼,是酒厂将用的什么酒精,加的什么作料,如实写来,我等自作自受,再不会抱怨一句。但酒厂不肯,所以我的主张,是不如自己去买食用酒精,自己加入干净水,便成世上最好的酒。
不读骗书
《杜骗新书》是明代万历年间的书,作者张应俞,生平不详。他把所见所闻的一些骗例,汇集起来,一共八十几种,细细解说,意在教人防骗。这本书流传不广,在国内渐渐地就找不到了,几十年前学者从国外抄回,让它再逢盛世,本来只收在几种丛书里,不料忽如一夜春风来,越是稀奇古怪的书,越在地摊上畅销,我见到的一个书肆,种种骗书,摆了几十样,《杜骗新书》,便在其中了。
这类书是教人行骗,还是教人防骗?从出版者到读者,大约两种用心都有吧。在我看来,无论在哪个方面,都是没用的。诈骗有两种,一种是职业的,一种是发自本心,见机起意。前一种,另有秘密的传授,从骗书中是学不会的;后一种,并不用学,人人皆可无师自通。防骗呢,前一种防不住,后一种防不得,若人人提防,社会也就瓦解了。
《杜骗新书》里的故事,也有两类,一类是普通人骗普通人(还有些是盗劫之类,实和诈骗关系不大),一类是职业骗术。我对职业骗子,一向是有点佩服兼好奇的,觉得如果没有他们,我们的愚蠢,不知要伊于胡底。世有秦始皇,便有徐福、卢生,有汉武帝,便有栾大、少翁,有唐玄宗,便有叶法善、罗公远,有宋徽宗,便有郭京、叶灵素,有明世宗,便有陶宗文、蓝道行,我们用石头砸脚,便要流血,用门挤脑袋,便要昏沉,甘于懦弱,出门就遇见强梁,喜欢为王前驱,自会有主子寻来,要是大做蠢事,却无不好的结果,岂不没天理?
民国时,艺人连阔如写《江湖丛谈》,曾举一“换洋面”的例子,说被骗的新闻上了报纸,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知道了,这一骗术便失效,所以将骗术公开,最能防骗。但这一防骗的途径,并不可靠,公开过的骗术,仍在奉功,手法略一改变,我们就上当。《杜骗新书》中的第一条“假马脱缎”,以及后面的“路途丢包行脱换”等,便是后来人称“流星赶月”的骗术,至今屡屡得手,可见对我们的心智来说,一些骗术,可谓正中下怀,有的时候,刚刚说完别人,立刻轮到自己。唐代韩愈,侄孙女婿李干吃丹药吃死了,韩愈为他写了一篇墓志铭,声讨服食之“杀人不可计”,“后之好者,又曰彼死者皆不得其道也,我则不然……及且死,又悔。呜呼!可哀也已,可哀也已”,可谓分析明白,然而他自己,老了身体不中用,偷偷吃硫磺,结果呢,白居易有诗云:“退之服硫黄,一病讫不痊。”
《杜骗新书》里的一些骗术,福寿绵长。往前说,宋代洪迈《夷坚志》“关王幞头”条,记潼州关公庙的巫祝,偶然发现某人的相貌同庙中黄衣神像极为相似,便托这人到市中定造一个大幞头(一种帽子),店家久不见来取幞头,后至庙中,见黄衣神像,正是来店令造大幞头的人,“悚然谓为神,立捧献之,事寖淫传,一府争相瞻敬”。《杜骗新书》中“僧以伽蓝诈化疏”条,与此几乎一模一样,只是一个骗财物,另一个骗人信奉,正是同一渊源。往后说,小说《儒林外史》第二十四回:“这和尚积年剃了光头,把盐搽在头上,走到放牛所在,见那极肥的牛,他就跪在牛跟前,哄出牛舌头来舔他的头。牛但凡舔着盐,就要淌出眼水来。他就说是他父亲,到那人家哭着求施舍,施舍了来,就卖钱用,不是一遭了。”这个故事,正是《杜骗新书》中“和尚认牝牛为母”条,区别只在一个是公牛,一个是母牛,故有认父认母之别。再往后说,晚清丁治棠《仕隐斋涉笔》写小偷对布贩说,我要偷那家的茶炊壶,你看见了,不要声张,布贩说,你偷他东西,关我什么事,我才不吭声。布贩很有兴趣地张望了半天,也不见炊壶被偷走,回头一看,自己的布少了好几捆,这个故事,正是《杜骗新书》中的“诈称偷鹅脱青布”条。
再往后说……再说就到了今天了。我看电视里、报纸上,往往说些案例,教大家小心,便想那些职业骗子,在在皆有,并不是社会的大患,何况骗有大小先后,有的人自生至死,始终在一大骗局中,却日日小心戒惕,提防自己的邻人,提防无辜的路人,提防一些鸡零狗碎之事,未免见树不见林了。
不读樵歌
《樵歌》是宋代诗人朱敦儒的集子,不过,这里只是借来做个话头,不尽是在说它。
渔樵是古典文学里一个很有意思的主题,单看这两个字,大家就觉得诗意盎然。上山打柴,大概自从人类懂得用火,便开始有了,既耗力气,又费衣服,难怪花了若干万年,才想到要赋予它诗意。现在我们读古诗,看旧画,一致同意,荒山野岭,在曲曲折折的樵径上,一个看起来很高兴的樵子,担着轻飘飘的一担樵薪,嘴里唱着樵歌,该是多么浪漫!如果在山里撞见这样一位樵客,就像遇到了山水的地主,神仙的门童,我们自然是要拿他当钟子期,而不是朱买臣的,再也想不起非法采伐之类的俗词,满心都是遇真的欢喜,恭恭敬敬的,问一问路,而樵夫,按照他的行业规范,要用手漫指一下,然后喝着歌儿走开。
渔樵的诗意,并不一定需要读过些旧诗,才能感受到。在最有名的几部旧小说里,《三国演义》,一开篇就唱:“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专写粗人的《水浒传》,里面的樵夫则唱“我今上山者,预为下山谋”云云,也不是一般人物。《西游记》第九回,甚至塞入长长的一大段渔樵问答。所谓俗文学,看来也是雅人做的;诗人的成功创造,大家迟早都享用得到。
有一个词叫“樵隐”,大概是谢灵运最早使用(“樵隐俱在山,由来事不同”)。和谢灵运同时的,有一位鲍照,也是大名鼎鼎的文学家,他的《登大雷岸与妹书》,是记山水的名篇,末尾有几句是:“夕景欲沉,晓雾将合,孤鹤寒啸,游鸿远吟,樵苏一叹,舟子再泣。”孤鹤游鸿,已经是公认的意象,把樵子舟夫和它们并列,说明在他的时代,渔樵的诗意已有所普及。早在东晋便有人谈到“樵岩之乐”,但真正建立起一致的趣味,还得说是在谢、鲍的时候。打那以后,诗里写樵,画里画樵,连人名斋号,也梦樵忆樵,除了真正打柴的,谁都知道樵采是非常风雅的事。
除了在美丽的画面上摆姿势,樵夫有时还被认为是有来头的人,人生的领路人,山中的哲学家,—六祖惠能不就曾砍过柴么?汉朝人的虚拟人物,是乌有先生、亡是公子之类,到了宋代,常虚拟渔夫和樵子,一问一答,解释人生的大问题。饱读诗书的人,居然会向目不识丁的人,献上智力的王位,也是奇怪的事。
到后来,更有一种流行的见识,以为古往今来的荣耀,到最后都付渔樵一话,不值得追求。在古代标准的读书人那里,政治理想和道德理想,是在一起的,除此之外,也不大有什么想法。这两条路走不通后,就有点不知所云,生活上,可以隐遁山林,头脑呢,总不能自令昏迷。其实,古代社会,并不像他们有时骂的那样失败,只是停滞,但停滞,对一代代的出色头脑,是比失败更大的打击。即使没有宗教的启发,幻灭感也迟早要漫延开来。
《樵歌》的作者朱敦儒,死前不久,在一首词里写:“屈指八旬将到,回首万事皆空。”一个人,忽然觉得自己的一切作为,都无意义,该是多么痛苦的事。以为好的,也无所谓好,以为坏的,也无所谓坏,以为有用的,终付无益,以为是自己的,转眼又属别人,所有的理想、价值观、事功、财富、亲情友谊,一概暗淡,—总会有这么想的人,但不该有那么多如此想的人。
对作如此想的朱敦儒来说,世上的一切事业,只是“深山百丈坑”,躲还躲不及,打小学习的圣贤教训,只是“古人闲言语”,听不听都一样。索性把大小事抛给别人,别人做出好东西了,我也面无愧色地用用,反正自己是不做的。别人做出坏事了,我也面无悔色地倒倒霉,反正有那么多人,这叫“两顿家餐三觉睡,闭着门儿,不管人间事”。他还有句词,叫“杂戏打了,戏衫脱与呆的”,意思是说,人生如戏,自己是不想唱了,把戏衫卸下,谁傻就穿去做事吧。
责任原来可以卸得如此优美。山水画、田园诗之类,我是非常喜欢的,中国古典艺术最精致的作品,往往在这两个门类里。但是否优美到足以治疗人生的所有痛苦,足以令头脑愉快地不思不想呢?不同的性格,可能有不同的感受吧。
不读情书
古代婚姻不自由,且多妻制,但不能由此推论古代夫妇间一定没有爱情,单是从统计学上看,那么多对男女,即使是随机地配到一起,总有一定的比例,会恋爱起来的,只是那顺序,是有点古怪的了。
手边有一本《清代名人情书》,是民国时一个叫丁南邨的人编的,收了几十通书信,起于吴三桂(信里有“还我河山,归我佳丽”这样好玩的句子),迄于郎葆辰。丁南邨不知是什么人,这本书大致是为书商编的,属猎奇的性质,里边还收了些伪作,殊不足重。
古代情书不多,一是流传不易,二是当时的太太,未必都通文墨。爱人间互致情意,我们读到的,大多是诗词,盖诗词用语委婉,当事人自可大大方方地公布出来,算是文学作品,而不会很害羞。散体的通信,见到的就很少了,也因此珍贵。
早期的一个例子是东汉的模范夫妻秦嘉和徐淑。秦嘉得到一枚好镜,连若干什物,捎给妻子徐淑,在信里说:
“明镜可以览形,宝钗可以曜首,芳香可以去秽,素琴可以娱耳。惭所报之薄,不足答来赠之厚;诗人感物以兴思,岂能睹此而无用心乎?”
徐淑回信说:
“览镜将欲何施?去秽将欲谁为?素琴之作,将欲君归;明镜之览,将待君至。未奉光仪,则宝钗不设;未侍帷帐,则芳香不陈。曩来问讯,云已能路。分别之恨,情兼□□。□念吾君,闲在空舍。止则独处,无与言对。去则独发,无有侍□。进登山陵,退背丘墓。怅恨之情,情亦多矣。”
这是夫妻间的寻常通信,所以并不浓烈,但看来女性更善于表达情感,不似丈夫那样含蓄。
过去的马路边,常有戴圆眼镜的老夫子摆摊代写书信,其中一样就是代写家书。古代男性一直会虚拟女子的口吻,代写情书。《会真记》中崔莺莺的情书,赢到过许多眼泪,但在我看来,这信总是出自男子之手,无他,就是觉得口吻不似女子。王实甫《西厢记》里,作者代莺莺写给张君瑞的回信,就老实得多:
“聊布瑶琴一张,玉簪一枝,斑管一枚,裹肚一条,汗衫一领,袜儿一双,权表妾之真诚,匆匆草字,伏乞情恕不备。”
若是凭空拿出,倒也不辨雌雄。另一个有名的爱情故事,是《二刻拍案惊奇》里的刘翠翠和金定,也曾被改编为多种戏文的。后来又流传一种刘翠翠写的情书,却需仔细看去,才能识出是伪托的,因为这信写得实在不错,大概男人自己写信就拘谨,代女人写情书,倒放得开。
至于实际的情感呢?元代的郑禧,写过一本《春梦录》,记他同某吴姓女子的情事。郑禧的情诗和奠文,在我看来,虽然不能说不诚恳,比起那女子的痴情,差得也很远了。后来这女子因情憔悴而死,临终前给郑禧写信,自料不起,宽慰郑禧说:
“若此生不救,抱恨于地下,料郎之情,岂能忘乎?然妾之死,无身后之累,郎若成疾,则故里梅花,青青梅子,将靠之谁乎?”
用情之深,令人叹息。这封信可与史可法给妻子的绝笔信对读:
“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
但若说男性对感情就缺少细腻的体会,那是不公平的。俞樾给亡妻的信,便是例子。这封信有点长,但值得全抄下来:
“一别之后,五月有余。惓惓之情,不以生死有殊,想夫人亦同之也。自夫人之亡,吾为作七言绝句一百首,备述夫人艰难辛苦,助吾成家,而我两人情好,亦略见于斯,已刻入《俞楼维篡》,流布人间矣。兹焚寄一本,可收览之。葬地已定于杭州之右台山,葬期已定于十月二十五日,今择于十月九日发引,先一二日在苏寓受吊,即奉夫人灵輭,同至湖上,仍住俞楼。届期躬送山丘,永安窀穸,吾即生圹营于夫人之左,同穴之期,当不远矣。日前,曾梦与夫人同在一处,外面风声猎猎,而居处甚暖,有吾篆书小额,曰温爱世界,斯何地也?岂即预示我墓隧中风景乎?苏寓大小平安,勿念。西南隅隙地,已造屋三间,屋外竹帘茅舍,亦楚楚有致,俟落成后,夫人可来,与吾梦中同往观之。”
不读《笑林》
幽默感是上帝的礼物,但不同的文化,对这礼物的珍惜也不同。谢天谢地,古代中国人的幽默感发育得还好,有《庄子》说盗跖、优旃谏漆城那样的文字为证。不过,读古典著作,我们微笑或大笑,几乎全都是因为事情的有趣,而叙述的文字本身,可称幽默的,少之又少。
三国时魏人邯郸淳的《笑林》,是我国第一本笑话书。这本书后来亡轶了,我们见到的是后人的辑本。从中选一则为例:
“鲁有执长竿入城门者,初竖执之,不可入,横执之,亦不可入,计无所出。俄有老父至,曰:‘吾非圣人,但见事多矣。何不以锯中截而入。’遂依而截之。”
事情是可笑的,但这文字本身,并无什么趣味。一个好笑话,你讲也可笑,我讲也可笑,可笑的是故事本身,而非你我的讲述。《三国志》里有个情节,是孙权用驴的长脸来开诸葛恪的玩笑,也是这种情况。孙、诸葛都是擅长调笑的聪明人,而传者只是直记其事,谈不上什么风味。
同样说驴,南朝的袁淑,写过一篇《驴山公九锡文》,就有趣多了:
“若乃三军陆迈,粮运艰难,谋臣停算,武夫吟叹。尔乃长鸣上党,慷慨应官,崎岖千里,荷囊致餐,用捷大勋,历世不刊……”
这是滑稽的文字,但不知你是否同意,读起来,总觉得差一点味道。差在哪里呢?幽默是极难定义的体验,不过我们知道,它的要素之一,是智力从容地活动。作为书面语的古汉语到三国时间,离口语已远,可用而又活泼的语素太少,在简省的体格中,想从容调剂,大是为难。不妨比较一下另一篇说驴的文字,在敦煌发现的《祭驴文》。驴主人叮嘱与世长辞的驴子,万一来世还做驴,不要托生到不懂事的人家,不然啊—
“出门则路即千里万里,程粮贱无十个五个,向屋檐下寄宿,破箩里盛莝,猛雪里须行,深途里须过,爱把借人,更将牵磨,只解向汝背上吟诗,都不管汝肠中饥饿。”
虽仍是半文半白,语气已经有味道多多了。如把这段文字改写成标准的文言,再怎么努力,也没有原文的生气。唐代的大作家,元结、柳宗元、韩愈等,都写过调笑的文章,但可有人读得发笑?宋代的苏轼,谐浪笑傲,幽默感是发达的,他写过嘲谑的诗文,同样,效果离期望差很远(有些笑话书如《艾子》、《调谑篇》等,或说是苏轼写的,其实是伪托他的大名,而且那几本书也不怎么有趣)。
古人有很好的幽默感,有无数机智的言语、无数风趣的行为,但要欣赏到真正幽默的文字,得等到后来的白话小说了。文言确实很难写得有趣,最后一个例子,是狄更斯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最早有林纾的“译本”,为《块肉余生述》。
贝西小姐的出场,董秋斯的译文是这样的:
“再看一眼时,我母亲就有了一种确信不移的预感,那是贝西小姐。落日在花园篱笆外的陌生女人身上闪光,她摆着别人不能有的恶狠狠硬梆梆姿态和从容不迫的神情走向门前。等她来到宅前时,她又一次证明了来的正是她本人。我父亲经常表示,她的行径不像任何普通的基督教徒;这时,她不牵铃,一直过来张望那同一的窗子,把她的鼻子尖在玻璃上压到那样的程度,我那可怜可爱的母亲时常说,有一个时候她的鼻子变得完全白而且平了。她使我的母亲吃了那样一惊,我一向相信,我在星期五下生,实在得力于贝西小姐呢。”
林纾不懂英文,听魏易口译,然后用文言写下来。他赞赏这部作品“言哀则读者哀,言喜则读者喜,至令译者啼笑间作”,可见魏易对原著的幽默感,定有传达。那么,再来看看林译:
“视之,知为密斯贝测。时斜阳半落,余光尚滞小篱之下,并及贝测之衣。入时不言不笑,状至严冷。既至窗下,吾母乃益知为祖姨,以吾父恒言姨之举动大异于众。来时初不掣铃,径造窗下,二目射光入室。吾母大震,胎气遂动,其生于礼拜五之日,祖姨与有功焉。”
有闲工夫的读者,不妨再多找几部林译的小说,和白话译本对比,一定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圣谕,信服不已。
不读《三字经》
古代蒙书,有的书名也是亲切的,像用糖果把人哄过来,然后对他说,监狱欢迎你,宝贝。比如有一本《小儿语》,作者声称“谐其音声,如其鄙俚”,是专门为小孩儿编的,“使童子乐闻而易晓”,打开一看,却是“一切言动,都要安详,十差九错,只为慌张;沉静立身,从容说话,不要轻薄,惹人笑骂”等等;还有《小学诗》,总该是“床前明月光”之类了吧?却是“自古重贤豪,诗书教尔曹。人生皆有事,修己最为高”。
不知内情的,会以为古代编教材者,和今天的人一样,是恨小孩子的。其实不然。至少,在古代拿《三字经》给儿子开蒙,比今天拿《三字经》训子,更有慈爱之心。
《三字经》有什么不好?没什么不好。我们不能怪《三字经》里边的道理陈腐,那毕竟是好几百年前的东西,换我们今天的类似教材(比如各种新编三字经),放上几百年,岂止陈腐!我们也不能说古代的蒙书内容单调,它们是为古代社会而编的,你不能指望孔门四科里有什么物理化学。
如果说有什么意见,那就是,古代的蒙书,几乎没有一种是供阅读的(《二十四孝图》或许是个例外)。有名的《幼学琼林》,里边讲了不少人事,然而是这样讲的:
“王衍清谈,常持麈尾;横渠讲易,每拥皋比。尾生抱桥而死,固执不通;楚妃守符而亡,贞信可录。温桥昔燃犀,照见水族之鬼怪;秦政有方镜,照见世人之邪心。”
这是什么?只有听教师讲了。古代的小学生,在达到能自己看《史记》的程度之前,没有什么故事可读,而我们知道,读故事是想像力的训练,—幸好古人有祖母,会给孩子讲些怪力乱神的故事,村里有社戏,声色俱全。
古人难道厌恶叙述的过程吗?或许还真有一点。唐宋之际,最流行的发蒙读物是《太公家教》,作者说编这小书,“讨论坟典,简择诗书,依经傍史,约礼时宜”,几乎是无所不包的宝典,结果呢,只有两千多字,句子也只能如“巢父居山,鲁连海水,孔明盘桓,待时而去”,便这样,还被指为浅陋。做孩子,一大乐趣是翻开一本有趣的书,像进入一个新鲜的世界,那里面的一字一句,都读得心跳,这样的乐趣,古时的孩子有吗?我有点怀疑了。
古人给孩子提供的精神食粮,是压缩饼干。最早的《仓颉》《史籀》之类,四言一句,情有可原,因为那是识字课本。后来说故事、讲道理,为什么也如此干巴巴呢?古代罗马的年轻学生,可以读到荷马、米南德、维吉尔的改编段落,还把那些场面,自己一五一十地表演,我们为什么没有让孩子读……读什么呢,在有三国西游之类的小说之前,还真没什么可读的。
四字一句,还有人嫌多。朱熹写过一篇墓志铭,全篇三言,“朱氏女,生癸巳”云云,只用了四五十个字,就把人家的一生说完了。我不相信,写作者如果对题目有任何热情,会简略如此。他的学生陈淳编的《启蒙初诵》,全篇三言,是《三字经》的先声。为什么用三言呢?他解释说,儿童不能说很长的句子,—还有更奇怪的理由吗?
后来就有了《三字经》了。里边的道理,和《太公家教》或更早的蒙书,大体一样,只是每句少了一个字。可惜近代外力横来,打乱了我国文化的进程,不然,显然可以期见的,是会出现《二字经》,甚至《一字经》,直至大道无言的无上境界。
《三字经》是供背诵的,而问题在于,古代的教师,并没有同时给孩子提供丰富有趣的读本。但即便是用来背诵,背《三字经》也不如背些更复杂的文本,因为语言的训练就是头脑的训练,只有复杂的句子,才能发展条理。有的人说一句话想半天,想出来的却和前面的话不搭界,在我来看,此人如非领导,就是他小时候的塾师唯恐孩子不懂,只对他使用简单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