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以昂首的姿势,率先鼾声大作陷入梦乡。也有人说与其睡不合适的枕头,还不如不用枕头,把枕头套拆下来垫在颈下就此闭眼。简直是十人十枕。
也许是因为体质易燥,夏天睡觉时忽然脑袋发热。记得“脑沸腾”是作家山口瞳写的,但是发热不清醒的脑子无法确定。
那样跟友人一说,突然收到沉甸甸的包裹,打开一看是瓷枕。
说到瓷枕,我在美术馆见过万历赤绘(1)的惊人杰作。我收到的,不是那种会让人冒寒气的珍贵古董,但是把头往上面一放,果然冰凉凉的很舒服。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重,压得床铺那一块渐渐下沉,而且太硬,但我贪新鲜还是照用不误。
一周后的早上,寄瓷枕的友人来电。友人叫我别用那个瓷枕。
友人说,昨晚深夜接到电话。因为是好消息,挂上电话后,在雀跃之下不顾年纪老大就在床上翻跟斗。顿时眼冒金星,后脑勺重重撞击,好一阵子痛得说不出话。对方说至今后脑还有小包。
“你比我更冒失,所以万一撞上会有性命危险。请你立刻扔掉。”
我曾听过一头撞豆腐死掉的说法,如果是拿脑袋撞枕头,就死法而言,未免有点遗憾。丢掉太可惜,所以本来想放在玄关当成垫脚台,但这样好像昨日勤皇、明日佐幕(2),又有点不妥。犹豫半天后还是依友人的意思做了。
出国旅行难得遇上适合自己的好枕头。
外国饭店的枕头,往往蓬松软绵看似豪华,但头一放上去就下陷,十分钟后耳垂往往已开始发热。唯一一家让我觉得这简直是替我量身定做的,是巴黎格兰饭店的枕头,就在歌剧院旁边,是四星级饭店。
饭店本身也是古老样式的饭店,毛巾及床单更是非常棒。没有任何装饰,但质地上等,可以感到饭店想让使用者住得舒适的心意。
至于枕头,是用──那大概是用木棉填塞的枕芯。形状介于圆形与方形之间,大小粗细恰到好处,与小型双人床同宽。头放上去后不硬不软,恰到好处。房间虽然很暖,不知何故耳垂却没有发热。
我以为只有自己有这种感觉,没想到隔天早上一起用餐的三四名同伴都对这枕头赞不绝口。我很想恳求饭店经理以合理的价钱卖给我,但是说到法语,我顶多只会一句,给我账单,只好怅然而归。
失眠的夜晚,至今还会想起那家饭店的枕头。
最近我有点羡慕的枕头,是“斧枕”。
在Kurima这本杂志上,黑田晶子这位作者写到北海道。
“在北海道,两年前的六月,我第一次单独搭帐篷时,安部先生说‘爱奴人在山上睡觉时用的’,交给我一把旧斧头。我把它用布包裹,当作枕头。头底下的笨重刀刃,带给我睡眠时的冰冷平静与泥土的安心感。”
我的脖子后面,微微发凉。
* * *
(1) 中国明朝万历年间生产的瓷器,绘有华丽的红色图案。
(2) 此句出自《日本武士》(侍ニッポン)的歌词。意思是昨日效忠天皇,明日却辅佐幕府将军。
纽约·雨
在陌生的土地突然碰上下雨会很沮丧。
若能在景观绝佳的旅馆房间,望着烟雨蒙蒙的远山发呆,下雨倒也不坏,但是必须在街上到处走时,没带伞,脚也有弄湿,那就不太愉快了。
这若是在外国更不用说。如果是熟悉的地方还能根据季节与天空的状态大致判断,若是外国,雨会越下越大还是立刻放晴,完全无从猜测。
那天,纽约虽是三月底却惊人地晴朗,一早气温恐怕就将近二十摄氏度了。饱含云层凝重湿气的温热空气与日本的梅雨季前夕一模一样。走在曼哈顿街头的人,有的穿皮大衣,有的穿短袖,如果这时拿相机拍张照片,可能会想取名为自由与混乱,什么样的装扮都有。
中午开始下雨。
我与四五名男性在东村的圣马克斯一带躲雨。我是跟着自己负责写剧本的那个电视剧组出外景。这一带,取代了有一阵子蔚为话题的格林尼治村与苏荷,是最近年轻人很喜欢的一区,满街都是朋克时装店。
橱窗里放的是黑色、红色、紫色的缎面上衣,缀满珠子与铆钉。橱窗展示的是大露背或露出单边胸部的洋装、屁股挖空心形的裤子等。我暗自好奇到底是谁在什么场合穿这种衣服。走进店里,过来迎接的男店员不是梳成大包头那么简单,他的头发全部向天倒立,怒发冲冠。女店员也很夸张。眼睛涂黑变成三倍大还向上挑起,眉毛下方,整个眼皮都是紫色眼影,口红近似黑色,板着脸配合妖异的音乐扭动身体。
这家店似乎做了太多约翰· 列侬与大野洋子亲密图案的T恤,正以半价出售。店内后方,挂着日本的旧和服,是早年老奶奶与母亲穿的宽袖长袍及和服、长内衣,而且是已经穿得很破旧的褪色廉价品。受到电视版电影《将军》当红的影响,这种东西似乎也跟着流行,不知是谁穿过、从哪儿弄来,又经过谁的手,真有意思。我抱着这种念头走出店。
躲雨的我们眼前有三个年轻的马路天使(1),也正抬头望天,站着躲雨。
她们的身材虽好,但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女。其中一人穿白色百褶裙、白外套、白袜,是稚嫩的洛丽塔装扮。另外二人,是开衩高及屁股的熟女装扮。就在我们眼前拉到一名男子,挽着手走上朋克服装店二楼相当破旧的廉价旅馆的楼梯。
“那些人的价码是二十美元。”
二十美元等于四千日元。我觉得有点便宜,如此说出感想后——
“还有更便宜的,只要五美元。不过,那是超过六十岁的女人。”
对方说。以年龄来决定价格的话,我暗自计算自己等于多少钱,但我数学很差,算不出来。
一名中年绅士走近,问我要不要买。那是崭新的螺丝起子等工具组合。他说只要十美元。绅士的鼻子大得过分,似乎是希腊或意大利裔。不知是赃货还是倒店货,我声称不需要,婉拒了他。
这天,是大家都来兜售东西的日子,打公用电话时,黑人老人自身后发话。问我要不要买雨伞。只要稍微下雨必然会出现这种人,在纽约好像是理所当然的光景。
之后,驱车经过哈林区南布隆克斯。这是黑人聚集治安极糟的地区,所以朋友警告我们千万别下车。
半腐朽的公寓檐下,男人们聚在一起无所事事地呆立。大人与小孩全都臭着脸。我想大概是觉得不是滋味吧。如果是我,被人歧视,住在这种地方,八成也会露出这种表情。
这时是下午两点半左右。之后,在哥伦布街购物。高雅时髦的商店林立。我买了一条裙子,美女店员接待我时也不忘与男店员打情骂俏。两人似乎是情侣。有客人进来,抱怨之前购买的商品。隔壁的“戴利”食品店有五六名客人,正在叫店员切火腿或打量商品。
这是随处可见的风景,我如此思忖着走到门外路上,雨已停了。在那里,我得知两个小时前总统遭到枪击的新闻。
每次一有什么事发生,便会听到街头大受冲击或陷入悲伤气氛这种形容,但就我所见完全没那回事。
一方面可能也是因为总统没有生命危险,至少城市与市民看起来都很平常。我们没开车上的收音机,又一直在移动,所以不知情,但就我所见,应该有相当多的人知道这则新闻。即便如此,黑人并未特别激动,依旧臭着脸伫立,年轻男女手拉手打打闹闹,主妇们以认真的眼神盯着火腿的厚度。
回到饭店,电视画面上的主播们以激昂的声调报道现场情况,但在深夜的意大利餐厅,挤满餐厅的客人展现旺盛食欲。并未听到里根或辛克莱(2)这类字眼。
翌晨,我在六点半自饭店十七楼的窗口探头向下看。一名老人牵着两条大狗,走过帕克街三十八区,与昨天早晨一样。东河的河岸那边,有女人牵着黑色小型犬走来,穿着与昨天早晨不同颜色的毛衣,但还是同样的风景。
我在父亲过世的隔天早上,当早报一如既往地送来时,曾经吓了一跳。他当然不是什么大人物,一个默默无名的市井小民,就算死了,这世间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纵使是一国元首遇刺,人们还是照样吃饭,照样睡觉,照样带狗去散步。
七点半,我去附近的中央车站买《纽约时报》。我看不懂,但就是想买。大概比平时多印了很多份,只见报纸堆积如山。但是,销路并未一飞冲天。
* * *
(1) 语出1928年的美国电影《马路天使》(Street Angel),描写少女为替母亲治病在街头卖春。
(2) 约翰·辛克莱,刺杀罗纳德·里根的凶手。
刺
不经意翻开字典,“七厘”(1)这个名词映入眼帘。
这种土制的炉子在关西据说叫作“kanteki”,名称的典故很有意思。据说出自“煮东西时只要用价值七厘(2)的木炭就足够”之意。原来如此,我不禁感叹。是何方神圣如此命名的,《广辞苑》大字典也没有写得那么详细,但这是多么美妙的名称。之前不知典故随便喊着七厘、七厘,“七”这个数字,shichirin这个发音的音感,不管从哪儿看都很完美。
不再用七厘烤鱼,已有二十年。
昔日与父母同住时,总是烟熏火燎地用七厘生火,拿扇子不停扇风烤味霖鱼干或秋刀鱼。有时不只是鱼,还会烧到猫尾巴。
当时家里有一只名叫向田禄的黑色公猫。其实不用冠上姓氏,但它很有趣,所以为了祭拜它还是这么称呼。
阿禄很贪吃,我把七厘拿到厨房外开始烤鱼,它一定会凑到我身旁。把尾巴竖得笔直不停绕着七厘打转,在我身上蹭来蹭去,以粗哑的嗓音催促我快点给它吃。
“这样很危险。万一烧到了怎么办?”
我总是以左手赶猫,有一天我的担心果然成真,它竖直的尾巴着火了。
虽说着火,但当然不是一下子冒出火柱,只是发出刺刺的声音,在尾巴外侧冒出星星点点的火花,就像小型圣诞树点亮灯饰。
“啊!”
我尖叫一声,把右手的长筷一扔,双手像搓揉锥子般拍熄它尾巴的火。我的双掌因此受到轻微的烫伤发红,接下来的两三天行动颇为不便。阿禄尾巴上的毛变得根根奓开,很窝囊,好一阵子不再靠近七厘。
次年夏天。
黎明时,我在被窝里半梦半醒之际忽然听到父亲的叫声。
“不得了了,阿禄的尾巴着火了!”
嘶吼声响起。我吓得跳起。伴随可怕的叫声,猫在昏暗的走廊发疯似的跑来跑去。尾巴变得通红。
“水!水!”
我一边大叫,一边赫然发现,尾巴红红的不是火,是捕蝇胶带。
它在玩天花板垂挂的捕蝇胶带时不慎黏到尾巴上。
这次虽未烧伤,但黏在尾巴上的胶带要取下却是大工程。猫拼命挣扎,胶带黏着不放,我一边尖声嚷着下次再也不养猫,一边拿挥发油替它擦拭尾巴。
这只猫,很爱打架,一年到头老是受伤,每次身体不舒服就钻进神坛。
它会把装有神树树枝的两个瓶子踢下去,钻进那个不知该叫作什么,收纳神体貌似白木神殿的地方,不吃不喝,直到康复为止。其间只是一直舔伤口,呼呼大睡,休养生息。
唯一一次例外,是刺。
只有这次没办法,我用膝盖压住它,拿镊子拔出插在它前脚脚爪之间的大刺。这时,也许是觉得痛,它狠狠挠破了我的脸。至今我两眼之间,还留着小伤疤。
家人讨论时,还说祖母如果还在世,它一定会被灌下拔刺地藏菩萨(3)的符水。
刺,总令人耿耿于怀。
虽非痛得难以忍受,但是刺刺痒痒的,连心情都跟着不自在。尤其出门在外没有镊子时,刺钻进皮肤底下,看不见头时,好像怀抱一个小小的烦恼。
我现在,全身上下都没有被刺到,但心里却有几个小疙瘩。比方说,就在去年,陌生人忽然寄来记事本。
那是附有电话号码与地址的日记型万用手册。据附带的信上所言,是在公用电话亭捡到的,因为最上方有我的电话号码与地址,此人猜想是我认识的人,所以寄来给我。
我觉得此人相当好心,但我猜不出失主是谁。记事本没有写名字。就通讯录的名单看来似乎是传媒界的人,但我无从找起,后来,我自己也很忙,就此搁置,至今这本主人不明的记事本还在我手边──我很想这么写,但我很散漫,不知塞进哪个抽屉了。
遗失记事本的人,想必很困扰吧。想到这里,心头有点刺痛。
还有一个,是最近才发生的事。
写完今年五月一日放映的电视剧《隔壁的女人》,我跟着剧组一起去纽约拍外景,在回程的飞机上,我总觉得好像扑哧咬到什么东西。
在这出戏里,我难得写到爱情戏。桃井薰饰演的有夫之妇,听到公寓隔壁房间酒家妈妈桑浅丘琉璃子与来访的男人根津甚八做爱的声音。根津怀疑被听到,挑逗桃井的那一幕,男人边走边把栗子塞进女人的嘴里。被硬塞了两三颗后,女人渐渐激动。
我很想说,其实我也有类似的亲身体验,但并非那么香艳刺激。以前,去滑雪时,自滑雪场归来的途中,记得那是在汤泽吧,只是男孩子买豆沙点心,一一塞进女生的嘴里。或许是这种动作,在记忆中莫名令人与人变得狎昵,所以才忽然想起写在戏中,但这种场面,我忽然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是几年前看到的吗?不是小说,是某种小型的宣传杂志。好像是左页上方。我当时还心想:啊,我有类似的经验。记得那的确是栗子。若是那一幕像刺一样钻进心底促使我写出,那我应该向对方道谢或致意,但我就是想不起来。
看到电视,若有人知道,请务必通知我。我想体会拔出刺时的那种痛快感。不过话说回来,拔刺最好的方法,就是贴一块胶带。刺会黏在胶带上,轻松便可拔出。如果二十年前知道,就不用在脸上留疤了。
* * *
(1) 通常汉字写成“七轮”,即炭炉。
(2) 货币单位,一厘等于千分之一元。
(3) 东京都丰岛区巢鸭的高岩寺供奉的地藏菩萨,俗称拔刺地藏。据说是江户时代有人误吞一根针,服下地藏菩萨的画像后,针便吐出来了,因此得名。至今仍被老年人视为治百病的菩萨。
轻面
我从就读女校时就讨厌达·芬奇这个人。
他是天才画家、建筑家、雕刻家,而且还是诗人兼思想家,在工业、理学方面也有深厚造诣,简直不像一个正常人。看他的自画像素描,应该不是出于自恋才把自己过度美化,但的确是个俊秀的美男子。完美无瑕甚至到无趣的地步,令人忌恨。
俗话说爱屋及乌,反之亦然。在卢浮宫美术馆,看到此人画的《蒙娜丽莎》以金丝画框装饰,受到特别的礼遇后,我更加讨厌他了。这样对戈雅及维拉斯奎兹未免太失礼了吧。这根本是差别待遇。我在酒宴上随口抱怨,于是话题转向蒙娜丽莎。
“那个啊,据说起先本来有睫毛,重画之后才没有的。”
我不懂装懂地卖弄,话题扯到她穿着什么样的衣裳。
“应该是蓝色吧,像大海那种深色。”
“不对,是胭脂色吧。胭脂色天鹅绒,有很多皱褶。绝对不会错。”
众人的意见分成蓝色与胭脂色两派,各不相让。
“领口是什么样子的?”
“是V领,而且是相当深的V领。”
“那幅画的模特是乔孔达夫人吧?她可是上流贵妇,怎么可能做那种下流的举动!应该是更高雅──”
“高雅我知道,但到底是什么领子?”
“我记得没有领子耶。”
为了领口是圆领还是V领也争执了半天,最后话题转到耳朵上。
“那个人,我记得是贫穷耳。耳朵又薄又小,看起来就很没福气。”
我发言。
“也有人说她身怀六甲,所以该不会是老公有外遇吧?”
“难怪看起来一脸哀怨。”
各种意见七嘴八舌,把美术全集搬出来一看,衣服其实是焦茶色,领口是挖得很大的圆领,耳朵被头发遮住根本看不见。原来大家都在描绘“我自己的蒙娜丽莎”。
话题从蒙娜丽莎跳到卡门。
关于卡门最初登场的那一幕。
“我忘记是午休时间还是傍晚下班时间了,总之,她一边与女工开玩笑一边走出香烟工厂。”
“对对对。嘴里还叼着玫瑰花。”
“啊?叼玫瑰花应该是更后面的事吧?我记得她明明是叼着香烟出来。”
“不是香烟,是柳橙,瓦伦西亚柳橙。”
“是香烟吧?”
“是柳橙。”
对话夹缠不清,谈到她的衣裳,更是五花八门。
有人坚持是吉卜赛风格的红色连衣裙,身披黑色蕾丝披肩,也有人说上身是裸肩的白衬衫,下面是红裙子。关于她的脚也分为裸足与凉鞋两派。
说到这里,卡门并非真有其人,大家讲的其实都是看电影或歌剧得来的印象。
至于卡门的外貌,更是各式各样,包括女星薇薇安·罗曼斯、丽塔·海华丝,声乐家玛丽亚·卡拉丝、藤田爱子、莱丝·史蒂文斯──换言之,大家都是在坚持自己看过的卡门形象。
说到何塞也很热闹,男星尚·马莱、泰隆·鲍华、男高音藤原义江这几位三分天下,看来大家的心中都有一个宛如拼贴式通缉犯照片的何塞。而且,不可思议的是,何塞的声音由藤原派以压倒性票数当选。
“何塞真的很帅。穿着黑色与绿色的军服,腹部缠着红色哔叽布之类有光泽的宽布。”
“笨蛋。你该不会是和跳佛朗明戈舞的搞混了吧?”
“不是佛朗明戈舞,是葡萄酒节之类的宣传吧?”
“才不是。是和斗牛士埃斯·卡米洛混合。”
“说到埃斯·卡米洛,何塞的恋人很可爱。”
“她叫米凯拉。”
“她的衣裳不是很可爱吗?白帽子搭配白衬衫,黑背心,大圆裙,拎着花篮穿木鞋。”
“那是荷兰水车屋的女孩吧?你和巧克力包装上的图画弄混了。”
“巧克力是瑞士的才对吧?”
“荷兰也有吧。”
已经乱七八糟了。
说到人类的记忆或印象,堪称十人十色。
同样都是阅读梅里美的小说(但内容几乎已忘光了),听比才的音乐,竟有这么大的差异。
以前还没有电影时,每个人的心中肯定都有不一样的卡门与何塞。那是以自己的情人或住在附近的美丽女孩为范本,再加上自己的想象而成的卡门与何塞。
看电影与歌剧,让我们的卡门,变成几种模式。
我也曾听说,卡门在美国没有在日本那么红。据说是因为英文发音听起来像汽车驾驶,减低了卡门的神秘性。
讲到这里,我有个朋友一提起卡门就想吃面线。不知是怎么潜入大脑的,据说只要一听到卡门,脑海中就会自动浮现“轻面”二字(1),赶都赶不走。
谈到这则趣事,大家忽然都嚷嚷着想吃面线,于是我只好去厨房煮面线。现在我最爱的是梅子面线,在蘸面的酱汁里放了腌梅子与紫苏。
上次以“刺”为题的文章中,我提到好像在哪儿见过男人一边走路一边把栗子塞进女人嘴里的场面,可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结果收到许多来信与电话。
作者原来是吉行淳之介先生。
啊?我大吃一惊,果然厉害啊,我为自己的糊涂羞愧的同时不禁叹息。
* * *
(1) 卡门的日本式发音为karumen,轻面的发音为karui-men,故有此联想。
胆固醇
提到艾伯特与科斯特洛(Abbott and Costello)这对美国搞笑搭档,会让人发现我有多老,断了我出嫁当填房的路子,不过拜这二人所赐,我学到一个外国单词。
我学到的是胆固醇(cholesterol)。它现在当然是威风八面地通行无阻,但在不久之前还是很少听说的名词。我学到那个有点像是吃得太多堆积在肚子周围的脂肪的词,所以顺便也记住这个类似大胖小胖搞笑二人组的名词。至于哪个是艾伯特哪个是科斯特洛,听了几百遍还是记不住,但胆固醇倒是一次就记住了。
在哪儿听到的我已忘了,有位老人说:
“还是以前好。根本没有什么血压。”
胆固醇想必也可视为同类。不管是血压或胆固醇,都是从人类诞生就有的东西。但是,以前人们只能吃到靠自己力量捕获的食物,所以不可能在一天之中既吃虾又吃蟹还有鲔鱼肚、海胆、肝脏、鱼子。因此,血压与胆固醇肯定都在正常标准。
我曾与位居某公司要职的人共餐,吃的是法国菜。那位先生从容不迫地翻开菜单,从前菜开始依照汤、肉类主菜、甜点的套餐顺序点餐。因为是对方请客,所以我们基本上也依样画葫芦说出各人喜好。
没想到,就在服务生听完大家点的菜单正要退下时,那个人说——
“嗯,对了,差点忘了,午餐吃得晚。”他说着抓抓头。
“不好意思,我的牛排不要,只要沙拉就好。”
那个人对餐后甜点也只是浅尝一匙,几乎原封不动就让服务生收走盘子。
“我就是靠这样熬过去的。”
事后闲聊,他如此招认。
身为请客的主人,如果只吃沙拉,会影响客人点菜。于是,首先自己也充分点菜,等客人都点好后,再单独变更。否则如果午餐与晚餐都下馆子,胆固醇的数值,据说一下子就会飙到超过三百。
战前的日本人,并未摄取这么多脂肪。
油油亮亮的,顶多只有发油与发蜡,还有鞋油。
即便是餐桌上的碗盘,也因为菜色没啥油水,所以用水冲两下就洗好了。偶尔吃牛排或寿喜烧、炸蔬菜时,也只要拿刷子蘸点去污粉多刷几下罢了。
“今晚吃得油腻,厨房很麻烦。”
祖母一边抱怨,一边小心清洗以免盘底沾到油,太阳穴暴起青筋,用力拿竹刷清洗水槽的样子历历如在眼前。
有一本作家子母泽宽采访记录的《食味极乐》。
这是本已濒临绝种、令人怀念的传统东京腔书写的精彩名著,其中,某位歌舞伎演员吃鳗鱼时的感言特别精彩。
“吃了鳗鱼,大脑会活跳跳。”
他如是说。
平日,吃的是烫青菜煮豆腐,顶多再加个红烧鱼或烤鱼,所以偶尔吃到鳗鱼,就觉得从脑浆到眼珠都像上了润滑油吧。
就像我家祖母也是,吃了寿喜烧或炸猪排的隔天早上,她会说:“手好像变得特别滑嫩呢。拧抹布时都觉得水珠子会弹开。”
我家倒还不至于那样,但我听说,有些家庭吃寿喜烧时,还会在神坛前垂挂白纸,祈求神明原谅。
或许因为吃的是粗食,脂肪不够的小孩特别多。手脚会干裂脱皮。老师经常让这种小孩吃鱼肝油。“哈立巴(Halibut)鱼肝油”因此风行一时。
祖母与母亲,对待麻油与茶油,那简直是比对待现在的香水或古龙水更爱惜。哪怕是一滴,不慎洒到厨房的地上或台子时,生怕糟蹋还得赶紧抹到手上或脚踝。
不用碰大麻那种危险的东西,只要忍着吃上一个月的菜叶子,偶尔再吃到鳗鱼或天妇罗时,或许就会觉得脑袋活跳跳,事物特别新鲜。
顺便提一下丢脸的事,我听到亚伯拉罕(Abraham)这个名字,总是会想到肚子堆满肥油的男人(1)。
或许因为我总是把《圣经》跳着读,随意读(勉强和一般人一样好好看过的只有“抹大拉的玛丽亚”那一段),是个不敬神明的人。战后食粮短缺的时期经常吃到廉价的鲸鱼火腿肉,那种偏颇的印象或许已根植在我心中。如果容我再多说一句,提到雅可布(Jacob)这个人物,总会想到背上隆起,像钟楼怪人一样的驼背男(2)。
对我来说,那是油罕与八瘤。
脂肪变多的不只是食物。
以前地板或榻榻米都是用豆渣或茶叶渣擦拭,现在却是打蜡。
用米糠和丝瓜水保养的肌肤,现在也换成用面霜和乳液来保养。
以蜡油打磨,搭乘靠汽油行驶的车子,在脸上涂抹脂粉的女人环绕下过生活,即便不从嘴巴,恐怕也会吸收油脂吧。
光是那样还不够,还得操心石油问题,所以鼻头冒出的油脂好像也比平时更多了。
现代文明似乎就是油,就是脂肪。人们满身油汗地工作,拿工作赚来的钱换取脂肪,吸入体内缩短寿命。
若是近松门左卫门还在世,肯定会写成《男杀油地狱》(3),在涩谷巴尔可的西武剧场大卖座。至于主演者,恕我失礼,我想应该会是小林亚星(4)先生吧。
* * *
(1) 日文的“油”发音为abura。在《圣经》中亚伯拉罕是希伯来人与阿拉伯人的祖先。
(2) 日文的“瘤”(驼背)发音为kobu。后文的“八瘤”发音为yakobu。
(3) 近松门左卫门是江户时代前期的人形净琉璃、歌舞伎剧作家,知名作品之一是《女杀油地狱》,描写油店的少东家放荡不羁,为金钱杀害女人的故事。
(4) 小林亚星是作曲家兼演员,长得很胖。
范本
有猫会打棒球。
是美国文学翻译家S家中养的小猫。
是公的还是母的,这点我忘记问了,总之,这只小不点只要电视一播出棒球实况转播,就会冲到荧屏前。
投手投球!顿时,小猫扑向荧屏,前脚合十,做出捕球的动作。
这家人很爱猫,平日总有十只至二十只猫在。几十年都是这样,所以算来养过的猫已是惊人数字,但会打棒球的猫据说就只有这一只。可能是突变种,或是世间罕见的天才猫。
我家的猫虽不及天才猫,但是也会接球。我把写坏的稿纸撕碎揉成鹌鹑蛋大小的纸团,丢出去后,它会叼回来。这点小事,一般家养的猫咪都会做,犯不着得意扬扬写出来(我仿佛也听到有人说:狗也会噢),但这世上也有不养任何动物,对生物毫无了解的人,所以还请忍耐一下。
丢纸团的时候,起先我也觉得很好玩,故意丢得很远,但渐渐开始嫌麻烦。而且胳臂也很酸。我很想到此为止,但猫咪叼着纸团跳到桌上,放在我的稿纸上,定定看着我的眼睛端坐不动。我佯装不知,挥舞铅笔,它就故意睡在稿纸上,或是轻轻拿头撞我的下巴,催我陪它玩。
我只好继续丢纸团,但到此地步已成为义务,所以只肯丢到两米外。没想到,猫咪以非常戏剧化的动作,扑向这平凡的纸团。
首先,我摆出丢球的姿势,猫就压低身子,左右摇晃屁股。和网球选手等待对方发球时的动作一模一样。等我一丢出纸团,猫跳跃的弧度比纸团更大,它以自己的前脚大幅拨开纸团。
“呜哇!好刁钻的球。我说不定接不到。
“这是高难度!”
如果会说话,我想它肯定是在这么说。
它华丽地在空中翻转,或者故意失手,或者在空中叼纸团给我看。它会表演无意义的超炫技巧。
大概是在自己也没注意的过程中,身体自动活跃起来。这种时候,猫的眼睛闪闪发亮,展现令人心醉神迷的身体曲线,而且认真得很滑稽。
这种场面以前在哪儿见过。我心想这跟某人很像,原来是棒球选手长岛先生。
看动物的动作,会学到很多。
公猫的体形比母猫大,力气也大,但是先吃食物的是母猫。
有小猫时小猫先吃,接着是它的母亲,公猫就像要说“我没啥胃口”似的躺在稍远处。等到大家都吃完了,它才缓缓起身,“那,我也陪你们吃一点吧”。它从容不迫地走近,喉咙呜呜响,嘴角冒泡,狼吞虎咽。
我曾见过母猫进食时,公猫把脸凑过去,被母猫用前脚甩耳光的场面。
写广播剧本时合作的印刷厂,养了文鸟。
说是印刷厂,其实只是一对中年姐妹经营的小店。有一次,那里的女主人异样感伤。
她说文鸟死了。
旅行延长了一天,回来才发现公鸟死掉了。母鸟还活着,想必是公鸟把所剩无几的饲料留给母鸟吃,自己活活饿死了。她含泪告诉我,就是那样的一只鸟。
出入我家的装裱师傅,兴趣是饲养野鸟。那是个五十几岁沉默寡言的人,出入我家很久之后,我才从他那里听到蝮蛇的故事。
他去捕野鸟时,从猎户手中得到一条蝮蛇。因为对方说外行人养不活,他不服气,硬是带回来了。
万一让毒蛇跑出来就糟了,所以他花钱做了笼子。蝮蛇只吃活的东西,况且,他听说喂食非常困难,所以特地去请教专家,不断变换菜单,提供各种活物,但蛇一律不屑一顾。第三个月,蝮蛇变冷了。爬虫类的身体本来就是冷的,所以这种说法或许不太恰当。换言之,它死了。
他战战兢兢打开笼子一看,有两条像面线一样的小蛇,在母蛇的身旁僵硬了。蛇在拒绝人类喂食的同时,竟在笼中产子。
“我当下流眼泪了。”粗大的手以温柔的动作卷起挂轴,他又补充道:
“我忽然厌恶养野鸟,把鸟全都放了。”
我是巳年生的。
每当有人说最讨厌蛇,好恶心,我就会告诉对方这个蝮蛇的故事。
“这种自尊心是人类的范本。”
我说着正感得意,却被这么顶回来:
“可是,若是我,一定会放下自尊吃东西。母子一起自杀的话,小孩岂不太可怜了?”
西洋火灾
某处有闹钟在响。
若是邻居家的未免太大声。响的方式也很烦人,显得格外霸道。我一边暗想吵死了,眼睛倒是比耳朵先醒来。
这不是自己的房间,天花板也很高、很气派。对了,我在纽约。气派是当然的,因为这是家高级的一流大饭店。不过话说回来,闹钟可真吵。声音是从门外传来的,所以八成是对面的房间。
吃肉的人种体形巨大,闹钟的声音果然也特别大啊──想到这里我才察觉不对劲。若是闹钟未免也太吵了。
我这才发现是警铃,立刻跳起。开门一看,走廊毫无异常,但警铃依旧略显温吞地鸣响。对面的房门、隔壁的房门都打开了,穿睡衣的外国夫妇探头出来东张西望。
“出了什么事吗?”
他们问我,我也一头雾水。
“该不会是火灾吧?”
我自认说得很优雅,但我这种三流英文,实在靠不住。
即便是英语流利令我望尘莫及的随笔家秋山加代女士的英语,据说都被她先生嘲笑是“非常抱歉,喂,你小子能不能想想办法”式的英语,所以我讲的破英文,或许听起来其实是“火烧啦”或“去你的失火”。
外国夫妇连珠炮似的发话,但到此地步我已一头雾水。饭店方面也没有人出面疏散房客,我只好跑回房间,迅速换上衣服。穿袜子、穿鞋,把装护照与钱的皮包挂在肩上,再冲到走廊上。时间是早上七点。
电灯是亮着的,看不见浓烟也没有焦臭味。我住的是六楼最旁边那间。粗心大意的我忘记问紧急逃生口在哪儿,但照这样看来,走一般楼梯应该没问题。我小跑着奔过五十米长的走廊,来到电梯旁的楼梯。途中有两三扇房门半开,我瞄到男男女女叫嚷着换衣服的松垮白色裸体。
楼梯上,我与中年外国夫妇和两个孩子同行。一个孩子睡眼惺忪,另一个孩子活泼地嬉闹。同一层楼住了电视台的制作人与导播,他们都是强壮的男性。
我猜他们肯定已疏散,没去找他们就一口气冲到一楼。途中警铃好像停止了。
楼下大厅内,房客三五成群,总计约有五十人。看样子是六楼的警铃大作,但饭店方面没有任何说明,员工如无头苍蝇乱转,完全不得要领。柜台人员似乎也怕被追问起来不知如何答复,所以死都不肯停下脚步,仿佛短跑选手般从争相质问的房客之间仓皇跑开。
虽不知出了什么事,但已经没问题了。或许是终于安心,我这才看清周遭众人的模样。
女客十人中就有七人披着皮草大衣,就在睡衣或衬裙的外面披着貂皮或猞猁(大山猫)皮。在一月底的纽约,皮草是生活必需品。
但是,这些女人似乎无暇顾及老公,只见男人穿的是睡袍,而且是意外廉价的货色,穿着较值钱的丝质睡袍的只有两人,不知该说是悲哀还是厉害。最精彩的是孩子们,连睡袍也没有。他们不约而同地在睡衣外面披着印有饭店名称的浴巾,令人感叹不已。
感叹完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我也是第一次到美国旅行,事先听说很冷,所以在风衣里面套上皮毛,但是我穿不习惯,所以忘在房间里了。相较之下,外国女人即便光着脚,也一定会先穿皮大衣。
原来如此啊,我感叹,然后才发现我的伙伴们不见踪影。昨晚开会开到很晚,所以是没睡醒,还是在床上抽烟引发了火灾?
我冲向馆内电话拨号,但总机不知怎么了,始终不曾应答。我心里正在七上八下时,消防车抵达,五名消防队员冲入。
饭店位于纽约的第五大道,就在中央公园前面,若拿日本比喻,大概是帝国饭店的感觉。我以为消防队员会穿银色的化学消防衣,没想到竟是古典的刺绣服。接近黑色的深蓝色缀有三条黄线的上衣,下面是靴子。背着氧气筒,手持铁橇。但五人都是大块头,搭电梯上六楼去了。
好像不是火灾。大概是警铃故障。房客或许也安心了,纷纷坐在沙发上互开玩笑。当然,玩笑的内容我听不懂。
这时,我发现了另一件事。
五十名疏散的房客中,穿着还算整齐的,只有三个人——是我,看似中国人的中年男人,以及看似韩国人的年轻男人。对东方人而言,美国终究是风光的舞台,或者说是令人紧张的舞台。就连我,如果是在箱根或曼谷搞不好也会穿着睡衣就冲出来。
消防员下来了。果然是警铃故障。被房客包围的柜台人员似乎正在低声解释。讲得很快,而且只解释了一次,然后柜台人员再次像风一般消失了。
“请安静回房间。”
大概是这么说,似乎并没有道歉。
我搭电梯回到六楼,去敲稍远处制作人的房门。
导播睁着红沙丁鱼般的眼睛露面,说他啥也没听见。
“以前川治温泉也发生过宣称警铃故障后警铃真的响起警报的例子,所以下次如果警铃又响了一定要赶快逃。”
我演说一番后,这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正因之前铆足了劲,所以更显得可笑,我决心回日本之后,好好学习英文会话。本以为买东西杀价或是上餐厅已足可应付了,但一朝事发──我是指发生火灾时,需要的英文用语我一无所知,也听不懂。万一真的失火就糟糕了。心里是这么想,但转眼已过了三个月,还没翻开英语会话的课本。俗谚有云,“地震打雷火灾老爹(1)”,我希望届时遇上的是日文版本。
* * *
(1) 此句是将世人最害怕的事物依序举出,不过最后的“老爹”(oyaji)据说其实应该是“大山岚”(oyamaji),也就是台风。
啊,被整了
小时候,我害怕鸡蛋。
因为早上在餐桌打破鸡蛋时,里面赫然出现即将孵化成小鸡的模样。当然已经死掉了,但在自己的碗中,即将形成眼睛与鸟嘴和白色羽毛的东西漂浮在半透明的胶质中,那种画面别提有多恐怖了。
从此,我就无法相信鸡蛋这种东西。与昔日的土鸡不同,这年头的鸡,都是从小鸡就分在不同的笼子里养大,所以都是无精卵的鸡。打开鸡蛋绝不会出现我见过的那种惊悚画面,但至今,我还是无法接受用针在蛋壳上戳洞,再把里面的蛋汁吸出来喝的那种方式。说得夸张点,打破鸡蛋时,我甚至曾经是强忍恐惧,严阵以待。
用“曾经”这个字眼,是因为出现了比鸡蛋更危险的东西。那是装鸡蛋的塑胶容器。
我通常过了中午才去买蛋。即便为了买菜方便,上午就买了蛋,也会等到下午才打开盒子取出鸡蛋,放进冰箱的置蛋架。因为,上午我的手还在睡觉。
我是血压偏低的夜猫子,所以上午脑袋与身体都还没完全清醒,多少有点愣怔,注意力不集中。因为独居,所以也无法晚起,还是与一般人起床的时间一样,但替心爱的花瓶换水一定会等中午过后,眼睛明亮、指尖的神经畅通后再动手。
鸡蛋盒的问题也一样,因为我曾在上午发生过悲惨的失败。
首先要把封闭塑胶盒的订书针一一拆开就是项大工程。订书针坏心眼儿地死咬着有弹力的塑胶不放。这是顾虑到如果轻易便可松脱,鸡蛋在运送途中可能会破,但是未免也太牢固了。我搬出裁缝用的打孔器与尖锥奋战,但是注意力全放在订书针上,有时反而把鸡蛋弄破了。毕竟,这年头的鸡蛋外壳很软。我衷心希望,发明鸡蛋盒子的仁兄,可以示范一次如何稳妥保险地拆开订书针。
好了,总算拆开订书针,接着要把一打或八颗鸡蛋移往冰箱。这时,如果从盒子的边端开始拿,往往会失败。要拿最后一颗时,空塑胶盒会失去重心,整个盒子翻倒,鸡蛋掉在地上打破。破掉的蛋,很难清理,执拗地黏在塑胶地砖上,一再擦拭后以为已经没事了,结果干了之后还是干涸结块,碰上忙碌的时候真的很想哭。
即使平安地将一打鸡蛋放进冰箱,也不能太早安心。还得仔细检查脚边有没有掉落订书针。也许是因为我终年光脚过日子,有两三次踩到订书针,尝到了惨痛的滋味。只是吃颗蛋,也很辛苦。
看起来好像专门把订书针当成眼中钉,但它的确与我八字不合,让我一再吃到苦头。
穿上刚从洗衣店取回的睡衣,钻进被窝,迷迷糊糊正要睡着,背后忽然一阵刺痛。若说是跳蚤或蚊子,这种刺痛未免太持久。更何况,冬天也不可能出现这类玩意儿。我爬起来仔细一检查,原来是洗衣店钉名条时的订书针忘记拆了。
这不是洗衣店的疏忽,是我自己粗心大意,所以不能怪任何人。但是我忍不住想,以前用针线缝制名条时,虽然拆的时候比较麻烦,至少不用半夜还得爬起来检查背部吧。
不只是订书针,我们在生活越来越便利的同时,也遭到这些零碎生活用品的反击。
沙拉油或酱油、醋这些塑胶瓶装的东西,瓶口的型式,因应各家厂商的不同,各有千秋。有的是瓶口环绕一圈塑胶细带,往箭头的方向拉开;有的是打开外盖后,会冒出凸脐般的拉环,写明让使用者拉那个。
我按照指示拉开,但也许是我的方法有误,几乎半年就会有一次在手上弄出小伤口。塑胶的边缘多半没有磨平,有小小的凹凸起伏,所以我也曾因此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