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也领教了老祖宗神农氏尝百草实际是给中国人带了一个坏头,老乡除了大口大口啃白面馍之外,不进其他油盐。结果,馍啃光以后,就三年灾荒了。数千年来,中国人局限于从植物中吸取营养,这对于改善人口素质,提高健康水平,决不是件好事情。
因为,一个面有菜色的民族,想不当“东亚病夫”也难。
所以,我很看重苏轼文字中那盆蒸得烂熟、令人食欲大开的同州羊羔,这实在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至少表明在大唐盛世,一直延至五代、北宋,生活在黄河流域的汉民族,受到西域文明的薰染,饮食习惯上的逐步胡化,是不争的事实。国人的消化系统里,肉食渐渐成为很主要的成分,这是中华民族的一大幸事,也是中国历史上得以辉煌的物质基础。
一个人,活得好不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活得好不好,胃口,是很关键的问题。
同州,即今之陕西大荔,由于南濒洛水,西临黄河,是个粮谷丰饶、水肥草美的农业县份。那里出产的胡羊,肉质细嫩,味美可口,乃泡馍的首选羊肉,至今有名。但在东坡文中,最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不是羊肉的质地问题,而是他所说的做法和吃法,虽只不过是一道菜,但却有改变中国的重要意义。
在地球上,凡食肉类动物,都凶猛,凡食草类动物,都温驯。唐代同胞可能从不断侵扰中原的胡人身上得到教训,人强欺侮人,人弱受欺侮。因此,神农氏的草食主义,在唐代,逐渐失去市场。同州,距离西域甚远,吃羊羔,绝对皈依西域正宗。
这盆蒸得烂熟的羊羔,更接近美国人的感恩节或圣诞节的火鸡,而与祭孔时全猪、全羊、全牛毫无共同之处。第一,在做法上“灌以杏酪”,绝非中国人的传统;第二,在吃法上“食之以匕不以箸”,也是对尝百草的神农精神,予以革命和否定。
“食之以匕不以箸”,看似小事一桩,但对唐人来讲,这个突破,意义重大。
世界上从来没有恒定不变的东西,民族特性也非铁板一块,饮食习惯并不是永远不可改变的,所以,对付这只羊羔,除了一把锋利的刀,一副坚固的牙,一个强壮的胃,还需要那种绝非汉人所有,而是胡人天生的饮食心理,方能左手割肉,右手持杯,享咀嚼之趣;方能食膻啖臊,大快朵颐,得饕餮之乐。酒足饭饱之后,再加之一壶浓酽滚烫的好茶,沁入心田,那就齐了。
放下筷子,拿起刀子,在唐代,便是不以为奇的事情了。
唐朝的胃口(2)
肃宗为太子,尝侍膳。尚食置熟俎,有羊臂臑。上顾太子,使太子割。肃宗既割,余污漫刃,以饼洁之,上熟视,不怿;肃宗徐举饼啖之,上大悦,谓太子曰:“福当如此爱惜。”(王谠《唐语林》卷一)
因为不同饮食文明表现着不同民族特性,这种食用工具的区区变动,也会起到不可小视的微调作用。一般来说,动筷,礼让谦恭;持刀,很难斯文。汉人用筷挟菜,温文尔雅,殷勤周到,多繁文缛礼之士;胡人持刀食肉,血气方刚,多剽悍强横、骑劫掳掠之徒。所以,大唐盛世,与其说唐人胃口朝胡人饮食靠拢,还不如说西域文明也在影响着中原文化,交流通常是相互的,开放从来是彼此受益的。
作为中原文化和西域文化的交汇点,唐代的长安,便是当时整个社会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心,也是从广义上来理解大唐盛世有一副极其良好胃口的集中体现。
如果,我们从诗人李白笔下的“胡姬”,在其诗篇中的出现频率,也可估计,或者想象,这座都城,是以怎么样的姿态,向全世界敞开怀抱了。
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李白《前有一樽酒行二首》之二)
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且就胡姬饮。(李白《白鼻》)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李白《少年行》之二)
何处可为别,长安青绮门。胡姬招素手,延客醉金樽。(《送裴十八图南归嵩山》之一)
从这些诗句所提供的意境,若能在冥思暇想中,神游一千多年前的古长安,那将是怎样一种体验啊!不过,我还是郑重劝一句,若是你读过白行简的《李娃传》,建议你先不要到唐代的红灯区平康里去,那儿是李娃和她的姐妹们活动的领地,你的荷包里若没有足够的银两,那将是你无法承担的高消费。而是要到西市、金街一带,那里的食肆,酒店,歌楼,舞榭,倡馆,茶寮,戏场,杂市,才是更红火、更热闹的去处,才绝对是一个值得你逗留的风流所在,否则,李白跑那里去做什么?
你会发现那些打扮得粉妆玉琢、花枝招展的胡姬,玉脸生春,眉目传情,向你灿然一笑,令你心旌荡漾,向你挥摆纤手,令你举步踟蹰。那摆动的绦带,曳地的长裙,袒露的襟领,洁白的肌肤,在扑面而来的香风里,弥漫着这些异域女子的香艳气息,该是怎样引发这个城市的勃然生机啊!
这就是唐朝的胃口,这就是长安的浪漫。
那时候,政治上不分畛域,张开怀抱;经济上不分族别,竞争谋生;宗教上不分信仰,相互包容;族别上不分胡汉,悉为臣民。胡人几乎融进了城市生活的各个方面,“汉着胡帽,胡着汉冠”,甚至在服饰上,也在模糊着中外文化疏隔的界限。
我很钦佩唐朝的这种广义上的好胃口,它意味着一份自信,一份豪壮,一份担承,一份敢把天下纳入我胸怀的大气。那些精神萎琐者,你就是打死他,他连这样想一想的勇气,也不会有的。自南宋至清末,中国之一蹶不振,吃亏就在胃口,都像林黛玉那样,只能挟一筷子螃蟹肉吃,小命都难保,焉谈爱?焉谈情?焉谈雄心壮志?焉谈民族复兴?也许积弱的中国,尤其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实在压抑得太久太狠,大唐盛世,遂成这个民族永远被憧憬的梦。
盛唐统治的大版图,大气魄,大形势,大开放,其实是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的结果。经过公元420年至589年南北朝的拉锯战,到公元618年唐朝实现统一。既是人之所为,也是势之所趋。唐代的统治者,敢作敢为,大气豁达,可能与血液中的胡人基因有关,正如国学大师钱穆所考证的:
近人有主李唐为蕃姓者,其事信否无确据。然唐高祖李渊母独孤氏,太宗母窦氏,外祖母宇文氏,高宗母长孙氏,玄宗母窦氏,皆胡族也。则李唐世系之深染胡化,不容争论。唐人对种族观念,亦颇不重视。即据《宰相世系表》九十八族三百六十九人中,其为异族者有十一姓二十三人,时人遂有“华戎阀阅”之语。崔慎猷至谓:“近日中书,尽是蕃人。”又唐初已多用蕃将,甚至禁军亦杂用蕃卒。(《国史大纲》)
正是这种混杂的人种优势,正是这种胃口的胡化倾向,唐代的文治武功达到中国历史上的高峰。这加速了边外属国的归附,推动了胡人内迁的涌入,也造就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的黄金时代。随着民风民俗的广泛传播,衣食住行的深入渗透,以麦面为主的中原人,在择食主张上多近胡人。
毕罗者,番中毕氏、罗氏好食此味。(李济翁《资暇集》)
今衣冠家名食,有萧家馄饨,漉去汤肥,可以瀹茶;庚家粽子,白莹如玉;韩钧能作樱桃毕罗,其色不变;有能造冷胡突鲙,鲤鱼臆,连蒸诈草,草皮索饼;将军曲良翰,能为驼峰炙。(段成式《酉阳杂俎》)
中土人本来擅长于制作面食,曾几何时,也时兴胡风起来。贺知章初到长安,投师访友,出明珠为贽见之礼,主人了不在意,嘱童持去鬻胡饼数十枚,众人共食之。可见这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岂能低估。由此可以看到长安城里的原住民,不得不按照地道的西域风习,来调整自己的胃口。
因为着眼于摄取更多的动物蛋白,膳食结构发生变化,使得国人的体质、气质、精神、心态,也在嬗变之中。肉食增多,势必带来某些人种学上的演化。唐朝男人的豪放自信,唐朝女人的妩媚可爱,也有这种食物结构成分发生了变化的结果。
这个结论,很可能使有识者嗤之以鼻,但一杯牛奶,改变一个民族,却是发生在20世纪日本的事情,那是有目共睹的。
在《资暇集》中,有一则《熊白啖》的故事,你便懂得唐人的好胃口了:
贞元初,穆宁为和州刺史,其子故宛陵尚书,及给事已下尚未分官,列侍宁前。时穆氏家法切峻。宁命诸子直馔,稍不如意则杖之。诸子将至直日,必探求珍异,罗于鼎俎之前,竞新其味,计无不为。然而未尝免笞叱之过者。一日给事直馔,鼎前有熊白及鹿脩,忽曰:“白肥而脩瘠相滋,其宜乎?”遂同试,曰:“甚异常品。”即以白裹脩改之而进,宁果再饱。宛陵与诸季望给事盛形羡色,曰:“非唯免笞,兼当受赏。”给事颇亦自得。宁饭讫,戒使令曰:“谁直?可与杖俱来。”于是罚如常数。给事将拜杖,遽命前曰:“有此味,奚进之晚耶?”于是闻者笑而传之。
唐朝的胃口(3)
熊白,即熊的脊肉,极嫩极肥;鹿脩,即风干的鹿肉,极干极韧。两者性质不同,炒蒸以后,却效果奇佳,鲜美异常。据说,现在到西安吃仿唐菜,还可以点到这道名品。试想这么一位老爷子,每顿食肉,食不好,还要敲儿子的屁股,固然可讽之曰“肉食者鄙”,就知道那张嘴,而无远谋深虑,但不也感觉到他那粗鲁豪悍的可爱乎?
什么时代,什么胃口,胃口是决定出汉子还是出侏儒的关键。这也是清人顾亭林在《日知录》里早就感慨万分的话题,他说:
予见天下州之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此又樵《记》所谓州县皆驿,而人情苟且十百于前代矣。
顾炎武所说的一朝一朝的式微,令我不禁想起晚清大学士徐桐,这位给老佛爷策动义和团扶清灭洋,提供理论依据,掌握宣传舆论的教父。庚子事变期间,尽管风烛残年,不得不每日进宫,以备慈禧垂询。可他,家住崇文门外,坐在轿里,往北抬,花市有洋人的教堂,他不能路过;往西抬,东交民巷有使团的洋鬼子,更不能路过;往南抬,绕路而行,又避不开当时北京城的红灯区八大胡同,可谓步履维艰。他那顶只好远走永定门,再经西直门,然后才从西华门进宫的轿子,成为京城的一个笑话。
一个人,为其狭隘的教义活到如此萎琐凿枘的地步,这个朝代,不亡何待?
这位老夫子,活了一辈子,闻夷色变,视洋为敌,闭目塞听,拒绝变革,如防洪水猛兽那样,抵制一切外来的新鲜事物。于是,倘若有谁端来唐朝穆宁吃得眉飞色舞的那盆“熊白啖”,拦住那顶笑话轿子,捧过去,基本上已是一具政治僵尸的他,绝不敢举筷尝上一口。
因此,好的胃口,包涵着宽容、博大,体现着接受、吸纳,意味着消化、摄取,代表着健康、活力。对一个人来说,足以雄壮体格;对一个朝代来说,足以强健精神;对一个城市来说,足以鼎盛壮大;对一个国家来说,足以生生不息。
唐朝伟大,在于唐朝从不挑食的好胃口,这一点,很重要。
唐朝的钉梢(1)
1931年10月,鲁迅在《北斗》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杂文,题目就是《唐朝的钉梢》。
他在文中写道:“上海的摩登少爷要勾搭摩登小姐,首先第一步,是追随不舍,术语谓之‘钉梢’。‘钉’者,坚附而不可拔也,‘梢’者,末也,后也,译成文言,大约可以说是‘追蹑’。”
“钉梢”,为上海方言,这是近人徐珂在《清稗类钞》中说的。“钉梢,蹑行人后,左则左之,右则右之,跬步不离之谓也。今则专用于男子追随女后之称矣”。看来,作为“君子好逑”的这种直率手段,最早,大概仅能局限于沪上一地。因为,这种西方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只有生活在上海滩的人,才有可能耳濡目染,才会如此毫不掩饰地在大马路上紧追小姐不舍。
徐珂生活的时代,中国还在大清王朝的统治下,上海的勇敢者敢于“钉梢”,社会风气和公众舆论能够容忍“钉梢”,不能不说是一种时代思想的进步,一种对于封建禁锢的突破。应该看到,鲁迅在少爷和小姐前面,加上“摩登”二字,这是最具决定性的因素。没有大环境的“摩登”潮流,没有勇敢者的“摩登”意识,大街上不会看到男追女逐的“钉梢”行为。
假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孔孟之道,男女授受不亲的程朱理学,仍旧牢牢桎梏着人们的精神,你借给这位少爷胆子,他也不敢跟在一个不相识的小姐后边套近乎。当然,没有相对稳定的环境,没有相对温饱的生活,四面楚歌,饥寒交迫,惶惶然不可终日,即使中国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捧心而过,之二的王嫱含情而来,这位少爷也不会生出“钉梢”的冲动。相反,路边摊的大饼油条,小吃店的生煎馒头,店铺炸油饼的大锅,可能更使他馋涎欲滴。
因此,这最早的浪漫,始于西风东渐的上海,始于中国最早的对外通商口岸,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对于这最早的勇敢者,我表示钦佩。那时中国的年轻人,在封建礼教、儒家伦理的高压下,爱不敢爱,恨不敢恨,活得怪可怜的。
清末民初的上海,是中国最发达,也是最洋气的城市。有一位广东籍的作家吴趼人,当时在上海办小报,混饭吃。以“我佛山人”的笔名,写了不少名媛贵妇交际花的艳闻,达官豪商风流客的趣事。那张园盛会,花前月下,寻芳觅俊,绅士淑女,莺歌燕语的场面,那跑马比赛,玉马雕鞍,男追女逐,霓裳歌舞,蝶飞蜂浪的风景,可以想象,在大家还拖着辫子的时代,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摩登少爷公然勾搭摩登小姐的“钉梢”行为,对愚塞的国人而言,你不能不估计到开风气之先的作用。
鲁迅的文章,是由《花间集》中一首词引起的。他说:“一向以为(‘钉梢’现象)现在的洋场上才有的,今看《花间集》,乃知唐朝就已经有了这样的事。”词如下:
晚逐香车入凤城,东风斜揭绣帘轻,慢回娇眼笑盈盈。消息未通何计是,便须佯醉且随行,依稀闻道“太狂生”。(张泌《浣溪纱》)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不论什么大事小情,只要盛行起来,连阿猫阿狗也会介入,如阿Q那样高喊我要革命的热烈,放心吧,就会慢慢演变,就会彻底变质。“钉梢”一事,民国以后,大都成为戏子坤角、妓女嫖客的游龙戏凤了。
小市民意识,其实就是某种意义的精神染缸,优雅的事物,高尚的境界,只要泡进去一锅煮,也就必然统统成为粗鄙化和庸俗化的糊涂浆子。结果,风流和下流混淆不分,“钉梢”与“盯骚”化为一谈,这最早的浪漫和诗意,便化为百分之百的低级趣味。
到鲁迅写这篇《唐朝的钉梢》的上个世纪30年代,“钉梢”每况愈下,更是不成气候,唱主角的,已非当年的摩登少爷和摩登小姐,而是鲁迅笔下出现的,那个毫不知耻地宣布“弗轧姘头,到上海来做啥呢”的“上海人叫娘姨,外国人叫阿妈”的阿金了。于是,在马路上看到的男尾女随,死皮涎脸,勾搭不舍,打情骂俏的场面,就尤为不堪入目了。
所以,鲁迅将张泌这首词,译成白话文,便带有30年代的市民气息了:
夜赶洋车路上飞,
东风吹起印度绸衫子,显出腿儿肥,
乱丢俏眼笑迷迷。
难以扳谈有什么法子呢?
只能带着油腔滑调且钉梢,
好像听得骂道“杀千刀”!
这种以上海为发源地的,有着旖旎风光、十足风情,令人遐思绮想的唐朝“钉梢”,也如鲁迅当年跑到西安,再也找不到他心目中唐朝的天空那样,这唐朝的“钉梢”,也彻底变质了。
中国人,喜欢把事情搞到极致,一旦搞到极致,也就走到头了。官场如此,文坛如此,大人物如此,小八腊子也如此。作家,诗人,过去的,现在的,谁也不能例外。
作这首吊膀子词的张泌,据今人李一氓的考证,不一定就是后来由南唐仕宋的中书舍人。但他是五代的一位文人,确凿无疑。鲁迅由这首《浣溪纱》,以为唐朝就有“钉梢”,显然是一个小小的笔误。
五代词作为唐诗的馀绪,经常是合二而一地加以考量的。无论如何,唐朝的浪漫,体现在唐朝的四万多首诗上;同样,唐朝的诗,也十足表现出唐朝的三百年浪漫。因此,后世很容易把五代诗歌的浪漫,算到唐朝头上。固然,没有浪漫,不可能有诗,没有诗,也就谈不上浪漫。诗和浪漫,犹如一枚硬币的正反面。但是,到了张泌这一代的花间词人,这种中国人的喜欢极端,喜欢绝对的形而上毛病,又浮上台面,将浪漫推向了极致,除此以外别无长物。似乎从公元907年到960年的半个世纪里,中国人只有情,只有爱,只有性,只有色,每个人都处于发情期,求偶期,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这样,透过《花间集》或《尊前集》,我们还能嗅出一丝时代的气息吗?除了“晚逐香车入凤城”的快乐外,文学所能表现的历史,便只好是空白了。其实,那时中国人之苦难深重,之水深火热,在一部“二十四史”中,也是数得着的。而发生在这一时期前后的人食人现象,则尤其骇人听闻,在世界史中也是极其罕见的。就连非洲腹地、南洋群岛吃人吃惯了的原始部落,那些酋长大人,对唐末出现的农民革命领袖黄巢,也要望尘莫及的。
据唐代张的《朝野佥载》:“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喂贼。生灵歼于此矣。”
而据《旧唐书》,黄巢“围陈郡三百日,关东仍岁无耕稼,人饿倚墙壁间,贼俘人而食,日杀数千。贼有舂磨砦,为巨碓数百,生纳人于臼碎之,合骨而食,其流毒若是”。到底黄巢这座食人工厂,一共吃掉多少人,史无记载。但他“围陈州,营于州北,立宫室百司,为持久之计”。一个大好的中国,生是让这位食人狂,弄得神州陆沉。降至五代不远,其馀部仍继续作恶。“贼首(秦宗权部)皆慓锐惨毒,所至屠残人物,燔烧郡邑。西至关内,东极青、齐,南出江淮,北至卫滑,鱼烂鸟散,人烟断绝,荆榛蔽野。贼既乏食,啖人为储,军士四出,则盐尸而从”(《旧唐书》)。
唐朝的钉梢(2)
在这样一个尸骸遍野、白骨如山的中国大地上,晚唐、五代词的总集《花间集》,从第一首温庭筠的《菩萨蛮》:“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到最后一首李珣的《河传》:“春暮,微雨,送君南浦……”,整本书悉是男情女爱,秾桃艳李,风花雪月,无病呻吟的长词短令,美则美矣,可除了美之外,你不觉得这些诗人没心没肺,在那儿装孙子嘛?
最差劲的莫过于韦庄,他曾经以关中的大战乱、大灾难为背景,写了一首千馀言的长诗,题曰《秦妇吟》,因此得名,人称之为“秦妇吟秀才”。后来,他入蜀为相,正如当下文坛,谁不写性谁就落伍一样,他的为民鼓呼的诗篇,到了成都,与流行的花间风格大相径庭,这位老兄竟然感到很难为情,“他日撰《家戒》内,不许垂《秦妇吟》障子”(《北梦琐言》),后来他弟弟韦霭在为他编《浣花集》时避而不收,终致失传近千年。幸赖敦煌莫高窟所藏写本,《秦妇吟》才重见天日。这种受文坛风向的左右,而不能自已的作家诗人,是最没出息的一拨。
《花间集》署“银青光禄大夫行卫尉少卿赵崇祚集”,《实宾录》卷六:“五代后蜀赵崇祚,以门第为列卿,而俭素好士。……”赵崇祚对于情爱文字、性欲隐喻、肉感陈述、猥亵动作所表现出来的偏执的癖爱,与中国一以贯之的传统文学精神,是相当不一致的。不过,他还没有堕落,还拥有较高的艺术审美水平,这正是《花间集》的价值所在。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这位先生,有其叛逆正统的可贵之处,也有鼓吹情色的消极一面。
《花间集》共辑得十八家,达五百首词,着力于消闲,热衷于情致,悉皆卿卿我我,尔侬我侬,香艳感性,华彩丰丽,称得上是中国文学中最早的、情色之外无他物的一部纯软性读物。在这部《花间集》中,社会现实不屑一顾,民间疾苦置若罔闻。诗人躲进象牙塔养尊处优的结果是,具有民族精神的大雅之作,具有时代风貌的经典之作,能够传唱千古的黄钟大吕,能够家弦户诵的传世名篇,便统统交了白卷。
据欧阳烱受“卫尉少卿字弘基”之约,为《花间集》作序,这样介绍:“有唐已降,率土之滨,家家之香径春风,宁寻越艳;处处之红楼夜月,自锁嫦娥。”烱为孟蜀宰相,蜀亡,后入宋,为翰林学士,这自然是指像他这等官僚阶层的浮华生活而言。而五代十国时那些帝王,则更加骄奢淫逸、放荡堕落。前蜀王衍,终日与狎客词臣,酣饮赋诗;后蜀孟昶,沉湎于歌舞,放荡于伎乐;南唐的李璟、李煜,则更是不问国事,只知醇酒妇人的帝王,耽于安乐,迷于奢纵,一直到国破家亡。所以,侈汰浮靡、淫乱颓唐,是中原战乱以外相对稳定的边陲属国,从统治者到贵族,到官僚阶层,到士大夫的上层社会风尚。
《花间集》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出现,作家被潮流吸引,去写这类香艳文字,读者被潮流所导向,去买浓词艳曲。然后,供求双方的互动,驱使出版家为钞票拼命。这样,又对文学潮流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要钱要名的作家诗人又拼命炮制,恶性循环,便成为一股文学浊流。
中国文人这种集体无意识的盲动,是将任何事情都做到极致做到完蛋做到不知伊于胡底的推力。中国文学在相当一个时期内不可救赎的命运,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命中注定的必然。要知道中国文人这支队伍,基本上是由农民和小市民组成的,而农民的短期行为和小市民的投机心理,决定了他们热衷于写贵族,写官员,写上层,写白领,写有钱的老板,写以上这各色人等的声色犬马。而所有这些从农民和小市民阶层走出来的文人,没有一个不朝思暮想当上假贵族,过上花天酒地的生活。而几乎绝大多数的作家诗人,无一不随波逐流,为时尚和风气所裹胁。
《花间集》所以能在文学史上有一席之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五代的诗人要稍稍高尚些,不那么下作和下流。同样,吴趼人有滋有味地写了花花世界,固然品格不高,趣味低下,但他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对于清朝的颟顸腐败,列强之压迫欺凌,世风之江河日下,百姓之民不聊生有生动的描述。这部舒愤懑的力作,也还是令读者体念到他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激愤的文人,因此能够与之产生强烈共鸣。
现在回过头去看五代十国那半个世纪里的文人,“绮筵公子,绣幌佳人,递叶叶之花笺,文抽丽锦;举纤纤之玉指,拍按香檀”(欧阳烱序),沉浸在绮筵幽会,含情无语,绣屏灯斜,锦帷鸳被,暮雨朝云,旧欢新梦,晚逐香车,驰骤轻尘的无忧天堂里,不过是闭着眼睛,背过脸去,不敢面对周边现实的自我陶醉罢了。
幸亏只是五十多年,要是迁延五百年,中国文学早就寿终正寝了。
到了北宋,欧阳修就说:“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这里所说的“弊”,也就是对追求绮丽,竞作香艳,形成互相效尤的这股潮流的否定。正是这股潮流,造成一代作家对于时代,对于现实,对于大多数人生存状态的失语。
到了南宋,陆游为当时出版的《花间集》作跋时,愤而写道:“花间集,皆唐五代时人作。方斯时,天下岌岌,生民救死不暇,士大夫乃流宕至此,可叹也哉!或者,出于无聊耶!笠泽翁书。”
欧阳修倡古文运动,是“文起八代之衰”的文艺复兴大师,陆游是饱经忧患、心系元元的爱国诗人。他们对五代文人在民不聊生之际,竟写出如此优哉游哉的文字,颇多感慨,予以反思的同时,不禁表示愤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这种发自良知的声音,是值得每个为文者深思的。
从鲁迅《唐朝的钉梢》,联系到这部《花间集》,感慨良多:一、对于古人写爱、写情、写性之长的认识;二、对于古人背离时代、背离现实、背离百姓之短的警惕。如果能给自己一点启示,那真是大好事了。若如此,也许数百年后,不致被人骂我们这一代文人对于这个时代的失职吧!
唐朝的“苦迭打”(1)
唐朝的“苦迭打”公元626年的夏天,唐高祖武德九年六月四日的清晨,秦王李世民,在京师长安的皇宫北门,也就是太极宫的玄武门,发动了一次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武装叛乱。这一场唐朝的“苦迭打”,使得中国历史上的“样板”皇帝,正式登上“贞观之治”的舞台。
“苦迭打”,意即“政变”,为日文的外来语,是法文“coupd’Etat”的音译。上个世纪30年代,一些好时髦、好洋货的知识分子,将它从东洋搬到中国来。和当下的中国文人一样,要不说上几个洋人的名字,要不写出几句洋人的词语,就好像早晨起床以后没有刷牙,满嘴不自在的感觉一样,成了一种数典忘祖的病态。
“苦迭打”一词,到中国后,可能水土不服的缘故,很快就销声匿迹了。
然而,阴魂不散,公元1966年,也是个夏天,整个中国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全民陷入集体无意识的歇斯底里之中,“文革”小报遍地开花,如火如荼,蔚为大观。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可以办报出书,风头不让“两报一刊”。有一天,我从一份叫《井岗山》的战斗快报上,看到当时的副统帅在一次中央全会上的报告,这个久违了的词汇“苦迭打”,忽然跳入了眼睛,我吓了一跳。
那时,横扫一切的“革命派”,虽造反勇气无比高涨,但基本文化相当缺失。于是传了我这个牛鬼蛇神去。
问我,何谓“苦迭打”?
我说,即中文之“政变”。
又问,是他要“政变”别人,还是别人要“政变”他?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不敢回答,也不想回答,惟有咬紧牙关,三缄其口。尴尬地冷场三十秒以后,我听到头儿口中喷出一声“滚”,便马上抱头鼠窜而出。后来,这个贩自东洋的外来语,自打“永远健康”的副统帅折戟沉沙以后,在中国的语言环境中,也就跟着死定了。
话题还是回到唐代那次李世民的“苦迭打”上去。
大唐武德九年六月里的这一天,都城长安的天气不错,可高祖李渊的心情却不好。尽管花红柳绿,碧水涟漪,一派怡人的仲春景色,泛舟宫内湖上的他,却没有平素里的激情。
这位老爷子,有点精神不振,有点情绪失常,还有一种大事不好的预感。
唐时京师的规模,现在的西安包括郊区再乘以十,恐怕都赶不上。因此,李渊在隋代大兴宫基础上扩建起来的太极宫,数倍于北京的紫禁城,当是可以肯定的。太极宫里的东海、西海、南海三池,以唐朝人的大气派、大手笔,大概比今天北京城里的后海、北海、中南海,要弘敞宽阔得多。然而,陛下的意乱心烦,让那些簇拥着他的女宠们,不知该怎样来哄老人家开心。
陪他乘船同游的裴寂、萧瑀、陈叔达等几位近臣,心里当然明细得很。正是他的三个儿子,老大李建成,老二李世民,老三李元吉,为权位之争,已经闹到乌天黑地、不可开交的地步,令他焦头烂额。而其中,最吃不准的,就是秦王。此时此刻的李世民,绝对是一座开始冒出通红岩浆的活火山,只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爆发,什么形式的爆发?是天摇地动,还是排山倒海?事情发展到这种无计可施、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三无境界,大家都在等待着这一触即发、非炸不可的场面。因此,整个太极宫内,笼罩着一股不祥气氛。
李世民是个好皇帝,那是后话,但他夺得权位的手段,不敢恭维。
清人王夫之质疑:“况太宗之以夺大位为心,有不可示人之巨慝乎?”“慝”,就是邪恶。这位学者认为他“慝”得很。由于他的贞观之治曾经是历史上令人憧憬的黄金时代,千年以来的中国人,通常都避而不谈他的这个“慝”。
然而,这场“苦迭打”从玄武门对李建成射出第一箭开始,到最后将老爷子逼当太上皇为止,作为电视连续剧的每一出,每一个分镜头,无不充满了“慝”。这出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大戏,足可以看到他蓄谋已久,处心积虑,全力以赴,使出浑身解数,为攫取这个国家最高权力,早就准备“蹀兄弟之血于国门”,无恶不作的。
所以,王夫之说,别以为他是什么好东西,当他“亲执弓以射杀其兄,疾呼以加刃其弟,斯时也,穷凶极惨,而人之心无毫发之存者也”。这时候,做出如此禽兽不为的恶行,他的结论是,这位中国历史上的“样板”皇帝,“不可复列于人类矣”(《读通鉴论》)。
王夫之的结论告诉我们,再伟大的人,都有其“伟小”的一面。“伟小”这个词汇是不存在的,它的意思却人人都能体会。知其伟大,识其“伟小”,大概就是我们阅读历史时,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辩证法了。
然而,成则为王败则寇,在中国,谁赢了,谁就嘴大,谁就有理,谁输了,谁就会被踏上千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一部“二十四史”,从来都是胜利者的大嘴史,失败者的完蛋史。我的古代同行,那些中国文人们,也许本意想写出真实,也许内心想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可他们有这个胆子吗?他们敢不视胜利者的眼色行事吗?领导画一个圈子在那里,打死他也不敢出格的。因为他们得靠皇帝老子赏饭吃,不知什么时候皇帝老子一不高兴,摸摸你的脑袋,捏捏你的脖子,怕是吃什么都不会香的了。
这样一来,文人们便努力放淡得无味的屁,尽量闭上说真话的嘴。于是,玄武门之变的负面部分,肮脏部分,黑暗部分,见不得天日的部分,也就是王夫之所说的唐太宗的“慝”,在竭力讳言,拼命粉饰,乱加窜改,尽量湮没以后,后人从那些语焉不详的记载中,休想了解当时那场骨肉屠杀的真实历史。
历史,总是让你看他要你看的那些,所以,信史不如疑史。
不过,平心而论,李世民公元626年的武装政变,夺得帝位,对他个人而言,应该得到很高的评价。这与他公元617年至627年荡平群雄,建立唐朝,以及公元627年至649年的贞观之治,一统宇内,可视为他平生三大杰作。中国历朝历代的宫廷政变如家常便饭,不可胜数,但达到李世民这次“苦迭打”完美水平者,找不出第二个。
李世民打江山,漂亮;治天下,漂亮;夺得帝位,也漂亮。
就政变,谈政变,你不能不佩服李世民之英明睿智,神武果断,坚定决绝,毫不“费尔泼赖”,一点也不拖泥带水的王者风度。综观这次“苦迭打”的全部运作过程,那完美娴熟、毫无漏洞的韬略,那击中要害、攻势凌厉的战术,那策反御军、瓦解劲敌的阴谋,那重点消灭、下手无情的残忍,若不带王夫之的正义感,从政变学的技术角度来看,那父子三人,败倒在他名下,也是活该。他太强了,不是一般的强,而那三位,一个是笨蛋,一个是混蛋,一个是老糊涂蛋,只好出局。
唐朝的“苦迭打”(2)
我不知道秦王府的谋士们,在策划这次政变时,事先作过政治预案没有,敌我双方要付出多大代价?但战果,当得上“多、快、好、省”四字。最少的流血,最小的成本,最短的时间,最佳的善后,几乎不到一个对时,基本结束战斗,太阳尚未完全落山,战场业已打扫干净。人不知鬼不觉中,太极宫出现了新的主人。
整个长安城几乎没有被这场“苦迭打”惊动,因为这个城市太大了。加之那时没有手机可发短讯,没有网络可传消息,也没有“娱记”和“狗仔队”报道这次政变的一个重要诱因——李渊那两个宝贝儿子,竟联合起来给他们的老爹戴绿帽子。也许,这次“苦迭打”的起因,是个永远的谜,究竟这对难兄难弟,睡了他父亲若干太太中的哪几位,连史家都捂着嘴,摇着头,以一句“宫禁深秘,莫能明也”,来搪塞后人。
夜色朦胧中的上弦月,照例挂在城墙的角楼上,它发现谁也不觉得六月的这一天,在玄武门所发生的一切,对大唐王朝来说,意味着什么?平康里那厢的性服务行业,姐姐们照常开门接客,酒家胡开的西域饭店,半裸的胡姬笑靥迎人,曲江池的进士们经常聚会的歌厅,妖娆的歌伎馀音绕梁。总之,夜未央的长安城,仍是一派升平景象。
这种投入极少、产出极大的政变,可谓破天荒的纪录。不是我们中国人总爱炫耀那辉煌的过去,就拿这个“coupd’Etat”来说,翻开《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它解释这个词汇所引用的例证,简直令人笑掉大牙。书中认为1799年11月9日(雾月18日)波拿巴拿破仑推翻督政府;1851年路易拿破仑解散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的国民议会,为典型的政变。哦!天哪!那小儿科的叔侄俩所搞的“苦迭打”,与大唐王朝李世民的玄武门之变,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是无法相提并论的。
李世民政变水平何以如此之高,因为他“夺大位之心”久矣!
大唐王朝建国以来,内忧外患,立足未稳,李世民当然不会搞“苦迭打”。公元621年(武德四年),解决了窦建德、王世充两位军阀的内忧以后,而外患突厥颉利可汗还在结集力量之时,他认为可以腾出手来,进行“苦迭打”的谋划了。虽然正史有关玄武门之变的记载,非常简略,而且反复强调,是在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逼迫陷害之下,李世民一再退让,退得无可再退的自卫反击,这当然是御用文人的说辞。掌握了国家机器和舆论导向的李世民,即使拍胸脯,让其秉笔直书,他们也不敢拿自己脑袋开玩笑。
第一,李世民可不是一个脓包;第二,李渊、李建成、李元吉加在一起,绝不是他的对手。逼迫是有的,陷害也是有的,而李世民之所以一再忍受,不作反弹,正是其狡猾处。两兄弟根本不晓得他们自以为得意的,施之于李世民的一切恶行,恰好给了李世民用来制造舆论、邀买民心、激励部属、提升形象的绝妙卖点。
同年六月,李世民开始进行政变的试探,他搞了一次盛大的阅兵式,以献俘的名义,以凯旋的形式,亲率野战部队,进入京畿重镇,直接挑战太子的近卫军和皇宫的御林军,实际上是准备武装叛乱的实兵预习。
正史是这样记载的:
太宗亲披黄金甲,陈铁马一万骑,甲士三万人,前后部鼓吹,俘二伪主及隋氏器物辇辂献于太庙。高祖大悦,行饮至礼以享焉。(《旧唐书》卷二)
如此旌旗蔽日的千军万马,如此剑戟戳天的铁骑劲旅,这不是示威,还能是什么?老爷子无论如何也是“悦”不起来的。没有办法,他有愧于这个儿子,对这位拥兵自重,率部压城的秦王,他有沉重的负债心理。怎么办,李渊只能以超规格赏赐来安抚他,实施政治上的赎买了。
高祖以谓太宗功高,古官号不足以称,乃加号天策上将,领司徒、陕东道大行台尚书令。(《新唐书》卷二)
十月,加号天策上将,陕东道大行台,位在王公上。增邑两万户,通前三万户。赐金辂一乘,衮冕之服,玉璧一双,黄金六千斤,前后部鼓吹及九部之乐,班剑四十人。(《旧唐书》卷二)
为什么老爷子感到歉疚呢?据《新唐书》载:“初,高祖起太原,非其本意,而事出太宗。及取天下,破宋金刚、王世充、窦建德等,太宗功益高。”没有秦王,不可能有李渊的今天。但是,武德元年,禅隋立唐,按嫡长制的封建继承传统,他立李建成为太子。这当然无可厚非,然而却是一步臭棋。这个庸君,多好说不上,多坏也说不上,指望他有超常的英明之举,立嫡选贤,是不可能的。但这样一来,摆不平这位立下汗马功劳的儿子,制造了三兄弟的尖锐矛盾,成了老爷子的心病,也成为唐朝初年的乱源。
一、李世民一心要“苦迭打”,而且除此以外,别无选择;二、李渊怕李世民“苦迭打”,拼命采取补偿措施,封官许愿,物质满足;三、李建成有危机感,很怕这位老弟搞“苦迭打”,便与李元吉结盟,并联络后宫佳丽,因为老爷子好色,枕边风很管用,努力打压削弱秦王。
权力,即诱惑,最高的权力,最致命的诱惑。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官,还抢得头破血流呢,何况皇帝,南面为王。到了公元626年(武德九年),三兄弟针锋相对的权力斗争,已经公开化、白热化,基本上无法缓解了。而李渊突然火上浇油,更加剧了李世民“苦迭打”的进展速度。
我估计,唐高祖刚刚花甲之年,已经患有老年痴呆的早期症状了。
也许中国当皇帝的人,位高权重,养尊处优,耽于声色,放纵欲望(不光光是性欲,还包括一切一切的欲),结果,反倒促使人的生物机能加剧退化。正如熟得过快的瓜,未破先娄,外观还说得过去,内里早就一锅糊涂浆子。这种越活越颠倒、越老越错乱的不死之死,似乎是中国封建最高执政者难逃的宿命。
上(即李渊)晚年多内宠,(先后生有)小王且二十人,其母竞交结诸长子以自固。建成与元吉曲意事诸妃嫔,谄谀赂遗,无所不至,以求媚于上。或言烝于张婕妤、尹德妃,宫禁深秘,莫能明也。(《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
一方面,是两个儿子告御状;一方面,是若干女人嚼舌头。李渊对李世民的政策,忽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收回以前所有承诺,不再采取怀柔政策。与此同时,拆散他的队伍,调开他的将领,处置他的部属,削弱他的实力。高祖的变卦,不是在消解矛盾,而是在激化冲突,逼得李世民刻不容缓地启动“苦迭打”程序,决定在玄武门一锤定音。
唐朝的“苦迭打”(3)
而要将李建成、李元吉齐聚于玄武门而歼之,他是请不动的,必须有父王的传唤,才能将他们召来。
六月三日晚,李世民决定激怒高祖,就抓住这个“烝”字,使得这只自以为雄风不倒的老公鸡,立刻血压升高,手脚冰凉。何谓“烝”?即“下与上通奸”。接下来,李世民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地陈情:“臣于兄弟无丝毫负,今欲杀臣,似为世充、建德报雠。臣今枉死,永违君亲,魂归地下,实耻见诸贼。”在气头上的李渊,正被绿帽子弄得怒火中烧,哪里能听下去,只是吩咐他:“明当鞫问,汝宜早参。”便回后宫处置那两个淫妇去了。(以上均见《通鉴纪事本末》)
次日清晨,他一心等着这场三堂会审,当面对质。可日已当顶,既不见原告,也不见被告。还在纳闷,还在游艇上闷闷不乐之时,那宫城北门早就驳上火了。冷兵器时代,其实是无声的战争,宫城又大,战场上的厮杀动静,根本传不到他耳边。
他哪里料到,心毒手辣的李世民,早做好套子,率部包围住匆匆进宫来的两兄弟。他在暗处扯满了弓,心里在说:“老哥,你就看箭吧!”他要先消灭这个抢了他太子位的哥哥,方解心头之恨。这就是杜甫那首《前出塞》的诗所写“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了。