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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国文 当前章节:15147 字 更新时间:2026-6-27 23:05

中国文人最值钱的地方,是他的才华;

中国文人最不值钱的地方,是他的人格。

当然,也并非悉皆如此,但很大一部分文人基本如此。这也是我们翻开那部厚厚的文学史,常常为之不禁掩卷,扼腕叹息的缘故。

在唐代,与白居易齐名,世称“元白”的双子星座之一,创“元和体”新诗风,为中唐诗坛扛鼎人物之一的诗人元稹,恰巧就是这样一位令人遗憾的典型。他的诗,写得非常之美妙,他的人,做得却是相当之糟糕。 曾经沧海难为水这种两面性、复杂性,不光为舞文弄墨之人的通病,大概也是人类概莫能免的劣根本质之一。因此,卑鄙与崇高、苟且与正直、污秽与完美、邪恶与良善,同时聚合在一个人的身上,是很正常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百分之百的伟大光荣,百分之百的不可救药,实际上是不会存在的。只是可能在两种对立成分的配合比上,有此多彼少,或此少彼多的区别罢了。

元稹,字微之,河南洛阳人,在陕西凤翔长大。生于公元779年,死于公元831年,与其好友白居易相比,是个短命文人。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史是这样称他的:《旧唐书》载,“稹性锋锐,见事风生。”《新唐书》载,“稹始言事峭直,欲以立名,中见斥废十年,信道不坚,乃丧所守,附宦贵得宰相,居位才三月罢,晚弥沮丧,加廉节不饰云。”这些评价,相当负面,也就足以说明诗人一生,活得比较糟糕,比较尴尬的状态了。

他的诗歌,可分两体,各有成就,讽喻诗极其深刻,艳情诗极其浪漫,历经顺、宪、穆、敬诸朝的他,时属中唐,但他的创作,却仍是盛唐景象;无论在他生之时,还是在他死之后,都得承认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诗人。

也有对他相当不以为然的。唐人李肇在《唐国史补》中,谈到公元七世纪初的中国文坛时,就把他列在不齿之徒排行榜的末尾:“元和以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更有一位李戡,宗室子弟,对他尤为咬牙切齿:“尝痛自元和以来,有元、白诗者,纤绝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语,冬寒夏热,入人肌肤,不可除去。吾无位,不得用法以治之。”(杜牧《唐故平卢节度巡官陇西李府君墓志铭》)

这种恨不得杀了元稹才解恨的刽子手面孔,对我们来讲,倒也不陌生。这些年来,每当文学新潮流出现,也是断不了看到雷电风霜压顶而来的风景。正统派,主流派,所以有一种天塌地陷、惶惶然不可终日的感觉,就是他们眼中视之为“淫靡”的作品,产生了他们认为的“礼崩乐坏”、世风日下的后果。实际上,这些文学原教旨主义者,根本不了解“元和体”的出现,对于陈腐的、僵化的、教条的、唯上为意旨的文学,所起到的否定作用,所带来的具有鲜活生命力的现实主义精神,以及所形成的“自衣冠士子,至闾阎下俚,悉传讽之”的广大读者市场。这是毫无办法的历史选择,也是谁都抵挡不了的潮流。

尽管我们可以鄙薄元稹的为人,但他的诗歌,却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儿。所以他的诗歌,“传道讽诵,流闻阙下,里巷相传,为之纸贵”。这种广泛的影响,也确实给他带来了好运。

据《旧唐书》:“穆宗皇帝在东宫,有妃嫔左右尝诵稹歌诗以为乐曲者,知稹所为,尝称其善,宫中呼为元才子。荆南监军崔潭峻甚礼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诗什讽诵之。长庆初,潭峻归朝,出稹《连昌宫辞》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为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知制诰。朝廷以书命不出相府,甚鄙之,然辞诰所出,硔然与古为侔,遂盛传于代,由是极承恩顾。尝为《长庆宫辞》数十百篇,京师竞相传唱。居无何,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中人以潭峻之故,争与稹交,而知枢密魏弘简尤与稹相善,穆宗愈深知重。”

对元稹这个具体的人来说,就不是像他写的诗那样尽善尽美了,以文章曲事太监,以诗词阿附权贵,只要能带来好处,低声下气,谄媚逢迎,又有何妨?脸皮一抹,也就无所谓做人的道德底线了。而后来,又经阉寺援手,奸佞保荐,能给皇帝拍马屁,那更使诗人感到无上荣光。为使龙颜大悦,我估计,那些日子里,元才子恨不能一天到晚,十二个时辰,不寐不歇,歌功颂德,万寿无疆,大唱赞歌的。

有些中国文人之没出息,就是见了皇帝,忍不住要磕头的那一份贱。

何况,他有磕头的本钱,你想磕还未必能磕得上呢!“九岁能属文,十五两经擢第,二十四调判入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二十八应制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登第者十八人,稹为第一。”(《旧唐书》)他是一个“巴蜀江楚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词”的诗坛领袖,是一个“贤不肖皆赏其文,未如元白之盛也”的风流人物。据说,中国末代皇帝溥仪,还统治着紫禁城的时候,曾经召见胡适进宫,与博士面谈半小时。看来,皇帝作为读者而不是屠夫时,也具有追星族的好奇之心。

很快,这位才子,以马屁为敲门之砖,以奸佞为晋身之阶,现身在帝王的视线半径之中,一步登天;声闻于帝王的听觉范围之内,直达丹墀。中国文人能混到如此春风得意,不可一世的地步,还真是屈指可数。

据说,有一次早朝过后,他只是便中对穆宗抱怨一声,陛下,昨天傍晚,首都警察局竟派了便衣,在我居家老宅的靖安坊,巡逻出没,尾随跟踪,不知是何用意?当天,京兆尹主管公安的首长,二话不说,就把刑侦队长免职,连机构也奉旨撤销。一干人马,失业下岗,到底也没搞清楚,因何精兵简政?真是头掉了,不知是谁砍的,诗人的声势威风,可想而知。

因此,一,你不得不佩服他在中国文人中间,这种出类拔萃的能量;二,你若为他想,要是不很糟糕的话,或者,不那么卑鄙的话,也难达到这种京师为之侧目的地位。

元稹加速度的成功之路,我以为原因有三:一,从人种学角度考量,与他家族的鲜卑后裔,血管里流动着的野性基因有关,野,什么都敢伸手。二,从地域学角度考量,与他长期生活在陕西凤翔,在那僻壤荒域里求生谋存的艰难有关,饿,什么都敢张嘴。三,从进化学角度考量,与他出身于卑微的一个寒族子弟,拼命想出人头地,拼命想改变局面有关,爬、攀、附、靠,也就不择手段,不问是非。

所以,公元822年(长庆二年),他到底当上了宰相,这是元稹风头最健的一年。也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钻营投机,攀附巴结,效忠纳诚,紧跟高举的结果。尽管他奔走的是旁门左道,投靠的是太监佞臣,颇“为士类訾薄”,以致“朝野杂然轻笑”,但昏庸的穆宗李恒在诏书中,却对他褒扬备至:“劲气尝励于风霜,敏识颇知于今古。”可见其被宠幸,被倚重,被高看,被优渥的程度。

连他老婆也跟着水涨船高,成为宫廷贵妇沙龙的领袖:“予在中书日,妻以郡君朝太后于兴庆宫,偎为班首。”小人得志,喜不自胜,那时的他,肯定飞扬跋扈,面目可憎,也使得他的反对派联手起来,抓他的把柄,找他的不是,要把他扳倒。唐穆宗将其拔擢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决策中枢的宰相地位,固然是其昏庸悃懦之故,但也足以证明诗人吹到巧舌生簧、拍到炉火纯青、哄到不露马脚、骗到天衣无缝的功力。

文人混迹官场,能爬到这么高的位置,在中国文学史上,他是绝无仅有的一两位,确是非同小可。然而,幸运之神,来得匆匆,去得匆匆,短命的“同平章事”,从二月到五月,连一百天也没熬到,就被人排挤出局。

到同州当刺史后,元稹声泪俱下地给穆宗上书:“所恨今月三日,尚蒙召对延英。此时不解泣血,仰辞天颜,乃至今日窜逐。臣自离京国,目断魂销。每至五更朝谒之时,实制泪不已。臣若余生未死,他时万一归还,不敢更望得见天颜,但得再闻京城钟鼓之音,臣虽黄土覆面,无恨九泉。”还梦想着有朝一日,“制诰侍宿南郊斋宫”,再沐天恩。

可哪知道穆宗只坐了四年江山,就因服长生不老药驾崩了。诗人在《题长庆四年历日尾》诗中写道:“残历半张余十四,灰心雪鬓两凄然。定知新岁御楼后,从此不名长庆年。”那无望失落之情,溢于纸面。看来,他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说到底,文人,再有心眼,再富心机,再小心谨慎,再心明眼亮,永远不是那些职业政客的对手。政治家玩文学家,如猫搏鼠,让你死,你就死;而文学家玩政治家,则如羊驱虎,你让人家死,死不成,反过来,你倒可能搭上一条命。要知道,为文是一门学问,做官更是一门学问,两者通常不能得兼。做得一份好官者,未必写得一手好文;同样,做得一手好文者,未必为得一份好官。所以,没才气的文人,才热衷做官;没本事的官僚,才附庸风雅。打草搂兔子,一举两得。

而历史上那些真正的文人,从屈原起,到司马迁、到谢灵运、到李白,在官场无不混得很失败,归根结底,他们压根不是当官的料。也许,一开始就不应该搅到政治的浑水中来,老百姓的一句民谚:“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没有为官禀赋,而且你心不狠、手不辣,千万别求仕进。总结元稹的一生,成功快,失败更快,问题全出在他“见事风生”的性格上。太急功近利,太短期行为,太随风使舵,太容易转向。这种性格悲剧,决定了他一生的结局。

然而,中国文人,很不幸,似乎是胎里带,大多有做官的冲动。我认识的一些同行,削尖脑袋,热恋乌纱,做到了官,很高兴,做不到官,很沮丧。当然也不能完全怪这些文人,尤其那些古代文人,因为从他们入塾启蒙那天,朝至圣先师磕头开始,孔夫子就教导“学而优则仕”这五字真言,已经种下了病根。然而,封建社会的国家机器,是一个豺狼当道,安问狐狸的极其凶险所在,一个诗人,一个作家,要混个一官半职,谈何容易?

白居易比他明白,及早地抽身出来,退隐到他洛阳履道里的大宅子里,修身养性,颐养天年,不问政治,只管快乐,而且,他也绝不会感到寂寞,至少有半打小妞陪着老人家玩,这就是香山先生的大智慧了。因此,他能一直活到七十四岁高龄。而元稹,始终怀抱东山再起之心,始终冀图重获圣眷之想,心急如焚,辗转反侧,最后,终于走上穆宗皇帝那样的不归之路,因求长生,求雄壮,服药不慎,饮丹中毒,于公元831年(大和五年)七月间,暴卒于武昌任所,享年五十三岁。

一个诗人,一个作家,只要陷在非其所宜的封建官场浑水里,想要保持清纯的文人本色,想要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这种鬼话,说给谁去听,也不会相信的。

其实,要想了解文人,还是从他的作品下手为宜。

虽然“文如其人”这句话,并不百试百验。但无论如何,“文为心声”,总会有蛛丝马迹,可以稍知秘辛,总会在字里行间,微露堂奥底里,而元稹这篇《莺莺传》,应该是进入他内心世界的最佳门径。

再没有比这篇美文,更能表现元稹做人与做文的强烈反差了。

这篇叙述张生和崔莺莺的恋爱故事,为唐人传奇中的名篇。经唐末、五代的战乱,一度湮没无闻,不见著录,直到宋初太平兴国二年,官修《太平广记》时,才从民间搜寻出来,编入这套类书之中,得以重张天日。后来,经北宋苏轼、秦观、毛滂、赵令等文人的推介传播,大为人知;后来,又经金章宗时董解元,改编为《西厢记诸宫调》的弹词;再后来,更经元成宗时的王实甫,在《董西厢》的基础上,敷陈为杂剧搬演出来,《西厢记》遂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

由《莺莺传》而《西厢记》,最大的改变,是在结局的处理上。

中国戏剧,特别要考虑到的是观众的欣赏习惯,你要让他买你的票,坐下来看你的戏,有一条,最为重要,那结局必须大团圆。也许因为五千年来的多灾多难,中国人常常不得团圆的缘故,便非常在意这个团圆。现实世界里有太多的不团圆,至少你在戏里,给我一个精神上的大团圆。戏曲大师王实甫深谙此理,便在戏的第五折结尾处,打出“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旗号,然后落下帷幕。

但在《莺莺传》中,元稹毫不顾及中国人的口味,偏不皆大欢喜,偏要此恨绵绵,倒不是他别出心裁的创造,确确实实是他个人的自身经历,是发生在公元799年(唐德宗贞元十六年)以他为主角的一次爱情悲剧。

依今天的观点,这本应是最情投意合的爱情、最美满匹配的婚姻,却活生生被这位诗人,以无情而又残酷的手段毁灭了。他的市侩心理,他的犬儒精神,他的实用主义,他的势利取向,导致了这场得到了她,又抛弃了她的悲剧。

这种始乱之、终弃之的故事,这种女人痴情、男人负心的故事,这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故事,这种天谴人责、另觅新欢的故事,长期以来,是章回小说和戏曲文本的母题,也是一个永远有话好说、有戏好唱、有泪水可赚、有票房价值的创作源泉。

于是,《莺莺传》从此成为这种类型故事的标准范本。

其大致梗概,无非:一,邂逅惊艳,一见钟情;二,诗柬传话,小婢通容;三,花前月下,幽会西厢;四,海誓山盟,私订终身;五,长亭话别,静候佳音。后来通行本《西厢记》改进的地方,就是增添了一个大团圆的尾巴。而在《莺莺传》中,那个负心的张生,却是卷铺盖一走了之。对那个为情人奉献了全部的爱,然后又被情人抛弃的美丽少女来说,西风落叶,长安道远,“倚遍西楼,人不见,水空流”,只有彻底的绝望,和无可奈何的残生。

在他笔下的她,面临即将分手的局面,也曾预感到将是永别:“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然而,又抱着一线希望,“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这是个既有聪慧认识,又有多情天真的少女。我们把全部的同情心,集中在这个最后被抛弃的“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的弱者身上。

爱上一个女人,到了论及婚嫁的地步,遇到另外一个更值得娶进门的,娶了以后会获得更大效益的女人,马上改弦更张,背弃承诺,不作任何交代,不作任何善后,就跟她分手,是他在这篇《莺莺传》中,应该写,却没有写,或不敢写出来的卑污。

事实上,是他来到都城,准备会试期间,攀上京兆尹韦夏卿的高门,还不过觉察到有可能成为这位长安市长,后来又为洛阳市长家的乘龙快婿时,马上,他那“见事风生”的性格,果断地,毫不犹豫地,便把一往情深的,苦苦等待着他回去的莺莺,抛诸脑后,一刀两段。这种背情,这种负义,这种不能原谅的行径,他大概觉得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有意给忽略掉,免得被人谴责。这就是大诗人元稹在自叙体传奇文学《莺莺传》中,所描画出来的自己。

我一直弄不明白这位诗人,一定要将自己这场爱情悲剧,借托他人的口吻,委曲详尽地讲述出来,用意何在?

在这篇传奇中,看不到他的自责之意、负疚之感,既没有《复活》里面那位聂赫留朵夫伯爵的忏悔,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里那位渥伦斯基先生的懊丧。也许中国人是个不大肯认错,错了还要极力狡辩抵赖,错了还要继续错下去,缺乏反省意识的群体?芽就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词的辩解,便可看到某些中国人,比不认错还不可救药的堕落,就是不要脸。他说:“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娇宠,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万乘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当然是混账逻辑了,他怎么能把美丽朴素、温柔婉约、感真情挚、聪慧可人的莺莺,附会到那样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骗了,你还说人家是妖精,是祸水,简直岂有此理了。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也认为元稹的这番表白,纯系一派胡言:“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惟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而且,尤令人费解的,当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轻松而又得意,对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绅,如李建,如前辈杨巨源,讲述这场情感上的经历时,在座诸公,固然“闻之者莫不耸异之”,“于坐者皆为深叹”,却没有人对诗人这样子的绝情辜负,这样子的势利转向,有过一点谴责的表示。甚至,“多许张为善补过者矣”,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

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考证过:“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之不齿。”也许,唐代的社会风气,使之然耳;也许,人的生物属性,永远受制于人的社会属性,使之然耳。但我想不透的是,这位诗人既然舍寒门秀女而就市长千金,为势之所趋,为利之所择,天上掉馅儿饼,落在你的嘴里,你就偷着乐好了,似乎用不着大张旗鼓,写成文章,众所周知吧?

文人无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离得太远,不得亲知亲闻。鲁迅在上个世纪的30年代,七论文人无行,所鞭挞的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当隔膜。但以今度古,从当代文人的德行,大致也能猜测古代文人的一二。可奇怪的是,也许我的某些同行,对待他们个人生活中的莺莺,说不定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无耻,然而,要让他们像元稹那样行之于文,笔之以墨,把自己供认出来的傻瓜,是绝找不到的。

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冒傻气,倘不是太浅薄、太无聊,那就别有隐衷了。

读北宋赵令的《侯鲭录》,其中《辨传奇莺莺事》、《元微之崔莺莺商调蝶恋花词》,谈及这段故事,在他看来,元稹所以要写这篇传奇,是有他想说,必说,可又不便全说,不能直说的言外之意。

一,“则所谓传奇者,盖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二,“盖昔人事有悖于义者,多托之于鬼神梦寐,或假之他人,或云见他书,后世犹可考也。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为人叙事,安能委曲详尽如此。”

三,“况崔之始相得而终相失,岂得已哉。如崔已他适,而张诡计以求见,崔知张之意,而潜赋诗以谢之,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乐天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岂独在彼者耶。”

从这里,也就从“自避”、“心不自抑”、“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这三处提示,略可猜知诗人的心迹。

也许,这就是人的复杂性了。

对他来说,并不悔他的“始乱终弃”,并不悔他的背叛绝情,并不悔他对初恋情人的致命伤害。而让他魂牵梦萦的无悔之悔,就在于他痛惜自己错失了人间的至美。诗人一生,情之所系,爱之所在,经过时间的延伸,经过空间的移位,最珍贵的,最留恋的,最难忘的,最能激荡心扉,最能引发波澜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红浅碧旧衣裳”、“满头花草倚新帘”、“为见墙头拂面花”、“二十年前晓寺情”的莺莺。

他写过一首《古决绝词》:“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彻,有此迢递期,不如死生别。天公信是妒相怜,何不便教相决绝。”他不是不想终结这段记忆,然而,无论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份情,这份爱,仍是他欲罢不能,欲说还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结,一份希望解脱,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负担。也许,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脑海里已是一片空白之际,这个被他抛弃的女人的影子,还隐隐绰绰在。

因为,真正的爱,是不死也不灭的。

这就是他在那首脍炙人口的诗中所赞美所感叹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头,半缘修道半缘君。”(《离思五首》之四)

于是,我想,写出这首诗的元稹,在他心灵深处,至少还有一小块尚未沦丧的净土。冲这一点,比之当下某些蝇营狗苟、争名夺利、让人泄气、渐行渐远的同行,还真是想对一千多年前的这位大师致敬。

无论如何,在他心里,还保留着一点最后的可贵良知。

总为从前作诗苦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近年致力读史随笔写作。其小说较早地以时空交错的宏大结构反思“文革”历史,反映改革开放。其随笔谈古论今,渊博练达,独树一帜,深受读者好评;新出版有《中国文人的活法》一书。

中国人谈诗,离不开唐诗,因为那是中国诗歌史不可逾越的巅峰。

同样,谈到唐诗,泛泛地谈也好,具体深入地谈也好,是离不开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的。

郭沫若先生在“文革”期间,一时兴起,写了一本题为《李白与杜甫》的小册子,无论其抑杜扬李,是如何的强词昧理,也无论其政治取向,是如何的不敢恭维,但有一条,他选择这两位诗人来大做文章,恰好说明李白和杜甫,代表着盛唐诗歌的极顶状态,代表着中国这个诗歌王国的最高成就。

要想读中国诗,必李白、杜甫不可,而要想写好中国诗,尤非李白、杜甫不可。清人吴伟业说过:“诗之尊李杜……此犹山之有泰、华,水之有江、河,无不仰止而取益焉。”作为文人,被盛评为泰山、华山那样巍峨,被美誉为长江、黄河那样浩瀚,推崇到这等高度,可谓至尊至极了。而且,千年以来的历史也证实,不论朝代之更迭,不论时光之变迁,其生命活力的永存,其美学价值的常在,成为中华文化的瑰宝,成为中国人的精神财富,大概称得上真正的不朽了。

时下,不朽这个词,已被用滥用臭,也许因为物质社会的缘故,什么都可以拿钱买到,化上几两银子,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弄一个不朽的桂冠头上顶着,招摇过市。所以,当前文坛上,那些声称不朽者,已经不朽者,早就不朽者,不朽得一塌糊涂者,已经是车载斗量,不可胜数,真是让我们既惊讶,又痛苦。

余生也晚,民国和清以前的中国文人,怎样厚颜无耻地营造不朽,已不得而知。但当代的作家、诗人,为了活着能够瞻仰到自己的不朽,忙不迭地给自己立纪念馆,开纪念会,出纪念文集,接受纪念者顶礼膜拜。这也是文学界近些年来,够闹人、也够闹心的屡见不鲜的新闻。

在这方面的始作俑者,当推几位老的、少的,居住在京、津、冀一带的乡土作家,他们张罗得最起劲,最积极,也最有成效。可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黄花菜一凉以后,不朽也随之泡汤。虽然,那些纪念他们的庙宇,形同孤坟寡鬼,还在他们家乡土地上矗立着,可也终于难逃蛛网结门、香火寂寥、门可罗雀、草蒿满庭的命运。

求不朽,是我们中国人长期以来,受到孔孟之道的立德、立言、立功的影响所致,活着追求声名,死后想要不朽,已成为知识分子的一种情结。有点名气的文人,魂牵梦萦着不朽,没什么名气的文人,也情不自禁着不朽,这不朽,遂成为文坛上很多同志坐卧不宁、寝食不安的心病。

其实,所有的表面文章、所有的轰轰烈烈,结果无不是镜花水月、过眼烟云。因为,视眼下中国文学尚未成器的进展状况,套用一句“三岁看大,七岁看老”的俗谚,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在可以预期的将来,不可能出现不朽,连沾点边也没门。

《国语·鲁语下》有这样一句话:“沃土之民不材,淫也。瘠土之民向义,劳也”,是很有道理的。在物质欲望膨胀,精神世界萎缩的社会风气之下,吃得肥头大耳,喝得脸红眼直,左拥右抱,上下其手的当代英雄们,指望他们写出不朽之作,岂不是在做白日梦乎?

什么叫做不朽,重温一下唐人李阳冰在《草堂集序》中,对于诗人李白的评价,便略知一二了:“自三代以来,风骚之后,驰驱屈、宋,鞭挞扬、马,千载独步,唯公一人。故王公趋风,列侯结轨,群贤翕习,如鸟归凤。”这“千载独步,唯公一人”的褒誉,历数新时期文学开始以来,或者,再往前推一推,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可有一位作家、一位诗人,当得起这八个字?

看起来,假不朽者才斤斤于不朽,而真不朽者,倒并不介意不朽。

即使在开元、天宝年间,这两位诗人,正如日中天似的创造文学史之不朽之际,蜚声宇内,扬名海外,甚至连唐玄宗也买诗人的账,偶尔“爱卿”长、“爱卿”短地很是给足面子的;但无论李白,无论杜甫,都不曾向李隆基开口,要求在家乡盖个李青莲文学馆或者杜子美文学馆。虽然,如今成都市区里,有间清幽雅洁的杜甫草堂,我估计,十有八九,是后人附会的。

他们没有想到这一点。也许想到了这一点,不过,可能觉得很没劲,很无聊,便随它去了。朽,或者不朽,那是后人的事,而且是很远很远以后的后人的事,用得着咸吃萝卜淡操心吗?再说了,不朽者,自会不朽,非不朽者,即使给自己作品每个字,都镀上一层金箔,待到时光消磨掉最后的色彩,还不是成为一堆文学垃圾?

所以,目前形形色色的不朽,不过是丑剧的表演罢了。这其中,小闹闹者,闹在文坛,属于气血两虚,心浮气躁;大闹闹者,闹在社会,则是歇斯底里,近乎癫狂;而那些上了年纪的老闹闹者,闹到大学里去,已经朽木不可雕也,还求孔夫子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的不朽,则绝对是日暮途穷、倒行逆施的行为了。

真正的不朽,对真正的天才而言,大概是用不着去闹,天上自会掉馅儿饼的。

回到郭老那部大作的本题上来,我们通常并称李杜,其实这两位诗人,除了不朽这个共同点外,李是李,杜是杜,浑不是一回事。

李白(701—762),号青莲居士。绵州昌隆人,祖籍陇西成纪,一说其祖先为西域碎叶人。“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天才早熟。24岁出蜀,仗剑行吟,遍游天下。42岁,由道士吴筠荐,至长安,玄宗用为供奉翰林。后受宦官排挤,遣金放还。安史之乱时,入永王李幕。因争夺帝位,永王叛,为肃宗所败,李白被定罪流放夜郎,后遇赦。61岁,代宗朝平反,往依当涂县令李阳冰,62岁卒。也有一说,因精神失常,泛舟江中,跃水而亡。

杜甫(712—770),字子美。巩县人,祖籍襄阳。“七龄思即壮,开口吟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少壮成名。35岁以前,游历江淮齐鲁,后入长安,应科举考试,不得售,潦倒十年,徜徉江湖。44岁,安史之乱中被乱军裹胁,后脱身至灵武,肃宗授以左拾遗。后被贬,弃官入蜀,入四川节度使严武幕,荐为检校工部员外郎。严武死后,无所傍依,遂东下夔州。59岁,再经湖北入湖南,因贫病交加,死于耒阳湘江舟中。另有一说,由于饥饿,过量食牛肉暴毙。

总而言之,李白杜甫的差别在于,前者的公关面,多为宫廷权贵,名流高士,看他的诗,一派富贵气象,盛唐雄风。后者的接触面,基本上都是社会底层,草根人物,他写的诗,多为民间疾苦,沉痛呻吟。从贵族世家走出来的李白,是一个抱着鸿图大志,力求飞黄腾达,永远不安于位,永远力争上游的强者。而出身寒微的杜甫,仕途蹭蹬,发达无望,长期处于不得意的状态下,是一个欲振作无力气,常发奋屡挫折的弱者。

因此,这两位诗人沿着自己的轨迹,走上不同的生活道路。李是理想主义者,杜是悲观主义者。李是永远的乐天派,杜是艰难的谋生人。李敢于说大话,敢于冒风险,是某种程度上的自大狂,投机政治,不计后果,终于为站错了队,而付出一生。杜谨小慎微,步步为营,其实是一个入仕无门落拓穷困的潦倒者,尽管忠诚唐室,尾追玄宗肃宗,疲于奔命,队倒是站对了,可连一个微末之官也当不成,到底贬谪迁徙,在蹉跎中走完了人生旅程。

因此,这两位诗人,虽并名为李杜,却有着鲜明的不同。

看他们的创作状态:一个天马行空,一个脚踏实地。

看他们的精神面貌:一个神采飞扬,一个愁眉苦脸。

看他们的写诗主旨:一个提倡浪漫主义,一个主张现实精神。

看他们的情感寄托:一个陶醉醇酒妇人,一个在意妻儿老小。

看他们的人生抱负:一个梦想“为君谈笑静胡沙”,期望异常之高;一个只能“日暮聊为《梁父吟》”,欲念相当之低。

看他们的心路历程:一个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一旦得意,自我感觉立刻良好得不得了;一个是“同学少年都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颠沛流离,心情始终是相当郁闷和自卑。

看他们的终结追求:一个仰面朝天,努力攀登,心比天高,“揄扬九重万乘主”,是要入阁拜相,问鼎当朝的;一个眼睛向下,扎根泥土,辛勤耕耘,“语不惊人死不休”,除了诗之外,他几乎再无其他了。

李白与杜甫,严格说,是不甚搭界的。

宋人李纲《杜工部集序》称:“自开元天宝全胜之时,迄至德大历,干戈丧乱之际,凡千四百四十余篇,其忠义气节,羁旅艰难,悲愤无聊,一发于诗。”杜甫是一位心系社稷,悲悯苍生,于颠沛流离中,始终忧国忧民的诗人;而李白,以杜甫那首《饮中八仙歌》,其中四句极写李白的恣纵狂放、肆无忌惮的浪漫精神来看,“……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则是一位充满自信,解放个性,于率真生活中,追求淋漓痛快的诗人。

因此,无论为文、为诗、为歌,更重要是为人,李白和杜甫,可以算作两条道上的火车,很难走到一起。

然而,公元744年至745年,这两位诗人的运行轨道,有过短暂的交接。

天宝三载(744),李白与杜甫初次相遇,相识,相交往,时在东都洛阳。前两年,李白应朝廷征召入京,初到长安,即与贺知章相见,颇受推重,以贺的名望,复荐之于帝,身价倍增。玄宗“降辇步迎,如见绮皓”,授为待诏翰林,拟以擢用。这位文学明星,顿成政治明星,一时间,“王公大人恤颜色,金印紫绶来相趋”,我们这位大诗人,“中宵出饮三百杯,明朝还揖二千石”,忙碌得不亦乐乎,开心得也不亦乐乎。我替来到京城闯荡的杜甫想,少不了类似今天那些文学青年、新秀作家,来到北京,不能不向那些文学名流、评论大腕、出版巨头、编辑高手,致以崇高敬意一样,自然要想办法拜李白这个码头。

一心要匡扶王室、立志疆域的李白,不想仅仅当一个哄皇帝开心的御用文人,正跟唐玄宗李隆基闹情绪,皇帝只要他做诗,不要他干政,诗人激动之余,打了辞职报告,要求返回山林。那时的杜甫,说来也颇狼狈,科举未成,为宦不得,像在北京厮混的北漂一族,在长安、洛阳,以他的诗名,以他的才情,以他河南人那种朴质,或干谒权贵,或谋事衙门,或打杂蹭饭,或贩药求生。因此,类似科学院院士或社科院学部委员的李白,放下身段,能和杜甫来往,某种程度上说,是抬举他,杜甫很当回事,自然可以理解,李白不那么当回事,似乎也可理解。

尽管李对于杜,不怎么把这个小他十岁的年轻诗人,太放在心上。但是,《新唐书·杜甫传》称:“甫少与李白齐名,时号李杜。”这种状况,我不知道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到这位待诏翰林的情绪。一般来说,文学强者对相对弱于他的对手,比较能够胸怀宽阔,而对势均力敌、存在着绝对年龄优势的对手,通常保持着一种警惧心态,也许在表面上不一定看得出来,但在心灵深处,这种戒备态势,是会存在着的。对于李白与杜甫的关系,古人也好,今人也好,持两人“相知甚深”的看法,论者颇多。这些皮相之言,似有未可尽信之处。

因为,文人与文人相处,不会比狼与狼相处更融洽,我指的是心灵深处的,那些隐藏最深的特别较劲的方面。

天宝四载(745),李白的报告,李隆基批了,对皇帝而言,御用文人与澡堂里的搓背师傅,与按摩院的三陪小姐一样,去了一个,还会有另一个。应该说,唐玄宗还是很欣赏李白,也未必不想予以重用,可他左右不了身边的宠幸、枕边的美人,只好“遣金放还”,让诗人体面地离开长安,一路向东走去。正好,杜甫探亲,也来到齐鲁,事有凑巧,两位诗人再次相遇于山东兖州。

也许一个遭遇挫折的人,容易现实一点;也许一个饱受不幸的人,也就在意他人的同情。天性张扬的李白,被一脚踢出长安,再多的遣散费,也安抚不了那极其自尊而感到极其屈辱的心,失落之余,杜甫的殷勤——“李侯金闺彦,脱身事幽讨。亦有梁宋游,方期拾瑶草”,便是他在这座古城里难得的温馨了,遂与杜甫有了更多的交流。

时年三十四岁的杜甫,对于长他十年的李白,仰慕之心,不一而足。他们同行同止,同唱同和,同饮同酌,同醉同酣,似乎给杜甫留下了终生难忘的记忆。当时,还有另一位诗人高适,也和他们在一起。后来,杜甫总是在诗中提到这次齐鲁宋陈的愉快经历,“昔者与高李,晚登单父台”,“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不胜留恋。总之,仅不过短短的三年间的两次交往,敬佩其才华,服膺其诗情,钦慕其潇洒,悲悯其遭遇的杜甫,涉及到李白的诗篇,计有:

《赠李白》(“秋来相顾尚飘蓬”)

《赠李白》(“二年客东都”)

《与李十二同寻范十隐居》

《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

《饮中八仙歌》

《冬日有怀李白》

《春日忆李白》

《梦李白二首》

《天末怀李白》

《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不见》

《苏端薛复筵简薛华醉歌》

《昔游》

《遣怀》等十四首诗。

尽管,作品数量的多寡,并不能决定两人情谊的深浅,但是:

他对李白诗作的赞美:“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

他对李白才华的崇拜:“自是君身有仙骨,世人哪得知其故?”“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他对李白处境的理解:“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他对李白流放的关注:“君今在罗网,何似有羽翼?”“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

尤其,他对李白一别以后的思念:“故人入我梦,明我常相忆。”“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以及他的等待,他的希望,盼着“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仍旧回到“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一天,那诗句中流露出来的痴情……

从这些诗句中,我们读到了真挚,读到了赤诚,读到“如弟兄”的感情,更读到了一个年轻诗人对于先驱者的信任、追随、仰慕、坚贞。

然而,从李白留存到后世的全部作品中,关于杜甫,只有《沙丘城下寄杜甫》和《鲁郡东门送杜二甫》两首。甚至还不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那个无名之辈。他为这个很款待了他一番的好客主人,一口气写了三首诗,待遇要比杜甫高出一格。从以上小小的统计来看,大致可以想见,这两位诗人,谁在谁心中的分量,有多重,有多轻,也就昭然若揭了。

而困扰于李杜关系中的那首有争论的“饭颗山”短诗,也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到两位诗人磨合中间无伤大雅的杂音。

李白的这首《戏赠杜甫》,让我们看到他内心世界的另一面。诗如下:

饭颗山头逢杜甫,

头戴笠子日卓午。

借问别来太瘦生,

总为从前作诗苦。

这四句诗,有人力辩其无,有人极证其有,几成一桩公案。

清乾隆《唐宋诗醇》确信,非李白所写,他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白与杜甫相知最深,饭颗山头一绝,《本事诗》及《酉阳杂俎》载之,盖流俗传闻之说,白集无是也。鲍、庾、阴、何,词流所重,李、杜实尝宗之,特所成就者大,不寄其篱下耳。安得以为讥议之词乎?甫诗及白者十余见,白诗亦屡及甫,即此结语(“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情亦不薄矣。世俗轻诬古人,往往类是,尚论者当知之。”

清人王琦注《李太白集》时则存疑,认为有可能为李白所写:“《唐本事诗》:李白才逸气高,与陈拾遗齐名,先后合德,其论诗曰:梁陈以来,艳薄斯极,沈休文又尚以声律,将复古道,非我而谁?故陈、李二集律诗殊少。尝言寄兴深微,五言不及四言,七言又其艳也。况使束于声调俳优哉?故戏杜曰:饭颗山头逢杜甫云云,盖讥其拘束也。此诗又见《摭言》、《唐诗纪事》云:此诗载《唐旧史》。”

我一直认为,诗人,首先是人,哪怕是不朽的诗人,诗仙也好,诗圣也好,也是和绝大多数的人一样,拥有大致相同的感情。有时候,面对某个人、某些人,面对某件事、某些事,也有可能既“仙”不起来,更“圣”不起来,有可能俗,有可能丑,甚至有可能恶的。

所以,我看到时下的报章杂志上,对那些死去不久,或即将不久于人世的近乎仙、近乎圣的老作家、老诗人,乃至于学界巨擘、艺术大师、理论权威、媒体大亨的溢美之词,什么高风亮节啊,什么先知先觉啊,什么隐姓埋名的贡献啊,什么凡人不晓的如珠如玉的品格啊,总是似信似疑,半信半疑,忍不住要打上一连串问号的。

也许讲中庸之道的中国人,论人议事,倒常常持绝对的、偏激的、唯心的、形而上的态度。好就好得不得了,坏就坏得不可收拾,美就美到天上去,高则高到高不可攀。若是讲一点辩证法,若是用一分为二的方式,若是能够接受仙未必全仙、圣不一定皆圣的观点,若是接受伟人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伟大光明正确、形势大好不等于全好更不等于永远好的看法,那么,对于尊敬的大师们虽然令我们高山仰止,但偶尔间也会失态也会小人的举止,便不以为奇了……

因此,“斗酒诗百篇”、“敏捷诗千首”的快枪手李白,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肯下慢工夫的杜甫,酸溜溜地开个玩笑,调侃一下,宣泄一下,也就不必当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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